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储保管制度

2022-05-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物资仓储保管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物资仓储保管制度

物资仓储、保管、发放制度

第一条 物资仓库管理是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和保障物资现场使用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是物资仓库管理第一责任人,物资设备部是物资仓库管理主责部门,拌和站、安质部、作业队等参与。

第二条 物资仓库管理主要工作:主要包括选址建库、库存保管、出库盘点等。

第三条 按照施工平面布置、道路运输、使用加工、吊装等要求,设置物资仓库保管位置及设施。并按需用物资品种选择综合仓库、专业仓库、特种仓库等类型仓库入库堆放。

第四条 仓库要做到内外整洁,要有防雨、防潮、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仓库四周不能有杂草杂物、场地不得有积水。入库物资应先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物资应分类进行标识。仓库物资码放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依据物资的特点,采用五五成行或五十成行,层层堆码,串串堆码,存整码零等不同形式堆码;货架存放遵照“上轻下重、中间放常用,便于收发及清点”的原则。

第五条 钢材存放库应搭建遮雨设施,应具有防潮、防水等功能。钢筋、钢板、半成品等物资应按要求进行合理堆码存放。对不同品种、规格、牌号、等级、批次的物资应分开码放,不得混放,并根据物资的性能特点,选择合适的垛形和堆码高度;按进场的先后次序码放,以保证“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六条 露天存放的物资,必须按规定要求上盖下垫,垫台高度不小于30公分,避免物资遭受雨、雪、露、潮和日光曝晒等影响物资的质量。对现场物资的保管按照“谁施工、谁领料、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七条 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必须进行标识。材料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炉号/批次、进场日期、数量、检验状态等。材料标识的方式,库存材料一般采用材料卡片进行标识;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砂、石、砖、砌块、装饰材料及构件等材料采用材料标识牌。对时效性较强,有先进先出要求的物资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时间等分区域分别贮存、标识,防止混用、错用。

第八条 材料标识中,必须标明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材料标识由材料员负责管理,标识牌不得随意移动,若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标识发生移动,应及时移回原位。

第九条 对于入库及出库物资需及时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台账更新工作,做到库存物资一动一更新。针对不同物资按要求进行盘点,掌握库存动态,做好帐物核对工作,保证施工生产顺利开展。

第十条 物资限额发料是开展定额供应、控制工程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是物资限额发料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主要责任人,物资设备部是主责部门,负责项目物资限额发料具体实施,工程部、商务合约部等部门参与。

第十一条 物资限额发料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台帐、申请领料、限额发料等。 第十二条 钢材、水泥、砖、砂、商品混凝土等主要物资实行限额领料。项目工程部根据图纸提供限额数量,经商务合约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物资部,物资设备部按审核后的数量建立限额发料台账。

第十三条 作业队的物资领用人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书面授权的授权领料人。授权委托书及领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由物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 物资发放前应先由具有领料权限的领料人提出领料申请,该领料申请需经工程部审核。物资设备部人员比较领料申请与限额领料台账是否超限额,对超限额申请材料制作超限额发料审批单,经商务合约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决定是否发放。对于已发物资,应及时更新限额领料台账。

第十五条 物资发放按照“推陈贮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过程遵循 “三检查”(即检查领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待发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检查应附质量证明文件、单据是否齐全)、“三核对”(即发料凭证与账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待发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账卡核对)的原则;未经验收的物资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发放。对小额零星物资发放时,除难以分割、拆零外,不得随意超发;常用物资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在限期内发放,限期未发出的要及时调剂处理,超过期限的要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发放。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2篇:物资保管制度

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企业仓库保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周转水平并防范仓库保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政策和规定 2.1.1仓库设置保管

2.1.1.1企业设置库存商品、原辅料、备件仓库,由专人进行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各类物品的收入、发出和保管工作,不得兼办采购工作。

