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2022-04-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目前思修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方面,针对这些具体表现,本文根据对道德修养的涵义的深入分析,发现审美作为人们在追求道德修养过程中的动力作用,提出应当在在思想道德修养授课过程中注重并巧妙契合于这种心理机制,把审美的思想渗透于教学过程,以达到提高思修课教学效果之目的。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孟子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孟子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篇1:

浅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渗透与融合

摘 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优秀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较为丰富的价值观念以及行为准则,具有鲜明的历史特征及教育特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这些文化资源与其进行融合,通过教学模式与内容的创新,从根本上提升教学质量。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式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多数的教师依旧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课堂相对较为枯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学习的兴趣。而将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系统融合与渗透,可以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进而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

一、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

1. 为教学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教育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是历史知识的沉淀,是文化的凝聚与汇集,也是中华民族团结发展、建设发展的基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较为丰富的文化知识,其蕴含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素材,可以充分地塑造学生的素质能力、培养学生的积极态度,进而强化学生的道德修养,这无疑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例如,在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就是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具有一定的信念,而在传统文化中对于理想信念也有着自己的诠释,充分地说明了个人远大信念的重要价值。孟子强调“士贵立志,志不立则无成”的理论思想;墨子则有着“志不强者智不达”的理论;荀子在人生信念中强调了“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人生信条。这些教育理念与学生的信念教育与思想教育不谋而合,都是要让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的人生态度,强调的是学生个人的综合素质能力,这些丰富的传统文化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培育了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对于学生的素质培养有着重要意义。

2. 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课程,通过系统的学习,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法律观念的引导。但是在实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却较难实现教学目标。其主要原因是学生在教学中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多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均通过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开展,学生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教学质量不高。将传统的优秀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系统融合,可以充分地体现传统文化的价值与作用,让学生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认同感,提升思想政治教学质量。

在多元化文化的发展背景中,人们对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理想信心问题,缺失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融合,为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可以充分地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强化学生的人格教育,对学生的审美情趣以及人文底蕴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作用。

3. 加强引导,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将优秀的传统文化渗透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可以让学生在积极的引导之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具有健康、积极的思想价值观念可以从根本上培育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对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与学生的素质教育进行融合,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可以让学生在渗透与影响中形成正确的价值理论,对学生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现状

1. 大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心理认同感低

在现阶段的教学中,不难发现学生在多元化思想的影响之下,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缺乏认同感。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不同类型的文化知识不断地融合、交织,构建了较为复杂的现代多元化的文化背景,这种文化背景给学生带来了各种影响,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感受传统文化的价值,缺乏学习兴趣。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之下,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受到了一定的侵蚀。

2. 教师忽略了传统文化教学的重要性

教师在实践中必须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要强化人文修养,通过傳统的文化知识渗透与教育,合理地开展教学。将传统文化与教材进行系统融合,这样才可以在教学中对传统的优秀文化进行渗透,进而提升教学质量。但是从整体来说,多数教师并没有对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没有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与传统文化进行系统融合,直接降低了教学质量影响了教学效果。

3. 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堂中的教学模式陈旧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知识学习过程中,多数学生缺乏课程的正确认知,缺乏学习积极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缺乏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教学活动缺乏针对性以及互动性。在教学过程中还是通过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开展知识的学习,教学模式过于陈旧,学生在枯燥乏味的环境中进行知识的学习,无法深入了解各种知识内容,直接降低了学习的质量。

三、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融合的途径与方式

1. 提高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

将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进行系统地融合,可以有效地提升教学质量。教师在实践中必须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科学的方式与手段,合理设置,给学生积极探究学习的空间,让学生对其进行分析梳理,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提升教学质量。

教师可以灵活地应用各种多媒体教学模式,通过对网络平台的合理利用,让学生自己先了解各种传统文化知识,然后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组织学生交流与沟通,分享自己学习到的各种传统文化知识,进而体会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教师在课程教授过程中必须要将知识内容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系统融合,让学生对其进行深入分析,这样学生才可以产生一定的情感共鸣,进而积极主动地进行知识的学习。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一些优秀的历史文化故事、影片以及图片等,让学生充分地了解优秀历史文化知识的价值,进而主动探究。

