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2022-03-2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一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浅谈丁桥村的乡土特色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说起来,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拜读费老的《乡土中国》还是在大一刚进校门那会。

那时候班里46人,一半以上都是专业调配过来的,志愿投报社会工作专业的也只是抱着新鲜感或是应家长要求的,可以说对这个冷门的专业大家都是一无所知。各位专业老师将我们带入门的时候,都会不约而同的讲到一个名字:费孝通,并且尊敬的称之为费老。

通过了解才知道,费老在专业里的地位是如此崇高,北被评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很多,其中《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在各位老师的推荐下,我在图书馆借到了《乡土中国》,满怀热情的阅读。

让人失望的是,由于专业知识的贫乏,对于费老的书,只看了个一知半解,对于差序格局、团体格局等名词完全无法理解。而现在,接受专业知识教育已有两年,重读这本书,好似第一次阅读一般,竟是完全不同的认识。在《乡土中国》中,费老对中国农村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理智秩序、无讼等特色为我们描述与分析了中国农村的现实特色,而我就我的个人兴趣谈谈我对丁桥村乡土本色的看法。

费老认为,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我想这是因为中国几千年的农耕历史,在这历史中,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粘着在土地上”,植根于他们赖以生存的一片热土。“这样说来,我们民族的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城里人总说乡下人土气,那是因为乡土社会中的人常年不流动的缘故。就好像一棵树,紧紧的粘附于土地上,开枝散叶,但是土地有限,终有一天,它生长的那片土地无法让他播种、养育下一代了。于是只能将种子播散到另一片土地。飘散的种子或是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延续他们祖上的根脉,或是被生存淘汰,也有些背离了原有的轨迹“发迹”了,走出了乡土社会。

而生根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人们,“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因为熟悉,所以亲密,很多事情就变得自然而然。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经常会被形容为老实巴交的土包子,带点看不起的语气,却也是对他们老实本分的一种肯定。他们不善言辞,也没有太多的小心思,他们不懂法律,也没有法制观念,但并不代表乡土社会没有秩序,他们遵守的是礼治。从某种角度来看,我个人认为,礼治比法治约束力度更强。当“礼”成为社会公认的信条,成为一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耳濡目染熟习亲近的环境氛围时,不用教,人自然而然就会遵守礼传播礼,用这种信念自我约束并监督他人。所以在农村,人人都会知信守孝,却不会追究为什么要如此,这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了,可以说是无意识形态下的守序。或者有那么一两个“良心被狗吃了”的,不守信用或是对长辈不孝敬,在乡土社会是要被看不起的,即使当面没人指责,在背后也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初中的时候政府拆迁重新建设,才将户口迁为居民户口。现在丁桥也算是城镇化了,但是在我看来,在丁桥村民的身上乡土特色依旧浓烈。丁桥农民没了自己的土地和老旧大宅院,几代人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被毁掉建起一片片小区一幢幢高楼。苦了几辈子农民拿到耕半辈子田都不一定赚得到拆迁费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的手却控制不住的颤抖,村子被拆的只有断墙残垣一片荒凉,却每天都有人来看这些破砖烂瓦。新建筑造起来了,宽广的柏油马路铺出来了,我们这些小辈早已认不出原来模样,跟爸妈散步的时候,他们却清楚的点出这幢楼以前是XXX家的田那片小区原先是X家村„丁桥的样子已经在他们记忆力狠狠烙下印记,想忘也忘不了,他们的根在这里。也是因为如此,他们走不出那个小村落,在我亲戚中,长辈们在江干区范围外工作的基本上没有,就连在丁桥镇外工作的都很少。只有一个舅舅当年下海热时去上海打拼,算是“发迹”的一类,但逢年过节,他们一家还是回到这个小城镇与亲友相聚。或许他们的子代孙代对这里已经没有归属感了,但他们的根还留在这里。

