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成员

2022-12-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安委会成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

本刊讯 2012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2012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同比增加3起。特别是4月份发生了6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些事故具有以下特点:旅游包车事故多发;单车坠落事故及客货车辆正面碰撞事故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高;中小型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事故多发;1/3的省区发生了重大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要求,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立即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格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尽快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加快做好车辆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严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第2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各地工信、交通运输、工商、质检、公安部门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检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主要任务: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区、市)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安全监管部门要每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各省安委办汇总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安委办要在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第3篇:安委会成员职责

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

安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初稿)

1、安全组织机构

1.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科协调,由安全委员会共同推动。安全委员会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者,委员包括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委员会所有成员都以本身职责为基准,承担一部份安全工作并为安环科工作提供支持。

2、安全委员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推动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改善现有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不发生职业健康卫生责任危害事故。 2.1、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任:冯文武

职责:

1、全面推动此方面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安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安全即定目标或安全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

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培训计划。对执行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惩罚。

5、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基层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未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教育职工向他们学习。

6、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裁决。

7、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

8、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9、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并拟定改进措施。

10、每月组织全体安委会成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副主任:毛元锦、朱绍洪、赵馨艺、马仁轩

职责:

1、协助安全委员会主任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5、负责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部位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治理。

7、负责实施每季度听取、审阅公司安全计划及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措施给予建议。

成员:金慧民、陈子明、徐忠云、曾俊、冯智、李杰、刘永华、杨昌波、周泽宏、李才福、施光云、肖梅、王运生 职责:

1、制定安全管理层序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自行实施安全巡查、安全管理及安全自检;参加安委会会议,汇报安全隐患及建议性方案供会议讨论。密切配合并协助安环科做好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及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违规操作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稽查记录并进行处理;

3、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每天利用早会时间对生产车间作业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导;

5、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对公司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监督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6、参与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拟、修订,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制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

9、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让员工确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自我防护的技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便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事故发生的后续调查、处理及整改;

11、处理安委会主任临时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事项;

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

第4篇:安委会成员、职责

安委会组织机构设置

1、安全组织机构

1.1、本公司安保工作由S&S(Safety and Security 安保部门)协调,由安全委员会共同推动。安全委员会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者,包括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及部门人员。委员会所有成员都以本身职责为基准,承担一部份安全工作并为S&S 工作提供支持。

1.2、安全委员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推动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改善现有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不发生职业健康卫生责任危害事故。

1.2.1、公司安全委员会: 主席:xxx 职责:全面推动此方面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安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安全即定目标或安全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执行。 顾问:xxx、xxx 职责:每季度听取、审阅成都公司安全计划及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成都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措施给予建议。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层序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自行实施安全巡查、安全管理及安全自检;参加安委会会议,汇报安全隐患及建议性方案供会议讨论。 1.

3、ERT(Emergency Response Team,即紧急情况反应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职能人员组成。在紧急情况下转换角色听从ERT紧急行动指挥官的命令,处理紧急事态.ERT最高指挥官服从安全委员会的指示。

1.3.1、ERT 成员: 紧急行动指挥: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全体保安

A 班:xxx、xxx、xxx、xxx B 班:xxx、xxx、xxx、xxx C 班:xxx、xxx、xxx、xxx D 班:xxx、xxx、xxx、xxx 1.4、MPS 每位员工应按照S&S要求履行自己的工作,同时制止或报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或条件。

2、应急(消防组)

2.1、应急(消防组)是在公司发生火灾情况下对ERT成员的具体安排。 2.1.