2.1.1.2仓库管理人员对保管物品必须认真清点、验收、登记造册,做到账、物、据相符。 2.1.1.3仓库库管员应当对库存物资按品种分类有序摆放,条理清晰、严禁混放,要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物品摆放要建立区域位置图、标识牌和物料卡片,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卡片,并填写保管责任人。价值较大的,还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1.4公司仓库库管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仓库保管纪律,仓库内的物品应做到隔地、隔墙,互不相靠,且对物品应定期检查, 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锈、防霉、防鼠、防虫等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2.1.2货物验收入库程序 2.1.2.1原辅料、备件等入库

仓库管理人员对外购的原辅料、备件等应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和发票上载明的规格、数量、质量、外包装、保质期限等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开具“入库单”。 对于无质检单位、批次不符、单据不全、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入库。“入库单”应载明收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数量等内容,经仓库管理员、入库人、送货方等签字方为有效。入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结算联报采购(附发票、核对办理结算手续),第三联记账联报财务,第四联统计联,第五联保管留存。

外购物品如货到但发票未到,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若超过结账日或该物品已发出发票仍未收到时,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或协议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到后,再进行调整。 2.1.2.2产成品入库:

产品下线验收入库即办理入库手续,由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报生产部,第三联报财务,第四联统计联,第五联保管留存。“入库单”应载明品类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 2.1.3货物发货程序 2.1.3.1原辅料

原辅料一经出库须办理出库手续,如为生产领用应由生产部指定专人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记账联报财务,第三联仓库保管留存,第四联统计用;

如为退回厂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联次依照入库单手续;

如为质检抽样,应由质检开具质检抽样单,抽样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记账联报财务,第三联保管留存,第四联质检留存。

“领料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具体时间、用途。领料单由车间领料人、负责人、保管员签字,材料退回库房由领料人、负责人及保管员签字,若因质量问题退库须增加质检员签字。

车间应定期核对原辅材料库存,月末办理假退库使库存为零。由领料人、负责人、保管员签字。 2.1.3.2产成品出库:

仓库管理人员应凭物流部下发的出库通知填制“出库单”按先入先出原则办理出库,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用户名称和合同编号等内容,办理发货手续;“出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报财务,第四联保管留存,第

三、五联交司机,第三联客户确认签字用于结算,第五联客户留存;

如为赠品出库(销售部门随产品配赠的赠品)、市场反映补货等 ,则在产品出库单备注中填写并单独填列;

如产品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需退回车间,应由保管员开具红字入库手续,经质检签字确认车间验收后方可退回或就地销毁(需对应冲减产量),联次分配同入库单,

如为质检抽样,应由质检开具抽样单,具体参见原辅料;

如为招待用,由综合科统一开调拨单,需总经理签字,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报财务,第三联保管留存,第四联综合科留存。

库损及其他情况,定额内库损,由生产部负责开具一式五联产品出库单,经质检签字确认后方可处理,并由生产部负责人签字,超定额库损需增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后,方可办理处理手续。

仓库保管月底对各类出库形式归类编制分类汇总表附相应出库单报财务部。 2.1.3.3备件、低耗品出库 备件、低耗品出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中应载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领用部门、用途等事项。领用人、维修主管签字确认,存根联留存备查,记账联报财务,仓库联由库管员留存,统计联由统计留存。 2.1.4其他低耗品

对于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化学药品、化学器皿等消耗性杂品,原则上不备库存。以上物品申购须先办理申购单,填写申购单时必须将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化学药品、化学器皿分开填写,不得混填在一张申购单上,便于采购与报销。采购依申购单进行采购,购回办理入库手续,然后按照申购单发给申购部门,并办理出库手续,发票后附申购单、入库单记账联及出库单记账联报财务挂帐。 2.1.5账务管理

2.1.5.1仓库应设立库存物品明细账,对存货按不同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记录,及时登记收入和发出的数量,结算账面库存,并经常与实物核对。 2.1.5.2库内物资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2.1.6发票

