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行业收入

2022-06-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销售行业收入

小议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与销售商品收入的关系

摘要:针对部分统计软件中的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及销售商品收入的逻辑核算关系不合理的要求,通过分析三个概念和当前统计工作的要求,确立三者正确的关系。

关键词: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销售商品收入

随着国有集团公司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工业统计的编制的基础数据由下级单位的主管部门完成,当前绝大多数企业的数据采集为自动化,要求相关指标之间进行逻辑处理,一些软件系统要求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及销售商品收入必须相等,即:

我们认为要求三者相等非常不妥,因为相等是极为特殊的企业。在现行的工业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和销售收入及增加值是核心指标。其中工业总产值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它的正确与否将影响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工业产销率等综合指数计算的准确性。工业增加值汇总即形成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是反映企业发展规模和效益水平,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的依据。

1. 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在核算工业总产值的三条基本原则是:

1)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本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亦然,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2)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经检验合格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么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3)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工业总产值一般计算公式为:

在式中:

说明:对外加工费收入可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指标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的成本,则总产值中也不包括这部分价值,反之则包括。

工业总产值核算的主要数据来源是产品入库单、产量统计表、销售价格表、加工费收入明细表、成本核算明细账。

2. 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价值总量。工业销售产值核算四原则是:

1) 工业生产的原则:凡是销售出厂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本期生产和上期生产),未经本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外购商品)均不能作为本企业产品销售。

2) 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原则:凡是销售出厂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次品不能计入销售量。

3) 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原则,代管其他企业的产品(暂存)不能作为本企业产品销售。

4) 销售量的统计应以产品销售实现为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作为销售实现。

工业销售产值一般计算公式为:

在式中:

说明:销售成品包括本企业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也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

对外加工费收入可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工业销售产值核算的主要数据来源是产品销售明细账、其他收入明细账、产品出库单。

3. 销售商品收入

“收入”是一个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总的经济利益。收入按交易的性质,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产品或商品而取得的收入。收入按在经营业务中所占比重,分为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一般来讲,工业企业的主要业务收入主要是产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

根据会计准则,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 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指标的获得一般是通过“商品销售收入科目”。

4. 三项指标的剖析

根据上述定义和公式我们可以发现工业总产值与工业销售产值的主要区别是:

1) 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基于工业产品销售总量,不管

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而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基于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已销售的还是尚未销售的都要计算工业总产值,所以工业部产值是以产品的生产为计算原则。

2) 销售产值不含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包括。

工业销售产值与销售商品收入两指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工业销售产值与销售商品收入都是反映企业的销售情况,且计算期一致、按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主要区别在于:

1) 工业销售产值只能计算一次,发生退货后,不冲减当期销售产值,二次销售时,也不再计算销售产值。销售商品收入可多次计算,即发生退货时,可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二次销售时,可再次计算销售收入。

2) 采用分期收款计算方式销售商品时,工业销售产值按销售商品全价计算。销售商品收入只计算实际收到的货款。

3) 销售收入可包括外套产品收入,但销售产值只能计算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部分。

4) 工业销售产值既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内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而销售商品收入不包括向本企业内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5. 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销售商品收入不存在固定的等式关系,三者之间根据不同的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销售状况呈现不同的关系。

一般企业而言,由于工业销售产值的外延大于销售商品收入,所以工业销售产值一般大于销售商品收入。但是,如果企业本期没有销售商品和劳务服务,工业销售产值可能为0,然而,如果企业收到过去客户的应收款,则销售商品收入就会大于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总产值与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基础不一样,所以不具有可比性。

当前,由于需求的个性化,企业定制生产和服务,如果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内产品当期销售,而且企业又无库存商品和生产周期小于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则可能出现二者相等情况。

总之,由于统计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任何没有质量的数据就是一堆数字垃圾,不仅毫无用处,反而十分有害。由于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是形成统计报表的基础,所以原始记录的收集和统计台账的编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当前,许多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兼职人员或财务人员兼任,再加上企业会计报表时常根据企业管理者的意志修改,造成统计工作无法正常核算。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加强统计执法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通过统计法的落实保护统计工作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本上来讲,企业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素质,通过统计分析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优质的数据分析。

参考文献:

[1]辛江. 如何准确填报工总产值[J]. 北京统计, 2001, (04).

