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费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社会消费论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消费社会是当下文学所面对的文化语境。在现代文化工业的整合下,传统的小说叙事开始转型,面向市场写作成为文学边缘化时代的价值反拨,转型后的小说叙事以日常性和平面化为叙事特征,以欲望与趣味作为迎合消费阅读的操作策略。

第一篇:社会消费论文

消费时代的社会美学

内容提要 无论在国内或国外,美学的沉寂都是一个事实。美学的复兴当在于积极回应当代社会的变迁。由于审美现代派的巨大影响,“美学”一直处在与“社会”的尖锐对抗之中。而今,由于以“物符”为标志的“消费社会”的到来,原本便具有文化向度的“社会”就显在地“文化”化了,它是符号化,同时也是美学化,这种符号—美学借助于无所不及的商品逻辑和电子媒介取得了空前的社会化,于是一个普遍的“美学社会”已赫然在目。这意味着,如果文学研究仍然可以被界定为与“社会”相关的一种“美学”研究的话,那么“社会美学”将是它不得不认真面对的新的理论图景。换言之,这就是文艺学与美学的新的相关性。

关键词 消费社会 美学 社会 文化 物符

能否用“社会美学”这一概念来描述当代社会或文化的变迁并因之而致的美学转型?这是一个令人迟疑不决的问题。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尚不是理论上的,即这一概念能否贴切地表征现实,而是语义上的,“社会”和“美学”两个术语先已被赋予了沉重的历史语义。

先说“社会”。在意识形态层面,它被规定为“阶级”及其角力场,意味着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形构的既抽象又物质化的某种实体,一个看不见但又穿不破的网状结构。在学术层面,它不仅是研究方法,一切对象都要放置于被如此规定好了的语义中才得以阐释,而且也是研究对象和价值归宿。在日常生活层面,它基本上是指芸芸众生构成的世界或活动的场所。对于不断变化的当代现实而言,这一传统定义或理解即使其本身说不上有什么错误,也是力有不逮而需要修正或丰富了;况且,深层地追询,术语概念原本就是我们主观的意识现象,其中固然有现实,但在此现实已转变为观念的存在或简言之就是观念。

再说“美学”。在中国,“美学”已沉寂多年了。20世纪80年代它曾经是思想解放运动的先锋,引领时代精神的主旋律。而如今“美学”盛况不再。国际美学界的情况也不见得多妙。近代以来的学科分工一方面使美学在其内部取得了不少精深的成果,而另一方面它则成了少数人圈子里的自娱自乐。美学自然应当是一门快乐的科学,但问题在于它只是自娱而不是他娱,即引不起局外人的任何兴趣。“美学”自绝于“社会”,其结果也就是“美学”为“社会”所抛弃。

一、“美学”反对“社会”

或许更为复杂的是“美学”与现代性在理论和历史上的重重缠结。由康德所奠基的审美现代性即“自由美”(freie Schnheit)对于“依附美”(anhngende Schnheit)的优先性,换言之,对审美自主性的高扬,曾经在席勒那里、在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那里、在青年马克思那里,最后是在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那里,演变成为对资本主义生产本质和社会罪恶的批判。一个谬传甚广的观点是,这种批判属于与启蒙现代性相对立的审美现代性,其主要特点可简单地表述为:如果说前者是理性或理性主义的,那么后者则是感性或感性主义的。其实并不存在什么两种现代性,“启蒙理性”原本就包含着“审美现代性”。启蒙思想家的理性话语不仅不排除感性的艺术,而且还给予艺术自主性以深刻的理论支持。理性不在与感性相平行和对立的层次上,毋宁说,在现代性框架之内,它超越了通常意义上理性与感性的对立而成为独立“自由”的主体性。这就是康德何以在美学上标榜“自由美”的原因,那是对于一个主体性原则的贯彻。所谓“审美现代性”即文艺上的现代主义,其矛头所向绝非以主体性为主导价值的现代性,恰恰相反,它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重新肯定了这一现代性理想。现代主义不变的主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冲突。而正是“启蒙现代性”对个人自由的合“理”化酿成了现代主义者与社会相遇的精神苦难。在对这苦难的倾诉和对造成这苦难之原因的揭露中,审美现代派所渴望的仍然是现代性所倡导的个体自由或个体主义。他们高扬审美的大旗,向社会发起一次次绝望而悲壮的冲锋。这情景给人的错觉就是“审美现代性”,似乎审美的事业就是颠覆现代社会的价值核心即“现代性”。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第一,个体自由天然地具有审美性,但文艺不是它惟一的表现领域,它同样或许更广泛地表现在对于个人之社会权力的要求上,如女权主义、同性恋运动所极端地表现的那样。第二,“现代性”话语无法覆盖自文艺复兴以来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现代主义的社会批判不惟是一种现代性批判,其意义要远为永恒和丰富。第三,个体自由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亘古就有,而“启蒙现代性”赋予这对立的双方以理论的同一性即主体性原则。第四,审美主体性只有精神的实践性,而不存在社会的实践性。主体性原则一旦被付诸社会建构,它就必然发生各种变形以至于走向它本身的对立面。第五,在这一意义上,如果说有“审美现代性”的话,那也只是现代性在精神上的自我反思、自我调节,其目的是回到真正的即原初的现代性。第六,由于这样一个“审美现代性”并不在根本上否定现代性,甚至是以现代性为其反思的亮光,其反思的重心则倾向于与理论一极相对立的社会实践一极的现代性,因而如果说“审美现代性”话语对于我们仍有意义的话,那就是它以表象性的概括所凸显的美对现代社会的精神批判。

法兰克福学派正是这样一个理论上的审美现代派,“美学”在他们手上就是“社会—批判”。阿多诺将艺术规定为“社会的”,而它之所以能够承当起“社会—批判”职能恰在它的非社会性或反社会性,即康德—唯美主义所一直强调的“自主性”:

更确切地说,艺术是通过其与社会的对立性位置而成为社会性的,那一位置是惟在艺术作为自主之物时才能取得。不是去遵从现存的社会规范,也不是把自身修造得“于社会有用”,而是将自身凝结成一自在的本体,艺术由此而恃其纯粹之存在批判社会……①

阿多诺看得分明,唯美主义的“自律性”与批判理论所要求的社会性不仅不相矛盾,倒是郁郁葱葱地相生相发。原因是,艺术通过对“自主性”的诉求而形成一种特殊的身份,凝聚为一种独立的生命或力量。没有艺术自身的出现,何谈艺术的功用?自律性使艺术诞生了,也使其社会功用的发挥成为可能。

美学在强大的“审美现代性”观念中被定格为对社会可行使批判职能的一极。站在那一极点上,它可以指点江山、粪土世俗的荣光,引导黎民苍生走出沉沦的幽谷,向着完满的人性攀进。如果说艺术从前靠着神性的力量,那么在现代以来它则自视为在一个去魅化了的世界里惟一的神明。

由是说来,在现代性语境中,除了其联系性的意义之外,不管这联系性如何地被建构、被述说,“社会”一词又新添了另外一重暗示,它往往被作为鄙俗、市侩、平庸、刻板、权力、规范、服从、愚昧等等或近或远的同义语;即使中性一点,它也是一堆没有灵性的物质,有待于美学的点化和提升。这就是说,凡是社会的,就不是美学的;而凡是美学的,也就一定不是社会的。美学与社会被分别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甚至会体现为在同一作家那里内在的精神分裂症人格,如恩格斯在歌德身上所发现的“天才诗人”与魏玛朝臣两种身份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②在人类可知的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过美学与社会的统一,要说有恐怕只是存在于柏拉图的“理想国”、五柳先生的“桃花源”以及青年马克思所想象的共产主义,但是所有这些都是先已假定了美学与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对立关系的。

既然美学与社会事实上总处在对抗之中,且现代性理论又一直地在强化这种对抗关系,如阿多诺所言,“艺术惟因着其社会抵抗能力才得以生存”③,那么企图在美学与社会之间寻找统一并建构所谓“社会美学”将必然面临一个逻辑的困境,就好像要说有黑的白和白的黑一样地匪夷所思。但是,“社会”的、“美学”的或者就是“社会美学”的逻辑并非如此简单,现代性理论也不能作为“社会美学”的惟一逻辑。最深刻的原因是,“美学”与“社会”本身的发展以及相应地它们在概念上的变化正在使之一步步地逸出现代性逻辑,于是一个“社会美学”的新逻辑在对现代性逻辑的扬弃中开始呈现出来。

二、“社会美学”与“艺术”无关

溯“社会美学”之渊源,人们极容易想到英国社会学家迈克·费瑟斯通的那个名篇《日常生活审美化》(“The Aestheticization of Everyday Life”)④。据他规定,“日常生活审美化”作为一个概念应含有三重意义:其一是指20世纪在一些先锋派那里出现的纯粹艺术的日常生活化的趋向,如马塞尔·杜尚对“现成品”的呈现,如安迪·瓦侯对商品世界的复制,再如行为艺术的即兴表演,等等。费瑟斯通提醒:“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以及先锋派的许多策略和艺术技巧,已为消费文化中的广告和大众媒体所吸收。”⑤其二是指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费瑟斯通提到的例子有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唯美主义作家佩特和王尔德、倡导生活审美化的福科及其所标举的波德莱尔的“花花公子,他把自己的身体,把他的行为,把他的感受和激情,他的不折不扣的存在,都变成艺术作品”⑥。对这一类的审美化人生,我们中国人恐怕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它就是一直为我们所称道的古代文人士大夫别具情致的生活方式,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甚至有以生命作赌注的祢衡的“击鼓骂曹”,等等,都是将生活提升到艺术化的境界。费瑟斯通认为,这些“应该与一般意义上的大众消费、对新品味与新感觉的追求、对标新立异的生活方式的建构(它构成了消费文化之核心)联系起来”⑦。

严格说来,以上两重意思都不是我们“社会美学”的题中之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必须从中清理出去的或者至少需要与之划清界线的东西;而且即使在他本人所开辟的理路上也是似是而非的说法:表面上的“似是”与内在里的“而非”。在“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一短语中,“日常生活”是审美地呈现和审美地提升的对象。这样的解释当然十分贴切地概括了先锋艺术对日常现实的挪用和审美主义者对人生的净化。或许对费瑟斯通具有特别诱惑的是,两种趋向都在对艺术与生活之历史鸿沟的假定或承认中试图予以弥合,仿佛前者是将艺术拉近到生活,后者是将生活提升为艺术。但实际的效果是,艺术与日常生活的距离并未因此而缩短多少,恰恰相反,它们的一切努力都只是再次提醒了艺术与生活相互间于实际上的不可逾越和混淆。杜尚的“现成品”艺术、瓦侯的丝网印制品看起来似乎是向日常生活的靠近、趋同,但另一方面也未尝不可以说它源于一种绝对的艺术自信,也就是说在这充满了风险的与日常生活的肉搏中他们深信艺术必然能够最终胜出。他们反艺术的作为因而就有向日常生活炫耀艺术霸权的意味。有批评家早就指出:“越仔细研究美国的波普艺术,越觉得它不像是对群众文化的赞扬,甚至也不像是反群众文化的运动。相反的,通俗的艺术形象被当作一种借口,当作一种手段,以便躲在后面偷偷地接近深奥的哲学问题。艺术家们在被询问的时候,所谈的总是对事物的观察方式,而不愿谈实际被看到的事物。广告、招牌、连环漫画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吸引力在于形象是‘给定’出来的,形象是凭白无故地就在那儿,没有必要多惹麻烦去重新创造。”⑧日常形象并不特别重要,它尽可以无限制地“波普”下去,而波普“艺术家”的意图则是教导人们如何去特别地看待这些司空见惯的形象,俄国形式主义的“陌生化”即创造对于日常事物的新异感仍是他们的绝密武器,由此他们的艺术感觉和哲学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大胆地断言,在背后支持波普艺术家的依旧是与他们的先辈一样的精英主义理念,对生活的表面上的讨好掩饰不住其英雄欺世的嫌疑。艺术家的艺术永远是精英主义的,“审美”是绝无什么“现代性”的,它一贯就是那反日常、反社会的桀骜不驯的姿态。在艺术史自身的发展路线上谈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或“审美呈现”注定一无所获;也许更糟糕的是,如果将“日常生活”作为刻板、平庸或工具理性的同义语,那么“日常生活审美化”立刻就会一反费瑟斯通之初衷,变成该命题的反题,即那一所谓的“审美现代性”。

费瑟斯通当然谙熟“审美现代性”并对它保持高度之戒备,但非常不幸的是,在其所赋予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第二重意义上,他再次跌落“审美现代性”的陷阱。他所称举福科等几个范例不仅不能支持后现代社会学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而且每一个都在公然地反对它。王尔德、福柯这类人都是些自命不凡的才子,对他们而言,“日常生活审美化”不是对日常生活的抵抗就是对它的逃离,因为日常生活本身毫无审美价值可言,惟有将“日常生活”彻底地锻造成“非常生活”,它才可能是“审美生活”。如果说波普艺术家还有胆量与“日常生活”短兵相接的话,那么对王尔德等来说则是艺术与日常生活离得越远越好,它最好就是一个自足的独立王国。

不过王尔德还是有社会使命感的,他多次宣称过通过艺术改造社会的抱负,因而他之远离生活就只是实现其入世抱负的一种策略,即由此而获得社会批判所必需的审美距离和立场。这多少有些像庄子所做的,通过“出世”而“入世”,通过“无用”而“有用”。对此“社会美学”愿意表示敬意和理解。但旨趣不同的是,“社会美学”不在艺术及艺术史自身的范围内说话。诚然它也谈论美学,但是其兴趣并不在艺术的自主性及其迂回的批判战术。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前两重意义相对应,它关心的,首先是“美学的社会化”,即美学积极地参与社会建构,以致使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美学。

三、“社会”即“文化”

其实在“美学”与“社会”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问题只在于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社会”这一关键词。从前的界定在其本身的语境内也许至今看来都是有效的,但对解决这里的问题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在此我们必须进行一次视点转换,否则就看不到其新的意义维度。

传统上“社会”被界定为人们相互间所结成的各种关系;马克思主义则更深入一步地将此关系描述为物质的或利益的关系与为此关系所决定的意识形态及其操演。《共产党宣言》的起首语,“迄今为止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又在另一角度宣告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观。人类的历史不过是一个个社会形态的更迭,即历史是动态的社会,而反转过来说,社会是历史的理论定格,因此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宣言也就可以理解为它对“社会”的定义:作为关系的社会实质上即是阶级及其表现为斗争的阶级关系。将社会定义为阶级斗争与定义为物质利益关系并不矛盾,因为阶级无非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其形成和发展反映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动。一个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定义因而就是活动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被划分为阶级的人群与保证此活动得以进行的意识形态及意识形态机器。

由于这一定义致力于一个具体的革命性目标,重在唤醒被剥削被压迫者的阶级意识,因而其特色就是它深刻的政治经济学,以及为此政治经济学所赋予的意味和视点。但是当被问及一个矛盾重重、危机四伏的“社会”何以未致立即的分崩离析,例如,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何以仍然充满经济活力,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创造了人类“文明”的范例时,我们就需要转向“社会”之如何被组织、被建构的积极意义方面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是“意识形态”,尽管它本质上属于统治阶级,而实际上却是为一切阶级所签约、所信从。这就是说,是意识形态拯救了“社会”,社会之成为社会,赖其沟通、协调和团结。

