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碳中和气候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给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未来加快建设碳市场的进程中,亟须一批专业的碳金融人才。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展开分析,研究目前碳金融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篇1:

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对策研究

摘 要: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是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内容,是低碳经济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表现。商业银行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投资等金融活动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职责。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面临市场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需要通过金融制度创新来规范其交易契约、定价机制以及风险控制等。透视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逻辑基础,梳理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若干对策,以期对今后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开发产生积极影响。

关键词:商业银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

一、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逻辑基础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与气候的异常变化,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与地球温度升高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出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1997),这直接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碳排权交易市场的形成,由此引发商业银行开发实施以碳为主题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进一步培育和促进了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因此,商业银行低碳金融业务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武器,更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提升商业银行价值创造能力的必然选择。所谓低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1]。

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是因如何控制“碳排放”而开发形成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是商业银行通过“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当然,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实施因碳排放权交易的不稳定性和模糊性而出现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商业银行开发与碳排权相关的产品之前,既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明确国际、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规则;还要通过金融制度创新构建严谨、规范、科学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则,为低碳金融市场的资源融通、投资和风险规避与充分发挥低碳金融的杠杆和工具功能促进企业进行节能减排之间建立最佳平衡点。因此,商业银行开发设计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逻辑起点就是对“碳排放”进行约束,并通过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活动评价来实现对节能减排目标的控制。

二、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单一和服务有限

低碳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低碳金融市场还处于刚刚兴起的阶段,缺乏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运行的基本机制,加之商业银行对低碳金融的认识还未完全达成共识,导致在发展初期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非常单一,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步伐缓慢,甚至仅认为绿色信贷就是低碳金融衍生产品,这将大大阻碍了商业银行的金融行为对低碳经济的支持空间。随着我国低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需要商业银行针对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开发设计出诸如碳基金、碳证券、碳融资、碳担保及碳期货等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来提供给市场更多选择的产品形式。因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单一也造成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服务内容非常有限,制约了商业银行为企业进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二)缺乏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运作经验

我国商业银行对低碳金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在还不够健全的低碳金融市场中如何运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则、操作规范、运行流程、评估标准、职责区分、风险防范等的研究尚处于空白状态,缺乏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运行的经验积累,这为有效开发设计和运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增加了障碍和成本。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从设计开发到投入市场运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历很多环节,特别是其中有些环节还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比如碳减排量的计算,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控制等,如果技术准备不足或缺乏低碳金融衍生产品运行操作经验,很可能使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在市场运行中无法顺利交易,使商业银行的低碳金融业务开展面临难以控制的风险。这使得商业银行对低碳金融业务发展前景缺乏足够认识和经验的情况,又进一步限制了商业银行涉足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三)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政策支持不够

在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开发应用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引导性政策存在明显的缺位现象,致使商业银行在开发低碳金融业务方面积极性不高。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低碳金融业务的实施需要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特别是政府的低碳金融政策导向。例如,我国政府针对商业银行在开发设计和推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税收减免、退税、利息补贴、信贷投融资、财政支持、风险承担等方面还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同时,低碳金融业务在我国发展初期更是存在着明显的高风险与低收益共存的现象,如果不能有效发挥政府低碳金融政策杠杆的导向作用,且缺乏优惠和风险补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将非常不利于引导商业银行的低碳金融业务健康规范发展。虽然低碳金融业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因其发展中较高的成本和风险及政府相关金融引导性政策的不足,将更进一步制约商业银行低碳金融业务的开展。

(四)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低碳金融在我国属于一项全新的业务,商业银行在国内没有可资遵循的模式和经验,对于国外低碳金融业务的参与深度和广度也是非常有限。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其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零开始,从产品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方式等方面都需要与以往的传统金融有较大的革新。但是,受到自身主客观条件制约,国内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始终不高,加之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又属于一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生事物以及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普遍偏低、国内低碳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在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管理体制下对于商业银行拟涉足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很多领域还没有完全放开等诸多因素形成叠加效应共同对商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形成制约。因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不够或创新能力不足,在低碳背景下很难在商业银行寻找到与节能减排相关的、市场急需的低碳金融衍生创新产品。

