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工作报告

2023-02-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委会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安委会工作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本刊讯 2012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2012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加3起。特别是4月份发生了6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些事故具有以下特点:旅游包车事故多发;单车坠落事故及客货车辆正面碰撞事故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高;中小型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事故多发;1/3的省区发生了重大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要求,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立即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格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尽快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加快做好车辆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严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第2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3篇: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一下印发《通知》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应急基础信息,主要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风险和隐患信息,以及各类灾害事故信息,这些都是应急管理重要的基础资源,是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处置工作的重要支撑。目前,应急基础信息仍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企业分别掌握,导致出现监测空白和信息孤岛,不利于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通知》,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各方应急基础信息资源,推进共享共用,实现对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各种类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的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全面提升监管执法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问:我们注意到,《通知》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请介绍一下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有关情况。

答: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是支撑应急管理工作的“智慧中枢”,通过感知网络,将安全生产领域、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基础数据、共享数据、感知数据接入、汇聚,形成全国应急管理数据资源池。在此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实现安全态势智能感知、风险隐患精准预警、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全面提升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全业务链应用支撑能力。

问:《通知》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通知》主要部署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风险和隐患信息全面接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覆盖所有行业和重点企业、以及自然灾害防治领域覆盖各灾种的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并全部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

二是灾害事故信息限时报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时限要求,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分级分类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应急基础信息统一发布管理。明确应急管理部建立健全应急基础信息发布制度,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传播应急基础信息,严格管理应急基础信息发布行为,严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问:在《通知》执行方面,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分别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答:一方面,对企业来说,将应急基础信息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是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此,各行业企业应当无条件按照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接入信息,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实时监测数据、监控视频以及其他感知设备获取的数据等,同时,企业应当对接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坚决避免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死角。

另一方面,对政府部门来说,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对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将应急基础信息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是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支撑,应当打消“不愿接入”“不敢接入”“怕担责任”的顾虑,做到依法履职尽责。在接入信息的过程中,要做好与企业的协同配合,确保接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在科学研判分析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隐患。同时,政府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安全,严防网络入侵和数据泄露,切实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侵害。

问:《通知》印发后,将在哪些方面有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答: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统一管理应急基础信息,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過全面接入风险和隐患信息,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分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信息变化情况,查找潜在危险源,完善灾害事故趋势分析和应急预测模型,为应急管理提供前瞻性对策和措施建议。

二是通过限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完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开展对灾情态势、受灾群众疏散与安置等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动态展示,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实现灾害事故应对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

三是通过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统一管理,分级分类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风险和隐患监管体系,实现远程网上巡查和在线执法,建立新型应急管理监管机制,确保各地区、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风险和隐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问:有哪些措施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答: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

从总体来看,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把建立健全应急基础信息管理体系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资金保障、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协同配合。

具体来说,有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应急管理部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网上抽查巡查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确保网络运行与信息数据安全。应急管理部保障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和设备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管理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采用日常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网上抽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整合各方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共用,对强化灾害事故风险和隐患监管,提升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规定,应急管理部将牵头规划建设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现就依托该平台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应急管理部根据全国应急管理一盘棋一张网的要求,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规划和建设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要在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系统的基础上,将本地区、本部门掌握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风险和隐患信息以及灾害事故信息逐步接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安全可靠、覆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全部行业领域的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权限使用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协同做好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二、实现风险和隐患信息的动态监测管理

(二)深入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清单;要督促企业建立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要与企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及时采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和风险隐患清单等信息,监督企业提升履行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巡查、评估制度,掌握自然灾害隐患底数,分级分类做好各种类自然灾害风险及综合风险的评估工作。

(三)加强风险和隐患的监测预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起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重大风险智能监测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健全完善多种感知设备科学布局的先进物联网监测系统,有效管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要加快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接入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数据,实现远程网上巡查和在线执法,监督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现场巡查、传感器监测、视频监测、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开展自然灾害隐患动态监测,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工作质量。

(四)建立统一完善的风险和隐患信息监督管理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建立覆盖所有行业和重点企业以及各种类型自然灾害的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并全部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应急管理部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抽查巡查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三、强化灾害事故信息的报送管理

(五)动态监测灾害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和接收预警警报信息,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线索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强化分析研判,实现对灾害事故的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灾害事故并迅速开展处置。