既然一种意识形态被认为是某一阶级的却同时为全社会所拥有,那么它就不再是单一属性的而具有普遍的意义了。葛兰西曾提出“霸权”概念,似乎揭示的是统治阶级通过与被统治阶级的协商、谈判甚至对后者做出部分让步而重新确认了其统治地位,而实际上在另一方面却暗示了一种全民意识形态的可能性以及仅以阶级视点观察社会的某种不确当性。“霸权”概念是自我解构的,而对于我们重要的是,这一自我解构性则意味着迫切需要从意识形态对社会的狭隘视域中解放出来。葛兰西的自我解构的“霸权”概念使我们想到了更高一级别的一个概念,即“文化”。说它是更高级别的是因为,它不仅包含了“霸权”的阶级性,而且还允许一个阶级的“霸权”与其他阶级的对话性共享关系。“霸权”当然仍是活跃在“文化”之内,甚至活跃在作为意指实践的文化的各个层面上,但是与英国文化研究由此而对意识形态斗争无处不在的强调不同,我们想指出的是“文化”的霸权性力量,即文化对社会整体的构建作用。其愈是被证实无处不在,就愈是说明了文化之介入社会的强劲、细密和深邃,以至于我们无法再辨识何为社会以及何为文化了。就文化对社会的建构而言,文化本来就是社会。不能设想一个先于文化的社会,或者一个先于社会的文化,它们之间不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文化与社会相携而生,即一方面是文化建构了社会,这可以说是没有文化的建构就不会有社会的形成;另一方面文化也同时在其建构社会这一活动中成就自身,在此文化决非某一观念的现实化,那是唯心主义的说法,而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即马克思主义那一经典命题——“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所聚焦的“劳动”:“劳动”是从“生产”(“制造工具”)开始的,也就是说“生产”“劳动”一定是为“人”所界定、为“人”所独有,没有“人”在其中的“劳动”就不成其为人的劳动,就不是能够创造出“人本身”的那一“劳动”。人的本质就是“劳动”的本质,反之亦然,它们是从不同角度而言其实则一的两个概念。当然,“劳动”是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的,从动物性的筋肉“活动”到属人的“劳动”。文化与社会的同一性,就如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框架内的劳动与人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使我们采取一个更紧密的措辞:“文化社会”,它与任何升华社会的精英意图都无干系,社会在其发生学意义上本就是文化,而如前所说,反过来,文化亦即社会。

将“文化”与“社会”同一化可能遇到的一个质疑是,“社会”具有一定的物质性内容,而“文化”则似乎没有,它是悬浮在经济基础上空的上层建筑或意识形态。但是我们需要反问:究竟什么是一个“社会”的物质性内容呢?解析开来,它应该首先是指如马克思在指出“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⑨时所提示的作为其存在基础的物质生产。但是,第一,“物质生产”就其严格的意义上说只能是属于人类的和社会的;第二,“物质生产”就其纯粹物质层面还不能构成为“社会”,而只有生产“关系”才能“构成为所谓社会”。这即是说,以“关系”为其本质的“社会”其实就是“文化”。在此我们决不想以“文化社会”贬低“物质生产”,那恰恰是我们要反对的一个观点。“文化”可以有无数个定义,可以是相互矛盾以至相互取消,但无法解除的是其最初级和最根本的意义,即“文化”意味着自然向人的生成,而非人向自然的回归。“社会”虽然为“自然”所决定,但它不是自然,而是“文化”。人与自然的恩恩怨怨与这样地定义“文化”没有关系。老庄哲学对“文化”的批判,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的消解,以及所谓的“生态批评”,都不能视为对“人”、“人为”因而“文化”的斩绝,它们只是不满于过度“人化”、“文化”即“人文化”,而试图在对此极端的反思和矫正中寻求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替代性的文化模式,这仍然在文化之内,仍然是文化的问题。

“社会”的物质性表现也通常指向那些使一个社会得以运行的种种机构,包括政府权力机构以及民间社团组织,但它们就更是文化性的了,因为如果说在“生产关系”意义上界定社会还不得不顾及“自然”一面,那么社会机构则纯粹是人的作为,是不限于阿尔都塞意谓的“意识形态”的实践,因而也就是文化了,在此文化是包含有实践性或物化之维度的。就人与自然关系而论“社会”之构成,“文化”据其半壁;而就“社会”之组织或者说组织“社会”来看,“社会”实则是“文化”的等义词。这不只是一个逻辑推论,而且也为社会发展的历史所证实。借助于技术的提高,人的活动空间的扩大,“社会”早已超越了其国家形态甚至是其帝国形态而进入一个全球化时代了。因为这一潮流,全球化就成了社会学家近二十年最热闹的工作场域之一,其成果似乎也正在牵引着当代各门人文社会学科。一个在过去看来可能是不伦不类的组合“全球社会”(global society)开始悄悄成为社会学家们的语词新宠⑩。

四、在“社会美学”之前

“社会”所具有的“文化”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它被视为一件美学产品或者说就是一部美学大书的合法性。只要将“社会”当作“文化”,那么说“社会”即“美学”就毫无生硬突兀之处了。但是合法性并不意味着立即的现实性。社会之真正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或者说其美学性的显露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思想史和社会史过程的。

柏拉图可能是西方美学史上触及“社会美学”的第一人:在其《大希庇亚篇》里,他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但我们要说美好的习俗和法律也是美的,就像那些通过我们的视觉和听觉而产生的快乐一样,或者说它们属于别的范畴?”(11)就其执著于寻找能够将美的性质赋予一切事物的美本身而言,柏拉图本人当不会拒绝习俗和法律等社会性现象对美的理念的分享,但他显然又是依违不定的,因为在当时的希腊,美经常被认为主要体现在经由视觉和听觉的对象即今日所谓之纯粹艺术方面,这是一个流行而强大的立场,柏拉图可以怀疑,但无力颠覆。或许就其最基本的立场而论,毋如说他更坚持视觉之于成为美的本体决定性,因为,作为其哲学核心概念的“理念”本身就具有视觉性特征,这也暗示,西方哲学一开始其本体论之内即潜伏了认识论的种子。而没有认识论,则不会有现代性西方,其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其文化、艺术、审美精神,以及作为其反对的后现代性,等等。这是在“社会”尚未成为“美学”之前柏拉图对于西方哲学文化的必然的效果史,即一个认识论的和视觉至上的柏拉图,而在另一方面,其对“社会美学”的大胆猜想无论如何富于启迪性都不可能引人注意。理论虽然超前和抽象,但终究离不开现实的土壤。对于“社会美学”来说,其土壤就是一个充分视觉化了的“社会”。当视觉化主要发生在“艺术”的而非“社会”的领域时,就只有“艺术美学”而不会有“社会美学”。正是这一历史语境及其深刻的哲学力量使黑格尔在其《美学》中开宗明义地将美学规定为对“美的艺术”的研究。对于现代主义艺术家,如前所述,就更不能指望其考虑什么“社会”之为“美”的可能性了。在这些人眼中,“社会”不仅不是“美”,正相反,它是“美”的不共戴天的夙敌,成为“美”的必须以“社会”的牺牲为代价。

在此或许应该特别铭记曾经提出过“社会学美学”(soziologische sthetik)的格奥尔格·齐美尔对于“社会美学”的开拓性贡献。作为一位大都会思想家,他对日常生活中的流行现象倾注了在当时知识界极为罕见的“文化研究”热情,包括时尚、装饰、观光、冒险、饮食、卖淫、社交、感性、空间、货币和博览会等等,而这一切又每每被置于“美学”的观照之下,捕捉它们与“美学”的相关性或者其“美学”意蕴。由此,在齐美尔那里,如果说一个逻辑形态的“社会美学”尚未成型的话,那么一个批评形态的“社会美学”则早已在“运动”着了。他揭示了例如“冒险”与“艺术”在本质上的相类,它是与世俗日常世界的“断裂”,是生活中的“岛屿”或“飞地”;例如“时尚”追逐中的群体认同与个体区别之间的统一和张力;再如饮食超越其生理意义的文化和美学结构,等等——似乎现代生活正经历着一个全面的审美化过程。不过,原其内在旨趣,齐美尔也是一个“审美现代派”,因为他要在这些寓有“美学”理想的“社会”现象中发掘出美学与资本主义计算理性的对抗性关系,与其说他所描述的是“美学”泛化于“社会”,毋如说是“美学”突出于“社会”之重围。不独齐美尔如此,那一切在现代性语境中谈论“社会美学”现象的思想家骨子里都是唯美主义者:试想,本雅明不就是在艺术品的机械复制中哀悼“灵韵”的丧失吗?

20世纪60年代,我们进入了一个堪称“后现代”的理论时期。在美学上,如果说现代主义成就了一个艺术“自主性”概念,那么后现代主义的任务则是拆解这一概念。所谓“自主性”(autonomy),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指作者对于其作品以产权为基础的独立支配权,正像私有财产之不可侵犯一样,艺术作为精神财产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一原则不但适用于业已完成的艺术产品,而且对于真正的艺术家来说可能更有效于他们的创作过程。不言而喻,艺术创作的过程由艺术家所主导、由他们单独完成。接受美学反对艺术的“自主性”概念,提出“自主性”的作品如果不经阅读就是一堆死的“文本”,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发生作用的因而也就是活着的、活动的“作品”。在沃尔夫冈·伊瑟尔对“隐在读者”的假定中,它表示一种内在于文本的“反应邀请结构”,甚至连这个死的文本也不是由作者独自完成的,一个“读者”早就“隐在”那里。通过将读者“请进”文本之内,接受美学瓦解了作者对于文本的“自主性”,但遗憾的是,读者从而也被封闭在文本之内,作品仍是作者的作品,是经由作者的作品,这就是伊瑟尔坚持其美学仍在德国现象学传统之内的原因。虽然对于接受美学来说,要完成对“自主性”的基础性颠覆,就必须将读者从对文本的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变文本性读者为社会性读者。

接受美学当然拖着一条现象学的尾巴,但在其对“自主性”概念的解构方面,它又是一种后现代主义,或许我们可以称其为“德式后现代主义”。比较而言,法国的后现代主义则要激进得多。例如罗兰·巴特为“读者之诞生”干脆宣布“作者之死”,将“可写”(le scriptile)即阅读之创造性置于“可读”(le lisible)即被动阅读之上。或许更有启发意义的是,他对美之不可言说、终止于“我是我所是”的描述,与柏拉图对美的理念化和神秘化看似接近,但意图或效果则正相反,在柏拉图就是将诗人逐出理想国,而在巴特,却可能是对不可言说者之言说,对不可再现者之再现及其多样性的开放和鼓励——作为“文学符号学教授”,巴特走向通俗文化如身体、服饰、影像、广告、消费之研究,尽管仍在符号学的名义下,一点也不偶然,因为它们都在述说着那不可述说的意义、神秘之物或者就是美。及至德里达,文本根本就不含有符号学或解释学所追寻的那个意义,能指不是指向所指因而获得意指,而是指向另一能指并如此地无限“延异”下去。他也不相信有所谓“文学性”之存在,如果有,那不过是一种体制、惯例和集体认同,换言之,文学性就是社会性。接受后现代主义思想影响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家如伊格尔顿、杰姆逊等,如其先辈普列汉诺夫一样,将宽泛的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缩小而强化为文学即政治或意识形态的论断,这可以称之为一种极端的文学社会论,因为政治或意识形态只是对社会的一种组织而不是惟一或全部;喻乎此则不难理解葛兰西和霍尔何以要讲“霸权”及其对社会的“接合”(articulation):其中一个文化的视角被引了进来。

解构文艺“自主性”,将“美学”还原为“社会”,其积极意义对“社会美学”而言是重新确认了美学与社会的关联。如费瑟斯通所提到的审美泛化的前两种情形一样,这里还必须加上20世纪西方哲学和美学界回归“生活世界”的冲动,以及往前追溯如19世纪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即生活”的著名命题,说到底,都只是在社会生活领域推演那个其间已踪迹难觅的纯粹美学的理想,因为简单的是,一当追问起怎样的“生活”才是“美”时,回答只能是符合“美”的理想的“生活”才是“美”。并非所有的生活都是美的,只有经过思考、选择和认定的生活,即只有被认为是“应当如此”的生活才称得上“美”。美学上的“民粹主义”、“人类学主义”,通常都是另一种形式的精英主义,仍然是“审美主义”,即仍然是“美学至上”,不同只在这种标榜“生活”或“世界”或“经验”的美学赋有崇高的社会使命感、深沉的救世情怀,它表里如一地介入社会,试图改造它、提升它,因而一个恰当的命名给它就是“社会审美主义”,当然称其为“审美社会主义”或“审美乌托邦”亦无不可。

“社会审美主义”尽管以区隔为前提,即在“社会”中甄别出美学的和非美学的,“美即生活”这一有意义的命题旋即陷入“美的就是美的”之无谓的同义反复,但是它执著地指示了对全部社会进行美学化改造的艰难的可能性,因而也就为“社会美学”开辟了可以前行的道路。但是,如果说“社会审美主义”是乌托邦的、浪漫主义的,可情动、可理喻而不可征之于实,因而是遥不可及的,那么“社会美学”则是现实主义的,它认定眼下的社会现实正在经历一场重大的美学转换运动。

需要再次声明,并非在“社会美学”之前就不存在社会美、生活美,中西皆然,但是有社会美或生活美不等于就有“社会美学”。因为第一,前者是建立在对美与非美、日常与非常、劳作与闲逸、大众与精英等等之区分和对立即建立在对艺术美的暗喻之上,即使如何地普遍和经见,也总是以另一面之存在为前提的。与此相反,后者则是对此二元对立结构之拆解,以期将整个社会都变成美学,只有美学而不再有社会,或者说,社会即美学,美学即社会,二而一也。更切本质的是,第二,“社会美学”根本就不是美学自身的运动,其驱动力既非来自艺术美亦非源于社会美或生活美之发于自体内在需求的自然扩张(如前所示,这类美只能永远活跃在美学与社会的二元对立结构之内),而是外于它们、外于它们活动在其中的二元对立结构,简言之,真正驱动其发展的是一全然的外力,这个外力就是波德里亚所谓的“消费社会”。而艺术美之类则是以“生产社会”为相克而相生的前提的——其实,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叫异化劳动)与诗、与美为敌而扼杀了艺术的创造,恰恰相反,一直被我们忽视的是,正是由于这种敌对状况才激发出人类对于自由之审美境界的向往和求索,于现实中求之不得,则凭空而创造之。当然由于“社会”基础之不同,这些凭空所造之美是无法直接发展成为“社会美学”的。这里需要一个基础的变动,即从“生产社会”转向“消费社会”。

