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2022-11-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迎来新格局

2017年12月7日至8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世界储协第一届农村普惠金融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为“实现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世界储蓄与零售银行协会以及来自全球15个国家的20多家金融机构齐聚北京,共同探讨农村普惠金融商业模式的机遇和挑战,分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世界储协成立于1994年6月,前身为成立于1924年的国际储蓄银行协会,是一个非官方、非营利性国际金融组织。世界储协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扩大储蓄银行活动,保护世界储户的利益,加强储蓄银行间的联系和交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加入世界储协以来,一直与世界储协及其成员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沟通。此次研讨会旨在汇聚世界储协成员在农村普惠金融领域的技术运用、产品服务、流动性管理及合作模式,共同分析不同商业模式的优缺点,讨论如何进一步改善成员的普惠金融项目,例如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建立智能化的技术方案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在致辞中表示,做好普惠金融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与使命,需要金融机构有坚定的社会担当。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服务理念,是我国普惠金融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在过去10年积极探索大型零售银行做好普惠金融的发展之路,实现了商业可持续的特色发展。

在当前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全球共识的背景下,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科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也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吕家进对全球普惠金融发展提出以下四点倡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全球治理体系。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应更加关注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不断完善普惠金融顶层设计,开展精准扶贫,逐步消除贫困,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减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使各国人民共享世界经济增长红利。

二是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发展理念。所有金融机构,都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和弱势群体的主力军作用,在授信政策、定价管理、资源投入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倾斜,努力构建多层次、大众化的普惠金融产品线,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数字化普惠金融。各国金融机构应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将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驱动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创新,从根本上破解普惠金融“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的世界性难题,推进普惠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普惠金融国际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发挥世界储协的重要平台作用,将普惠金融作为协会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会员机构之间以及与外部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集思广益、推动创新,为建设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贡献更多智慧和方案。

吕家进表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实现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愿与国际社会分享,也希望同各国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一道,坦诚合作,携手共进,为世界经济增长和人类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世界储蓄与零售银行协会总监德克·斯麦特在致辞中对中国政府在农村普惠金融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在农村普惠金融方面走在世界前沿,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在G20国家里,中国也制定了非常好的政策,重视发展普惠金融。”

我国自2006年正式引入“普惠金融”的概念,此后这一概念在我国得到不断普及推广并日益受到重视。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提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中国银监会设立普惠金融部;2016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历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对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这都标志着我国的普惠金融发展体系已日趋完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要“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中农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中国金融业大力发展“三农”金融,不断提升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局局长赵阳介绍说,为了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贷款的投放力度,中国财政部门出台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補贴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也落实了定向降准的政策,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三农”和贫困地区信贷投放的导向作用。为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联合地方出资150亿元成立了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各省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的担保体系,促进银企互信。自全国农担体系建立以来,各地深入开展各种担保业务,新增担保额300多亿元,担保项目2万多个,担保费率在1%~2%之间,普遍低于市场平均担保保费水平。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中国农村金融领域融资的成本,有力支持了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普惠金融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世界性难题。普惠金融服务存在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等问题,金融机构从事普惠金融服务面临诸多挑战。从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长期以来存在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象,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未达到理想水平。针对如何进一步补足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短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工作情况指出:一是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补足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短板;二是要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补足薄弱地区金融服务短板;三是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补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短板。纪志宏同时指出,普惠金融的风险管理是一个专业性更强、难度更大、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的工作,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方面要更加重视风险管理,着力做好普惠金融的风险管理工作。

理论上,普惠金融发展路径有市场主导的内生化与政府主导的外生化两种方式。在实践中,二者并非泾渭分明,往往相互交融,不同国家通常根据自身的金融体系特点有所侧重。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认为,在中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下,当前中国农村普惠金融的供给主力军依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新型机构也发挥了有益的补充作用。李均锋指出,农村普惠金融的重点是解决农户的融资问题,难点是两头,即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问题。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如何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發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邵智宝表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积极探索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道路,多年来一直坚持“纵深化、精准化、合作化、数字化”的普惠金融“四化”服务理念,努力将便捷、低廉、均等的金融服务带给更多百姓。依托近4万个营业网点以及5亿多个人客户,并基于分布广泛、深入农村的实体网点、10万台自助设备,结合功能齐全、安全便捷的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线上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构建起了一个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网络,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

在下午举行的交流研讨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与会代表相互分享了普惠金融工作方面的有益经验,并就如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发表了真知灼见。会议的议题主要集中于银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商业模式与以数字化方式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两个方面。

柬埔寨邮政银行的运营负责人贡绍龙认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渗透率,金融机构应提高诸如手机银行等移动终端在普惠金融方面的应用,并与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合作。韩国邮政储蓄局局长郑镇镛分享了韩国通过建设非歧视性网点发展普惠金融的有益经验,对金融机构应如何依靠金融创新和技术升级完善产品线,提供全面的普惠金融服务进行了阐述。美国Abdul Latif Jameel扶贫实验室的政策研究员萨曼莎·卡特认为,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对于提高金融的普惠性至关重要,并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应如何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储蓄率以应对贫困。肯尼亚Seven Delta公司普惠金融专家基马蒂·吉萨丘里表示,很多需要银行服务的地方无法建立起银行网点,因为收益难以覆盖成本,手机银行在提高普惠金融渗透率上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刘鑫就各国代表普遍关心的邮储银行“自营+代理模式”进行了阐述。据刘鑫介绍,自挂牌成立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就确定了“自营+代理”的独特模式,除了自营网点以外,通过委托数量众多、覆盖城乡的邮政网点作为代理网点开展业务。代理网点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网点深度下沉,通常在众多的农村地区是唯一的全国性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普惠金融服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代理网点管理方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建立了规范透明的业务合作机制,始终保持了在客户服务、产品、人员、营销宣传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并搭建了统一的计算机平台和后台信息系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仅建立了与代理营业机构之间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还统一组织包括从业资格、内控知识、业务制度流程、系统操作、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在风险管理方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代理网点纳入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对代理网点进行分级管理;二是银行和邮政分别建立了对代理网点检查制度,定期对代理网点开展合规检查,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三是采用了必要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技术,保证代理网点系统运行和网络安全;四是制定了代理网点营业场所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技术管理,确保代理网点的安防设施的建设达标与代理网点的安全运行。通过这种独特的“自营+代理模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方面实现了商业上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积极响应了国家号召,针对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兼顾了金融的普惠性。

在各国代表普遍关心的如何运用数字技术驱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问题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马德辉介绍,多年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技术,在普惠金融等方面做了不少有益探索:一是发挥集团的优势,打造了一个开放、协作的平台银行。以手机银行为主渠道,搭建了开放、协作、共享、共赢的邮储银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二是积极应用新技术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利用移动展业设备,为农民客户、农村客户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将金融服务送到了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三是推进“互联网+”金融战略,创新服务农村新模式。先后推出了“互联网+农村金融电商”“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速递物流”等相关业务。

最后,世界储蓄与零售银行协会总监德克·斯麦特做了总结性发言。德克·斯麦特再次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办此次研讨会表示了感谢,对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进行了高度赞扬,并对此次研讨会予以了充分肯定。德克·斯麦特认为此次研讨会“非常富有成效”,必将促进世界各国进一步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作者:董治 范嘉

第2篇: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思考

资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同时,需要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挥金融机构的支撑作用,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本文结合浙江省的实践,对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提出政策建议。