[2]栾景艳, 王淑华. 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核算的几点认识[].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 (14).

[3]马晓轩. 工业销售产值指标的计算及检查要点[J]. 北京统计, 2004, (05).

[4]刘永泽主编. 会计学[M].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2 P224-225.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会计[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3P241.

[6]文兼武.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J]. 中国统计, 2009, (08).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作者:张继民 程亚伟 王小宁

第2篇:医药贸易企业销售收入确认与计量问题

2015年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国内外准则持续趋同的大背景下,对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做出了一些具体的修订,销售商品收入将基于合同履行时点来确认与计量,在客户获得商品(服务)的控制权时才确认收入。本文将分析收入准则修订稿变化对医药贸易企业销售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医药贸易企业将如何适应收入准则修订,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重要指标,但随着市场经营业务日趋复杂,财政部将对现有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与国内外准则持续趋同的需要。根据新的收入准则修订稿,医药贸易企业需要研究分析其销售收入确认和计量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收入准则修订稿中销售收入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变化

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修订稿”),主要对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及特殊交易事项收入确认与计量等方面进行修订,在确保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前提下,以适用市场经济交易事项的日益复杂。

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由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现行收入准则中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主要强调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购买方,这在现实业务操作很难进行判定,收入准则修订稿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而且收入准则修订稿将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收入与提供劳务收入,全部按照合同义务履行取得商品(服务)控制权来确认收入。

建立了合同基础确认收入的原则,强调合同的商业实质。现行收入准则销售收入确认主要基于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可收入准则修订稿则明确收入确认时点是基于合同义务履行取得商品控制权来确认,强调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合同不能确认收入。

明确销售收入总额法与净额法确认的条件。现行收入准则中主要按照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未对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进行提及。此次收入准则修订稿对销售收入总额法与净额法确认条件进行区分,主要取决于企业对客户销售前是否拥有对商品(服务)的控制权,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销售采用总额法,否则采用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并要求企业对是否拥有控制权遵循实质重形式的原则进行会计判断。

收入准则修订稿对医药贸易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收入准则修订稿预计将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医药贸易企业主要通过经销商、代理商以及医院配送商等运营模式来完成商品(服务)销售实现收入,应认真学习收入准则修订稿的内容,指导企业现行操作顺应收入准则的变化,及时、准确地确认企业销售收入。具体影响如下:

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改变:现行准则下医药贸易企业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依据商品所有权主要风险与报酬转移为判断,合同很少会对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进行书面约定,一般在现实操作中会计专业判断都是以客户验收入库为标准,甚至很多验收时间很短的企业,在发货同时已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发票随货同行提供给客户。收入准则修订稿则明确收入确认基于合同条款的约定,其确认时点在合同中必须进行书面约定,约定合同义务履行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供给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判断。

销售收入确认将出现净额法的可能。现行准则下对销售收入确认是否按总额法与净额法未进行单独明确,企业销售收入根据商业交易实质按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医药贸易企业也不例外,在医药贸易企业由于其规模、资金大小以及配套服务不同会承担药品总经销与区域分销商、终端经销商等的销售渠道的角色,虽然未来医院品种的药品将会实行“两票制”,可相当一部分OTC品种的药品销售在市场上仍会存在总经销与区域分销商的情况,在市场激烈竞争环境下,很多总经销或大区域分销商会采用直接将药品从生产企业或总经销仓库运送到终端经销商仓库,来减少经销环节的运输成本,提高药品销售周转效率,此时医药贸易企业无论作为总经销与区域经销售一般都会签署委托运输协议等,并按照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收入准则修订稿则对收入的总额法与净额法确认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在收入确认时判断是否拥有对相关商品(服务)的控制权来区分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则按总额法确认销售收入,否则按照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在具体实务方面也明确了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是否存在以下多个或全部特征来判断控制权:一是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服务)是企业首要责任;二是在转让商品(服务)之前企业承担该商品(服务)的存货安全等主要风险;三是企业有商品(服务)的价格决定权;四是企业承担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医药贸易企业无论作为总经销还是区域经销商都必须对其直调业务相关合同与协议进行重新审视,不满足以上特征对相关商品(服务)具有控制权的,其对外销售收入将采用净额法确认,这必将对医药贸易企业销售收入规模造成较大的影响。

