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汇报材料

2022-03-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汇报材料是进行汇报的书面内容。然而,不同阶段的汇报重点有所不同,如何才能写出一份有效的,同时还可促进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汇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工资汇报材料》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农民工工资汇报材料

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新隆建设集团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伴随着喀什地区经济建设的腾飞发展,建设力度的逐步增大。我们建筑行业也显的由为重要,特别是各地用工量都在不断的增多,近几年来大家众所周知我们喀什地区农民工工资上涨幅度创全国最高。但如何合理的解决好民工工资问题是建筑行业的难事,对于我们公司也是比较棘手的大事。下面我结合我们公司在平时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的现实情况和具体做法向大家做以如下汇报:

一、农民工使用及工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目前工程建设的需求,近些年来我公司年均使用农民工都已在5000人左右,用工高峰都是超于10000人以上。这些民工来自不同的省份,近几年来当地的维族和其他的少数民族农民也加入了建筑行业的队伍,而且人数在不断的逐年增长。由于农民工队伍结构比较复杂,而且流动性大,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也确实难度很大。所以我们公司于前几年就对民工工资问题,有了更新的认识在思想上也高度的重视,并为此专门成立了民工服务办公室,重点来解决民工工资问题、劳务纠纷、处理农民工的工伤事件等。目前我们公司都是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对用工、工资发放、工伤保险的办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具体做法是:

1、农民工进场工作后,项目部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民工办备案,由民工办对施工的农民工进行建档以备后查。

2、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由公司专门从工程款中扣除30%做为民工工资专款,项目部在民工办领取民工工资发放表并进行实名造表后,报民工办进

行审核后移交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从银行提取工资款现金与民工办、项目经理一起到施工现场按照工资表所造的民工人员名单和数额进行逐人发放。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代领他人工资,由民工办监督直接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公司向所有项目部发放了民工考勤登记本、用来对农民工实施记工考勤登记,在领取工资时民工本人凭自己身份证和考勤手册在民工办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无误后实施发放。发放后的工资表民工办进行复印存档,并在工地进行不少于两周期的公示,并附有民工告知书,民工办的联系电话,方便没有拿到工资的或漏发的农民工及时投诉,我们会及时的补发和处理。

4、各项目部在开工后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上报参加施工的农民工名单,统一购买农民工工伤保险,具体事宜在市社保局办理。进一步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在此同时公司领导认真研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发放规定和工伤保险办理实施细则,并有效的杜绝了农民工上访和各种严重的群体事件,从而也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赞扬。

二、我公司目前工资发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前年开始我们公司所有项目部的工资发放都是由公司财务部、民工办和项目部负责人共同实施的发放,民工办并全程予以监督。根据我们上对各项目部进行的调查和了解。

(一)目前的发放情况

我们公司到目前为至,所有承建的项目部民工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大部分民工工资及欠款在去年 12月份已经全部解决完。还有一部分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拨款,由我们公司自己进行了垫付和逐人发放或补发,使所有

民工都能够安心回家过年。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这项工作中进行逐步的细化和完善,但仍然还是存在不少难以预料的问题和困难。

1、多数工程造价本来就不高,但工程款拨付又迟迟不到位,并且已交工的工程审计时间太长,致使企业和项目经理垫资太多,资金周转不开。政府要求农民工工资全额发放,所以作为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难度都很大而且也是力不从心。

2、个别项目经理在工程款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把所有的矛盾推给公司,民工要工资干脆直接推给公司。理由是甲方没有拨款没给钱要钱去找公司领导要,也很让我们施工企业头疼。

3、民工流动性大、工资结算频繁、劳务纠纷也明显的增多。按照惯例民工在一项工程完成后先结算80%的工资,剩余工资在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但现在不同了,民工只要把活干完不管质量是否合格也不管工程款是否到位,都必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结算全额工资。否则就罢工、重则围攻闹事。因此现在的劳务纠纷也高于了往年。

4、政府部门在处理有些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方法上过于简单,这一做法导致了农民工随意讨薪、无理讨薪、甚至违法讨薪现象屡见不鲜。