(六)第一时间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各地区、各有關部门、各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强化报送意识,分级分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在严格执行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的同时,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同步报送。要切实提升灾害事故现场图像信息报送能力,通过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时报送灾害事故现场图像、遥感信息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七)建立完善灾害事故信息直报机制。应急管理部建立灾害事故信息直报机制,确保灾害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和灾害信息员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及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灾害事故信息后,要及时通过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直接向应急管理部报送。应急管理部接报后,立即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视情通报相关部门和灾害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四、深化应急基础信息的分析和应用

(八)提升应急智能预测预警水平。应急管理部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分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信息变化情况,查找潜在危险源,加强预测研判,提升以数据为支撑的应急智能预测预警水平;利用应急基础信息深化巨灾和复合型灾难研究,完善灾害事故趋势分析和应急预测模型,研判灾情发生和发展规律,为应急管理提供前瞻性对策和措施建议,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强化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灾害事故应对的资源调度和力量部署科学化,完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开展对灾情态势、受灾群众疏散与安置等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动态展示,建立连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灾害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实现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有力保障应急指挥决策的科学高效。

(十)支撑构建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大力提升各类灾害事故风险和隐患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分级分类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风险和隐患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对灾害事故风险和隐患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管控,确保各地区、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风险和隐患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的统一发布管理

(十一)建立统一的应急基础信息发布制度。应急管理部建立健全应急基础信息发布制度,统筹应急基础信息发布工作。对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信息,按照预警级别、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发布。

(十二)及时发布传播应急基础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信息发布渠道的协调对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应急基础信息,确保发布内容准确、传播渠道畅通。应急基础信息发布后,要加强对相关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舆情事件,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严格管理应急基础信息发布行为。应急管理部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强与外交、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农业农村、广播电视等部门单位及军队有关单位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交换,定期沟通会商,协调解决应急基础信息发布中的重要事项。严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六、组织与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应急管理部抓好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资金保障、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协同配合。要把建立健全应急基础信息管理体系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防止出现监测空白和信息孤岛,确保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十五)确保网络运行与信息数据安全。应急管理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分级、分域建立安全保障系统,保障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和设备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管理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采取措施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被恶意篡改。信息的收集、报送单位要做好应急基础信息定密工作,并在数据采集、加工整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十六)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责任制。应急管理部建立健全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责任制,采用日常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网上抽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建立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常态化评价机制,督促应急基础信息体系建设、数据系统统筹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落实,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问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第4篇:安委会:安委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范文

县政府: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入手,全面落实长效机制、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关键措施,安全生产保持了稳定的发展趋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狠抓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一般事故,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1—6月份,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3人,受伤19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7起,下降53.13%;死亡人数下降5人,下降62.5%;受伤人数下降18人,下降48.6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0.7万,下降28%。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县政府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书记、县长办公会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大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力度,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把上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时落实到基层和生产一线

为传达贯彻各个时期中、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发的文件精神,以来,县委、县政府6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了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汛工作、重点时期及节日期间的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部门领导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深入煤矿、地质灾害点、公众聚集场所、在建重点工程等一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与此同时,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下发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县上下做到不论在任何时候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保持高度警觉和警钟长鸣。

(三)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月13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延智代表县政府与16个乡镇(管委会、街道办)、16个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5个天然气管道沿线乡镇签订了《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同时,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分别与村、社区、下属单位及企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基本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局面,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四)狠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业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了监管力量,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二是及时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12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通过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隶属安监局,设大队长1名,副队长1名,编制10名。

