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

2023-06-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旁站监理人员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员到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施工机

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

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货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及时发现和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企业有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5.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则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监理工

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则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2篇: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某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3篇:监理旁站规范

监理旁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单位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旁站监理的范围、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第六条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

(一)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

(二)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

(三)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

(四)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

(五)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六)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

(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

(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第七条旁站监理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第八条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二)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三)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四)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

第三章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第九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送建设单位的同时通知施工单位。

第十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旁站监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二)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三)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四)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第十三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第十六条旁站监理一般应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第四章旁站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权

第十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

(二)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三)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八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旁站监理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二)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三)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四)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五)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机构;

(六)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客观公正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第十九条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旁站监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旁站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妨碍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旁站监理工作方案,监督旁站监理工作的实施。

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与项目监理机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允许施工单位施工。

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为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监理单位签定委托监理合同,并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强度,适当提高监理酬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保证旁站监理制度正常实施,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建设单位签定委托监理合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明示或者暗示旁站监理人员允许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旁站监理人员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对建设工程应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未组织监理人员旁站的;

(二)因旁站监理人员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旁站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停止执业一年;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或者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三)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

(四)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不上报项目监理机构的。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按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的;

(二)拒不接受旁站监理人员监理的;

(三)拒不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整改指令的;

(四)在旁站监理记录上拒不签字的。

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单位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的;

(二)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妨碍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的行为未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三)对建设单位以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费率标准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予纠正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实行旁站监理制度,不免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市政监理旁站方案

1.路基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1填方路基

1.1.1审查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

现场监理负责现场核实人员、机具设备进场情况,检查施工单位质量自检体系、施工组织计划、土工试验情况。收集好所有资料报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查并下达开工令。 试验及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开工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3、土工试验报告

①标准击实试验报告(市政试-43表) ②液塑限试验记录

③土的颗粒大小分析试验(必要时做) ④土的有机质含量试验(必要时做) ⑤承载比(CBR)试验(必要时做) 1.1.2测量放样检查验收

现场监理检查验收承包人施工定线及加密导线点,水准点的精度,参与承包人对原地面线的实际复测工作。对原地面线与原设计不符合的段落进行实地核测,提请设计单位和业主审批确认,以此作为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测量及资料:

1、导线点测量复核记录表

2、水准点测量复核记录表

3、施工放线测量记录表

4、高程测量记录表(市政施-2表)

5、______报验申请表(市政监-4表) 1.1.3现场清除

现场监理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复测地面标高,并将填挖断面和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现场监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试验及资料:

1、清理和掘除施工记录表

2、______报验申请表(市政监-4表) 1.1.4路基试验段施工

现场监理必须全过程参与,全面旁站监督施工单位详细记录各种已定填料的填筑、压实工序操作情况,压实设备型号、松铺厚度、碾压遍数、填料含水量及密实度检测结果,确定施工经济厚度,签认试验段各参数记录,并将实验段审批报告上报专监、总监或总监代表,确认后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试验及资料:

1、同1.1.5

2、试验段施工总结报告 1.1.5分层填筑 1.1.5.1控制要求: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500m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2)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0m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深300mm,然后整平压实。

(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85%。

(4)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台阶顶一般作成2%~4%的内倾斜坡。

1.1.5.2检测与验收

对每一层土的含水量、宽度、松铺厚度、压实遍数、密实度等,现场监理应全面旁站检查。检测验收程序为施工单位先行自检、监理单位通过见证试验的方式进行工序验收,当路基标高达到设计标高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和质监站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检测验收内容包括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宽度、纵断高程、横坡等,现场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所有资料。

试验及资料:(注:带●为施工过程中所需资料;带▲为验收所需资料) ●

1、路基填筑施工记录

2、见证记录(市政试-62表)

