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全

2023-07-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长期的、规范的、有效的,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探索而来的。而落实责任的关键,就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优化举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全》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全

附件

(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 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 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 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 (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 (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

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

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

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 (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 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

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

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21、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大全)

4.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24)

4.2.2-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2.2-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4.2.2-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4.2.2-4《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4.2.2-5《班组岗位达标制度》

4.2.2-6《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4.2.2-7《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2.2-8《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4.2.2-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4.2.2-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2.2-1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2.2-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6.1.1)

4.2.2-1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6.3.2)

4.2.2-1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2.2-15《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2-16《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2.2-17《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7.4.1)

4.2.2-18《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2.2-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4.2.2-20《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4.2.2-21《应急管理制度》

4.2.2-22《事故管理制度》

4.2.2-23《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4.2.2-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安全巡查制度(大全)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所辖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已关闭取缔矿(坑)、以及存在采空沉陷、土地裂缝等危险区域和边山、峪口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没周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镇主管或监管部门。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重点对已关闭取缔矿(坑)和原非法矿密切关注,发现有可以动向要严密监视,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强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对采空沉陷、土地裂缝附近的房屋和住户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雨季易诱发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强化巡查工作,要及时观察地表及建筑有无变化,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本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六、对边山、峪口等区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加强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七、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监管或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势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多渠道安全信息网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度本制度:

一、所辖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责成由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定期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

二、原则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月,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一次。

三、报告内容:

1、本单位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方面自查自整工作情况;

3、对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4、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四、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25日前将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汇总后,向镇安办报告一次。上级安排的随机性报告内容及时按时限要求上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利用墙报、板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思。增强事故防范和避险能力。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等有针对性的队村民和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五一遗漏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对本村委区域内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实习定期不定期隐患排查,原则上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配合上级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村级安监人员主要是对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非法违法行为每月至少排查2次以上。

二、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镇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

三、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向镇行业主管或监管机构报告,并配合监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村委主要负责人,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可采取包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的强制措施,设立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将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的书面几率,并由检察人员和被检察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分行业领域登记建档备案。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应配合上级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检查。

二、本村村委主要领导必须带队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度年度检查计划和逐月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共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责成由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复查。

五、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镇主管或监管部门报告,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对所辖区域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查清摸透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监测、监控管理档案。

二、与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控信息联络和监测、监控信息报送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态及运行情况。

三、当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或特殊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有关单位迅速撤出受威胁区域所有人员,设立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本村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值事态扩大恶化。

四、对重大危险源要根据其特性,配合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齐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做好应对工作准备。

五、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及周边,要做好从业人员和周边居民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知识方面、防护知识方面、自救互救方面以及紧急逃生疏散路线方面等的宣传教育,发动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及管理等进行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六、每月收集重大危险源监控及运行情况向镇政府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或主管部门和安委办报送。

第4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

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

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

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七)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12、项目部必须每天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并把安全值班人员名单上墙。遇有夜间施工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传达上级及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安全值班记录。

13、施工工地工棚、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临时材料库严禁吸烟,配备灭火器材并且齐全有效,防火标志醒目,并标有防火责任人字牌。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采取措施后方可动用,在易燃易爆场地施工需动用明火经消防部门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用。

14、严格按电气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有专人进行防护。乙炔瓶与氧气瓶保持5米开外的距离,同时与作业点保持10米的距离。

15、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隐患应逐条跟踪整改。项目部经理检查主任工程师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施工员检查分包方班组是否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安全员要做到每日巡回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临时电等,及时制止违章现象;查分包方班组的班前活动记录。同时项目部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分公司检查。从而达到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16、分包方班组要坚持班中检查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长主要是查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整改情况;查作业面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现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浦口区脑病专科治疗大楼建设工程项目

第5篇:2016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对新工人(包括外包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作好登记记录及受教育者、教育者等的签名工作。

三、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工、各种起重机械操作工(包括“指挥工”)等特殊工种工人及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除了需要接受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独立操作。