2.1.6.1当月购入原料原则必须当月索取发票,最迟不得超过30天,收到原辅材料发票核对无误后附入库单记账联当月交到财务。

2.1.6.2当月购入其他物资原则必须当月索取发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附入库单记账联当月交到财务。

2.1.6.3发票必须由经办人、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2.1.7合理库存管理

为了合理地节约使用企业资金,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供应部以生产计划为依据,结合市场物资供应条件和产品销售情况,要对库存物资施行定额管理。具体如下:

原材料库、包装箱及包装膜、备件库存保证1个采购周期的耗费;促销品及低值易耗品库存保证基本随时进货随时领用。 2.1.8物资盘点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旬点月盘,帐务要日清日结。每月末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对帐。每月末、每季度及终了,由财务部监督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编制盘点报告,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盘点物资时,参与盘点人员应依据实际盘点数编制“物资盘存表”并进行账实核对,每张“物资盘存表”经账实核对完毕后,盘点人、仓库保管员应在“物资盘存表”上签名。“物资盘存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第二联由仓库自存。 2.1.9物资处置:

对于盘点出的盈余、短少、毁损或过期变质,仓库保管员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由仓库主管报总经理审批,审批结果报财务部,并由财务部会同相关职责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2.1.10单据管理:

仓库物资管理所涉及的单据由财务部统一印制,各部门使用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凭存根联验旧换新。 3.报表及报送要求 3.1 日报

①原材料、备件、低耗品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报财务,第三联报储运部,次日9∶00之前报财务。

②产成品收发存日报表一式三联(根据出库形式分类汇总),第一联留存,第二联报财务,第三联报储运部,次日9∶00之前报财务 3.2旬报

①原材料、备件、低耗品进销存旬报表一式三联,每旬次日中午( 11 点)前报财务,需附领料单、入库单相应联次。

②产成品收发存旬报表一式三联(根据出库形式分类汇总),每旬次日中午( 11 点)前报财务,需附产品出库单、入库单联。。 3.3月报

①原材料、备件、低耗品进销存月报表一式三联,每月 2 日中午( 11 点)前报财务,。 ②产成品收发存月报表一式三联,每月 2 日中午( 11点)前报财务。 4.报表资料要求

4.1单据报表要求字迹清晰,签字齐全,签全名,不得涂改,按序使用,不得随意撕毁。

4.2入库单、产品出库单、领料单等单据由财务统一印刷,统一编号。建立领用备查制度,单据传递建立登记制度,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严格控制出入库单的领用与使用,不得出现毁损、丢失、涂改、阴阳联等现象。如有作废情况,应联次齐全后方可写“作废”字样,并全联保留。

4.3公司材料等要实行月盘点制度,盘点时间每月 1 日,盘点要求财务牵头,责任人员参加,盘点结果签字备档。 5.单据、报表等保存:

5.1入库单仓库联、领料单仓库联由库管员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分类保存;入库单统计联由财务部负责按月分类装订,以便核对物资入库情况领料单统计联由生产统计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分类保存。各类日报表由仓库保管员按月装订成册备案。

5.2建立供应商、客户档案每月进行更新,及时报财务。 6.违规处罚:

6.1发票未及时报送财务部,超过月底认证抵扣期限或票据到期无法抵扣的,视票面金额给予经手人10-100元/笔的罚款。经手发票人员未履行发票审核责任,接收非法、虚假或者不规范的发票,下一环节业务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经手者负责到开票单位更换。对于丢失或恶意伪造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要凭证,责令其迅速采取措施补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票面金额酌情给予10%以下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并调离岗位。 6.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单据的,每超一天处罚经手人10元。

6.3供应部得知发生数量质量异议,不及时向供货方交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由综管部负责出具处罚意见。业务人员与供货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问题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6.4填写单据未使用名称、规格、单位不确定的,每张单据罚5元。出入库单据丢失或缺损的,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员50元。未及时填开出入库单据或出入库单据未能及时将相关联次送交财务部,视同单据丢失进行处罚。