2. 提高教师自身传统文化的素养

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学生,对此教师必须要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与教育,让学生充分地了解、学习各种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样才可以提升教学质量。

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必须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种传统的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让学生可以灵活地掌握、学习各种传统文化知识,进而强化教育引导。同时,教师必须要加强对教材内容的引导,让学生将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系统融合,这样才能弘扬传统的文化知识,从根本上强化对学生的影响。

3. 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模式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要明确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让学生了解各种法律知识。因此,教师在实践的教学过程中,要通过合理、精心的设置,基于不同的教学内容以及要求合理地融入各种传统文化知识,将传统文化与教学知识进行系统融合,通过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例如,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强传统文化的渗透与引导,通过设置专门的传统文化网站开展网络教学,不断渗透传统文化知识;也可以组织开展各种以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社会实践与调查,组织学生开展传统文化演讲、辩论等活动;在一些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种爱国教育活动,这样才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自身的民族自豪感,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中蕴含着内容丰富的文化知识,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较为丰富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以及哲学思想,对于学生的成长起着积极的作用。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内涵精神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系统融合,可以从根本上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实践中必须要对其进行深入探究,系统融合,对传统的优秀文化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科学分析,这样才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成长,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礎。

参考文献:

[1]方方.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思考[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6(3):45-46.

[2]张咸杰,张立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思想教育研究,2016(11):77-80.

[3]宋俊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教学的探索[J].文化学刊,2017(8).

[4]徐严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例[J].课程教育研究,2017(46).

[5]胡雪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研究[J].读书文摘,2016(8).

作者:何娟

孟子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篇2:

美的追慕――思想道德修养的隐秘动力

摘要目前思修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方面,针对这些具体表现,本文根据对道德修养的涵义的深入分析,发现审美作为人们在追求道德修养过程中的动力作用,提出应当在在思想道德修养授课过程中注重并巧妙契合于这种心理机制,把审美的思想渗透于教学过程,以达到提高思修课教学效果之目的。

关键词道德修养 审美 内在动力

思想道德修养课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课群的一部分,“它是培养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教育,思想道德修养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来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①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思想道德修养的教育,对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可能性的认识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目前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还有不尽如人意的一些表现,我国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就有如下倾向:

1 目前思想道德教育呈现的一些问题

(1)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丢失了部分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思想道德修养”,它本身包涵着比较庞大的知识体系,比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这几种关系可以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去解读,也可以从“制度规范”的角度去解读,还可以从“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当然也可以从哲学和美学的角度去解读。不同的角度决定了不同的视野。目前我们看到的思想道德修养教材更多地是前面几种视角,在伦理学意义特别是哲学和美学意义上进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理念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事实上,其内在的哲学光辉和美学魅力恰恰是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精髓和发展动力。这一点,从卷轶浩繁的我国关于道德修养的传统文化典籍中就可以看出,无论是五经《诗》、《书》、《礼》、《易》、《春秋》还是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包括中国历代文人的谈修心养性的著作,都具有其浓厚的哲学基因和美学品格,它们是值得我们研究如何提升当前思想道德修养教育质量可宝贵的历史经验。而当前的思想道德修养课还局限在“意识形态教育”和“制度规范介绍”的视域中,这样的理解就失去了这门课的一些理论价值和意义。

(2)大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不够重视。而就外在环境来看,在一个社会物质文明水平尚不发达的时期,整个社会显得“重利轻义”和“急功近利”。在这个经济转型,市场经济还不完备的大环境中,商品经济极大的刺激了人们的物质欲望,无孔不入的广告和昼夜不停的娱乐喧嚣使得人心浮动,渴望“一举成名”、“一夜暴富”的人不在少数。为了达到个人的私利,无视道德约束甚至法律制裁的大有人在。这种社会现象自然会影响到大学生,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开始用非常功利和现实的目光看世界,而这就与思想道德修养所要求的“先人后己”、“先义后利”、崇尚精神高尚的思想相左,加之当前思想道德教育自身的确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导致了思修课堂不能很好的吸引学生,学生认为这门课程不实用甚至教条刻板、过于高蹈,无助于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成为强者、胜利者。