(五)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摩托车专项整治”四次专项整治,共出动警力3996人次,出动警车726辆次,检查车辆7473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680辆次,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22起,查处酒后驾驶7起,无证驾驶35人次。在城区道路增设标志牌142块,大指路标志14块,更新施划标线73260米。审验客运车辆165辆、货运车527辆;恢复补修挡墙1处90米、桥栏杆6座246米,补修放撞墙268米,清理塌方3690立方米,补坑槽21200平方米。煤矿安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煤矿企业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公安、工业、国土、电力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巡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资源整合期间煤矿企业关闭不到位、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或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非煤矿山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备案和准入制度,对不履行备案手续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安排生产作业。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下发《子长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整治成果。于5月25日,在宁夏银川组织召开西气东输(子长段)管道保护工作会议,对西气东输管道安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的任务和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共开展安全大检查3次,检查出安全隐患124条,现场整改86条,限期整改38条,及时解决李家岔镇修建的环镇公路、子安公路白家窑子隧道、瓦窑堡镇桃树洼村居住楼工程施工地段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问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共开展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2家,检查出安全隐患308条,现场整改246条,限期整改62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2份,《复查意见书》62份,《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41份,《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4份,《建筑工程审核意见书》7份。对未经消防安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建设的建筑工程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娱乐场所、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采取停工、停业整顿,对检查出的隐患,能现场改正的当场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场所采取跟踪督察的办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场所就地取缔查封。危险化学品安全:共开展“双节”期间、“双节”节后、3月份生产活动高峰期、“五一”期间等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车辆26台次,出动人员78人次,检查单位29个,检查出安全隐患74条,现场整改63条,限期整改9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8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4户,完成了10个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民爆物品方面,共检查涉爆单位19家,涉枪单位7家,可疑场所2家,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74人,非法关闭矿点2家;共发现安全隐患9条,现场整改9条,收缴炸药6公斤,引爆线200米,硝酸铵0.6公斤,捣毁制贩窝点1处。烟花爆竹方面:春节期间,开展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负责人培训工作,制定下发《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网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在有限电视台充分宣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积极引导市民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做到安全燃放。安监、公安、县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检查出安全隐患3条,现场整改3条。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验生产经营单位4个,特种车辆120台,钻机25台,油罐车400辆;开展专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32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发整改通知书10份,没收和非破坏性处理自制清洗油罐锅炉6台。中小学校舍、食品卫生、饮用水源安全:中小学校舍安全方面,重点对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楼梯护栏、灶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进行了纠正,并要求学校采取特别措施予以改进和预防;同时,指导各中小学制定了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预防措施以及疏散撤离预案。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共受理和年检食品经营单位460家,其中大中餐饮业44家,小餐饮店176家,超市、副食商店、茶叶店等184家,学校食堂56家。健康体检1648人,查出“五病”职业禁忌33人,调离33人,“五病”调离率100%。上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大小餐馆56家168人,无健康证19人;检查小吃摊点32户51人,无健康证3人,取缔1户无证小吃摊点;发卫生监督意见41份,没收工具20余件,没收不合格食品8公斤。对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10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12份,责令整改1户。同时,制定《子长县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县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已完成对全县276家餐饮业和中小学校、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定工作,促进我县食品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饮用水源方面:专门成立子长县中山川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监察中队,统一监督管理中山川水库流域内的环境状况;制定出台《子长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先后关闭中山川水库流域内生产油井27口,限期治理生产井场35个,限期建设输油管线52km,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2块,交通警示牌2块。地质灾害、防汛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方面:开展了春季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活动,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防灾方案的隐患点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做现场检查笔录111份,签发整改通知书3份,发放工作明白卡248份。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汛安全方面:下发《关于加强中山川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地通知》、《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开展了2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大坝909座,对查出的险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在汛前除险。建筑市场和居民用气安全:建筑市场安全方面,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22家,检查出安全隐患268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8份,发出停工通知单78份。居民用气安全方面:制定下发《燃气管理暂行规定》,共开展安全检查5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整改验收书21份,现场处理书10份。森林防火安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15份,增加森林防火专职巡山护林人员122人,投入巡山护林人员的个人工资补助43200万元,购置打火帚、砍刀、防火服、防火应急灯、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工具及设施设备合计38万元。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节日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城区六山实行死看硬守,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

(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了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力度。1—6月份,全县累计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大小标语80余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10余份,应急救援培训读本396本,刊出安监动态18期,上报中、省安监安全生产政务信息48条,领导电视讲话60分钟,播放安全公告5次,车辆巡回宣传行程300多公里,开展安全宣传文艺演出3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让近18万人不同程度受到了教育,在全社会广泛深入传播并且形成“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和良好氛围,一定程度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交警大队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启动仪式,捐赠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头盔大会,交通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11次,发放收音机40台、台历20副,摆放事故案例展板23块,捐赠摩托车安全头盔500个,播放事故案例碟片4次。县消防大队于4月28日开展新消防法启动仪式活动,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大力宣传消防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县煤炭工业局、电力总公司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文艺演出,充分宣传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县矿山救护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4月20日至21日,县安监局邀请全国著名安全工程专家孙连捷教授,组织开展全县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班,共培训道路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32名。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以来,通过深入扎实地抓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突出。仍然存在车辆带“病”上路、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客、客货混装等问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领域等也不同程度存在事故隐患。

