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2022-1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内燃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机车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铸运机车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1.目的

为精细化铸运机车司机操作,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管理,确保铁运线顺畅、安全和高效的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铁铸运机车司机岗位。

3.职责和权限

见岗位说明书。

4.操作规程

4.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4.2工艺质量要求

机车司机要集中精力按章操作机车运行,严格遵守调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特殊线路设备运行制度规定,坚持确认和互联保互保制度,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巡查制度,积极完成自检自修工作任务和机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坚持机车室内清洁卫生。

4.2.1 工艺技术操作要求:

⑴机车起动前应严格按照点检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点检与润滑,确保各部件工作正常。

⑵柴油机起动时间不能超过12秒,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必须检查故障原因。

⑶柴油机起动后,首先放在怠速位运转数分钟,观察各仪表、油压、油温、水温、充电、上风是否正常,同时观察各运转部位是否正常。

⑷运行前应认真检查机车空气制动系统有无漏风现象,并严格按照“八步闸”进行制动机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机工作可靠。

⑸柴油机转速略高于怠速,在自动档控制下,逐渐升高转速,机车平衡起步运行,避免机车起步时轮对“打滑”现象。

⑹机车换档操作中,不允许使用手动档,因自动档故障使用手动档时,严格按照换档指示速度操作。

⑺柴油机暖机至水温不低于40℃,机油温度30℃时方可进入低负荷低速运转,待水温升至70℃时,方可全负荷运转。注:保持柴油机高水温在70~80℃间,最高不超过90℃。

⑻在机车运行中,不断观察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要注意监听检查动力室各运动部件工作情况,准确判断机车运转性能,并与检修工段及时联系。

⑼单机运行时柴油机转速应略高于怠速,在任何情况下,空载转速不能过高,更不能超载运行。

⑽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车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出入库,轨道衡,牵出线,炼钢厂房,高炉出铁场,修罐库,接近连挂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2.2 过程控制及程序监测要求:

⑴接班后,对机车的油、水、电、制动系统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⑵正确穿戴好劳护用品,认真听取作业计划,严格控制车速,按计划要求进行作业。

⑶正副司机密切配合,正司机负责操作机车,副司机负责瞭望及巡检,确保安全正点拉运。

⑷不间断地进行瞭望,并认真执行信号显示的要求,严格按铁运线行车速度的要求操纵机车,严禁超速或撞重钩。

⑸机车运行中,要注意动力室有无噪音,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停车时要注意水温、油温。当水温过高时,不能立即停车、熄火,要卸去负荷使机车怠速运转一段时间,待水温低于80℃时,方可熄火。

4.2.3 机车日常维护保养规程:

⑴认真进行机车的日常全面维护保养,确保机车正常使用性能。 ⑵司机接班后,首先应对本务机车按点检程序全面点检,并填写好记录,发现问题与检修相关人员及时联系。

⑶检查燃油、冷却水、柴油机润滑油、空压机润滑油、变扭箱液力油、风扇耦合器齿轮箱油、单双级车轴齿轮箱油,以及调速器油是否充足,并按规定补充到位。

⑷检查各部位的连接或紧固螺钉有无松动或断裂,锁片是否锁好,各个软连接部位的销子是否良好,各个开口销是否磨损或断裂,并按规定紧固或更换不合格件。

⑸各日常润滑部位,润滑油的及时加注:(油泵齿条、调速杠杆机构、制动风缸勾贝、百页窗风缸勾贝、闸瓦间隙自动调节机构、基础制动杠杆联接轴、销处、各个轴头箱的滑板、钩头钩销等部位。

⑹检查闸瓦厚度以及制动勾贝行程,并进行更换或调整: ①闸瓦厚度不小于20mm;②勾贝行程55-75mm;③闸瓦间隙5-8mm。

⑺每日排放空气制动系统的油水分离器,空压机散热器,以及各风缸中存留油污与水。

⑻每四个白班,要对空气滤清器清理一次,每月要更换一次。

⑼对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以及各个滤网、滤杯,每月要清理或更换一次,空压机机油、柴油机润滑油,每月要更换一次,各液压油及齿轮油每三个月更换一次。

⑽夏天电瓶、电解液液面每四个白班要检查一次,冬季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各接线柱及接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月要补充一定量的蒸馏水(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1.5-2cm)。