(3)作为教师,在“知”的方面,对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体系的构建和把握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在“行”的方面,如何把思想道德修养这样一门“实践”的学问真正贯彻到“生活”中,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课题。

尽管从小学的《思想品德》课到中学的《思想政治》课,一直到大学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都属于必修的课程,但是如何让大学生在接触这门课程时感到新意和理论水平的提升而区别于小学中学的这类课程,是挑战高校教育理念的重要课题。

此外,如何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把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过去的历史和当前的社会矛盾以及未来的社会走向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不仅逻辑自洽而且人们在情感上易于共鸣、价值上认同的理论体系,这其中教学视角的选择和展开理论的切入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思想道德修养是一门极具实践品格的学问,如何真正提高受教者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让学生能不仅在学习中得到知识的扩展、更重要的是情感得到升华和意志得到锻炼,是我们教育的根本目标,这就涉及到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探索问题。

2 思想道德修养内涵及动力探寻

梁启超在清华大学的著名演讲《为学与做人》中曾谈到:人类心理有知、情、意三部分,这三部分圆满发达的状态,我们先哲名之为三达德:智、仁、勇。为什么叫做“达德”呢?因为这三件事是人类普通道德的标准,总要三件具备才能成一个人。三件的完成状态怎么样呢?孔子说:“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所以教育应分为知育、情育、意育三方面。知育要教导人不惑,情育要教导人不忧,意育要教导人不惧。教育家教学生,应该以这三件为究竟:我们自己教育自己,也应该以这三件为究竟。②

如果说,各种专业课承担的是知育的任务,那么思想政治教育课无疑就承担情育和意育的任务, 正所谓“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就是给人以道德和意志的教化,那么,道德与意志从何而来?

目前,根据现行的全国统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体系,我们可以发现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如何面对新的大学生活、树立远大理想、探寻人生价值、加强道德修养包括在职业领域职业道德和在公共生活中的公德及在私生活领域的家庭美德。综上,可以发现,思修课程的内在逻辑顺序是立志、行德。《道德经》中谈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道就是万物的本源之意。《易经》中也谈到 “厚德载物”,就是说地是能承担的,它能养育别人,这就是土地的“德”。这种“德”与“道”相通,秉承了“道”的精神,因为它利生于万物。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又讲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大道,大道体现于周行不悖的自然,这种观点具有东方哲学的“生命的体系”特点,非常玄妙。具体到个人修养,孟子谈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而我们现在谈的道德,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道德观,“它指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③这种道德观,是非常具体的。具体的好处是涵义明确,可操作性强,但也有其欠缺,它已经少了一些东方哲学的基因,那就是植根于生命哲学,终极关怀的色彩浓厚,因为但凡道德,总要人发自内心,方才能确保道德水平的真实和道德行为的一贯。而这一特点,就必然要求人们植根于内心的认同感甚至它一定要契合人性深处的某种需求。

试想,在人的思想意识里,为什么有善恶之分,又为什么喜善恶恶,甚至能惩恶扬善呢,人们践履道德的动力来何有自?思考这一点,对于促进这门课程真正到达教学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道德教化这件事情上,不只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道德不流于说教,展现给学生道德的必然性,将会很大幅度的提高这门课的理论品格和实践动力。

3 传统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给予我们的启示

在这一点上,传统文化的修身养性之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启示――尊重人的内在精神诉求。特别是注重艺术美感的浸润,对一个人提高修养所起的作用是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这是美感教育,或曰审美教育,也可称为美学教育。美学教育特点是最接近人的本质特征的,它不是概念的认识,而是情感的陶冶。它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它包括艺术美――音乐和舞蹈,绘画,影剧欣赏,文学;自然美――以大自然为审美对象所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社会美――以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人和事为对象而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科学美――以科学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所感受到的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赋予人合群的性格,只有审美趣味才能把和谐带入社会,因为它在个体身上建立和谐”。④而这正与道德的本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准则的使命相契合。