五、“物符”化与“社会美学”的诞生

按照波德里亚的理解,“生产社会”是以“生产”为轴心的社会,而所谓“生产”是指对“使用价值”即对能够满足人们具体生活需要的商品的生产,这样的“生产”组织和协调了社会,并推动其发展。完整的资本主义生产当然应该包括“消费”一环,否则“生产”将无法继续。但此一“消费”只是隶属于整个“生产”链条的一个环节,是“生产”的实现即对所“生产”的“使用价值”的承认,因而尚不具备独立于“生产”的地位和意义。而“消费社会”之“消费”则不再是“生产”的镜像,它不反映“生产”的特性,即“消费”与所“生产”商品之“使用价值”毫无关联,而只与其符号相关。这不是说“消费”不再指向“物”、指向作为广义之“物”的商品,而是“消费社会”里的商品被赋予截然不同的指谓:商品不再只是仅具使用价值的物品,其所以有“交换价值”一直是由于它先有“使用价值”;现在,商品变成了“物符”(objetsigne),既是具体之物,又是抽象之符号,是特殊的即以物体形态出现的符号,是所谓的“实体能指”(substance signfiante,或译“指意实体”)(12);然既为符号,其作为物或局限于物的意义即使用价值则必被淡化以至清除,以此为代价而最终获得超越其自身的意指功能,用波德里亚的例子说,洗衣机在“消费”领域不是洗衣的工具,而是指示“舒适”或“有地位”的符号。每一件商品都是一个符号,而整个商品世界就是一符号体系,个别的商品归属于这一“物体系”或符号体系,简言之,“物符”体系。波德里亚有一名言:“欲为消费之物,则此物必先为符号”(13),这一命题当然别有深意,此处不遑追究,现在的问题是,它极易造成一种印象,仿佛是“消费”将物品从“使用价值”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波德里亚的确多次从“消费”出发谈论“物”的符号化,而事实正相反,是“物”的变化即从“使用价值”转向“符号价值”决定了“消费”的诞生,或者说,从“生产社会”向“消费社会”的过渡;是商品的“物符”化宣告了——如果不避波德里亚式的夸张——“劳动的终结。生产的终结。政治经济学的终结”,“能指—所指之辩证法的终结”,“同时,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之辩证法的终结”,“话语之线性维度的终结。商品之线性维度的终结。符号之古典时代的终结。生产时代的终结”(14)。可以比较的是,假使说马克思创建了一个以商品“生产”为中心的“物”化社会,那么波德里亚则构思出一个以“符号”消费为主导的“文”化社会,因而在马克思那里对“物”之“异化”的批判便转至波德里亚这里对“文”之“拟像”的揭露,此中意向我们暂不究论,只就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当代社会景观而言,一个以“物符”为标志的“消费社会”确已峥嵘而起,不容漠视。虽然我们亦可挑剔一个严格的“生产”与“消费”的划分,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或者说商品世界的日益丰盈,“消费”问题注定会取得较“生产”如果不是更加也是与它同等重要的位置。如今,“文化的经济化”,或者说,“经济的‘去物质化’”(15),作为对“物符”“消费”的另一表述,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

新时期以来中国专心致力于“生产”,尚不足三十年而就早早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移,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云云,我们是耳熟能详的。何以“刺激消费”?何以“拉动内需”?政府自有大政方针,而商家则似乎天生地熟谙此道,无须他人指点就将“消费”演绎得如火如荼,其中奥妙自然是波德里亚所说将商品“物符”化,让商品倾情抒发其超出自身的意义,例如,“我不是别墅,我是豪门至尊”,“我不是全自动洗衣机,我是对妻子的体贴和关爱”,“我不是酸酸乳,我是想唱就唱的青春和个性”,等等。这一“物符”化能够使消费者不再以自身之物理性需求为限,而进入一个类“物理学之后”即普通人的类“形而上学”的精神境界,或哂其虚荣,但它毕竟是超越的。再则,由于符号的意义来自诸符号间的差异而非其与实在之物的潜在关联,同理,由于“物符”,如波德里亚所揭示,“它从未在其物质性中而是在其差异性中被消费”(16),这就是说,由于“消费”并不意指具体之物,其意义如德里达所言被一再地“延宕”,那么消费就总是处在一种无法彻底解除的紧张状态。消费并未带来欲望的满足,而是对“物符”差异的认识和由此而来的新的消费期待。俗谓贪得无厌是人的动物性本能,其实正相反,它来自于人的社会性,来自于人作为符号的动物、理性的动物,因为惟有人能够超越动物性的肉身需求层次而坚定地追寻例如“物符”差异所闪烁不定的意义。应当看清,对物的疯狂占有实则是对符号意义的百折不挠的执著,在此物非物,而是会说话的符号,是“物符”;而只要“物符”想表达意义,那么它就必须经由与其他“物符”的关系即差异;“物符”之差异无限,于是对“物符”的消费也就永远不会有终期。

可以断言,“消费社会”即“符号社会”,而一个以符号为主导的社会实质上也就是“美学社会”。这一论断之不言而喻的前提是对符号与美之必然关联,干脆说就是对符号即美之命题的肯定。对此我们拟做出两点说明:第一,所有符号都是认识论的表象,而美即发生于这样性质的表象之中。甚至,由于表象在始源上对美的决定性,我们也完全能够说,表象即美,或者,美即表象。显然,个中原因就是表象即意味着一个距离性的“看”,一个将对象摆置于眼(包括心灵之眼)前的活动(Vorstellung),它不是对象的自我呈现(present),而是再—现(representation),是假定了主客体分立的被—呈现(represented)(17)。任何符号,无论形象的抑或抽象的,本质上都是对物的“表象”或“再现”,都是由我创造且亦为我的“可见性”。由此而言,一个符号的社会就是一个“看”的社会因而是一个美学的社会。

第二,如果说“物符”化或消费社会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之必然,如果说“符号”美学以前还只是局限于“纯艺术”的象牙塔内,属于少数人的特权、天才的专利、脱离了物质匮乏的有闲,那么电子媒介的出现则使得这种理论的潜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存在,“符号”美学亦因之而泛及全社会,成了大众的日常生活。诚然,电子媒介就其自身而言并不等于消费社会或符号社会,因为印刷媒介也可以使物符号化,即生产“物符”,但是,惟有电子媒介才有能力在技术层面上将“物符”美学普及到全社会乃至全球的程度,这是其传播更多地依赖于物理时空的印刷媒介所无法比拟的。比较而言,电子媒介更擅长于图像的生产和传播,而图像以其震惊效果、视觉性、似真性和多向阐释性更易为有意的“物符”生产所操控,更易于形成与现实相绝缘的“拟像”、“比现实还真实的超现实”(18)因而“模拟的泛美学场域”(19)。丹尼尔·贝尔指出:“群众娱乐(马戏、奇观、戏剧)一直是视觉的。”(20)若将此文化传统联系于电子媒介之视像生产,那么贝尔无疑是在提示我们电子媒介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内在亲缘关系;这也就是说,电子媒介将消费社会的“物符”化发展为图像化,而且通过图像化而接合了大众文化的视觉性传统,把“物符”化提升到社会无意识即一个更加深入人心的新阶段。由于电子媒介发自其本性的推助,以“物符”为主导的“符号”美学才终于真正地将自己伸张为社会性的。

至此,“社会美学”作为一个概念,其自身之内在合理性,其对于描述当代社会及其文化现实的确当性,已有了基础性的说明,因而一个“社会美学”的草图已然绘就,同时其多方面的问题性和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也可能一并交给了有心的读者和方家。

①③Theodor W. Adorno, sthetische Theorie, hrsg. von Gretel Adorno und Rolf Tiedeman,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2000, S. 335.

②恩格斯:《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56页。

④此文最先发表于1988年4月在美国新奥尔良召开的“通俗文化协会大会”,同年9月和10月又在不同场合被宣读和讨论,后收入《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ike Featherstone, Consumer Culture and Postmodernism, London: Sage, 1991, pp. 6582)。中文版翻译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呈现”(参见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4页),似不如“日常生活审美化”简洁有力一些。

⑤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第96页。译文略有改动,下同。

⑥福科:《什么是启蒙》,参见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第97页。

⑦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第98页。

⑧爱德华·卢西—史密斯:《1945年以后的现代视觉艺术》,陈麦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137—138页。

⑨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1847年12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87页。

⑩Tony Bennett, Lawrence Crossberg & Meaghan Morris (eds.), New

柏拉图:《大希庇亚篇》298B,《柏拉图全集》第四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0页。

Jean Baudrillard, Le sytème des objets, Paris: Gallimard,1968, p. 276, p. 277, p. 277.

Jean Baudrillard, L’ échange symbolique et la mort, Paris: Gallimard, 1976, p. 20.

Don Slater, Consumer Culture and Modernity, Cambridge: Polity, p. 32.

Cf. Martin Heidegger, “Die Zeit des Weltbildes” (1938) , in Holzwege, Frankfurt a. Main: Vittorio Klostermann ,1994, S. 91.有关评议参见拙文《从形象到拟像》,载《文学评论》2005年第2期。

Jean Baudrillard, La transparence du mal, essai sur les phénomènes extrêmes, Paris: Galilée, 1990, p. 26.

Ibid. 造成“泛美学”的原因是“符号的无穷增殖”(Ibid., p. 22)直至“拟像”或“超现实”。详细的阐说可参见拙著《媒介的后果——文学终结点上的批判理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章。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54页。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 陈剑澜

作者:金惠敏

第二篇:消费社会的需求满足与社会发展

[摘 要]匮乏是马克思社会历史发展理论的前提预设和先决条件。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个消费性的社会正在到来,匮乏已经不是重要问题了。怎样理解这样一种社会?在西方研究领域中,需求是验证个体存在和发展的本体论形式,是研究消费文化的逻辑起点。从需求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出发,有必要探讨社会性分配资源的增多,是否意味着资源分配程序更透明、更民主;个体自我决策机会的增多,是否意味着个体更能全面发展、完善自身;以消费需要作为激发经济增长的根基的消费文化,是否意味着人类社会找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路等关系到消费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

[关键词]消费社会 需要 消费 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消费社会的到来,标志着人类社会彻底告别商品稀缺、奉行适度与节俭生活方式的生产社会,进入到商品丰裕、刺激消费与讲求生活方式风格化的消费社会。新的社会形态的到来,意味着马克思所预设的解决一切匮乏的总根源的先在条件,即经济匮乏已经得以解决。① 如果经济匮乏得到解决后,消费社会中还存在匮乏吗?如果存在,其匮乏状态究竟是怎样?在马克思看来,匮乏产生于需求的未满足状态,对需求的满足无疑是克服匮乏的根本途径。② 本文试图从需求这一西方文明的逻辑生发点出发,通过探讨消费社会的需求满足状况,来揭示消费社会的发展状况,并就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做出展望。

二、需要满足的可能性空间

个体需求的满足同个体的消费活动有关,一切消费活动都是为了寻求需要的满足。需要的满足是从事消费活动的前提。这也是许多学科如经济学和行为学等赖以建立的前提。需求的观点最初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Aristotelian physics)。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看来,首先,不同时代的社会制度安排,特别是资本—工资劳动制度的安排,限制了个体的需要“视野”,比如富人对日常生活领域边际效用的忽视和超越以及穷人只是关注对自己的胃的。其次,认为人类有着独立于任何社会文化背景的同样的需要结构是错误的,人类的需要不仅在生理需求上,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设计。

消费需要是人们的消费行为以至一切行为的动机和驱动力(王宁,2001:19)。只不过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学科视野出发,看待需要满足的角度和侧重点不一样。经济学和行为学关注消费满足的效度和过程,即研究消费能够发挥最大效率的满足条件和研究从动机出发,消费需要得以满足的各种条件和过程。在经济学和行为学看来,从需要满足的动机出发,到采取行动,最后到需要的满足,这中间是一个连续的不间断的过程。然而社会学的视角则不一样,在社会学家看来,需要满足的过程是一个不连续的间断的过程,甚至,由于种种社会的原因,需要可能无法满足或者只能得到了部分的满足。分析导致需要无法满足或无法完全满足的社会原因就是社会学研究的主题(Per Otnes,1988:70)。

在社会学家看来,需求之所以无法得到满足或者只是部分得到满足主要可以归为两个根本原因:首先,由于个体的意识受蒙蔽或操纵导致个体的需求无法满足或得到虚假的满足;其次,尽管个体已经意识自身的真正需要,由于社会结构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个体由于资源的贫乏而导致其需求得不到满足。前者又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社会意识形态通过阶级消费标准的划分导致下层阶级意识被蒙蔽,致使其只能从事与其阶层相适应的消费。如果说在前一种形式中,社会意识形态强调阶级壁垒,压抑下层阶级消费需求满足的话,那么,当社会积累的财富日渐增多,消费需求成为激发经济增长的契机时,社会意识形态又可以通过消除阶级壁垒来激发消费需求,这就出现了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称为人为操纵的需要(artificial needs)或者虚假的需要(false needs),这也是社会体制性的原因造成的,因为社会体制决定需要体系,而社会需要体系决定个人需要的人为操纵性。在资本主义需要体制中,需要的满足是建立在牺牲个体需要的多样化的基础上。这种人为操纵的需要也称为虚假的需要(false needs)。虚假的需要是建立在伦理和本体论的基础上。与虚假需要相对的是真实需要。真实的需要无非是真实而合理的,是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需要,而虚假的需要无非是不真实的、操纵的和人为制造的,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需要。

由社会资源匮乏导致需要满足的缺乏主要表现为奢侈需要与必要需要的对立。这两种需要主要属于社会历史的范畴,是一个经济的、社会关系的分类。奢侈需要与必要需要的对立是相对的,由于不同阶级所掌握的社会资源的不同,往往一个社会阶级或群体将另一个群体的需要定义为奢侈需要,反之,其本身的需要可能被定义为必要需要。一般来说,任何形态的社会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会定义出一个必要需要,而超出或者大大超出必要需要的需要则称为奢侈需要。

由此可见,需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学意义。如何解除个体需要匮乏呢?无非一方面要求解除个体的意识蒙蔽;另一方面使生产关系更加透明、公正(至少这是马克思的理论宗旨),解除个体的资源匮乏。要解除个体意识蒙蔽,使个体真正认识到符合他们自身的需要,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主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积累财富,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便可提升他们的需要意识水平的话,那么到了物质丰裕的消费社会,就要使个体能够辨别真实需要与人为操纵需要或虚假需要的区分,这正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二战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展开批判的理论宗旨。同样,如何解除资源匮乏所导致的需要满足的缺乏状态呢?在马克思看来,无非是解除生产关系中不公正状态。然而自进入消费社会以来,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的生产理论范式已经过时,并各自提出了相应的取代方案。① 尽管马克思的生产理论范式受到了诸多的批判,但是其理论范式并未过时,仍是解释现代社会的主导解释范式。①

要真正达到个体需要的满足,除了在社会层面提高个体的需要意识以及解除个体的社会资源匮乏状态之外,还必须看到需要主要是一个主观概念。个体是否得到了满足,以及个体的满足程度都是一种主观感受。然而,一旦涉及主观需要时,这个问题就显得非常复杂。Per Otnes就指出,从个体层面来说,尽管社会从社会财富和消费结构定义个体的需要,但是需要主要是主观概念,然而,一旦涉及到主观层面,就使得需要的满足显得非常复杂。需要的相互主观体制(inter-subjective system of needs)的确立并不是无懈可击的;而且相互主观的需要与主观内的需要(intra-subjective needs systems)是不相吻合的。也就是说,首先,由于种种社会制度性原因或者个体自身因素的限制,个体并不一定能真正认识到符合自身的需要;其次,个体之间对彼此需要的认识、赞同,甚至建立共识性需要体系也是非常困难的。