另一件比较有意思的就是,我现在住的小区对面那块地,划定是用来建学校的,但是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动工。在我刚搬进现住的这套房子的时候,那块地就是一大片土坡,长满了半人高野草,算是与好看完全沾不上边的绿化。住校的我每个礼拜双休回家在阳台上俯瞰,每个礼拜看到的都有所变化,不知道谁最先开始的,那块土坡被一点点开垦出来,最后变成整整齐齐的田地,纵横交错,种起合时节的瓜果蔬菜,我外婆也是辛勤开荒的一员。我父母老是担心她老人家过于辛劳常常劝她,可是老人家完全听不进去,反而说闲适在家不如下地更精神。这是生长在乡土社会的人民灵魂深处对土地的一种眷恋。现在的丁桥人不缺钱,每家每户都有几套房子,种地不再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是一种他们自己都无法解释的行为,像是本能,看到闲置的荒废的土地就迫切的渴望种上庄稼,不然就浑身上下不舒服。“就是劳碌命,停不下来。”老辈都这么说。

村民们搬进了小区,过上了城里人一扇门一家人的生活,关门却关不上村里人的感情。就以我住的丁桥家苑为例,整个小区的居民我父母基本上都认识,五分之三的居民都是原丁桥村的村民,另外五分之二也都是周边村子的居民。跟爸妈一起进出小区,一路都是父母的亲朋好友,叔叔阿姨的叫了一路,而我真正认识的不过几个。这种情况让我认识到,我辈与上几倍的区别。我爷爷辈级以上所处的是真正的乡土社会,到我父母辈,只能算半农村了,而到了我们这辈则基本没了乡土气息。初中一届的同学三分之一都住在丁桥家苑,平日里出入碰不到几个,即使碰到了也未必会打招呼寒暄了。

还有就是村民间彼此的信任和代际之间的孝与慈。我很惊讶父母把钱投在舅舅的公司里却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协议或是字面凭证,而他们双方之间却认为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书面凭证是对他们之间信任的怀疑,而几年下来我们两家也的确没有任何利益上的矛盾发生。在农村,骗亲戚或是朋友的钱和物都是可耻的,无论是出于自觉还是出于声誉面子,本地人作出坑蒙拐骗的事的几率极低。孝道更甚,农村人重孝,这点从白事的排场上就能看出。当然我认同人死了排场越大越能体现出孝,但是在农村这个落后的观念依旧占有一定分量。老人生前子女不孝顺,人前人后都挨白眼,长辈死后没有一场体面地葬礼,也要被说小气不孝。故而,搬入新社区后,白事无法体面地办理使得村民很不满,提意见到社区办事处,让办事处也苦恼了一阵。幸而最后的处理办法让村民尚能接受,村民也渐渐适应了社区生活,不然社区居委办怕是还要烦心下去。

从我生长的丁桥村来看,中国的乡土性是与土地密不可分的,自丁桥拆迁后村民虽然依旧保持着一定的乡土气息,但是这种乡土气息在个体身上渐渐散去在代际更替中更为明显。一方面,乡土社会中的人们没了土地,无法保持原有的定性,开始流通起来;另一方面,失了土地的人们开始将目光从土地上转移到其他事物上并被外界涌入的新鲜事物围绕,他们或是自觉地或是被迫的学习新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开始发生变化。这种新的文化冲击对乡土特性的冲击十分强大,虽然不会将乡土性质完全冲垮,但是造成的影响必定是巨大的。

社工091 金舒敏

第二篇:乡土中国 读后感

长在土里的中国人

这一本《乡土中国》实际上让我读的颇为费力,纯论述性的文章一向不是我的至爱,但是它却让我每读一遍都有新的收获。这本书讲述的是以农耕文明为主的中国乡土社会,尽管篇幅短小,但是却囊括了整个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作者费孝通从历史现状、社会结构、思想根基、统治制度等等方面阐述了这个独具特色的社会,书中既没有一味的褒扬,也并不是强烈的批判,而是以客观的角度描绘出一个我们熟悉又陌生的社会。作为一本社会学著作,它让我对所处的环境有了更深更全面的理解,今天我只想说说中国人的故土情怀。