譬如,“孔子在《论语》中说‘仁’达百余次,每次的讲法都不尽相同,以至有研究者倾向认为,孔子的 ‘仁’本身就是审美的,即它具有非概念所确定的多义性、活泼性和不可穷尽性。”⑤所以“仁”才有无限的可能性,直到现在,“仁”的理念也不过时,它依然影响和指导着无数的人。而“仁”,不正是儒家最重要的道德追求吗?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浩渺的深宙广宇中,孔子发出了一声浩叹,同样具有穿透时空的美学魅力。而这一句,古往今来,又激励了多少儒者对有限的领悟,以及促使他们用积极入世的态度来投入无限。这就是基于对宇宙人生的参悟的美学表达和最终落实到道德践履,为国为民的情怀上来。

“与其他许多宗教教主和哲人不同,孔子以世俗生活中的情感快乐为存在的本体和人生的极致”,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正是“心灵成熟的最后标志”。成为在智慧和道德基础上超智慧、超道德的心理本体,达到它,就可以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而不宜,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人生,也是审美。而这种人生,又是道德的人生,它达到了真善美的统一。

反观传统文艺中一草一木一花一鸟的创作和欣赏,也蕴含着、表现者对人生的超越态度,有了这一态度,就给现实世俗增添了圣洁的光环,也能使人保持品格的高洁不染。

4 结语

在当今思想道德教育投入大,收效小的社会背景下,我们重新注意到了审美作为人们在追求道德修养过程中的动力作用,它能带给我这样的启迪。在如今高等教育的美育主要依赖第二课堂的形势下,在思想道德修养授课过程中注重并巧妙契合于这种心理机制,把审美的思想渗透于教学过程,会对提高这门课程的吸引力和教学实效有着重要的意义。

注释

①范芬雄.“公民教育” 与“思想政治教育”语境分析.福建论坛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专刊:198.

②梁启超.为学与做人.在清华大学的演讲,1922:12.

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90.

④习勒.审美教育书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52.

⑤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10:232.

作者:杨丽嫡

孟子思想道德修养论文 篇3:

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

摘要:一般而论,大学开设两类课程:一类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一类是“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这反映了大学课程体系建构的基本规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属于“使人成为人”的课程。它应遵循五个“教学规律”,即“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国家意志与学生意志相统一”、“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统一”、“教学过程与修身过程相统一”、“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相统一”;应依次达到四种“教学境界”,即“知识境界”、“理论境界”、“艺术境界”、“人格境界”。

关键词:大学的“两类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规律;教学境界

教学是富有魅力的创造性活动。精彩的教学,不只要有精彩的教材,而且要有任课教师对教学宗旨、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的深刻领悟和把握,使教学达到较高的境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寄托着国家和广大学者的殷切期望,肩负着引导大学生“成人成才”的重任,尤其要使教学精彩。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性质

一般而论,不论什么层次和性质的大学都讲授两类学问,即“使人成为人”的学问与“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学问。冯友兰先生说,高等学校“有两个问题必须分别清楚。一个是关于一个人的学问和修养的问题,一个是关于一个人的工作岗位和职业的问题,不可把这两个问题混淆起来。”又说:“我们培养学生一方面要照顾到他的学问和修养,一方面又要照顾他将来的职业和工作岗位。”①

