村干部贪腐

2023-06-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村干部贪腐

青年干部要铭记知清浊 拒贪腐

青年干部既是领导者,更是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践行者,怎样做到在践行过程中不走调、不跑调,让组织着得可靠、放心,需要青年干部公正无私,做到知清浊,拒腐守廉,不怕酸、碱的腐蚀,体现为政的纯金本色。

知清浊,拒腐守廉。“水清沙自洁,官廉弊自绝。”清正廉洁是为政之根。青年干部为政清廉,以廉从政,就要深刻理解“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古话,懂得“热闹繁华之境,一过辄生凄凉;清真冷淡之为,历久愈有意味”的真谛,做到“勿以物乱官,勿以官乱心”。

一是在廉洁认识上要有深度。在新的形势下,青年干部要加强对权力、金钱、财产、行贿、受贿、人生、功过等的再认识: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使人高尚、伟大,也可以使人堕落、身亡;“家有黄金万吨,一日不过三顿”,人不可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行贿之财包藏着行贿者的祸心,一心想着外财,最终在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会失去;一步之差成败异,政治上自毁前程、经济上倾家荡产、名誉上身败名裂、家庭上夫离子散、亲情上众叛亲离、自由上身陷牢笼、健康上身心交瘁,等等。 二是在自我教育上要有深度。“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青年干部要建立廉政自我再教育的长效机制,把自我廉政教育情况列为岗位责任的重要指标进行考察,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铭记条例、规章和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做成系统工程,确保自我廉政教育机制始终具有生机和活力,“因嫌纱帽小,反对枷锁扛”的事切不可做。要切实解决好“说起来一套,干起来一套”的问题,防止台上口口声声“看到百姓生活苦,我都睡不好觉”,“一说到腐败,就深恶痛绝”;台下不安好心“大把大把捞取人民的“血汗”钱,无羞愧之心、不安之意”。

三是在自我约束上要有深度。“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潭之鱼,死于香饵。”“贪欲者,众恶之本;寡欲者,从善之基。”青年干部为政要从他人的演变、教训中加以借鉴,牢记别人的邪路、所走的弯路,去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清时江南总督张伯行,为了拒贿,在家门口自题一匾“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分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得益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因此,青年干部也要时刻有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压力感,切实管好工作圈,处处以工作为重,用工作政绩赢得上级的赏识和下级的尊重;管好生活圈,洁身自好,过健康、简朴的生活;管好家庭圈,保证家属不干政,不涉政,更不能做出收礼收贿等损失声誉名望和形象的事情;管好朋友圈,要与政治可靠的人,品德高尚的人,行为规矩的人,生活检点的人交朋友。(作者:雷海)

第2篇:领导干部贪腐心理行为的预防与治理

引言

1.腐败心理的表现

1.1贪婪心理

1.2从众心理

1.3享乐心理

2.导致领导干部贪腐心理行为的原因

2.1环境的不良影响

2.2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

2.3领导干部的不良需求转化为腐败心理

3.领导干部腐败心理的预防和矫治措施

3.1全面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2培养防治权力腐败的认知品质

3.3加强腐败心理的强化阶段

总结

参考文献

第3篇:开展干部贪腐骄傲自满城市病专题治理发言稿

开展干部贪腐、骄傲自满、城市病专题讨论

稿

今天我参加的这个讨论会,讨论的关于干部贪腐、骄傲自满、城市病专题三个问题,是王东明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门强调需要我们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和整改,我现在就结合我自身日常的学习和工作,谈一谈我自己的一些感受。

首先我谈一谈干部贪腐的问题,在中国新一届的领导班子上台后,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坚定决心,拉开了一场反腐反贪的序幕,大家日常关注新闻就可以发现,很多上至省部级,下至我们身边基层的党员干部,都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确实发人深省。我作为一名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党员干部,更应该注重反腐反贪,在日常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提出的“四风问题”,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随时警醒和反省自己所存在危险想法及行为,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监察制度,以身作则,严防城市管理这一条线出现贪腐问题。

在骄傲自满问题的整改上,我想这需要更多联系我的工作。近段时间,我们草堂在城市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项考核指标均属全区前列,但是我认为我们绝不能满足于这样的成绩,我们草堂城市管理工作与市内、省内其他先进街道相比,成绩还不突出,还存在很多问题,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所以我们城管这一条线的人员不能固步自封,满足现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应该戒骄戒躁,进一步拿出自己的工作热情,挖掘自己的潜力。近段时间,我们草堂城市管理也在大家的努力下不断进步,比如进一步利用街道终端系统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街道督查机制、进一步规划案件办理等,都是我们干部不骄傲自满、追求进步的具体体现。