不仅如此,从社会层面来说,要满足每个个体的全面需要,除非人类活动从社会劳动分工中独立出来,进行重新组织,或者取消劳动的社会分工,因为劳动分工只会强化个体某方面需要的满足,而忽视其他需要;伦理法则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建立一个统一、恒定的伦理法则是不可能的;怎样合理安排社会资源的分配,协调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也是困难的。最后,在本体论层面上说,怎样协调需要与社会生产的关系,怎样界定区分真实、虚假需要的合法性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在我们认识到我们认为是真实的需要体系对我们现存的体系构成了威胁的情况下才讨论这种情况”(Per Otnes,1988:40)。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Bookchin认为需要除了有数量和性质的满足之外,还有时间的纬度(Bookchin,1982:70)。因为对需要的选择要受到时间的限制。既然,统一的伦理规则无法建立,任何社会的制度安排无法导致均等无差异的利益群体的产生,个人需要满足的最大化只能通过需要的选择表现出来。需要选择的空间是在必要(necessity)和可能性(possibility)之间。必要与可能性的范围是由每一个时代的需要体系结构决定的,不同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制度性安排决定了需要结构体系的不同。必要需要同义务性的时间相联系,而可能性需要则是同个体可支配的休闲时间相联系。Per Otnes则进一步指出,尽管在不少的社会学家看来,个体的工作同必要性需要或者义务性时间相联系,而工作之外的自由大多与可能性需要相联系,但是工作如果是在可能性范围之内的话,工作的需要不一定是一种异化的活动。总之,“需要的选择性范围最终在于休闲的数量和时间使用的内容”(Per Otnes,1988:45)。

由此可见,受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从理想层面谈论需要的绝对满足没有什么意义。因此,需要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还必须有一种纵向的历史角度,使我们能够认识到每个时代的需求满足现状,以及在其可能提供的经济发展水平下,需求满足的可能性空间。

三、消费补偿:自由、民主、正义社会的实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体制之所以存在深层危机,在于生产资料分配的不均导致无产阶级资源的匮乏。正因为生产资料分配的不均,使得生产过程中工人与劳动产品以及工人与工人之间的疏离。不仅如此,工人所能从事的消费仅仅只能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而无法满足自身的享受和发展需要。总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导致了其生产方式本身生产了匮乏,而经济上的匮乏是一切匮乏的总根源。为了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新的生产关系必将取代旧的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需要也将得到满足。

随着福特主义的推行,特别是凯恩斯的刺激消费政策的采纳,资本主义并没有呈现马克思主义者所预期的晚期资本主义的特征,而是在克服其经济危机的“痼疾”上以更快的速度发展,然而,尽管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得以进一步发展,是否意味着个体的需要得以充分满足呢?继马克思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消费社会的到来,国家的控制并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控制,国家的控制已经渗透到消费控制,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如果说,经济危机的爆发是由于生产能力无限扩大与人们需求有限之间的矛盾的话,那么福特主义的推行,特别是凯恩斯刺激消费政策的实行,一方面提高了工人的工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刺激人们的需要,通过新的需要的开发,把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对人的需要的激发与满足上。由于这些需要仅仅是为了达到追求最大利润的目的,并不是真正为个体所需要,只是人工(artificial needs)或者虚假需要(false needs)。消费社会使个体在对各种需求的满足中,甚至虚假需求的追逐中,丧失人的批判思维和自我意识,堕落、沦丧为“单向度的人”,即只懂得物质享受而丧失精神追求的人,只是被动接受而没有主动创造的人,只能屈从现实而不能批判现实和改变现实的人(欧阳谦,1986:125)。

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中,特别是葛兰特的文化霸权的提出,除了打破经济决定论的幻想,使人们关注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重要影响之外,生产与消费之间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被打破,消费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经济学意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已经把人类通过生产资料的重构来追求民主、解放的企图转变为通过日常生活来谋求个体解放的“生活政治”上来。① 如果说,消费仅仅使个体堕落为“单向度的人”的话,那么,消费社会是怎样唤起个体对美好生活的企盼和追求?

作为对此问题的回答,不少学者探讨了消费研究中的理论解释范式,主要有三种理论范式(Per Otnes,1988)。第一种研究范式是象征(symbol)消费理论(如Hirsch,1976;Lancaster,1966;Douglas & Isherwood,1978)。从象征的视角出发,认为消费不能仅仅被理解为购买和使用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它还有着更深的含义,即作为个性和文化归属的表达。如在Mary Douglas 看来,他把消费看作是信息体制,认为消费是文化因素的展示,是当地社区和家庭特征的表达。“如其说商品是为了满足物质需要与进行炫耀性展示,不如说商品是为了使文化分类变得可见并稳定化”(Douglas & Isherwood,1978:59)。第二种研究范式是补偿(conpensation)消费理论(Ahrne,1974;Marx,1968;Foa,1974)。由于人们在生产过程或工作中无法获得自尊和自我实现,于是通过对高消费方式的追求来予以补偿(Per Otnes,1988:67)。这种消费理论被称之为补偿性消费(conpensation consumption),意在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批判的视角出发,消费行为被认为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疏离状况和拜物教有关,由于社会中真实人类关系的缺乏以及人与自身劳动的产品、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导致消费行为的产生,也就是说消费行为的产生被认为是对以上疏离状况的克服。“工业社会组织越来越复杂,强化了人们隶属于不能控制的事件和结构中,对物质消费的强调,如汽车,单一家庭房子,是企图去补偿对其他方面的影响的缺乏。面对社会生活中和工作中的限制,人们投身于私人们的消费模式中寻找补偿的自由”(Per Otnes,1988:79)。象征消费理论与补偿消费理论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给个体的消费偏好提供了意义和内涵,都尝试探讨了消费行为是某种个人或文化的表达;不同之处在于,前者认为消费是作为生活方式的表达,后者认为消费是作为补偿行为的尝试。第三种研究范式是角色距离(role-distance)消费理论(如Berger & Luckman,1966;Per Otnes,1988; Goffman,1961)。认为工作和生活既是个体生活的两个不同的领域,又是个体扮演的两种不同角色行为。工作被认为必须经过训练才能获得,并且是对需要的取代,而消费被认为是自发产生的,仅仅用来满足自身的需要,根本不涉及个人表达,也没有任何深层次的含义。社会世界是由不同制度或不同习俗形成的相互竞争、相互矛盾的不同小世界构成的,而且在同一个人的角色行为中也存在种种分歧与不一致,因此在个体的主我(自我意识到的自我)与客我(他人眼中的自我)之间以及在整个主我与扮演特定角色的部分自我之间存在距离,这便是角色距离理论。对角色距离理论作详尽论述的Erving Goffman,他把角色距离的存在作为自我调整与拒绝外界的中介。有时,人们使用这个概念表示非真实的自我或掩盖对自我的直接表达。Goffman 主要使用这个概念来解释这样一种现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从消费中寻求需求满足的饱和,人们对消费采取不重视的态度。尽管人们每天忙于工作与消费,但是自我并没有得到发展。把消费当作文化的表达或寻求补偿的方式,是对消费的一种夸大,因此,社会发展的动力并不在于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受市场研究者引导的资本积累的利益在推动社会的发展(Per Otnes,1988:59)。

由此可见,以上三种消费理论范式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把消费与工作对立起来,作为两种不同的领域或过程看待。象征理论与补偿理论更多看到了个体间的共同之处,认为个体间能够形成或产生共同的消费看法或消费表达,相反,角色距离理论则更多地看到了个体间的差别与分歧,认为个体间并不能形成或产生共同的消费文化,消费活动仅仅是个体不同角色应对外在社会机制的策略而已。Per Otnes把马克思的消费理论归为补偿理论,但是笔者认为这是对马克思的消费理论的歪曲。尽管Per Otnes的补偿理论也是试图从社会制度的安排来探讨个体价值的实现问题,但是与马克思的消费理论是根本不同的。首先,在Per Otnes看来,生产与消费是两个不同的独立的领域,所以消费才是对生产中的挫折感的一种补偿,而在马克思看来,生产与消费是同一的过程,正是因为生产中异化的生产方式导致工人消费方式的异化,为了克服消费的异化,必须打破旧的生产方式。这样看来,消费并不是对异化的生产关系的一种补偿,而无疑是异化生产关系的超越和解放。

在后现代主义大师鲍德里亚看来,消费更是一种社会的拯救。在现代消费社会中,现代消费就是一种通过物而拯救的等级逻辑,是一种要通过自身努力来实现的拯救办法(鲍德里亚,2001:47)。社会地位这个东西在传统社会中是通过恩赐和继承得到的,在无法从血缘上继承社会地位的情况下,消费社会提供了满足向往心理的替代力量,即人们在“无法通过恩赐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拯救”。① 鲍德里亚认为,在消费社会中,以能力、责任、社会机遇、幸福等为标志的真正平等被物品拥有上的平等所取代,同样,以体现社会关系的透明和充分体现个体价值为标志的真正民主被“在物以及社会成就和幸福的其它明显标志面前的”地位民主或形式民主所取代。“当个人的生活同物质过剩相联系的时候,自由更多是同商品的拥有相联系,而不是个人的自主;更多的同商品的管理相联系,而不是同生活相联系”,“而以个人拥有的房子和其他物质拥有在一个更复杂的官僚社会中成为个人自由的幻觉”(Per Otnes,1988:41)。因此,消费的补偿并没有导致一个真正平等、民主和公正的社会的出现。由此可见,不管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还是Per Otner、鲍德里亚,他们对消费社会的批判,并没有脱离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体制批判的视域。在消费社会中,消费之所以仍然是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关键在于消费不是作为与生产过程或工作的结合,而是作为同生产相对立的异己的领域出现。② 而消费之所以作为与生产相对立的领域出现,最关键在于生产体制中资源分配的不公正以及生产关系的不透明。因此,如何做到生产资源分配的公正以及保持社会关系的透明度无非是实现自由、公正、平等社会的关键。

四、消费认同: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

随着消费社会的出现和“生活政治”的时代转型,个体是否在私人生活中拥有更多的实现自我的手段呢?在马克思看来,要实现个体的自我全面发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体能获取充分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第二,避免了劳动分工,个体能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并且能拥有充分的休闲时间。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取消了劳动分工意味着个体能自由地选择自己所喜欢的职业,自由发展各项能力,从而克服因劳动分工对个体能力发展的限制。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就能为个体提供充分的各项资料,同时,个体有充分的休闲时间从事各项有益于提高自身的活动。马克思所设想的个体自我全面发展是建立在生产关系透明、公正和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其生产力水平能够为个体提供充分的生存、享受和发展资料。尽管在消费社会中,已经基本上具备了为个体的自我发展提供充分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生产力水平,但是不论是在生产关系上,还是在休闲时间上,并没有具备马克思所论述的实现个体全面发展的条件,那么在消费社会中,个体如何实现自我价值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不同时代的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不同时代的消费概念和内涵的变化深刻反映了社会运作体制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无疑通过青年价值观念的嬗变最充分地体现出来。在以强调勤奋、节俭、禁欲为主要价值观念的传统社会中,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资本的高速积累,通过媒体大力进行勤奋、节俭、禁欲和注重自制力等美德的宣传,鼓励人们努力工作,加强资本原始积累。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人类社会进入到以强调激发人欲,刺激消费为主要特征的消费文化阶段。在过去的60年中(即自20世纪40、50年代以来),在整个社会里,愈来愈多的人觉得已渐渐脱离企业型的性格及美德了。个人的价值,及个人在他人眼里的价值,已逐渐变为由个人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及职业地位来决定了(川崎显一,1996)。因此,今天的西方青年,不像他们的先辈那样推崇在竞争中靠努力工作获得成功的传统价值观,而是把注意力转移到如何追求享受上来。

美国学者大卫·理斯曼根据人类社会人口的增长规律,结合特定社会对社会性格的塑造,把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阶段,即传统导向型社会、内在导向型社会和外在导向型社会,并分析每一种类型社会的社会性格塑造方式和社会性格特征,如表2所示。在大卫·理斯曼看来,社会性格是指在社会和历史因素或多或少的作用下,形成的个人驱动力和满足需要的结构,即个人用来接触世界和他人的一种“套路”(大卫·理斯曼,2002:4)。理斯曼揭示了从传统导向型社会到外向导向性社会,个体从遵循传统到注重内心世界再到内在人格的培育和展示内在的发展轨迹。由于他是以不同时期人口增长的态势来说明不同时期个体人格的变化,因而,有必要从社会运转的主轴和时代发展的重心来予以补充。尽管有不少学者批判马克思对消费关注得不够,其实这也是受时代发展的视域所限。马克思当时所面临的时代是物质匮乏时代,物质匮乏时代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因而,在物质匮乏时代(相当于内在导向型阶段),个体的个性都打上了深刻的生产社会的烙印,具有明显的“生产”特征,当时社会伦理主要强调工作伦理,克勤克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便是工作伦理的表现。而到了物质极大丰裕的消费社会后(外在导向型阶段),物质匮乏时代的问题已经得以解决,需求成为刺激经济发展的契机,需要一种能够享受奢侈、闲暇和富余产品的“富裕心理”,即养成一种消费伦理。“所谓消费伦理,鼓吹的是得过且过、享乐主义、自我表现、美的身体、异教主义、逃避社会义务、向往异域风情、培养生活情趣,使生活有独特的格调”(迈克·费瑟斯通,2000:166)。消费者的个性不是通过其做事的风格体现出来,而是通过其消费的物品表现出来,注重外在型的表现方式。

按照吉登斯的说法,现代社会正在实现由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转变。生活政治是自我决策的政治,也就是关于自省关系的政治,个人不会动不动就对其他人的行为提出抗议,而更关心通过探讨个性问题来控制他或她自己的生活状态。“一种在自我反省的、井然有序的环境中实现自我的政治,在此环境中,反省将自我及身体与整个认识体系联系起来”(吉登斯,1991:214)。尽管消费社会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但是越来越多的自由是与越来越多的责任相关联的,而且由于艺术-文化体系领域内的多元文化或者多元评价体系的增多,导致社会对实现个人意志的普遍焦虑。在消费社会中,物质的丰裕使得人的需要摆脱了社会集体或者工作的束缚,而具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因而,个体的人格摆脱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而具有更多的个性色彩,“伴随着消费文化的发展,人们已经从宣扬自己的美德转变为宣扬自己的个性人格”(迈克·费瑟斯通,2000:167),个性则必须吸引并拥有朋友的必要性,强迫别人喜欢你,具有个人魅力和吸引力。正如齐美尔所认为的,每个时代有其特有的时尚,在传统社会中,时尚提倡竞争、平等和仿效,而在现代社会中,时尚则显示差异、个性和区分,力求表现自己的主观性而将内在的东西风格化。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消费选择能力是影响个人特色或个性概念的重要概念,“消费者选择仍然是一种方式,我们的社会借此思考个人代理和自主权并评价个性。——社会和个人不再以更大范围的肌体的或外在的道德观为参照(家庭、社区、所有人的更大的利益或上帝的旨意)来评价自我,也不根据他们完成任务和职责的好坏来评价自己,而是根据他们实际的(消费者)选择能力的大小来评价之。”(西莉亚·卢瑞,2003:247)然而,由于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在贫穷中,限制了他们参与消费选择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政治、种族等等原因,也导致消费选择能力是极其不平衡的。

