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2022-12-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在写作方面,是有着极为复杂、详细的写作技巧,很多朋友对报告写作流程与技巧,并不是很了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纳税评估案例报告》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优秀案例——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某药业有限公司为一制药企业,主要生产猴耳环消炎胶囊和复方木芙蓉涂鼻膏两种产品。2006年1季度以来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实现税收呈明显下降趋势,2006年4月11日被××县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县局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企业责任区税收管理员、评估业务分管科长、综合业务科科长等任组员的评估小组,以税负分析为中心,以收购农产品进项抵扣分析为重点、以产品品种结构及原材料库存数量、生产能力和产品销售量分析为基本点、依托计算机设定的评估指标,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24日,历时三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对某药业有限公司共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计55.6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制药行业既是龙里县的支柱产业,也是全县财源建设的重点行业。但2006年1?3月以来制药行业税收大幅下滑,同比下降471.32万元,降幅达169.28%,剔除国家大政方针(如治理商业贿赂)及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下降仍然很大。县局决定选择部分制药企业,以纳税评估的方式进行解剖,以查清行业税收大幅下滑的原因。同时,负责制药行业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部份制药企业各月进项较大,存货余额较高,在存货较多的情况下,仍持续购进大量原材料,由此把该企业纳入了评估范围。

2、对象筛选。××县国税局开发的纳税评估软件在按照设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付)帐款变动率8个评估指标对贵州省龙里县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自动评估分析后,发现有二项纳税评估指标异常,其中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远高于全省中成药制造业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60%)的预警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所列进项税额与所有进项税额之比高达98.76%,经过批准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

3、疑点分析。××县国税局按照上级局公布的关于中成药制造的8个纳税评估指标,采集了基期、评估期相关收入费用、利润,存货、原材料耗用,应收应付款项等数据,经过细致的数据对比和审核分析,发现该药业有限公司2006年2月份的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为98.76%,远远高于省局发布的60%的预警值。进一步调查,该公司2006年1-2月收购中药材猴耳环叶(干枝)11671公斤,价值826306.8万元,涉及进项税额107419.884元,采购农产品数量金额巨大。而据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显示: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正常,也未研发出任何新产品,为何需采购如此多的农产品呢?为此,审核评析人员质疑该企业可能存在虚开虚抵农产品收购发票及税负偏低的问题,决定对其进行约谈,并拟定了约谈提纲,发出了《税务约谈通知书》,指出异常涉税指标,要求企业对评估初步确认的问题进行自查,一并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约谈举证

为摸清该企业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偏高的原因,按照纳税评估工作业务流程,2006年4月15日管理人员首先对该企业财务总监兼会计主管李某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对疑点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及详细的说明。在约谈举证中,纳税人的陈述说明不仅未能消除疑点,反使疑点加剧,纳税人一接触到重要的,实质性的问题或推委搪塞、顾左右而言他或吱吱唔唔、东扯西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分析疑点和质询问题也不能提供相应举证材料,导致约谈没有进展。

(三)实地核查

基于税务约谈无法消除疑点问题和充分认定评估指标分析的可行性基础上,指出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指标的异常,企业的购进环节很有可能存在问题。经批准该局派出两名税收管理员有针对性地到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审核有关帐簿凭证。在实地了解到该企业由于没有中药材处理设备,其购进的中药材全部委托其他两家制药企业进行加工处理,为进一步搞清楚该企业实际购进的农产品数量,4月21日县局再派员到这两家受托加工企业调查核实其为该药业公司加工的情况,提取了相关证据资料。在对该企业农产品收购业务相关帐务处理记录及有关的会计帐、仓库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等证据材料的检查中,发现纳税人在农产品的购进和抵扣方面存在严重问题:①仓库帐与实际库存不符;②仓库帐与会计帐不符;③委托加工业务帐与外调取得证据资料不符;④会计原始凭证存在严重逻辑错误,销货人收款收据时间早于现金支票时间;⑤农产品质检报告反映的农产品来源地和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反映的农产品来源地不同。初步判定该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嫌疑。

(四)评估处理

根据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我局税源管理股于4月28日按程序将该案源移送县局稽查局进行查处。稽查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书,于7月24日查结该案,稽查结果表明该公司2005年?2006年3月间存在虚开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行为,涉及金额264.69万元,偷税34.41万元,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55.69万元。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制定《征管建议书》反馈相关税源监控岗。

三、评估建议

1、构建企业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形成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税务稽查保证纳税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该案中,开展纳税评估之前4个月纳税人申请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34份,涉税金额132.64万元,抵扣进项税额17.24万元,开展纳税评估之后4个月纳税人申请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份税为0,入库增值税款是开展纳税评估之前的2.59倍。

2、税收管理员须采取多种途径、形式提高与管户税源直接相关的有用信息的获取能力,最大限度占有评估所需的有用信息,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