四、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特点以及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容易波动、放松的特点,适时进行安全教育。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工地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在某些情况下还必须向有关操作人员作上述三方面的交底。

2、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在向施工队或班组分配工作时,要对施工队负责人或班组长作好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交底或综合性安全交底。

3。各项目部或班组每天在向工人分配工作时,要根据施工特点、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气候条件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二、安全交底后,各级交底人要及时检查现场施工中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对于重点监控、危险部位,还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达到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目的。

三、各级安全交底,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验收制度

一、脚手搭设前,必须按规定,刘脚手架的基础进行验收,脚手架搭设满六排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验收人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担任。

二、井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准挂牌使用,验收入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机械管理员、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人担任。

高速井架等特殊井架搭设后,还必须通过公司动力科、安全科验收。

三、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公司动力科、安全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下回转塔吊在安装好起扳前,还必须进行起扳验收,由公司动力科、安全科负责进行。

四、特殊脚手(爬、挂、挑等)首次验收。必须有公司安全科参加验收。

五、特殊脚手,每次升降或拆装前,架子工班组必须填写申请单,向现场安全员递交申请单,在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会同操作班组对御手架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准进行升降或拆装,升降、安装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必须会同操作班组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投入使用。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生产班组每天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上岗检查,随时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必须督促施工班长抓好这方面工作。

二、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哪一天检查与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明确,要在项目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反映出来,每次定期检查,要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个人安全防护、班组三上岗活动、防火、场容、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有关管理条线,平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施工员要负责将不定期安全检查情况在“工地上岗记录本”上反映出来。

三、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确定,安全大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等带队,有关管理条线人员以及电工、竹工等必须参加。检查范围应该全面覆盖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四、国定假日前后,项目部要组织节前节后安全、防火检查,汛雨季节做好防台防汛检查。

五、公司安全科平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中途检查。

六、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对危险部位要加强检查,要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复查工作,各种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资料积累存档工作。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现场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科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安监站报告事故情况,然后写出书面事故情况初报,上报劳动部门、安监站、上级主管部门。

三、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其它指定人员组织安全、劳资、技术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述两款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有关专家参加。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限公司

**************限公司

五、对各种伤亡事故,事故调查组在情况调查、原因分析完毕,事故责任查清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抓好安全整改工作,抓好职工安全教育,防止发生重复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作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人事故责任者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凡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重伤死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其中20天劳动局批复处理),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超过90天要向劳动局打申请报告批准同意),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八、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安抚处理工作。

*****************限公司

**************限公司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如风、雨、雪、雾、严寒酷暑等)。

2、交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夹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对特殊工种中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夹具吊索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交底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的措施。 4.记上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限公司

**************限公司

5.记上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或苗子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日: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后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的制度。

2.小结一周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6.认真贯彻(集团)总公司、公司、项管部的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

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项目经理

1.由于管理不善发生死亡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5%。

2.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3%。

二、项目副经理

1.末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造成事故的扣全年收入的20%。

2.平时末对班组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交底,扣季度奖金10%。

3.在指挥生产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如发现违

章施工,一次扣罚季度奖金10%。

4.未正确记好施工日记,扣罚季度奖金5%。

三、项目安全员

1.未定期组织周检查,月检查、一月一讲评制度,扣季度奖金20%。

2.及时督促整改上级开出的违章单,超过二天未落实的,扣罚季

度奖金10%。

3.布置现场的安全宣传气氛,落实督促班组搞好安全三上岗记

录,未做好的扣罚季度奖金10%。

4.对吊装、拆除井架、脚手架等危险施工区域、未落实警戒标志

和监护人员的,扣季度奖金的10%。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故发生的发现一次

*****************限公司

**************限公司

奖励1000元。

6.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改

进措施的落实,发生类似事故重复出现的,扣罚全年收入10%。

四、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1.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未审批好扣罚季度奖金50%。

