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2022-06-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镀锌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镀锌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以上有违规者罚款50-100元并通告批评。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对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视情节,加重处罚。

4、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5、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8、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杜绝用

电安全事故发生。以上规定电工违规者处10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开除。

9、 行车作业应严格按照行车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斜拉、歪吊灯违规行为。严禁在

行车操作室内瞌睡、玩手机、干私活及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1、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和传染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2、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

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3、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

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4、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

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5、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

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6、 每月30号车间组织召开一次本月安全生产总结会(例会),各班组以书面形式

向车间汇报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安排好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17、 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

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8、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

车间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19、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

故应急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山东恒宇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安全质检部

2011年4月18

第2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

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

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

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七)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施工道路畅通,危险地点应设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红灯。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和警告标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进入现场,严禁酒后工作。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上下抛掷料具,架上作业人员禁止打闹。严禁各种施工作业人员登窗作业。

4、对挖深沟槽工作,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放坡,严防片帮、坍塌事故。

5、对建设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应设帮围栏或做临时封闭,防止掉人。

6、现场电线架设,高不低于3•5米,临时电线也必须由工长指派电气专业人员安装。电表箱、闸处要有门上锁,有专人负责,有电金属机具要有接地,接零装置。

7、运输机械必须有安全限位器,制动装置,严禁职工乘坐运输吊盘。

8、各种机械设备、机具不得带病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保险装置,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分包作业的联合体不得招用童工、年老体弱和患有各种疾病的作业人员。

10、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施工作业人员,应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

11、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工伤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12、项目部必须每天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并把安全值班人员名单上墙。遇有夜间施工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传达上级及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安全值班记录。

13、施工工地工棚、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临时材料库严禁吸烟,配备灭火器材并且齐全有效,防火标志醒目,并标有防火责任人字牌。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采取措施后方可动用,在易燃易爆场地施工需动用明火经消防部门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用。

14、严格按电气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有专人进行防护。乙炔瓶与氧气瓶保持5米开外的距离,同时与作业点保持10米的距离。

15、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隐患应逐条跟踪整改。项目部经理检查主任工程师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施工员检查分包方班组是否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安全员要做到每日巡回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临时电等,及时制止违章现象;查分包方班组的班前活动记录。同时项目部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分公司检查。从而达到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16、分包方班组要坚持班中检查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长主要是查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整改情况;查作业面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现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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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2016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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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对新工人(包括外包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作好登记记录及受教育者、教育者等的签名工作。

三、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工、各种起重机械操作工(包括“指挥工”)等特殊工种工人及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除了需要接受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独立操作。

四、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特点以及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容易波动、放松的特点,适时进行安全教育。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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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工地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在某些情况下还必须向有关操作人员作上述三方面的交底。

2、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在向施工队或班组分配工作时,要对施工队负责人或班组长作好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交底或综合性安全交底。

3。各项目部或班组每天在向工人分配工作时,要根据施工特点、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气候条件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二、安全交底后,各级交底人要及时检查现场施工中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对于重点监控、危险部位,还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达到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目的。

三、各级安全交底,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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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制度

一、脚手搭设前,必须按规定,刘脚手架的基础进行验收,脚手架搭设满六排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验收人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担任。

二、井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准挂牌使用,验收入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机械管理员、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人担任。

高速井架等特殊井架搭设后,还必须通过公司动力科、安全科验收。

三、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公司动力科、安全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下回转塔吊在安装好起扳前,还必须进行起扳验收,由公司动力科、安全科负责进行。

四、特殊脚手(爬、挂、挑等)首次验收。必须有公司安全科参加验收。

五、特殊脚手,每次升降或拆装前,架子工班组必须填写申请单,向现场安全员递交申请单,在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会同操作班组对御手架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准进行升降或拆装,升降、安装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必须会同操作班组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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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生产班组每天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上岗检查,随时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必须督促施工班长抓好这方面工作。

二、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哪一天检查与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明确,要在项目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反映出来,每次定期检查,要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个人安全防护、班组三上岗活动、防火、场容、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有关管理条线,平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施工员要负责将不定期安全检查情况在“工地上岗记录本”上反映出来。