民工干活要工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但近几年以来,由于政府对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态度转变和简单化的处理手段,造成了农民工只要讨工资,不管什么原因,施工企业就得给。因此也滋长了一部分农民工借每年冬季工程停工之后,随意讨薪,甚至恶意诈骗工资。只要几个农民工相互之间

打个白条、随便找几个证人,政府部门有些人就根据他们的现实情况支持他们要工资,而且每要必给、每要必得。并且部分农民工私自招集鼓动一些人,更有甚者出钱雇人到政府上访、围攻施工企业,动辄封门、挡车、甚至限制企业领导的人身自由。

三、对农民工使用及工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可否认,农民工已成为我们这座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其贡献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如何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好这支庞大的队伍,也是各级政府和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难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的研究。我们认为,对农民工使用及工资的管理应当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长效机制,从政策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给予适当的约束,不能让他们随意的以讨要工资为由扰乱企业的正常工作和利益,甚至影响当地的社会治安。应当提出各项针对性政策及法规或指导性意见。

2、积极的探索劳务管理机制,引导和教育农民工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和职业道德。不能让他们养成活无论干好干坏就必须给钱的错误思想和理念。

3、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农民工的工资现实情况,应当根据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种制定一个合理性的工资价格,并纳入法制化、常规化,坚决的杜绝哄抬工价和炒工价的现象。同时政府还要出台相关文件或法规,不仅要对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而且要对民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出明确的规定。

4、对于民工的工伤保险的办理能否立足目前建筑行业的现实情况和特殊性,把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和一般单位的职工有所区别和对待。各级要

求我们施工企业农民工都必须参加国家出台的工伤保险,我们去年就已经在市劳动和社保局积极的参加和办理了。社保局要求我们施工单位上报参保人员名单必须以实名制参保等相关条件,但经过我们一年时间的实践和探索。确实有些方面的要求对于建筑行业不适用也过于克刻。我们认为对于目前建筑行业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不是很合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太大而且不固定于一个项目部的工作。对于我们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必须以实名制参保确实也有一定的难度。希望能否给予考虑出台相关合理的政策和意见。

以上是我公司的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证。

喀什市新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大家好!

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区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29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X社﹝2012﹞29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为2372人发放保障金1326.62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XX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00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12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街头流浪人员自觉进站享受生活,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对流浪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强化暗访回查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节日送温暖活动,全力避免冻死冻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建立长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加强务工就业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就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肃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9家建筑企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及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汇报完毕,不当之处敬请******市长和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汇报

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情 况 汇 报

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1年12月27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确保两节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5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0号)精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六部门,于2011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 378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95家(其中市本级主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49家),涉及农民工2.9万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商部门负责检查验证被检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使用农民工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

一是将《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释义》等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送15000余份。

二是通过受理举报投诉、到工作场所现场检查等形式,告知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以及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保护的方法和手段。

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在建筑工地悬挂民工权益保护责任牌等方式,在全市深入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有的放矢的宣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

(三)多措并举,缜密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我们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做到边检查,边处理,切实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1、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交通行业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对农民工举报投诉工资拖欠案件,我们认真记录所投诉的内容。对于投诉内容属实的问题,迅速指派人员介入,深入工地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拿出处理方案,确保企业拖欠行为得到有效解决,使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足额领取到拖欠的工资。

2、把握执法重点。检查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工资是否已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是否不低于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检查记工考勤卡的建立和履行情况,查看工资支付凭证,听取劳动者反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3、及时处臵群众投诉案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和处理结果回访制度,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同时,我们建立值班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无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提供的信息,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臵”,不放过一起欠薪举报案件,不漏掉一条欠薪信息,不放走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人。对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迅速调查,及时进行处臵。

(四)建立预防欠薪机制,源头预防欠薪问题 为更好地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我们逐步完善了农民工工资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预防欠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021万元。

二是建立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制度。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等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

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建设单位未按工程合同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在对处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调查发现有少数建设单位因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不到位,到年终或工程主体结束后双方发生争议,造成农民工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二)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资金不足引起平时拖欠。部分承建企业为全垫资性质,在平时工作中只发放给农民工生活费用,一般只占农民工应得工资20-30%左右。到年终由于承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往往数额较大。