2.针对施工过程,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制定的,扣罚全

年收入的5%。

3.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随时检查是否按组织设

计施工,未跟踪检查的,扣季度奖金10%。

五、项目施工员(关砌、木工翻样、钢筋翻样)

1.要对分部分项施工有针对的安全交底并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

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的,扣季度奖金50%。

2.对于上级部门、项目部查出的安全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落实好

整改的,每次扣罚季度奖金20%。

六、项目材料员

1.未对外采购材料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的扣当月奖10%,若发生事

故的扣季度奖100%。

2.严格执行仓库及危险品的有关制度,末做好的扣季度奖lO%,

发生火警事故的扣季度奖100%。

3.认真落实执行有关安全的器材进场的验收并加以监督,并且对

现场实行动态管理,未做好的扣季度奖20%。

七、项目机管员

*****************限公司

**************限公司

1.认真落实项目机械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加以督

促,未做好的扣季度奖10%。

2.发生机电安全事故的扣季度奖50%。

八、项目综合管理员

1.认真执行落实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未做好扣季度奖20%。

2.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加以监督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扣

季度奖100%。

九、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操作规程,并对组员进行上

岗交底,未做好的扣100元。

2.认真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对宿舍乱接乱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

炊具等,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限公司

**************限公司

附件:

关于安全生产规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及宝业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的施工现场、生活基地、改制单位的施工现场、车间、仓库、生活基地等及职工(包括自有职工、外包工等)。集体(包括项目部、项经部、分公司、分包、外包施工队等)发生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叁种: (1)口头警告 (2)经济处罚 (3)扣押或吊销操作证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分管管理人员、外包工班长,可给于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经济处罚,也可同时给予所在项目体、班组处罚二千元至五千元;

(1)擅自变更或不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动手术措施的;

(2)对施工现场违纪现象和违章行为熟视无睹、姑息迁就、不予制止的;

(3)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的或忽视劳动保护,强令工

*****************限公司

**************限公司

人疲劳操作的;

(4)施工现场“七牌二图”、旗杆、标识设置不齐全的;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宣传气氛不浓的;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或记录不其实的; (7)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火情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苗

子,隐瞒不报或拖延虚报及破坏事故现场的;

(8)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检查情况无记录的;

(9)对有关部门通知整改的内容、逾期不改或整改率无故达不 到100%的;

(10)对外发包队伍或项目不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

(11)无安全教育制度及对外包队伍进场不进行三级教育和三证 不全就投入施工作业的;

(12)在向作业班组布置工作的同时,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13)对脚手架、井架、人货两面用电梯、起重机械未经验收合 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六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 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

(1)不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违章操作的;

(2)工作时间穿拖鞋、拖鞋皮、赤膊或高处作业穿高跟皮鞋的;

*****************限公司

**************限公司

(3)翻爬脚手架或攀缘井架上下的;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带有效操作证的;

(5)使用无防滑措施的竹梯或缺档竹梯或无牵绳的人字梯的; (6)擅自无证操作机械或电气设备的;

(7)饮酒后上岗进行施工作业的;酒后驾驶的车辆的; (8)擅自更换或不按规定使用熔断丝或乱接乱拖电源线的; (9)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吊索具的;

(10)在金切机床(车、刨、钻、冲床)上操作时不带防护眼镜或戴手套的;

(11)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园锯、平刨等小型木工机械或操作 小型木工机械时戴手套的;

第六条

对有下列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 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损坏安全设施行为之一的、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对其中具有第一项至第五项的可同时给予项目体二千元至五十元的处罚:

(1)高处作业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的(指赤膊工程项目); (2)“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 (3)井架、电梯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隔离棚的; (4)架空线、街面人行道及通道要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架和 防护棚的;

(5)在脚手架体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平台及 御料斗的;

*****************限公司

**************限公司

(6)擅自拆除脚手架的拉结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 (7)擅自拆除、随意搬移或故意损害“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设施的;