6.5仓库未按规定程序(或手续不全)出库的,发现一次对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各给予50元的处罚;因仓库管理原因造成的物资减值、毁损、变质的,不能正常使用,按损失价值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毁损价值的10%以上,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6.6因市场预测不准确、信息沟通不及时、生产计划失误或未严格控制采购的经济订货批量造成的物资积压,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积压物资价值的5%以下但不低于200元罚款。

6.7因流程管理失误造成的物资质量不合格、停产产品、停用材料物资、过期促销品的积压,不能及时处理、出现超期损坏的,按物资价值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损失价值20%但不低于200元的处罚。 7.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报至财务部票据时间为准。

第3篇: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控制公司仓储物资的调拨、保管和入库、出库程序,提高仓库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其他各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作参考。

第三条

权责划分

集团公司总部由行政中心统筹管控仓储物资。 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仓储物资实行全面监管,包括物资在库保养、安全卫生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盘点、合理控制物资存储量、根据库存数量申请调拨物资等工作。

记账员负责根据单据登记库存帐目并统计账目数据、对与物资存储有关的各类单据实行监管、配合仓库保管员定期盘点库存。

第二章 物资的调转及入库、出库管理 第四条

物资调转

仓库保管员根据实际仓储情况填写物资调拨申请单(附件1)交行政中心主任审核后递交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签批后的物资调拨申请单传送至生产单位申请调转。

第五条

物资入库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1

物资入库前,仓库保管员应核对发货清单与实际物资是否一致,核对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核对无误并填写入库单(附件2)与送货员双方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中心主任审核方可入库。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存根联、记账联、仓库保管联及物资调出联。入库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

退回物资按入库规定办理。 第六条

物资出库

各部门申请领用物资需填写出库单(附件3),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中心审批,行政中心主任根据所申请的物资明细,结合库存情况给出合理意见,高值物资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方可领取。出库单一式四联,分存根联、记账联、仓库保管联及申请领用联。

第三章 仓库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库存盘点

一、盘点周期。

仓库管理员应当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每月10号(节假日顺延)对仓储物资予以严密稽核清点,以便及时掌握库存情况,优化库存管理,保障物资储备。监审部根据内控需要,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对仓储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盘点方式。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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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种类及性质采取合理的盘点方式。

三、盘点流程。

仓库管理员应实地查点物资数量,做到单实相符,根据物资实况逐项填写库存盘点表(附件4),盘点的内容包括:物资数量、质量、保存条件等。仓库管理员将库存盘点表交记账员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四、盘存处理。

(一)对于物资盘点帐实不一致的,应上报行政中心主任,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于查不出原因的盘亏,应由行政中心主任提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提出处理意见。未经审批的盘存不得随意调账。

(二)对于物资质量受到损坏的,要查清原因,立刻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三)仓储保管员如遇工作变动时,应由行政中心编制物资存储移交清册,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第八条 物资存储要求

经严格验收的物资可以入库,特殊属性的物资应当附上卡片进行物资性质和特征的说明。根据物资自然属性的不同,按照保管条件对入库物资进行分类摆放,并且按照物资性能和温湿度要求,合理选择库房,妥善保管。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3

一、对怕潮湿和易霉变、易生锈物资,应存放在较干燥的库房。

二、对遇热易融化、发粘、易挥发、变质和容易燃烧爆炸的物资,应存放在温度较低的仓库或者冷冻仓库。

三、对怕热、怕冻等对温度和湿度条件要求比较严苛的物资,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如恒温恒湿仓库。