3、建立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虚抵进项税额。一是严把用票资格审核关,对农产品开票对象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严格把握,加强跟踪监控。二是严把抵扣关,对农产品收购凭证实行“先审核、后抵扣”的办法。先审核,税收管理员在纳税申报之前,对纳税人当期准备申报的农产品扣税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事前控制;后抵扣,经税收管理员审核无误的农产品扣税凭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4、探索科技之路,增强查找疑点问题、筛选对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该案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级局发布的中成药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预警值自行探索开发的简单的纳税评估软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采集录入纳税评估所需涉税信息后,软件在纳税人申报期结束后,自动提示纳税评估指标是否异常,为审核评析人员指明了纳税评估的重点和方向。

四、本案点评

1、案例概述

本案选择制药行业中的低税负企业为评估对象,以税负分析为中心,以收购农产品进项抵扣分析为重点、以产品品种结构及原材料库存数量、生产能力和产品销售量分析为基本点、依托计算机设定的评估指标,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展开分析评估。

2、评估各环节的特点做法

在选案环节,结合同行业税负持续下降的趋势,依托制药行业设定的评估指标,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和人工分析筛选,选准对象。

在评估分析环节,运用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与上级局发布预警值相比对分析,找出涉税疑点。

在约谈举证环节,评税人员应在约谈前,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方面找准切入点,让企业难以自圆其说,及时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参与约谈的态度,从中可判断出企业存在问题大小的程度。

在实地核查环节,通过对企业生产能力的实地调查,进一步掌握其农产品来源、存储及加工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高了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第2篇: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二、调查分析 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

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

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

三、询问核实 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

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

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

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 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 刘某解释:

1、电费消耗量过大。一是因为附近的养殖户排水用了厂里的电;二是因为05年6月份暴雨天气厂区防洪排水用电量较多。

2、对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收入不配比的问题含糊解释为亏本经营。

3、工资支出过大是因为用的都是当地人,工资支出就大。

4、电费未记账问题是发票未及时给会计记账,时间长发票找不到了。 针对刘某的解释,税务人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通过现场察看和逐户询问周围养殖户得知,养殖户的用电线路和砖瓦厂的用电线路为两条线,根本不存在养殖户用砖瓦厂电的问题;05年6月份暴雨天用电情况确实存在,对账面6月份用电量18891度应与其它月份区别对待;通过对该建材厂普通工人的询问得知,其大部分用的是外地工人,工资也与其他单位差不多,不存在当地人多要工资的问题。询问全部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让当事人签了字。

四、评定处理 在税务人员详实的调查资料面前,刘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少报产量及收入不入账的事实,而该厂隐瞒收入行为预计少缴各项税金费及附加达35万元左右。

五、征管建议

1、税务人员必须发扬钉子精神,与时俱进,钻研业务,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新行业、新情况不断涌现,税收工作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征管工作面临着诸多新要求,纳税人账务不实,税负不均,不做账或做假账情况较为普遍,新形势对税务人员提出新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只有加快相关涉税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持续学习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税收职责和使命。

2、开展行业专项评估,建立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重要手段。任何特定的行业,都具有其特殊的工艺流程和成本特点,通过行业评估,比对企业之间相关涉税资料,可解决很多案头评估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行各业的专项评估,逐步收集各行业相关指标,并通过不断积累形成海量数据,建立本地化的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及行业数据库,通过对海量数据实行电子化的纵横比对,采取人工评估及电子评估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方法,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纳税评估工作。

3、通过此案例,我们认识到,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是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在财务管理上,联合财政及国税部门,实行定期辅导,逐步使广大纳税人走上依法纳税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必须做出明确的导向,税收管理员必须增加下户调研次数,多干实事,少务虚,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程度,重要的是,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行各业的生产流程、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发展规律,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做到税源心中有数气厂区排水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4、全面提高纳税遵从度及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税收,是实现税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加大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该纳哪些税,该如何纳税,逐步提高纳税遵从度,促使其积极主动地申报纳税,降低征纳成本及税收征管难度;通过改进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税收,实现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3篇:纳税评估优秀案例——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字数:3338

来源:财税前沿 2010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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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提要

某药业有限公司为一制药企业,主要生产猴耳环消炎胶囊和复方木芙蓉涂鼻膏两种产品。2006年1季度以来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实现税收呈明显下降趋势,2006年4月11日被××县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县局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企业责任区税收管理员、评估业务分管科长、综合业务科科长等任组员的评估小组,以税负分析为中心,以收购农产品进项抵扣分析为重点、以产品品种结构及原材料库存数量、生产能力和产品销售量分析为基本点、依托计算机设定的评估指标,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24日,历时三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对某药业有限公司共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计55.6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制药行业既是龙里县的支柱产业,也是全县财源建设的重点行业。但2006年1?3月以来制药行业税收大幅下滑,同比下降471.32万元,降幅达169.28%,剔除国家大政方针(如治理商业贿赂)及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下降仍然很大。县局决定选择部分制药企业,以纳税评估的方式进行解剖,以查清行业税收大幅下滑的原因。同时,负责制药行业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部份制药企业各月进项较大,存货余额较高,在存货较多的情况下,仍持续购进大量原材料,由此把该企业纳入了评估范围。