医药贸易企业应对收入准则修订稿的建议

加强销售合同条款完善,明确销售商品(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点。医药贸易企业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销售商品(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点,根据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在现实贸易中,医药贸易企业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是在商品发货时还是在客户收货时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企业根据此时点及时确认本企业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医药贸易企业会约定在客户收货时确认销售收入时点。

梳理企业直调业务流程及合同,明确直调业务对相关商品(服务)的控制权。医药贸易企业在认真梳理本企业直调业务的流程及合同,在收入准则修订稿实施前,在合同与流程中明确企业在业务中承担对商品(服务)转让及存货转让前安全的责任,拥有商品(服务)自主定价的权利,承担存货损失及货款回收的风险,以满足收入准则中对商品(服务)拥有控制权特征认定,其销售商品(服务)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否则只能采用净额法。

基于合同基础确认销售商品(服务)收入,是未来收入准则发展的必然趋势,这要求企业更加重视商业合同的严肃性与规范性,确保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合规性提供保证。

(作者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刘菲

第3篇:浅析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确认的政策

摘要:在我国目前存在不同房地产企业采取不同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现象,导致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一直以来颇有争议。本文主要通过对比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来分析研究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并进一步探讨其背后的问题。

关键词: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确认政策

房地产行业本身具有特殊性,其涉及的房地产预收账款和工程进度等问题,使得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一直以来颇有争议。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收入的确认方面往往凭借企业自己的主观臆断,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导致我国目前存在不同的房地产企业采取不同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现象。下面以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来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

一、案例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万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家上市公司。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经过20多年的发展,她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住宅开发企业,目前业务覆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城市經济圈以及中西部地区,共计53个大中城市。

(二)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也是中国保利集团房地产业务的主要运作平台、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位居国有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榜首,并连续五年蝉联央企房地产第一名。2006年7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公司获评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价值第一名。

由以上两个案例公司的简介可知,房地产业务的销售收入在房地产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因此,房地产企业是否确认房地产业务的销售收入以及何时确认销售收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最终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案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分析

(一)万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进行了如下说明: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具体政策为: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了买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经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预收款项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二)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可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受托开发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条件的开发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三)两个案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对比分析

两个案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上。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收入的确认时点选择在交付钥匙时,而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将收入的确认时点选择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时。保利地产的“交付使用”是将购货方的实际接收(或者基于合同的视同接收)作为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的首要标准,进而认定已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履行了合同义务,取得了合同权利。而万科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竣工并验收合格”的确认标准比较单向。房产完工验收合格通常表明商品的完备性,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的证明力度要小于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政策。

虽然房地产是一种商品,但显然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与会计确认相关的房地产销售环节有:签署合同一付款或者办理按揭手续一房产竣工验收一办理产权登记。在上述几个环节中,只有在办理完产权登记和付清款项时,买卖双方的义务才完成,一个完整交易才宣告结束。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产品价值高、涉及多个交易流程,所以企业到底在哪一个销售环节转移了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涉及会计职业判断。不同企业对此有着各自的理解,因而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造成了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确认的特殊性。