(二)从上半年督查情况看,部分单位领导和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有所衰减,个别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工作不落实或开展工作不及时,宣传教育不经常,管理松懈、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三)基层监管人员不足,安全监管设备、技术相对滞后,工作前瞻性不够,对安全生产形势预测和估计不足,对一些事故隐患掌握不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没有一一进行督促整改。

(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用人单位擅自安排上岗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企业职工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不强。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目标。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联合检查和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围绕以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地质自然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动员企业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对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行政和经济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依法关闭的就依法关闭,尤其是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关停,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陕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5篇:安委会工作章程

***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安装经理部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安装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装经理部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修订本章程。

(二)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经理部安装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部安委会)是经理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安装经理部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并指导和督促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经理部安委会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和监控全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四)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贯穿于经理部经营生产的全过程,经理部安委会要发挥各成员部门的作用,既要分工协作,又要齐抓共管,共同搞好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按科学规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的态度,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强化业务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依法办事,奖罚分明。

二、组织机构

(一)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经理部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经理部安委会主任由经理部经理担任。

(二)经理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成本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工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代表担任委员,共同组成安装经理部安委会。

(三)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经理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经理部安委会负责召开的各种会议,会议决议、通知、通报的拟订、综合性检查的牵头,均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各委员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抓好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经理部安委会委员,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安委会的工作或无法再任职时,在正式行文增补前,由缺席负责人安排人员代替。

三、职责范围

(一)领导和协调经理部范围内有关安全的各个方面工作,对经理部各部门、项目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审核检查和考评。定期研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示 ,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对经理部安全状况进行调查,向经理部领导反映重要安全问题、提出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

(二)制定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目标进行日常的检查、落实和考核。组织召开全经理部安全生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安全生产工作会,并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全达标现场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

(三)组织制订和完善经理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养和储备安全管理人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理部每月组织对各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并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督促、检查各单位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六)调查研究经理部改革发展中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四、安委会主要成员的分工

(一)按照经理部安委会工作职责的要求,各成员部门均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抓好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经理部安委会主任除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外,重点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制定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安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各单位确保安全措施费用到位;决定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督促、检查副主任及各成员对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支持有关安全专业部门人员的工作。

(三)安委会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安全业务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负责组织经理部安委会的召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工程技术部(工程组)安委会成员负责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本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负责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准备、施工工期必须服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来安排计划、组织施工,负责组织、教育、检查和处理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工程技术部(技术组)安委会成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负责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

(六)综合办公室安委会成员与工程部安委会成员负责员工(含劳务队伍)的入场教育、培训和上岗、换岗教育等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劳务队的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如签订合同,执行合同情况等)。负责审核和印发经理部安全管理文件;负责发动各级团组织参与青年安全文明号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成本管理部安委会成员负责按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安全费用投入统计工作,设立专项统计台帐; 负责在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有安全生产内容,并监督其落实。

(八)物资设备部安委会成员负责对购入的各类材料、劳保用品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制定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九)工会主席作为安委会成员,负责组织职工监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配合有关成员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及表彰活动;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劳逸结合执行情况。

五、工作制度

(一)经理部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并形成决议。如有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时,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委会会议。

(二)每次召开会议之前,各成员应将各自分管安全生产状况、工作安排和有关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三)经理部安委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经理部安委会作出的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6篇:安委会工作汇报

新疆国信准东煤电项目

2014年第三季度安全委员会安健环管理工作汇报

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新疆国信准东煤电项目监理部 2014年9月1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工程开工以来,我部在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安全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在控状态。在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至2014年9月底,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为314天。

下面,我代表斯耐迪监理部,向各位领导汇报我部2014年三季度所做的主要安全工作,存在的差距和四季度应重点抓好的安全工作,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三季度主要安全工作