2、对象筛选。××县国税局开发的纳税评估软件在按照设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付)帐款变动率8个评估指标对贵州省龙里县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自动评估分析后,发现有二项纳税评估指标异常,其中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远高于全省中成药制造业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60%)的预警值,农产品收购发票所列进项税额与所有进项税额之比高达98.76%,经过批准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

3、疑点分析。××县国税局按照上级局公布的关于中成药制造的8个纳税评估指标,采集了基期、评估期相关收入费用、利润,存货、原材料耗用,应收应付款项等数据,经过细致的数据对比和审核分析,发现该药业有限公司2006年2月份的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为98.76%,远远高于省局发布的60%的预警值。进一步调查,该公司2006年1-2月收购中药材猴耳环叶(干枝)11671公斤,价值826306.8万元,涉及进项税额107419.884元,采购农产品数量金额巨大。而据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显示: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正常,也未研发出任何新产品,为何需采购如此多的农产品呢?为此,审核评析人员质疑该企业可能存在虚开虚抵农产品收购发票及税负偏低的问题,决定对其进行约谈,并拟定了约谈提纲,发出了《税务约谈通知书》,指出异常涉税指标,要求企业对评估初步确认的问题进行自查,一并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约谈举证

为摸清该企业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偏高的原因,按照纳税评估工作业务流程,2006年4月15日管理人员首先对该企业财务总监兼会计主管李某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对疑点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及详细的说明。在约谈举证中,纳税人的陈述说明不仅未能消除疑点,反使疑点加剧,纳税人一接触到重要的,实质性的问题或推委搪塞、顾左右而言他或吱吱唔唔、东扯西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分析疑点和质询问题也不能提供相应举证材料,导致约谈没有进展。

(三)实地核查

基于税务约谈无法消除疑点问题和充分认定评估指标分析的可行性基础上,指出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指标的异常,企业的购进环节很有可能存在问题。经批准该局派出两名税收管理员有针对性地到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审核有关帐簿凭证。在实地了解到该企业由于没有中药材处理设备,其购进的中药材全部委托其他两家制药企业进行加工处理,为进一步搞清楚该企业实际购进的农产品数量,4月21日县局再派员到这两家受托加工企业调查核实其为该药业公司加工的情况,提取了相关证据资料。在对该企业农产品收购业务相关帐务处理记录及有关的会计帐、仓库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等证据材料的检查中,发现纳税人在农产品的购进和抵扣方面存在严重问题:①仓库帐与实际库存不符;②仓库帐与会计帐不符;③委托加工业务帐与外调取得证据资料不符;④会计原始凭证存在严重逻辑错误,销货人收款收据时间早于现金支票时间;⑤农产品质检报告反映的农产品来源地和农产品收购发票上反映的农产品来源地不同。初步判定该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嫌疑。

(四)评估处理

根据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我局税源管理股于4月28日按程序将该案源移送县局稽查局进行查处。稽查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书,于7月24日查结该案,稽查结果表明该公司2005年?2006年3月间存在虚开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行为,涉及金额264.69万元,偷税34.41万元,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55.69万元。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漏洞制定《征管建议书》反馈相关税源监控岗。

三、评估建议

1、构建企业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形成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税务稽查保证纳税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该案中,开展纳税评估之前4个月纳税人申请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34份,涉税金额132.64万元,抵扣进项税额17.24万元,开展纳税评估之后4个月纳税人申请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份税为0,入库增值税款是开展纳税评估之前的2.59倍。

2、税收管理员须采取多种途径、形式提高与管户税源直接相关的有用信息的获取能力,最大限度占有评估所需的有用信息,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

3、建立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虚抵进项税额。一是严把用票资格审核关,对农产品开票对象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严格把握,加强跟踪监控。二是严把抵扣关,对农产品收购凭证实行“先审核、后抵扣”的办法。先审核,税收管理员在纳税申报之前,对纳税人当期准备申报的农产品扣税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事前控制;后抵扣,经税收管理员审核无误的农产品扣税凭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4、探索科技之路,增强查找疑点问题、筛选对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该案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级局发布的中成药制造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预警值自行探索开发的简单的纳税评估软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采集录入纳税评估所需涉税信息后,软件在纳税人申报期结束后,自动提示纳税评估指标是否异常,为审核评析人员指明了纳税评估的重点和方向。