一、浙江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实践

根据联合国对普惠金融体系的定义和描述,其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和企业以合理的成本获取较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开户、存款、支付、信贷、保险等;二是金融机构稳健,要求内控严密、接受市场监督以及健全的审慎监管;三是金融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长期提供金融服务;四是增强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由此可见,普惠金融是指通过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创新,为传统金融服务极少涉及的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提供基础性的金融服务,让每个人都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普惠金融的实质是扶持弱势群体且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是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农村是其重点所在,农业是其服务的主要产业,农民是其服务的主要群体。因而,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对于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服务网络,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浙江省对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作了有益探索。2013年7月开始实施“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2013年丰收小额贷款卡、丰收创业卡分别新增31.69万张、2.93万张,发卡总量分别达到159.99万张、3.66万张,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712.3亿元、263.06亿元。加大支农信贷力度,信用贷款余额达193.08亿元、扶贫小额贷款余额达6.9亿元;发行丰收理财产品767期240.5亿元。二是金融服务便捷度不断提升。优化网点和自助机布局,ATM机、助农POS机、助农终端分别达到8408台、11080台和1947台。为50个县、154个乡镇提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服务,向2000余家县级、乡镇合作单位提供公务卡服务。三是金融服务“阳光化”不断推进。加快丰收信用工程建设,联合有关部门评定省级信用村89个、信用乡20个,完成首批60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二、目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仍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金融供给的普惠性不强,农村金融整体功能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金融供求之间的不平衡。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总规模和资金投入比重偏低,农村存贷比下降。

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城市集中的趋势明显。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上存资金、上划存款、购买债券、上交存款准备金等方式,使农村资金不断外流,加剧了金融资源在城乡配置的不合理,农村金融的覆盖面、供给规模以及深度同现代农业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不均衡性。银行业市场(信贷市场)快速发展,约占全部金融资产的80%,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力度较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农村金融存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农村很多地区的金融适度竞争不够,“一家独大”现象较为普遍,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不足且实力不强,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仍需进一步明确和调整。

五是金融监管制度的一些规定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金融机构要求农户提供足够的抵押品,而农民自身财产基础薄弱,农村要素市场流通不畅,使农户没有能力提供足够的抵押品而获得金融支持。

六是保险制度有待完善。农业保险尚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覆盖面有待扩大,保险品种有待丰富,农民风险意识有待增强。

七是部分涉农金融机构内部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建议

当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既缺乏商业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参与,又缺乏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迫切需要多种职能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功能完善、分工合作、适度竞争、管理科学、监管有效,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快农村普惠金融环境建设。要强化政府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与协调,扎实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构建农村社会信用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为农村普惠金融快速、持续、稳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优良的金融竞争和环境。要有效整合农村信息资源,提升农村地区征信建设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大诚信法制教育,增强农村地区信用意识,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增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诚信环境。

二是构建多层次农村普惠金融组织体系。要有效落实扶持政策,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最大限度地满足“三农”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要。要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建立农业发展银行可持续发展机制,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拓展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基础建设贷款业务。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进一步拓展其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广度与深度。要积极建立适合农村发展的信托、租赁、典当、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其按照市场规范参与金融竞争,弥补农村正规金融的资金不足。

三是加快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要鼓励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将农村储蓄存款回流农村市场,最大程度地支持“三农”发展。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基础型金融服务水平,利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现代金融服务。要大力发展农村票据市场,调节信贷资金流向;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功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银行业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有效帮助现代农业企业和项目利用债券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要推进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适度的城乡差别利率,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

四是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体制配套改革。要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既减少农民生产经营的风险,又解除农村金融支农后顾之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开发农业保险新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民参保意识;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效分散农业生产大灾风险。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创新农业担保方式,改善“三农”融资环境,降低金融信贷资产风险;加大财政对农业担保风险补偿力度,增强涉农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建立多形式的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户贷款担保,疏通农户贷款渠道。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扩大信贷支农渠道。

五是建立扶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效机制。要加大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合的研究,加大税收政策的鼓励和引导力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三农”。要促进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有效增加信贷投入,发挥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拓宽财政贴息贷款范围,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财政补偿机制,及时化解金融支农风险。同时,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条件,采取措施消化不良资产,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后劲。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金融处)

责任编辑:欣闻

作者:郑可青

第3篇:发展云南农村普惠金融的思考

【摘要】通过分析云南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构建农村普惠金融框架,解决农村普惠金融问题,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从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现状及问题解决办法

普惠金融的概念来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普惠金融认为,只有将包括穷人为对象的金融服务有机地融入金融体系,才能使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弱势客户群体获益,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每个人才能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云南是一个集“民族、山区、边疆、贫困”为一体的省份,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之一。而任何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有效的资源配置。金融资源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中的配置状况,包括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的流动状况、弱势群体对金融资源的占有状况、金融资源和其他资源的组合状况等,直接关系到地区经济的发展。金融服务的缺失,使云南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缓。为了提升沿边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实现全社会的包容性增长,让全体公民都能够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就需要大力推广普惠金融服务,以小额信贷为主要推手,服务于全体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一、云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云南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云南省针对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有了较大的发展,大量的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得到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拥有了发展的机会,实现了脱贫致富。目前,普惠金融服务主要表现为各种类型的涉农贷款、小额信贷及相关业务的不断开展。

1.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1997年,云南省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省情,推行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的新型扶贫开发模式,明确由扶贫部门牵头,财政部门负责贴息资金保障和监管,省农行、省农村信用联社负责信贷资金筹措和管理、到户贷款的放贷和到期收贷,农业、科技、教育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到户贷款通过小组申贷,“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信贷审核,签订信贷合同,就能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及时获得信贷资金,既解决了贫困农户抵押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还给与贫困农户贴息扶持,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到2009年,全省累计发放到户贷款71.7亿元,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5个县(市、区)、9958个村委会,扶持贫困农户251万户,共计1075万余人(次)受益,户均增收1100多元,取得了明显的扶贫成效。目前,到户贷款已成为我省贫困群众尽快解决温饱和致富奔小康的希望之路。

2.正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一是农行省分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扎牢服务“三农”根基。2010年,农行云南省分行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形成了“省级三农金融分部+州市分部+117个县域经营单位”的组织架构,使全行“三农”业务边界更加清晰,服务云南“三农”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0年年末,“三农”业务板块各项存款余额1468.1亿元、贷款余额850.97亿元,增幅分别达18.9%和15.7%,分别高于全行存款、贷款平均增幅1.3和1.5个百分点。做实金穗惠农卡发行工作,完善支农惠农渠道。大力推广“农行+公司+农户”、“农行+行业协会+农户”、“农行+党政机关/协管员+农户”等服务模式,通过依托惠农卡的强大功能渠道,“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实现大幅提升。出台了《关于2010年金穗惠农卡服务渠道建设的意见》,提出在扩大惠农卡业务覆盖面的同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加大对惠农卡业务的督导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协管工作机制,从网点改造、增加自助设备投放、加强代理渠道建设、增加流动服务、加大电子银行产品推广等五方面改善惠农卡用卡环境,大幅提升了政府和农户对农行惠农卡的满意度。在发卡和激活方面,截至2010年年末,全省农行129个县区机构均发行了惠农卡,全省累计发卡量达201.56万张,覆盖全省农户的22.4%,激活率9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2个百分点。惠农卡存款余额8.6亿元,比年初净增4.02亿元。其中2010年新增发卡84万张。在授信方面,除昆明市城区外,全省各县区都开展了惠农卡授信, 截至年末,全省累计授信农户达29.68万户,授信率14.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3个百分点,授信金额达67.57亿元。其中2010年新增授信农户11.19万户,新增授信金额26.23亿元。另外省农行还创新农户贷款业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2010年,农行云南省分行不断探索农户贷款合作的新途径。与团省委签订了“青春彩云南?扬帆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合作协议,年内在15个县进行试点,利用团组织的力量开展客户优选、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及农村青年金融培训工作。截至2010年年末,各试点行共发放惠农卡16475张,授信327户,发放贷款1483万元,共培训团干部673人次。继续加强与扶贫、妇联、畜牧、供销社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办农户贷款等专业知识讲座,形成了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也得到稳步推进。切实从当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以培育农村高端客户为目标,本着成熟一户、发展一户的思路开展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截至2010年年末,全省农户小额贷款户数145782户,比年初新增40380户;贷款余额37.98亿元,在全国排第10位;其中2010年新增12.48亿元。全省14个二级分行实现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发送工作,全省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余额达1.77亿元,贷款户数达566户。