三、案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利弊

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时确认销售收入,在其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之中并未包含“交付使用”这一要素条件,所以万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并不完全符合收入准则中的规定。但也有学者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和业务程度的日益健全与完善,工程在开工和预售前都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销售风险,与购房者对房屋面积和质量验收等方面并无直接关系。而且,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工程成本能可靠计量,因此可以确认收入。假若再等到开具正式售房发票或办理产权手续时才确认收入,显然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因此,万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这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和产权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做法,显然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这一信息质量要求。但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这种方法会加大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异步性,加剧利润率的波动幅度。通常来讲,只有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收入以及相应的费用,才能使利润变化趋于稳定。而在保利地产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下,在工程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和产权之前都无法确认销售收入,但却可以对相关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因此,企业在办理商品房产权前,将要面临利润亏损的状况,而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所有的销售收入一下子得以全部确认,利润骤然增长,这显然有悖于配比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工程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和产权前,企业所收到的房款都确认为负债项目下的预收账款,过高的预收账款提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导致企业财务指标失真。

参考文献:

[1]易平良.收入确认的会计职业判断[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7)

[2]郑旭琳.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0)

[3]陈孔军.探析我国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J].资治文摘,2015(9)

作者简介:李雅娟(1975-),女,山西清徐人,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山西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作者:李雅娟

第4篇:广告行业收入确认总结

对广告业务征收营业税,是以广告业务收入作为营业额征税的。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广告性赞助收入等,应按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广告公司因经营的需要,而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的费用支出,不得扣除;接受广告公司委托加工制作企业所取得收入,应按规定的税种、税目缴纳税收。目前,广告公司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营广告业务,,二是代理广告,对自营广告业务取得的收入,按全额征税。但对代理广告业务取得的收入,以代理人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这就是准则对收入确认的规定。

第5篇:一般建筑行业收入管理制度

建筑行业收入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收入管理工作,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公司各项收入,根据国家《会计法》和行业财会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收入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所负责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1.工程结算收入,包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无形资产出售利得、非货币性交易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2章

收入确认

第3条

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1.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

3.对于跨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4条

合同收入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作为计量依据。 第5条

在合同结果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做以下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6条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7条

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8条

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9条

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10条

所有施工合同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分公司确认,平时在分公司的账表中反映,每月末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其他收入项目按其内容分别在公司、分公司确认。 第3章

工程结算收入核算

第11条

分公司以单项合同为会计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第12条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第13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4章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

第14条

公司统一承包,而分配给分公司开展的项目。 1.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和其他方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根据内部转移价格将统一承包的项目分配给相关分公司。分配时,要明确各分公司承建部分的下列数。

(1)成本定额,即各分公司承建工程的对应定额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可作为确定分公司工程进度的依据。

(2)合同收入,即合同总收入扣除经验审减金额后的剩余额中,与各分公司承建工程对应的总收入,将作为各分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

3.分公司在将公司分配的项目再分配给工程处时,要将记载分配资料的文件抄送本分公司财务部;施工过程中,在向建设单位等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时,同时抄送财务部。

4.如果工程在年度内完工,分公司按总公司核定给本分公司的“合同收入”额确认收入。 5.如果工程在年末未完工,各分公司应按照适当的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催取工程价款。

6.公司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具发票,但不再在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入。 第15条

分公司自行签约的项目。

1.根据公司法人授权,依“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

2.分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将项目分配给工程处,同时将合同副本抄送财务部。

3.各项目小组每周向工程处报送工程进度情况表,工程处汇总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各工程处所报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催收工程价款,同时抄送市场部和财务部。

4.工程价款由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收取;有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小组就近收款,但项目小组应及时将收款情况报告市场部。

5.款项收到时,市场部将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已收款情况一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开具发票。

6.财务部根据工程发票记账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登记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账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账等。

7.年度内完工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按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年末未完工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8.每月末,各分公司应编制“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等,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第16条

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确定工作量,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一旦签订,要密切关注此类工程的价款回收情况,对照工程进度定期收款,并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第5章

其他业务收入

第17条

对于工程剩余材料,要先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如再进行对外销售处理的,应经本分公司工程处和物资管理部领导会审批准,出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18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申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的出租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19条

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后,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确认相应收入。 第6章

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20条

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直接记录、反映。 第7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22条 本制度自年