三、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对策选择

(一)规范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方法

商业银行在具体运作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时会面临各种风险的潜在威胁,既有来自传统的市场、信用、操作风险的影响,还有技术、人才、收益、政策、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所产生的风险。当然,有金融市场的地方就有金融风险,这在金融业可以说是一个基本定律。作为商业银行在推出某一款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时,首先要能够正确识别其潜在的风险因素,在签订合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客户做出明确的揭示与披露,使得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在公平、公开、相互信任的前提下进行销售与交易,这也是产品购买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商业银行必须针对低碳企业和项目的要求确定合理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定价规则和依据,明确低碳全融衍生产品的基本运行特征,根据可能存在的风险形式及其漏洞,建立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和控制手段。例如,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时可选择那些低碳技术较成熟、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同时在贷款具体实施环节中,可采取银团贷款、分期投入等方法来将信用风险减至最低限度;可通过新立合同条款或合同条款创新来转移不可预见的风险等。

(二)建立和完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信贷操作流程

优化和再造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信贷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办法是提升信贷业务服务质量、效率以及确保信贷合规性、可操作性的重要保证,更是强化风险控制、促进信贷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信贷流程优化设计应坚持灵活性和适用性为基本原则。在具体设计时,要特别重点关注以下内容:通过优化授信评审制度,对低碳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如“三废”的达标能力评估)及技术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对这一指标的评价贯穿到产品信贷的合部环节,让这一指标成为信贷发放的首要标准和先决条件;要注重对担保单位的资质审核,特别注意考察外部担保单位的资本实力和商业信誉;要注重对客户的深入了解,特别是客户的经营业绩、偿债能力、资信等级、现金流量等进行全面分析;根据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运营效果,建立可调整的还款期限制度,如视产品运营情况可延长、缩短或分期还款等;在确保信贷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对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给予“绿色信贷”专用标志,按核定的授信额度限时完成审查、审批,减少客户办贷时间等。

(三)制定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配套政策措施

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培育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金融业、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出台一系列税收、信贷、会计、风险规避等配套政策措施[2],从而激励商业银行积极为低碳项目、节能降耗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只有加大政府政策支持的力度,才能有效鼓励商业银行开发更多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特别是商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业务在我国面临低碳技术创新难、低碳金融政策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各方面的困境,如果再没有相关金融政策的创新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将很难在我国得到持续发展。当然,支持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开发和推广的政策包含的内容很多,比如,商业银行开展的支持低碳项目发展的贷款政府给予减征或免征利息税;政府可通过财政支持方式完善商业银行低碳信贷的绿色信用担保体系;政府通过建立环保专项基金、财政拨款、税费优惠等多种手段组合,分担或分散商业银行推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扩大商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资金授信额度;建立环境会计和温室气体减量计算会计方法,为商业银行推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提供重要的会计计量准则。

(四)构建多元化的低碳金融衍生产品投融资体系

商业银行开发低碳金融衍生产品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撑。因此,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是确保商业银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石。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提升商业银行为低碳金融服务的能力、外延和范围非常重要。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有效推广获取足够的资金投入。例如,在直接融资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设立低碳项目基金、债券、信托等形式为发展低碳经济、支持环保事业获取资金。在间接融资方面,商业银行可与企业合作针对低碳项目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式来筹集资金;参与企业低碳项目投资、出租、出售等方式来帮助企业发展低碳业务融通资金;积极配合企业发展低碳项目所获取的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等。商业银行可与国外金融机构、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合作,争取获得跨国融资,获得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政府及环保非政府组织的货币支持等,还可积极利用国外投行和碳交易基金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学习它们低碳金融融资活动的一些成功经验。

(五)积极开展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

为支持低碳战略的实施,商业银行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出更多符合低碳市场发展需要的金融衍生产品。只有通过低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才能满足节能减排对金融业务的多元化需求。作为商业银行,应在明确国家低碳产业发展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和创新低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展绿色金融覆盖范围,实现对低碳市场的全方位服务。第一,加大低碳信贷产品内容创新。在绿色信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特点延伸低碳信贷的内容,如设立碳捕获、碳封存技术创新和环保设备更新换代专项贷款,以及围绕低碳主题开发设计信贷产品,如以节能为主题的“环保节能贷”、以减排为主题的“减排空间贷”、以民生为主题的“低碳生活贷”,以新能源推广为主题的“新能源贷”[3]。第二,凭借商业银行金融资源信息和知识优势为低碳项目提供决策咨询、交易撮合、风险评估等;积极探索和围绕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开发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紧密结合低碳业务发展需求创新产品形式,包括碳设备融资租赁、碳权质押贷款、低碳债券发行、碳资金清算管理、碳基金启动、碳保险开发以及碳交易的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碳货币证券化及套利工具等,为碳交易平台提供更强的流动性[4],以及从事碳信用的登记、托管、清算与结算等多项业务。