大学为解决这两个问题,开设两类课程:一类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一类是“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它们是两种学问、两类课程。这反映了大学课程体系建构的基本规律。所谓“使人成为人的学问”,就是讲授做人的基本理论、价值和知识,使学生具备现代社会做人的基本知识和素养,成为合格的现代人。所谓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学问”,就是讲授某一类理论、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能够胜任某一类工作,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某一种人。如,数理化、天地生、政经法、工农医、各类专业技术,以及从专业角度看的文史哲等学问。“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可概称为“专业课程”。高等学校的两类课程是统一的,缺一不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属于高等学校“使人成为人”的课程,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它的教学过程与一般知识课教学过程相比具有明显差异。主要表现在:第一,“接受目标”不同。一般知识课的“接受目标”是接受“知识”,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接受目标”是引导学生“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法律意识和法律人格”。比较而言,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法律意识和法律人格”要比接受“知识”复杂得多、艰巨得多。第二,“接受图式”②不同。一般知识课的“接受图式”主要是原有的“知识图式”,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接受图式”不只包括原有的“知识图式”,而且包括原有的“思想图式”、“价值图式”、“品德图式”,以至于全部原有的“人格图式”。第三,“接受机制”不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必须以学生“自我意识的分化与同一”为基础,缺少这个基础则教学无效,而知识课一般不必涉及自我意识的分化与同一。上述教学过程的性质和特点是形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独特的教学规律和教学境界的前提和基础。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大学“使人成为人”课程的核心和重点,具有以下五个“教学规律”,即“五个统一”:

(一)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

这个规律要求,本门课程无论编写教材,还是教学,都必须以大学生的“生活逻辑”为基础,以“理论逻辑”为支撑,做到“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这门课程的根本任务是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③。因此,它与一般知识课程教学不同。一般知识课程以学科知识为主体,以学科知识体系为基础编写教材和开展教学。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则以大学生为主体,以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基础编写教材和开展教学,始终坚持“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这是我国大学开设“思想道德修养课”(包括尔后不久开设的“法律基础课”)二十余年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不可违背的基本教学规律之一。实行“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关键是选准学生“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的“结合点”、“结合线”和“结合面”。“结合点”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的主要课题。“结合线”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的逻辑线索。“结合面”就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两种片面性:第一种,脱离学生的“生活实践”基础编写教材和开展教学,几乎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变成了纯粹的知识课,甚至变成为某一个学科本身。这种现象已不止一次出现和被纠正。第二种,否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有严密的内在理论逻辑体系,几乎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变成了“学生工作总结”和“讲话”。上述两种情况均违背了“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的教学规律,教学效果必然不佳。

(二)国家意志与学生意志相统一

依据教育动力学观点,教学动力来源于环境压力与主体应对环境压力而产生的需要。需要是教与学的动力源泉。一般而言,教学动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意志,即国家为应对环境的压力和挑战而产生的教学需要。第二,学校(教师)意志,即学校(教师)为应对环境的压力和挑战而产生的教学需要。第三,学生意志,即学生为应对环境的压力和挑战而产生的学习需要。只有三种上述三种意志在方向上一致并且实行有效整合,才能形成强大的教学合力,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国家意志、学校(教师)意志与学生意志在方向上不一致,则无法形成教学合力,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想动力十足,必须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充分反映国家、学校(教师)和学生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根本任务。这个根本任务既反映了国家和学校(教师)的需要,也反映了学生的需要,是实现国家意志与学生意志相统一的基础和关键。教学只有从始至终充分反映、贯穿和体现这个根本任务,教学才有充足的动力和良好的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反映国家需要和意志比较充分,而反映学生需要和意志不足,使有些学生“学”的动力不足。这表现在,或者是教学脱离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或者是教学缺乏理论支撑,满足不了学生追求“知识完型”的需要;或者是教学方法不当,没有满足学生成为教学过程主体的需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遵循“国家意志与学生意志相统一”的教学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等一切方面,充分反映学生的需要,形成教学合力。