四、本案点评

1、案例概述

本案选择制药行业中的低税负企业为评估对象,以税负分析为中心,以收购农产品进项抵扣分析为重点、以产品品种结构及原材料库存数量、生产能力和产品销售量分析为基本点、依托计算机设定的评估指标,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展开分析评估。

2、评估各环节的特点做法

在选案环节,结合同行业税负持续下降的趋势,依托制药行业设定的评估指标,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和人工分析筛选,选准对象。

在评估分析环节,运用农产品收购进项比率与上级局发布预警值相比对分析,找出涉税疑点。

在约谈举证环节,评税人员应在约谈前,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方面找准切入点,让企业难以自圆其说,及时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参与约谈的态度,从中可判断出企业存在问题大小的程度。

在实地核查环节,通过对企业生产能力的实地调查,进一步掌握其农产品来源、存储及加工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高了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第4篇:纳税评估案例

1. 案例分析

A市某区国税局利用计算机系统对2005年1至10月份辖区内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筛选,系统提示发现该市某酒类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税收负担异常且应纳税额变动与销售变动配比变动率为“-1”,综合疑点系数较大,被列为当期评税对象。

在评税分析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异常问题:

1.2005年8-10月企业实际税负率为8.91%,而参照税负率为1.96%,实际税负高于参照税负,且超过了偏差限制度;但通过测算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发现该企业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为1.6%,仍低于参照税收负担率。

2.2005年10月份销售收入为444790.60元,应纳税额为17710.22元,2005年9月份销售收入为175235.04元,应纳税额为29789.96元。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53.8%,而应纳税额减少40.55%。

评税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分析认为造成数据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10月份少记商品销售收入

2. 2.商品已入库,货款未付清,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

3.由于所经销的商品是日常消费品有可能赠送他人,未做销售收入;

4.由于货款暂未收讫,未做销售收入。针对上述疑点对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评税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宣传税法,并介绍评 1

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企业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积极配合评税工作。经财务人员的自查,确认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有隐瞒销售收入滞后申报及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况,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2005年1-9月漏申报商品销售收入7113.54元,应缴增值税1209.30

元。

2.2005年10月1号凭证商品销售收入4634.16元,10月2号凭证商品

销售收入256002.85元,应缴增值税44308.29元。

3.库存商品用于赠送他人按零售价计5870.00元,应缴增值税997.90元。

4.库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按成本价计18601.88元,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3162.32元。

5.销售给某大酒店因货款暂未收讫未做销售收入计38260.00元(含税),应缴增值税5559.15元。

综合1-5点该企业共自查补申报税款55236.96元。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进行纳税评估工作要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了解,同时,要充分灵活地利用纳税评估中的各种指标,通过分析,发现税收疑点和问题,为后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2.案例分析

某工艺品厂主要生产销售衔缝制品、工艺品等,产品绝大部分销售给外贸出口(进出口)公司,并开具6.8%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19204431.34元,2003年产品销售收入17457922.09元,但应纳增值税均为零。连续两年税收零负担的异常现象引起了当地国税机关的高度重视,被列入当期纳税评估重点对象。经评估分析,疑点不能排除,进行约谈举证环节。

针对连续两年零税负现象,企业总帐会计陈述如下:该企业主产品为衔缝

制品,每年上半年为生产、销售淡季,下半年才陆续组织生产,故前期组织生产用原材料购进大,进项税额留抵大,至2003年10月末尚有2.16万元留抵税额,尤其是受今年非典的严重影响,产品压库滞销较大,1—8月份仅实现销售收入304.6万元,影响应纳增值税额的实现。另外,近几年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工费等成本增大,而销售价格又提不上去,为拉住客户,亏本也做,故出现进销倒挂现象,几年来企业未有税金实现,税额的实现将体现在以后。

由于该企业的财会人员系从事财会工作多年的老会计,也较熟悉税收政

策,仅靠约谈、理论分析难以发掘其问题,评估人员要求其举证,并调阅了相关帐册及凭证。发现如下疑点:

一、产成品无明细帐。产品收、发、存财务上仅有汇总帐,无分品种的分类明细帐,而矛盾的是每笔出库凭证的附件却有详细品种,企业却无法提供分品种的结存明细帐。

二、无半成品帐。根据衔缝制品的工艺流程和特点,月度之间应该有已完工的半成品被子、垫等,但财务上未设半成品的明细帐,却有半成品购进和发外加工。

三、原材料大多为购进的半成品。查看其提供的进项发票,大多数是半成品被子、垫等品种,直接原材料很少,说明该企业自备工序简单,主要依赖外部协作。

四、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主要系关联企业。通过举证检查,我们发现原材料、半成品主要由另一个企业提供,而另一企业的法人代表与该企业系同一人,也主要从事同类同品种衔缝被生产,相互之间存在价格上、供应上的关联关系。