作者:王瀛

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篇2:

碳中和目标下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研究

摘要:碳中和气候目标的提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给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未来加快建设碳市场的进程中,亟须一批专业的碳金融人才。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展开分析,研究目前碳金融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碳中和;碳金融;人才培养;交叉学科

1绪论

2020年9月22日,中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气候目标的提出,是我国关于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战略方针调整,彰显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大国担当。2021年3月11日,中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碳中和”被纳入并成为重点规划内容。在实现碳中和的路径上,我国除了需要大力发展低碳技术革新外,还应当积极利用政策和市场化的手段,推动低碳项目和技术的发展。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的建设,碳市场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剂资金流向、促进环境政策制定等手段推动低碳技术和项目的发展,是未来我国实现碳中和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未来五年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中之重,应将碳市场的建设视为与排污权交易市场同等重要的地位。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未来全球碳市场的发展有望达到万亿级别,有可能给超过原油市场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市场。

2013年至2014年间,中国陆续在全国8个省市建立了试点碳市场,开展了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探索,各个试点推出了碳信贷、碳债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多样的碳金融衍生品,以期提高碳市场的活力,促进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将于2021年6月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进一步推动碳市场的发展。2021年3月,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18个新职业,其中就包括碳排放管理员,这一举措也显示了国家对低碳人才紧缺这一问题的重视。综合来看,我国要利用碳市场的手段助力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和低碳产业转型,必须直面碳金融人才储备不足的挑战。

在碳中和和碳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碳金融人才培养将成为未来碳市场发展的基础性保障工作。高等院校有义务根据国家战略方针,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从专业划分角度来看,碳金融应隶属于金融工程专业方向,是金融工程在低碳领域的延伸与拓展。碳金融以金融工程的基础理论知识为支撑,涉及能源、環境、金融、会计、工商管理等多学科的交叉协同。因此,未来在碳金融的人才培养上亟须突破学科专业壁垒,建立多学科协同的培养模式,加强复合型创新低碳人才培养,为碳市场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助力我国实现碳中和。

2碳金融专业方向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英国爱丁堡大学商学院于2011年成立了首个碳金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主要开设碳市场、气候变化科学与政策、能源金融、金融统计、低碳项目投资、低碳技术分析等课程,同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立讲座制,邀请顶尖能源企业的专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讲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国内也有部分高校开设了碳金融有关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如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开设的碳金融方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开设的碳金融与碳交易方向等。

本科教育方面,国内仅有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的经济学院开设了碳金融专业方向,自2014年开始招生,截至2020年,累计培养碳金融专业人才600余人,并编著了国内首套碳金融系列教材,成为碳金融方向本科人才培养的先锋。从课程设计上看(表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经济学院以金融工程和传统经济学课程为基础,开设碳金融概论、碳金融市场、碳资产管理等多项专业必修课,提高学生在碳金融方向的研究深度,同时还开设低碳经济投资、低碳项目评估与管理、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等多项专业选修课,强调金融和经济理论与能源、技术、环境等学科内容的交叉协同,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综合来看,我国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尚处探索阶段,部分高校在碳金融专业方向上的教育已经开展了尝试,但是还没有系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整体的碳金融人才培养还存在以下问题亟须解决:

(1)碳金融本科专业教育尚未完全普及。在目前我国本科教育培养体系下,与碳金融相关的专业设置有经济学分支下的能源经济学和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能源经济学以能源为研究对象,结合经济管理知识,开展能源的战略选择、能源的融资、能源的预测、能源企业的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专业教育。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自然资源环境的发展与保护的经济学分支学科,是经济学研究向自然科学世袭领地的扩展和进入,更多的是开展自然资源与环境科学相关的经济学专业教育。这两者与碳金融均有本质区别,碳金融专业研究的是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如何利用金融工具推动低碳项目融资、促进低碳技术发展的一门学科,碳金融是以金融学为基础,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为导向,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2)交叉学科建设力度不足。目前我国教育部尚未设立碳金融专业,国内开设的大部分和碳金融相关研究方向的院校都是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仅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设立了碳金融培养方向,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但是仍然将该专业方向设置在金融工程专业下,更多的是以金融工程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依托,融入了碳金融的要素。碳金融专业中的碳信贷、碳债券、碳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衍生品虽然是该专业的核心内容,但最终所有的碳金融衍生品必须服务于低碳项目,因此对低碳技术的深入了解是碳金融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考虑到开设碳金融专业为经济类二级学院,不同于工科类的二级学院,学习碳金融的学生本身工科基础较为薄弱,更应当适当增加技术类课程的专业教育。未来如果需要开展更为专业的碳金融培养体系,交叉学科建设将成为碳金融专业的根本原则。