再说城市病问题,这个问题和我分管的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是我需要重点谈一谈的,我认为城市病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规划滞后,城市发展快而规划没有达标,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辖区的的一些老小区,停车困难,道路狭窄,给周围居民造成了较大困扰,这就是城市病的具体体现之一。现在我们辖区基本完成建设,要重新规划难度巨大,我们现在的工作就是利用自身的一些文明劝导手段和执法手段,想办法解决或者向影响更小的方面转移城市病问题,让辖区内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地控制,另外在进行规划建设时,一定要做好协调和调查工作,提前预防城市病的产生。

第4篇:贪腐话题系列辩论稿

贪腐系列话题辩论稿

一 辩稿

2.贪腐的根源在于制度缺失一辩稿 3.贪腐根源在于制度缺失四辩稿

4.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一辩稿 5.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一辩稿 6.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四辩稿 7.惩治腐败比预防腐败更重要 1.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

1.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是反方一辩,很高兴在这和大家讨论贪腐愈演愈烈是否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首先,先让我们明确贪腐的定义,即贪污腐败,是权力变质或异化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实质是公共权力蜕变为私有权力。

而我方的观点是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即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愈演愈烈不是一个必然性的结果,是可控可克服的。下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贪腐愈演愈烈是由多种因素中和的结果,而市场经济环境只是其一甚至只是外在因素。‚从历史上看,不管在哪一个国家,腐败猖獗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权力不受约束,形成了某种寻租的环境‛,吴敬琏先生曾说,‚只要权力能够‘驾驭’市场和干预市场,存在广大的寻租环境,就一定会有腐败猖獗的后果。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是存在的,但是贪腐愈演愈烈的根本推动力不在于此,如此怎能说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呢?

第二,即使市场经济环境作为一种外在因素在贪腐愈演愈烈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只是市场经济环境的负面因素造成的,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不等于市场经济环境。而且市场经济环境有相对成熟和不成熟之分,我们不能以其的相对不成熟而误认为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不难想象,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相对不够成熟,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和失当,出现了许多经济体制上的漏洞,造成大量经济租金的存在,市场受到扭曲,以致贪腐滋生蔓延。但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后的这样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愈演愈烈还会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吗? 第三,市场经济环境的稳定对贪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贪腐愈演愈烈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是必然现象,是可克服的。史学界早有定论:西欧国家在19世纪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以前用国家控制经济的手段追求国家财富积累的重商主义时代,是一个腐败行为猖獗的时代,其原因一方面是国家权力干预过多,造成了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市场机制发育不良,出现了大量非公正竞争行为。相反,在‚二战‛结束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市场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严重的腐败现象。而且越是市场化进行得迅速和顺利的国家,腐败现象就越是受到抑制。如此说来,贪腐愈演愈烈就更不可能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

综上所述,倘若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的话,就我国而言,为什么不悬崖勒马却仍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行进的呢?事实证明,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谢谢!

2.贪腐的根源在于制度缺失一辩稿 反方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词。

但是,我要明确指出对方的漏洞。对方很明显就歪曲了贪欲的属性,而一味强调人性本恶的倾向。对于人性本善还是恶,国内外学者一直没有统一一个看法。而这个问题也不在今天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而贪欲,作为一种自然天性,很明显,是中性的。

我们都同意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社会现象或个体行为

而制度,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指的是大家共同遵守的运作模式或行为准则,包括法律,规章,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体系,等等。

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论证,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

第一,腐败这种现象是制度缺失的产物。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腐败是在社会契约的缔结,也就是制度的出现,公共权力的诞生之后才出现的。对方请注意,是公共权利。而腐败这种现象,正正是制度的缺失赋予了人们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所造成的啊。诸如胡长清,文强等腐败官员,无一不是因为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可以滥用手中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来贪污腐败啊!

第二,我方承认,人天性具有贪欲。但只有在缺失的制度和不受约束的权利面前扭曲的、恶化的贪欲才会导致腐败。

一方面,我方再次重申,人天性上的贪欲是个中性词,它并不是导致腐败的根源。如苹果CEO乔布斯对苹果手机精益求精,为的就是扩大苹果手机市场份额以盈利,正是他的这种贪欲追求让我们可以享受当前科技发展成果,可以促进社会进步。请问,这种贪欲是腐败的根源吗?

