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治经验研究论文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1.引言我国一直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引导研究生积极向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各级单位和高校持续广泛开展了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面对近年来研究生群体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传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已难以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工作水平有所降低,工作实效明显不足,对研究生培养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日渐微弱。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我国法治经验研究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国法治经验研究论文 篇1:

我国民族法学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摘 要:2013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我国民族法学研究也应当变革现有研究模式,突破困境,寻找出路。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民族法学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民族法学面临的困境,第三部分则给出了我国民族法学研究的改进方法。其中,民族法学研究会重要作用的发挥尤其值得关注。

关键词:民族法学研究现状 民族法学的困境 民族法学的出路 民族法学研究会 民族法学方法论

一、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现状

1991年,国务院将民族法学列为我国的法学学科之一。迄今为止,民族法学的发展已经历经二十余载,也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民族法学学科体系。但当今之日,民族法学的学科地位并未获得所有法学界研究人员的认同,研究人员在谈论民族法学时仍然感受不到民族法学的重要作用。我国高等院校林立,但开设民族法学相关课程的只有专门的民族院校和少数的综合类院校。这也使得民族法学的处境未免尴尬。

不可否认的是,民族法学建立以来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的社会发展、法制的健全以及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值得思考的是,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仍然徘徊在讨论、探索阶段,没有找到解决民族地区实际问题的良方,一直缺乏对理论成果与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衔接和转化问题的关注,迟迟没有发挥出民族法学应有的重要作用。

在谈论民族法学的研究现状时,需要明确的是现今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喜忧参半,鉴于本文的宗旨在于找出我国民族法学发展的出路,因此对目前民族法学研究的优点仅做简要介绍。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民族法学研究体系,民族法学研究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优点如下:

(一)研究成果丰硕

民族法学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以来,民族法学研究人员贡献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在各大搜索网站键入民族法学相关词汇都会搜到许多条目链接。根据不完全统计,自1979年至2009年的30年间,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民族法学方面的研究论文有2000余篇,著作有200余部(含专著、教材和法制史料汇编)。特别是近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尤其突出,论文超过750篇,著作更是达到130余部。⑴ "2010年的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继续呈现繁荣的景象。。"⑵ "2011年的民族法学研究,在各位学者的辛勤努力下,呈现颇为繁盛的景象。"⑶。"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成果颇丰。"⑷这些数字表明民族法学研究成果颇丰,民族法学大有繁荣之势。

(二)研究内容十分全面

在以取得的民族法学研究成果中我们发现,现有的研究内容已经涉及民族法学基本理论、民族权利保护、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习惯法、民族法制史、民族司法等方面,基本上涵盖了民族法学所有的研究领域。

二、我国民族法学面临的困境

综观民族法学相关的研究论文和著作,民族法学学界仍然大多是在讨论民族和民族地区与民族法学相关的历史、理论,而忽略了寻找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的真正办法。即便是有关于实际问题的讨论,给出的解决办法也实在是差强人意。民族法学学界也讨论过少数民族应有的权利,讨论过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讨论过如何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但讨论后所给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却千篇一律,缺乏实际的执行力。例如,关于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的相关文章和著作中给出的解决办法都是发展经济、发展教育,但如何发展经济,如何发展教育,却没有给出一个切实可行又可以立即实行并且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笔者看来,学界对此类实际问题若非是不屑一顾,便是心余力绌了。

总结起来,民族法学的困境在于民族法学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没有真正地解决实际问题,或者说是民族法学研究人员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详细说来,民族法学所面临的困境与我国传统的民族法学研究方向划分没有突出现实需求和民族法学研究成果与实际问题解决之间的衔接不当以及民族法学研究缺乏强有力的指导有着难以割裂的关系。

(一)民族法学研究体系和方向划分没有突出现实需求

民族法学研究中的一大问题就是忽略了实际问题的解决。"当前民族法学的研究却多停留于理论探讨方面,对我国当前的民族法制建设实践的关注程度不够,或者说当前的民族法学研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实践的需要。"⑸中国法律年鉴在介绍民族法学部分时将民族法学研究分为民族法学基本理论、民族权利保护、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习惯法、民族法制史、民族司法七个部分。也有学者认为,民族法学的理论体系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民族法学理论(主要包括民族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和民族法律史)、民族法律制度(指现行的民族法律规范有机结合而成的统一的框架体系)和民族法文化(主要是民族法意识和民族习惯法)。⑹这两种划分方法只是大同小异,并没有本质区别。民族法学学界的研究一般是从以上两个体系划分的角度来认识和研究相关问题的。以上两种划分的方式都是以研究内容的不同为基础的,对于解决实际问题而言有一定价值,但却没有突出民族法学研究的实践价值。

(二)民族法学研究成果与实际问题解决之间的衔接不当

我国传统的民族法学研究只注重研究和研究成果本身,却没有转化为解决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问题的重要力量。在讨论一些问题时,学者给出了解决办法,但这些办法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实在是聊胜于无。民族法学发展已有二十余年,但许多民族地区的教育、经济问题仍然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又如,许多单位没有回民餐厅或者清真窗口,但却没有给回民职工发放相应的伙食补贴,以至于回民职工用餐困难。

(三)民族法学研究缺乏强有力的指导

现今的法学研究虽是百花齐放,但仍需要明确的风向标。目前民族法学学界并没有权威的机构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给出明确的研究指导意见,以至于研究人员研究素质得不到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参差不齐,浪费了大量的研究资源和人力、物力成本。

三、我国民族法学研究的改进方法--我国民族法学的出路

讨论民族法学的出路问题不仅是出于对于该学科本身发展的考虑,也是出于对我国国家发展和民族发展的关注。笔者认为,我国民族法学研究的改进方法主要有三个,如下:

(一)增加新的研究方向划分

民族法学的研究应当视为民族发展和国家稳定服务的,应当是为解决问题和完善现实的社会状况而研究,而不应当是为了研究而研究。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当从另外一个角度对民族法学进行新的研究方向(或者说是研究体系)划分,即民族法学的研究方向应当划分为认知性研究和解决问题式研究。但这种划分并不是取代前两种划分方法,而是对前两种分类方法的补充和完善,以突出民族法学对解决实际问题的关注。