从悠久的国家历史来看,中国人最主要的生存方式就是农耕。那么可以说以中原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是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的,因此这使得中国人有别于游牧民族的喜好迁移与尚武好斗。自古以来,农业就是历代王朝最重视的生产活动,中国也形成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特色社会,而生长在这一片土地上的人民自然也就以田为本、以食为天。封建主义固然已经被推翻,但是中国人喜爱安稳与温和的个性还是一代代传承了下来。安稳体现在中国人不爱迁徙,温和使得中国成为礼仪之邦。

俗话说落叶归根,意思是指客居异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家乡。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无论走的多远、无论在外有多少荣华富贵,回到家乡的愿望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正是这个道理,因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才最熟悉也最亲切。乡土社会中,以种地为生的人民也就如同庄稼一般长在了土里。固然也有迁徙出去的人,他们就如散落的蒲公英,随风而飘,没有永远的落脚点,也失去了内心的归属与安定感。以人情网辐射的中国社会有无数个圈子,可是这些圈子基本都对外来者排斥,假如一个外来者妄想加入其中必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付出代价也无法真正融入其中。这也是中国人为什么愿意从出生到死亡都扎根在一个地方。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年轻人那么热衷于买房,因为房子就代表着家,而家庭观念是中国人不变的圭臬。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天灾人祸例如:旱涝绝收、瘟疫战乱引起的人口流动并不能形成巨大规模。而历史上有名的北民南迁是在各种因素下形成的民族大融合,从客观上看对国家的发展产生的的确有利影响。如今随着国家建设的骎骎日上,各种大项目所引起的人口迁移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国家的移民政策有许多,从最开始的一次性补偿到现在的开发性移民,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方针与进步的执政理念。然而,尽管对待移民问题上国家有各种补偿与安置措施,如减少对移民活动的各项收费、对接待移民的企业免税、移民迁往的地区也相应会给他们一定的照顾。但是移民回迁还是成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尴尬的事实。为什么移民会回迁?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个小山村住着八十多户人家,可是这个小山村在行政区划上却找不到地方,这里无水无电,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政府的管理,大家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然而生活却并不像桃源那样令人羡慕,当新一代移民憧憬着外面的生活时,他们却发现回迁的移民们已经没有了合法的身份——没户口、没身份证、学生考试报不了名······回迁者成为了黑户,这是移民过程中令人揪心的事实,但是依然有不少的移民选择了回迁。举世瞩目的三峡大坝的建成也就是建立在无数人的背井离乡的基础上,虽然本着就近安置的原则,移民仍然无法适应新的环境。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也就意味着断了根,漂泊的滋味尤其是对于年长者更加无法忍受。少小离家老大尚且要回,何况是在家乡土生土长的人。移民不被当地人接受以及自身无法融入其中等原因都是他们缺乏归属感的原因,据调查广东佛山的岗南村小组是一个典型的移民村,如今这个村子中的“发廊、网吧经济”成为了不容忽视的发展力量,相对独立的空间使得这里成为了罪恶滋生的温床。移民们自顾不暇,当地政府也出现了管理空白,更悲哀的是其他小组组长竟然对这种经济心生羡慕。这样的环境下移民要接受新家更加困难,移民的就业问题、交流问题、政策不到位等等都影响着他们的生活。经济条件稍好的选择一走了之,而年老力衰的则也许永远回不去了。

新生代对环境的适应是很快的,他们对模糊的家乡也许已经没有太多印象,而新的地方带给他们是更多的好奇与新鲜感。留恋着家乡的移民此时却处在想回但回不去的两头无根的状态。生在土里的中国人,没有根便只能飘散在外。最美的是故乡的云,最亲的是故乡的人。安土重迁是延续了几千年的情结,也许这样的生活毫无波澜,但是安稳却是大部分中国人的毕生追求。如何真正的为民利民是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只是在其中随政策而动的移民成为了无奈的蒲公英。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江淹的《别赋》开篇便道出离别者的辛酸。古诗词中的“断肠人”更是离乡者的真切反映。浊酒一杯家已万里,只愿此去莫回头,远望以当归。