日起执行。

第6篇:商品销售收入审计案例

(一)案例线索

案例一:注册会计师张军审计A公司的销售收入时,发现A公司与子公司合作开发的光华家园3#、12#楼已开发完毕,且已通过建筑工程核验,A公司就上述楼盘的部分房屋已与购买业主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且收到部分售房款计人民币10000万元,但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入住手续。A公司的账务处理已确认销售收入10000万元。A公司在其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予以披露。为此,注册会计师张军检查了相应的销售合同、收款凭证及其会计处理,认为不能获取其他充分的证据确定该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因此,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提请A公司做相应的调整分录。

在A公司拒绝接受调整建议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为"如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六所述,截止2000年12月31日,贵公司与子公司司f公司合作开发的光华家园3#、12#楼已开发完毕,且已通过建筑工程核验,贵公司已就上述楼盘的部分房屋与购买业主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且收到部分售房款计人民币10000万元,但尚未办理业主人住手续,我们未能获取其他充分的证据确定该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与该事项有关的利润为人民币4000万元。"

案例二:2001年4月13日,深圳某事务所对深圳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解释说明段为"我们注意到:如附注五所述,截止2000年12月31日,贵公司开发的长丰苑A、B、C三栋楼已开发完毕,并获得工程竣工验收核验证书,贵公司就上述楼盘的部分房屋与购房者签订了销售合同,涉及的购房款16000万元己收到,业主人住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贵公司已按附注二所列收入确认原则计入本营业收入。"

案例三:注册会计师李文对×公司2000的销售收入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发现本的销售收入比上年明显减少,对照在前期调查了解到×公司本生产销售情况是历史上最好的实际情况,李文感到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于是,抽查了9月份、12月份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现其原始凭证中有销货发票的记账联,而记账凭证中反映的是"应付账款",共计120万元。李文针对这种情况,询问了有关的当事人,并向应付账款的对方企业函证,结果发现A公司是将企业正常的销售收入反映在"应付账款"中,作为其他企业的暂存款处理。

李文对此业务的审计处理为:

1.扩大抽查原始凭证的比例,检查其他月份是否存在将正常销售收入反映在"应付账款"中的事项。

2.提请被审计单位作相应的会计调整,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的数额。

3.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调整,则把查证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相比,选择相应的审计报告的类型。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注册会计师充分关注了被审计单位与其子公司合作开发的商品房,由于"尚未办理完业主入住手续"即已确认为当期的营业收入,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确实转移",未能取得足够的证据,因而表示了保留意见。

案例二中,注册会计师依据被审计单位"报告摘要一报表附注二收入确认原则:销售开发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约定的开发产品移交条件已经达到、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取或取得了收款的凭证,该项销售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的,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在合同约定的开发产品移交条件已经达到后,按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的实现。"在解释段说明中强调提示了所确认的开发产品的营业收入"业主入住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案例三中,注册会计师在审计销售收入时,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少计或多计销售收入。

一般情况下,企业少计销售收入的途径有:

1.将正常的销售收入反映在"应付账款"中,作为其他企业的暂存款处理,将记账联单独存放,造成当期收入减少,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此案例A公司就是如此。

2.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不确认或延期确认。

3.以"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与"库存商品"相对应,直接抵减"库存商品"或"产成品",少计收入。

4.虚增销售退回,即销售退回仅用红字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后面没有红联销售发票、销售退回单、商品验收单等原始凭证等。 企业多计销售收入的方法有:

1.把没有实现的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收入。

2.虚构销售业务等次年作退货处理,虚构收入等。

3.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之间在年底互开发票,虚构收入等。

注册会计师一般要实施顺查或逆变的方法查证这些事项,并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纠正,否则,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案例坪价

商品销售收入审计的目标主要是确定销售收入的内容、数额是否合理、正确、完整;销货退回D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是否适当;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

围绕上述审计目标,对销售业务的审计通常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查明销售业务收入确定的原则、方法,注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实现条件,前后期是否一致。