(三)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统一

一般而言,所有教材和教学活动都要帮助学生做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一方面解决学生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认识关系,另一方面解决学生与客观事物之间的价值关系。但是,在不同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这两个方面的比重是不一样的。在一般知识课程教学过程中,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是同步进行的,即凡是使学生认识是真理的东西,学生自然而然地承认它是有价值的东西。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价值判断的重要性十分突出,必须在解决是非判断的同时作价值判断,将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紧密结合起来,达到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这是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属于“使人成为人”的课程,涉及各类主体的利益,包含复杂的“利益分析”和“价值选择”,必须解决困难的“意义障碍”问题。学生对某种理论和观点的态度如何,是非判断是基础,价值判断是关键,而且只有在是非判断和价值判断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这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增加了特殊的难度。要实现教学目的,教师就不能只做简单的是非判断,而要创造独特的论证方式,将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结合起来进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是非判断比较充分,而价值判断薄弱,难以说服学生。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多种,或者是将复杂的价值判断看简单了,使价值判断草率、敷衍,说不透彻;或者是缺乏价值判断的理论和知识,使价值判断含糊、模棱,似是而非;或者是不掌握复杂的价值教学方法,用是非教学方法代替价值教学方法,解除不掉学生的“意义障碍”,无法接受。“是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统一”,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成功的关键,只有真正做到这个“统一”,教学才有效果。

(四)教学过程与修身过程相统一

“使人成为人”课程与“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的本质区别是,“使人成为人”课程的教学过程必须以学生的“修身过程”为基础,是教学过程与学生“修身过程”的统一;而“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的教学过程则不以学生的“修身过程”为基础,不必实现教学过程与学生“修身过程”相统一。“使人成为人”课程的教学过程比之“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的教学过程要复杂得多、艰难得多。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介入因素不同。一般而言,介入“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教学过程的因素,主要是认知因素和技能技巧因素,而介入“使人成为人”课程教学过程的不只有认知因素和技能技巧因素,而且还有价值因素、情感因素、品德因素、意志因素和自我意识因素等,涉及学生“人格图式”④的一切方面。第二,接受机制不同。“使人成为人”课程的接受基础是学生自我意识的“分化与同一”,即教学过程推动学生的自我意识分化为新的“理想的我”与“现实的我”,并且用新的“理想的我”去分析、评价和统一“现实的我”,使“原有的自我”提升和达到“新的自我”。这是“使人成为人”课程教学过程的典型机制。如果教学过程不能促使学生自我意识产生“分化与同一”,推动“原有的自我”向“新的自我”转化,则教学无效。而“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的教学过程相对简单,不必涉及学生自我意识的“分化与同一”。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偏差是,用“使人成为某一种人”课程的教学机制和教学方法去讲授“使人成为人”的课程,教学过程不推动学生自我意识产生“分化与同一”,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事倍功半,甚至归于无效。这是产生“雨过地皮湿”、“不能入耳入脑”等教学失效现象的基本原因。教学过程与修身过程相统一,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基本规律之一,也是教学有效与无效的关键。遗憾的是,这个规律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要遵循这个教学规律,教学内容、途径和方法都需要改革,教师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以便真正实现“教学过程与修身过程相统一”。

(五)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相统一

任何课程的教学过程结构都是“双主体”(即“多主体”)的。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学生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通过“双主体”互动实现教学目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属于“使人成为人”的课程,其教学过程尤其需要建立“双主体”结构。它是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共同参与的修身过程,是教师与学生的认知、情感、价值、意志、需要和自我意识等全部精神要素共同运作的过程。缺少其中任何要素的参与,教学过程往往无效。在这个复杂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只有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才能具有主动性、独立性、探索性、创造性和超越性,从而调动全部精神要素参与,实现教学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的现象是,教师成为主体,而学生仅仅是客体,教师滔滔不绝,学生无动于衷。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者是教材和教学内容没有以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基础,缺少磁性和吸引力;或者是教学过程只反映了国家的意志、教师的意志,而忽略了学生的意志,使学生失去了主动性和热情;或者是教学方法简单化,陷入“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模式,使教学过程失去了探索性和创造性。归根结底违背了教学过程“双主体”结构、通过“双主体互动”实现教学目的的规律。一般而言,在教学过程开始时,学生均处于教学客体的地位,教师必须有能力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等一切方面通过精心的设计和安排,使学生逐步转变为积极的教学“主体”。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特殊的教学性质、教学结构和教学规律,决定了它必然是大学里最难讲授的课程之一。要遵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创造最佳的教学效果,必须依次登上四种“教学境界”。