●▲

3、压实度试验报告(市政试-44表) ▲

4、弯沉试验报告(市政试-51表) ▲

5、平整度检测表 ▲

6、宽度检测表 ▲

7、纵断高程检测表 ▲

8、横坡检测表

9、路基土方质量检验评定表(市政质检-18表) ▲

10、路床质量检验评定表(市政质检-19表) ●

11、_______报验申请表(市政监-4表) ▲

12、中间交接验收记录(市政施管-5表) 1.2挖方路基

1.2.1控制要求:

(1)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的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无论工程量多大,土层多深,均严禁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

(2)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承包人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现场监理检查开挖宽度和方式,检查排水工作。土方挖方段需要检查0~30cm范围内压实度。 1.2.2试验及资料:同1.1.5.2 1.3结构物处的回填 1.3.1控制要求:

(1)结构物(包括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2)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

(3)回填材料除图纸另有规定外,宜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或半刚性材料如石灰土等,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材料;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4)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

(5)结构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

(6)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夯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方法压实。如对结构物有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1.3.2现场监理全过程旁站结构物处的回填施工,旁站见证压实度试验。

一、旁站监理程序:

1. 项目监理部应在相应工程开工前,将审批后的《旁站监理细则》送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 对《旁站监理细则》涉及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每一项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细则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应在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由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可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

4.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 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应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6. 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7. 旁站监理记录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本方案中规定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8.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二、旁站监理内容: 1. 混凝土灌注桩:

1) 复查桩孔定位及表格,检查钻杆的垂直度。 2) 对水泥浆试验和调制进行质量控制。

3) 进行终孔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孔深、孔径、沉渣厚度。

4) 监督施工单位在1.5--3小时内(最多不超过4小时)完成砼浇筑的准备工作,就绪后监理工程师书面下达浇筑通知。

5) 成孔后不能立即灌注混凝土的桩孔,应检查是否满水,以防塌孔。灌注前应进行的二次清孔,清孔后,再检查沉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对钢筋笼进行隐检验收,检查保障保护层的措施;注意起吊钢筋笼情况,防备严重变形。

7) 检查导管防止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事故,浇筑过程中应保持导管始终在孔洞中心,随时量测浇筑深度,确定埋置深度,防止导管提拔过快、过多,造成断桩。 8) 核算砼浇注量。

9) 控制检查停机前的桩顶标高。 2. 混凝土浇筑工程

1) 浇筑中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2) 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砼的浇注处理。 3) 对工程不同部位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

4) 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试验室在监理人员监督之下做试验,以验证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

5) 要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覆盖浇水养护。

6) 施工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三、沥青砼施工:

1.应加强对沥青混合料拌和场的旁站的和巡视,密切注意混合料的变化,检查承包人施工机器设备、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应与所批开工报告中的计划一致,监督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的实验项目和试验频率进行试验。施工中发现原材料或混合料变化不大或不合格时,应停止使用。

2. 旁站改性沥青的生产,当生产条件或生产方法有改变时应指令承包人通过试验确定注意检查改性沥青混合料宜随拌随用,当需要贮存时应要求贮存不得超过24小时,贮存期间降温不得超过10ºC,且不得发生混合料老化、滴漏及粗细集料颗粒离析,否则应予以废弃并找出原因,要求承包人采取纠正措施。 3. 旁站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作业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应保持连续、均匀、不间断的摊铺。

4. 旁站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压实应在摊铺后紧接着进行,不得等混合料冷却后碾压,初压和复压过程中要求承包人采用同类压路机并列成梯队压实,压实机械的速度、震动频率及振幅应与路面铺筑厚度协调,掌握好压实时间和温度。当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或达不到要求时,应责令承包人铲除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返工。

四、沥青防水粘结层施工:

1.桥面热沥青防水粘结层施工技术要求

1)桥面防水层结构型式为热沥青防水粘结层。热沥青防水层是在桥面均匀喷洒约2mm左右的SBS改性沥青,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2)热沥青防水粘结层用SBS改性沥青,改性剂用量为6%以上,SBS改性沥青性能符合规范要求,监理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基础要求