民族法学的认知性研究包括所有对我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政治等与法学密切相关的各方面的了解性的和认识性的研究。民族法学解决问题式的研究则是要找到目前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存在的真正问题和问题的真正根源所在,最为关键的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一针见血的解决方法。民族法学解决问题式的研究将主要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细致的研究。

将民族法学的研究方向重新划分后,我们也将重新考虑对从事不同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做不同的素质要求。从事认知性研究的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渊博的学识和极强的搜集和分析文献的能力。而对于从事解决问题式研究的研究人员,应当要求他们具有发现问题的敏锐的洞察力,以及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行动力。同时,大专院校和其他培养机构及研究机构应当注重培养研究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吴大华先生曾经在文章中批判把所有与民族相关的内容都纳入到民族法学研究范围内的做法。他写到"笔者窃以为,当前民族法学研究表面繁荣的背后似乎存在着这样一个怪相,即民族法学好像是一个大口袋,什么东西都可以往这个口袋中装,一些内容,只要既涉及少数民族,又涉及法的,全被当作是民族法。"民族法"这一名词的概念似乎成了"民族的法律"(或者"少数民族的法律")甚至是"和民族有关的法律"(或者"和少数民族有关的法律")。这样一种现状虽然对拓展民族法学的研究视野有莫大的裨益,但长此以往必将损害民族法学学科基础理论的构建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尽管当前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跨学科的研究日益成为学术研究的趋势之一,但对于民族法学这样一门新兴的学科而言,首先必须要有严谨的内涵和外延;要有能够统领、指导相关研究领域的理论系统。故而民族法学界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应当加大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具体的内容应当包括民族法学的概念、特征、本质和作用;民族法学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民族法学的基本原则;民族法学的体系;民族法律关系;民族法的基本制度;民族法的制定;民族法的实施与保障等。"⑺但笔者私以为,民族法学本身就是一个介于民族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即便是将所有同时涉及少数民族和法的都纳入到民族法学的研究范围也不会毁坏民族法学的研究根基,只要是民族法学研究人员夯实民族法学的理论基础就可以了。真正威胁民族法学发展的是民族法学产生了浩如烟海的研究成果,却不能给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带来"滴水之恩"。

(二)改变研究思维模式,加强研究成果与解决实际问题的之间的衔接

民族法学学界应当对民族法学重新定位,民族法学研究的首要目的应当是促进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民族法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民族法学的直接服务对象是少数人群体--我国的少数民族。我国目前局势稳定,经济高速发展,但民族地区仍然十分落后,教育基础差,经济收入低,贫困状况普遍。民族地区迫切地需要经济的发展以及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完善。"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我们必须尽快地将民族法学的研究与解决民族地区的实际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这也对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研究人员如果不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就直接地说明研究人员的研究已经脱离实际,由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所构成的民族法学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不免贻笑大方。民族法学学界想要提高自身的影响力恐怕不能依靠新闻曝光或者其他类似的提高曝光率的行动。民族法学的发展必须依靠自身研究成果对实际问题的真正解决,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做出真正卓越的贡献。

应提倡民族法学研究人员转换思维,民族法学界要加强与民族地区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当地直接执行机关的沟通。将民族法学的研究成果直接迅速地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动力。要想做到"从科学的实证和理性的思考中去追求真实的知识",研究人员就必须要深入到民族地区和其他民族工作的第一线,去了解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政策、实际的办事方针的过程以及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以往的研究方法都是田野调查法、文献资料研究法居多。田野调查法是人类学和民族学传统的研究方法,它要求研究人员深入民族地区去实地调查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际情况,但对一些民族地区存在的问题并不提出解决意见,也不可以干涉当地少数民族人们的生活。民族法学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充分地了解了民族地区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现在我们需要两种新的研究方法。

1.跟踪研究法

笔者认为可以开创一种新的研究方法-跟踪研究法,让研究人员根据自己研究的问题到相应的实践单位去工作一定时间,去跟踪相应解决建议的实施进度、实施困难和实施效果等。这一方法的过程具体可以分为四步:第一步,帮助,即研究人员到需要帮助的地区以专家身份对当地的发展给出具体可行的意见或建议;第二步,跟踪,即在研究人员给出意见后不能立即离开,要留在当地参与并观察意见的实施过程;第三步,总结,即相关意见落实后研究人员写出研究报告,总结意见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第四步,对其他研究人员和类似问题的解决给出书面建议。例如,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一般研究人员可以给出招商引资,优化当地经济结构,政府提供资金和技术⑻等许多即使不做研究的人也都想得到的措施,但民族地区的管理机关如何去招商引资,如何去优化当地的经济结构,如何去获得政府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却不是仅有这些建议就能做到的,建造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大厦还需要研究人员提供详细的建设图纸。

民族法学研究机构应当与民族地区建立连接,在研究人员向所在研究机构提出到相应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的书面申请后,研究机构应当与民族地区积极沟通协调,尽可能为研究人员的研究活动提供机会。⑼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研究人员去当地调研是为了促进当地的发展,绝对不能对当地的事务强加干涉,只能是给出合理化建议,切不可喧宾夺主;第二,当地执行机关应当理解研究人员的初衷,对研究活动给予配合和帮助。

民族法学研究人员应当重新认识自己的研究范围,不要仅紧抠研究中"法学"的字眼,民族法学本身就是民族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具有研究的复杂性,涉及到民族地区的实际问题都需要研究人员认真考虑。"民族法学研究内容复杂,它涉及法律的方方面面,几乎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避开民族问题,因为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的成员分布在全国各地,而各民族及其成员参与的社会生活又是如此丰富,即使是一般性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也会碰到如何在民族地区实施的问题。"⑽尤其是当前民族地区的许多问题的妥善解决都要以经济的良好发展为前提,因此民族法学研究人员应当重点关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的解决。

2.体系研究法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我们应当倡导一种体系研究的研究模式。现在的很多研究成果都是一定篇幅的论文,或书籍,研究人员似乎把这些成果的发表或出版视为此问题已经研究终结,但事实并非如此。倡导体系研究法是希望研究人员能在后续的研究工作中继续关注已经完成的研究成果,对研究成果中的每一个点都做出进一步的研究,使这一问题中的每一个点能得到细致的分析,这对民族法学的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三)充分发挥民族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作用