⑾保持设备本色,无灰尘油泥等杂物,司机室玻璃干净明亮,操作台地面干净整洁。

4.2.4铸运安全十不准: ⑴不准不了望就跨越线路。 ⑵不准蹲在车辆上或钻车。

⑶不准超速飞上飞下,严禁扒车代步。 ⑷不准在行走的车辆中调整车钩。 ⑸不准不穿好劳护用品和安全帽上班。 ⑹不准班中喝酒和酒后操作。

⑺不准无关人员操作机车或闲杂人员登乘机车。.⑻不准在道心、枕木上要道还道。

⑼不准在机车内、油库点明火及吸烟等。 ⑽不准在有危险的地方坐卧避雨。

5.1 交接班记录

5.2 铸运机车司机操作日志。 5.3 标准化操作记录。

第2篇:内燃机车司机岗位工作标准规程

白班7时30分出勤,19时退勤。夜班19时出勤,次日7时30分退勤。 工作前;

1、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保证精力充沛。

2、提前10分钟到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必备工具,准时参加出勤班前会。

3、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各项命令、指示及有关注意事项。朗读《岗前安全承诺》内容,认真履行安全承诺签字程序。

4、接车;认真查看交接簿,与交班司机对口交接,了解机车质量状态、运用情况,按照“日常交接班检查标准”程序,认真检查机车,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值班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正点出库作业。 整备完毕,准备出库。 工作中; 作业前准备

5、认真听取调车员传达作业计划并复述传达给副司机。

6、与调车员、连接员、调度员共同测试无线调车系统,确保语音清晰无误,状态完好。

7、按照“五步闸”检查方法,检查试验制动机,确保制动、缓解作用灵敏,状态完好。 作业规则

8、要认真执行《调车员、乘务员安全标准用语》,按标准作业程序作业,不得简化作业过程。

9、熟知厂内作业现场及线路情况,如坡道、弯道、道口、道岔、厂房、瞭望死角、管道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

10、严格执行厂内各线路的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运行,在通过危险路段时,必须按照“铁路信号标志牌”鸣笛或减速运行。

11、不间断瞭望,严格执行“呼喊应答”制,通过扳道区必须两人确认信号,信号不明或无信号,必须停止作业,在警冲标内停车,严谨主观臆测作业。

12、严禁无操纵权者操纵机车。对有操纵权的副司机,必须在司机的监护下方可操纵机车作业。

13、运行中应经常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随时注意机车运转状态,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禁止带病运行。

14、严禁在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闲聊、看书报、玩手机游戏、睡觉等)。

15、司机室内禁止存放书本,报刊,杂志等娱乐性用品。

16、机车作业中,乘务员严禁离开机车,严禁巡间检查机车。如必须要检查时,一定要通知调度员、调车员,停车后进行检查。 作业标准

17、挂车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18、顶进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19、牵引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20、掩车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21、进入车间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22、取、送特种车作业标准;以(乘务员、调车组标准用语)作业程序为准。 工作后

23、机车完成作业回库后,应关闭机控,小闸置放于制动位,并打好止轮器。

2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机车各部运转状况并做好记录,做到交班不交活。

25、整备擦车时要与副司机联系好,做好防护,需动车时要两次鸣笛方可启动。

26、交班后把本班的作业事项、安全情况、设备状态及《工作完成报告单》汇报给值班员,特殊情况参加交大班。

第3篇:机车操作规程和运用规程

2013机车操作规程和运用规程竞赛题 1.第五条出乘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按规定着装,准时出勤。

2.第六条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训合格证(鉴定期间由机务段出具书面证明)和有关规章制度,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 3.第六条出勤时,接受指纹影像识别、(酒精)含量测试。

4.第六条出勤时,按规定领取(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等行车资料和备品。

5.第七条出勤时,认真阅读核对运行揭示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想,并记录于(司机手册)。

6.第八条办理运行揭示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专用IC卡交付时,必须实行(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双审核、双确认的检验签认把关制度。 7.第十二条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要道)准备出段。 8.第十二条机车出段,必须确认(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

9.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机车(速度)。

10.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执行

十、

五、三车和(一度)停车规定。 11.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2.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 10

)m前必须停车。 13.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 5

)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14.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按规定连挂列车。.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15.第十四条挂车后,机车保持(制动)。 16.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位车辆的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 17.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要正确输入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及(

LKJ

)有关数据。 18.第十四条挂车后,货运票据、列车编组顺序表需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19.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检查本务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