二是农信社系统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2009年,农信社系统累计投放农业贷款977.45亿元,金碧卡发行量达496.29万张,ATM机达876台,POS终端2045台。另外,农信社系统积极探索,创新了具有“本土化”特色的金融产品,比如特色农业贷款、共产党员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等,有力地支持了我省贫困农户经济的发展。此外,为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全省各基层信用社2010年共发放小额贷款20.08亿元,支持4万多人创业;还对14万农户发放22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在支持“家电下乡”,扩大农村消费方面,向5千余户农户贷款2735万元。

三是农业保险产品日趋丰富,各级保险公司开办了烤烟、水稻、林木、能繁母猪、奶牛等承保业务,2010年全年累计赔付3亿元,受益农户28.9万家;同时为全省443.4万户农户承保政策性农房保险,赔付支出1430万元,试点开办了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保险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财产安全的效果明显。

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补充。一是村镇银行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组建8家村镇银行,分别是:玉溪红塔区兴和村镇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曲靖惠民村镇银行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等。它们法人治理架构已初步搭建,内部控制体系初步建立,业务发展稳健,以小企业和“三农”经济的信贷需求为抓手,细分市场,有的放矢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发挥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机制灵活、支农支小的作用。目前五家银行均无不良贷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持续提高。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到2010年11月,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共有228家,覆盖全省129个县区中的90多个,覆盖率达70%,资本金规模也由2008年底的2.08亿元增加到8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支持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0年1月至10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7.8亿元,贷款余额42.4亿元,其中支农贷款余额达30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4.5亿元,“支农”和“支小”占比达81%,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难的问题。

(二)云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云南省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帮助一部分农民脱贫致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金融运行成本高,普惠金融服务缺乏深度和广度。由于云南省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4%,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缓慢,存款来源有限,贷款有效需求不足,银行机构生存土壤贫瘠。2008年以前的四年间,云南省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网点减少近450个,截止到2009年末,全省1329个乡镇中,金融服务缺失乡镇共有122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3%,其中从未设过网点的有33个,金融服务网点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一部分人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增加了人力成本和其他综合成本;农业贷款单笔金额不大,不具规模效益,农村金融机构收益低、风险大,放贷积极性不高。

2.信用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目前农村还缺乏信用支撑体系,主要表现在:信用观念不强,信用道德存在缺失。所以完善的征信系统是小额贷款大规模推广的前提条件。云南省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分散的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难以形成良性的信用互动关系,对农户的信用也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与惩罚机制,这导致金融机构在给农户贷款时面对更大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支农积极性。另外,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中介服务极不规范,信用信息覆盖面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难以全面完整地采集和共享。到目前为止,除了现行使用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试运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外,尚未建立其他信用信息系统。信息不对称使小额信贷工作面临许多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3.小额保险的缺失使小额贷款风险难以回避。配合小额信贷开展的信用保险是规避贷款风险的有效方式,这类小额信用保险产品在孟加拉国推广十分迅速,保障了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农业保险的发展还远远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覆盖面还不高,风险管理机构不健全。当前,我国“三农保险”和配合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小额贷款的保险发展停滞不前,在保险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农村保险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都陷入了困境,低收入群体被排斥在传统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4.大型金融机构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现有的大银行体系是基于城市工商社会建立的,以系统而严谨的财务记录和信用档案作为放贷依据,并且要求抵押担保,以此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农户和小企业的经济活动,一般存在活动分散、需求规模小、积累有限而缺乏抵押品、缺乏系统而严谨的财务记录等特征,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这是大型金融机构难以直接服务于弱势群体的客观原因,但并不意味着大型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就无所作为。资金是其最大的优势。但目前缺乏大型金融机构与微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资金对接机制,这使得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尽管想支持三农,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成本高、网点少而难以在为这部分人开展信贷业务。

三、发展云南农村普惠金融的具体措施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差异和贫富差距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云南经济快速发展的障碍。如不解决该问题,必然会影响云南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全面建立普惠性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阶层的金融支持,缩小贫富差距,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有鉴于此,本文提出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来构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经济的具体措施。

(一)微观层面:加强服务提供者的建设

1.构建和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和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既应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等正规金融组织形式,也应包括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和组织,并形成不同金融组织形式相互并存、定位准确、合理分工、适度竞争、协调发展的格局。这就要推动金融组织创新,降低门槛,增加贫困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支持和引导银行资本、境内外民间资本到农村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增加贫困地区县(市)以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它们在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可能更有效率。要充分发挥邮政储蓄在农村金融市场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它建成真正的社区银行,同时加强其与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培育适度竞争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主体。另外要发挥非正规金融的积极作用。科学的普惠金融体系无法脱离非正规金融而存在,应鼓励、引导和规范好民间金融的发展,以满足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2.积极拓展多方面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一是使用国际组织的捐赠资金和软贷款、财政扶贫等资金,并通过市场来配置扶贫资源,增加扶贫深度和广度。二是鼓励和支持小额信贷组织从大型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通过小额信贷组织,将大银行和社会弱势群体连接起来,缓解低端信贷市场“银行难贷款、客户贷款难”的矛盾。三是储蓄资金。对经批准吸收存款的机构,要积极组织资金来源,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做大做强规模,实现可持续发展。

3.因地制宜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除开展联保贷款、信用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等贷款业务外,还要积极开发多种类型的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以降低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开发专门面向农民的理财产品。在贷款业务上可借鉴GB模式,针对不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开发“整贷零还”、“零贷零还”、“零贷整还”等不同的小额信贷产品,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中观层面: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各项制度建设

1.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体系网络建设,尽快将其纳入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体系。这是推行普惠金融的必然要求。因为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不单包括贷款、存款,还包括汇款、支付结算等方面。

2.建立对小额借贷者的针对性培训机制。实践证明,一个没有生产技能和缺乏创业知识的人,小额贷款不但难以对其发挥效力,还会使其陷入沉重的债务负担。所以非常有必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技能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享用普惠金融服务。借鉴国际上对小额贷款户进行针对性大规模培训的经验,各级政府要增加培训工作的介入和投入,从财政中拨出专项资金,把相关技术工作者及有关部门发动起来,配合小额信贷项目,不断给小额贷款户培训,向他们提供市场信息,提高他们对市场、新技术的熟悉程度以及运用贷款的能力。

3.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本数据库建设,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村、社区建设,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涉及的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完善奖惩机制,为信誉好、还贷积极的客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给予倾斜和优惠;对“逃、赖、欠”的贷款人要公开曝光,并实施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予以制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为普惠金融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三)宏观层面: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地方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确定适当的财政贴息比例,给予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相关机构适当补贴。

二是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补助,通过发展农业保险降低贷款风险,从而降低贷款利率。

三是实现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各类支农政策的紧密结合。多方面支持农民和困难群众创业,为弱势群体的创业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增强各类政策的实施效果,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四是财政可建立小额贷款损失率招标补偿机制,事前确定补偿率,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五是对于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工作的各种金融组织,给予相应的税收、工商优惠。

参考文献

[1]焦瑾璞等.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提供全民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途径[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2]钱水土、乐韵.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5).

[3]刘玲玲、杨思群等著.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王安军.贫困地区金融供求分析与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J].海南金融,2007,(8).

