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集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

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本部门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效能政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民主评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作用;

(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议,实现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应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现、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三、评议方法、程序及时间要求

这次民主评议,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我局组织进行。

民主评议的程序:(二)查找问题(201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前)。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广泛走访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等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我局在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纠自己查。(四)民主测评(6月20日至7月20日前)。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面对基层和相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员、普通群众等对我局进行民主测评。(六)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将评议工作情况和民主评议工作统计表,于2012年8月30日前报县政府纠风办和县监察局派出第二分局。

四、评议代表的构成及职责

县民族局评议代表主要由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代表、村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通过选聘的方式产生。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应占较大比例。

评议代表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

(二)参加评议大会,发表评议意见;

(三)了解和监督被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四)参与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测评;

(五)对民主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把*建设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市20*年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开展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着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推动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1870所,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学校参加评议,三年完成一轮循环,20*年评议中小学校622所。

1、市直属中小学校(7所)

*一中、*开滦二中、*二中、*开滦一中、*八中、*十中、*十一中。

2、县(市)区中小学校615所。(详表附后)

三、评议内容

(一)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不许违反国家规定乱招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许招收补习生(复读生),不许举办补习班(复读班);中小学不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许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特殊配置班级,禁止违反规定的乱补课行为。

(二)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禁止擅自立项收费,禁止超标准收费,禁止扩大范围收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禁止收取“借读费”、“片外费”。

(三)民主管理

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对学校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全面公开,做到制度健全、公开透明、运转规范。

(四)师德师风

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品行端正,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禁止歧视学生和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其他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其他具体评议内容。

四、评议办法

评议采取市县联动、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式。主要通过问卷评议、检查评议、考核评议、信访评议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校进行评议。

(一)问卷评议(60分)。组织学校服务范围内学生及家长参加,覆盖面要涉及学校所有班级,问卷数不低于学校学生总数的20%。问卷评议分别由市、县(区)教育局、纠风办组织进行。采取由教育局、纠风办和参评学校,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市中小学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每学期末一次,全年两次,面对学生或家长当场签封。问卷调查表中的评价计分标准为“满意(10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

(二)收费评议(20分)。结合春、秋两季开学后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行。分值占评议结果的20%。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只要发生违规收费的此项评议为0分。

(三)考核评议(20分)。考核组深入学校,查阅相关资料设施是否完备,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学校规范办学方面的意见,根据评议内容对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收费、民主管理、师德师风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办学行为占20%、规范收费占20%、民主管理占20%、师德师风占20%、办事公开占10%,答复投诉占10%。

信访举报作为评议的减分因素。对县(市)区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2分;对市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3分;由省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每查实一件扣5分;由国家有关部门督办的信访件,或由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每查实一件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票否决。

学校评议得分=问卷分数+检查得分+考核得分-信访扣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全市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参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议活动,认真研究评议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和“上学难”、“上学贵”等违反规范办学的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搞好自查自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纠风办要在评议工作中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请客送礼、拉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票否决为最差学校,坚决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切实通过民主评议中小学活动,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4、市教育党委、市教育局决定:从20*年开始对市直中小学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纳入校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行风评议达不到满意、基本满意的领导班子不能评为优秀;被评为不满意的学校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资格,连续三年被评为不满意的学校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对评为满意的学校,由教育、纠风部门颁发“民主评议满意学校”牌匾;各县(市)区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将评议结果报市民主评议中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扣除有关被评学校信访分值后,向各县(市)区通报结果,并报省民主评议中小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本地民主评议学校具体实施方案,每年4月份完成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工作总署,12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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