四、对性能相互抵触或者容易发生反应的物资,特别是化学物品,应该分开存放,保证库房安全。

五、对待验收的物资、不合格的物资、损坏和送错物资,应当妥善分区保管,不得乱堆乱放,影响正常物资出入库。

第九条 物资在库保养

仓储保管员应及时查看在库物资,排查霉变、破损、虫蛀、潮湿等状况,检查物资完整、牢固的状况,保证在库物资的质量安全。对于露天码放的物资,应保证避免雨淋、暴晒、风化而变质。仓储保管员应根据物资的性能要求,适时调节仓库内温度和湿度,确保物资良好的存储环境。在仓库温湿度调节不好控制的情况下引起的物资损坏、变质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并同时向办公室主任反映,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商讨解决方案,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十条 仓库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4

一、仓储管理员应对仓库严格进行看管,做好仓库防盗工作。危险品的存储保管,应遵循下列两点事项:

(一)对于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资、腐蚀性物资和放射性等危险系数较高的物资,应当分开妥善保管。

(二)对危险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过程由专业仓管员来执行。

二、为有效防止仓库发生火灾,仓储管理员应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一)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存储物资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库房内灭火设施应当齐备,且放在易取的地方。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迅速报告有关部门、消防队等。 第十一条 仓库的改造管理

一、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库改造进行严格监管,针对施工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未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汇总向行政中心主任反应从而使施工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具体在仓库施工中应注意事项:

(一)在仓库改造过程中,仓储物资应合理安排归置,避免在此过程中受到磕碰,损坏。

(二)施工过程中,使用电的同时注意电火发生引起火灾,应在其范围内做好适当防护。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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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库改造完成,仓库管理员应合理安排物资储放空间,做好仓库改造的后续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物资调拨申请单

2.入库单

3.出库单

4.库存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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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仓储管理,严格执行仓库物资出入库制度,把好验收入库和出库关。避免公司资产、效益流失,确保物资管理体系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物资入库仓储管理

第一条: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回公司后,保管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单和质检中心检验报告,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计划单,检验报告及合同规定是否一到处,进行核对,要求实物与计划相等,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车间。

第二条:验收入库最大数量不能超过生产计划单数量。 第三条:开具入库单时要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水份含量等清晰,准确不得有误。

第四条:物资回厂后,保管人员按采购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应到场收货,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收。

第五条:物资入库一般情况应在当天开出入库单,如有当天未开具入库单的情况,过后不能补开,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运行部同意,董事长批准后,可予以补开。

第六条:所有物资,必须特入库,后领用,要眼见为实,没有与实物核对,一律严禁开具入库单。

第七条:物资入库后,应能时将入库信息,录入U8系统,以便信息得以共享。

1 第八条:验收入库后,若发现实物名称不符,规格不同,质量不好或数量短缺等问题。保管人员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供应公司和质检中心相关领导,由供应公司负责联系供货单位解决。如保管人员不严格认真执行验收制度,徇私舞弊将不合格的物资接收入库,一经查出,原则上由保管员按直接经济损失全部赔偿。

第九条:做好仓储管理,库存我将应按不同的材质,规格性能和形状等实行科学管理的摆放和堆码。摆放整齐,标志鲜明,便于存入,取送和查验盘点。

第十条:库存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人损坏,不混,不潮,不漏,不变质,不爆,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库容整洁。

第二章 物资出库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部门领用物资应填写好领料单,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物资库房领取,保管保同凭领料凭证定额发料。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原因,所领原辅材料,未用完的可退交库房,由保管人员出具退库单,冲减领料数。如有污染,损坏的材料,一律不予退库。由车间自行承担消耗。 第十三条:生产所需的工用器具,五金交电,贵重金属,贵重物资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换取的新物资由使用部门负责制定消耗定额,交专人管理,若超出消耗定额由使

2 用人自行责任赔偿。

第十四条:库存物资一律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运行部,交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外借。不准无手续或凭白条,将物资提出仓库。