(8)脚手架上堆物超负载的;

(9)脚手架不设置18cm以上踢脚板的;

(10)砂浆机、搅拌机不设置市区二级沉淀三级排放,郊区一级 沉淀二级排放的。

第七条

对用电混乱,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二百元的处罚;

(1)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汽车通道高度六米以上),被一物辗 压的;

(2)开关箱内动力与照明电混装的)除装照明隔离开关外); (3)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或接零、电源线直接霎漏电开关下桩 头,电箱总成残缺不齐,照明使用护套线及花线的;

(4)使用小型机具(包括移动电具)没有两级漏电保护器的; (5)电焊机一次侧及开关箱电源线超出标准规定,二次侧无空 载降压保护吕或无触电保护器的;

(6)地下室、扶梯通道、临时宿舍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除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采取措施的);

(7)机械操作中员离机后,不切电源、塔机不夹紧轧轨钳的; (8)塔机、井架等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失灵后仍在使用的; (9)起重机械、人货两用梯等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的;

*****************限公司

**************限公司

(10)砂浆机、拌和机料斗无保险钩的; (11)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的; (12)用劳动车吊装物件的;

(13)在机械操作岗位上看书报、聊天、干私活、指挥自离岗的; (14)人货两用梯楼层通道安全门不关闭运行的;

第八条

对违反消防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并可给予所在项目体或外包单位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处罚;

(1)违反火源管理、使用电炉、煤油炉及灯具烘烤物吕或取暖的,在宿舍及不在专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烧煮食物的;(在执行罚款同时对电热器具予以没收)

(2)不按规定存放使用氧、乙炔瓶的;

(3)动用明火不输动火审批手续;不落实监护交底证书的; (4)焊割作业违反“十不烧”规定的; (5)违反禁止吸烟、禁止动火场所禁令的;

(6)焊割作业时氧、乙炔瓶等切割设备缺少安全附件的; (7)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不按规定配置,落实消防设施的;

(8)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管理混乱的; (9)盗窃、毁坏消防器材和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10)地下设施使用违反消防规定的;

(11)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运输规定的;

*****************限公司

**************限公司

(12)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13)使用石油液化气未办理审批手续,无证使用或先用后审的; (14)有重大炎险隐患,经提出整改通知不予改正的。 第九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纪律行为的责任者(个人、集体)的处罚由公司和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等管理部门当场执行。

第十条

执行罚款时,由执行人当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行,受处罚人当场交纳罚金。不能当场交纳的,由受罚人在罚款收据上签字后,罚款收据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有受罚人工资或人工费中扣除。罚金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对集体的罚款可在分配部分支出,不准挤压成本。

第十一条

罚款由同级财务部门单独入帐,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当事者对处罚不服或拒签的,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接到罚款收据后的三天之内书面向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合资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的,除按经济承包责任制,双优竞赛规定的奖励外,对阻止、避免事故及苗子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处罚金不得高于本人当月工资的20%。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限公司

**************限公司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0年6月1日起执行,1996年38号文同时废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保卫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年二月

*****************限公司

第6篇:财务室安全制度[大全]

财务室安全制度

一、财务室要做到“两铁一锁”,保险柜要固定生根

二、要设专职出纳和会计人员,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支票的收发、

有价证券等金融券物的保管,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经管现金和支票。

三、财务人员帐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数字要准确。

四、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库存现金的保管(过夜现金不得超过备用金),各种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锁好后,必须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不许乱放。

五、空白支票和印章要分开存放在保险柜内,支票一旦丢失应立即银行持失,并报告领导。

六、使用支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并认真填上用途,

限额及时间,不准空白支票出财务室。

七、财务人员到银行取送款,大宗款必须两人以上用公司专车接

送,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安全。

八、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

九、本室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离门锁,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

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十、严禁非本公司人员在财务室长期逗留。

十一、财务人员要严守公司密秘,不得向外泄露公司的密秘。

十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

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