在虚拟不定的符号编码支配下的现代媒体时代,不仅代际冲突加剧,而且青年一代之间也出现了鸿沟,形成了不同生活风格的群体。如在20世纪60年代大学生风潮之后,日本社会出现了一种称为Peter Pan或Moratorium类型的人,或“感觉派人”、“玩乐型人”,日本学者称之为“延缓成为社会人”。他们拒绝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对社会漠不关心、无动于衷、无责任感等。渐渐地,“新的表现主义”开始取代“延缓成为社会人”,成为新的青年类型。他们只管享受着现成的优裕,追求玩乐领域中的自我表现。西方把这些在20世纪60、70年代出生的青年称为“X”代,日本则把这代人称为“新人类”。他们所持的价值观不同于以往的几代人,当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成年人时,他们被称为“新人类”。之后,当西方又把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称作“Y代”(指雅皮士),日本媒体则视之为“新新人类”。他们坐享着现成的富裕,履行着最低限度的责任,醉心于外在表现与他人的差异。在他们看来,内容与实体本身已是无关紧要的。差异只是表现在外观上,内容如何并不重要。个性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经由商品而被建构或加强的,尤其是那些显而易见或容易辨认出来的东西,如服装、汽车、房屋等。

对于这种在大众传媒时代新出现的精神价值,即表现主义文化,学者们做出了诸多的探讨。A·托夫勒在他的《第三次浪潮》中,把农耕社会的价值意识称为“第一次浪潮”,把产业社会的价值意识称为“第二次浪潮”,把新的富裕社会的价值意识称为“第三次浪潮”。在第三次浪潮中,社会将朝进一步的个别化、少量化以及需求与生产相结合的订货生产型方向发展,将会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差异。E·弗罗姆也认为,商业社会的社会价值意识出现了新的变化,从“拥有”变成“表现”,即从to have转向了to do。甚至有学者认为形成了物主自我(possessive self)或者物主个体(possessive individual)(西莉亚·卢瑞,2003:49)。物主自我是这样一个人:人们根据他所积累的财富数量来评判之,而且,对他来说,身份本身就是一种财富(物质财富、知识财富、记忆财富和经验财富)。而且,个体不是被动地享用消费的技巧和快乐,而是通过积极地占有和重新加工商品来构建一种表达其特性的生活方式。甚至在以前提到的“角色距离”理论看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从消费中寻求需求满足的饱和人们却对消费采取了一种不重视的态度。尽管人们每天在忙于工作与消费,但是自我并没有得到发展。

总之,由于现有的理论研究强调工作领域与消费领域的分离,将生产的消费性与消费的生产性加以割裂,并过多地强调前者。即使讨论了消费的生产性,也是过多为现存的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体制作辩护,没有真正在消费的视域中,突出消费对完善个性、促进个人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产作用,导致消费社会中的个体不能真正实现其自我价值。① 比如理斯曼在论述内在导向型阶段的个体时,认为在内在导向阶段,个体消费的目的或者是为了炫耀其财富,或者是为了逃避工作的压力,而在外在导向型阶段,个体消费的目的则是对工作的补偿。在Per Otner看来,消费也仅仅只是一种生活的成功(achievement)。他把消费定义为生产之外的活动(outside of paid employment),消费大多局限于日常的消费活动中。所谓消费的成功则主要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和创造性。同样,在鲍德里亚看来,消费是对工作的拯救,消费被定义为社会关系的建构。由此可见,他们都没有关注消费的生产性。只有真正关注消费的生产性,才能真正实现个体的自我发展。如何规范这种重视享乐、不思进取的表现主义文化,并将其改造成一种有助于个人发展、完善及人、社会、自然和谐共处的新的创造性文化无疑成为时代探讨的主题。①

五、消费文化: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人类学的研究发现,消费本来就是一种表达的实践,是对自身的价值与身份的诠释。消费也是一种沟通,是并不局限于物质满足的信息交流,消费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以符号作为首要的载体。只不过,由于某一特定时代阶级文化的建构,过分地夸大了消费品的物质属性,而相应地忽视了消费品所内含的社会文化属性。如传统政治经济学把消费定义为对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使用和消耗,用以满足基本需要的活动。二战后,葛兰西提出的文化霸权理论,即知识和道德上领导权,不但纠正了人们对经济的决定作用过分看重的偏见,开始重视文化对社会生活的制约作用,而且还使人们更多地关注消费所体现的文化体系构架。可以说在葛兰西之后,人们对消费所展示的社会与文化过程的研究才真正凸现。有关消费研究的第二次转折是美国哲学家兰吉提出的象征概念。在把象征纳入到消费分析之后,消费分析不仅停留在宏观的社会制度层面的文化上,而是深入到常常被人们所忽视的日常生活深处,甚至是个体的潜意识深处。这样对消费的研究拓宽了。因此,可以说,从人类学的基础看,消费本身就是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符号价值或象征价值的结合。只不过,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消费符号,体现着不同的社会区分和社会建构。现今社会,符号价值或象征价值的凸现更反映了人们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对精神消费的更深层次的追求。

在贝斯特看来,德波的景观社会是从马克思的商品社会到鲍德里亚关于模拟社会思考的中介,也是从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的中介,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中介(Stven Best,1994:42)。在德波看来,“景观是商品实现了对社会生活全面统治的时刻”(Debord,1983:42)。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景观社会是商品社会的完成阶段。但是,德波的景观社会与马克思的商品社会是有着重大的差异的。如果说在商品社会,物或现实被分解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话,那么在景观社会中,则分解为现实与意象,景观社会就是一个被意象统治的社会,“景观社会不是意象的收集,而是指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被意象所中介”(Debord,1983:3)。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发展,特别是时尚与广告的弥漫,使得广告中所宣传的产品意象成为人们消费的依据,也就是说,物的消费过程,首先必须转变为符号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只有通过广告的影响,在人们心中形成了一定的消费意象之后,人们才会去购买物品。秉承德波的景观社会理论,鲍德里亚发展他的符号社会理论。在鲍德里亚看来,德波的分析还是停留在传统媒介的分析层面上,着重于大众传媒的内容分析。鲍德里亚从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出发,对德波进行了符号学的批判性解读。按照麦克卢汉的观点,“媒介即讯息”(马歇尔·麦克卢汉,2000:33),不是媒介传达的内容影响着人们,媒介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人们的存在方式。现代媒介的基础,就是符号的运作,广告创造出来的意象,其基础就是符号。因此,在鲍德里亚看来,进入消费社会之后,人们面临的不是以意象方式呈现出来的景观社会,而在其深层是符号社会。

对消费文化的解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称为生产主导论,认为生产决定或者形成消费本身,又由此间接地形成了特殊的消费文化结构。在生产主导论看来,消费文化的出现受到产品生产方式的约束,商品的生产已经被“合乎文化标准的制造方法”所支配。首先,资本的扩张,扩大了市场的时空,而劳动过程中的强化和重组改变了消费规模和本质。广告的出现是商品生产者控制消费者的工具,通过生产和分配产品过程中运用专门的美学知识,生产者将消费者并不需要的商品交给他们。其次,生产者对消费者需求的操纵之所以成功,还跟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使商品美学得以产生的环境。现代化使人摆脱了熟悉的家庭、社区模式和思维方式,而商品提供了个人自我认同的方式,因为个体在现代化过程中有异己感,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导致了个人的人格从内在导向型向他人导向型的转变,即由内在的或主观的道德感和伦理价值角度来理解自我认同感到通过外在的、表象的、通常看得见的特点来定义自我。生产主导论在一些方面受到批判:第一,认为生产或工作是人类自我创造中唯一真实的手段;第二,夸大生产商品模式对产品分配或消费的影响,而忽视消费者的主动性;第三,贬低了艺术-文化体系在消费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性,忽视了消费者创造性地使用文化商品在消费文化中的意义。

另一种称为消费主导论,认为消费本身是一系列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消费者频繁地将商品当作社会地位和文化方式的标记,他们试图以自己和其他消费者的关系来界定自己的社会地位。总之,生产主导论强调消费需求是生产者活动的结果,而消费主导论强调消费需求是消费者活动的结果。消费主导论认为消费既不是对生产的自动的反应,也不是对意义的自动的反应,而应该被看成源于自主的、独立的源泉。如坎贝尔认为消费者对新奇事物无止境的追求是现代消费固有的动力。同样,费瑟斯通也认为个人具有模仿艺术家的亚文化生活方式的冲动,即适度的享乐主义,适度的情感宣泄,导致人们惯于从唯美主义角度看待日常生活,也就是说,美学已经成为日常生活决策的基础。同时,高雅文化阶级壁垒的消除,艺术家的生活方式成为时代的消费英雄,导致符号和概念的快速流动渗透到当代社会的日常生活。而波德里亚却更进一步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不能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强调,使人认为交换价值导致了错误需求的产生。其实,所有需求都是社会制造的。生产的逻辑不再是最重要的,相反,意义的逻辑成为至关重要的。这样,消费不应该理解为和使用价值有关的物质用途,而是作为意义,主要与符号价值相关。符号价值的逻辑代表了资本主义强加一种与商品的大规模生产需要相适应的文化秩序的胜利。总之,在消费主导论者看来,消费文化是自我意识创造生活的一种方式,不管是在商品的设计方面还是商品使用的美化模式方面,即商品被作为艺术品、概念或符号使用,通过幻想、游戏、想象和制造意念的过程产生联想,用以表达人与自我之间的反省关系,制造和变革个体的身份认同。

消费社会的到来,反映了宗教的世俗化和科学的世俗化。一方面,消除高雅文化的阶级壁垒,使其为大众所掌握,无疑提高了大众的精神文化水平;但是,另一方面,艺术瓦解了道德的基础,新教的工作伦理让位于对新感觉、惬意的享乐主义的追求。消费不再仅仅是为满足特定需要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影像的过量生产和现实中相应参照物的丧失,也是消费文化中的内在固有趋势。国内外学者对消费社会造成生态破坏,环境的不可持续性进行了批判,并就如何看待消费、如何确立一种合理的消费文化来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探讨。主要提出了三种变革办法,即消费正名法、颠覆取代法和历史建构法。

消费正名法是指要求对消费的含义进行正确的定义,从而建立起一种健康的消费文化。如日本学者见田宗介认为消费的本来涵义是指一种对生命的充溢和喜悦的直接追求,建立在消费原义基础上的消费社会应该是一种对自然和社会掠夺少的社会(见田宗介,1988)。建立在一种以“活着的喜悦”作为需求基础上的消费社会,能克服原有的消费社会的弊端,从而建成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社会。美国学者杜宁认为要突破消费社会的“樊篱”,首先必须打破“不消费就衰退的神话”(艾伦·杜宁,1997)。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应该实现价值观的转化,培育一种持久的文化。人们不再以物质的成功来定义生活,而是以社会关系、有意义的工作以及休闲作为衡量生活的准则,从而寻找一种简朴的、回归自然的生活。

颠覆取代法主张对消费社会采取颠覆性变革或要求以另一种符号体系代替现有的符号体系,主要以鲍德里亚为代表。鲍德里亚认为消费社会是一个彻底异化的社会。消费逻辑不仅支配着物质产品,而且支配着整个文化、性欲、人际关系以至个体的幻象和冲动。“这是一个充斥着白色的饱和的社会,一个没有眩晕及没有历史深度的社会,一个除了自身神话或者不断生产,消费神话之外,没有其他神话立足点的消费社会。只有激进的革命的突发事件和意外的分化瓦解才能打碎这白色的弥撒”(鲍德里亚,2001:231)。

历史建构法在看到网络时代电子符号的意指方式和编码作用的同时,更看到了主导符号生产的资本的生产机制和运作机制所发挥的作用,同时认为个体在消费社会中并不是消极、被动的符号吸纳者和盲从者,而是现实社会积极、主动的建构者和创造者,在此过程中走出消费社会的困境。如迈克·费瑟斯通认为文化消费之中的这种文化失序不仅是由于广告人、设计者、文化媒介人生产出一系列体验,而且还决定于这些机构的所有者、赞助者、受托人及财政支持者之间结成的联盟(迈克·费瑟斯通,2000:154)。①

由此可见,消费社会的到来,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建立与消费社会时代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势在必行。任何形态的社会都有其精神价值,以工商业为主的现代社会也不例外。只是现代富庶社会的精神基础不容易为传统社会了解而已(汉宝德,1986:58)。 这就要求建立一种通过提升人们生活品质和增进个体自我发展来促进经济发展的消费文化。但是最关键的是这种消费文化必须是建立在生产过程或工作基础上的文化,即不是作为逃避生产或工作场所的枯燥、训诫而出现的消费文化,这就要求使消费具有生产的性质和特征。要求在继承和发扬马克思的生产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费的生产性质,即在消费的视域中,研究消费对完善个性,促进个人全面、自由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产作用。以消费生产作用的充分发挥来促进生产体制中资源分配的革命,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北京大学高丙中教授在《消费就是生产》一文所说的“消费帮助生产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生产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从而真正建立公平、正义、自由的社会,推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结论

消费社会的到来,一方面由于其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刺激需要的基础上,因此个体的需要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和满足,但是,另一方面,对这些需要的满足仅仅停留在“物以及社会成就和幸福的其它明显标志面前的”地位民主或形式民主以及物品拥有的平等上,并没有导致一个真正民主、平等、自由社会的出现。同样,就个体的自身发展而言,尽管消费社会给个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用以发展和完善自身的手段和机会,但是个体并没有真正实现自我的价值。消费社会是一个自我决策的社会,但是,由于受社会体制的限制,一方面,个体受自身“视野”的约束,不能真正认识到符合自身的需要,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由于个体社会资源的匮乏,导致个体在自我决策方面也是不平等的。尤其是对商品符号价值外在表现意义(凸现个体的身份、地位等)的重视,而对符号价值的精神内涵意义(如创造性、哀、社会关系的和谐等)的忽视,② 形成了以物主个体为核心的表现主义价值观。不管是消费正名法、颠覆取代法和历史建构法等消费文化变革方案的提出,要克服消费社会的弊端关键在于全新地看待与处理生产或工作与消费的关系。如何克服不公正的生产关系对个体生产、发展选择的限制;工作分工对人性和个体能力发展的约束;克服工作与消费的对立状态,工作与消费,而不是强调一方是另一方的陪衬与补充,③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注重物品的符号精神意义的消费文化才能走出消费社会发展的困境。当然,就目前的社会发展而言,要完全实现生产关系的透明与公正以及取消劳动的社会分工,毕竟是乌托邦的幻想,但是通过减少工作时间、增加休闲时间,克服工作的规训和约束,增加个体利用休闲时间发展自身的空间,无疑朝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前进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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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振荣