[5]纳麒.《桥头堡建设中的金融支撑体系》[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

作者:吴永兴 袁天昂

第4篇: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 普惠金融的内涵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于2005年“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概念,后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的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它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只有让每个人都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才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其次,在服务对象方面,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核心,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金融体系各个方面的行动。最后,普惠金融是以较低的价格而不是免费提供金融服务。本质上,普惠金融是以较低的门槛将那些被排除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人纳入金融服务体系之内,它不是一种单纯的资金的转移,而是要让所有人都享受到实惠的、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2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缺乏资金支持去发展生产,而传统金融体系又把他们排除在外,使他们无法摆脱贫困。通过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向他们提供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使贫困者进行生产性投资,这是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基本途径。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基本目的就是使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平等的享有充分的金融服务的权利。除此之外,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还可以促进教育公平、医疗公平等,从而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3 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正规的金融机构形成完备的体系相比,在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上还广泛存在着以自由借贷等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机构也得到迅速发展,这就使我国的金融服务区域实现了广覆盖。但是,我国在2012年末还有1696个乡镇还没有金融机构,事实上,在我国实现每一个区域都有金融机构的目标,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

4 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村居民将自己拥有的资金存入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却因为自己本身盈利第一的商业特性和农业生产的特性,不愿意将资金贷给农民,这使得农村和城市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其次,作为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农民,缺乏相关的金融知识教育,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比较淡薄,这就加大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难度。再次, 普惠金融由于其目标客户是农村中的低收入者甚至是贫困群体,他们一般没有抵押贷款的能力,也无人替他们担保,这就使农村普惠金融业务的不良贷款率较高,导致了农村普惠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大大提升。 最后,我国涉及农村普惠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现有的金融法规都是针对城市出台的,农村金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保护。

5 完善我国农村普惠性金融体系的对策

首先, 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找准自身发展定位,适当调低市场准入标准;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内部管理;政府要加大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培训力度。其次,要增强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取决于它们的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如果要提高它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要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水平。第一,逐步推行小组联保机制以降低贷款风险,一方面可以起到代替抵押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使贫困农户之间相互担保,让他们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帮助,提高还款率,降低贷款风险。第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我们可以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化、网络化的业务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降低网络风险。第三,农村普惠金融机构只有采取商业化的运作,遵循利率市场化的原则,才能逐渐摆脱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使自己的经营收入足以负担自己的经营成本,这样才能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应做到以下两方面:一是加大农村地区微型金融的立法力度;二是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加快制定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三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地区。一方面,政府可以对农村新型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上的优惠,使他们迅速发展起来;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进一步放开对农村普惠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控制。

6 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得出了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也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措施。相信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增强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等措施,一定可以使我国农村的金融得到良好的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使我国金融体系得到完善。

1 inclusive financial connotation Inclusive Finance is a concept proposed by the United Nations in 2005, when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world bank to promote the concept of. The basic implication is that the financial system can be effectively and fully capable of providing services to all social classes and groups. In fact, all of the people are able to enjoy more financial services, to better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conomy. Its connotation mainly includes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 inclusive finance is a concept. Only let everyone have the right to enjoy financial services,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Secondly, in terms of services, poor and low-income customers is the core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their demand for financial services determines the actions of all aspects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Finally, inclusive finance is to provide financial services at a lower price rather than free. Essentially, financial inclusion is to lower the threshold of the excluded outside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included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it is not a purely financial transfer, but to let everyone enjoy the affordable and sustainable financial services. 2 the significance of developing Inclusive Finance in rural areas Rural finance is the core of the modern rural economy, which has great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Therefore, th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Finance in rural areas, improv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clusiv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pacity is mainly determined in their risk management level. Therefore, if you want to improve their capacit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mprove their risk management. First, the gradual implementation of group lending mechanism to reduce the risk of loans, can have to mortgage instead of the effect; on the other hand can make poor farmers mutual guarantee, so that their mutual supervision, help each other, improve the repayment rate, reduce the risk of the loan. Second, the problem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brings great risks to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e can make use of advanc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mak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establish information,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 access to relevant information, reduce network risk. Third, inclusiv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nly take commercial operation, follow the interest rate market principles, in order to gradually get rid of dependence on government subsidies, make their own operating income to the burden of their operating costs, so a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clusiv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nally,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government in rural areas.

第5篇:“互联网+”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应用与思考

摘 要:随着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在农村地区快速发展,构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惠金融体系总体架构有效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不足的缺陷。本文在供求理论的分析框架下,以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分析考察了汉中市农户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情况,回答解决了如何将新兴的互?网信息技术与农村金融相结合。

关键词:“互联网+”;普惠金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2)-0081-05

一、引言

自2004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了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包括普惠金融理念在内的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主体,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融合的金融体系。国务院于2015年7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11项重点行动之一。同年年底,中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次年2月《2015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绿皮书)确定发展普惠金融“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总体思路,强调了全面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主体通过互联网、数据等技术普及农村金融服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拓展普惠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强调社会各阶层群众都可以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减少金融排斥,体现社会公平。互联网金融具有覆盖范围广、便捷高效、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普惠金融并且构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惠金融体系总体架构,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不足的缺陷,扩大了客户服务半径,降低了金融服务价格,创新了金融服务方式,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二、国内外实践经验

(一)国外实践经验

国外最新研究实践是基于数字化农业价值链金融来缓解农户以及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数字农业价值链金融利用先进的数字工具将价值链融资的覆盖面和产品多样性扩大到偏远地区的小型农户(小农),使得这些地理位置偏远、没有信用记录和传统抵押品的农户能够更多地接触到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1.数字支付

数字支付有效地降低了现金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和风险,提升了支付效率,同时还可以产生用于评估信用风险的现金流量数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依赖于数字化工具进行交易。例如,肯尼亚的非盈利性基金会OneAcre Fund通过数字化信贷工具M-Pesa来进行贷款收回,工作人员将以往赴农村偏远地区收回贷款的时间用来教育和帮助农户进行数字工具的使用,节约了成本。而乌干达UNCDF基金的“贫穷流动资金计划”与当地一家咖啡经营商Kyagalani Coffee Limited(KCL)合作,为超过10000名咖啡种植户提供移动支付服务。

2.数字信贷

根据Rural & Agricultural Finance Learning Lab(2016)的研究显示,客户在数字化平台上注册和申请是目前最常见的信用数字化信贷形式。肯尼亚MFI Musoni的信贷员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拍摄客户的数码照片和身份证件,随后将其与其他应用程序信息一起上传到总部,这个过程降低了金融机构做信贷决策的时间和成本,从而提高了Musoni在短时间内发放更多贷款的能力。农户通过数字化信贷平台可以在不用访问任何物理网点的情况下更快捷地获得发放的贷款。

3.数字交易

数字交易平台通过连接农户与农业企业,使得农户可以直接面对更广泛的购买企业,建立了价值链中的价格透明性,压缩了中间商的利润空间。针对农产品交易特性,可以提供数字发票贴现和数字仓库收据,数字发票贴现通常含有交易中农产品基本信息、价格、买卖家以及农户供应商等,架起了农户和金融服务商之间的信息桥梁,提高了对农户的交易支付时效。数字仓库收据可以帮助农户使用其储存的农产品价值做为抵押品从金融服务商获得融资,满足紧急流动性需求。

(二)国内实践经验

1.基于电商平台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电商平台获取数据和客户,金融服务与电商业务相配套。如2014年阿里巴巴提出了“千县万村”计划,即未来5年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通过农村淘宝合伙人模式、菜鸟网络并借助于阿里巴巴电商平台解决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问题,在此基础上金融协同跟进,蚂蚁小贷满足农户贷款需求,蚂蚁金服的支付宝满足农户支付需求,余额宝满足农户理财需求。

2.农业产业链金融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产业链信息化获取数据和客户,如大北农提出了“智慧大北农”布局,其将云端管理服务、农业电商的交易平台和金融服务农业产业链集合在一起,猪管网、猪病通、进销财提供云端养殖管理服务,智农商城、行情宝提供农业农资、产品交易等服务,农信网为客户提供资信评估、小贷、支付结算和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通过云端管理和农资电商掌握的生产、交易等信息,为农户分类提供贷款,而贷款形成的债权可以在第三方P2P平台销售。