第三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完几天了,据说这本大家小书独特魅力很重要的一点也就在于深入浅出。我大抵也是承认它是很好读的,只是无奈地发现看完《乡土中国》来写读书笔记的心情和阅读过程中的心情是不对等的,至于拖了几天到现在依旧既不成竹在胸,也无满腔热情,只觉得头皮很硬底气不足,这样的状态来制作读书笔记不能不说有点遗憾。遗憾是个人造成的问题,不是论文的问题,这可以确定。于是只得取巧写成札记,不知道这样性质的读书笔记算不算合格——合乎形式和规格,但也的确不自信能写出多少学术反思的东西,那也就不在这儿用以大幅的祈使句论文欺人骗己了。还能添上一句足以自我安慰的话:阅读的过程能有助于个人成长足矣。道理就像一位英国人类学家所言,学术研究就像修道院生活,专注追求个人性灵的完美。其结果或许会服务于更大层面的社会生活,但不能依此判定它的本质。其实生物演化不也是这样的吗?纯粹而强烈的利他行为是反适者生存的。

接下来回归战场。记得民俗学老师曾经有一句比较经典的话,中国仍然处于并还将长期处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其立意主要还是在民俗的传承性上。窃以为大概由于民俗学老师曾经是搞文学的,因此讲课演讲化——往往以掷地有声的铿锵字句结束一堂课,精气神不言而喻。这句话就是他的结束语之一,然后是“我们下课”。记得曾经也看过网上一句话,挺触动我的,说“《乡土中国》一书读完了,心里竟然充满了对乡土社会的向往。”其实也不惊讶,在后现代在学术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现代,在一个流行反思的时代,怀抱一些田园诗般的理想与希冀,未必是一件坏事,况且感情上说我也是像不少人一样向往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甚至一度对农耕禅发生归附兴趣„„但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和之前,我都小声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要陷入对乡土的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幻想中犯感情决定论的错误。结束浮想联翩,接下来结结实实捡拾打理一下读书所获,也看看告诫有没有生效。

从总体上说,这本书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这是后记中所提到的。应该也就是对社会结构的形式的分析,借助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洋社会的比较,显出同质性与异质性,它山之石尚可攻玉,它山之玉自不待言。就像民国中西文化大论战那时那样,有了参照也好更好地认识自己。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深究起来还是很值得玩味的,大概像民俗学所言,我们的传统社会存在两种文化模式,上位的和下位的,朝廷的和民间的。至于文中提到的其农业性,固定性,熟悉的人际关系,以礼俗和规矩为主的经营的特征,倒也着实不觉得新鲜或者反感。我的联想在于不知道这种下位的礼俗文化如何与朝堂之上的制度和制度关系沟通对话的,比方说我们平时讲究循规蹈矩,朝廷也讲究个“师出有名”,应该是互有借鉴的吧。其实关于这个后面的文章中似乎也有提及,比如孔家的“仁”和水波纹似的差序格局,就是上下相通的。突然想起一句话——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么看来,人民群众,老百姓们好像也是整个文化的创造者,下位的,上位的。总之,想着想着就想歪了。

《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说文字的发生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很明白的功能主义思想。但也确实讲得很明白,原因还是因为一个乡村地域上的封闭性一个礼俗教化的口耳相传潜移默化——整个社区往往相互熟悉,相对外部的和相对古往的不变性。看得尤其开心的地方是,“在十多年前青年们讲恋爱,受着直接社交的限制,通行着写情书,很多悲剧是因情书的误会而发生的。有这种经验的人必能痛悉文字的限制。”现在不再受直接社交限制了,好像情书也过气了。短信,QQ,面谈,想来一封情真意切的中规中矩的情书是很难见到了。至于这些现代表达方式之容易造成误解,我虽然没有经验,想想却觉得一定不会比情书里的文字少。一不小心又想歪了„„