另一方面,从哲学层面讲,物质决定意识。现实中,正是由于制度缺失对不良风气的纵容,教育制度的缺失等等的客观存在,使得天性的贪欲异化,膨胀,恶化,权力拥有者利用自身权力才得以钻这个空子,才最终导致了腐败。表叔、房叔、房婶,这些不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前国家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依然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总理立足于实践和现实,给我们指明了腐败的根源和解决的方向。各位,如果我们有充分的政治渠道,如果我们有公开透明的行政文化,如果我们对权力有健全的监督与制约体制,如果腐败的风险远远大于收益。谁愿意铤而走险?谁愿意违法乱纪?谁愿意贪污腐败?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

3.贪腐根源在于制度缺失四辩稿

反方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刚才的精彩陈述,方才对方辩友立论可谓大气磅礴,一气呵成,但是,江河横溢,难免泥沙俱下,浮云遮住对方辩友的望眼,以致于对方辩友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下面由我来总结一下此次辩论中对方所存在的一些漏洞:

1. 以偏概全。对方坚定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人性的贪欲‛,殊不知,诱使腐败发生的因素多种,动机多样。有出于从众心理,人云亦云,逐渐地将权力腐败由依从逐渐发展成认同的;有出于傲待心理,以功臣自居,骄横恣肆,胡作非为的;有出于侥幸心理,乘一时之运,贪一时之欢的。同时,我们也不可否认,腐败有时也是官场职场斗争的无奈之举,所谓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样制度缺失,相关权力监管制度不到位的环境之下,想独善其身,出淤泥而不染进而平步青云,着实难度倍增。试问,这难道不是由于制度缺失,权力缺乏到位监管所带来的不良现象吗?

2. 夸大人的主观意识。从哲学层面出发,‚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和思维的内容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的贪欲故能影响人的行为,但心中有贪念并不是腐败,有贪腐的想法并不意味着腐败行为可以发生。现实中,正是由于制度缺失对不良风气的纵容这一客观存在,贪欲得到膨胀,权力拥有者利用自身优势才得以钻此空子,腐败之举得以成功。广州‚房叔‛蔡彬的20多套房产,陕西‚表叔‛杨达才手腕上的‚劳力士‛,‚宝格丽‛,‚豪雅‛等名牌手表,这些现象的出现无不是因为他们‚在其位而不谋其职,谋己私‛,是制度的缺失,监管的不力,让他们的腐败行径成为一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投资啊;

3. 逻辑不清。纵观社会历史,是制度的出现赋予公共权力,而腐败则产生于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否能够造福于民最终决定于制度本身。很显然,对方辩友没有理清该逻辑顺序,一味强调贪欲对腐败的重要性。郑州市原纪委书记王治业,因受贿300多万最终被开除党籍。身为中华儿女,我想我们应该很清楚纪委工作吧。试问,一个监管者自身的腐败又有谁来监管呢?要不是一件偶然的‚收破烂‛事件,我想,王治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吗?有关他贪腐的真相能得以浮出水面吗?我们今天辩论的核心是想通过辩论唤醒大家对制度建设的关注,遏制腐败,而不是想通过辩论抹杀人性贪欲。

我们深知,‚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公正,蹈公清‛,要想我们的权力拥有者不再是‚唯见酒宴来精神,划拳酒令最为欢‛,想我们的社会真真正正地制止腐败堕落之花的开放,加强制度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才是治本之策,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谢谢!

7.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一辩稿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反腐倡廉预防更重要。

贪污腐败是个社会现象,过去有,现在有;中国有,外国也有,要叫它完全绝迹,客观的说,恐怕做不到。但是,又不能因此就松劲。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此,我方认为,反对腐败,事先预防比事后惩治更重要。以下我将通过对预防腐败的科学性、实践性、普遍性三个方面的阐述来确定我方的观点——反腐倡廉预防更重要。 第一: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具有科学性。

因为预防腐败更符合客观规律。预防腐败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方式对症下药、多管齐下,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形成之前,即使有少数腐败现象出现时,也能及时被发现并被处臵。预防腐败更顺应当前的形势。当前,腐败在一定领域内高发易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对此,要注重预防,增强免疫力、提高修复力,这样才能保持党的肌体持久健康。

第二,从实践经验来看,预防比惩治更有效。

从预防腐败的功效来看,注重预防,能够通过制度建设、法规完善和社会监督,使得潜在的腐败主体不能腐败,通过深刻的思想教育,使得他们不愿腐败,这是治本之策。从近年来查处案件的实践看,违纪违法者所造成的危害很大,如果不加快建立教育和预防体制,那么,司法机关惩处腐败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也会不断增加。