(三)农民工工资平时不能做到月发月清。少数承建企业与无主体资格的个人非法签订了分包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付款方式为工程量的50-70%左右。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没有书面约定,致使农民工到月无法足额领取工资。

(四)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合同,用工管理混乱。施工企业存在非法分包行为,开发商与施工方、施工方与农民工之间不签订合同,造成各方之间权责不明。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对农民工的管理较为混乱,包工头招用人员随意性较大。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只依据工程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包工头,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到位。

(五)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平时对拖欠工资行为不敢投诉。绝大部分农民工对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每月只领取生活费的方式不敢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甚至一次次听取包工头的欺骗,加之农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岗位而埋头苦干到年底,最后一年的血汗钱还是无法兑现。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我市比较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分析来看,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着发生起数多、金额大、历年拖欠等特点;二是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证据资料不全,并涉及到包工头拖欠工资,甚至有的包工头居无定所不好联系。三是有个别案件基本上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材料,不易证明,也不易核实拖欠的具体金额,造成上访案件难以查处,也给我们清欠工作带来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进一步凸现,面临的情况将会更加复杂,任务将更加繁重,维权维稳的压力也将更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一)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清欠。一是针对举报投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搞好摸底排查,进行普法宣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二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对部分证据不足但仍能采取调查取证办法的,进一步调查寻找证据;对没有书面证据但能找到拖欠包工头或建筑单位的,尽量加以解决。对恶意拖欠的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避免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访的现象。三是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于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执行无休日制度,力求做到平时工作不放松,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抓,确保不发生重大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网格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农民工充分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进一步加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网格化建设,创建自我维权与执法监督于一体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监管责任,搞好协调配合。通过树立主角意识,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第四篇: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措施汇报

我县工资拖欠问题集中反映在建筑施工领域,时间集中反映在重大节假日前期,*年*月份共接到投诉案件*起,共处理*起,还有*个欠薪投诉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共涉及*人,涉及金额*余万元。

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措施

*、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要求及时化解本区域(本行业)内的欠薪案件。

*、畅通日常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做好监察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接待受理工作,将欠薪案件或隐患梳理汇总建立欠薪台账。将案件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有效化解维权投诉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我县春节前社会稳定。

*、加强部门协同。加强与各乡镇及住建、水利、交通、教育、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化解欠薪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做好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保证金和zf应急周转金兜底。对因企业无力支付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立即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并统筹安排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资金,快速稳妥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等应急所需,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密切配合,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春节前,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欠薪案件,通过部门联动调解、监察执法、仲裁裁决、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欠薪矛盾。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中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确保相应制度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

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施工单位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坚决杜绝出现农民工集体讨薪的不良社会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欠薪案件,通过部门联动调解、监察执法、仲裁裁决、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欠薪矛盾。

第五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关于我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

汇报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14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1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

2 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

3 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

4 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5 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六篇:关于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汇报

2005年XX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坚持以“执法为民”为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监察、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查处了一大批个体私营业主无故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追讨农民工工资累计达49万余元,涉及4个私营企业,农民工428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着职工群众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和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差;二是受客观经济环境制约,有的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时常处于超负荷状态,拖欠职工工资及加班费现象严重;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资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用之即来,不用即退,随意性大,私招滥雇现象严重;四是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薄弱,至今没有与其他业务机构和署办公,专职劳动监察员明显配备不足,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导本文来源于网络站致办案效率低下;五是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软弱,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完善,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致使在查办违法案件中,不疼不痒,没有力度,导致企业边查边犯,造成执法难,对违法用人单位起不到震慑作用。

做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针对企业主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机构、人员,针对不同的现象开展不同的内容、不同形式的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二是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开展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建筑、餐饮、美容美发、矿山、选厂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监察。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与建设部门合办,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约束劳资双方守法、遵法的劳动行为;四是对投诉举报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制定了主办监察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调查,严肃办案程序,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对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的案件,责令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分期补发,逾期拒不支付的,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六是深入基层、企业定期专访,与职工交谈,询问企业工资发放情况,掌握企业的基本状况,作到底数清、情况明;七是制定个体私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监督企业执行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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