作者:郑红娥

第三篇:论消费社会的叙事转型

摘要:消费社会是当下文学所面对的文化语境。在现代文化工业的整合下,传统的小说叙事开始转型,面向市场写作成为文学边缘化时代的价值反拨,转型后的小说叙事以日常性和平面化为叙事特征,以欲望与趣味作为迎合消费阅读的操作策略。

关键词:消费社会; 小说叙事; 转型

上世纪80年代,创新的渴望和探索的热情,共同支配了中国小说叙事的精神诉求,形式探索成了当时最强劲的写作冲动。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在“先锋转型”的引领下,中国作家大都卸下了沉重的叙事负担,自我缓解了叙事风格的创新焦虑,重返社会现实和个人经验,重新满足大众的阅读期待。这个时期几乎所有的作家,都开始学会如何与读者、市场达成和解,不约而同地写“好看的小说”。究竟是什么力量策动了当代小说叙事的这次转型?这种转型究竟给当代小说叙事带来了哪些变化?在这场叙事的审美哗变中我们又应该有何价值操守?在文学边缘化的今天,就这些问题进行一番思考,对于中国小说叙事的审美向度和价值重建,应该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一、危机或曰转型:消费社会新的叙事图景

对于当下文学所面对的文化语境的描述,“消费社会”是一个最为普遍有效的把握。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相比照,中国应该尚未进入消费社会,但历经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文化市场在巨大的人口基数中细分后,仍然庞大的文化消费群体催生一种消费性的写作潮流是非常可能的事,尤其是当文化产业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后,更是对这种消费性写作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文化产业大大改变了传统物质生产与精神创造的二元划分,文学开始作为一种生产形态的资源, 通过一整套的产业化运作机制,被整合进物质性的生产和消费中。

当代的小说叙事就是在这种消费的文化语境中迈向新世纪的,它一方面以每年数以千计的长篇数量和高潮迭起的媒介热点显摆着历史上少有的人气,一方面又有一些批评家对中国小说叙事的市场化转型表示担忧,甚至有人惊呼:中国的叙事艺术正在走向衰竭和死亡!前者是对当下文学事业的一种乐观估计,而后者只能算是一个后起的现代化国家的莫名惊诧。早在1936年,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就在他著名的《讲故事的人》一文中作了这种预言式的宣告:“讲故事这门艺术已是日薄西山”,他的根据是: “如果说讲故事的艺术已变得鲜有人知,那么信息的传播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认为,新闻报道成了更新、更重要的第三种叙事和交流方式,它不仅同小说一道促成了讲故事艺术的死亡,而且也对小说本身的存在带来了危机。他引用了《费加罗报》创始人维尔梅桑用来概括新闻报道特性的一句名言:“对我的读者来说,拉丁区阁楼里生个火比在马德里爆发一场革命更重要。”[1]也就是说,公众最愿听的已不再是来自远方的消息,而是使人得以把握身边事件的信息。本雅明发现的是西方社会实现现代转型后的一个重要的文学景观,它以现代新闻事业的发达为前提。但是,在新闻业并不算发达的当代中国,新闻对故事和小说的取代,也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多年前就有人宣称,最好的短篇小说并不在文学期刊上,而是在《南方周末》这类报纸的深度新闻报道中。在传媒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所居世界的构想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传媒对这个世界描述的影响,而非通过自己对世界的直接体验来获得,这是消费社会中的现代传媒对小说叙事倾扎的一个直接后果,小说叙事的优先性不得不让位于现代传媒。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现代传媒的发展势头可谓蒸蒸日上,而我们的文学事业似乎有点日薄西山的苍凉。但从新闻叙事的勃兴中,我们也可以说,消费社会的崛起,不仅没有终结叙事,而且还大大拓展了叙事的市场,向以现代传媒为基础的文化产业挺进。“现代社会一方面把叙事分解为新闻报导或新闻调查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资本社会并没有忘记人们爱听故事的古老天性,现代社会把叙事虚构变成了一种大规模的文化工业。古老的叙事艺术和讲故事的能力在认真严肃的小说叙事领域没落了,却成了一本万利的文化工业。”[2]这就是消费社会里新的叙事图景,新闻叙事在日益扩张,而真正的小说叙事却日渐身份模糊,摇摆不定。

文化产业对小说叙事的改造是有章可循的。小说文本在文化产业链中的位置只是一个原创性文化文本,它的市场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小说本身的“意义含量”和可供开发的“卖点”。在现代市场创意的策动下,它的旨意在于开发出相关互动的产业群落。一般来说,呈现出三级资源化的开发。首先是“原级资源化”,在印刷传播链上推出销量巨大的畅销书;再是“次级资源化”,产业链会利用畅销书的社会效应进行其它艺术样式的转化,比如同名或易名的影视、戏曲等等,这就是“再生产”。如果文本的意义含量依然充足,卖点仍然存在,它的“终端产品交易”还可进一步延伸到旅游、房地产、信息业、服务业或广告业等,这就是第三级了。在这种逐级的资源化开发中,小说文本的审美价值也在不断遭受损耗,甚至变异。在第一级资源化平台上,小说文本依然保留着语言艺术的原初形态,只是在量的增加上赢得规模效应和利润最大化,而在第二级资源化平台上,由各种艺术手段介入改编衍生出的多种“第二文本”,已经不再是语言艺术,它是在质的转化上获得了价值的增值。当进入第三级资源化时,它已远离了原创文本的初衷,而是直奔主题———利润。可以说,文化产业对小说叙事的的入侵过程,是伴随着小说叙事艺术的不断弱化而延伸的。

在文学的产业化运作中,小说作为畅销书并不是每个作家都可以享有的权利,更多的作家只能在文化产业的第二级资源化平台获取可能的收益。与传统社会纸质文化消费不同的是,消费社会是一个迷恋视觉享受的读图时代,以这种变化作为一个巨大的背景,视觉文化传播系统中的角逐也就成为小说争夺消费市场的主要方式,它直接导致传统小说生产、接受方式和运作模式的转变。新的文学生态贯彻着一条新的生存规律——“触电”成为拓展小说生存和传播空间的主要选择。谁能成功地将小说的语言文本转化成视觉文本,谁就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承认,打开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就是读图时代的潜在法则:文化资本和影像形式凌驾于文字之上,获得了一种潜在的权力。图像叙事与语言叙事有着不同的操作原则和审美规范,两者的融合和冲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可以确证的是,文学曾经拥有的广阔领地,已经被铺天盖地、漫山遍野的图像大军一步步蚕食和鲸吞,话语霸权已经让位给图像霸权。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这场美学革命中,电影以其逼真性对于艺术的规则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在资本经济的协同作用下,作为艺术场域的后来居上者,它迫使文学走向边缘。在此语境压力下,文学家能够选择的策略是或者俯首称臣,沦为电影文学脚本的文学师,或者以电影的叙事逻辑为模仿对象,企图接受电影的招安,或者以种种语言或叙事企图冲出重围,却不幸跌入无人喝彩的寂寞沙场。”[3]

也许我们可以武断地说,消费时代的小说叙事,历经文化工业的整合和图像文化的入侵后,小说出版的规模看似越来越大,畅销作家看似越来越多,叙事的领域看似在不断扩张,但是,这种表面的繁荣是以叙事艺术性的衰退为代价。由此看来,一些批评家对小说叙事艺术衰竭和死亡的担忧并非全无道理。

二、面向市场写作:文学边缘化时代的价值反拨

在不算久远的上世纪80年代,作家称号还是值得“骄傲”和能够带来盛名的一种身份标识。在新时期文学伊始,一篇艺术水准不高但“思想意义”深刻的短篇小说习作《伤痕》可以使一个大学生一夜成名,红遍大江南北,并且直接以该题作为一个文学思潮的命名。而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市场经济开启的消费文化语境中,迅速崛起和蓬勃高涨的大众文化几乎在极短时间内使作家们从社会文化启蒙者的身份优势,变为需要被“大众文化”启蒙、从原先的振臂高呼沦落到当下无人喝彩的尴尬境地。随着作协体制的改革,作家由国家供养的专业身份也开始发生改变,作家的事业连同他的职业身份被彻底地边缘化,由一个手捧“金饭碗”的精神导师落魄为向市场求食的文字手工艺人。

但是,在这种“边缘化”的处境中,我们的作家从来就没有放弃对中心的渴望,仍然持久地保持着进驻中心的精神冲动,甚至不惜抛弃一度操守的审美追求和价值原则,表示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亲和。消费时代文学与影视的联姻并非一见衷情式的直接。作家作为一个曾经的创作主体,因为对于原著精神向度理解上的差异,作家的精英意识和导演的新贵身份经常产生着意味深长的碰撞和龃龉。但当作家与发行商共同被整合进文化产业链中去后,作家的精英意识就在无形中消解,影视与文学的结盟就构成了一种利益上的交换关系,再也不是基于共同审美理想的艺术同盟。共同的利益关系使影视与文学在相互依赖中成为影视文化产业链中的一环,在共同的网络中分担着不同的职能:文学成为影视的“脚本工厂”,影视成为文学的包装与销售形式。同时,共同的商业利益也使两者必须遵守共同的价值规则:作为文本生产者的作家,必须以消费者的趣味来生产作品,满足大众的口味需求;而对于市场中介的影视制造商来说,他们负担着资本升值的责任,对大众趣味的揣摸远远高于艺术的追求。好莱坞导演兼制片人朱迪·福斯特(Jodie Foster)深有感触地说过:“对于一个导演来说,存在着需要遵循的商业原则,在我们的职业里,一次艺术的失败算不了什么,一次商业的失败则是一个判决。”[4]因此,当代英国著名文化学者特·伊格顿(Tennx Eagleten)直截了当地把文艺创作称为“文化制造业”,他认为“文艺作品也可以算作商品”,“也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5]

在文学的市场化运作中,作品的生产已不仅仅是作家个人的事,它要通过编辑、出版、导演策划者及时地捕捉社会流行时尚的普遍兴趣,把握消费者普遍性的消费需求,在众多的文艺创作中敏锐地把握题材,才能真正实现由纯精神性的文艺作品向功利化、盈利性的文化商品的转换。为了更好地实现文艺商品的市场化价值,出版机构基本都引入了文艺畅销书的生产机制,强化了文艺代理人和编辑的市场职能,一部畅销书是一个体制运作的集体成果。用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的描述说,就是现代艺术界是由各种与艺术生产、传播和消费有关的人组成,“艺术世界的中坚力量是一批组织松散却又互相联系的人,这批人包括艺术家(画家、作家、作曲家之类)、报纸记者、各种刊物上的批评家、艺术史学家、理论家、美学家等等。就是这些人,使艺术世界的机器不停地运转,并得以继续生存。”[6]一个作家一旦卷入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中,就必须以竞争的姿态去处理许多非关文学事业的事务, 从书斋走向媒体,从作家的书桌走向谈判的餐桌。

如果商业交换逻辑在支配着消费社会中的一切文学行为,利润自然就成为文学在消费时代生存和发展的标的,这就很容易使消费的核心原则偏离传统的审美原则, 文学中的价值意识、人文关怀就会被商业的功利意识所消弭。这样,消费时代的文学作品,不再具有文学文本的独立性,仅作为产业资源或智慧资本而存在,是文化市场获取利润的载体。一切操作动机都集中于要把文学文本的潜在价值现实化,把文本的审美价值货币化。“好看”从而“好卖”是消费时代文学作品的第一要义。久而久之,消费时代的文学消费者面前就摆放了一套文化大餐的菜谱,英国学者里查德·约瑟夫(Richard Josef)认为它们写着:一般虚构小说;性、传奇小说和浪漫小说;惊险小说三类。[7]约翰·苏特兰(John Sutherland)认为它们是:妇女小说(作者身份)和科幻小说、内幕小说、犯罪小说、战争小说、纪实小说、灾难小说等几类。[8]

这种功利驱动的文学生产方式对作家身份和价值操守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长期以来,作家总是将文学视为具有独立美学品格、体现神圣与崇高境界、表现心灵与情感世界的精神创造,文学因此成为作家乃至读者心目中有别于世俗世界的圣洁的精神殿堂。但在当代文化产业链中,作家只是以智力劳工身份出现的“领取雇佣劳动报酬的”产业工作者,是创意工人, 他们从传道者的神圣位置退居到一个职业写手的角色。在效益优先的操作原则下,销售码洋和票房的多少直接与创作者的利益挂钩,稿费、印数、版税已经成为创作者鬻文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只要赚钱,写什么、怎么写都行。许多创作就此蜕变为一个个“命题作文”,导演或出版商划出“图纸”,作家照单生产。从事所谓的“电视小说”写作的海岩就说过,“只要不违背自己的兴趣,别人叫写什么就写什么,让三个月交稿就交稿”。《永不瞑目》获得巨大的市场成功后,有约稿方要求海岩再给写一部缉毒题材的,还要求“放一个西部开放的大背景,再加点情感戏”,于是就写成了“西部+情感+辑毒”的《玉观音》。[9]可以理解,文学的市场化使我们的作家面临着沉重的生存压力,但他们的天赋才能和风格独创性也就这样被合理地忽略。

三、日常性和平面化:小叙事时代的叙事特征

消费社会的叙事悖论在于:任何严肃、专业的艺术创造,甚至艰深、枯燥的学术思想,都有可能被消费社会改造成商业用途。其惯用的伎俩就是对严肃、艰深和枯燥的消解。马泰·卡林内斯库(Matei Calinescu)分析了这种伎俩能够成功的心理学原因:“是大众媒介导致一种典型的旁观者的被动状态:你只要打开电视,眼前就充斥着无穷无尽的经过技术‘预先消化’的影像(它们不需要你做出任何努力去理解)”。[10]一切深度思考在这种经过技术化处理的文化产品的消费中都有可能被放逐,它使消费社会的各种叙事都是专门为大众消费设计,为受众那些最肤浅的审美需求或奇怪念头提供即时满足,真正的叙事艺术只能退守到边缘。这种叙事转型,已经有“审美泛化”作为学理上的表述,它是一个包含双向运动的过程:一方面是“生活的艺术化”,特别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另一方面则是“艺术的生活化”,即“审美日常生活化”。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初步形成和中产阶级的崛起,日常生活日益受到尊重,它在小说叙事中的地位开始合法化,过去那种拒斥日常生活、把日常生活贬斥为落后、庸俗代名词的保守思维宣告终结。上世纪80年代的先锋小说出于强烈的“革命”冲动和表演激情,为艺术而艺术、为语言而语言的追求,使他们的文本在结构和语言上总是刻意营构一种夸张、极端的效果,总是让人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一种外在的、神出鬼没的技巧和风格。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小说叙事则力求淡化这种技巧上的“过激”行为,他们对小说语言和结构采取的是一种富有亲和力的自然主义态度。语言的日常化、生活化以及结构、故事的生活化成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家基本的叙事策略。对于这类作家来说,生活就是艺术,艺术就是生活,完全抹平了日常生活与艺术虚构之间的界限。他们不再将渺茫的理想和崇高作为精神支柱,而是努力关注现实生活和当下人生。刘震云在谈到小说创作时说:“我写的就是生活本身,”“生活对我的影响最大,写生活本身,不要指导人们干什么。”[11]新写实小说大都以“完全生活化的尾随人物行踪的叙事方法;它那既有故事、又没有故事的模式,让主人公面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机缘、偶遇、巧合自由行动”,[12]他们注重展示生活的原生色彩,重生活而不重故事,重细节而不重情节,常常在顺时序的生活流式的叙事结构中,在琐碎而生动的日常生活琐事的描写中,展示出充满生活气息的真实人生。新体验小说将作家的亲历性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的时刻“在场”和“现身”是这类小说叙事得以顺利展开的根本保证,在充满着日常人生情趣的琐碎生活的描写中,真切地展示普通人的生活与心态。新现实主义作家虽然没有完全放弃文本的价值关怀,但其文本大都转向日常生活的一些俗事,再也不在意小说结构、人物性格和心理描写等传统现实主义的逻辑关联和形而上的追求,他们关注的主要是故事本身的内在逻辑,以及事件与事件之间的自然展开和平行发展。新生代作家的创作也很类似,也正如代表作家韩东所说的,“我们对尘世生活中的小恩小惠、小快小乐、小财小色充满了依恋,无法真正屏弃,并不虚无。”[13]