三、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确定,安全大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等带队,有关管理条线人员以及电工、竹工等必须参加。检查范围应该全面覆盖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四、国定假日前后,项目部要组织节前节后安全、防火检查,汛雨季节做好防台防汛检查。

五、公司安全科平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中途检查。

六、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对危险部位要加强检查,要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复查工作,各种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资料积累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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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现场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科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安监站报告事故情况,然后写出书面事故情况初报,上报劳动部门、安监站、上级主管部门。

三、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其它指定人员组织安全、劳资、技术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述两款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有关专家参加。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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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各种伤亡事故,事故调查组在情况调查、原因分析完毕,事故责任查清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抓好安全整改工作,抓好职工安全教育,防止发生重复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作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人事故责任者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凡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重伤死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其中20天劳动局批复处理),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超过90天要向劳动局打申请报告批准同意),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八、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安抚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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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如风、雨、雪、雾、严寒酷暑等)。

2、交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夹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对特殊工种中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夹具吊索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交底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的措施。 4.记上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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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记上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或苗子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日: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后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的制度。

2.小结一周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6.认真贯彻(集团)总公司、公司、项管部的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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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部

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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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项目经理

1.由于管理不善发生死亡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5%。

2.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3%。

二、项目副经理

1.末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造成事故的扣全年收入的20%。

2.平时末对班组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交底,扣季度奖金10%。

3.在指挥生产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如发现违

章施工,一次扣罚季度奖金10%。

4.未正确记好施工日记,扣罚季度奖金5%。

三、项目安全员

1.未定期组织周检查,月检查、一月一讲评制度,扣季度奖金20%。

2.及时督促整改上级开出的违章单,超过二天未落实的,扣罚季

度奖金10%。

3.布置现场的安全宣传气氛,落实督促班组搞好安全三上岗记

录,未做好的扣罚季度奖金10%。

4.对吊装、拆除井架、脚手架等危险施工区域、未落实警戒标志

和监护人员的,扣季度奖金的10%。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故发生的发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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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1000元。

6.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改

进措施的落实,发生类似事故重复出现的,扣罚全年收入10%。

四、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1.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未审批好扣罚季度奖金50%。

2.针对施工过程,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制定的,扣罚全

年收入的5%。

3.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随时检查是否按组织设

计施工,未跟踪检查的,扣季度奖金10%。

五、项目施工员(关砌、木工翻样、钢筋翻样)

1.要对分部分项施工有针对的安全交底并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

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的,扣季度奖金50%。

2.对于上级部门、项目部查出的安全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落实好

整改的,每次扣罚季度奖金20%。

六、项目材料员

1.未对外采购材料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的扣当月奖10%,若发生事

故的扣季度奖100%。

2.严格执行仓库及危险品的有关制度,末做好的扣季度奖lO%,

发生火警事故的扣季度奖100%。

3.认真落实执行有关安全的器材进场的验收并加以监督,并且对

现场实行动态管理,未做好的扣季度奖20%。

七、项目机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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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项目机械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加以督

促,未做好的扣季度奖10%。

2.发生机电安全事故的扣季度奖50%。

八、项目综合管理员

1.认真执行落实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未做好扣季度奖20%。

2.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加以监督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扣

季度奖100%。

九、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操作规程,并对组员进行上

岗交底,未做好的扣100元。

2.认真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对宿舍乱接乱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

炊具等,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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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安全生产规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及宝业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的施工现场、生活基地、改制单位的施工现场、车间、仓库、生活基地等及职工(包括自有职工、外包工等)。集体(包括项目部、项经部、分公司、分包、外包施工队等)发生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叁种: (1)口头警告 (2)经济处罚 (3)扣押或吊销操作证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分管管理人员、外包工班长,可给于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经济处罚,也可同时给予所在项目体、班组处罚二千元至五千元;

(1)擅自变更或不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动手术措施的;

(2)对施工现场违纪现象和违章行为熟视无睹、姑息迁就、不予制止的;

(3)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的或忽视劳动保护,强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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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疲劳操作的;

(4)施工现场“七牌二图”、旗杆、标识设置不齐全的;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宣传气氛不浓的;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或记录不其实的; (7)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火情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苗

子,隐瞒不报或拖延虚报及破坏事故现场的;

(8)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检查情况无记录的;