1、加强对大型机械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大型机械的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我部认真落实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大型机械管理使用的规定和我部制定的《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三季度安委会上领导提出加强大型机械管理的要求。首先抓吊车的管理。我部对施工单位塔吊安拆的合格证书、队伍资质、人员体检、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认真审查,不完善的补充健全,保证安装合乎管理程序。安装过程中,参加安全交底,符合试验,旁站监督。投入使用后,检查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下发的《吊车防碰撞措施》的落实情况,还按规程的要求,检查交接班记录,要求上报月检查报表等,以留有管理痕迹。监理在巡查中发现吊车使用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如1#与2#主厂房塔吊的防碰撞措施等,我部都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力所不及的,汇报安监部。其次,抓好对其它大中型机械的管理,要求上报有关手续,建立登记台账,按照“七不准”的要求,不合格的机械不准使用。监理在巡查中发现1#塔吊有问题,责令检修试验合格后在使用;烟囱整体施工平台、主厂房封闭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都要求上报了出厂合格证、制作检验记录,并参加负荷试验;自制的爬梯、挂篮、吊笼等也上报了制作、自检报告;倒链、焊机、无尺锯等也要求检查合格贴标签使用。

2、抓好对施工用电的管理,做到规范用电

触电是建筑施工的五大伤害之一,也是安全防范的重点。我部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用电情况,纠正处理违章。首先抓电源和用电设备的规范化。电缆一律使用橡胶护套线,用电设备接零、接地保护规范,用电制度齐全,管理档案完整,电工持证上岗。其次是检查,对违章作业予以纠正、处罚。化学水施工电焊机二次线裸露、凝结水施工电源盘使用塑料护套线、酸洗废液池施工电源线无插头、多处电缆地埋无标志桩等问题,我部在巡查中发现后,都进行了处罚,并要求施工单位认证整改,经监理复查确认,减少了在用电方面的违章,保证了安全用电。

3、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坚持现场巡查,主要项目旁站,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我部把主要时间放在现场,熟悉现场的施工状况,有重点地抓好预控预防,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章,保证作业安全。

脚手架管理方面,石膏脱水楼、锅炉酸洗废液池架子用木方代替脚手板,予以处罚;引风机、制浆车间拆除架子高处抛掷,予以处罚;主厂房砌筑架子拉结点不牢、燃油泵房架子无操作平台,要求整改。 高处作业管理方面,锅炉、空冷、脱硝等吊装作业,缺少水平绳、自锁器,存在单梁行走、无保护攀爬等问题,要求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罚款处理;厂房各层平台临边防护有的地方只有一根水平绳,BC列、锅炉间割开的孔洞未能及时封闭等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 交叉作业协调方面。烟囱与脱硫塔、脱水楼、烟道支架等周围施工项目的交叉作业问题,我部进行了多次协调,遇到一些阻力,在业主领导的支持下,使问题得以解决,保证了烟囱施工安全无事故。碎煤机与辅机循环水泵房的交叉作业问题,也曾经发生争吵,经过工作,达成了协议,保证了作业安全。

4、做好重点项目的监控,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二季度,烟囱、锅炉、空冷等施工的高处作业应该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我部对此抓住不放,分析评价危险源,会同业主、施工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烟囱施工的提升装置、作业平台上的灭火器、消防水等,我部专业监理与安全监理经常巡视检查。烟囱发生两次落物掉到烟道支架上后,我部一方面要求施工队采取措施,防止落物;同时请业主领导批准,暂停了烟道支架的施工。烟囱结顶后,也没有放松,参加筒壁刷油吊篮、内衬施工平台的负荷试验,并认真审批防腐作业方案,参加内衬施工安全交底,要求重点落实防火措施,保证作业安全。我部还对锅炉吊装、空冷吊装、BC列施工等重点监控,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防护到位,作业安全。

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领导多次强调,要做“六防”工作,我部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在防汛方面,与业主配合检查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不够的要求补足,并督促三家施工单位进行了防汛演练。在现场巡查中,监理发现2#主厂房房架吊装措施不力,切割下的边料掉下险些砸在零米砌筑人员的头上;BC列扩建端顶部踢下一个扣件掉到路上,离行人

四、五米左右。对于屡次发生高处落物问题,在予以处罚的同时。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还对化学水架子倒塌事件、推断电缆事件调查处理,下发通报,亡羊补牢,警示大家。