2.选择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本期与上期进行比较;本期各月各种销售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计算本期商品毛利率、重要客户销售额及与利率,分析有无异常变化等。

3.抽取本期商品销售发票,检查开票、记账、发货日期是否相符,是否与发运凭证、销售合同等一致等。

4.获取商品价格目录,抽查销售价格是否符合定价政策,并注意销售给关联方或关联关系的重要客户的商品价格是否合理,有无低价或高价结算以转移收入现象。

5.实施销售的截止性测试。重点围绕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货日期等三个重要日期,实施销售收入截止性测试程序。

6.结合对决算回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观察有无未经认可的巨额销售业务。

7.检查销售折扣、销售退回与折让业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调查集团内部销售情况,记录其交易价格、数量和金额,并检查其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否已予以抵消。

9.检查销售业务收入在利润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第7篇:酒店财务会计核算和销售收入控制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具体分析了酒店财务管理内容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从会计核算管理和酒店销售收进控制两个大方面进行分析并就酒店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通用财务理论具有一般性,适用于各行各业,而酒店业的财务活动又具有特殊性。因此,酒店财务管理应立足于通用财务理论,将酒店财务管理的特殊性与其结合起来,以更好完成资本的保值、增值目标。

酒店财务管理的特殊性

(一)资产改良的紧急性

酒店的房屋、附属设施装备等固定资产,带有一定的商品色采,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良好程度和便利程度对平常营业有侧重要意义。而这一特性决定了酒店的资产使用年限较短,每一年计提折旧较多,因此,筹资方面,酒店必须制定公道的筹资政策,利用各种筹资策略,以较低的筹资本钱融进较多可以使用的资金。吸引尽量多的潜伏投资者;投资方面,酒店必须保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稳定性,每一年从预算中划拨出固定的资金。固然,企业固定资产的各项决策必须具有可行性,在综合各种财物指标的基础上对各项设施、装备进行改造、改良和更新,以保持酒店固定资产的新奇性和便利性。

从长远发展来看,对固定资产进行常常性的改良是值得的。假如酒店提供的固定资产新奇、良好,符合客人的要求,将会吸引更多的游客,营业额将维持在较高水平。相反,酒店的收进将维持在较低水平,乃至堕入经营危机。

(二)内部控制的周密性

内部控制是指为使组织成员到达营运的效果与效力、遵守相干法规和内部政策等目标,而由组织资源、系统、进程、文化、结构与作业等元素组成制度安排。内部控制适用范围广泛,但酒店业特别需要建立完善周密的内部控制。缘由以下:

第一,酒店业特性的需要。酒店业不同于制造业,制造业具体的生产进程与销售进程脱节,一般情况下,制造业的生产者(即厂家)与消费者不会直接接触。而在酒店业,生产进程和销售进程具有同一性,没法分割。员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客人的注视之下,员工的服务态度、精神面貌和个人素质直接影响着酒店的经营活动。为了在剧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酒店业必须进步内部管理水平,并同时进一步实行完善的内部控制。

第二,营业活动的需要。酒店的范围越大,现金流量越大,内部控制就越要求周密。从企业内部来说,酒店应遵守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周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完全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对企业外部环境而言,假如内部控制不周密,管理者极有可能并吞投资者的资产,投资者利益没法得到保护。投资环境不断恶化,不利于企业的再融资。

基于以上缘由,酒店业的内部控制要求范围更广泛,设计更周密。

(三)现金流量的季节性

尽人皆知,旅游产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该特点主要由天气引发,同时受假期、节日和传统旅游方式的影响。旅游产品需求的季节性致使酒店业现金流进和流出的季节性。天气适合时,旅客出游较多,酒店经营进进顶峰,现金流进量大;而天气异常时,比如异常严寒或酷热时,酒店营业进进低谷。现金流进趋近枯竭。因此,在整个营业周期中,部份时期酒店会持有大量的剩余资金,而在另外一些时期,酒店需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酒店业现金流量的季节性特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筹资、投资活动。这对酒店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酒店应当制定公道的筹资政策和投资政策,针对不同时期,采取不同投资策略。