第三,纵观历史,横观国际,专注当代,从反腐败经验来看,注重预防,是应对腐败的普遍做法。

从历史经验看。历朝历代统治者吸取前朝败亡的经验教训,毫无例外地采取了加强道德教化,设立专门律法,成立相应的监察机构等预防腐败措施。从国内外的经验看。不论是腐败案件较少的澳大利亚、被评为世界最廉洁地区的香港,还是世界公认廉洁意识最强的芬兰,其根本是隐含在权力制衡背后的预防机制。、从我国当前预防试点经验看。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在推进改革、规范权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及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等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综上,预防腐败的科学性、实践性以及普遍性使其相对于惩处来说,更能够有效的减少腐败,降低腐败损失,因此,我方认为反腐败预防更为重要。

5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一辩稿

反方 一辩立论

各位领导、主持、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何为腐败?腐败专指那些行使国家管理公共职能的人类群体,忽视国家法律的存在,为个人以及小集团的私利,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思想和道德水准极度的腐化堕落,致国家以及民众的利益于不顾,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的现象。在反腐问题上,‚惩治‛是依法依纪对腐败现象和行为人的制裁,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法律制裁等。对方辩友着眼于长远预防,却放弃了眼前惩治,使得‚预防‛的美好理想化作‚雷声大,雨点小‛的代名词。在腐败情势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必须认清严峻形势,抓住惩治主动权。所以我方的观点是: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下面,我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当前反腐的形势看,惩治比预防更关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时代特点决定了我们当前的反腐必须要立足惩治,只要是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严肃惩治腐败就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臵。 第

二、从反腐倡廉的内在规律看,惩治是有效预防的前提和基础。 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反腐败只有惩治用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也才能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离开了对腐败现象及时有效的惩治,各种预防方式就只会流于形式,收不到任何实效。 第

三、从功效看,惩治最有说服力,最有教育力。

众所周知,朱元璋严厉惩贪杀贪,使明朝很长一段时间吏治清明,官吏不敢越雷池一步。50年代初,中央坚决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在随后将近20年的时间里,全国只发生了2起省部级干部违纪事件。近年来,中央严肃查处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腐败分子,也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增强了人民对中央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实践证明:‚坚决惩治‛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只有高举反腐利剑,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腐败分子既倾家荡产,又身败名裂,才会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不愿腐败‛,更‚不敢腐败‛。

综上,在反腐问题上预防固然重要,但放眼长远还得立足当前,之前,我们采取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的惩治手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们仍要抓牢‚惩治‛这个‚龙头‛,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信于民,才能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

6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四辩稿 四辩总结陈词 追根溯源,我方始终认为惩治与预防实质上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反腐败治本比治标更重要,因此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重要。

胡锦涛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到‚是否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综观当前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主要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拓展源头防治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反腐败其次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坚定信念和民心所向。近年来,全党预防腐败工作逐步发展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滋生,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增强了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度,人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反腐败才会深入民心。只有将预防腐败做扎实、做深入,让人民感受到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让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反腐败工作才能取信于民。

反腐倡廉的实践反复证明,如果只注重惩治而忽视预防,腐败现象就会查不胜查。所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预防不似惩治一样的暴风骤雨,看似效果明显,但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预防的效果来得更持久、更实在呀!从哲学层面上来理解,惩治可以促人自发,而预防更能促人自觉。

我方认为,预防腐败能有针对性地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实施监控,使得绝大多数腐败行为被消灭在形成之前,更注重查找源头、科学制约、及时监控,更具科学性。因此,我们必须从更高的意义上认识反腐倡廉规律,必须从更高的层面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必须建立起更加积极有效的预防体系,必须编织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等预防手段为一体的健全完善的网络,将人们的拒腐反腐意识从自发升华到自觉,从而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注重预防,是对国际反腐败经验的吸收和借鉴,是我们从查处腐败案件中总结的重要经验教训。中国自古就讲"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等道理。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强调:衡量一个国家清廉与否,不仅要看它揪出了多少贪官、挽回了多少损失;更要看它如何在腐败发生之前避免其发生。下面我想引用一则古代故事结束我的陈述。春秋时期,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未发之前。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初起之时。而我治病,是在病情严重之时。治病于未发,才是真正的良医!