1)桥面混凝土铺装层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水灰比和塌落度,水灰比应小于0.38,宜小于0.35,浇注入模时混凝土塌落度应小于8cm。完成铺装层应平整、干燥、无油污、无突起物,平整度小于5mm。

2)施工单位应做好工期计划安排,并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有特殊情况不得施工。 3)施工单位应提前了解,掌握现场施工条件,配备好机械设备,材料及人员,施工前检查机械工作能力是否完好,施工人员应佩戴好劳保用品或防护工具,穿平底工作鞋,不得穿带钉、带跟鞋作业。

3、凿出桥面混凝土铺装层浮浆

1)在改性沥青喷洒前,施工单位应利用具有旋钻、冲击能力或喷砂技术的设备凿除桥面浮浆,凿除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浮浆凿出后应用扫帚、森林灭火器及真空吸尘器等设备进行粉尘、石屑等杂物清理,完成或桥面混凝土纹理均匀、坚硬、洁净、无杂质。

3)浮浆凿出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经理部进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喷洒改性沥青

1)桥面防水层改性沥青喷洒应采用智能型沥青潵布车,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小面积试洒。确定车辆行走速度、撒布宽度、喷灌高度、泵量等撤布车工作参数,确定准确的满足要求的沥青撒布量。

2)沥青喷洒温度不得低于185℃,撒布量每平方1.8~2.1kg/m2 。撒布量确定后撒布精度应为±2%,满铺桥面,改性沥青应均匀撒布,厚度均匀,无露白、无油团堆积。 3)在沥青撤布起步、终止部位,应用铺彩条布或用其他手段,接多余沥青,防止对路面、伸缩缝等结构污染。

4)施工单位应对沥青撤布量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现场监理和检测。

5、碎石撒布

1) 改性沥青撤布完成后,应立即用碎石撤布车均匀撤布单一粒径10~15mm碎石,碎石撒布由边至中,路侧边缘20~30mm不撒布碎石。

2) 撒布石料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高速路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针片状含量除外),石料应干燥、洁净,针片状含量应低于10%。监理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碎石撒布后,应立即用轻型胶轮压路机碾压1~2遍,压路机行走速度均匀,不得喷水,不得在作业面掉头。

五、排水工程

1.管道安装

1)管道进场后验证所有管材是否有合格证,外观检查是否合格,管节内外壁、承插口和橡胶圈应进行外观检查,有损伤或变形应进行处理或调换。 2)下管前确保承口内和插口表面及管身没有泥土赃物。 3)确保胶圈松紧适中、平整、顺滑、无扭曲。

4)管道安装时,顶拉速度应缓慢,保持两管中心线对准,间隙均匀,如发生滚入不均匀应停止顶拉,调整胶圈位置后再继续顶拉,使胶圈达到工作位置。

5)管道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测定高程中心线,间隙量等质量指标,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2.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 1)HDPE双壁波纹管

HDPE双壁波纹管与检查井连接时采用自膨胀橡胶密封圈,并现浇C20细粒混凝土,检查井砌筑完成后,在管道入检查井一侧浇注20cm厚混凝土包封。 2)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与检查井连接时采用现浇C20细粒混凝土,检查井砌筑完成后在管道入检查井一侧浇注20cm厚混凝土包封。管道深入井壁中 要求管道顶与井壁尽量平齐,突出的螺旋形端口应位于检查井流槽内,即管道内底与流槽高程一致。深入检查井井壁中的钢管要求不少于两个波峰。

3)管道与检查井的联结处灌浆要饱满,防止渗漏。

3、检查井及收水井的加固

1)要严格按照道路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井周应纵向、横向仔细碾压,要确保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下承层的压实度达到9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应达到98%,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3.0MPa。