五、另一关联企业系民政福利企业。另一福利企业与该企业经营品种相同,互为购销关系,该企业间接出口的大部分产品均系另一福利企业提供。

恰好当期该企业正在申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多缴税款退税。针

对这一突破口,评估人员明确指出,该企业财务核不够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措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投资与决策都必须保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确保保值增值。尤其是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财务工作年限的老会计,更应知晓该道理。在该企业存在的疑点问题调查清楚之前,不能给予退税。

面对退税申请难以被批准的现实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企业会计终于道出了“苦衷”:

一、内部管理各环节混乱,导致生产、仓库、供销、财务上衔接不畅,原始数据和资料难以准确及时采集和共享,各自为政而保其目标任务的完成现象较严重。因而造成财务核算被动,倒臵为以销为帐,原始明细资料不全而无法详细核算,故无产成品明细帐。

二、在产品、半成品合在一起核算。事实上,部分半成品还可以对外出售,但为了简化,人为与在产品混在一起核算,并将大量已发出未及时开票记收入的产成品挂在产品(生产成本借方余额)中。

三、该企业的设立是有隐情的。因为税法规定,民政福利自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为达到能享受优惠政策,便变通设立了该企业,基本上平价进出给该企业销售给外贸公司,达到了既变通享受了优惠政策,税负又为零的目的。

四、产成品实际上系福利企业所生产。两个关联企业实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仓库、工人、设备、场地共用,只是人为将产成品根据该企业开具发票量的多少分配到两个企业帐务上去。购进的应该是产成品而非半成品,违反了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的规定。

五、人为调节购销而迟做、少做收入。由于间接出口的外贸产品,结算形式大多是货先发出,待外贸公司通知其开具专用发票、专用缴款书以及付款时方开具发票入帐反映收入。再加上发出产品须经外贸公司质量全检,方能确定

各品种的开票数量,故亦未能及时记收入,另外,设立的门市部少做收入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着。

据此,该企业因上述因素,未及时开票或少做收入,至评估时(11月底)共计178.63万元,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0.37万元,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实际应纳28.21万多元,已限期入库。对其购进名为半成品实为产成品的非自产品部分的专用缴款书退税申请49万多元,不予审批退税,并按规定进行了

处罚;对其关联企业之间有意偷逃税行为依法移送稽查进一步作关联检查。

3.案例分析

X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面粉加工、小麦收购、饲料销售、兑

换,其主产品是面粉,副产品是饲料(麸皮和黄粉)。该企业近两年连续亏损,主营业务收入为8317950.39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234607.47元,其主营成本利润率只有1.0%,但其实际运行状态正常。为此,主管国税机关将其列入当年纳税评估重点对象单位。

通过评估分析认为主营成本利润率明显偏低,企业经营状况应该是不容乐观的,但该企业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其新增应收帐款金额为839368.15元,占营业收入的10%,存货的周转状况较好,期末数为648220.03元,比期初数下降了27.56%。而该企业的应付帐款余额引起了评估分析人员的注意。其期初余额为251151.74元,期末余额为-155156.81元,增加借方发生额406308.55元。

鉴于以上疑点的存在,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发了《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纳税人说明理由是: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小麦收购价格高,且工人工资又高,而面粉销售价格低,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偏高,主营利润率偏低;二是企业虽然经营状况不佳,但农产品加工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通过举债,

仍能维持正常运转;三是企业下半年为了增加效益,做到了少进多出,导致存货偏低。对于该企业的说明,明显存在理由过于笼统,缺乏足够的数据信息,未能完全排除其存在问题的可能。于是主管局决定对该企业实施实地核查。

评估分析人员首先深入该企业了解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品结构,发现其每单位原料产出的主产品与副产品比大体是3:1。根据这一基本数据,对该企业的销售明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其主产品面粉与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比例偏离了正常的比例关系,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占整个销售额的35%以上,于是把是否少报主产品营业收入作为主要核查目标。经查,该企业的销售对象均为外地客户,而没有本地客户,且该企业又存在着门市营业部。在对门市营业部进行核查时,从其销售凭证中查实该企业2004未申报销售。对未申报销售的收入进行核实后,发现其配比关系仍存在差距。与其法定代表人沟通,并告知,如果不能说明其中的疑点,根据其成本核算状况,税务机关将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结合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核定其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只得说明其中一部分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是从别的同行中购进的,尚未取得发票,款已付给对方,所以应付帐款为借方余额,且已进入了生产成本。至此,评估分析人员的疑问有了答案。

根据评估结论,该企业对少计收入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000元,其增值税也按规定进行申报,销售麸皮成本多结转116802.97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802.97元,不合法票据49298.4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面粉成本少结转15778.21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经评估分析确定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5942.15元。

第5篇:汽车4S店纳税评估案例

目前,我局所辖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共计53户,其中销售轿车的27户,占50.94%;销售卡车及轻卡的10户,占18.87%;销售微型面包车的7户,占13.21%;销售面包车的4户,占7.55%;销售工程车的3户,占5.66%;销售大客车的2户,占3.77%。