7惩治腐败比预防腐败更重要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我方认为:反腐倡廉事后惩治更重要。 第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2010年的查处贪污数据、金额。由此可见,腐败犹如洪水猛兽,仅仅靠温柔的说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重在惩治,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第二,切实发挥制度的反腐作用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对方辩友反复告诉我们,反腐倡廉要加强制度建设。我方也认为制度非常重要,但是仅仅把制度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叫做加强了吗?没有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惩处,所谓依靠制度反对腐败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管干部吃喝的文件发了五六百个,但最终就是没管住这张嘴,原因何在?没有动真格!

第三,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求我们重在惩治。 新时期反腐倡廉不再搞群众运动,但反对腐败没有群众的参与却绝对不行。2010年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查处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赫然挂于繁华街头。在今年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表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

严厉惩治腐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法律与纪律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多种手段的综合效应,并没有指出哪个方面最重要。但是,在教育经常但不扎实、制度齐全但执行不力、监督广泛但到位不理想的情况下,只有重在惩治,教育才会有说服力,制度才会有约束力,监督才会有威慑力,惩防体系的综合效应才会得到充分发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真的不希望看到有人走上惩治的审判席,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高高举起惩治这把反腐利剑,让它耀眼的正义之光警诫世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第5篇:破除贪腐“隐身术”

“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以漫画形式,对披上“隐形外衣”搞权钱交易的贪腐问题,进行过入木三分的刻画。这给那些企图通过变换手段收受贿赂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随着正风反腐的不断深入,赤裸裸收受贿赂的问题少了,但也有少数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打“借条”、假“兼职”、卖字画、购买原始股、低价购入房产、“提篮子”“白手套”等种种“隐身术”搞腐败,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妄图逃避惩处。这些“隐身术”,既有当事者处心积虑的设计,也有行贿者投其所好的“配合”。

行贿者巧立名目主动送“便宜”上门,无非是看中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能为自己“输送利益”的权力。不管是搞“一锤子”买卖、玩短线操作,还是打人情牌、放长线钓大鱼,都是行贿者布设的圈套。所有免费提供的“打底”资金,觊觎的都是更多违法乱纪的“反弹”回报。

鱼因馋而上钩,权因欲而失守。对于行贿者的投其所好,有的党员干部心知肚明,却甘于被“围猎”、被腐蚀,明知不能腐却想尽办法腐,在“公门”上开“私门”,在“公利”上攫“私利”。究其根源,都是思想上的蜕化变质,贪图享乐、奢靡腐化,以“掩耳盗铃”放纵自己,用“无伤大雅”安慰自己,讲“下不为例”开脱自己,由破例到破纪、破法,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即使狐狸再狡猾,手段再高明,但只要违反了纪法,就总有露馅的一天。只要触碰党纪红线,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任何借口都难逃纪法惩处的结局。

破除贪腐“隐身术”,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堵上任性用权的漏洞,让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让企图搞“隐身术”者无法得逞。另一方面,要提高发现“隐身术”的能力,保持高压、重拳惩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让那些依旧妄图“不收手、不收敛”的少数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政者,正也”。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公私、义利、情法、亲清、俭奢、得失的关系。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与围猎时,正心明道、廉洁自律,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寸步不让,坚决预防和抵制腐败。

第6篇:村官贪腐不容忽视

在人们的眼中,官员腐败程度往往是和自己手中的权力成正比的,但是,有一类看似不起眼的官——村官,近年来的腐败严重程度并不逊色于人们思维定式里位高权重的大官们。

个别村干部把“管理权”混同“所有权”,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产,把村办实体当成个人公司,在管理上搞“家长制”,在利益分配上贪、占、卡、要,腐化堕落。

“村里的就是家里的”是一些腐败村官最真实的写照。

村干部掌握披露村务信息的权力,他们决定什么公开,什么不公开。有些村党支部、村委会“二合一”,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现象比比皆是,加上很多“村官”的任期很长,权力高度集中,导致民主监督形同虚设。腐败的形式尽管花样翻新,但腐败的本质却并无不同。倘法律失之于周全,加以修改以更好地调整规范现实,无疑是必要的;但治理“村官”腐败,不必非要完备到搞出一部惩治预防“村官”腐败法才有作为。“村官”腐败高发,自有监督缺失的病因,但所谓加强监督,实也不必舍近求远。对“村官”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不来自于上级部门,也不来自于司法部门,而来自于鸡犬相闻的村民。村民委员会本是自治组织,但现在村干部却利用这个组织作为腐败的工具,这是“村官”腐败大面积发生的最重要根源。也就是说,村民自治精神的虚置,乃是“村

官”腐败流行的要因。

求解治理“村官”腐败之道,正在夯实村民自治之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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