不可否认的是,这类小说具有原生态的生活质地,带有呈示生存本相的重要信息,无疑是对小说本身的一种解放,因为我们知道,长期以来文化传统、时代召唤都使小说承载了过多的载道功能,各种各样的文本操作禁忌实际上是对文本表现视域的一种局限。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家在叙事上的自然主义态度还原了生活与世界的对应关系,充分而确切地完成了对于特殊的生存景观和被压抑的边缘化人生经验的切入,这些都是对小说表现领域和表现功能的有效开掘。对于叙事主体来说,他们没有框框,没有束缚,没有顾忌,没有刻意的结构,也没有“匠气”的设计,一切都随心所欲。

这种新的叙事操作模式使传统的经典叙事理念几近失效,但作为一种新的叙事原则的合法性问题还是需要我们仔细推敲。就连倡导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德国美学家沃尔夫冈·韦尔施(Wolfgang Welsch)都提醒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迄今为止我们只是从艺术当中抽取了最肤浅的成分,然后用一种粗滥的形式把它表征出来;这其中,美失去了它更深邃的感动人的内涵,充其量也是游移在肤浅的表层,更甚者是伟大的崇高堕落成了浅薄的滑稽。[14]因此,当前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叙事追求并非像一些理论家所说是一种冲破传统艺术边界的努力,相反是出于满足消费需求的目的而加以泛滥的复制,如果我们只能沉浸在生活的日常性中品味“一地鸡毛”式的百般滋味和万种风情,而缺乏一种高高飞扬性的东西来调节我们的视觉焦距,这种低视点的平视最终将导致的是日常生活的审美疲劳,其所带来的文学自由只是虚假的审美和意识形态解放的幻象。

在当下有限的文学景观里,我们已然感受到了一种大气象的缺失。北大的陈晓明教授对后现代的文学写作有一个形象的描述:“后现代的文学写作是猴子式的写作,它不是百兽之王,率兽而行;或者狐假虎威,招摇走过历史现场。它的存在方式是穴居野处,神出鬼没,或者攀援高技,玩些奇淫巧技。……如果作为某种例证,可以看看这些主流期刊所登小说,无法归类,没有必要从主流、人物或艺术表现方法方面归类,它们本质上都属于一类,那就是“小叙事”——都是小人物,小故事,小感觉,小悲剧,小趣味……现在,这些小人物小故事不再依赖强大的历史背景,也不再依赖高深的现代思想氛围,它仅仅凭借文学叙述、修辞与故事本身来吸引人,来打动我们对生活的特殊体验,现在的小说可以经常看到作者如何试图在平静的叙述中使故事充满变异。”[15]这个描述作为对当下小说叙事特征的揭示也是非常贴切的。在消费至上的文化语境中,我们在小说文本中很难找到以民族——国家为直接背景的宏大叙事,也很难找到国家、民族现代化诉求的压抑和焦虑。巨大的历史想象已经终结,群体生活和代言人意识退场,基于文化启蒙的关于人的想象关系解体,大写的“人”沦落为一个纯粹的“肉身”。这就是小说叙事在消费社会中的遭遇和命运。

四、欲望与趣味:迎合消费阅读的操作策略

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解读中,欲望始终被作为一种异类排斥在审美之外。但在消费社会里,被各种理性压抑的欲望逐步浮出地表,长期处于压抑状态的欲望获得了审美领域的准入证,迅速在小说叙事中蔓延开来,成为消费文化语境下符号制造的重要内容。所谓的“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就是应运而生的写作时尚,就连一些一度文风雅正的作家,也赶潮流似的不时地抛洒出些许“浑段子”、“小细节”吸引读者的眼球。他们把性和欲望这些私秘的人性角落一个个打开,甚至进行着一个个的镜头特写,以此来满足大众的窥视和猎奇的欲望,获取市场的消费看点。

根据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的研究,叙事的起源点是欲望。要生产叙事,欲望就必须可被交换,必须将其自身纳人某一经济系统。[16]巴特深刻地道出了小说叙事的现代处境,消费社会里最为引人注目的叙事就是欲望叙事,不管是何种题材和叙事技巧,其背后的精神结构指向均是欲望,它因具有“可被交换”的商业价值而为小说叙事提供了最大卖点和无限的商机。事实上,人的欲望作为一种生命体验,不仅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感性基础,也是生命获得确证的重要途径。这种存在的合理性也决定了它作为文学的表现内容是未尝不可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作家只看到了它的娱乐功能、市场效应一面,忽略了文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所应具有的美学品格, 乔治·桑塔耶纳(George Santayana)对此认识非常深刻:“快感确实是美感的要素,但是显然在这特殊快感中杂了一种是其他快感所没有的要素。”[17]即使我们认可了那种感性的解放,但作为文学存在的欲望书写,也必须以艺术方式去呈现,而且是以不同于以往的艺术方式去呈现,并在这种呈现中形成新的艺术规范和美学形态,否则这种欲望的张扬就只能作为一种叫卖的吆喝,形不成任何美感。

如果说“欲望”是文学面对市场的一种真刀真枪的肉搏战,那么“趣味”则是一种退而居其次的小动作。但作为一种审美导向,我们不可小视这种小动作,可以说,它可能引领着消费社会文本阅读的审美时尚。在消费社会,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不在于其理性内涵的深刻,如主题的宏大、信念的笃定,它的评判标准在于:是否具有为大众所欢迎的审美趣味,是否具有最大的市场效应。也就是说,应对消费阅读的“趣味”已经脱离了传统文本蕴味的审美规定,它已经不经由审美的认知和感悟而直接成为一种即时性的快餐消费。

由趣味操纵的叙事逻辑鲜明地体现在当下小说叙事的细节营构中。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小说、尤其是畅销小说的整体阅读中,我们发现它们一个共同的叙事特征就是对细节的营构。现代社会的高节奏把消费者的生存时空条块分割,不完整的生存时空为这种细节的品味和消费提供了巨大的市场。这些小说叙事中的细节描写,满足的是读者对趣味的渴求——趣味是消费社会中新的阅读标准,它们不再具有传统叙事学上对细节界定的本义。真正的叙事,最重要的是叙事元素和序列的逻辑推进,经典小说文本中出现的许多精致的细节,都是为情节的发展服务,集中指向一种“可以意识到的历史内容”,而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小说中的细节,很多都脱离了这种明确的指向性,成了一种即时把玩的导具,细节大都只能负载明确的娱人耳目的功利目的,这就是用一个接一个的强烈的视觉冲击填满读者和观众的想象空间,把他们大脑皮层的兴奋曲线始终保持在波峰的水平徘徊。这类小说的情节都很简单,故事并不复杂,但其中却不乏抓人的、刺激的、传奇的、神秘的细节和事件,并以此来有效地调动读者的心理期待。作家往往并不急于把一个完整的故事讲述出来,也并不急于表达某一个主题,而是把全部笔墨都集中在对“过程”的展现上。小说信马由疆地流连于一个个丰满的细节、精彩的场景、刺激的画面,小说没有明确的背景,也没有特定的主题,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片断都意蕴深长,令人回味。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描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代艺术的基本冲动时对艺术的看法是:“艺术不再能飞升到伟大艺术的境域,他们就精雕细琢于小巧优美之物;外表比实质更受重视。”[18]这与当下作家的叙事策略如出一辙。在这类文本的阅读中,一切解读思维都被消解,阅读成为一种被动的即时消费。我们可以重复地接受一个文本的欣赏,无所新的收获,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一次接一次地沉没于作家设置的精巧细节中。

作为一个作家的文本操作策略,欲望也好,趣味也罢,都只能是一个面向市场的急功近利的投机取巧,他们没有看到读者、市场并不能作为评判文学价值的唯一标准,因为读者趣味有时可能十分低俗,市场的时尚需求也往往产生这样和那样的误导,因而过份牵就读者的趣味的最可能的后果是使文学步入歧途。由市场主导的时尚写作始终是易逝的、相对的,时尚写作无论怎样威力无边,也永远不能迎合整个读者的口味。在当今文学多元化的情势下,大众的阅读趣味也日益多样化,这使读者群体的细分成为必然。因此,在看到消费社会同质性、模式化、流行的时尚文风盛行时,还必须看到异质的、个性化、传统的文本也有其相当的接受群体。因此,文学在走向大众化时也在分众化,每类文本都有特定的受众,每类受众都在召唤着特定的文本,分众化永远是消费社会中与消费文化并存的一种现象和趋势。当我们的作家奋不顾身地扎身同一条河流时,市场中就可能闲置了一条条资源丰富、阳光灿烂而无人光顾的小溪,这是一个颇为耐人寻味的现象。

结 语

不管诸多报告中对当下文学事业进行如何繁荣的乐观描述,也排遣不了我们对中国文学现实和发展前景的隐忧。我们目睹了太多粗糙的作品被炒作成畅销书或经典作品,这的确是消费社会里写作的大趋势,叙事总是受控于消费符号的引导。而叙事一旦尝到了消费社会的甜头,它基本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再奢望这些作家像上世纪80年代那样执着于语言实验和形式探索,不断推进文学自身的变革,显然已经不切实际。可以自慰的是,消费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价值多元,文学的格局在不断的分化和组合,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文学的时代已经结束。正如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所认为的那样,后现代时期的特点是从大叙事到小叙事的转变,“小叙事”强调的是差异的合法化。[19]文学的确应有不同的审美范型,以满足不同接受者的阅读和消费需求。消费主义的文化工业虽然掳掠了数量众多的作家和读者,小说作为一门叙事的艺术,正在经受各种世俗化和商业化的考验,短时间内,叙事要想挣脱被消费和市场改写的局面并重获独立的审美品格,这也许是需要时间的事,但我们仍然可以乐观地相信,在市场经济价值原则的挤压下,仍然会有少许作家坚守在叙事探索的空间里,让叙事保持着语言自我建构的维度,他们必将找到最合适的话语方式来表述他所面对的生存本相,并以一种唯美的品格通过时间的验证。历史也有一套自己的价值原则,它并不一定倾向于那些时代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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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毅平)

作者:胡功胜

第四篇:青年文化消费与社会分层

摘要:文章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

GSS)2013年的数据,从社会分层的不同标准试析青年这一群体文化消费受到的影响。利用多层回归分析发现受教育水平、个人收入水平、家庭年收入水平等客观社会分层变量和自评家庭经济地位、阶层意识等主观社会分层变量对青年文化消费存在显著影响。同时性别、年龄、民族、婚姻、政治面貌、居住地等个体人口特征能更为显著的解释青年文化消费的差异性。

关键词:客观社会分层;主观社会分层;青年文化消费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不断加快,文化消费则处于多元化高速发展的阶段。个体在注重物质消费的同时,又注重文化消费的心理享受。作为一种功能,文化消费功能的发展趋势从最初纯粹的政治功能过渡到经济功能,且伴随着社会功能的快速发展而转变。在消费者主观能动性的长期实践下,已然内化为不同阶级独特的惯习,并生成了不同阶级所持有的不同文化消费心理和行为。青年文化消费作为一种逐渐演变其功能的行为,社会分层势必会影响青年文化消费。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

在西方,文化消费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末至60年代初,从文化消费的理论发展历史来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文化生产;二是文化消费。文化消费的内涵解释莫衷一是,文化消费理论是文化生产理论与消费理论相互嵌入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进入21世纪,西方文化消费的研究主要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方向就是继续探讨文化消费在社会分层中的功能,例如Herrera-Usagre研究了西班牙社会中的社会特征对文化消费社会分层功能中的方法论难题。;另一个方向是将文化消费的研究拓展到跨文化研究的广阔视阈下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de Burgh-Woodman则主要建构了理解跨文化消费的概念模型,用以探讨不同文化背景下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行为与其文化、社会及自身的关联程度,及不同背景的文化消费所代表的符号意义上的差别。

我国学者对文化消费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相关研究涉及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各种复杂关系的讨论;文化生产、存储、分配和应用的社会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探索;文化市场的特点和运行规律以及文化消费的特性、种类、结构及水平差异分析;并从扩大内需的视点,对传统消费行为与消费方式的转型进行探讨。同时,也有学者讨论文化消费中的符号学构成及其逻辑,文化消费的符号性实现以及文化消费对社会认同的建构意义。王宁指出,消费社会中,消费是建构认同的重要手段,任何一种消费活动都是与个体认同紧密相关的。罗钢和王中忱在其著作中指出文化消费己经逐渐成为建构社会身份、形成社会分层的新机制。余晓敏和潘毅则通过大样本调查证明了消费在象征财富、健康和活力的同时,更加是一种建构自我与社会、文化和身份认同的首要场域。国内的以及国际公认的研究都将文化消费可以作为一种区分社会阶层的衡量标准,形成自身的身份认同,甚至形成区隔。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很少从析社会分层的维度反馈如何影响文化消费的,故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不同社会、人口特征的青年其文化消费各个类型的消费程度不同;

假设2:青年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2-1:青年的个人受教育水平越高,青年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2-2: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越高,青年子女的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3:收入水平与青年文化消费程度成正相关;

假设3-1:个人收入水平高越高,青年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3-2:家庭年总收入水平越高,青年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4:主观社会分层与青年文化消费成正相关;

假设4-1:自评家庭经济地位越高,青年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假设4-2:阶层意识定位越高,青年文化消费程度越高。

三、样本数据与变量

本文所用数据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项目2013年的调查数据。样本覆盖农村和城市18周岁以上人口,面访应答率为72.17%。根据青年人的年龄上限提高至44岁,本文对原始数据中“a3a出生年份”选项进行了个案选择,个案数总计达3524个,性别比例为男性占50.4%,女性占49.6%。

(一)被解释变量:文化消费

本文被解释变量文化消费,是定序变量,从问卷中摘录合适问题,自行组成文化消费的测量。问题来源于CGSS2013居民问卷A部分的A30中的1、2、4、5、6、7、8、10、12题目和A31中的3题目与B部分B11中的2、6、7、10、12、13問题。所有问题为连续变量,依次赋值1、2、3、4、5,所有得分汇总得出最终文化消费的程度数。