(一)“知识境界”:掌握广博的知识,用事实的力量打动人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其知识蕴涵必须既广博又丰厚,具有较高的“知识境界”。这要求教师具有广博丰厚的知识背景,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从多角度、多侧面去启发学生和论证问题。它只有用准确、广博、丰厚、生动的知识去撞击学生的心灵,才能使他们心悦诚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除了要运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外,起码还应运用好以下五种知识:第一,学科知识。要有较宽的学科知识基础,主要是哲学、伦理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历史学知识。第二,社会思潮知识。要掌握当代国内外社会思潮知识,特别是当代中外理论热点、难点问题的知识。第三,当代社会实践知识。主要是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有关的理论和知识。第四,中外典故、事件和案例知识。特别是中外正反面历史人物及其人生道路的知识。第五,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特别是要善于充分运用古今中外的“经典”、“典故”、“事件”和“案例”论证理论观点。师生之间关系的确立,从根本上讲不在于教师是否获得了教师职务的任命,甚至也不在于师生共在一个课堂,而在于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的信息差、知识差。我们是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只有潜心向学,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才能建立广博丰厚的知识结构,善于用知识和事实的力量去打动学生,达到较高的“知识境界”。

(二)“理论境界”:掌握彻底的理论,用逻辑的力量征服人

“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与“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一样,必须“讲理”,用逻辑的力量征服人。马克思有句名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想取得成效,只能用“抓住事物的根本”的“彻底”的理论征服人。在“知识全球化”的今天,这种“抓住事物的根本”的“彻底”的理论,主要表现为“三性统一”。所谓“三性统一”即逻辑的展开性、现实的广延性与历史的涵容性的统一。所谓“逻辑的展开性”,即概念和观念自身的逻辑发展和逻辑展开特性。这要求通过概念和观念自身的逻辑发展和展开建构起关于解释对象的严密的理论知识系统,无跳跃、无中断、无“逸出”。所谓“现实的广延性”,即当代实践经验的升华特性。这要求能够做到理论逻辑的展开与当代实践经验的升华相一致,并能够覆盖和解释对象现实的一切现象和现象的一切方面(以国内现象为主,也包括国外现象)。所谓“历史的涵容性”,即人类认识史的总结特性。这要求理论逻辑的展开与人类认识史相一致,并能够覆盖和解释对象从古至今的一切现象和现象的一切方面。上述“三性统一”要求教学做到理论自身的逻辑展开、当代实践经验的升华和人类认识史的高度统一,达到高度的“理论境界”,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产生震撼学生心灵的强大逻辑力量,让学生坚信不疑和心悦诚服。这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真正魅力所在,它是吸引和征服学生心灵的力量之源!