3.第三方P2P网络贷款平台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线下信贷员,建立客户的信用数据库,如宜信。2009年,宜信推出第一个农村互联网金融产品公益性P2P业务宜农贷。2010年,宜信正式在农村铺设线下服务网点,成立农商贷,通过培养线下信贷员,进而开发客户,根据客户申请进行入户调查,对农户进行全面审核,给予授信。2012年,宜信推出融资租赁,通过“农租宝”和“农分期”与农机经销商合作为农户农机提供租用和分期偿还的金融服务。2015年,宜信提出“谷雨战略”,核心是建立“一云一网”:5年内打造并开发农村金融云平台,同时建立1000个基层金融服务网点,提供信贷服务、农村支付及保险等金融服务。

三、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现状分析――以汉中市为例

汉中市辖10县1区,面积2.7万平方公里。2016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156.49亿元,增速达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54.07亿元,增长7.5%。地方财政收入45.19亿元,增长11.3%,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e为25595元、8855元,增长8.3%、8.5%。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52.53亿元,较年初增加160.61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省1.33个百分点;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80.21亿元,较年初增加49.67亿元,同比增长7.88%。

从人均银行卡结算账户、银行卡持有量、网上支付和信贷增量等指标来看,普惠金融总体稳中有增。2016年,汉中市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较2014年上涨66.17%,人均银行卡持有量同期上升62.39个百分点。同年,汉中市个人网上支付开通户数为0.5户,较2014年提高0.17户,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期新增19.05%,达到4623.77元。另外,2014至2016年,汉中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基本持平,保险密度同期增长52.02%(见表1)。

普惠金融的获得性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2016年,汉中市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为2.11个,较2014年增加0.07个,每万人拥有的ATM机具数3.73台,较2014年增加1.97台,每万人拥有的POS机42.79台,每万人拥有助农取款点15.65个,取款笔数0.34笔,每万人拥有的借记卡1.35张,仍处于较低水平(见表2)。

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还有待优化。目前,全市仅两户企业通过区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6000万元,1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融资2197万元,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度较低,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率较全省持平,抵(质)押贷款比率下降,企业信用建档率偏低,显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善状况不明显(见表3)。

农户贷款增长较快。2016年农户贷款余额174.81亿元,同比增长15%,比去年同期增加3.3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较2014年提升1.1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申贷获得率接近97.2%,农户信用贷款比例进一步提升,信用档案建档率96.73%,较全省高出15个百分点(见表4)。

四、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基于汉中市问卷调查

(一)调查问卷设计

调查选取了汉中市西乡、南郑、城固、勉县、洋县、宁强、略阳共7个调查样本县,参与问卷调查的样本主要涉及三类: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其中,参与问卷调查的县城居民140户,农村居民140户;县城企业140个,农村企业140个;县城金融机构网点70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70个。

(二)问卷分析

1.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80户居民中,从年龄上看,16-20岁占4%,21-30岁占33%,31-41岁占23%,41-50岁占24%,51-60岁占12%,60岁以上占3%。从文化层次来看,县城居民以高中和大专学历为主,分别占26%和55%,农村居民以初中和高中学历为主,分别占36%和29%。有手机的居民占99%、家里能上网的占77%,一般用手机上网的占61%、用家里电脑上网的占30%。有银行卡的占97%、有信用卡的占64%。

被调查的140户企业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占11%,10-50万元占38%,50-100万元的占17%,100-300万元的占7.9%,300-500万元的占11%,500-1000万元的占5.7%,1000万元以上的占9.3%。

被调查的140家金融机构中,有54.3%是农村信用社,有15.7%是邮储银行,另外的30%是国有商业银行。被调查机构个人客户数量在1万人以上的占49.3%,企业客户数量在100家以下的占76%。存款规模在5001万-1亿元的占19%,1-5亿元的机构占52%;贷款规模在3001-5000万元的占17.1%,在5001万-1亿元的占16.4%,在1-5亿元以上的占22.9%。

2.居民和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征

(1)居民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最主要的方式是到银行柜台和使用自助取款机办理。选择去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的居民占61%,选择自助取款机办理占33%,选择手机、互联网、电话办理业务的仅占1%。

(2)居民和企业对新型支付方式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接受度较低。当被问到“如果您去市镇买比较贵的商品,您一般怎么付款”,选择带现金的居民占65%,选择刷卡的占22%。当被问到“贵公司采购商品时,一般怎样付款”时,选择通过银行网点转账汇款的企业占35%、选择网上银行转账的占30%、选择带现金去的占17%。当被问到“贵公司销售商品时,一般怎样收款”时,选择收现金的占60%、通过银行转账收款的占31%。居民理财方式主要是存定期和购买理财产品,选择存活期的占24%,存定期的占66%,购买银行理财的占28%,买股票的占7%,买保险的占9%,购买诸如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占10%。

(3)大多数居民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宣传知道可以使用电子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当被问到是否知道可以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办理银行业务,77%的居民选择知道。通过金融机构宣传知道可以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办理业务的居民占59%,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占13%,通过看电视了解的占10%,通过网上信息了解的占7%。当被问到是否愿意尝试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时,有81%的消费者表示愿意尝试使用。

(4)使用过互联网、手机或电话银行的居民和企业占比较低,使用用途主要是办理转账汇款、查询账户、还款业务。使用过的居民占13%、企业占19%,从没用过的居民占61%、企业占74%,偶尔用的居民占26%、企业占8%。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转账汇款业务的居民占56%,办理查询账户业务的居民占37%,办理还款业务的居民占19%。

3.金融服务问题成因

(1)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是居民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首选机构,但是金融产品单一。当被问到“您一般在哪个银行办理业务”时,选择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居民高达89%,企业高达92%;被问到您选择该机构的原因时,选择办理业务方便的居民是91%,企业是93%。居民和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基本集中在“存、贷、汇”业务,金融机构产品单一,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

(2)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互联网、手机、电话银行不安全,风险规避程度较高。当被问到“如果您未使用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主要原因是”,选择无这方面的需求占31%,选择担心不安全的占59%,选择不了解、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处,但有兴趣尝试的占7.1%,选择了解其好处、但不知如何操作的占5%。当被问到“您认为哪种方式办理银行业务最安全时”,选择去银行现场办理业务最安全的占75%。当被问到“您认为哪种方式办理银行业务最不安全时”,选择通过手机上网办理业务的占40%,通过打电话办理的占比26%,通过家里上网办理占20%。16%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发生过安全问题,但90%的原因是因为用户自身使用造成的。

(3)金融机构对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多数居民仅仅是知道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可以办理银行业务,但并没有深入了解。59%的居民是通过金融机构宣传知道电子银行业务的,其中78% 的居民愿意使用手机客户端查询、转账、购买理财等快捷服务,但有48%的并不??使用操作。

(4)办理业务时间长、金融服务渠道少、产品种类少、手续费高是金融消费者最不满意的地方。当被问到“您对银行最不满意的地方”时,选择办理业务时间长、效率低的居民占比59%,金融服务渠道太少的占37%,业务手续费太高占比29%,产品选择少33%。

(5)居民对电子银行的认可度低、需求不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滞后、物流等配套服务落后是金融机构推广电子业务遇到的主要障碍。当被问到推广电子银行业务中,贵行遇到的主要障碍为居民对电子银行的认可度低占84%,对电子银行的需求不高占61%,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缓慢、物流等配套服务落后占52%,宣传培训少、居民不了解、不知如何操作占48%。

(三)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及原因

1.支农贷款发放无法匹配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准入门槛高,其分支机构的放贷权限低,且目前支农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贷款期限限制严格。就贷款期限而言,农户小额贷款基本在一年之内,但实际上农户发展养殖业或果木业的周期在2-3年之间,甚至部分项目最终见效需至少5年。因此,短暂的贷款期限与贷款使用见效期限不匹配,即短期贷款难以发挥实际的扶持效用。另一方面,担保抵押物缺失是农户面临的最实际的问题,由于农户群体的特殊性,其能够用来抵押的通常只有住房,而农户住房价值低且变现困难,从而抵押难导致贷款难。