(四)涉外业务的风险性

一般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应对的风险主要有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即企业全部资本因债务资本变动引发的风险和企业利用经营杠杆致使税前利润变动的风险。与此不同的是,酒店业财务管理中常常还需避免外汇风险。

随着我国加进WTO,大部份酒店都会产生涉外业务,这些业务创造出大量的外汇收进。与此同时,其经营活动直接受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影响外汇汇率变动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具体国情和经济环境和贸易的顺差、逆差。这些缘由的复杂性、不可控性决定了酒店业应对汇率风险的高难度和挑战性。因此能否积极应对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已成为酒店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任何一家涉外酒店,要想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对外汇汇率变动风险有正确熟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其进行管理。假如酒店能够通过财务活动公道地分散汇率变动风险,酒店的整体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都会大幅降落,总的来讲,这对企业稳定的经营环境将大有裨益。

酒店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题目及改进

(一)建立健全原始附件的管理制度

酒店会计核算具有其本身的特点。会计核算原始附件多,要求记账正确、结账清楚,方能在消费者离开时正确无误地进行结账,否则就有可能造成漏账现象,给酒店带来巨大损失。原始附件作为消费结算的根据,其失真、丢失都会给酒店带来损失。因此原始附件的设置要依照酒店特点、经营项目内容、核算要求来设计,一式四联并且每份要连续编号。原始附件的管理要依照发票的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保管、领用要做好登记,使用时要连号使用,并根据酒店的范围定期检查、清算、销号,核对使用情况,作废单要全部退回。加强原始附件的管理是确保酒店收进完全的可靠保证。

(二)健全厨房与收银台的核对制度

收银台以服务员提供的点菜单进行结算,厨房以服务员提供的点菜单预备菜肴,收银台与厨房之间都是通过服务员来连接,在多数情况下,收银台与厨房都不进行核对,有制度也只是流于情势,这样在服务员、收银员、厨房三者之间没有认真进行核对,就会产生漏洞,造成截留收进现象。因此必须严格健全收银台与厨房的核对制度,点菜单作为消费根据的原始附件,不能重抄,天天双方对点菜单要进行核对,核对后在日收进汇总表上签字,会计核算方能认可。

(三)发挥夜审、日审职员的审核、监视作用

逐日应正确、完全地对酒店当天的所有业务收进进行审核,保证酒店收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检查收银员及其他操纵职员是不是按规范程序操纵,营业款是不是照实反映,现金是不是照实上缴。对夜审职员的审核,首先要从原始附件进手,仔细核对原始附件的金额,重点审核有更改的项目,并要严格依照更改的项目有上级领导签字的制度执行,假如发现收银员或其他操纵职员不按规范操纵的,应立即纠正,并将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反映到部分经理、财务经理及质检部分,以避免情况再发生,确保宾馆不受经济损失。只有经日、夜审员审核无误的凭证,会计职员才能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8篇: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含义有什么不同?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其中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是指所有权发生转移,对方已支付货款或已取得向对方索取货款权利的产品。这些产品不论是本期生产的,还是上期生产的,只要是本期销售出去的均包括在内。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是指企业按合同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动。企业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产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流通,这部分也计入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的联系与区别,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都是反映企业的销售情况,且计算期一致。二者的区别在于:

⑴产品销售收入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它一般是以是否完成销售即收到货款为依据,它包括上期销售在本期收到货款的,不包括本期已销售但未收到货款的,因此它依循的是以产品的实现为计算原则;而工业销售产值反映的是企业的实物运动,以所有权是否转移为原则,因此不论是否收到货款,都按本期实际销售量计算。

⑵工业销售产值既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内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而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向本企业内非工业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⑶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定货者来料价值,而工业销售产值则包括定货者来料价值。