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1991年便已经成立,现在到了发挥它的作用的关键时期。

1.出版年鉴,详细分析每一年的研究状况。

大多数分析研究现状的文章都会去统计某一年度有多少关于民族法学的理论成果,他们研究了什么内容,但却没有细致分析这些文章的品质,以及这些文章能否解决相应的问题。我们的研究应当以一种列表填空式的方式进行,学界应每年出版年鉴(或称为研究成果分析报告),给出一个分析本年度(或上一年度)⑾民族法学不同研究范围的研究成果的简明的表格,并对表格给出详细的说明。在给出本年度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学界还应当给出下一年度的研究建议,避免重复研究等浪费研究资源的情况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由研究人员个人所编写的某一年度的研究综述或类似名称的总结性文章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且在不同的总结性文章出现错误时,往往难以鉴别。例如,关于2011年和2012年研究成果数量的统计时,韩华、益西央宗所写的《2011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综述》一文中写到"2011年的民族法学研究,在各位学者的辛勤努力下,呈现颇为繁盛的景象笔者从学术期刊网、各大学法学院网、各省自治区的教育部网所查到的研究成果、学术性论文约300多篇,学者著作30余部,立项的民族法学课题20多项。" 。但王允武、王杰所写的《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述评》一文中写到"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成果颇丰。其中,论文约有320余篇,比2011年增加了100多篇。"如果2011年学术性论文是"300多篇",2012年的学术性论文是"320余篇",那么2012年学术性论文的数量绝对不会比2011年"增加了100多篇",也就是说两个数据中必然有一个是错误的,至于孰是孰非却难以鉴别。至于其他对于民族法学各研究领域的分析和阐述也很难说其中没有问题,一般研究人员根本无法分辨。而且数据是进行相关分析的基础,如果数据有问题那么分析结果便有百害而无一利。

法学研究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指导。中国法学会每年都会出版年鉴,总结上一年度的各法学学科的研究情况。但其中介绍民族法学的篇幅非常小,字数寥寥,不能全面细致地反映民族法学每一年度的研究情况和发展情况。民族法学研究需要有一只强有力的手为芸芸研究人员指明方向,民族法学研究会作为民族法学研究的直接指导机构理当担此重任。民族法学研究会集结了全国权威的民族法学研究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由他们来编写民族法学的年鉴(或研究综述、研究成果总结)最为合适。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是电子信息时代,我们需要借助于网络这一快速高效的平台,告别单纯人工或臆想的研究模式。民族法学研究会应当与专门的电子信息分析人员合作,一同采集民族法学某一年度的在网络发布和已出版等形式的研究成果等信息并一同做相关数据的分析,听取电子信息分析人员的合理建议,尤其是在研究成果数量统计方面,避免上述的数据分歧出现。

2.出版介绍民族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指导性刊物。

方法论是获得正确完整的学科信息的保障,方法论体系的不完善是民族法学发展的一大瓶颈所在。目前,笔者并没有找到任何专门阐述民族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出版书籍和学术性论文都没有)。专门的法学方法论作品很多,但民族法学自身的特殊性需要专门的民族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著作面世。民族法学的很多研究方法都来源于民族学的研究方法,明显需要改进。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方法论就好比是开发民族法学研究这一沃土的重要工具,没有系统的正确的方法论作指导我们虽不至于南辕北辙,但也很难在民族法学这片沃土上耕种,更遑论收获。

民族法学研究会拥有民族法学界最优势的研究资源,也是学界的指导机构,由民族法学研究会出版专门的民族法学方法论著作乃是众望所归。

笔者认为,在编写民族法学方法论著作时有几点需要注意:(1)紧跟时代步伐,对民族法学建立初期至今的所有研究方法给出分析,并给出在当前的时代特征下应当做怎样的变通或者修正;(2)文献研究是民族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需要重点阐述在电子信息时代如何搜集到更丰富更权威的文献资料;(3)要介绍国外民族法学研究所采用的方法;(4)不能忽略理论研究方法的阐述;(5)内容要既阳春白雪,也下里巴人,能够使初级研究者和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都从中获得提供实用的指导信息。

参考文献:

(一)著作类⑿

[1]吴大华:《民族法学》,法律出版社,2013年8月版。

[2]吴仕民:《中国民族理论新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3]王允武、李剑:《中国民族法学理论与热点》,民族出版社,2012年10月版。

[4]熊文钊:《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版。

[5]李艳君:《民族法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

[6]熊文钊:《中国民族法制60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

[7]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

[8]吴宗金、张晓辉:《中国民族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7月版。

[9]宋蜀华、白振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版。

(二)论文、期刊类⒀

[1]张殿军:《民族法学研究范式转型与民族法立法体制机制探析》,河北法学,2013年第5期。

[2]王允武、王杰:《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述评》,民族学刊,2013年4月。

[3]肖伟:《法学研究方法中的 "问题主义"与 "拿来主义"》,法治论坛,2013年第1期。

[4]刘云飞:《民族法学研究的社会学视野》,贵州民族报,2012年12月14日。

[5]韩华、益西央宗:《2011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综述》,民族论坛,2012年第6期。

[6]王杰、王允武:《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综述》,民族学刊,2011年2月,总第4期。

[7]冯广林,熊文钊:《试论比较民族法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8]吴大华:《我国民族法学研究面临的问题与出路》,贵州民族报,2011年8月15日。

[9]中国法律年鉴编辑部:《中国法律年鉴》,2000年刊,2006年刊,2008年刊,2009年刊,2010年刊,2011年刊,2012年刊。

[10]吴大华、刘云飞、郭婧:《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和民族法学研究的发展与思考》,民族研究2009年第5期。

[11]王新红、胡莹:《民族经济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发展》,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

[12]徐晓光:《日本法人类学及民族法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13]马继军:《关于加强民族法学研究的思考》,青海民族研究,2005年4月第2期。

[14]陈杰:《近年来中国少数民族法制文献述略》,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年第3期。

[15]宋才发:《论我国民族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民族研究,2004年第5期。

[16]方慧,朱琼芳:《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民族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宁夏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17]田成有:《民法学研究的意义和定位问题》,现在法学,1995年第4期。