2.金融机构支农方式单一,政策性扶持效果不佳。目前农村工商业显现出产业化的发展态势,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必然要求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就汉中的县域国有银行而言,其信贷重点不在县域经济,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样本县中仅两个县在近两年成立了村镇银行,其支农作用及自身优势还未彰显,因而无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有效支持,更无法对农业开发、农业科技提供政策性扶持。此外,缺乏服务创新意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一个明显问题,基层网点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往往也无创新动力。此外,县域保险业针对农业开展的险种非常少,对农业的介入程度低,已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3.金融业务宣传推广不够。尽管农村金融支付网络已经建立,但乡镇营业网点提供主要还是储蓄、汇兑及小额信贷业务,支付结算的票据化程度依旧低,基层网点员工向客户推荐的大多为传统结算工具,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和城镇居民相同的金融服务。调查显示,85.7%的县城居民听说过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仅60%的农村居民了解到此类金融产品;而购买过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县城居民为44.3%,农村为20.7%。一定程度上说明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不太热心,导致很多金融产品在农村不能推广应用。

4.金融市场商业性竞争不充分。在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都不甚了解,信用意识比较淡漠,随意为他人担保、轻易相信并参加非法集资的现象时有存在。农村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管理不够科学有序,财务报表也欠规范,影响其有效融资。农信社网点的分布在县域占有绝对优势,涉农贷款占全市85%以上,业务量也远超于工、农、中、建、邮储等金融机构,农信社基本实现了区域垄断经营,不利于县域金融服务水平的进一步优化。

五、“互联网+”时代农村金融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布局,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

一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组建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引导农村地区资金有效回流。二是规范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组织。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拓展信用合作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育发展成为新型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三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公司、评估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构建相互补充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积极掌握了解农业资金复杂化的需求特点和多样化的支付结算需求,全力支持农村资产抵押和担保方面探索。一是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通过开办网络银行、电子银行转账汇款、为农户代发财政补贴、代办养老统筹、代收话费、水电费等中间业务,大力推广农村移动便民支付、助农取款业务。二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民急需的创新型信贷业务,如林权、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等业务,充分运用农户联保、“信贷+保险”“订单+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融资担保方式,拓宽农村贷款的增信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着力加强财政扶持,优化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政府应当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发进行奖励,有针对性地对涉农金融机构农村网点实施税负减免,从而促进金融机构提升其“三农”建设的参与度。二是调整监管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农村网点和涉农金融产品市场准入的快捷通道,实施弹性存贷比考核办法,构建涉农贷款导向的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加快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加大保费补贴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对农业险种进行大力创新,进一步优化巨灾保险制度与再保险制度,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的分散与补偿机制创新。此外,政府应对涉农金融机构实行风险补偿,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提取一部分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信贷损失进行补偿。四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完善相关的产权登记、评估、交易流转、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降低农户和金融机构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的成本和风险。

(四)大力提升县域信用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广泛开展争创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活动,切实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畅通诉求维权的信息渠道,对评选出的信用村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实施贷款倾斜政策,实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亩?使县域公民享受到信用所带来的红利,进而促进县域信用环境的建设。二是地方政府对企业逃废债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加强企业改制合规性,着力督促企业按规定承担其贷款责任,落实银行债权,进一步实现县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三是强化农村司法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要积极协助农村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切实构筑农村资金“洼地”,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五)科学引导,建立适应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评价体系

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应对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发挥政府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联动效力,引导并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基层央行要充分发挥好“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的作用,扎实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的效果评估,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支持“三农”的着力点,鼓励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种惠农政策。

参考文献

[1]雷蒙德 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林宏山.互联网金融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探讨[J].上海金融,2014,(12):38-40。

[3]杨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研究[J].征信,2015,(2):21-24.。

[4]约翰 格力,爱德华 肖.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

[5]朱迎,刘海二,高见.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实现农村金融普惠[J].新金融,2015,(2):60-63。

The Application and Reflection of “Internet +”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Research Group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bile phones and Internet in rural areas, th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 framework constructed based on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has effectively solved the shortcomings of insufficient of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hysical outlets. Under the analysis framework of the theory on supply and demand,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and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al demand and financial supply of farmer households in Hanzhong city, and aims to solve how to combine the emerging Intern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th the rural finance.

Keywords: “Internet+”; inclusive finance; rural area; financial service

第6篇:农村普惠金融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普惠金融正在逐渐作为一种被边缘化的金融体系取代微型金融,并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金融仍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尚不成熟,金融服务质量和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小型企业以及农民个体的融资、贷款仍然相对困难,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为农村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解决农村“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普惠金融拥有融资快、低成本、小型化的特征,对于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渠道具有良好的功效,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普惠金融能够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农村小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村发展服务。

一、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的金融体系改革,旨在构建以支农、惠农为目的的功能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振兴、农民收入改善提供有力的支撑。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得到改善,金融行业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金融服务更加丰富和健全,大大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并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面貌。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化不足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商业化运营模式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市场化运作能力相对低下。与一般商品不同的是,金融产品自身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的客户灵活调整价格(利率),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度依赖行政命令引导,政府管控相对严格,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不足,金融机构缺少相对宽松的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进而导致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相对僵化,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受限。例如,政府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村地区投放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规定的初衷旨在保障农村地区的融资流入,但是,这一规定在另一方面看却违背了投资多元化的原则,使得金融机构不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如果同一地区的存款人的防范性储蓄被金融机构用于提供这一比例的贷款,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金融机构如果想要从这样一笔贷款中获利,必须收取更高的利率,从而促使高风险逐步累积。因此,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小型金融组织常常会发生金融生态恶化、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进而导致资本流出农村。再比如,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如果不断加强,就会给外部金融机构带来高成本、高风险的问题。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这种非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成本的缺陷,更加不利于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构建。持续的政策性补贴促使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和风险的容忍度持续扩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无限扩大,并且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一旦产生,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另外,政府补贴本身就是对市场正常运行规律的干扰,过度补贴将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甚至滋生腐败、寻租的现象。

(二)农村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微观层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但是相对来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农户个体、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从数量上来看,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主要分布于发达地区,而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长期不足,难以满足各类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质量上来看,信贷产品种类和质量不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硬件设备落后,金融专业性缺失,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并且可获得性相对低下,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状况严重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的金融市场运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从金融主体内部着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构成障碍。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不足,使得数字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助推作用受限。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农村普惠金融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尚不成熟,在立法方面仍然不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弱势群体获得金融资源权利,如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法》、印尼的《小额信贷法》、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平等信贷机会法》、《农业贷款法》、《农业信贷法》等一系列法律。而我国在这个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仅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本金融法律中也缺乏相应表述。虽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如《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但这些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低,有些只是指导性、临时性的政策文件,零乱复杂,缺乏纲领,权威性和约束力也很有限,难以有效适用。

(二)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撑。首先,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对资本缺乏吸引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参与度较低。其次,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约束,二元经济的存在是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性投入具有一定的倾斜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严重滞后于城市。加之农村地区自身交通、电力等条件较差,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众多金融机构选择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并且部分运作良好、实力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之后,选择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向收益更高、风险更低的城市地区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只要城市经济、工业经济中的项目投资平均收益率高于农业经济中的项目平均收益率,农村资金的出逃就不会停止。因此,综合来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一定的内生动力,而过度依赖有限的政策扶持在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可持续。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要依靠市场规律,保障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供给,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农村的金融市场需求。