第十五条:罐头产品的出库,一般情况都必须要有财务部开出的发票或运单。保管人员凭发票或运单开具出库单,并钭出库信息录入U8系统后发货,领货人员提货后将出门联交门卫处,经门卫人员在U8系统中审核信息后,方可出门,如果未经门卫室审核而从其他出口将罐头带出厂区情况,一经发现处提货人员或销售业务员10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运行部或财务部开具借条,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保管处提货。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抽取样品罐头,原则上每个品种不能超过两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样。 第十七条:质检中心检验抽样,须经运行部批准,近日批准数理抽取样品。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仓储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仓储物资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各类物资入库、领用、发放、盘存流程,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收发迅速、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和职责权限

1.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仓储部、物资部、生产部、工程部、小容量注射剂车间 、生化提取车间、质量控制室、质量部、商务部、技术部及其他各相关部门。 2.职责权限: 仓储部职责:

(1) 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发放各环节平衡衔接。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各项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3) 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陈臵物资的处理工作。 (4) 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其他各部门:负责根据本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完成物资入库、领用、发放、退库、盘存等日常工作。

三、具体内容 1. 物资入库

(1)仓储部各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到货通知单》与采购员对到库各类物资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如工器具、备品配件等由采购员联系提出计划的部门负责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如未接到《到货通知单》或采购员未到现场,仓库各库房不接受任何物资进库。各库房管理人员未见到货物不予补办《验收入库单》。生产车间须凭《成品入库单》进行办理成品入库,《成品入库单》须规范、清晰填写产品相关信息,成品库库管员凭入库单核对入库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实际入库产品一致无误。

(2)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物料标签不清晰、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单、无相关厂家提供资料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报部门负责人,同时通知质量部,与QA和采购员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原则上不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物资不得接收,如物资部或其他管理、使用部门要收下该物资时,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另要求收下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需质量部批准放行的物料(原辅料、包材及其他关键性物料),在质量控制室取样之日起,质量部应在规定的检验周期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书下发至物料管理直接负责人,便于在库物料执行GMP日常化管理,不延误生产车间物料使用,接到放行通知后物料管理负责人通知采购人员配合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其他不需质量放行的物料验收合格后立即办理入库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或未经质量部放行的物料,物料管理负责人不得发放,任何部门不得领用。

(4)《验收入库单》填写要保证最后一联字迹清晰、可见,便于仓储部统计员、财务相关人员账务处理。《验收入库单》信息中库别、供应商、序号、规格、单位、数量、入库日期由仓储部各库房管理员负责填写,单价、金额由物资采购人员负责填写,填写后双方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字确认。存根联、凭证联由采购人员撕下找财务相关人员签字,做为报销及采购凭证;财务联留仓储部统计员做为金蝶系统数据录入凭证,定期将此联汇总统一报送财务相关人员;仓库联留各库房管理人员,做为入库凭证和台账、记录、货卡填写依据。 (5)为避免发生混淆、差错等不符合GMP物料管理情况发生,仓储部各库房不寄存经验收不合格拒收的物料、非本公司物料、与现有仓储物资管理范围无关的其他部门物料。 (6)退库物料入库,退料部门必须凭填写完整、清晰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退料单》与物料负责人办理物料退库。退料人员与物料管理员须当场清点退库物料品名、批号、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恢复原包装等,如不符合,物料管理员拒收待退物料。从市场退库的成品,需由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联系质量部相关QA凭《退货申请单》到现场与成品库管员一起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办理相应手续。

(7)所有物资的《验收入库单》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经仓储部负责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如相关人员不按规定私自办理《验收入库单》,仓储部不接收此类单据。

(8)物资入库后,分类、分批规范码放,原辅料、包材、成品码放保证货距、地距、柱距等符合要求。

(9)由于五金劳保类物资种类繁多,除按用途化分类别外,入库后五金、劳保库房内各类物资根据成本比重,按单价分A、B、C、D四类管理,在物料标签上根据入库单价分别标注A、B、C、D类。

A类:单价在500-3000元之间及3000元以上的物料,约五金劳保总库存10%;