(3)缺少广泛的国际合作。在中国碳中和气候目标的号召下,全球迎来了发展热潮。欧美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经济绿色转型,大部分欧美发达国家也是以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为发展目标,他们在碳金融研究领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就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商学院开展了碳金融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也与英国邓迪大学开展了碳金融专业方向本硕直通车项目。上述两所院校对碳金融方向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为我国碳金融专业方向奠定了基础,但整体来看,我国碳金融专业方向未来仍亟须大力发展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

(4)“产学研”合作程度不高。碳金融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的最终目标是为我国碳中和事业提供人才储备,应用型人才培养应成为当前的主要培养方向。而目前我国与碳金融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有关的高等院校,大部分仍是以培养该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为主,以学术研究为目的,无法为有实际需求的企业输送碳金融人才。目前我国也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而在碳中和的驱动下,如何将理论研究成果有效地进行转化,实实在在地将碳金融理论支持应用于支持企业低碳项目的发展或低碳技术的创新,也是未来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3碳金融专业方向发展建议

目前我国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的发展状况,无法匹配碳中和在我国经济社会未来规划中的重要地位。未来建议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实现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在碳中和进程中的关键作用:

(1)增设碳金融本科专业方向,普及碳金融本科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托高等院校设立碳金融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增设碳金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积极推进碳金融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碳金融领域急需的紧缺人才,培养熟悉气候变化政策、掌握金融理论与技能、通晓国际绿色金融运作实践、满足多领域人才需求的碳金融应用型人才。结合我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融入思政教育环节,系统的构建碳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人才培养模式。

(2)完善交叉学科教育体系,培养复合型人才。在承认学碳金融专业跨学科边界特点的基础上,促进多学科协同合作,以碰撞、交融、衍生、裂变的不同方式,形成碳金融向科学前沿的不断拓展。碳金融专业交叉学科教育体系的建设,不仅出于对发展学科认知的需要,更多地体现出交叉学科组织模式中带有的实用性目的和解决问题的责任,结合我国碳中和气候目标需求,为实现该目标提供助力。高校应积极营造交叉学科教育氛围,要打破指标化学科门类的设定思路,建立金融学科和能源、环境、会计、工程等学科的交叉体系,大力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促使培养适合碳中和背景下的碳金融人才,契合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与人才需求。

(3)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注重国际化人才培养。未来需要鼓励和支持我国高校积极与海外大学合作,借鉴较成熟的欧盟碳交易和人才培养经验,培养国际化、能投身全球气候治理和全球碳市场运行的专门人才。尤其是目前碳中和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全球化的趋势,一定要避免闭门造车的现象,在国际化的背景下,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在培养契合我国发国情的碳金融人才的基础上,要积极拓宽相关人才的国际视野,了解国际动态,积极引入国外的成功经验,吸收并消化可借鉴的优秀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国碳中和事业和碳金融体系发展的不竭动力。

(4)加强校企合作,促使理论走向实践。应加强碳金融本科理论知识教育与企业应用实践的结合,促进低碳技术发展过程中金融要素的有效组合,推动低碳项目的发展。未来碳金融专业方向的主要形式可以以高校和企业自主联合应用人才培养为主,通过共建研究基地、开展项目实习、建立实验室等方式推动“产学研”合作。同时还应强调成果转化,例如高校可以通过与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组建学生或教师队伍,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创业竞赛,将理论成果应用于社会实际需求。