《差序格局》和《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后面讲“仁”的那部分有些费解,那种笼罩性的普适性的道德观念和私人关系间的道德观念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就是他们造成了我们平常生活中的双重标准么?“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总感觉这和私心有点类似,也未必就是只见诸乡土中国的心理吧。另外就是联想到了现在,有个说法叫“时代的孔雀们”,核心思想就是说现在的人们都很自我,很自私,每个人小心的打理着自己的装饰,盼望着成为众人的焦点,但从不想用欣赏的眼光瞟别人一眼,仿佛这又跟那个差序格局中的以“己”为中心一脉相承着。不知道究竟有几分误读,很头疼。

《家族》《男女有别》,家族的结构主要是父系,而母系和嫁出去的女儿都被排出在外。现在,女性的地位提高,所以现在的农村的家族结构也把嫁出去的女儿纳入了家族结构,嫁出去的女儿会把丈夫和儿女带回娘家作为其成员。这种情形,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在城市就更甚了——尤其是独生女家庭。计划生育政策顺道做了一个很好的生物实验,我们能看到严格的家族单系观念已经在逐渐淡化,经济利益的驱动,入赘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这种情况让父系的地位受到严峻挑战,但是父系对此的反应也并不是十分的强烈,因为这有着深厚的时代背景。在一个家庭中,夫妻间的交往应该说是日益密切,因为目前的农村中的劳动更加需要合作,农作物的培养、子女的抚育,这些在目前已经没有明确的分工。夫妻间感情的流露也更为开放,而不再矜持,城里的生活方式,有钱人的生活方式在不断地冲击着农村。这些家族的变化从目前来说还只是轻微的,也没有改变乡土性,即使一个农村突然变成一个城镇,所有这些乡土性在原则也不会很快变化。

“无讼”的生长环境是”礼治秩序”,可”礼治秩序”已经在法治的冲击下打开了缺口。在我的家乡,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以前我的奶奶就是一个这样的“明理人”,经常充当调解者的角色。过了这么多年,中国农村的乡土性也已经有所稀释,我的老家那儿就曾经有一个本地的黑老大因为种种劣迹——贩毒,行凶等等被抓后村里人议论纷纷,意思却是可惜了,他在村里是大家公认的能人,有事可以找他,很豪爽仗义的那种人。正像费老说“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法制秩序”,这里的“它”换成相异的社会变迁的环境。总之,观念的冲突还是比较明显的和常见的。

《长老统治》讲到的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社会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上的威胁。因此,年幼的机会往往比年长者要多。联想一下现在的“文化反哺”现象,不就是这样的么?

《血缘和地缘》,我想这种基于血缘之外的地缘的结合,放在现代乡村里面来看,如果硬要说它是一种“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好像也不尽然啊。我倒是觉得这种地缘的结合已经越来越式微而不能成其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结合”了,比方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已经变得有些调侃的意味了。从我自己的心理来分析,倒还是会碰到老乡说着熟悉的乡音分外亲切,可是不知道这是不是怀旧甚至有点守旧的我的个别现象或小概率现象 ,不足为训?

《从欲望到需要》,从不自觉,只能从教化中得来的“欲望”到自觉的“需要”,讲的好像都是生存条件。“欲望是文化事实”,却不是说一切文化事实都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说到自然的力量淘汰了那些不合于生存条件的文化及其持有者时,颇有点进化论的意思在里面。我的联想又跑了很远,想到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问题的论述。这种从自觉到不自觉和马克思的从共同体到自由个性,感觉差不多。只是马克思又把后面的个性分成独立性(商品经济条件下其依赖于物)和自由个性(个人全面发展,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基础上的人的个性)两个阶段,而费老所说的那种自觉的需要应该还属于前一种“独立性”。