(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展普惠金融构成阻碍。一方面,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以股份制、商业化经营模式为主导,这种单一的体系在客观上形成一种结构性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机构的趋利性促使金融资源大量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流入,农村经济由于内在的劣势,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较为薄弱,客观上会促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偏离支农、惠农的目标。此外,单一的金融模式导致新型金融合作组织缺少一点的发展空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的加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贷供求存在结构性错配的约束。从需求方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仍然是分散的传统小农经营模式,在生产性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十分有限,并且,农户改善型自建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借贷资金主要通过自主借款,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需求更加有限。从供给方来看,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服务主要以满足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需求为主,这就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出现结构性错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功能被削弱。同时,农村非正规信贷机构如私人钱庄等的出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惠金融的深化。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对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在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机构会破坏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任关系,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二元对立的市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应先于城市,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中的基础性作用。只要构建市场化的金融市场,才能更加有效的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金融主体营造具有活力的竞争环境,促进金融主体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供给效率,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成本和风险。政府应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控,一方面加强立法,明确各金融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定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牢靠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体系,比如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农村保险等,降低农村金融发展的各方面风险,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构建城乡普惠金融对接的内生机制,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对农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的发挥。政府补贴政策应更加注重针对性,不仅要做到有的放矢,更要做到灵活调整,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要进行适当调整。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内容全面的农户征信体系,成立专门的监管主体,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将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政府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普惠程度。将农村地区各类金融资源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完善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价值认定制度,为农户将所持有住房、土地等资源作为抵押提供制度上的依托,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制度,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互助式信用担保等形成多种方式的担保机制,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入,推动金融市场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和完善。

(二)加强金融创新,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离不开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驱动。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通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农村互联网覆盖率,为“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硬件支持。要创新金融组织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法则进行用户评估,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挖掘用户需求的优势,将用户需求融入产品创新,提高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质量。不断组建灵活的金融组织方式,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阶段,选择适当的金融组织方式,不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普惠金融的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在组织、运作、业务、技术、产品等各方面展开创新,并对金融机构及其员工进行普惠性指标的考核,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向纵深发展。要加快建立乡政府、村委会为主导的基层金融服务网点,设立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村委会”基层服务网点,向村民提供诸如银行小额取款、缴费、转账、贷款、公共事业办证、票务查询及购买、医疗挂号、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求职、农村物流等服务。形成“网点固定服务+服务点代理服务+电子渠道自助服务+上门服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开发“农保通”、“直补通”、“农合通”三大支付系统,全天候、跨地区、多渠道提供“查、缴、扣、取”金融服务,把国家惠农政策、资金和技术及时、方便地送到贫困农民手中,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将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在宏观层面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要加快构建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法》为基准,以农村商业金融法、农村政策金融法、农村合作金融法、民间金融法等为分支的法律框架体系,并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管控、农村弱势者金融权利保护、制度实施保障三个维度构建基本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征信体系,完善农户经济信用信息库,提升农户信用信息的覆盖率,并增加征信数据的共享与应用。此外,由于风险防控在当前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中仍然是薄弱环节,一些机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的保障仍然不足,因此,加快构建规范的风险防控体系尤为关键。金融机构必须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构建更加有效的监管关键。各级金融主体要搭建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明确功能定位,并增强与各地区地方政府的联合监管,力求构建一个坚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机制。要尽快颁布全国范围内适用的互联网金融监测统计系统,尤其要强化P2P网贷行业的监测统计及风险预警,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实时跟踪监测。

第7篇:普惠金融工程与农商银行发展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偶得

“群众利益无小事”,“藏富于民”,“普惠金融”,这些词耳熟能详。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今天,会有更多的实际意义。

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工作途径。老百姓,支持党取得政权,让党代表群众的利益,为广大群众谋幸福生活,这是群众的期盼。所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看到,社会的贫富差距在拉大,还有群众生活水平需要得到进一步改善。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跟上经济的发展,需要拉一把,扶一扶,推一下。

社会安定来自于百姓安居乐业,“无农不稳”批的是农业产业对于一个人口大国来说,一直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藏富于民”也是我所期望实现的,“水涨船高,民富国强”。浙江农信不自于群众,服务群众六十多载,自身的发展也是受惠于群众点点滴滴的汇聚。

普惠金融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整个金融行业,而我们浙江农信是普惠金融的真正“笃行者”。因为它有源,有根,有径。因而它的发展能像古人所说:“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

我参加农信工作二十多年,我从小目睹农信人朴实无华的支农情结。我的舅公就是一位,群众有困难找他总是热情相助,而亲戚有事找他,他从不徇私情。到老一直受人尊重,这也是我到农信社工作的一种动力。

“立足三农,支持中小”,农信服务“广覆盖、深受惠、长相助”。这一实质恰恰吻合普惠金融的本质,“为中低收入阶层甚至贫困人口和小微企业提供可得性金融服务”。其理念,也与普惠金融一致,即“让每个人拥有并实际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农信社门槛低,百姓愿意到信用社,因为这是群众自己的银行。我们走村串户,披星戴月,东家出西家进,端个板凳拉起家常,群众与我们心近了,情更浓了,农商行的新名字让他们将六十年的农信社深深地结合起来。

我们现在推行“创业普惠、便捷普惠、阳光普惠”是三大目标,网络覆盖、基础强化、扶贫帮困、感恩回馈、创新升级是五大实际行动。这些都是我们农信社支农支小的历史传承,是浙江农信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也是浙江农信从做强做优向行大善大爱的转变之举。

普惠金融工程,让农商银行的称呼走进百姓心里,真心真意为百姓服务,也必换来群众的支持,推动农商银行跨向更美好的明天。

姚庄支行

钟永明

第8篇: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探索和研究

【摘 要】 自普惠金融概念提出后,全球都在发展普惠金融,本文首先介绍了普惠金融的基本内涵,提出普惠金融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理解。接着介绍了普惠金融的特点以及目前面临的问题和相应建议。

【关键词】 普惠金融 弱势群体 问题 建议

一、普惠金融的基本内涵

普惠金融英文名称是"inclusive finance ",是联合国系统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提出的。基本含义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其中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重点服务对象。

普惠金融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理解:

微观层面:主要包括穷人和低收入者等金融服务需求者和从民间借贷到商业银行以及位于中间的各种零售金融服务供给者。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共同构成了普惠金融的微观基础。

中观层面:一系列能使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更好地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和提高服务质量的规则和基础的金融设施。包含了很多与金融服务相关的职业和活动,如专业业务网络、行业协会、评级机构、技术咨询服务等。

宏观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机构,如金融监管机构,财政部等。

二、普惠金融的主要特点

(1)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大企业和富人已经拥有了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传统金融机构集中精力于这些财务状况清晰,信用状况良好且能给其带来丰厚的利润的大客户,而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由于财务信息缺乏,主体征信缺失,缺乏抵押担保物等往往得不到想要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目标是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所以目前得不到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是重点服务对象。(2)普惠金融不是慈善活动,注重商?I可持续性。普惠金融的重点仍是金融业务,金融具有趋利性,普惠金融是帮助贫困客户摆脱“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但它仍以盈利性为目标,不会无偿提供金融服务。(3)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普惠金融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政府会支持普惠金融满足更多群体的需求,同时普惠金融也要让供给方合理受益。(4)普惠金融不是普遍放贷。普惠金融在追求“普”的同时,也要兼顾“惠”。具体来说,放贷应该注意适当和有效。适当是以合适的成本把钱借给真正有需要的人,有效是借出去的钱和借出的时机真正能帮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三、普惠金融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金融服务覆盖不均衡,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排斥问题。我国普惠金融突出的问题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服务贫乏,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资源缺乏严重。虽然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仍存在市场化程度不够,发展深度不足,商业性机构发展不到位,公益性机构发展政策缺乏等问题。金融服务覆盖不均衡,呈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大客户与小散客户”的二元结构特征,而这种二元结构充分反映了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排斥问题,即越是需要金融支持的主体,获得金融服务反而越困难。

建议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突出普惠金融重点群体。明确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对其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服务对其覆盖。

(二)普惠金融在互联网时代突破数据信息壁垒的成本太高。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技术进步,现有普惠金融服务的供给者(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库来辨别目标客户的风险状况从而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使得线上或者线下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快速贷款成为现实。但在中国,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是作为个人隐私被保护的,而通过这种互联网数据库突破数据信息壁垒的方式使得人与人之间越来越透明,这存在着伦理方面的冲突,同时也需要解决相关法律的冲突。