2)在水泥稳定碎石层浇筑施工完毕后,及时将井边缘0.5m范围内反开槽后浇筑C30水泥混凝土,并保证其养护期,达到2/3强度后才准许作路面沥青面层。

六、道路工程 1.特殊路基处理

1)一般路基处理

a.路床顶部以下40cm范围内采用20cm土壤固化剂固化水泥石灰土+20cm土壤固化剂固化石灰土进行处理。路床局部弹软地段要求进行浅层处理,要求满铺一层土工隔栅,然后填筑碎石。大碎石料应填在下部,空隙较大时应扫入石渣或石屑填充,上部可填石渣或石屑。

2)池塘、沟渠处理

a.池塘、沟渠清淤应保证道路范围内地面平整,整平后填筑50cm混渣,混渣中间铺设一层双向土工隔栅,混渣表面保持平整。

b.池塘、沟渠清淤后如不能保证道路范围内大面积地面平整,高差在30cm以内,先填筑25cm混渣,接着铺设一层双向土工隔栅,然后继续铺筑25cm混渣,混渣表面保证平整。池塘、沟渠清淤后,底面高差超过30cm的地段,不同底面可采用开蹬接茬处超铺2m宽。

2.土工隔栅的铺设

1)一般土工隔栅铺设应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

2)土工隔栅之间的联结应牢固,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cm。

3)土工隔栅铺设后应及时填筑填料,避免受阳光长时间曝晒,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

4)双层或多层土工隔栅上、下搭接部位应错开不小于50cm。

5)土工隔栅出现破损时及时修补或更换。

6)土工隔栅下承层应平整,铺设时应顺直、平顺、绷紧,紧贴下承层,不得扭曲、褶皱。

7)土工隔栅上的第一层填料应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碾压,一切车辆、施工机械只容许沿路堤轴向行驶。 3.路面基层及底基层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配合比设计应按照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方法,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混合料试件成型应采用振动成型方法,以有效减少水泥用量。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采用骨架密实型,水泥剂量一般为3.5%~4.0%,当达不到强度要求时应调整级配,水泥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5%。

2)水泥石灰底基层

粉煤灰石灰土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酌情增加石灰土用量1~2%。

3)路面结构需要满足预压期内后两个月连续四次沉降观测、每次沉降值小于3mm,路床顶面经弯沉值、压实度检验合格。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顶面必须进行弯沉值检测,不得大于计算弯沉值。 4.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施工前应进行加固土的室内试验,根据被加固土的性质及桩承载力要求,确定水泥参入比,水泥参入比最小不得小于15%。

2)控制最佳灰浆稠度、控制喷浆、搅拌提升速度及重复搅拌时的下沉和提升速度等技术参数。

3)施工纪录随时和标定的工艺参数对照,监控成桩质量,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施工时应实行甲方代表、监理代表当日签证制度。

4)水泥搅拌桩应在桩长范围内至少要复搅一遍,确保搅拌均匀。同时,桩顶1.0~1.5m范围内增加一次述浆,以提高其强度。

5)水泥浆应连续供应。如发生断浆现象,必须反复打,复打重叠长度必须大于1.0m。 6)浆液拌和应均匀,不得有结块;浆液不得离析或停滞时间过长,超过2小时应停止使用。

7)成桩28天后,可开始基槽开挖,凿除软桩头。凿除桩头后长度不得小于设计桩长。

8)监理根据施工情况确定静载试验与抽芯检验的具体位置。

七、土方回填

1、管道回填

1)管道敷设后应立即进行沟槽回填,在密闭性检验前除头部外露外,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小于0.5米;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2)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进行,并确保管道和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应采取限位措施。

3)新型化学管材从管底至管顶以上0.7米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管顶0.7米以上沟槽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控制管道竖向变形。当管径较大、管顶覆土较高,可在管内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预变形等措施。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大于0.2米。 4)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机物和冻土,回填土中 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它杂硬物体。