(9)对有关部门通知整改的内容、逾期不改或整改率无故达不 到100%的;

(10)对外发包队伍或项目不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

(11)无安全教育制度及对外包队伍进场不进行三级教育和三证 不全就投入施工作业的;

(12)在向作业班组布置工作的同时,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13)对脚手架、井架、人货两面用电梯、起重机械未经验收合 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六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 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

(1)不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违章操作的;

(2)工作时间穿拖鞋、拖鞋皮、赤膊或高处作业穿高跟皮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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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翻爬脚手架或攀缘井架上下的;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带有效操作证的;

(5)使用无防滑措施的竹梯或缺档竹梯或无牵绳的人字梯的; (6)擅自无证操作机械或电气设备的;

(7)饮酒后上岗进行施工作业的;酒后驾驶的车辆的; (8)擅自更换或不按规定使用熔断丝或乱接乱拖电源线的; (9)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吊索具的;

(10)在金切机床(车、刨、钻、冲床)上操作时不带防护眼镜或戴手套的;

(11)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园锯、平刨等小型木工机械或操作 小型木工机械时戴手套的;

第六条

对有下列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 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损坏安全设施行为之一的、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对其中具有第一项至第五项的可同时给予项目体二千元至五十元的处罚:

(1)高处作业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的(指赤膊工程项目); (2)“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 (3)井架、电梯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隔离棚的; (4)架空线、街面人行道及通道要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架和 防护棚的;

(5)在脚手架体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平台及 御料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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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擅自拆除脚手架的拉结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 (7)擅自拆除、随意搬移或故意损害“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设施的;

(8)脚手架上堆物超负载的;

(9)脚手架不设置18cm以上踢脚板的;

(10)砂浆机、搅拌机不设置市区二级沉淀三级排放,郊区一级 沉淀二级排放的。

第七条

对用电混乱,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二百元的处罚;

(1)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汽车通道高度六米以上),被一物辗 压的;

(2)开关箱内动力与照明电混装的)除装照明隔离开关外); (3)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或接零、电源线直接霎漏电开关下桩 头,电箱总成残缺不齐,照明使用护套线及花线的;

(4)使用小型机具(包括移动电具)没有两级漏电保护器的; (5)电焊机一次侧及开关箱电源线超出标准规定,二次侧无空 载降压保护吕或无触电保护器的;

(6)地下室、扶梯通道、临时宿舍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除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采取措施的);

(7)机械操作中员离机后,不切电源、塔机不夹紧轧轨钳的; (8)塔机、井架等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失灵后仍在使用的; (9)起重机械、人货两用梯等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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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砂浆机、拌和机料斗无保险钩的; (11)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的; (12)用劳动车吊装物件的;

(13)在机械操作岗位上看书报、聊天、干私活、指挥自离岗的; (14)人货两用梯楼层通道安全门不关闭运行的;

第八条

对违反消防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并可给予所在项目体或外包单位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处罚;

(1)违反火源管理、使用电炉、煤油炉及灯具烘烤物吕或取暖的,在宿舍及不在专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烧煮食物的;(在执行罚款同时对电热器具予以没收)

(2)不按规定存放使用氧、乙炔瓶的;

(3)动用明火不输动火审批手续;不落实监护交底证书的; (4)焊割作业违反“十不烧”规定的; (5)违反禁止吸烟、禁止动火场所禁令的;

(6)焊割作业时氧、乙炔瓶等切割设备缺少安全附件的; (7)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不按规定配置,落实消防设施的;

(8)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管理混乱的; (9)盗窃、毁坏消防器材和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10)地下设施使用违反消防规定的;

(11)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运输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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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13)使用石油液化气未办理审批手续,无证使用或先用后审的; (14)有重大炎险隐患,经提出整改通知不予改正的。 第九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纪律行为的责任者(个人、集体)的处罚由公司和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等管理部门当场执行。

第十条

执行罚款时,由执行人当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行,受处罚人当场交纳罚金。不能当场交纳的,由受罚人在罚款收据上签字后,罚款收据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有受罚人工资或人工费中扣除。罚金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对集体的罚款可在分配部分支出,不准挤压成本。