(三)“艺术境界”:掌握美的规律,用高雅的力量陶冶人

对于“使人成为人”的教学而言,达到“知识境界”和“理论境界”还不够,还必须进一步上升到“艺术境界。”正如两千五百年前孔子所言,人是成于美的⑥。“知识境界”和“理论境界”至多达到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使人成为人”的教学必须达到美。它要将抽象的本质和规律提升到美,转化为美,以美撞击学生的心灵,循着美的规律,用高雅的力量陶冶人。它不能照搬一般知识技能课的教学方法,而要创造“使人成为人”课程的独特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以简约地概括为:“双主体学导式”教学方法。所谓“双主体学导式”教学方法,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同处主体地位,通过“双主体互动”实现教学目的的教学方法。它起码应做到两点:第一,创造“双主体互动”式教学过程。这不是一种教学方法,而是一类教学方法的总称。第二,掌握课堂讲授的艺术。今天,即使是在使用“课件”进行教学的情况下,课堂讲授仍具有很高的艺术性。一堂好的课堂讲授,应当眉清目秀、起伏迭宕、挥洒自如,具有很强的吸引力、震撼力、征服力、陶冶力和提升力。总体框架的勾勒、阐述层次的展开、具体难点的剖析、背景知识的引用、典型事例的穿插、情感世界的激发、人格力量的感染以及精神世界的升华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成竹在胸、水乳交融、一气呵成,使学生在情理美的享受中被带入一个崇高而完美的精神境界。要达到这一点,应当做到以下四句话:(1)“分清层次”。每堂课的构思和讲授,都必须层次分明、眉清目秀。而每阐述一个重要理论观点,也要眉清目秀。大体应分清以下四个层次:描述层次(讲清基本观点)、解释层次(阐发理论内容)、证明层次(充分论证观点)、激励层次(综合拓展理论视野和升华精神境界)。(2)“充分证明”。每论述重要理论观点,必须从多个视角和侧面进行比较和证明,做到准确有力,无懈可击,使学生确信无疑。(3)“情理交融”。既需要充分讲理,也需要深切动情,解决情感激励问题。要善于发掘和赞美蕴含在社会生活中的真善勇美,揭露和鞭笞隐藏在事物中的假恶怯丑,激励学生的崇敬感与厌恶感,使心灵深处受到撞击和陶冶。(4)“升华境界”。讲授要防止就事论事,应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学生的视野和精神境界的升华,引导和启发学生摆脱个人的狭隘眼界,以博大的胸怀和崇高的精神境界面对现实,憧憬和走向未来。

(四)“人格境界”:锤炼高尚的人格,用庄严的力量提升人

“人格境界”是“使人成为人”课程教学的最高境界。它要求教师不仅能讲授广博的知识、彻底的理论、艺术和美,而且能将知识、理论和美上升为自己的信念,并表现为真诚的人格和行为,使人钦佩。经验告诉我们,学生具有强烈的“人格直觉”⑦和“向师性”⑧,而且,这种“人格直觉”和“向师性”在“使人成为人”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不仅要有强大的知识、逻辑和美的力量,而且要有融理想、信念、情操和教养于一身的强烈的人格力量,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以理性和人格的双重魅力将学生带入崇高的精神境界。今天,在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最重要的人格力量就是郑重与庄严。孟子曾推崇“浩然之气”,周恩来讲“言必信,行必果”,曾宪梓主张“正道做人,正道做事”。郑重与庄严是做人之本。国家庄严,做人庄严,做事也庄严。何为?“大道庄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它的重要任务就是将人格的郑重与庄严讲出来、做出来,以为学生的楷模,让学生永远拒斥“游戏人生”和“利欲人生”的生活态度。一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更应是一个人格楷模。他的理想情操、智慧才华、意志品德、反省力量以及他的仪表、神态、语言和举止,无一不给学生以莫大的影响。他虽是一名普通教师,但身负重任。在课堂上,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不应是随便的和轻率的。他有责任以自己的令人钦佩的人格力量影响和陶冶学生,把学生培养成“人”!

注释:

① 冯友兰:《三松堂自序》,《冯友兰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479、418页。

②“接受图式”,即“人格图式”在接受过程中的表现。在接受过程中,“人格图式”即是“接受图式”。

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年8月26日),中发[2004]16号。

④“人格图式”是本人在《人格动力学原理》中提出和经常使用的概念,指一个现实人的“人格动力结构”,包括当下的观念、道德、情感、智慧、意志、反省、需要和利益等,具有“三级结构十种力量”。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页。

⑥ 孔子认为,一个完美的人格“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⑦“人格直觉”指人对于认识对象的人格特征不经过逻辑推理就直接产生强烈而深刻印象和认识的能力。

⑧ 学生的“向师性”,指学生对教师的热爱和关切使他们将教师看作楷模,对教师的优点和缺点的看法往住都会自然放大。

参考文献:

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② 鲁杰主编《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③ 黄俊杰:《大学通识教育的理念与实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责任编辑 刘龙伏)

作者:陈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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