5)管道回填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戗灰处理。

2、台背回填

1)台后填筑14%灰土、分层夯实,每层部大于20厘米,密实度≥96%(重型击实标准)。

第5篇: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大庆市未来城二期工程

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审 批:

编 制:

大庆市瑞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未来城项目监理部

08 年 3月 15 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旁站监理依据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四、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

六、旁站监理的实施

七、旁站监理记录内容

八、旁站监理纪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庆市未来城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汽配城 建设单位:大庆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大庆市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大庆市瑞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1、哈尔滨长城工程质量基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大庆市华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126429.76㎡

未来城二期:共计20栋。其中:17层的6栋;11层1栋;5层的1栋;2层的商服2栋;另有幼儿园1栋、地上车库5栋。

二、旁站监理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等;

2、施工图;

3、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1统一标准DB23/711—2003 4.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DB23/721—2003 4.3混凝土结构工程DB23/716—2003 4.4砌体工程DB23/717—2003 4.5地下防水工程DB23/724-2003 4.6建筑地面工程DB23/718—2003 4.7屋面工程DB23/722—2003 4.8建筑电气工程DB23/723—2003 4.9通风与空调工程DB23/719—2003 4.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DB23/713—2003 4.11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1206—2008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一)、地基与基础

旁站部位:砼灌注桩、基础砼、地下防水砼工程、回填土 一)、砼灌注桩

1、施工使用的砼与设计的砼强度等级是否相同;

2、外加剂的掺量是否准确。例如:使用的防冻剂等;

3、抽查砼坍落度情况,记录试场留设情况;

4、检查桩的垂直度及施工桩长是否按照设计及规范进行施工;

5、检查钢筋笼的安装深度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6、检查桩的桩顶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有无其他异常,如出现,立即报告。 二)、基础砼

1、砼所用原材料是否已检验合格;

2、浇筑前模板、钢筋等规定是否已验收合格;

3、核验使用的配合比上的砼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砼的后台计量、搅拌、运输、浇筑、振捣等各道工序的施工情况;砼坍落呀是否符合配合比的要求;

4、若是某一构件接续施工,浇筑前应检查砼施工缝是否已处理合格;

5、砼的浇筑方法浇筑顺序是 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6、砼振捣是否密实,模板是否有变形及跑浆情况;

7、是否按质量验收标准留置砼试块(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

8、有无其他异常情况,若出现立即报告。 三)、地下防水砼工程

1、防水砼浇注顺序和开始及完成时间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一致,并且施工是否连续。对大体积砼如果分层浇注,要记录两层之间的时间间隔并确认在下层浇注时上层是否超过初凝时间;

2、检查防水砼施工缝、后浇带、预埋件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3、检查施工用砼强度等级及抗渗等级是否与设计的强度等级相符;

4、不同强度等级和不同抗渗等级的砼有无错浇现象;

5、砼振捣是否密实,模板是否有变形及漏浆情况;

6、下次浇注前施工缝是否已按要求处理;

7、抽查砼坍落度情况,记录试块留设情况 ;

8、有无其他异常,如出现,立即报告。 四)、土方回填:

(一)、旁站部位:基坑回填,场区道路管沟回填。

上述部位回填后碾压的密实度检测全过程。密实度的试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

(二)、主体砼结构

1、上道工序验收情况;

2、开缸前的后台准备情况;

3、砼坍落度及配合比实际部位符合情况;

4、模板清理、垫块、预留洞位置;

5、负弯矩钢筋的位置、长度;

6、施工缝留设及接槎处的处理;

7、浇筑的顺序、方法每层浇筑厚度;

8、砼浇筑高度及振捣时间,多台泵平行作业时的有效半径;

9、砼浇筑完成后的保护;

10、商品砼的出厂时间和浇筑时间;

11、对负弯矩筋保护情况及砼保护层垫块的均匀布置;