[18]吴宗金:《民族法学研究概述》,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

注释:

⑴吴大华、刘云飞、郭婧:《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和民族法学研究的发展与思考》,民族研究,2009年第5期。

⑵王杰、王允武:《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综述》,民族学刊,2011年2月,总第4期。

⑶韩华、益西央宗:《2011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综述》,民族论坛,2012年第6期。

⑷王允武、王杰:《2012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述评》,民族学刊,2013年4月。

⑸吴大华:《我国民族法学研究面临的问题与出路》,贵州民族学报,2011年8月15日。

⑹熊文钊:《民族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版,第5页。

⑺吴大华:《我国民族法学研究面临的问题与出路》,贵州民族学报,2011年8月15日。

⑻有许多文章中都是给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法,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此处就不再举例说明。

⑼民族法学研究会可以就此种研究方式提出相应的方案。

⑽张晓辉:《中国大陆民族法学研究的现状与前瞻》,民族学通报(第一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⑾比如,2011年年初出版2010年的年鉴,就是每一年出版上一年度的年鉴。如果2011年年末出版2011年的年鉴,就是每一年出版本年度的年鉴。

⑿按照出版时间,由近及远进行排序。

⒀按照发表时间,由近及远进行排序。

作者简介:秦春晓于2013年7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专业为法律硕士(法学)。

作者:秦春晓

我国法治经验研究论文 篇2:

高校研究生先进典型创新培育与宣传的现状和对策

1.引言

我国一直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引导研究生积极向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各级单位和高校持续广泛开展了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面对近年来研究生群体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传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已难以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工作水平有所降低,工作实效明显不足,对研究生培养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日渐微弱。针对这一现状,笔者通过广泛的调研提出创新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的建议,以期指导高校相关工作的完善,重新构筑起先进典型教育引领的坚实力量。

2.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亟需改革

在我国的传统教育中,以榜样为核心的先进典型一直是引导个人成长、激发自身斗志的重要载体。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榜样”被定义为值得学习的人或事物。先进典型作为一种通过社会生产劳动实践而日渐产生的特定人或事,其核心便是普世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落脚点则在于促使群体学习模仿,构建积极向上情感,引导、激励形成统一的道德法律认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恢复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为国家和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然而,现阶段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多聚焦于学术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思想政治教育这一重要组成部分亟待加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16号)认为,在一些研究生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集体观念淡薄、学术道德失范、知行不够统一等问题,并提出,要加强研究生骨干培养,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榜样带动作用,要注重表彰和宣传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研究生自我教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中,当下传统单一的教育形式与内容较难契合当下研究生的群体特点。在面向研究生群体需求侧开展工作过程当中,思想政治教育供给侧多年来运用固定的手段,教育内容及方法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性,致使教育工作呈现出事倍功半的效果。即便是创新实用的培育与宣传路径,在后期的跟踪反馈与调整适应上也存在短板,无法胜任全程育人的目标,更无法准确评估教育效果的好坏。

广泛开展研究生喜闻乐见、卓有成效的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对于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培育与宣传研究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行为示范作用,引导、激励研究生群体树立奋斗目标和学习对象,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向研究生传递社会先进道德观和行为准则,用内驱力约束个人行为,在自豪感和荣誉感的基础上搭建先进典型的催化平台,营造研究生自我教育的良好环境,形成校园推崇、学习、奖励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能够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高校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建设的全面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建设的可靠保障。

3.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的现状

掌握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的现状是了解研究生心理特点、探索新型工作模式的基础。笔者在2016年通过对337位来自国内25所重点高校研究生开展的调研,了解了各高校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上的思路、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国内高校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中,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研究生认可度低、工作形式传统低效等问题,制约了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的开展,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3.1 管理制度不完善

调查中,仅有42.43%的研究生明确表示了解学校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方面所做的工作;49.55%的参与调查者明确表示所在高校制定了有关先进典型评选制度;36.80%的参与者不了解所在学校是否制定了评选制度;仅有一成参与调查者非常了解学校目前的研究生先进典型评选制度;42.14%的参与者表示有所了解;47.48%的参与者表示完全不了解。由此可见,现阶段,国内高校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管理制度建设上还有诸多工作需要完成。缺乏专门的制度保障很难确保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研究生认可度低

研究生认可度低是国内高校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面临的最严峻挑战。调查中,46.29%的研究生对现有评选制度持中立或负面评价;16.32%的研究生认为学校宣传的先进典型不够优秀或过于夸大;38%的研究生对学校宣传的先进典型知之甚少。从教育学的基本理论来讲,研究生自身的认可是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的基础,其体现的是对价值观的肯定,促使研究生对照先进典型进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学习。

另一方面,研究生对于先进典型的需求依然很强。90%的研究生认为先进典型教育十分必要,其中超过八成的研究生会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先进典型教育活动。这充分体现出,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领域,对先进典型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缺位之间出现了矛盾,是急需下大力量解决的重点问题。

3.3 工作形式传统低效

國内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中,由于缺乏针对性的工作方针和理念,多继承和延续了面向本科生的工作形式,既没有考虑研究生心智更为成熟、认识更加广博的特点,又没有照顾研究生科研工作繁重、学习安排紧凑的现状,使得大量耗费时间精力的工作无人问津,甚至需要强制手段来要求研究生参加。

调查中,仅有36%的研究生认为国内高校常用的组织研究生先进典型颁奖典礼这一教育手段切实有效、51%的研究生支持学校定期举办研究生先进典型专题教育活动。因此,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需要面向教育现代化、信息便捷化、网络普及化的大趋势,引导研究生主动加入评选先进典型的投票和宣传工作,利用微信、QQ、校园广播、平面媒体、校园活动等研究生乐于主动接受的渠道,从而改变现有工作的不利局面。

国内高校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的不足既凸显了以往思想政治教育的短板,也反映了今后工作开展的现实需求,需从这三方面主动探索具有创新性的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这也是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这个大主题中的重要内容。

4.完善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方法

开展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首先要明确“先进典型”的特征。先进典型不是高高在上、不可触及的,不接地气的先进典型无法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选树的先进典型应是可被模仿的、接地气的、具有长效激励作用的。结合当下研究生群体的心理特征以及需求,可通过面向全校征集典型事迹,学生、课题组、班级等推荐,日常工作积累等途径挖掘,塑造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全面发展、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受研究生认可的先进典型。

