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22-03-3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14年,xxxx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39人次,法律咨询78人次,代理诉讼73件,见证1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实现业务收费8万余元。

一、加强领导,严把“三个关口”,延伸法律服务工作领域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三)创新方法,把好宣传关。以乡镇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6月,我所借安全生产宣传月之机,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12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40人次;出法制宣传专刊12期,悬挂横幅10条,挂图36张;张贴法律宣传标语130余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为群众服务是我们一贯的宗旨,今年以来,我所法律服务工作以经济发展和群众需要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全镇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充足的血液。

通过树立“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定期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及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解除群众困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了乡镇环境的和谐美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7月13日下午,庙徐村七组村民丁宝荣到我所求援,反映邻居沙某阻止自家在自已使用的宅基地上建造院墙,不准施工,两家人针锋相对各不相让,丁家亲友带来铁锹、长棍,并扬言谁来阻止就砍断谁的膀子,情况十分危急。我所人员在接到求助电话了解情况后,牵头与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来到丁宝荣家进行调解。经我所专职调解员分头调解,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此次纠纷顺利解决,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们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质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如法律服务员素质不一,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些同志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没能做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规范、抓推进,不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xxxx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第三篇: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冀中法律服务所组织建设

冀中法律服务所于1997年在我县工业区挂牌成立,主要服务的区域是我县工业系统,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于2000年,随着我县经济体制改革,冀中法律服务所将服务拓展到我县民间纠纷的各个领域。现今,我所工作人员共七人,具有法学本科以上文凭的有五人,法律专科二人,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冀中法律服务所地处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过,地理位置便利,对来信、来访及重大上访事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充分发挥窗口效应,上通下达,做到及时解决纷争,息事宁人的办事效果。

我所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为了工作便利,我所投入近万元资金进行内部设施改造,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从环境上给当事人一种信任感,提高本所法律工作者的服务热情及办公效率,同时还为周边法律服务所检索法律文件、打印复印法律文书提供便利,引领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进入现代化办公模式。

除硬件设施的投入以外,我所还注重软环境建设:定期培训所内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礼貌语言接待来访当事人;我所工作人员在主任的带领下每周进行例会,对手头的疑难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我所工作人员经常组织共同学习新法律,分享办案过程中搜集到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全面提升本所法律素质,使当事人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业绩

今年以来,我所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30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89件;协办公证20件,提供法律咨询8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0份,起草合同100份,调解纠纷200起,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我所法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更高层次。

基层法律服务所较律师事务所存在巨大优势,律师事务所一般深居高楼,门槛高、收费贵,大量的基层民事纠纷被拒之门外。冀中法律服务所位于赵县法院立案庭对过,以“便利店”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管层次高低、事务大小,我所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收

费低、立案快、办事效率高,为当事人节省大量宝贵的时间和金钱,依旧能够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为低端收入人群能够合理处理纠纷,提供巨大的便利。我所立足于基层,与基层乡镇以及自然村广泛建立法律顾问点,法律服务网络遍及全县自然村落。我所有效利用调解确认程序,使当事人烦扰几个月的问题,经过调解确认在几天内得到迎刃而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弥补了我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资源有限的不足,满足了我县处理日常纠纷的法律需求,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锐意创新以冀中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在赵县创设第一家专业调解委员会

为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委综治委“三项重点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省公安厅、司法厅、保监会《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实施意见》(冀公交[2010]239号)的精神,由县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精诚合作,以冀中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创设赵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妥善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到目前为止,调委会共计调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0余件,有力地化解纠纷,减少了上访、信访案件的发生。凡是经调委会调处的案件,无一件反复,无一件信访,为稳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秩序,化解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调委会的调解工作,涉及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多个部门,只有密切配合、优势互补、齐心合力,才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效率和水平。成立后的赵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成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纽带,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民事调解工作的又一道靓丽风景线。

四、法律服务发展过程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调委会自去年成立至今已正常运营一年有余。自成立以来,调委会只有办公场地,没有办公经费。调委会主任自筹资金购置办公设备、发放调解员工资以及其他办公经费近捌万元。由于法律环境变化,当

事人接受调解的案件由原来的30%上升到95%,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的案件日益增多。调委会每天要面临10余起交通事故的调处。调解案件数量之多,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调委会迫于巨大的经济压力,不得已对人力、财力进行缩减,来维持日常调解工作。调委会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批准在调委会内部设立公益岗位,使调解员的基本收入有保障,继续为人民调解工作做贡献。

调委会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密切配合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作为我县首家专业调解委员会,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顺应了以调解为主解决纠纷的趋势,调委会不仅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还应触及到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一个大调解中心,构建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调解机制。调委会的存在价值,希望得到县人大代表的共识,并对设置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编制、调解办公经费、人员配备提出合理化议案,使这一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的调解机制得到长远发展。

五、发展规划

冀中法律服务所有效利用调解确认程序,以我所为依托创设我县第一家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是在我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创设调解解决纠纷机制的一个开始。调委会人员、场地固定化,活动经费有保障的迫切需要,希望得到县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我所人才济济,各有所长,有从事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离婚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的专业法律工作者,以专业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成立各专业调解委员会,巩固和发展专业化调解机构,构建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调解机制,成立大调解中心。