1、领导小组 组长:xxx 职责:负责全方位调度,协调内外关系,督导支持现场总指挥的工作。 副组长:xxx、xxx 职责:负责协调内外关系,督导支持现场总指挥的工作,为队长出谋划策,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总指挥权利。 现场总指挥:xxx 职责:通知应急分队进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通知各岗位进入灭火抢险应急预案,行使灭火抢险现场指挥员的权力。 2.2、执行小组

2.2.1、一组(灭火抢险组)组长:消防技术员、保安当班领班

职责:负责火灾、灾害性事故的补救、抢险工作,实施现场灭火、抢险等任务,负责避免或控制人员伤亡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队员:当值保安员

2.2.2、二组(后勤组)组长:xxx、xxx、A xxx、B xxx、C xxx、D xxx。

职责:负责运送消防器材和灾害性事故的抢救工作,负责保障通讯设备完好,重要物资、贵重物品的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队员:xxx,A 班:xxx、xxx、B 班:xxx、xxx、C 班:xxx、xxx、D 班:xxx、xxx 2.2.3、三组(疏散组)组长: 研发大楼:xxx 一楼疏散组:

第一疏散负责人:xxx,第二疏散负责人:xxx;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组织研发中心一楼全体人员疏散,其中包括办公室、实验室、餐厅、健身房、图书室。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负责区域疏散情况,第一疏散负责人不在时由第二疏散负责人负责组织疏散。 二楼疏散组:

第一疏散负责人:xxx,第二疏散负责人:xxx;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组织研发中心二楼全体人员疏散,其中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负责区域疏散情况,第一疏散负责人不在时由第二疏散负责人负责组织疏散。 三楼疏散组:

第一疏散负责人:xxx,第二疏散负责人:xxx;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组织研发中心三楼全体人员疏散,其中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休息室。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负责区域疏散情况,第一疏散负责人不在时由第二疏散负责人负责组织疏散。 生产大楼: 疏散负责人:xxx、A xxx、B xxx、C xxx、D xxx;紧急情况发生时,负责组织生产大楼全体人员疏散,其中包括生产线、办公室、库房、收发货中心。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负责区域疏散情况。

全公司指定紧急合点:三期露天停车场。 2.2.4、四组(救护组)组长:xxx 职责: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伤员抢救,护送至安全区域或急救中心救治。 队员:HR 职员

2.2.5、五组(警戒组/预备队)组长:xxx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和现场保护,接待新闻界及社会来访人员,并作为应急支援分队在现场待命,替换灭火抢险组,并继续进行扑救。

队员:在位司机/休息保安员

第5篇:安委会成员职责名单1

西乡政〔2009〕67号

西温庄乡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转好,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小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小店区政[2009]9号)有关要求,乡政府决定对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及其人员组成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乡安委会是乡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

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四)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村(居)、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组长:李太平(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副 组 长:任润兰(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协联络组组长)

贾晋林(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武俊立(乡党委委员)

魏建平(乡党委委员)

杨宝明(乡政府副乡长)

赵润喜(乡长助理)

刘来玉(乡长助理)

成员:李江(乡安监站站长)

孟晓峰(乡综治办主任)

马小凤(乡城建办主任)

罗小兵(乡派出所副所长)

杜十一斤(乡交安委主任)

宋春生(乡中心校校长)

段海生(乡农业办干事)

李学富(乡文体站站长)

武建辉(乡电管站站长)

张建刚(乡水管站站长)

李俊清(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江(兼)任。

三、各部门责任人职责分工

乡长李太平是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其它行业和领域及各村(居)的安全工作工作按照各归口部门的职责分工,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交管所、交安委负责。(责任人:杜十一斤责任领导:杨宝明)

(二)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由乡派出所负责。(责任人:罗小兵责任领导:任润兰)

(三)房屋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的

安全工作由乡城建办负责。(责任人:赵润喜责任领导:贾晋林 )

(四)水利安全工作由乡水管站负责。(责任人:张建刚责任领导:杨宝明 )

(五)教委学校的安全工作由乡教委负责。(责任人:宋春生责任领导:任润兰 )

(六)农机安全工作由乡农机站负责。(责任人:杜十一斤责任领导:任润兰 )

(七)网吧、酒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由乡文体站负责。(责任人:李学富责任领导:武峻立 )

(八)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工作由企业办负责。(责任人:李江责任领导:杨宝明 )

(九)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责任人:李俊清责任领导:任润兰 )

(十)农村沼气站及农业企业的安全工作由乡农业办负责。(责任人:段海生责任领导:杨宝明 )

(十一)电力部门的安全工作由乡电管站负责。(责任人:武建辉责任领导:贾晋林 )