提高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实效性,需创新工作理念及方法,可从制度、标准、媒介、评价四个方面着手,形成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4.1 构建研究生群体认可的工作制度

高校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覆盖研究生教育全程的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全员育人工作制度,明确研究生先进典型工作的基本要求、挖掘方式、培育流程、宣传途径和奖励体系,改变过去经验主义的工作方式,合法、合规的循章办事,提高研究生先进典型的公信力,做到依法治校。

先进典型工作不应落脚于评选后的一纸奖状、一份奖励,或者一次表彰大会。先进典型的选拔及评选过程是研究生自我总结、自我认知、自我提升的过程,辨别自己、明确努力方向的过程,注重选拔过程,细化选树路径,正确的利用过程导向,可有效提高是先进典型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为加深研究生对制度的了解与认可,提高先进典型工作的实效性,在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高校应广泛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意见箱、在线调研等线上线下形式听取研究生自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落实听证制度,与研究生代表坐下来谈、携起手干,让有关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制度从一开始就切实得到研究生的拥护与认可。

在制度制定后,高校应抓住新生入学、评优评优、就业季、毕业季、大型活动、学术论坛、科研讲座、文体活动等教育契机,用研究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确保高校与研究生劲往一处使,激发研究生参与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热情。

4.2形成层次导向的培育标准

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可以按全日制培养与非全日制培养、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形成不同的划分种类,相应的,高校在工作中也应以针对不同培养类型为基本导向,灵活形成培育标准。例如,全日制培养更注重学术水平,非全日制培养兼顾学业与工作成果;博士研究生在先进典型培育中的基本要求应较硕士研究生有所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将工程实践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等等。同时,高校还应积极培育与宣传在社会工作和生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较大社会贡献、获得师生较高评价的研究生先进典型,成为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培养的重要抓手。

明确且实际的培育标准有助于研究生自身明确努力方向,确保不同培养类型的研究生都能够有自身可以效仿的榜样,也方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方便快捷的开展培育和宣传工作,减少在研究生群体内部协调沟通的工作压力。

4.3 用足新兴媒体的发展红利

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新兴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变革的进程。高校应紧跟新兴媒体飞速发展的脚步,尽早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直播平台等研究生常去、常看的新兴媒体上建立自身的工作阵地,传播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正能量,吸引更多研究生加入到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的工作中来,用足新兴媒体的发展红利,通过研究生的主动参与、广泛普及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效。以微信公众平台为例,高校可通过发布研究生先进典型事迹介绍、组织线上研究生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等方式,将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专业化、常态化、深入化开展下去,使之产生较传统媒体更明显的教育效果。

5.结语

广泛地开展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国内高校在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工作中,管理制度不完善、研究生认可度低、工作形式传统低效,急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与完善。高校应以研究生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搭建起研究生认可的制度平台,形成以培养层次为导向的培育标准,用足新兴媒体的发展红利,建立好学校与研究生间全过程互动的评价体系,创新研究生先进典型培育与宣传路径。

参考文献:

[1]侍旭,高校思政教育也应有“供给侧改革”思维,光明日报

[2]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如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听听教育部长怎么说》

作者:秦乐乐 谢行思 戴宇婷

我国法治经验研究论文 篇3:

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时空分布特点、热点及历史演化分析

摘 要:采用文献计量法,运用CiteSpace Ⅴ软件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核心期刊发表的648篇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论文进行可视化分析,探讨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时空分布特点、热点和历史演化。研究表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达到顶峰,虽然之后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在高位。高等院校是关注并研究体育发展问题和短板的主要科研力量。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主要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展开,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和深化拓展等阶段后,研究从宏观角度转向微观层面,并逐渐认识到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彼此关联,这意味着补齐体育发展短板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展。

关键词:体育发展短板;知识图谱;研究热点;演进路径;中国;时空分布;问题分析;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我国建设体育强国的宏伟目标,但是,我国体育领域尚有不足之处[1],体育改革势必是一个不断补齐短板、提亮成色的过程。而要补齐短板,首要前提是找准制约体育发展的短板是什么、在哪里,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发展方向、强化改革根基。有大量研究者对此做了深入分析,笔者通过中国知网检索近30年在核心期刊刊发的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相关论文648篇,时间跨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涉及竞技体育[2]、群众体育[3]、学校体育[4]、体育产业[5]、体育文化[6]等各领域,这些研究成果为我国体育事业在不同时期的改革路径选择奠定了理论基础。

然而,人的认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会因时代不同而体现出不同的形式和内容[7]。在我国体育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们对于制约体育发展短板的探索同样也是一个发展演化的过程,其形式和内容会随着体育发展本身及所处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演进,表现出对中国体育发展认识的历史继承性;因此,考察这一认识的历史演化与现代发展趋势十分必要。一方面,我们需要回溯过去近30年体育发展短板研究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的特点;另一方面,在体育发展的短板中,人们关注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和哪些因素被认为是影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此外,对體育短板的认识过程是对短板系统诸要素之间关系的动态展开,因此,需关注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体育短板辩证认识的过程,这对于深入把握体育短板认识规律具有深远意义。鉴于此,本研究借助知识图谱软件(CiteSpace Ⅴ)对学术界近30年来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文献进行量化分析,以期厘清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基本现状和演进脉络、研究热点与发展趋势,系统梳理并动态把握全面建设体育强国所面临的关键性短板,从而为明确短板、强化认识、凝聚共识,进而为补齐我国体育领域短板提供参考和理论支持。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计量法

1.1.1 数据来源

以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为来源数据库进行检索。虽然本研究的主题是我国体育发展短板,但在查阅文献时发现直接使用“体育发展短板”或“体育短板”等词语进行检索难以得到与该主题相关的文献。在一定程度上,短板表现为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8],彰显出鲜明的问题导向[9],因此,本研究将检索表达式设为:主题=“体育发展”并含“问题”并且主题=“中国”或“我国”(精确匹配),期刊来源类别为核心文献,检索时间范围确定为1987年至2016年(检索日期为2017年6月8日),共检索到符合条件的期刊论文648篇(总计664篇,筛除了16篇无关文献)。检索得知最早在核心期刊刊发的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论文始于1992年,因此,本文检索的实际年份是1992—2016年。这些文献分别以“Refworks”格式及“Endnote”格式导出,前者进行文献可视化分析,后者进行文件储存及其他数据分析。