20.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主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21.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机试验时,发现充、排风时间短等异常或制动主管漏泄每分钟超过( 20

)kPa时,及时通知检车人员。

22.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23.第十四条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与(客列检)按规定办理交接、供电手续。

24.第十五条列车制动机试验。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时,自阀减压50kPa,并保压( 1

)min。 25.第十五条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时,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制动主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要求制动机不发生(紧急制动)。

26.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制动主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1min,检查制动主管(贯通状态)。 27.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检车员、车站值班员或车站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

28.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是在在长大下坡道前方的(列检作业场)进行。 29.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自阀减压( 100

)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30.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 31.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32.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准确呼唤应答,执行车机联控,鸣笛起动列车。 33.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使用列尾装置检查尾部制动主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制动主管压力(基本一致)。

34.第十七条列车起动时,应检查(制动机)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 35.第十七条列车起动后,应进行后部(瞭望)确认列车起动正常。

36.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在运行中执行的“十六字令”的内容是(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 手比眼看)。

37.第二十二条设有两端司机室的机车,非操纵端与行车无关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

38.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 39.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

40.第二十五条电力机车运行中,通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个)受电弓。 41.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 50

)KPA。 42.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追加减压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

43.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

44.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货物列车速度在( 15

)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5.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 30

)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6.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 100

)kPa及以上。 47.第二十八条站停超过(20

)min时,开车前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

48.第二十九条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将(自伐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

49.第三十三条装有动力制动装置的机车在列车调速时,要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的方法。

50.第三十三条

.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

51.第三十六条列车或单机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并保持(制动)状态。

52.第三十七条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的方向应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 53.第三十八条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 盲目切除

)。

54.第四十条遇天气恶劣,应加强瞭望和鸣笛,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 200

)m时,应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55.第四十一条(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

56.第四十一条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

57.第四十六条列车运行中施行常用制动时,自阀减压前,应单独缓解机车,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58.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用空气、动力制动配合使用的操纵方法。 59.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时,采用(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

60.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缓解列车制动时,应在缓解(空气制动)后,再逐步解除动力制动。

61.第五十条在起伏坡道上,应充分利用线路纵断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的速度通过坡顶。

62.第五十五条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作业前,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 63.第五十六条在车站交接班时,交、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重点检查。

64.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没有信号(不准动车)。

65.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信号中断或不清(立即停车)。

66.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车机联控)制度。 67.第五十八条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以满足作业要求;。 68.第六十条电力机车调车时,机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

)m的安全距离,防止进入无电区。

69.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到达终点站后,摘解机车前不得缓解(列车)制动

70.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直供电列车到达后,应保持供电,接到(车辆乘务员)通知后方可停止供电。

71.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不能及时入段时,LKJ转入(调车)状态。 72.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处应(停车),签认入段时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

73.第六十五条机车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制动机必须保持(制动)。 74.第六十六条入段机车检查和整备。(交班司机)应将机车运用状态,在机车运行日志上作出记录。

75.第六十六条轮乘制(司机)应向接车人员详细介绍机车运用状态、机车运行日志记录等情况。

76.第六十八条中间站换班应实行(对口)交接。

77.第七十条退勤前,司机用( IC

)卡转储LKJ运行记录文件。 78.第七十一条退勤时,进行(酒精)测试。

79.第七十一条退勤时,向退勤调度员汇报本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生的非正常情况按规定填写(机调-10

)。

80.第七十一条退勤时,交还(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薄)后,办理退勤手续。 机车运用规程

81.第6条机车运用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原则。 82.第9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 83.第18条,机车运用分析分为(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 84.第24条机务安全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

85.第57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在中途出、入机务段时,机车乘务员应到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办理(出、退勤)手续。 86.第47条铁路机车回送方式有:(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第29条机务处对所属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规章闭卷考试。 88.第32条发生事故时,应根据调度员的命令,迅速出动(救援列车),积极进行救援和抢修;

89.85条内燃、电力机车学习司机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三)万。 90.85条内燃、电力机车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九)万。 91.93条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分为(

一、二)等。

92.93条一等司机审定条件:担任司机职务不少于

(五)年。 93.94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的晋升,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94.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客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5.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货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6.机车乘务员在本段休息时间不应少于(

)小时。 97.第104条机车乘务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98.第19条机务段直接行车有关人员、机车试运转有关人员和本务运转车长、凭(工作证)可登乘管内机车。