5、开展安全活动,抓好文明施工,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大唐集团下发的开展安全月活动的文件,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开展了六月份安全月活动,运用全员签字、有奖征文、现场竞答等形式,起到了教育职工,促进安全工作全面提升的作用。在文明施工方面,按照定置化管理和区域划分,检查落实情况,促进施工单位克服了场地窄小的困难,力求做到定置化,材料码放基本整齐,道路平整专人清扫。在现场安全宣传形式方面,我部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置条幅标语、警示标志、大幅宣传牌、彩旗等,对山西电建在电梯通道搭设、河北电建在汽机平台布置方面创造的亮点,予以宣传。

6、三季度安全工作有关数据统计

下发监理通知单6份,下发罚款单49份,召开安健环工作例会12次,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12次,审批安全专项方案22份,施工方案(安全部分)16份,参加安全交底、负荷试验26次,召开安全主题会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能及时落实整改。如石膏脱水楼施工违章问题屡禁不止;化学水架子等问题。

2、有的施工单位在安全投入方面不够。锅炉、脱销、加热器平台吊装等缺水平绳;脱硫塔施工使用的脚手板破损严重等。

三、三季度重点安全工作

四季度,1#炉水压试验、2#炉吊装、厂用电受电、烟囱内衬施工、圆煤仓球形网架安装等施工项目应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保证今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我们要抓好以下十二项工作:

1、做好“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两个体系要充分发挥作用,各级例会制度必须坚持:搞好班组建设,开好站班会,做好“三交”“三查”、“三讲一落实”;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增加安全技能,有利于做到“四不伤害”。

2、做好安全交底和危险点预控,使施工人员干时有数,减少违章 在施工中,要运用危险因素辨识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方法,分析预控本项目的危险点(源),分析施工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环保的影响,从人机料法环五方面做好预控预防。安全交底要做到“双签字”,使安全生产在技术措施上有保证。

3、抓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要按照安规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并在检查的频次、内容、形式上不断创新。表扬先进,曝光违章,互相促进,达到减小违章的目的。安监人员要做到“四勤”,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4、抓好大型机械的管理,落实机械使用规定,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各种吊车的管理,应做为机械管理的重点,我部要在司机指挥,群塔作业,防雷接地,安全运行等方面加强检查,确保按规程作业。其它木工、钢筋、铆焊、起重机械,也必须按规程进行检查,做到“七不准”。

5、规范施工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我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和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用电制度的规定,加强现场巡查,发现不合格出及时纠正,确保用电安全。

6、规范作业行为,做到遵章守纪,我部要制止习惯性违章,把它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力气抓好。要加大对违章的处罚力度,要以“三铁”治理“三违”,我们的信条是“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纠正违章绝不心慈手软。

7、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我部要与业主、施工承包商一起,运用标语、照片、条例、安全签字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8、抓住施工作业重点,进行现场监控旁站

我部要对水压、点火、吹管、穿转子等重大危险项目重点监控。认真审批方案、监督措施落实、参加安全交底、实行旁站监理。还对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加强现场协调,制定防范措施,以保证危险作业的教育到位,防护到位,作业安全。

9、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力创火电一流施工现场

新疆国信煤电项目指挥部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是争创全国火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要做到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我部决心在安监部的领导下,于施工单位一起,抓好精细化、洁净化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实现文明施工的“六化”。

10、利用多种安全活动,促进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部要把握秋查,安全月活动,专项整治等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三项活动”,加强“三项建设”,建设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1、做好防火防寒工作,落实应急计划 我部还要注意抓好防火防寒工作,烟囱内衬防腐、脱硫塔防腐要作为防火重点,其他个汇总带有火源的作业,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也不能放松。在防寒方面,也不能因为本地区雪量小而掉以轻心,要做好必要的物质人员准备。

1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我部将按照业主和公司总部的要求,全员抓安全,每一个监理都是安全员。对违章问题谁发现谁纠正。安全监理更要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知识和管理水平,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不发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各位领导、同志们:

“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1#机组决战已经展开,2#机组总攻的号角也正在吹响,让安全工作为胜利的战船保驾护航,让安全工作者为年末双投续写辉煌

2014年9月14日

第7篇:安委会工作总结

肃安监[2009]90号

关于呈报肃北县安委会 2009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现将肃北县安委会2009年度工作总结报上,请审示。

二00九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 安委会 工作总结

抄 报: 县委办 人大办 政协办 市安监局 肃北县安委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5日

2 肃北县安监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

2009年,肃北县安监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紧密结合肃北安监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今年1至11月,我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 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20%;受伤人数持平;经济损失增加132.36万元,上升96%。(一升二降一平)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2起,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1%。(四降)