四、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乡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乡安委会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如下: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研究制定全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与各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五)指导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六)承办乡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乡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乡安委会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预案及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总责、分管负责人职责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和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 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或监督有关单位实施;

(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乡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八)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

(九)完成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通知

抄报:各村(居)及相关单位

主送:区安委会

抄送:副乡长存

小店区西温庄乡人民政府2009年12月8日印

第6篇:全县第三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

全县第三季度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召开

(导语:8月3日,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主要工作做了部署。副县长刘和邦及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六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在下阶段的工作部署作发言。刘和邦指出,今年上半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行动积极、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安全生产形式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第三季度是盛夏季节,安全生产事故是易发的时段。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日常监察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安全生产。

刘和邦最后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活动,采取确实可行措施,为使今后的安全生产活动有个稳定的态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前做好国庆期间大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温琦

第7篇:2、关于公司安委会成员调整的通知

关于调整吉安鑫旺安委会成员通知

因工作需要,公司对部分人员工作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对吉安鑫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的连续性,对吉安鑫旺安委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吉安鑫旺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环保处(简称安环处);由任处长组织安环处工作;任副处长;任专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工作事务。

公司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检查、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小组成员每天要对生产现场,各值班室、操作室、办公室的安全、环保、卫生进行检查监督,积极督促全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工作。并依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吉安鑫旺金属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

第8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更好的履行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现对成员单位提出几点工作要求,请根据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具体职责做好落实。

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

3、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定期对责任制或安全生产管理规章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根据国家和省、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审批事项涉及安全生产内容时,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审批,属于相关部门管理范围的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6、项目审批部门在对生产性建设项目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和安全设施验收意见审批,并分别作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程序;

7、组织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档案,制定监控或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9、制定本部门(系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10、当本部门(系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委会对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几点管理要求

1、年初按上级和区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明晰部门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经主管 领导审核后上报安委会。

2、认真落实上级精神,执行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及安委办的协调指导和督办,积极主动的落实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的工作。按要求和工作需要反馈工作情况,为区局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积极参加安委会例会

及时把需要安委会解决协调的事项上报安委办,做为会议的议题;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党务行政一把手有事需向安委会主任请假。

通报当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治办法;

下一阶段防范的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设性的管理措施。

4、加强行业及部门的监管及指导作用,要明确安全工作重点及职责,与相关监督管理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5、完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细化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避免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6、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活动。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牵头举行二次以上的联合行动,要有预案,明确联合工作的目标、参与单位、执法总结。有影象材料佐证。

7、为保证工作的时效性和实现无纸化办公,安委办实施公共邮箱文件收发管理机制,有关的文件及要求将发送到“公文查找公共邮箱”,各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报、报表及相关资料请发至“工作情况汇报邮箱”。

其中:公文查找公共邮箱 xlqajj01@163.com密码3181130 工作情况汇报邮箱 xlqajj02@163.com 各单位要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每天及时上网,查看信箱,保证工作的及时性。由于各单位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由各单位负责,安委会视情节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因内部网络管理原因致工作不畅由单位领导协调解决。 除必须书面上报的材料外,要求网上办公。

8、建立安委会成员工作联系群,包括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具体工作人员,以便于及时联系开展工作。

9、为保证安委会及时了解全局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要求单位上报下面工作材料。

1)每月上报一篇以上的工作信息,要求格式规范,内容详实,依据充分。

2)每季上报季度工作总结,半年及全年的总结(季、半年、工作总结梳理后上报区局领导及组织部)。

3)每年争取要有二篇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在地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

4)事故上报统计表要求体现当期数和当期累数,当期事故要有事故分析,要说明事故发生地、过程、原因、定性、损失、是否为生产经营性等基本要素。

5)各专项及临时性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落实、及时反馈上报。

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体字,要格式规范,有上报时间、领导审签、单位印件。

10、对成员单位存在的不作为现象,安委办将视情况把问题反馈给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并根据要严重程度给以通报。

安委办

2015年1月15日

上一篇:公司安全目标责任书下一篇:机关工会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