99.第20条一台机车的登乘人数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过(

)人。 100.第34条各铁路局所属的救援列车由所在(机务段)管理。 2013操作规程、运用规程竞赛答案

1、休息;

2、机车调度员处;

3、酒精;

4、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

5、司机手册;

6、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

7、要道;

8、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

9、速度;

10、一度;

11、停留车;

12、10;

13、5;

14、试拉;

15、制动;

16、司机;

17、LKJ;

18、办理交接;

19、“一对一” 20、制动机;

21、20;

22、超过规定;

23、客列检;

24、1;

25、紧急制动;

26、贯通状态;

27、最后;

28、列检作业场;

29、100;

30、三分之二;

31、加载;

32、行车凭证、发车信号;

33、基本一致;

34、制动机;

35、瞭望;

36、“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手比眼看”;

37、断开;

38、负荷;

39、严禁;

40、前后两个;

41、50;

42、两;

43、最大有效

44、15;

45、30;

46、100;

47、20;

48、自阀手柄;

49、动力制动;

50、空气

51、制动;

52、相同;

53、盲目切除;

54、200;

55、电气化;

56、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57、缓解;

58、长大下坡道;

59、空气制动;

60、空气制动;

61、加速;

62、调车;

63、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

64、不准动车;

65、立即停车;

66、车机联控;

67、“强迫加速”;

68、10;

69、列车;

70、车辆乘务员;

71、调车;

72、停车;

73、制动; 7

4、交班司机;

75、司机;

76、对口;

77、IC;

78、酒精;

79、“机调-10”;

80、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

8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8

2、周转区段;

83、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标本兼治、预防为主”;

85.、出、退勤;

86、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半年;

88、救援列车; 8

9、三;

90、九

91、

一、二;

92、五;

93、每;

94、8;

95、10;

第4篇: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广元市陈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必须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侧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在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 .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5篇:吊车司机操作规程

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第6篇: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按安全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带齐操作维修工具,在工人上班前到绞车硐室与上班司机进行交接班。

3、开车前的检查。

1)对绞车的电机、主轴、刹车、离合、钢丝绳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检修或汇报。对固定绞车的支护及绞车各部的销子、螺丝进行紧固,凡设有注油孔的每班注油一次。擦净绞车表面的粉尘、油迹。

2)检查控制手柄,变速器手柄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传感器是否灵活可靠,护罩是否安全完好。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灵敏可靠,各接地线是否完整、紧固。

4、绞车的操作。

1)按规定的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准不准开车。

2)重车上提时,按向后启动按钮启动绞车。

3)慢慢松开刹车手柄,同时轻轻押紧离合器手柄,待慢行2米后,松开刹车,押紧离合器全速运行,重车落平进入巷道时应慢慢松开离合,同时轻轻押紧刹车减速慢性,拉到位后应松开离合,押紧刹车,最后按停止按钮停止绞车运行。

4)重车下放时,操作程序与上提程序相同,相反的是按动向前启动按钮。

5)空车下放时,松开刹车,用刹车控制运行速度。也可配合离合进行,使绞车匀速运行,严禁超载运行。也可按重车操作时的程序带电运行。

8、0.8绞车操作方法和运行及检查检修与调度绞车相同。

9、绞车运转中,发现以下异状时,应停止检查或停止运行。

1)电流表指针超过正常值。

2)电压和运行速度超过规定或电源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低于5%。

3)滚筒上的盘绳不正常或刹车失灵。

4)发生不正常的响声。

5)控制手柄发生强烈振动。

6)固定绞车的底座和支护不稳。

7)电器接头冒火、冒水等。

8)信号不清或挂车数量超过规定。

10、重车掉道后严禁用绞车提拉。

11、绞车应定期检查维护,除日常检查维修外,具体按以下时间检查绞车有关部件。

1)每周检查一次制动系统,包括闸瓦闸臂、拉杆、调节螺丝、开口销等完整情况。

2)每周检查一次各轴承油质情况。

3)每月检查一次减速箱的齿轮咬合、油质、油量等情况。

4)每月检查一次配电装置工作情况及接地系统的完整情况。

5)每月检查一次滚筒及固定滚筒的螺丝的紧固完整情况。

6)每月检查一次电机定子和转子的完好情况。

8、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维修记录、要害场所来人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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