1.1.2 知识图谱分析

本研究采用基于Java平台的知识图谱软件CiteSpace Ⅴ(版本号为CiteSpace 5.0.R7.32-bit),将论文数据绘制为图像,直观地呈现出科学研究的前沿热点及演进过程。

2 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时空分布特点

2.1 时间分布

文献数量的历时性分布能够较好地反映一项研究主题的动态发展过程[10]。结合核心期刊文献数量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可知:1)从1992—2000年,核心期刊刊发的关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数量较少,该类主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说明该时期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還处于起步阶段;2)进入21世纪后,针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和短板研究的数量表现出快速增长势头,这一势头至2009年达到顶峰,表明21世纪初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以及北京奥运会成功申办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体育事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因而,很多研究者在这一时期深入探讨了进入21世纪的中国体育的改革之路[11];3)从2010—2016年,对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探讨热度虽然有所回落,但依然保持在高位(该主题每年核心期刊发文量均在40篇以上),这与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以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分不开的,在这一时期深入剖析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谋划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依然是广大体育工作者探讨的重要议题[12];4)“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13],改革是未来中国体育发展的主旋律[14],特别是面对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严峻形势,“恶补短板”工作将势在必行[15],因此,可以预计“十三五”时期对体育发展的短板、短板形成原因,以及如何补齐短板的系列问题的研究文献数量会有所上升,并将成为中国体育事业实现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理论参考。

2.2 空间分布

知识图谱软件能够以作者、研究团队和研究机构等内容来展现研究主题的空间分布状态[16]。统计显示,1992—2016年共有1 005名研究者对我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研究,他们及其所在机构之间以多种形式进行合作。李杰等[17]指出,在1篇论文中同时出现不同的作者和机构,就被认为存在合作关系,其中作者之间的合作被认为是微观层次,机构之间的合作被认为是中观层次,而国家(地区)之间的合作被认为是宏观层次。考虑到我国体育发展问题和短板的研究者主要集中在我国大陆地区,所以本文将分别从微观和中观层面探讨研究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作者和机构之间的合作网络。

从表1可见,作为第一作者在该主题发表3篇以上论文的作者共有18位,其中有14位来自高等院校,占比77.8%,分属14个不同的研究机构,反映出高等院校是关注并研究体育发展问题和短板的主要部门。在这14位作者中,有8位来自普通院校,6位来自专业体育院校,虽然有研究指出普通院校和专业体育院校在体育学科研究领域中有各自的侧重点[10];但由于我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布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体育文化、体育产业等众多方面,这些领域分别契合了普通院校和专业体育院校各自的主要关注点,从而能够成为研究者共同探讨的一个主要论题。当然,体育管理部门的研究人员对我国体育发展同样也做出了诸多分析,他们的研究成果在推进我国体育发展中同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从作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来看,广泛交流与讨论的整体学术氛围并没有形成,特别是建立在其中较为固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群体没有出现。笔者通过对该主题的作者合作进行可视化分析发现(如图2所示),除张兵、沈克印和周学荣结成的3人合作团队之外,其他结成团队的是以2人合作为主(如杨桦和任海、吴贻刚和辜德宏、孙庆祝和付玉坤、熊晓正和郑国华、何志林和董众鸣、康元宁和蔡兴林、高鹏飞和白光斌、黄聚云和舒盛芳、黄滨和刘彬、李会增和高爱民等),但这种小规模的合作团队数量较少,且超过4人以上的更为大型的合作群体并没有形成,大部分研究者为单独完成研究。

从发文机构来看,统计显示,以第一作者身份发文超过10篇的研究机构共有12家(见表2)。在这12家研究机构中,除国家体育总局之外,有7家机构来自专业体育院校,有4家研究机构来自普通院校,其中发文量排名前2位的分别是北京体育大学(32篇)和上海体育学院(25篇),从研究机构的角度来看,这说明专业体育院校的研究队伍相对雄厚。此外,笔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各个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网络(如图3所示),可以看出,部分研究机构之间形成了初步合作关系,其中北京体育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在合作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大。从这3家研究机构在合作网络中的中心性数值来看,北京体育大学的中心性为0.12,江西师范大学为0.11,上海体育学院为0.06。出于中心性测度的节点在网络中的重要性,拥有高的中介中心性的节点,通常是连接2个不同领域的关键枢纽[17]90,这说明以上3家研究机构在对我国体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中具有相对重要的位置。但是,从中心性数值来看,这些值并不是很大,这说明,我国各机构(及其中的研究者)之间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还没有形成较为固定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关系(如图3所示,大部分研究机构还处于单独研究的状态)。由于不同机构之间的合作是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和知识交流共享的主要途径,能够有效提高研究成果产出和影响力,因此,加快建立科研攻关工作机制,推进各机构和研究者之间深度交流与合作,对于积极探索并全力攻克我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3 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热点

关键词或主题词往往凝聚了作者研究的中心内容,因而通过统计关键词或主题词在某研究领域呈现的频次,可以反映出这一研究领域的主要热点[17]180。基于此,本文运用知识图谱软件对648篇文献的关键词共现频率进行统计,其中“时区分割”选择1992—2016年,“单个时间分区的长度”值为2,“节点类型”选择“

从以上分析可知,研究者对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关注主要分布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民族体育、体育文化、体育产业及体育强国建设等多个领域,其中竞技体育规模、结构、效益不均衡,群众体育根基薄弱、城乡体育发展不平衡,青少年体育参与不足及后备人才培养困境被普遍认为是影响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其形成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竞技体育赶超发展和我国资源禀赋结构的不相称,以及近几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及国际体育发展所带来的挑战。这些主要短板之间不仅彼此关联、相互掣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牵绊着民族体育和体育文化的涵养与传承、体育产业市场机制培育和创新,进而制约着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步伐。可见,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學校体育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也同时制约着我国体育事业不同领域公平和效率的均衡发展;因此,实现体育强国必须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在这些薄弱环节(特别是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的主要薄弱领域)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实现我国体育事业均衡发展需要补齐多年历史欠账,这意味着在短期之内难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4 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历史演化和发展趋势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任何认识都是历史演化的过程[7]。人们对于制约体育发展的短板探索也同样是一个发展演化的历史过程,因此,考察不同历史阶段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热点,可以动态地把握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演进历程。本文在以上关于1992—2016年体育发展问题和短板研究关键词共现分析的基础上,在“Layout”中选择“Timezone View”得到研究热点变化时区的可视化图谱(如图5所示),从中可以看到,近30年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热点的演进脉络与发展趋势。