2005共实现销售收入1678823798.76元,应纳增值税4195678.98元,整个行业税负为0.25%。剔出较高税负的维修收入是因素,汽车的税负仅为0.15%,其中实际税负低于0.1%的16户,占30.19%;在0.1—0.5%的24户,占45.28%;在0.5—1%之间的7户,占13.21%;高于1%的6户,占11.32%。实际税负低于0.5%的企业占绝大部分,达到75.47%。

影响汽车行业税负的主要因素

最近我们国税局抽调了专门力量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利用近3个星期的时间对随机抽取的18户不同的汽车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评估和约谈,发现影响企业当期税负的主要因素除存货因素和因竞争激烈薄利多销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返利的影响

为取得厂家的返利而大量低价销售汽车,而返利的形式又多种多样,尽管多数企业能在进项发票上看到折扣形式的反利,但因返利的计算办法的不固定和复杂性,无发确定该企业的返利全部是在一张发票上的折扣形式运做。通过约谈和调查以及过去检查的经验,返利形式还有一下几种影响税负的情况。

一是现金返利的情况大多不入帐,也就不冲减进项税,

二是供货方以报销费用的形式给予返利,直接在往来帐中进行收、付款处理,也未冲减进项税。

三是收到实物返利不入帐,销售后不计收入,有的直接反给汽车不入库存帐,销售后发票由厂家直接开给消费者,而收入却进入小金库。

(二)、提供汽车装潢及附件配套业务不记收入

为增加利润,很多经销商售车的同时,提供汽车装潢及附件配套业务,但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对这项业务不能正确核算,采取各种手法隐匿收入。有的收现金不入帐,有的入帐也挂往来不做收入。

(三)、采取购车赠礼品,送保险等促销手段,不计收入

作为商家的促销手段,购车送礼品等种种优惠条件,实际操作中其形式也可谓无花八门。

一是帐外赠送实物,不作视同销售。某汽车商经销低档系列小汽车,为促销随车赠送礼品,但所赠货物的采购资金、实物去向均是体外循环,帐面上没有任何痕迹,只有在银行对帐单中才能发现端腻。

二是间接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汽车,差价部分作为给客户购置赠品的费用,不按正常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经销的品牌汽车,当发现部分客户对购车赠送的货物不感兴趣时,为揽住生意,就主动降价让利,从价格上让出客户购置礼品的费用,使得所售汽车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正常销售价,降低了税基。

三是采取购车送保险增加费用的方式。汽车经销商通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客户负担的车辆保险费,而保险费的名称却是个人的名字,

(四)、外购货物自用,不作进项税转出

外购汽车由库存商品转为自用,构成了固定资产,属于企业转变用途,按《增值税条例》规定,应做进项税转出。但少数经销商作帐时,只调整“资产”科目,不调整“应缴税金”科目;或实物已经改变用途,却长期不做帐务调整,造成多抵进项税。

(五)、随意调控收入,滞后交纳税款国税之家

有的企业对向各经销点销售批发的汽车,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货已发出收到的货款挂往来帐而影响当期税负。

(六)、维修收入核算不实

汽车经销商的维修收入的多少对毛利和税负影响很大,经测算维修的毛利率一般在30以上,而有的企业的维修业务却亏损很大,而且核算内容很不完整。汽车的销售必须开局发票一般的无法隐匿收入,维修业务随意性就比较大。

针对汽车行业的特点,有些问题不在帐面上反映而难以查帐,为了有效的解决汽车行业申报税负偏低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和测算制定了税负控制办法。

二、 汽车销售行业的税负测算

根据以上影响汽车销售行业税负的几个客观因素,企业当期整车销售的理论税负应剔除影响当期税负的几个因素,计算公式为

整车零售当期应纳税额+存货增减(不含估价)×17%-维修增值额×17%

理论税负=————————————————————×100%

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整车销售收入-维修收入

存货增减=(期末库存余额-期末留抵税额÷17%)-(期初库存余额-期初留抵税额÷17%)

维修增值额=维修收入-配件及其他材料-电力(有进项抵扣部分)

整车零售的税负控制数的计算公式:

整车零售的税负控制数=核定的整车零售平均毛利率×17%-

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测算出汽车零售的合理毛利率来核定整车零售的毛利率,进而计算出整车

零售的税负控制数来控制企业整车零售的理论税负。

经过对我局所辖18户汽车销售企业2005销售情况的摸底调查,测算出平均毛利率为:

4.23%

其中各类轿车:

微型面包车:3.89%

面包车:3.52%

大客车:1.83%

卡车及轻卡:2.06%

工程车:3.70%

计算出的税负控制数为:0.72%

各类轿车:0.75%

微型面包车:0.66%

面包车:0.60%

大客车:0.31%

卡车及轻卡:0.35%

工程车:0.63%

由于轿车价位相差比较悬殊,不同价位轿车的零售毛利率也相差较大,因此还另外对轿车分三个价位进行测算,测算出的毛利率为:

12万元以下:4.29%

12——19万元:3.71%

19万元以上:5.40%

计算出的税负控制数为:%

12万元以下:0.73%

12——19万元:0.63%

19万元以上:0.92%

对于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于一体的4S店的整体税负的测算于控制,由于不同企业维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同,因此不能测算出整个行业的税负控制数。但是,维修环节的合理增值率可以测算出来,由此我们可以根据核定的整车零售毛利率及维修增值率计算出企业的整体税负控制数来控制企业的整体理论税负,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存货增减(不含估价)×17%*

理论税负 =———————————————————×100%

销售收入

存货增减=(期末库存余额-期末留抵税额÷17%)-(期初库存余额-期初留抵税额÷17%)

整体(整车零售收入×核定毛利率+维修收入×核定增值率)×17%

税负=———————————————————×100%

销售收入

通过对 8家汽车销售4S店的维修收入及维修耗用材料成本情况的摸底分析,测算出维修环节的合理增值率为:

维修环节维修收入-配件及其他材料-电力(有抵扣部分)

增值率=—————————————————————— —×100%

维修收入

三、 汽车行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

通过对18户各类汽车销售企业2005经营情况的汇总计算,其整体实际税负不应低于0.54%

计算过程:(整车销售毛利-期末存货增减)×17%÷整车销售收入×即:(30835892.58+1222494.27)×17%÷1007270794×100%

=0.54%

由于新办企业存在前期投入较大,新增存货较多,为打开市场让利较大的客观情况,我们在计算税负控制数的时候为其设定了计算系数,即:开业不满一年的,系数为0.6;一至两年的为0.8;两年以上的为1。

对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中用两个指标来控制企业的税负,即:实际税负不能低于0.54%同时理论税负不能低于税负控制数。通过用税负控制数来控制汽车销售企业的税负,可以给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提供依据,如果企业的当期税负低于0.54%或虽然当期税负高于0.54%但理论税负低于税负控制数,则视为税负异常,应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或检查。这样基本可以确保税负不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偏低,使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第6篇:煤炭经销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窗体顶端沧州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基本情况

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会计××,2001年4月9日办理税务登记,2001年5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产品多是末状烟煤,单位价格比一般块煤要低,主要销往电厂及大工厂,有极少量经过分拣的块煤用于民用销售。 2007年1-7月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7488980.11元,主营业务成本33498812.36元,主营业务利润3979379.82元。销项税额4873567.91元,进项税额6347255.85元,应交增值税107471.07元,增值税税负为0.29%,7月底留抵税额1581159.01元, 2007年年初库存774615.29元,2007年7月31日库存为12718840.39元,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

根据日常管理以及该企业税负偏低的情况,确定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三、审核分析

在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登录“一户式”查询模块调取该企业的信息资料,发现下列指标异常:

1、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测算

税负率测算值=(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107471.07÷37488980.11)×100%=0.29%,

该企业评估期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29%,而我局测算发布的其同行业预警税负为0.4,相差0.11%,评估异常;

2、进项税金控制法测算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测算值=(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11944225.10 +33498812.40)×13%+0×7%=5907594.87元

问题值=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测算值-本期实际申报进项税金=5907594.87-6347255.85=-439660.98元

该企业评估期进项税金测算值为5907594.87元,实际进项税金6347255.85元,问题值-439660.98元,差额评估异常;

3、保本经营法测算

最低保本销售收入测算值=评估期的费用总支出=2233091.83元

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最低保本销售收入测算值×适用税率=2233091.83×13%=290301.94元

问题值=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评估期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290301.94-107471.07=182830.87元

该企业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为290301.94元,实际缴纳增值税107471.07元,问题值为182830.87元,评估异常。

根据以上几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怀疑企业有隐瞒收入或进项税金抵扣不实的行为。

四、税务约谈

根据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制作《税务约谈通知书》,与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由于经理和会计都是新换的,不了解以前的经营情况,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但表示将根据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调查核实

由于税务约谈过程中,企业人员未能就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做出合理解释,评估人员决定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人员制作了《纳税评估调查核实通知书》,对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核查企业的各类账簿、凭证、报表、发票及对仓储场所实地的测算、查验,情况如下:

该企业2007年1-7月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7488980.11元,主营业务成本33498812.36元,销项税额4873567.91元,进项税额6347255.85元,应交增值税107471.07元,7月底有留抵进项税额1581159.01元,2007年期初库存774615.29元,2007年7月31日库存12718840.39元,“预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 1986779.31元。