12、砼浇筑完成后的保护。

(三)、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旁站部位:屋面、卫生间、有防水要求的工作间等部位卷材防水细部。如:转角、收口、与雨落管管口相接处、与管道相接处、予留洞口处等。

现场应做的工作并作好记录: 1.检查基层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工程材料是否与监理批准的材料一致。

4.铺贴方法、顺序、搭节长度、与墙体连接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建筑节能工程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的施工,应当进行旁站监理。

1、 外墙保温细部节点处理

1)、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格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 空调器托板、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等易产生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和防水的处理措施。

2)、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处理。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2、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连接密封处理及这些部位的隐蔽验收。

3、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

4、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

5、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的粘结及缝隙处理。

6、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的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7、低温热水地面辐射系统的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和绝热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检查防潮层和绝热层的施工隐蔽验收及伸缩缝的留设和缝隙的处理。

8、采暖系统安装完成后的系统试运转和调试

1)、采暖设计的热媒温度、热水采暖的水质以及采暖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是否完整全面、各项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人员组织是否符合要求。

(五). 给排水及其设备安装工程旁站监理的内容有。室外管网回填土;阀门及给水系统水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排水系统闭水、灌水、通水和通球试验;管道冲洗、消毒;阀门和喷头试验;单机调试和系统调试;消防管道还必须同时由专业单位验收合格。

(六). 电气仪表及设备安装工程方面旁站监理的内容有:变压器吊装和较重的高低开关柜的吊装;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的耐压试验和调试;电梯主机的基础砼浇灌。电梯系统调试和验收;动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的耐压试验和验收;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联动调试和验收;智能系统的调试及综合布线系统测试和验收;通电试验;防雷电阻的摇测等。

(七)建筑节能方面旁站监理的内容有: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四、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监督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监督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监督检查施工过工程中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7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

1. 承包商提前24 小时报需旁站的监理的部位。 2. 监理工程师检查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1)不具备条件,令承包商整改至合格; (2)具备条件,同意下道工序。 3. 旁站人员跟班检查监督。 4. 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六、旁站监理的实施

1、监理人员旁站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时、必须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人员和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承包单位施工己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进行旁站的监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记录交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4、监理人员的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5、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除了作好文字记录外,还应当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七、旁站监理记录内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八、旁站监理纪律 1.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施工地点对指定的工序实施旁站。不得无故不到,也不得擅自改变旁站内容。旁站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对于承包商的任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不得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更不得为不正当利益与承包商串通弄虚作假出现问题,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汇报。

3. 必须如实、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6篇:旁站监理方案[本站推荐]

莆田市环湄洲湾北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

(北侧滨海大道18km管道)

旁站监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旁站监理范围:

土方回填、基础混凝土浇筑、钢筋隐蔽过程。

二、旁站监理内容:

(一)土方回填质量监理

1、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选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合理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多快好省地进行施工。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土建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来审核土方回填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其中关键是控制回填土土质、回填及夯实方法和回填土的干土质量密度等主要环节,使之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土方回填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 (1)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审核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3)审核回填土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填方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部位、频次符合规范的规定。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80kg/m3,且不能集中于某一区域。

(二)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

混凝土是由多种原材料组成的复合材料,混凝土的性能不仅与其组成的原材料性能有关,而且还与配合比特别是水灰比、外加剂的种类和掺量,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成型、养护等因素有关。在控制混凝土工程质量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全面考虑上述影响混凝土性能的诸多因素环节,从组织上、技术上采取措施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

1、混凝土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理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①要熟悉建筑总平面图和土建施工图,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和施工

1 现场的具体条件,审查施工组织有关混凝土工程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其中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输送、浇筑顺序的设置。严冬、酷暑混凝土施工,以及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专门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②若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库、砂石堆场的布置通盘考虑,砂石堆场应分隔,砂石相互不混杂;有一定的储备量,能保证混凝土上连续生产;砂石进场、卸料与称量应较方便。