1)在1992—1999年,人们对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认识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研究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领域,这3个主题是20世纪末期人们关注的主要议题,而其中对竞技体育的讨论最先出现。由于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向苏联学习系统的训练方法、竞赛制度及管理体制[30],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取得了一系列国际大赛成绩,人们对竞技体育格外关注,探讨了运动队建设、运动项目布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及奥运战略实施中逐渐显现出的各种问题[31]。与此同时,对群众体育的讨论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在1995年我国首个《全民健身计划》颁布后,研究者对全民健身意识、健身设施等物质条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32],初步探讨了与发达国家相比,实现全民健身计划存在的不足[3]。而在学校体育领域,研究者主要关注学校课余训练开展及学校体育教学方面的问题及改革方向[33]。在以上3个主题相对独立的讨论之外,一些研究者开始反思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协调发展的问题[34],由于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中指出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即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是我国体育的主要组成部分[35],而当时中国体育的竞技一元格局较为突出,应向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三元并行的方向转变。此外,随着20世纪末国家体育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体制改革、依法治体等逐步被提上议程[36],在学术界逐渐掀起了步入21世纪的中国体育应如何发展的讨论浪潮,为21世纪我国体育转型道路探索拉开了序幕。

2)在2000—2008年,借助21世纪初我国体育体制改革及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东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论文数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我国体育改革指明了方向[37]。在这一背景下,研究者对中国体育存在问题的探讨逐步细化,在竞技体育领域,对问题的考察开始向职业体育、体育管理、举国体制、运动员培养等方面延伸,从体育俱乐部运作模式、产权关系、融资渠道,以及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中的制约因素来分析中国职业体育发展存在的不足[38];从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奥运争光战略与全民健身战略的不协调发展,全运会与奥运会的项目布局和业余体校训练萎缩等方面提出体育管理体制机制上的瓶颈[39];从我国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个人发展及退役后的社会支持等方面关注运动员职业生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40],思考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存在的现实困境[41],厘清运动员培养走体教结合道路的制度性障碍。在群众体育领域,除了体育场地设施之外,研究者开始考察家庭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体育社团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家庭体育是群众体育发展的最小单元,而21世纪我国家庭体育发展依然受时间、场地和经济条件影响,这限制了家庭成员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42]。此外,农村体育和社区体育发展不足也是制约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主要瓶颈,需要在资金支持、文化培育、社会组织、人力资源供给等方面加大发展力度[43]。在学校体育领域,研究者逐渐重视学校体育指导思想、课程设置、体育教师素质、学生体质健康和高等体育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44],同时不断总结学校体育领域政策法规的缺失[45]。在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文化领域,研究者重点关注民族传统体育存在的发展危机,提出应转变对西方体育项目的简单模仿,进行自身文化价值重构和创新发展,由此才能走出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46]。

3)在2009—2016年,研究者对体育发展短板的认识进入深化拓展阶段,深入考察后奥运会时代中国体育的转型方向[47]、中国体育存在的不足[48],以及为建设体育强国而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49]。在这一时期,研究者将对体育发展短板的考察放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关注点聚焦于公共体育服务、体质健康、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法规、资源配置和体育治理等关键领域,分析如何通过供给侧改革补齐这些领域中的短板,从而推进我国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会体育领域,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但在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例如,全民健身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差异、健身用地等[50],因而补齐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消费体量和结构、基础设施条件、全民健身意識和经费筹集渠道等短板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着力点[51];在竞技体育领域,研究者更加关注后奥运时代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方式的缺陷,例如,项目结构失衡、冬季项目落后、运动员全面发展不足等问题,提出处理好“拿什么样的金牌”以及“如何拿金牌”的问题是中国竞技体育健康发展的关键[12];在青少年体育领域,自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但与2008年之前不同的是,人们开始将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筹考虑,通过强化政府职能、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等薄弱环节,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校体育发展、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19];在体育产业方面,人们对体育产业发展困境的分析更加细化,提出产业结构不平衡(特别是体育服务业相较体育制造业而言占比较小),市场主体不成熟、有效需求与供给不足、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体育产业配套政策不健全等是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短板[26];在体育文化领域,由于多年来我国对体育文化工作重视不够[52],体育教育功能没有在体育文化传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大力提升体育文化软实力,切实涵养体育文化的校园根基[53],深入挖掘冬季运动文化价值及冬季项目的文化内涵,扎实推进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国际传播[54]。

综上所述,众多研究者对我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的考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化,表现在:一方面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逐渐从宏观领域转向微观层面,对问题的梳理也更加全面深入;另一方面人们逐渐从普遍联系的视角看待中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彼此相连的。不仅如此,体育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境也渗透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之中,这意味着补齐体育发展短板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念,对于补齐中国体育发展短板有着深远意义,这在研究热点演进图谱(如图5所示)中有所体现,即在2000—2008年研究者热议的“体育管理”一词,到了2009—2016年期间逐渐被“体育治理”所替代,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抓手,体育治理对于我国全面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5 结束语

研究结果表明,关于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始于1992年,研究成果数量随着社会发展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申办而逐渐增加,并于2009年达到高峰,虽然之后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在高位,这为“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攻坚克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

从体育发展短板研究的发文作者和发文机构来看,高等院校是该领域的主要科研力量,它们对我国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由此产生了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者和研究机构。另一方面,从发文作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网络来看,我国各机构及研究者在体育发展短板研究领域中还没有形成较为固定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关系,这也说明加快建立科研攻关工作机制、推进各机构和研究者之间的深度交流与合作,对于我国体育改革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意义深远。

从研究热点和演进路径来看,我国体育发展短板的研究主要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展开,在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和深化拓展等阶段之后,每个领域的研究渐渐从宏观角度转向微观层面,考察的视角也更加全面,对问题的梳理也更加深入,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彼此相连的,民族体育、休闲体育、体育文化、体育产业及体育强国建设中存在的困境也渗透在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之中,这意味着补齐体育发展短板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EB/OL].[2017-10-29].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16-05/05/c_128960270.htm.