冀中法律服务所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县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较之我县律师事务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县人民邻里纠纷、日常生活纠纷的妥善处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冀中法律服务所在民商事纠纷及调解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以优质的法律服务稳定统揽全局,为保证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而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冀中法律服务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第四篇:乡镇法律服务所2006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乡镇法律服务所2006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__镇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自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织学习、贯彻落实。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州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300余次,收案45件,其中诉讼代理40件,非诉讼调解1件,合同见证4件,收入达3.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山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社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州、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__镇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乡镇法律服务所2006工作总结》来源于,欢迎阅读乡镇法律服务所2006工作总结。

第五篇: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一、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执业工作制度

五、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六、责任追究制度

七、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

八、例会制度

九、政治学习制度

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

一、本所实行日常工作主任负责制,重大事务民主管理制,重大决策所务会议制,财务管理公开制。

二、严格执行司法部各项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法律文书,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等。

三、自觉接受区司法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办事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争创一流。

四、共同研究制定本所发展规划,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各项措施,审议本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勤俭节约,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建设,不断改善执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六、评议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实绩、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年度考核;审议本所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和顾问单位合法权益的事情。

三、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恪守职责,秉公执法。

四、工作认真负责,讲求质量和效率,注重社会效益。

五、廉洁服务,克己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额外报酬。

六、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案情和当事人的隐私。

七、工作规章和纪律要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八、努力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九、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财务制度。

三、单独设立帐户,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会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填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四、财务实行主任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和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会计负责会计事项和财务活动的审核监督,及时向主任反映和报告财务状况,审核和汇总会计凭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登记,并进行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做好物价年检、税务登记、年检、申报工作。

六、出纳员负责法律服务所全部业务款的收付,填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做到收支两条线,收款即存,不得坐支,不得超库存。

七、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按规定向业务主管部门交纳管理费、注册费等。

八、加强收支管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统一收款,统一核算。

九、加强支出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履行财务支出手续,实行会计审核,主任签批制。

执业工作制度

一、本所实行统一收费,统一收案,统一委派和个人联系案件的工作制度,严格收费标准。

二、收案时首先要设立案件登记簿,做好委托人的谈话笔录,签定委托合同。

三、审核当事人、委托人的身份,是法人的要有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

四、所里指派办案,要填写指派单,报主任批示。

五、严格按照司法厅、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案件等费用应给当事人出具正式发票。

六、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后由主任确定承办人员,当事人指名要求委托的人员,法律服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力满足。

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需减免代理费的案件应由主任决定委托人员办理。

八、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办案,私自收费。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所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所各类业务案卷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由具体承办该项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整理,专人负责。

三、承办人办理法律事项后,应检查和整理全部材料,及时补齐和补办遗漏的材料和手续,修补或复制破损的材料,并在一月之内进行装卷和归档工作,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案卷,不得私自保管。

四、承办人在立卷归档过程中,严格按照《乡镇法律服务归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各类业务案卷的收集、管理、排列顺序和装订工作;

五、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案卷时,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对不符合立档规定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应重新整理装订。

六、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归档的案卷,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承办的法律事项,按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材料要每单位一卷,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非行政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一案一卷,按年度保管期限的原则归档;

七、对本所档案的查阅,需说明情况并履行有关登记手续,对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的,应出具正式介绍信,经过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八、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事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法律事务档案,不得借给他人借阅和复制,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所建设,树立全体工作人员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失职追究

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和职责,致使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放任错误,造成严重事故和较大损失;

3、因工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4、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5、其他失职错误。

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实行集体研究制度,由主任主持集体研究确定工作方案。

二、以下案件,承办人必须向所主任汇报后,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办理方案:

1、主要事实不能认定、改变定性案件。

2、影响地方政府决策、经济发展案件。

3、主任认为需要汇报研究的案件和法律事务。

三、集体研究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承办人不接受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所主任可另行指派他人承办。

四、特别重大案件或争议较大之案件应及时向司法局汇报。

五、集体研究案件时,由承办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纪录,并将最后形成的意见整理归卷,妥善保存。

例会制度

一、由主任定期召开所务会议,专人记录,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民主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务,总结本月工作情况,公开财务和民主管理事务,改进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二、审议本所的年度预、决算报表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三、对重大、疑难案件,随时召开所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解决案件问题的结症和方法,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四、要求全体人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五、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政治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

2、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3、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业务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4、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

5、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所内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六篇:上半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

近年来,板桥法律服

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习、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原创: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

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习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

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份,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

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把有关问题向雨花台区公证处进行咨询、协办;原创:向区法院请教学习,真正做到签订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现的经济纠纷。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月,街道工委决定对下属企业凤翔码头进行产权拍卖,采取竞标的方式,逐轮进行,以过十二轮的较量,钢渣公司标出其出万元,超过底价额万元,此次招标会程序由法律服务所运作。这次企业改制采用产权公开拍卖方式在我街道尚属首次,中标价高了底价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而且有效地盘活集体资产,为企业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难怪当时街道工委书记何宗春同志在总结此次招标会时说:“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已渗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人员将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板桥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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