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含义有什么不同?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其中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是指所有权发生转移,对方已支付货款或已取得向对方索取货款权利的产品。这些产品不论是本期生产的,还是上期生产的,只要是本期销售出去的均包括在内。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是指企业按合同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动。企业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产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流通,这部分也计入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的联系与区别,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都是反映企业的销售情况,且计算期一致。二者的区别在于:

⑴产品销售收入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它一般是以是否完成销售即收到货款为依据,它包括上期销售在本期收到货款的,不包括本期已销售但未收到货款的,因此它依循的是以产品的实现为计算原则;而工业销售产值反映的是企业的实物运动,以所有权是否转移为原则,因此不论是否收到货款,都按本期实际销售量计算。

⑵工业销售产值既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内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而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向本企业内非工业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⑶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定货者来料价值,而工业销售产值则包括定货者来料价值。

第9篇:德国人收入大起底:哪个行业赚钱多?平均工资多少钱?

随着”留德华“数量的激增,选择毕业后在德国发展的童鞋也越来越多。那么,德国人均工资有多少?哪个行业收入高?发展情况如何?想必这些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笔者在调查了德国媒体公布的最近数据后,整理出以下内容,希望对想了解德国薪资的朋友,能起到一些帮助。 在了解德国人均收入前,我们先搞清楚两个德语概念:Durchschnittsgehalt 和Durchschnittseinkommen。这是两个不同意义的单词,Durchschnittsgehalt 指的是平均毛收入,通俗来讲我们可以理解为税前工资。而Durchschnittseinkommen则是指平均净收入,即扣除各种税费后的纯收入。

在德国,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相当的大,据德国金融和保险业门户网站Cecu.de报道,四万欧的年薪对德国的一些职业而言,如理发师、厨师、清洁工等,只能是幻想。一些联邦州的女性理发师,平均月薪仅有900欧(为什么留德华都舍不得剪头呢 )。从时薪上来看,图片数据所示,德国东部与西部的时薪分别为21.63欧与16.05欧(所以说,选工作地点还是很重要的哦)。

上图右下角的数据显示,不同的教育背景,收入的发展情况也会存在不同,如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相比,虽然起薪较高,但是在大约第九年后,收入会基本持平,而大学毕业生的薪资水平增长后劲明显高于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调查显示,在德国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收入比没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平均要高出35%。而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其收入比研究生高约16%。

数据上显示,1995年至2013年,人均月薪在不断上涨。但是一些专家指出,尽管税前薪资不断提升,德国人到手的纯收入并没有相应的上涨。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调查显示,2011年德国每户家庭月纯收入为2988欧,截止到2014年,每户家庭的纯收入上涨到3069欧(算下来每年的涨幅不超过1% )。

其中一个原因是什么呢?大家看下表:来源: Jens Berger, 2010至2012年数据 (点击看大图) 我们从上表可以看到税率的变化走势,年薪8000欧以下不缴个税(一个月650欧基本在德国),如果年薪超过25万欧元,税率为45%,从52882-25万的区间,税率是42%。即使是在平均线4万欧元的水平,其税率也在37%左右。Die Top-Verdiener nach Berufsgruppen德国收入最高的十个职业在德国哪些职业的收入最高呢?很多人都会问到这个问题。根据调查显示,医生这个职业在德国的收入最高,人均年薪为63500欧。其次是IT从业者,年薪56332欧,再者为律师,56315欧,工程师以55908欧紧随其后。此外,同一职业的人群在不同规模的公司,收入也会有所不同。如下图所示:Berufüber 1000501 bis 10001 bis500rzte 77.95166.81458.367Recht 65.04161.65153.231IT 59.07957.18055.338Ingenieure 59.06356.64554.826Finanzen 58.41554.23753.333Vertrieb 56.50253.64350.731Forschung54.92553.70150.692Marketing/Kommunnikation54.91949.88947.521Personal54.23553.50450.218Einkauf52.96549.12748.049Design/Architektur48.82643.41737.808ffentlicher Dienst46.13244.75043.623Bildung39.50539.73136.521Pflege37.43836.67831.507

上一篇:餐饮员工规章制度下一篇:青春主题演讲稿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