2、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倍,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4倍,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35万元。上升100%。(四升)

3、未发生商贸、农机、消防、建筑、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生产事故。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指标控制情况。 2009年1-10月各类事故死

3 亡4人,未超出控指标。其中:交通事故死亡0人,少死亡2人。工矿企业死亡4人,超出该项控制指标的100%。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加强领导,精心统筹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肃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年初,按照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我县认真总结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结合实际,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制定下发了《肃北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肃北县2009年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和《肃北县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确定了工作重点和要求。“2.19”、“3.15”、“6.21”、“9.14”等历次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束后,县委、政府都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并联系实际、把握全局、强化组织、硬化措施、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例会制度,每季度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时刻关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各类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处理及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都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及时开展督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县委、县政府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从责任书的制定、签订、管理、督查入手,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月16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苏依拉在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代表县政府与3个镇、17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签订了《2009年肃北县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市下达给我县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责任书的时间要求,按职责范围与下属82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或承诺书,各企业也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为确保各乡(镇)、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县还出台了《肃北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千分考核制”、“一票否决”和“奖优罚劣”等制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凝聚、导向、激励、评价作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成为硬指标、硬任务,强化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围绕“三项行动”,落实方案措施,严格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

按照《《肃北县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今年我县全面开展了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民爆器材安全为重点的6项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在生产执法行动中,各牵头和配合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这一中心,始终将专项整治与

5 行业系统的日常性监管、与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并坚持整治“回头看”,形成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不断推进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工作,逐步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工作,不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及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意识,促使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历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政府都及

时组织各部门、单位,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安委办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来已累计开展大检查7次。此外各乡(镇)、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在本辖区内适时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和整治中,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执法人员及时登记建档,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予以整改。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检查检查大小企业、商户2136户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43份,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437份,发出整改复查意见书120份。查出隐患3408条,现场整改3245条,限期整改163处。收缴罚没款30多万元。其中:矿山企业查出隐患2937条,责令当场整改2517条,限期整改124条,危化品行业共查出隐患33条,责令当场整改30条,限期整改3条。其他行业发现安全隐患438条,现场整改402条,

6 限期整改36条。发现和制止无证非法开采10起。依法关闭双尖山金矿、下拉马鬃锰矿、鹰咀山铁矿、黑峡口锰矿、跃进山铁矿、小敖包沟锰铁矿、西大山锰矿、西大沟锰矿等8户无证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开采企业,规范了二口井、小翁考克山、双尖山窑洞早等四户企业的非法探矿行为。依法提请县政府对肃北天行矿业公司大道尔吉铬矿进行停产整顿,责令“460”等20余户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处理。

(四)围绕“三项建设”广泛宣传培训,创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减少、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县安委办下发了《肃北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制定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09年肃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在6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组织县属6个单位的19人开展了咨询活动,悬挂条幅8条,8设立咨询台2个,发放宣传单200多份,出动宣传车一辆。三是6月17-19日,县安委办组织县总工会、交通局等有关单位组成3个“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深入南、北二山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免费向企业赠送安全生产DVD宣传教育系列片、安全挂图、宣传手册等资料,并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帮助企业查找存在问题,识别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和危险因素,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据

7 统计,今年在活动月期间共发送手机短信500条;张贴宣传标语20条;共巡回悬挂危险社区安全宣教挂图、公共安全宣教挂图36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500份;发放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小册子150册,发送安全生产信息5000多条,接受咨询达 2千人次。四是加强高危和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开设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非煤矿山特种工培训班8期,危化品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爆破工培训班1期,安全员1期,累计培训人员达920人。此外,安监部门配合38家企业培训从业人员2000余人。五是的公安、教育、卫生、农业、社保等部门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同时,指导、配合乡(镇)、社区、学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宣教活动10多次,制作宣传图版22块,巡回展出3次,出动宣传车6辆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布安全新闻20多条,开设安全讲座5次。在博伦公司、浙商公司、德源公司三户举办“安全伴我行、和谐促发展”文艺节目巡回演出,丰富了企业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进了安全文化建设,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水平,近年来我县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建立完善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今年我县按照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求,从队伍建设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提高执法人员协作配合、公正严格执法能力为目标,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各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如4至5月县安监局两次组织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同