第十一条

罚款由同级财务部门单独入帐,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当事者对处罚不服或拒签的,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接到罚款收据后的三天之内书面向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合资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的,除按经济承包责任制,双优竞赛规定的奖励外,对阻止、避免事故及苗子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处罚金不得高于本人当月工资的20%。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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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0年6月1日起执行,1996年38号文同时废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保卫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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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细则》,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整改。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面

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5万元,市级3万元,县市级1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1-3万元。

二、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目部按工程造价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

(2)、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20%安措费中再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发现代替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

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掌握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公司级2天,项目部级2天,班组级3天。

4、培训内容: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患的整改。

(2)、项目部接受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按JGJ59-2011执行。

(3)、项目经理组织每15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月10日上午8: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参加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项,如: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日),10号、20号定期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3日内将存在的问题,

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6)、关于对“黄金周”检查时间:“

五、一”前,即4月28-30检查,“

十、一”前9月28-30日检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2)、按JGJ59-2011标准中的 10大项,由8人具体分工逐项落实。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

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 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时内上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在2小时内上报。

(4)、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发生事故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

(3)企业或项目部除要严格执行报告书内容外,必须一式8份上交:隶属单位2份、城建部门2份、保险公司2份、企业备查2份。

(4)事故报告手续:单位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叫企业档案室。

A、0.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找徐升)承发包生产合同(电脑)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件的复印件。(找办公室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考试卷(查找当年施工项目部证件和三级考试卷)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图表示、电脑里有)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1万平方米以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

第5篇:安全巡查制度(大全)

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所辖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已关闭取缔矿(坑)、以及存在采空沉陷、土地裂缝等危险区域和边山、峪口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没周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镇主管或监管部门。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重点对已关闭取缔矿(坑)和原非法矿密切关注,发现有可以动向要严密监视,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强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对采空沉陷、土地裂缝附近的房屋和住户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雨季易诱发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强化巡查工作,要及时观察地表及建筑有无变化,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本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六、对边山、峪口等区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加强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七、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监管或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势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多渠道安全信息网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度本制度:

一、所辖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责成由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定期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

二、原则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月,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一次。

三、报告内容:

1、本单位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方面自查自整工作情况;

3、对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4、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四、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25日前将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汇总后,向镇安办报告一次。上级安排的随机性报告内容及时按时限要求上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利用墙报、板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思。增强事故防范和避险能力。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等有针对性的队村民和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五一遗漏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对本村委区域内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实习定期不定期隐患排查,原则上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配合上级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村级安监人员主要是对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非法违法行为每月至少排查2次以上。

二、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镇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

三、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向镇行业主管或监管机构报告,并配合监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村委主要负责人,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可采取包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的强制措施,设立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将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的书面几率,并由检察人员和被检察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分行业领域登记建档备案。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应配合上级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检查。

二、本村村委主要领导必须带队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度年度检查计划和逐月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共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责成由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复查。

五、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镇主管或监管部门报告,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对所辖区域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查清摸透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监测、监控管理档案。

二、与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控信息联络和监测、监控信息报送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态及运行情况。

三、当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或特殊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有关单位迅速撤出受威胁区域所有人员,设立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本村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值事态扩大恶化。

四、对重大危险源要根据其特性,配合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齐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做好应对工作准备。

五、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及周边,要做好从业人员和周边居民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知识方面、防护知识方面、自救互救方面以及紧急逃生疏散路线方面等的宣传教育,发动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及管理等进行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六、每月收集重大危险源监控及运行情况向镇政府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或主管部门和安委办报送。

第6篇: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大全

发泡车间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发泡车间的所有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操作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发泡车间作业人员之动作或行为。

3. 权责

生产制造部:负责制定此规程并负责发泡人员及发泡车间的安全管理。

相关作业人员:在此车间作业必须遵循此操作规定。

4. 内容

4.1发泡车间属公司重点防火区域,禁止人员带香烟盒打火机进入,更绝对禁止在车间任何地方抽烟;

4.2发泡车间设备设施需进行维修时,如需进行电焊或氧焊(割)等必须要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且必须清理周边的原物料等物品;

4.3所有灭火器及消防栓必须随时保证能正常开启使用;

4.4所有灭火器及消防栓必须安放在显眼易位置,且设施前面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以免阻碍视线及影响操作;