4结论

在碳中和气候目标的影响下,低碳发展与绿色转型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从市场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碳金融的巨大发展潜力,例如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欧盟碳市场,自2020年年底以来,欧盟碳市场的碳交易价格持续走高,从2020年9月的29欧元/吨上涨到2021年5月的55欧元/吨。作为实现碳中和进程中最重要的市场化手段,碳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然而我国碳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时间短、任务重”的难题,必须加强碳金融本科专业的基础人才培养建设,为碳市场的发展和碳中和目標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针对我国碳金融专业发展目前存在的普及程度不高、交叉学科建设力度不够、缺少国际化合作及“产学研”合作程度不高等问题,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推动碳金融人才培养:教育主管部门明确设立碳金融专业方向,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碳金融专业;以碳中和目标为导向,以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低碳技术为目标,完善碳金融专业方向的交叉学科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与海外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化碳金融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推动理论教育走向应用实践。

作者简介:刘牧心(1991— ),男,汉族,山东枣庄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碳金融。

作者:刘牧心

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篇3:

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研究:永州个案

摘要:在低碳正成为一种世界经济新规则和发展新趋势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实质是挑商、抑碳、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选择性扶持过程。本文以湖南永州为研究对象,阐述产业转移的基本情况,考察低碳视角下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助推举措,分析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难点,并提出前瞻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产业转移;低碳经济;金融支持;碳金融

金融支持低碳视角下的产业转移,不仅要达到“量的扩张”,重要的是实现“质的提高”;不仅要把好项目准入、环境评估关,还要通过节约和集约的办法,减少资源的消耗和浪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湖南永州为例,考察低碳视角下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助推举措,分析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难点,并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建议。

一、永州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基本情况

湖南省永州市下辖9县2区,现有人口587万,毗邻“两广”。衡昆高速、洛湛铁路贯通南北,在建的二广高速、厦蓉高速、电气化湘桂铁路,以及筹建的永州-吉隆坡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使永州成为华中、华东地区通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交通要塞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桥头堡,区位优势愈加凸显。2009年国家出台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将永州定位于湘、粤、桂毗邻地区100-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来培育;2008年,商务部批准永州为全国九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之一,政策优势更为明显。2009年,永州被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评为“中国最适宜粤商投资地区”。在资源优势上,不仅拥有装机容量170万千瓦清洁循环的水电资源,而且拥有不可复制的以舜文化、柳文化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江永香芋”、“江永香柚”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认证,成为湖南省唯一一个拥有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县。此外,“三二一”的产业结构环保压力较小,与其他地区早期转入或本身就具有“三高一剩”企业相比,永州具有减排压力相对较少的后发优势。独特的资源优势对永州承接低碳产业转移及招商引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截止2009年底,永州共承接转移企业1930家,初步形成了先进机械制造、外向型加工贸易、矿产资源深加工、生物制药、电子设备等产业集群,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的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配套产业和“蓝宁道新加工贸易走廊”的纺织、制鞋产业分别入选湖南省第一批13个承接产业转移特色产业基地;全市承接转移产业对地方GDP贡献率超过了35%,2009年全市大多数县(区)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近80%来自转移产业。近两年来,全市产业转移企业共提供了30多万个就业岗位,占同期全市社会就业的40%左右。回顾近年来全市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发展轨迹,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接数量增加较多,但低碳企业占比较少。2007年全市承接转入企业914家,2009年已增加到1930家,3年增长了111.2%;其中,按一般标准划分,承接低碳企业157家,增长138.3%。二是经济外向度增长较快,但低碳企业贡献率低。依托产业转移,永州市外贸出口每年以翻番的速度递增,出口增幅连续3年居湖南省第一,但低碳产业产值仅占1.8%。三是承接项目名品较多,但低碳技术含量不高。一批国内外著名品牌先后落户永州,如美国耐克运动鞋生产商凯盛公司、德国彪马运动鞋生产商湘威公司、法国珂莎黛品牌女鞋国际集团、世界500强企业华能集团,全国水泥行业龙头海螺集团和华新水泥,中国第二大民营企业上海复星集团、江苏著名民营企业天地龙集团等,但其低碳技术普遍较低。

二、永州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举措

1.政策工具引导。人行永州中支积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信贷资源配置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通过印发《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办法》、《推进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指引,督促、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低碳产业转移的支持和发展“绿色信贷”,并配合市政府制定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奖励办法》,重点加大对工业和低碳产业转移企业新增贷款的奖励比例。