③若使用商品混凝土,应选择运距不太远、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混凝土站。根据施工要求提出在卸车地点的混凝土质量要求。

(2) 混凝土生产设置及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①搅拌机的配备应能满足混凝土浇筑量的需要且应有备用搅拌机,搅拌机的加水系统应准确可靠。

②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验正确。

③混凝土的水平运输工具和垂直运输机械应满足混凝土浇筑数量的要求,运行应可靠。振捣棒(器)性能要可靠。

④检测混凝土坍落度及制作试块的试模要配套。 (3)对原材料的监理

①有关水泥、砂、石、外加剂、混凝土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认可程序须根据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含有害矿物的骨料。

②散装水泥要按品种分类贮存,袋装水泥要存放在离地面300mm2以上的木隔板上按品种分批存放;堆放高度不宜太高,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受潮结块。

③砂、石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在不积水的平地上,避免混入异物。

④外加剂要按不同品种及各自的要求贮存,防止掺混,并应注意过期作加剂的失效问题。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4)审查混凝土配合比

根据结构设计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混凝土配合比是否正确。

2 (5)签署混凝土浇捣令

总监理工程师在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工程及混凝土浇筑准备验收认可后签署浇捣令。

2、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对混凝土拌制的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跟班检查,检查内容有: ①原材料称量及加水量控制应准确; ②加料顺序及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③测量坍落度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2) 混凝土运输

若使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受时间和温度因素影响,混凝土和易性会降低。因此在浇捣地点要测量坍落度。在和易性降低后要注意混凝土浇筑振捣工艺,避免出现蜂窝、孔洞等振捣不密实问题。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3) 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

①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到下一层。

②浇筑竖向结构要根据结构形式采用串洞、开门孔洞等方法,保证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离析,并保证各部分浇筑密实。

③对配筋及预埋件多的地方要认真浇筑,把各地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动钢筋预埋件。

④要督促承建商加强管理,使操作工人严格按照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4) 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的养护,往往不被人重视,在自然环境中浇筑混凝土,混凝

3 土在凝结过程中水分就不断散失,难以保护水泥的水化反应。对此,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督促承建商派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混凝土在浇筑后,要避免受冻及温度急剧变化的有害影响,同时还要防止在硬化过程中受到冲击、振动及过早地加载。具体地讲,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前不允许承建商在其上进行作业。

(5) 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缺陷的修整

①根据混凝土试块强度判定浇筑的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对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②当发现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甚至孔洞时,承建商不得自行修整,要做好详细记录,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修整。对于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三)钢筋工程质量监理

钢筋工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筋骨。对钢筋工程的预验,就是要监督承建商的材料质量、钢筋加工到绑扎均要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

1、熟悉结构施工图,明确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要求以及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有关配筋变化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在相应的结构图上标明,避免遗忘,造成失误。掌握规范中钢筋构造措施的规定。

2、把好原材料进场检验关

(1)钢筋的品种要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的钢筋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2)钢筋的性能要符合规范要求。进场的钢筋应按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作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3)督促承建商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钢材运进钢筋堆场,堆放整齐,挂上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筋锈蚀或油污。

3、钢筋的下料、加工,应要求承包方的技术员对钢筋工进行详细的

4 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建商改正。

4、钢筋的焊接,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检验焊工考试合格证,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进行焊,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上岗。钢筋焊接接头符合规范要求,并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抽取焊接接头的试样进行检验。

5、钢筋绑扎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令其纠正。钢筋绑扎完毕经承建商自检合格后填报钢筋工程隐蔽验收单。

(1)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时,应对照结构施工图检查所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构造措施;

(2)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集中荷载作用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控制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6、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7、钢筋不得任意代用。若要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办理变更手续。专业监理工程师据此验收钢筋。在浇筑混凝土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建商派专人负责整理钢筋。

三、旁站监理程序:

1、上述实施旁站监理的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签认申请表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机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四、旁站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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