4.5原料输送管道在输送原料时会产生静电,所以在安装管道时必须要接地线,发泡工日常必须检查地线是否有松脱;

4.6发泡工日常必须检查各转料风机的电源线是否有破损裸露等异常;

4.7进入发泡机或干燥床内作业时,必须关掉机器总电源,且在总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4.8发泡车间所有物品不得直接靠近电线电源(或者风扇等),必须保证1米以上距离;

4.9发泡车间所有电源电线必须经工程部规范安装,不得私自乱接插头插座等;

4.10发泡机所用加热的蒸汽管道属特高温,与机器连接段如有裸露必须刷上“红色”油漆以示警惕,维修作业时尽量远离此管道更不得抓摸,以免被烫伤;

4.11载货电梯禁止载人上楼,作业人员必须走楼梯,且要手扶住栏杆小心上下;

4.12发泡时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蒸汽阀门,打开发泡桶侧门进行卸放,以免堵塞。

装模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装拆模具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装拆模具的作业动作与作业过程。

3. 权责

生产制造部:负责制定此安全规程并监控执行。

装拆模具人员:依照此规程执行作业。

4. 内容

4.1人在机台上或进入机台内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打开两边安全门、控制面板上的2个紧停按钮打到紧停位置,且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否则视为违规;

4.2模具在上下运行中,人站在机台下面2米以内为违规操作;

4.3模具在上下运行中,人站在模具的倾斜面方为违规操作;

4.4模具在上升过程中脱离地面30公分以上人还站在下面或用手扶模具为违规操作;

4.5电动葫芦未挂好前,就插葫芦电源为违规操作;

4.6模具在拆卸或者安装过程中,下面不放置安全提示牌算违规操作;

4.7在模具库拉模具时,模具在电动差车上高度超过30公分就开始移位为违规操作;

4.8拆装模具时、工具、顶杆、配件不放置在机台的两侧为违规操作;

4.9一个人在机台上挂电动葫芦为违规操作,必须两个一起挂;

4.10顶杆、弹簧边拆边往地上乱丢为违规操作;

4.11装顶杆及弹簧时踩在护栏的最高处为违规操作;

4.12装模时除了开合模外,必须切断电源,否则视为违规操作;

4.13通电试料枪时人进入机台(模具里)内为违规操作;

4.14进入模具里及机台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网,否则视为违规;

4.15上班赤裸上身作业,视为违规;

4.16上班穿拖鞋,视为违规;

4.17装拆模具前不关闭机台蒸汽总阀,视为违规;

4.18载货电梯禁止载人上楼,作业人员必须走楼梯,且要手扶住栏杆小心上下;

4.19禁止人员带香烟盒打火机进入,更绝对禁止在车间任何地方抽烟;

调试员/水盘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调试员/水盘工的作业动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制造部所有调试员/水盘工的作业动作与过程。

3. 权责

生产制造部:负责制定此安全规程并监控执行。

调试员/水盘操作工:依照此操作规程执行作业。

4. 内容

4.1人在机台上或进入机台内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打开两边安全门、控制面板上的2个紧停按钮打到紧停位置,且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否则视为违规;

4.2做水盘的机台开模停止位置小于2000码为违规操作;

4.3放钣金、吸塑时,不把操作面板及安全门旁边的紧停按钮按到关闭位置为违规操作;

4.4底座放钣金时,不把安全门打开为违规操作;

4.5做水盘、底座及蜗壳放钣金和胶嘴的机台,用全自动方式生产(除不放钣金的底座)为违规操作;

4.6、两个人在一台机上两边同时放钣金为违规操作;

4.7手伸进模具时,不开安全门和未按安全门旁边的按钮为违规操作;

4.8维修顶杆及弹簧时踩在护栏的最高处为违规操作;

4.9工艺选择的安全方式未选用“特殊”方式;

4.10上班赤裸上身作业,视为违规;

4.11上班穿拖鞋,视为违规;

4.12停机后不关闭机台蒸汽和空气总阀,视为违规;

4.13载货电梯禁止载人上楼,作业人员必须走楼梯,且要手扶住栏杆小心上下;

4.14禁止人员带香烟盒打火机进入,更绝对禁止在车间任何地方抽烟;

包装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包装车间人员的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此管理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包装车间所有人员的作业动作与过程。