2.信贷扶持倾斜。一是节能减排获支持。天润新能源公司太阳能单晶硅项目落户永州后,东安信用社及时提供贷款600万元,扶持该公司一期工程顺利生产出永州首批光伏发电新材料;蓝山信用社发放贷款1000万元支持广东华夏基业集团采用世界先进的低温固相还原冶炼技术,利用低品位矿石直接生产铁粉的实验获得成功;海螺水泥、华新水泥新建先进的干法旋窑生产线分别获得祁阳中行授信3.5亿元、道县建行贷款2亿元。二是旅游行业成宠儿。永州招商引资的低碳产业重点项目-玫瑰湾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在“2010年湖南省旅游项目建设银企合作洽谈会”与永州建行签约贷款10亿元。三是绿色能源成亮点。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4月,全市金融机构共对水电站建设投入贷款近25亿元,支持水电企业扩大生产,保障转移企业的电力供应。在2010年1季度各金融机构前20名贷款大户名单中,建行有6户属于水电贷款,现有贷款余额13.06亿元,占前20名贷款大户余额的35.46%;农行前20名贷款大户名单中,有7户属于水电贷款,现有余额7.79亿元,占前20名贷款大户余额的20.69%。四是拓宽渠道增投入。永州市金融机构针对转入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时调整信贷策略,在办理房屋、土地、设备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渠道,开办了保理融资、仓单质押等贷款品种,满足企业资金需求。2009年永州市祁阳、双牌等县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6笔,金额3040万元;道县金融机构为产业转移企业办理保理融资新业务,发放贷款5600万元。

3.央行服务贴身。一是外汇服务前移。2009年底,先后在外向型加工贸易企业相对较多的蓝山、道县两县设立了外汇远程核销点;2010年4月,蓝山县建行成为湖南省建行系统首家可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县级外汇指定银行。此外,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外汇登记打破常规,提前介入,大大方便了涉外企业资金运作。二是电子缴税前置。大力推广运行国库三大系统(TIPS、TIMS、TCBS),财、税、库、企实现信息共享,产业转移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缴税业务和快速退税等。三是支付结算便捷。通过不断加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升级改造,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保持了平稳高效运行,加速了资金流通,有效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四是信用档案健全。人行永州中支利用征信体系建设平台,建立了“产业转移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专档,为产业转移企业规范发展、拓展经营提供了便利。

4.担保服务助力。2009年,全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得到扩充,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步伐加快,有力支持了承接产业转移。全市9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达到6.6亿元,其中5家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共为276家企业担保贷款4.14亿元,其中承接产业转移企业42家、1.1亿元。

5.保险服务跟进。为分散产业转移企业的特定风险,永州保险业及时跟进,对部分生产设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职工养老等特定风险进行了承保,近年来,仅道县保险行业为产业转移企业承保了部分险种,实现保费收入85万元。保险服务的及时跟进,既为转移企业分散了风险,也给保险企业带来了收益。

三、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难点

1.低碳经济标准把握难。虽然国务院和“一行三会”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但对转入企业哪些属低碳行业、哪些属高碳行业,低碳的指标参数有哪些,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加之低碳金融是一项存在历史较短的金融创新,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业务的项目开发、审批以及运作模式、风险管理、交易规则、利润空间等缺乏相应的了解,熟悉碳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和人才不足,低碳标准把握更难。

2.低碳企业风险控制难。由于大部分低碳产业属新兴产业,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面临以下风险:一是部分低碳产业扶持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还有待明确和加强;二是市场保障机制不够完善,部分产业还没有形成连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三是部分低碳产业缺乏核心技术研发和持续产业化能力,关键设备、材料和技术对进口依赖强;四是低碳产业高新技术可能具有替代效应。这些风险不是金融机构单方面所能掌控的。

3.存款资金外流遏制难。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局面在永州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种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管理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大量的存款资金以上存的形式源源不断地流出,减少了这些地区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据统计,2010年4月末,永州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仅为49%,有超过20%约130亿元的存款资金流出了永州。

4.融资抵押矛盾调和难。现行信贷管理制度要求融资方提供足额的担保物,但目前的转移产业企业在承接地大多为分、子公司,或为“两头在外”的“三来一补”企业,要么没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要么为了节约成本租用厂房设备,根本就没有或很少有符合金融部门抵押要求的有形资产,企业的融资需求与银行的抵押要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5.网点布局同步跟进难。由于部分园区建设尚处于新兴开发阶段,企业数量和规模不够集中,出于成本核算和经营风险等因素的考虑,配套金融服务提前介入的意识不强,存在商业闹市区金融网点“扎堆”,而一些产业园区至今还是金融服务“盲区”的现象。如被列为全省重点加工贸易走廊的永州市蓝山、宁远、道县、新田4县的工业园区聚集了310家企业,核心工业园区内均没有设立金融营业网点和布放存取款一体机、ATM机,银行业分支机构或网点都在园区周边方圆3公里之外,给园区内企业及员工的转账、结售汇、存取款等金融服务需求带来诸多不便。