[2] 李元伟,鲍明晓,任海,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 2003,39(8):1.

[3] 熊斗寅. 从国际大众体育发展趋势展望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发展前景[J].体育科学,1998,18(2):3.

[4] 王登峰.学校体育的困局与破局:在天津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3,28(1):1.

[5] 杨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体育学刊,2012,19(4):30-38.

[6] 王智慧.体育强国战略背景下体育文化实力的维度解析与提升路径研究[J]. 体育与科学,2011,32(4):28.

[7] 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534.

[8] 刘国平.关键是补齐短板[EB/OL].[2017-10-29].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1/26/c_128670370.htm.

[9] 王玉宝.短板所在就是工作方向[EB/OL].[2017-10-29]. http://zj.people.com.cn/cpc/n2/2016/0427/c337202-28229658.html.

[10] 聂应军,吕万刚,郑湘平.基于知识图谱的国内、外体育文化研究现状分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3,39(11):26.

[11] 熊晓正,郑国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形成、演变与重构[J].体育科学,2007,27(10):3.

[12] 钟秉枢.奥运战略目标的实现与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转型[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36(11):114.

[13] 苟仲文.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2017年新年献词[EB/OL].[2017-10-29].http://www.sport.gov.cn/n316/n343/n1195/c783499/

content.html.

[14] 林德韧.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改革是未来中国体育发展的主旋律[EB/OL].[2017-10-29].http://sports.people.com.cn/n1/2017/03

08/c22155-29130845.html.

[15]中国奥委会.苟仲文: 2022冬奥会形势严峻必须“恶补短板”[EB/OL].[2017-10-29]. http://www.olympic.cn/e-magzine/1703/20

17/0327/145085.html.

[16] 阳艺武.基于知识图谱的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研究热点及演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5,39(2):73.

[17] 李杰,陈超美. CiteSpace:科技文本挖掘及可视化[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6.

[18] 徐本力.我国全运会体制的利弊及走向的探析[J].体育学刊,2001(1):5.

[19] 郭建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培养优秀竞技后备人才[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37(4):1.

[20] 杨铁黎,张建华.职业体育市场运作模式的理论探讨:兼谈中国职业体育市场存在的问题[J].体育与科学,2000,21(3):6.

[21] 赵冰,武胜军,杨雨凡,等.我国优秀运动员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体系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5,38(2):87.

[22] 任海,王凯珍,王渡,等.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产生原因、现状及问题:对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探讨之二[J].体育与科学,1998,19(3):18.

[23] 張岚,刘志敏.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我国新农村体育[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4,37(10):39.

[24] 赵文,胡小明.发展民族体育的思考[J].体育与科学,2000,21(3):18.

[25] 陈林会.体育文化的培育与传承:我国传统优势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策略[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26(5):437.

[26] 钟秉枢.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提出与体育休闲健身产业的发展[J].体育科学,2015,35(11):19.

[27]田雨普.努力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迈进[J].体育科学,2009,29(3):3.

[28] 田麦久.“竞技体育强国”论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31(11):1441.

[29] 杨强.体育强国发展战略的思考:突破与不足:基于《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解读[J].体育科学,2010,30(9):12.

[30] 毕世明.论50年代学习苏联体育经验[J].体育科学,1992,12(3):9.

[31] 钟秉枢,池建,姚万祥.我国城市居民竞技体育发展意识的调查[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1992,15(3):9.

[32] 李瑞年.试论全民健身[J].体育科学,1998, 18(5):21.

[33] 周登嵩,李永亮,毛振明.中国学校体育教学现状及2000年发展战略目标与对策研究[J].体育科学,1997,17(1):17.

[34] 韩丹.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J].体育与科学,1999,20(2):41.

[35]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EB/OL].[ 2017-10-29]. 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19/312031.html.

[36]伍绍祖.正确对待机构改革再创中国体育新辉煌[J].体育科学,1998,18(4):1.

[37] 伍绍祖.谈《2010年中国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J].体育文史,1999(1):2.

[38] 钟秉枢,于立贤,董进霞,等.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若干问题的研究:兼论深化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2, 25(2):145.

[39] 杨桦.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J].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02, 28(1):1.

[40] 王进. 从过程理论观点探索我国运动员的退役(II):社会支持与退役教育的构想[J].体育科学, 2006, 26(8):17.

[41] 张瑞林, 黄晓明.新时期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08, 25(1):1.

[42] 周传志.武汉市家庭体育现状调查[J].中国体育科技,2003,39(1):46.

[43] 马先英,杨磊,沙磊.农村体育:制约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 27(10):1310.

[44] 姚蕾.中国城市学校体育教育现状与思考[J].体育科学,2004,24(12):68.

[45] 白莉,曹士云,季克异,等.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3,37(5):25.

[46] 王崗.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的问题:文化模仿[J].体育科学,2006,26(7):71.

[47] 谢琼桓.后奥运时代中国体育的价值取向和策略取向[J].东岳论丛,2009,30(12):44.

[48] 茅鹏. 体育强国“开门钥匙”何在:陈旧训练思路堵塞体育强国之门[J].体育与科学,2009, 30(6):1.

[49] 何强,冉婷.关于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几个基本问题的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4,29(2):113.

[50] 刘国永.对“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6, 39(10):1.

[51] 李颖川.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重在补短板[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6):96.

[52] 冯建中. 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迈向体育强国:在全国体育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 体育文化导刊, 2011(8):1.

[53] 黄卓,童艳,周美芳.美国体育文化软实力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6,33(6):647.

[54] 陈刚.“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推进体育文化国际传播的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7,29(1):4.

作者:何俊 钟秉枢 郝晓岑 张建会 张治华 徐刚 代坤 韩勇

上一篇:自驾车出租合同下一篇: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