B类:单价在100-499元之间的物料,约占五金劳保总库存15%;

C类:单价在30-99元之间的物料,约占五金劳保总库存20%;

D类:单价在0-29元之间的物料,约占五金劳保总库存55%;

库房管理人员对不同类别物资采取不同控制措施。其中A、B类物料为重点控制物料,入库及发货时注意数量盘存,并严格控制入库质量验收。各部门提报A、B类物料采购计划时,必须认真核对库存,避免多次、大量、重复提报,占用库存、占用资金。 2. 物资领用

(1)各部门物料领用人员必须凭经本部门负责人和仓储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领料。《领料单》上领用物料按要求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填写清晰,并确保财务联、仓库联字迹清晰、可辨。不允许先领料后补《领料单》或提前给库管员《领料单》后领料(在仓库寄存物料),避免仓库发生物料帐卡物不符或与其他不同物料发生混淆等风险。

(2)除商务部领用补货成品外,其他任何部门领用成品必须凭总经理签字批准的《领料单》到库房领用。

(3)各部门领料人员负责《领料单》分发。《领料单》一式三份,首联由领用部门存档;财务联交仓储部记账员,记账员凭《领料单》做金蝶系统物资出库数据录入凭证,每月月末将本月《领料单》上交财务归档;仓库联交物料管理员,做发料凭证和台账、记录、货卡填写依据。

(4)各部门到仓库领料时,除该仓库管理员、车间领料员进入库房,其他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内最多不得超过三人),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物料混淆,特别是原辅料、包材类生产用物料。进入库房外来人员不得在货架通道乱走动,不得随意翻看、挪动仓库物资,库房管理员有权监督、制止进入库房人员行为,并有权将其驱逐库房。 3. 物资发放

(1)各库房物料管理人员需见填写规范《领料单》后,进行发货。发货应遵循下列原则:

a《领料单》填写不规范不发放、无《领料单》不发放; b 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料不发放;

c 过有效期期或近效期3个月复验后未经质量放行的原辅料不发放;

d未经质量部批准放行的物料不发放。如有部门强制使用,必须有质量部书面正式通知; e 新旧版本包材更换,旧版本包材不得发放;

f 原辅料、包材遵循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零头先出、贴取样证先出原则; g 剧毒品领用部门必须双人领用,仓储部双人发料。 (2)成品库库管员需见商务部《销售出库单》后,核对待发成品品名、规格、数量后进行备货。成品发货需遵循以下原则: a 未见《销售出库单》不发货;

b 根据文件规定近效期6个月的成品不发货; c 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逐批发货;

d 不得跳批发货,任何部门不得跳批号领用产品。无特殊要求不得随意拆包零头发货; e 带电子监管码的成品,发货时不进行合箱;

f提货物流公司需凭经商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物流提货信息确认单》到仓库提货,否则成品库库管员不予发货。

(3)每次发货时,应注意核对物料数量、有效期/贮存期等信息,有效控制库存数量或复验管理。

(4)各库房管理员发货时要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检数”。同时坚持单料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物料变质/过期不出库、标签不清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混淆、差错等事件发生,延误或影响车间生产及各部门使用,库管员负直接经济责任。 (5)各部门物料领用人员领用物料时应仔细核对领用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外观、质量等信息,确认物料是否符合《领料单》需求,确认无误后将物料领出。物料发放后,不得随意到库房调换,仓库各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不予办理。

(6)劳保用品每月5日统一发放,如遇节假日休息,顺延至休息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除本规定时间外任何部门不得领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领料人员必须遵守《吉林四环劳保用品管理规定》,凭经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领料单》到库房领用。吉林四环劳保用品见附件1《吉林四环劳保用品一览表》,凡在此表内物料均按劳保用品统一发放。