6.外汇服务辐射空白难。由于机构设置和业务开办上的管制,尽管在永州南部4县“加工贸易走廊”的道县、蓝山设立了远程核销点,并选择蓝山建行为外汇指定银行,但远程核销点的功能单一,难以满足涉外企业多方面的外汇服务需求;蓝山建行也只能局限于办理蓝山境内企业的结售汇业务,而对于除出口核销业务、结售汇业务之外的其他外汇业务,或者对于没有设立远程核销点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县域来说,涉外企业的外汇业务仍必须到市级外汇管理局才能办理。由于需往返280多公里的路程,给企业增加了管理成本和时间成本,结售汇办理、用汇审批不及时等问题比较突出。

四、金融助推承接低碳产业转移的路径选择

1.树立低碳转移理念,做好低碳金融文章。在非低碳经济理念下,产业转移的动力表现为包括技术、土地、人力资源和环境成本的差别,而在低碳经济理念下,环境成本差别就不应该成为产业转移的动力。一方面,转移地要么通过碳金融提高技术以达到降低环境成本的目的,要么淘汰出局;另一方面,承接地要么拒绝承接,要么同样通过碳金融,在相当的技术条件下将其改造为低碳产业(产品)。因此,低碳金融应成为引导和制约产业转移中介,同时也是基于碳排放权衍生的一种全新的金融领域。对于商务部、省政府确定的转移产业重点承接基地永州而言,必须严把“承接门槛”和“绿色信贷”准入关,由支持传统的“招商引资”向支持低碳的“招商选资”转变,使低碳成为永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元素。

2.发展内生性金融组织,堵塞资金流失通道。一是要大力发展内生性(独立法人)金融组织。通过建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壮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力等措施,建立健全产业承接地的金融造血机制,遏制信贷资金外流趋势。抓住永州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契机,引导发展由民间资本作为发起人的内生性金融组织,充分利用其本土化特征为承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二是在大型国有控股金融组织中建立信贷资金本土化的约束机制,规定这些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地方存款相当比例支持当地企业。三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广泛接收社会各界战略投资人的战略投资,把农村信用社改造为真正的农村商业银行。

3.创新低碳金融产品,拓展低碳融资领域。要不断创新,使低碳金融渗透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金融衍生品市场,信贷市场与担保物体系等各个领域。同时,积极主动地融入国际低碳金融体系之中,利用碳排放权的优势掌握国际低碳金融话语权。从国家的层面来讲,一方面要制定《绿色信贷行业指导原则》,利用信贷金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实践;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排污权与碳排放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气象指数保险,拓展低碳经济的融资空间。此外,要积极探索发展绿色投资基金,永州可以成立由政府、金融机构、民营资本构成的绿色投资基金,并通过政府基金的示范作用和金融机构基金的规范运作,带动民营资本的聚集,进而整体上促进区域低碳经济的发展。

4.开辟低碳金融“绿色通道”,扩大金融服务领域。一是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货币信贷政策的区域指导中要突出对低碳经济的信贷指导,加大低碳金融在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二是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的支付结算体系,开辟低碳经济的碳金融“绿色通道”,增设网点,消灭“盲区”,为承接低碳产业转移提供优质、快捷的碳金融和外汇服务。三是建章立制、调整政策,推广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四是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抵押方式。一方面要简化企业担保程序,降低担保标的价值;另一方面,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帐款抵押、清洁发展机制(CDM)预期收益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拓宽抵押物范围,协调好融资与抵押的矛盾。

5.建全低碳金融法规体系,加强低碳金融风险控制。一是制定《低碳金融法》,出台低碳行业标准,规范低碳金融行为。二是稳步推进低碳金融全球化步伐,加强对低碳金融交易的监管,特别是要保证低碳金融衍生品资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低碳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降低碳金融的技术和道德风险。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置专门岗位和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低碳金融产品的发展和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对这结产品的风险度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预案。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

作者: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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