谈就先谈到这里吧。觉得有趣的地方忍不住用上了“呵呵”这样的新词,也反映了从文字到语言的一种回归,现在的网络语言里符号语言,表情字符形象又可爱,我身在这种文化事实中,有些欲罢不能,但请老师见谅。

第四篇: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法律系 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了挤压,乡土中国在慢慢的消失。但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第五篇:读《乡土中国》后感

我们失去了什么

——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有感

这次作业的要求是读一本自己最喜欢或最不喜欢的书,然后写读后感。因为我平时读书不多,且没有最喜欢或最不喜欢之说,所以就让一位师姐给我推荐一本。师姐本科是读中文系的,读过的书肯定很多。师姐第一次给我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可是拿到书时,看到是厚厚的一本,觉得在两个礼拜的时间内读完还要写读后感有点困难,于是师姐就又给了我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小书”。

以前我基本上是没有读过学术性的书籍的,因为觉得学术性书籍很枯燥,很无聊。可是这次为了完成作业,同时也真的想多学习了解一些知识,就硬起头皮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除去序言和后记两部分,这本书中还有《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十四篇文章。读完之后,虽然没有什么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其中的一些话语还是引起了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而对于这些问题,以前是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的。

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成为城市人口;越来越多的乡村逐渐被高楼大厦占据,乡村被城市取代;城市的文明进步逐渐取代人们印象中的乡村的愚昧落后。中国社会正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无法回避的历史进程。我们不能否认,城市里有便捷的交通,方便的购物场所,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不能否定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但是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各

方面满足的同时,正在失去一些十分宝贵的东西呢?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本色》一篇里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的,的确是这样的。我来自农村,来自乡下,所以对此深有体会。在农村,人与人之间来往频繁,互帮互助,因此彼此了解,彼此信任,所以彼此熟悉。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文章中说的那样: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感到温暖。每次放假回家,刚到村口,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即使村口到家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可是在城市里,你永远找不到这种感觉。就拿我自己来说,在县城读书时,每次去叔叔家,即使已经走到叔叔家楼下,仍然有一种身在异处的感觉,有一种陌生的感觉。除非走进叔叔家门,心里才会有到家的感觉。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尚且如此,更何况在复杂的大都市中呢。城市里,人与人是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淡漠的。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这种陌生,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淡漠,将会漫延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朴实的给人温暖的熟悉的感觉将渐渐消失,我们再也找不到乡村带给我们的那种温情。从高中起,一直在城里读书,这么多年,在外人看来我跟城里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可是城市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发自内心深处的陌生。

如果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能始终保持着乡村社会中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亲密的关系,这个社会该有多好啊!

现代社会除了带给我们陌生,还给我们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在城市里,即使到楼下片刻都得把门锁好;即使按了防盗门防盗窗,还是整天害怕被盗;即使有警察,有法律,走在大街上还是担心被打被抢„„总之,生活在城市里,始终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在农村,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即使是现在,农村人出去时也是不锁门的,即便要出去很久。“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很好的说明了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即使有法律,城市中种种纠纷还是层出不穷。所以在城市里,时时刻刻都要防备被人欺骗。在农村,你很少会有这种感觉。即使有纠纷,也很少需要法律来解决。现代社会是一个矛盾丛生的社会,是一个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即使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种种规定,种种力量。而在乡土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的本能和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我们在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正在逐渐失去这种维持秩序的本能和良知。

这么多年,一直在外求学,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农村那种贫穷落后的生活,在城里谋得一种舒适富足的幸福生活。曾经,让自己成为一个城里人的愿望一直十分强烈,可是现在突然有种疑惑:这种愿望真的有意义吗?即使我们成了城里人,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幸福吗?

城市化,现代社会,在向着这一目标前进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六篇: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接下来小编搜集了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都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在《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仅十四篇文章,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这一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 。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 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篇二: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韩寒的有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有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篇三: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 “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篇四: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好处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持续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能够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齐,女的和女的在一齐,孩子们又在一齐,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一样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联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构成了一个个关联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应对教化持续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构成了国人心口不

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篇五: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

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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