1、采用“库存控制法”对该企业的实际库存进行了估算,该企业的库存堆放成不规则的棱柱体

库存测算值=库存体积×单位重量×平均单价

库存体积测算值(V)=S×L=〔(C1+C2) ×h÷2〕×L

我们制作了一个1M3的标准容器,装满煤块后过泵称重为 1152Kg, 经过实地丈量,该煤场平均高度6米,上边长约35米,下底长约49.5米,长度132米,

按照棱柱体的计算公式

V=S×L=〔(C1+C2) ×h÷2〕×L=〔(35+49.5) ×6÷2〕×132=33462M3

库存测算值=库存体积×单位重量×平均单价=33462×1.152×309.86=11944552.68元

根据帐薄记载,该企业2007年8月1日至8月24日购进存货3261586.36元,销售收入3291882.81元,销售成本2941297.29元,2007年7月末的盘点库存值=8月24日库存盘点值+8月销售成本-8月购进成本=11944552.68+2941297.29-3261586.36=11624263.21元

2007年7月末账面库存12718840.39元

问题值=2007年7月末的盘点库存值-2007年7月末账面库存=11624263.21-12718840.39=-1094577.18元

该企业2007年7月末库存帐实不符,实际库存比账面库存少1094577.18元,可能存在漏记收入的疑点。

2、采用“存货税金配比法”

本期购进存货=期末库存+商品销售成本-期初库存

=12718840.39+33498812.36-774615.29

=45443037.46元

购进存货进项税金测算值=本期购进存货×13%=45443037.46×13%=5907594.87元

而进项税金申报抵扣则为6347255.85,问题值=6347255.85-5907594.87=439660.98元,本期购进库存与申报抵扣进项税金不匹配,进一步推测出该企业可能有漏记库存、多抵进项的疑点。

六、自查核实情况

根据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企业进行了自查核实,发现有以下情况:

1、核实预收账款科目及相关资料,发现山东xx417866.3元,山东xxx413.01元,xxx500000元,山东xx纺织500000元,货物已经发出,暂未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及时转记收入,结转成本,合计金额1418279.31元(含税)。 应补记销售收入=含税收入÷(1+适用税率)=1418279.31÷(1+13%)=1255114.43元

应计提销项税金=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1255114.43×13%=163164.88元。

2、核实库存商品、进项税金明细发生额及想、商品销售收入及2006相关资料,发现企业在2006年12月份购进一批煤,急于发货,没有及时取得抵扣凭证,收入记在了2006年12月份,库存估价入帐,2007年1月取得进项发票认证后,冲回估价库存、按照发票记入库存、抵扣进项税金,货物金额336万元,相应进项税金=3360000×13%=436800元,

⑴、调整“进项税金控制法”测算值计算公式和数据:

测算值=(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本期调整上年估价入帐库存)×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11944225.10 +33498812.40+3360000)×13%+0×7%=6344394.88元, 测算值(6344394.88元)≈实际申报抵扣进项税金(6347255.85元),基本属于正常,排除疑点。

⑵、调整库存税金配比法计算数据:

实际申报抵扣进项税金-本年抵扣上年估价入帐库存 =6347255.85-436800=5910455.85 ≈5907594.87(购进存货进项税金测算值)

根据上述两种方法测算,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金数额基本属于正常,排除虚抵进项税金的疑点。

根据企业自查核实情况,企业应补提销项税金163164.88元,由于该企业评估期期末留抵较大(1581159.01元),计提销项税金后没有应征税金,要求企业调整相关帐务,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五、案例分析及征管建议

通过本次纳税评估,我们认为商贸企业的纳税评估重点应放在存货变动和款项往来上,通过科学的分析和测算找出疑点和问题,然后深入核查,以达到堵塞税收漏洞,完善税收管理的目的。另外要注意加强企业主要人员变动后的日常管理,确保企业在经营业务和财会核算上的衔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将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

窗体底端

第7篇: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某家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从事家电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该企业2005年应税销售收入1954万元,税负为0.04%,税负明显偏低,2006年2月被大连市金州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2006年2月14日我局由该企业税收管理员和综合业务科评估专干组成评估小组,针对该企业税负偏低、销售毛利率异常、存货周转率较低等异常指标,依托纳税评估系统,采取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手段开展纳税评估。至2月28日评估处理终结,某家电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69342.38元、滞纳金1074.81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异常指标。我们从纳税评估系统取得了该企业的2005年异常指标汇总情况。 (表一)月份指标名称 ?异常信息 ?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13%2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9%累计毛利变动幅度-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3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0%累计毛利变动幅度-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25%4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4%5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6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2%7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7%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8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5%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7%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9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12%10月 ?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16%累计毛利变动幅度-1.6%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6%1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66%12月 ?

月份税负差异异常

月份税负差异幅度-100%累计税负差异异常

累计税负差异幅度-9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9% 总资产报酬率-0.13%存货周转率异常

存货周转率3.34%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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