建议二:积极寻找技术进步和隐私安全保护的平衡点,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由于普惠金融的发展依赖大数据风控,也需要大数据支持的个人信贷数据库。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规制,数据来源违法,数据污染,数据被滥用等问题会导致人人自危。此外个人破产法律保护缺位,暴力催收,诱骗贷款等非法行为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阻碍普惠金融的发展。

建议三:完善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并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由于过去长期的金融服务缺失造成普惠金融目标群体观念陈旧。很多农民与低收入者只会在金融机构进行存取款,很少会选择通过贷款解决自己的资金需求,他们倾向于民间借贷,尤其是向亲朋好友借钱。这说明我国过去长期的金融服务缺失导致普惠金融目标群体依靠传统的社交关系网络关系“借钱”满足自己金融需求的意识较强烈,但通过正式渠道、使用现代金融手段的意识不强。这说明我国普惠金融整体建设仍然非常滞后。

建议四: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增强低收入者利用现代金融的观念,同时加强落后地区现代金融服务的供给,满足其需求。

(五)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金融资本具有逐利性,而普惠性金融的发展需要政策扶持,如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那么低收入者,农民,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仍得不到所需的金融服务。2017 年 6 月,中国拥有金融服务机构数量为22.8万个,总量有所增长,但是金融服务网点的地区分布差异较为明显,均呈现出东部 > 西部 > 中部 > 东北的金融机构分布态势,并且东北地区机构和营业网点占比明显低于其他三个地区。这说明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建议五: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弱获得对象、造血型领域和公益性服务,促进普惠金融资金最大化集聚和利用。

【参考文献】

[1][3] 王茜.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6(08):101-104.

[2] 刘思源.我国普惠金融面临的障碍及对策[J].知识经济,2018(08):28-29.

第9篇:普惠金融:理念、实践与发展前景

普惠金融的理念

普惠金融的社会经济背景在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社会结构最大的区别),即发达国家就是橄榄形社会结构,而中国是金字塔形社会结构,越处于社会底层的企业和人群数量越多,规模越大,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社会结构的金字塔对应的是金融服务的“倒金字塔”,金字塔底层弱势的群体,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金融服务是远远不够的,即存在非对称的结构性矛盾。这就是我们讨论普惠金融的出发点,即怎样去改变这种现状。

普惠金融英文是Inclusive Finance,也曾经被翻译为包容性金融。但是,普惠金融这个词可能会带来一些歧义:有人以为“惠”就是优惠、减税、让利、低息,但实际上普惠金融没有优惠的意思。普惠金融不需要政府补贴,而应该是商业上的可持续。普惠金融特别强调内在的公平和正义的概念,强调社会的转型,换一个说法就是由金字塔形社会转型到橄榄形社会。

那么普惠金融的意义何在?首先,联合国将之提到一个很高的高度,即融资权利、金融权利,也是人的基本权利。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全球普惠金融形成一个浩荡趋势的重要原因。其次,普惠金融除了改善金融结构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平衡的意义。当前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所谓的产业过剩,与产能过剩相对的是有效需求的缺乏。由于金字塔底端的人收入和消费能力低,带来了部分产品过剩的问题。如果通过普惠金融,通过消费金融解决这一问题,将有助于宏观经济的复苏,更重要的是社会的转型。

问题和挑战

现实中的金融社会打破了经济学教科书的原理。经济学理论认为穷人、小微企业的资本回报率高,因而应该有更多投资,但现实并非如此。原因在于现实中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存在着较高的不确定风险,存在信息不对称,经常会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而对于实务操作而言,普惠金融难度非常大,因为边际回报非常低。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普惠金融区别在于,中国有一个很好的储蓄系统,即资金的“抽水机”功能非常好。因此中国的问题在于与高效的“抽水机”相对应的是低效的“灌溉器”。此外,在中国更重要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不够,包括评级系统、征信系统、信息分享系统,以及各种指标系统都比较缺乏。

最后一个问题是“最后一公里”,即使金融建设广泛,但很难落到“最后一公里”的农村。原因有很多,其中跟基础设施有很大的关系。另外,金融欺诈盛行,民众缺乏金融知识,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从需求角度来看,问题更深刻。现在互联网金融的机构也存在困惑,不清楚客户是谁,是为中小型企业服务,还是为微型企业或个人服务?因而也就不清楚自己的商业模式。对于贷款规模,利率定多高合适,这都是经常面临的问题。由于微型金融的运营成本高,因而高利率是合理的,但问题是,到底高到什么程度是合理的?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号召,要求所有的金融机构都要为小微企业服务。银监会要求每年对小微企业贷款必须增长50%。但事实上,这些统计数据是打问号的,因为对小微贷款的定义并不清楚,里面的水分非常多。这也反映了不应该强求定位高端的银行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这也是不现实的。

互联网金融的形式是有创新,但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都叫作创新,很多P2P模式,更多是一种金融脱媒现象而非金融创新。真正的金融创新在于,可以抓住真正好的资产,使得资金落到金字塔底层去,而这也是难点所在。

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

2016年1月16号,国务院正式颁布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五年规划。其中有四个要素非常重要。首先,需要量化,要确定目标,要有指标体系。比如成年人中有银行账户人群的比例等等。按照世界银行2014年的统计数据,中国的这一比例大概是64.5%,而发达国家大多达到90%多,北欧国家差不多接近100%。一个企业,不管是大中小微,它对外融资多少是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的?多少是通过家庭亲戚朋友父母给的?这个也需要有一个统计指标。不仅是国家层面的指标,根据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建立各省的指标,让每个省知道各自普惠金融的状态。

其次,作为战略,一定要有重心。要做的事情特别多,对于政府来说一定要突出重点,而政府重点就是建设金融的基础设施。目前市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目前超过80%的数据都分别掌握在政府的各个部门,包括税务、海关、农业、扶贫等等,这些信息是可以分享的。现在讲的分享经济,强调让大家建立一个信息平台,让市场可以共享。这个事情实际上就是一种基础设施,就是为征信提供渠道,为评级提供渠道,重点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再次,是实施,需要有每年的计划,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的协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和信用制度。现在要重新认识普惠金融,就是要设计一种体系,包括从监管到审计评级担保征信的整个流程,都要围绕普惠金融来做。目前整个社会的这一套体系中,普惠金融比较难以推进,这是现在一个主要困境。

普惠金融基本的发展方向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普惠金融要建立在科技基础上。现在世界上有三大科技趋势,有可能使我们普惠金融的能力迅速提高,即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终端设备,这三者结合在一起,使得我们的普惠金融进入了新的阶段,颠覆了微型金融经济学一些基本原理,使得商业模式降成本、增速度、广覆盖都得以实现。而且,上文提到的双重绩效困境也可以得到解决,无论是金字塔顶端,还是金字塔底端,将来都可以做个人银行业务。那样的话,整个全球的市场就可能从1.5亿个的家庭发展到6亿个家庭。这个事情将在未来5年中实现。有了技术的支持,将产生出最有效、最廉价、全覆盖的普惠金融。

最后,普惠金融的发展趋势是数字化普惠金融。数字化普惠金融很容易理解,第一,有一个金融服务商,可能是传统银行,也可能是新型的金融服务商,或者新的科技企业,用来提供APP,提供一个金融产品,一个金融的解决方案。第二,有网络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很多普惠金融都是网络运营商提供的。第三个是代理商。普惠金融一定有代理商,尤其是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上,这个代理商很重要。最后就是终端用户,企业、个人,都是用一个终端设备来解决它的金融问题。所以,就是这样一个系统形成了数字化普惠金融,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用传统金融方式也是很难解决的,因而需要依托于数字化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的伟大社会意义在于,帮助中国转型成一个橄榄形社会。如果四五年内不能在普惠金融中实现以上目标,则中国可能掉进“中等收入陷阱”。(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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