(二)关键变量:社会分层主要相关指标

本研究的关键变量分为两个维度,即客观社会分层变量和主观的社会分层变量。客观社会分层变量分为两个分层变量:一个是受教育程度:根据A7a“您目前的最高教育程度是”变换而来:未受过正式教育=0;小学、私塾、扫盲班=6;初中=9;高中(职高、中专、技校)=12;大学专科(成人、正规)=15;大学本科(成人、正规)=16;研究生及以上=19。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变量来源于A89b和A90b,换算同上。另一个就是个人年收入及家庭年收入,本文针对这两个关键变量进行单样本K-S检验,结果显示分配均为常态。

主观社会分层变量包括两个:一个是阶层意识,CGSS2013有专门的版块设置了阶层意识的测量,A43系列选项提出“底端的“1”代表最底层,顶端的“10”代表最高层,您认为您自己目前在哪个等级上?”的问题,结果即是被访者的主观阶层意识。以定距变量将“阶层意识”直接纳入分析模型当中。另一个是自评家庭经济水平,选取A64“您家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所在地属于哪一档?”作为自评家庭经济水平的关键变量。其中“远低于平均水平”=1;“低于平均水平”=2;“平均水平”=3;“高于平均水平”=4;“远高于平均水平”=5。

(三)控制变量

本文回归模型的控制变量有六个方面作为控制变量:一是性别;二年龄;三是民族;四是婚姻;五是政治面貌;六是居住地的类型;其中性别属于虚拟变量:1=男,2=女;年龄为连续数值变量。民族变量是虚拟变量,根据A4“您的民族是”变形而来,1=汉族,2=少数民族;婚姻是由A69“您目前的婚姻状况是”改编而来,未婚=1,已婚=2;政治面貌由原数据中的“政治面貌”重新改编而来,是=1,否=2;地区类型为虚拟变量,由“受访者居住地区类型”变量变形而来,1=城镇,2=农村。

四、数据分析

多层回归分析将重要预测的变量的单一作用逐个纳入回归模型中,方便了解回归模型对被解释变量的总解释变异能力及各个变项的个别预测和解释变异能力。本文将从个人受教育程度、父亲受教育程度、母亲受教育程度、个人收入水平、家庭年总收入水平等客观社会分层变量和阶层意识、自评家庭经济情况等主观社会分层变量逐层分析对青年文化消费的影响。根据本文的目的要求运用探索性因子分析进行降维抽出文化消费的四个类别进行分析。数据的KMO值为0.851,Bartlett的球形检验显著性水平小于0.001,达到了显著性水平,可以进行因子分析。通过因子分析,经最大方差旋转以后提取4个特征值大于1的公因子,共解释解释总特征值的53.03%,旋转后的因子成分矩阵抽出四种类别。根据因子分析结果将文化消费分为虚拟型文化消费、户外型文化消费、物质型文化消费、家庭型文化消费。将赋值的分数相加得出虚拟型文化消费变量、户外型文化消费变量、物质型文化消费变量、家庭型文化消费变量以及综合文化消费变量的程度数。

(一)不同社会、人口特征与不同类型文化消费的方差分析

表1所示是不同的社会、人口特征的青年具有不同的类型的文化消费程度。性别方面,男性女性青年对四种文化消费的类型均存在显著影响,并且四种文化消费类型中男性青年均高于女性青年,这与已存在的研究存在很大差别,许是文化消费的衡量指标以文化消费的频次的原因。但是性别变量对物质型文化消费的影响不显著,其中原因许是中国式家庭结构与传统文化的影响,留于以后进行深入的研究证实。年龄方面,在虚拟型文化消费、户外型文化消费和家庭型文化消费中青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呈反比例关系。物质型文化消费在三分的年龄组中以26~35岁为最低,随着年龄的增长呈“U”型趋势。青年的年龄均与四种文化消费的类型在0.001的水平上显著,可见年龄对文化消费存在显著的影响。民族方面,除了对虚拟型文化消费的影响不显著外,其余三种类型都与民族变量存在显著性影响,并且显示少数民族青年的消费程度低于于汉族青年的消费程度。婚姻状态方面,婚姻状态均与四种文化消费类型存在显著性影响关系,并且均为未婚青年消费程度高于已婚青年消费程度。政治面貌方面,政治面貌均与四种文化消费类型存在显著影响关系,具有党员身份的青年文化消费程度明显高于非党员身份的青年的文化消费程度。居住地方面,居住地变量均与四种类型的文化消费存在显著性影响。并且均为城镇青年的文化消费程度高于农村青年的文化消费程度。另外需再次强调的是本文的文化消费变量的衡量标准是频率,而不是文化消费的支出与文化消费占家庭支出的比重。由此假设1得到了支持。

(二)控制变量、客观社会分层变量、主观社会分层变量对综合文化消费的回归分析

本文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先后加入客观社会分层和主观社会分层的两类细分变量,形成了四个模型。

从模型的拟合效果来看,模型具有不少于R2=0.29的水平水平上显著增加,表示模型可解释的变异占总变异的比例逐渐增大。其中R Square Change的F值检验在α=0.001的水平上显著。最终多层回归模型达到R2=0.48的水平,表示模型拟合效果非常好。

对比模型一和模型二来看,加入了个人受教育程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以后,年龄、民族婚姻、政治面貌、居住地等标准化回归系数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个人的受教育程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系数为正表示随着个人受教育程度的增长和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增长个人的文化消费程度也在增长,由此假设2、假设2-1和假设2-2得到了支持。但是从标准化系数来看,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对文化消费的影响明显高于父母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对比模型二和模型三,模型三在模型二的基础上加入了个人全年收入和家庭全年收入两个变量。从标准化回归系数上显示模型三和模型二的社会人口变量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变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表明个人年收入和家庭年收入对文化消费具有较为独立的影响。个人年收入与家庭年收入和文化消费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正,表明收入水平和文化消费的程度存在正比例关系,个人收入越高,文化消费程度越高,家庭年总收入水平越高,文化消费程度越高。因此假设3、假设3-1和假设3-2得到了支持。并且从标准化回归系数显示,受教育程度等变量的系数稍微下降,家庭年总收入水平对青年文化消费程度的影响要高于个人年收入水平。

对比模型三和模型四,模型四是在模型三的基础上加入了阶层意识和自评家庭经济地位两个变量。从标准化回归系数上显示模型三和模型四的社会人口变量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变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但是收入水平相关变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整体标准化回归系数变小,其中原因应该是受阶层意识和自评家庭经济地位的影响。阶层意识和自评家庭经济地位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显示均为正,表明阶层意识越高,文化消费程度越高,自评家庭经济地位越高,文化消费程度越高。因此假设4-1和假设4-2得到了支持。并且阶层意识的影响要高于自评家庭经济地位。

五、结论与探讨

本研究从社会学的视角去考察社会分层对文化消费的影响。方差和多层回归分析发现,社会分层对青年文化消费同样具有影响。文化消费频次程度上,男性青年要比女性青年高。

文化消费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下降。未婚与已婚的青年在文化消费的程度上显著差别,未婚青年的文化消费程度明显高于已婚青年的文化消费程度。党员的文化消费程度明显高于非党员的文化消费程度。城镇青年文化消费程度明显高于农村青年文化消费程度。回歸分析显示,模型在逐层控制每一层变量的情况下,发现个人的受教育程度、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青年文化消费存在正比例关系;个人年收入水平、家庭年总收入水平等客观社会分层变量与青年文化消费存在正比例关系;阶层意识、自评家庭经济地位等主观社会分层变量与青年文化消费存在正比例关系。并且发现居住地类型、个人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总收入、阶层意识等变量对青年文化消费的影响系数最大。

虽然青年文化消费作为社会分层的一衡量指标,但是社会分层的指标同时也与青年文化消费存在显著的影响。根据已有的成果得出青年文化消费可以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同时社会分层反过来影响青年文化消费,是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关系。青年作为文化消费的主体,而文化消费又是衡量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准,为提高和作用于青年群体的文化消费水平,未来重点可从居住地类型、个人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总收入、阶层意识角度拆解青年文化消费,提出可行的战略措施。

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项目组向社会开放的数据为2003年、2005年、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等六个年份的调查数据,其中有关文化消费的测量数据来源于时间间隔最短的CGSS2013。

参考文献:

[1]杨晓光.关于文化消费的理论探讨[J].山东社会科学,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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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emangeot C,Sankaran K.Cultural pluralism:Uncovering consumption parrerns in a multicultural environment[J].Journal of Marketing Management,2012(28).

[4]de Burgh-Woodman H.The movement of meaning across cultures:Aconceptual model for understanding cross-cultural consumption.[J].Advances in International Marketing,2012(23).

[5]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M].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

[6]程恩富.文化经济学[M].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

[7]王宁.消费社会学——一个分析的视角[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8]罗钢,王中忱.消费文化读本[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9]余曉敏,潘毅.消费社会与“新生代打工妹”主体性再造[J].社会学研究,2008(03).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作者:马壮

第五篇:从消费的社会责任角度看可持续消费模式

摘要:可持续消费是人类消费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从消费的三大社会责任来看,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承担责任,成为推动可持续消费的三种力量,文章分析我国当前消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上论证了构建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必要性,并对如何构建可持续消费模式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消费; 社会责任; 生态文明; 消费结构; 消费观念

消费是由需求产生的建立在平等、自愿、自主基础上的个人主观意志行为,但却表现为某种社会性,个人消费的社会性决定了消费者在享受自由消费的同时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当前,我国出现了许多资源浪费型消费、攀比性消费、失调型消费等不合理的消费现象,这种消费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改变现有的消费现状,建立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可持续消费模式。

一、消费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具有政府责任、企业责任和消费者责任三大社会责任,消费者责任是短期的基础性的责任,企业责任是中期的根本性的责任,政府责任是长期的第一位的责任,下面从三个层面上去理解消费的社会责任。

(一)从宏观层面上看消费的政府责任

政府在有效介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要起主导作用,政府是立法者、执法者、第一责任人。它承担了规制者、推进者、监督者角色。政府要立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可建立劳工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各级政府每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政府报告,对公共、民营和非赢利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披露企业的违法活动,设立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构,如区域发展局、消费者管理局等机构,提出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计划,并加强监督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二)从中观层面上看消费的企业责任

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是企业最基本责任。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安全隐患的产品,造成损失由企业负完全责任。企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也是对消费者的责任,企业保证竞争和交易过程的公平合理,如果在产品的广告、宣传材料和说明书中过分夸大产品的功效,造成消费者损失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此外企业还要承担对股东负责、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等社会责任。

(三)从微观层面上看消费的个人责任

消费者个人责任是个人在消费中对自身、他人、社会生态环境承担的责任,个人消费的伦理性体现在将责任溶入个人消费之中,消费者消费要对自己负责,要对自己的消费能力负责和对自己消费产生的后果负责,反对奢侈浪费,对自然环境的责任是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对社会的责任是以彰显仁爱美德为目的,作为个人来讲,为了实现可持续消费,我们可以改变消费方式和模式,如平时可以购买更节能的家用电器,也可改变购物方式,如减少购买频率、减少使用包装袋等,选择更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和出行方式,以减少资源浪费。

如果同时兼顾消费的三种社会责任,只有可持续消费才是人类消费发展的必由之路。实施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才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以下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谈谈可持续消费模式的涵义及其构建。

二、可持续消费模式涵义及其特征

可持续消费追求天、地、人和谐统一,是一种与生态文明理念相适应的消费模式。它是健康的可持续的消费模式,有利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全球性环境不断退化的主要原因是非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尤其是工业化国家的这类模式,统计显示,伴随着人口急剧增长,生活消费而导致的污染越演越烈。可持续消费是一种生态消费模式,它是对传统消费模式的改变,它是将来建设生态文明的支撑点,而这些需要塑造可持续消费理念。

从宏观层面来看,可持续消费模式要求尊重自然生态规律,适度、合理地消费,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干旱严重,自然生态环境脆弱,这些要求人们尽量少占有和使用自然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从中观层面来看,可持续消费模式要求一个社会的消费应与其整体发展水平协调一致,某个地区人们的消费结构与规模应与该国的国情和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目前,中国人均收入低,但奢侈品消费、高消费在世界名列前茅,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中国家不可盲目地模仿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从微观层面来看,可持续消费模式要求个人的消费水平要与其自身的消费能力相协调,大力发展与自身消费能力和生活需要相适应的适度消费,拒绝出于攀比的奢侈品消费。

实现消费“发展性”与“可持续性”的双赢,才是可持续消费的本质内涵所在。可持续消费具有下列特征。

(一)可持续消费就是适度型的消费方式

可持续消费注重使用价值性、实用性,要抛开畸形消费观,消去异化现象,让需要重新成为支配消费的唯一目的。消费的出发点与目的都应体现出适度性,减少破坏生态环境、浪费,对资源加以最优化利用,有利于消费可持续性。

(二)可持续消费具有公平性

消费公平性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两个方面,要使当代每个人感到公平,又要使后代人与当代人感受到同样的公平性,使后代人的生存与消费具有可持续性。

(三)可持续消费是一种生态性的消费

可持续消费的首要和最终目标是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终极价值追求,可持续消费既要求人们消费对自身的健康有益,又要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生态平衡,使人与自然都得到更为全面的发展。

(四)可持续消费以人为本具有主体自觉性

可持续消费以人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人的物质与精神需要,追求精神需要比追求物质需要是更高一个层次的目标,这要求人自主自觉地把对精神归宿的探求和追寻作为最终目标,节制物质欲望摆脱纵欲主义的樊篱,体现人对生命价值的重新思考。

三、可持续消费模式的构建

2013年中国最终消费规模达到29.2万亿人民币,是世界第二大消费大国,要13亿人形成可持续消费意识任重道远,而可持续消费模式的构建必须通过措施重在落实。

中国在食品、交通、住房等领域资源环境压力很大,在食品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重视家庭用品和能源与材料使用效率,在住房领域可以减少对初级金属、钢材、木材和混凝土需求的增长,实施可持续消费,在交通输送领域,可以有效减少油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增强可持续消费意识,须增强公众、企业的认知度与积极性,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具备正确的消费伦理价值观念。只有通过消费教育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消费者消费行为的转变,并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议在各个社区成立可持续消费宣传站,招收可持续消费宣传志愿者,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协会组织和家庭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营造可持续消费的氛围,政府与各级部门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途径,全面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素质,增强可持续消费的意识和责任感,比如政府与消费者组织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行动指南,在城市推广低碳出行,政府要通过产品认证来保证产品的环境影响最低,发挥各个利益相关方,包括媒体、NGO的作用。在农村,政府要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的消费,还需要提高消费资源环境的提供效率,以最小的资源达到最大的服务功能。

同样,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可持续消费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积极推进消费结构优化,抑制奢侈品消费,促进城乡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消费公平性,使消费结构体现出人们较好地满足多层次需求保证人充分自由地发展,职能部门要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加强对绿色产品市场监管,将有力地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绿色消费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的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的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可以建立。

参考文献:

[1]联合国.21世纪议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2]洪绍青.生态文明视阈中的消费伦理问题[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3).

[3]余谋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5JA63004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103)的资助。

(作者单位:常州工学院)

作者:范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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