3.权责

生产制造部:负责制定此安全规程并监控执行。

所有包装车间人员:依照此操作规程执行作业。

4.内容

4.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严格遵循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培训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2上班时间服装规范,车间禁止吸烟、禁止穿拖鞋或裸背;

4.3炕房员工在拉车时,人应在产品车的侧面,拉车过程中要注意产品车车轮不要压伤或碰伤自己脚部,或撞伤他人及设施产品等;

4.4炕员工在发现产品车有破烂现象时,应及时拉到维修房维修,以免伤人;

4.5所有人员严禁在车间内乱扔废旧刀片,必须放在垃圾箱里,以免伤人;

4.6包装工在使用戒刀削产品脏污处时,左手握紧产品,手握的地方要离削产品的地方远点,以免削伤手;

4.7包装工在使用打包机时,必须严格按操作指引作业,检查或穿打包线时必须关电源;

4.8严禁占用车间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或者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消防器材;

4.9在使用平板车前,先检查平板车是否存有角铁脱焊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10平板车使用完后,放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堵塞通道;

4.11中转工必须要有公司颁发内部操作上岗证才可开电瓶车上路;

4.12中转工在使用电瓶车前,必须要检查车的刹车系统是否灵活;

4.13中转车车身上必须要贴反光条才可上路;

4.14中转工在装好产品后,在搬运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看是否存在人或者产品及设备等,避免产品及设备被损坏,尤其要注意人的安全,避免人员受伤;

4.15中转组必须对电瓶车进行管理,严禁外部门或他人挪用;

4.16产品在中转过程中要做好必要的防护﹙防跌落、防雨淋等﹚;

4.17中转工驾车在过公路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且不可粗蛮急躁开车;

4.18中转工驾驶电瓶车转货时必须穿安全反光服装上岗。

后工序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生产制造部后工序的全体员工。

3.权责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 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3.1.1.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1.1.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1.1.3主持制定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作业)管理规定和各类设备操作SOP、作业指导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1.1.4组织后工序全体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宣传贯彻消防安全知识;协助部门及公司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3.1.1.5组织安全生产(作业)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纠正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3.1.1.6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上报事故,组织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1.2 生产主管、现场主管安全职责

3.1.2.1生产主管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现场主管对车间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1.2.2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消防法规和本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3.1.2.3加强对车间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

3.1.2.4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SOP及产品作业规范;

3.1.2.5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整治存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易取易用;

3.1.2.6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处理违章者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3.1.2.7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3.1.3 班组长安全职责

3.1.3.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1.3.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1.3.3教育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各项操作规程;

3.1.3.4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告之相关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3.1.3.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1.3.6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的易取易用;

3.1.3.7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4.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4.2.1上班时间服装规范,车间禁止吸烟、禁止穿拖鞋;

4.2.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严格遵循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培训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2.3对从事打胶、喷油、易燃易爆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经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对特殊岗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规定、遵守岗位操作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2.4禁止占用车间安全通道、消防通道,车间现场产品暂存区应码放整齐,防止坍塌

伤人,搬运产品时应动作平稳,观前顾后,注意防撞、防跌;

4.2.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装、夹具及消防用具,严格按照岗位作业规范,车间

所有散热用大功率风扇,该设备运转过程中禁止移动,撬动;

4.2.6水盘加工区胶机加料开盖前务必确认减压阀开关指针泄压状态,防止胶料熔融状态下因压力外泄,造成烫伤;每次加料不得大于加料容器容积的80%,加料后务必拧紧料盖紧固螺丝,确保加压后正常工作,防止胶料熔融后膨胀外泄,引起安全事故;

4.2.7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介刀环节,更换刀片后,旧刀片务必放入垃圾桶回收,严禁

随地乱扔,防止划伤引发安全事故;

4.2.8风批、电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扭力范围控制调节,依据所使用的螺钉、钣

金不同,同时考虑对螺钉、螺钉孔及产品的保护,对每种锁螺钉位置规定相应的使用扭力,上班前各班组长对风批、电批进行扭力校对,严禁私自调节,引发事故;

4.2.9手动叉车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禁止使用叉车载人。

4.2.10在胶袋仓领用胶袋时,禁止从楼梯间二楼往下扔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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