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的实施意见》及《2020年市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实施计划》要求,着力提升全区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群众增加收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以全区有培训需求或输转意愿的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为对象,大力开展各类培训1500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7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450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70人);高素质农民培育50人(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培训类别

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工作职责

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在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一)区人社局会同区扶贫办、区商务局负责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同时区扶贫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数据。

(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区财政局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根据各业务部门资金性质、用途、管理办法等,负责做好培训资金的分配、调度、拨付及评价资金使用绩效。

(四)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各乡镇做好本领域服务对象参加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宣传动员工作。

(五)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企业,负责开展具体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按需选择培训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从基础设施、师资配置、实训场地等方面确定相应的条件,通过自主选择或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若本地培训机构资源不足、能力弱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定,并将确定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名单报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业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市场需求及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意愿,优化培训课程内容设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餐饮服务业培训及创业培训等,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课程要突出操作规程,农业培训课程要突出实用技术,同时将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禁毒知识等一并纳入培训内容。

(三)强化培训监管力度。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培训前要严格审核教学计划、大纲和教师资质等资料;培训期间通过影像资料采集、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结束后,及时了解参训人员满意度、掌握培训内容等情况,并严格核查验收培训资料。若发现弄虚作假、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被培训”或培训“缩水”等问题,对培训具体实施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视情况给予追回培训补贴、限期整改、吊销办学资格的处理。

(四)积极落实凭“券”结算。为更好保障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的权利,各业务主管部门推行“培训券”式培训服务,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在自愿选择完成培训后交付“培训券”,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凭“券”结算。培训券使用详见《区农村劳动力“培训券”使用管理办法》。

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培训券编码暂定为“2000001-2001450”,如编码不足另行分配。区农业农村局培训券编码为“2001451-2001500”。

(五)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培训计划,及时与市上对口部门衔接培训项目资金(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可继续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培训对象补贴经费审核、培训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享受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六)规范统计填报数据。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数据的填报工作,同时做好大就业信息系统培训数据的录入,指派专人负责培训信息的录入审核和情况上报工作(联络员信息见附件3),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审核,力求准确,严禁出现虚假数字,确保培训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一致性。并于每月18日前将《2020年区农村(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进度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培训进度,落实“月报告、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劳社函〔*〕1163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进度安排

㈠总体目标任务。力争到2012年,组织技能等级培训6.5万人,年均培训1.3万人,并获取《*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转移本省、本市农村劳动力(含新成长劳动力)12.5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0%。

㈡每年目标任务。按省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年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3万人,其中本市0.8万人,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0.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安置3万人,其中本市1万人,接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2万人。

㈢每年任务下达。每年2月底前,各镇区将当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计划报送到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专责小组(设在市劳动保障局);3月底前,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综合平衡后,将当年培训转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高级技工学校、省属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有关培训机构;4月底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社区(村)和有关部门。

二、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每年有进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明确每年工作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深化,确保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㈠*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八件事。一是部署全面启动工作。10月份,以市政府名义举行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全面启动仪式,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二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进入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管理。9月中旬前我市统一使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三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按照省制订的调查方案、培训调查员,实施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汇总建库工作。四是组织开发一批中山产业特色教材,*年底前完成教材制订工作并报省审批。五是开发考核鉴定标准。9月底前,按省要求开发一批职业标准和考核标准。六是宣传发动。9月底前,发出《致*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同时在各新闻媒体作系列宣传报道,动员农村劳动力积极参加转移培训。七是表彰树立优秀农民工典型。按省部署推荐优秀农民工集体和个人,开展农民工文艺汇演,举办农民工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八是组织预考核。12月5日根据省“双转移”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在部分镇区进行预考核,为2009年开展考核做好准备。各镇区要按照市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活动,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启动夯实基础。同时,各镇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多形式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市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创造好的经验。

2、制订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是在9月中旬前,制订出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培训证书发放管理办法、工作情况报送和通报制度、技能培训实施办法、教学管理办法、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流程、岗位信息收集和管理暂行办法、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职业介绍工作实施办法等12项配套制度规范。各镇区要在10月15日前出台相关的工作细则。二是根据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培训项目、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办理办法等3个制度规范文件精神,在9月中旬前出台相应的工作实施办法,*年度培训项目按要求报省厅。

3、开展年度考核。2009年2月1日前各镇区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市劳动保障局;3月15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省劳动保障厅。

㈡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在重点对象的培训上取得突破。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劳动力、转产渔民、大龄劳动力等困难群体为突破对象,在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基础上,详细掌握重点对象资料,通过开展组织发动、培训鉴定、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的“一条龙”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重点突破对象基本参加技能培训,对岗位不挑不拣的,确保1个月内推荐其就业。

2、在培育优秀培训品牌上取得突破。着力扶持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的培训项目,扶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培训项目,选择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技能人才成才率高、经济效益高的优势培训项目,并借此开发一批优秀技能培训教材,形成一批有特色的技能培训教学模式。

3、在培育就业安置基地上取得突破。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对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企业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基地,探索建立“培训、就业、企业发展”互促共进的“双转移”结合发展模式。

㈢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评估前两年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着力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各项制度、培训转移模式和操作办法,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㈣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创新活动,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专业化运作为导向,以提高培训转移质量和效率为重点,推动各镇区在各方面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实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质量大提升、效率大提高。

㈤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努力实现五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以确保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和城镇稳定就业为重点,完善户籍、公共服务、平等就业、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等制度,完善已转移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大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定居落户,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上大见成效。以发挥劳动力技能效益,打造人力资源强市为重点,提高培训层次,大规模培养高技能人才,形成产业发展充分依靠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的新格局,大力提高社会生产率,在促进现代化进程上大见成效。

三、保障措施

㈠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在市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专责小组,抽调专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专责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培训就业科、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镇区要建立相应机构。

㈡明确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宣传。

局培训就业科负责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宏观政策、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编制下达年度任务计划、组织综合考评,审批培训补贴。

局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负责拟订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日常监督划拨、资金审核和监督管理。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技能鉴定和新职业工种标准的开发,组织编写特色工种培训教材和教学大纲,指导督促检查培训机构工作。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建库、宣传组织发动、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就业跟踪服务,就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

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

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负责利用远程职业培训系统开展远程职业技能培训。

㈢实行分片包干制度。

建立科室、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分片包干制度,由办公室、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培训就业科、就业中心、信息中心、鉴定中心等6个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挂钩联系全市24个镇区。具体安排如下:

科*

㈣实行通报督导制度。

建立月度情况报告和重点工作督导督办制度,同时建立工作简报报送制度;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制度。每月25日前,各劳动保障分局以书面形式向局专责小组汇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专责小组每月30日前向市政府、省劳动保障厅报告并全市通报,重点工作要根据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报告。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年度考核制度,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内容制订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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