8 时还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定期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二是为增强基层安监站的安全监管水平,8月份由县安监局组织举办了2期基层安监员培训班,培训基层安监员达18人,为全面

做好基层安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落实举报制度,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共查处处理群众举报案件3起 。四是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利用半年时间,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工作制度8项,建立安全生产运行办法1项,巩固了学习实践的成果。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勤政高效、廉政自律、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等活动,特别是对《甘肃省安检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学习教育,全局干部清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得到有效改观。

(六)、认真开展调查,严格“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今年我县对各类安全事故,都及时组织安监、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事故救援和调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目前各类伤亡事故均已结案,对事故责任人进行

9 了严格的处罚。为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进一步增强其防范事故责任心和主动性,我县及时组织召开事故通报会,同时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广大企业职工。

(七)立足工作实际,完善监管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紧紧围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抓落实。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其它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三是加大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违规非法建设项目,对于在限期内没有补办相关许可的从严予以经济处罚,切实解决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处罚失之宽软的问题。同时,加强了井探企业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审核了勘探设计和安全专篇,对未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的企业,公安部门不供给其火工品。这项措施彻底解决了对新、改、扩建非煤矿山企业擅自开工生产的问题,避免了大量不合格矿井工程和安全隐患的产生,今年全县有8户新、改、扩建企业的8个建设项目履行了“三同时”审批手续,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三同时”审验工作,经县安监局批复的企业有8户。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已有46户企业审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3户探矿企业已申报省局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10 12户完成了安全报告的初审、评审和上报工作。五是强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了《肃北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去年确定的32户企业达标的基础上。今年有确定了11家单位作为全县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单位。为保质保量的完成此项工作,于6月份组织安监部门和5户矿山企业参加省安监局举办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培训班,为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培养业务骨干。根据企业自身的安全机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还不够完善,无法独立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县安监局抽出专人(其中从中介公司聘请两名专业人员)全力协助矿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的工作,目前,已有全部11户非煤矿山企业完成自评工作,进入中介机构的评审阶段,近日将报市安监局审核。六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继续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应对矿山灾难和危险化学品灾难突发事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处置突发重大事故,县人民政府重新修订了矿山灾难和危险化学品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运转良好的应急救援体系。指导、支持企业内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所有地下矿山和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加强企业事故的抢险救援。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救护队的建议,全部下发了整改指令,明确应急救援救灾能力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共协调组织煤矿、非煤矿山、民爆、水电、液化气、加油站等进行了六次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在灾难发生时的应急能力。七是抓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在建工程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了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己累计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571 万元。企业

11 已投保各类人员2422人,投保金额224.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1—11月份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消防和非煤矿山安全形势严峻,认真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全民安全意识淡薄,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违章行为较为普遍;部分高危、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识灾防灾能力较低,具体问题没有做到具体分析,只凭经验按部就班,造成高危、特种行业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监管任务较重、压力较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部分矿山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县部分矿山企业因价格波动、资金短缺造成安全投入不足,仍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不能充分发挥为生产建设服务的功能,具体表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走形式,隐患监管断档,安全检查、整改不彻底。安全监管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相关部门,对落实“三项行动”未引起高度重视;监督检查措施和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还不到位;有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还存在“死角”、“盲点”,全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目前我县安监局面临着人员、经费、车辆不足等诸多问题,安

12 监队伍建设、基层安检机构和装备建设,现状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无监管检测装备,专项检查资金不足,给正常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四、2010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增强政府监管主体、企业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继续抓好煤矿资源整合和煤矿关闭工作的巩固,对已关闭的矿井要关实、关死。另一方面,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积极探索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办法和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强化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能力建设。

(四)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杜绝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现象的发生。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依

13 法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二要强化宣传舆论氛围的营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律法规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大对违法违纪活动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实行跟踪落实,依法加大对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行政和经济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事故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清理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为,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治理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00九年十二月五日

第8篇:安委会工作制度.

大庆市中庆众发特钢有限公司

龙江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指示精神,并检查监督各股办执行情况;

2、监督、管理、检查县局营销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营销部安全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修订营销部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5、推行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或减少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的发生;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大庆市中庆众发特钢有限公司龙江分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9篇:安委会工作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二、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四、组织拟订或者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以处理。

六、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资质、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七、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十、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十一、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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