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品“法律文化”

2022-09-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由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 基于他一直以来对于“乡村社会学”孜孜不倦的研究与探索, 这个短小精悍的小册子自打问世以来无不句句深入人心。费老先生运用朴素纯熟的笔锋于他正值青春年华之际完成了这本著作。正如他本人所说的那样, 他讲课是不愿意适用现存的课本的, 所有的讲课资源均来源于与青年学生的接触与交谈之中。不单单及于此, 在社会学研究方面, 或许是基于对事实的精准把握的学术精神, 话之来源必有实处, 药之创制必有病患, 不得不说费氏功能主义的创就不是建立在静谧的书海之中, 而是行走在成长的乡村土地之上的。

一、据书而发的道理

费老先生在书中提到, 根据社会学的划分标准, 社会分为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前者是“有机的团结”, 是指没有具体目标, 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后者是“机械的团结”, 是指为了要完成任务而结合的社会。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可以粗略预判下我们自己一生中可能经历的社会环境。打从一出生起就与我们共同生长的兄弟姐妹、同学等与我们拥有着共同的生长环境的人群所组成的那种社会环境是自然有机、与生俱来的。正如一棵苹果树上的所有果实, 基于同一棵树的营养储备享有着基本上没有差异的光照时间。在这种环境之下的成长, 我们暂且称之为“有机的成长”;待我们成年之后, 踏入职场或是与人共事之时, 在一种我们可以选择的条件下, 众人为了某个共同的目标所临时性结合而成的社会环境是充满主动性的。正如一台机器上配备的许多不同功能的零件, 而这些零件因其功能不同, 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而这所有的零件的结合都是为着一个相同的任务:让这台机器得以正常运行。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的成长, 我们暂且称之为“机械的成长”。而接下来我们要探究的是:团结在哪一种社会中更易形成呢?

团结, 在辞海中的释义为:在同一目标下, 人们互相支持、帮助, 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性。在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 党的团结, 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是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而一个社会得以建立从而稳定发展的基石就是团结, 所以说不论是从社会学对社会的划分标准来看, 还是从文字的应有之意而言, 团结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团结的基础依靠的是“礼”字, 正如瞿同祖先生认为儒家礼的核心是家族与社会身份。按照之前说的礼俗社会, 基于那种“有机”的氛围下, 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决定了团结的价值, 而群己之间的划分成为了是否团结的决定性因素。与西方国家人民心中的群己界限不同的是, 中国人的基于礼俗社会背景下的这种界限很模糊, 所以在此意义上形成的团结就比较容易。而在法理社会中, 人与人之所以聚集到一起是因为拥有者共同的目标, 而这些目标背后所蕴涵的利益价值 (精神上的亦或是物质上的) 使得这种群己界限的轮廓逐渐清晰。因为在人们通过自我的主观选择决定了加入到法理社会之时, 他们就已经走上了将群己区分开来的道路上了。而一旦发生了利益价值的群己划分, 团结便不再像我们理想中的那般容易了。而为了保证人们能自觉维护这种团结, 使得整个中国社会能够安详稳定, 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法律的出现便显得分外有力了。

二、着眼于当下

有关费老所提到的差序格局理论的观点, 虽然创制于近百年前, 今天看来依旧觉得精辟。当然, 在感叹费老长远智慧的同时, 笔者又不得不向其当代社会出现的两个新现象:计划生育和网络交流方式的普及。不知这是否会与传统的差序格局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自从计划生育这项公共政策投入施行以来, 原本中国的大家族的繁复的圆心关系得以简化, 从50-60后的祖父母, 到70-80后的父母再到90-00后的子女, 毫无例外地均面临着简单粗暴的直系血亲关系和易于执行的姻亲关系, 这种关系在观念现当代生活节奏相对较快的城市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而直系血亲的小团体由于整体人数明显变少的, 使得他们基于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与预判彼此之间, 不论是从血缘纽带还是实际问题的解决上都变得更加相互依赖。那么这样形成的小团体与外界其他的小团体在法律行为的往来关系上, 从差序格局理论上来讲, 群己界限就变得明显。而就每一个小团体内部来说群己界限就变得相对模糊, 毫无疑问法律在此时就凸显了它应有的功效。另外, 网络交流方式也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差序格局理论。中国乡村人口的网络渗透逐步改变这传统的乡土生活。乡村年轻人对网络的热衷自然不用说, 即便是年长者也被迫随着潮流简单在逐步地接触网络中的新型社交方式。社交网站和社交软件在虚拟中完成沟通、交流出情感、进而解决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确实更加支持团体格局的发展。

自古以来, 农耕文明就是中国文化舞台上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角, 更是基于这样一种文明之下才有了费老呕心沥血的投身于中国老百姓真实生活中的苦心钻研。在这历久弥新之际, 笔者不得不向费老表达心中无限的敬意。同时, 乡土中国研究的脚步亦会走得更加坚定。

摘要:随着乡土中国一词的由来, 建立于中国这个有着独特文化气息的社会背景下的法律制度已逐渐被众人所熟知。但结合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来看, 有着“熟人社会”著称的乡土中国似乎已渐渐地形单影只, 与之相伴的亦是本应与之相伴的法律文化应当在人们的视野中有一个惟妙惟肖的传承与开拓。本文基于这样的背景, 简述新纪元赋予法律文化的应有之意。

关键词:乡土中国,法律文化,法社会学

参考文献

[1]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 1981.

[2] 费孝通.乡土中国计划生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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