(7)仓库物资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50为发货时间,其他时间为物料管理员整理台账、记录,核对账物时间,各部门领料人员应提前做好物料领用预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领用物料。如在节假日、休息日内有物料领用需求,需在休息日前一天通知仓储部负责人,仓储部负责人根据领用需求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8)为配合财务部月度结算,不延误其工作进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仓储部各库房库存结算日,此日内任何常规使用物料、可预见性物料概不发放。各生产车间需在各库房库存结算日13:00前完成生产用物料退库相关工作(包材退库时间可根据生产进度后延,但不超过下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仓储部各库房管理员有权利督促各部门物料退库、结算、核对工作。 4. 物资盘存

(1)仓储部记账员每周一根据金蝶系统录入各种物资入出库情况,到各库房进行库存抽盘,主要抽盘对象是上周发生入库、领出的物料,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处于准确、可控状态。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2)每月月初,仓储部记账员依据上月结存对各库房所有物资进行全面盘存,确保与财务进行正确数据对接工作。积极配合财务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3)各库房管理人员每月月末对库房物料进行全盘,并填写《物料盘存记录》。

(4)盘存过程中如发现有近有效期/贮存期的生产用原辅料及非产品用物资、变更版本的包材、近有效期1年或近有效期6个月的成品等,将该类物料信息汇总,报送仓储部负责人,并有仓储部负责人与生产、质量、商务等相关部门一起协调处理,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 (5)为确保物料计划的严谨性、合理性,盘存中发现以下情形的物料(原辅料、包材、易制毒、剧毒品除外),通知物料提报部门妥善领用此类物料,由仓储部统一汇总物料详细信息上报总经理。

a 采购入库后1个月内未领用的物料; b 长期不领用造成闲臵占用库存的常规物料,使用部门转领同种其他厂家、规格、包装、批号同种物料情形的;

c由于提报数量大,在有效期内未领用完的物料(非大宗性物料);

(6)做好仓库与物资部、商务部工作衔接,在保证经营供应、管理需要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

(7) 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结构与周转分析,执行《仓储部最低库存管理制度》及时向生产部上报库存预警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报损、报废和陈臵物资的处理工作。 5. 仓储部员工工作纪律及库房安全管理

(1)仓储部各库房管理员有义务对到货物料进行仔细、全面质量、外观检查,有权利拒收一切残次、伪劣物料,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 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 (3)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仓库特殊物资信息。

(4) 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领导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5)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入库物资完整无损。

(6)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7) 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8) 做到四“检查”:

a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b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c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d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9)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a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b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c严禁涂改账目、抽换帐纸。 d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e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f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g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h 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i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10)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帐实不符,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进行处罚。

(11)各库房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12) 各库房负责人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货运公司上门提货的人员可在一旁等候,不得进入库房。

(13)危险品库管理员及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应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品库库区安全巡护工作,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携带火种、明火作业。如在危险品库区进行明火作业,应经总经理批准。

第6篇:21物资采购、保管管理制度

21.1所有材料的采购必须由分管副经理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有关配套单位送货,保管员必须把入库单交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入库,并将料废退回,仓库不得保管料废,每次送货每次清,否则一经发现,扣除保管员当月10%工资。材料采购本着谁分管谁采购,以质优价廉为原则,不得乱采购搞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其货全部退回,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经理亲自安排的特殊物资除外;

21.2仓库每月只准库存半个月的物资(易耗品),不得超计划采购物资,超出部分仓库不予入库,不合格材料易耗品分管经理应立即安排退货,否则扣除副经理当月10%工次;

21.3物资(包括易耗品)必须按公司定的价格入库,工作失误把价格搞错,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赔偿;

21.4财务主管每季组织人员清查二库一次,核对财物,如有问题由保管员全部赔偿,严重的调离岗位;

21.5二库物资摆放整齐,分类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不按制度执行批评教育不改的,调离岗位;

21.6二库要经常性清查,清理摆放或堆放的物资,如因受潮导致锈蚀、上霉、损坏、损失,保管员知情不报的造成损失由保管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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