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0168号

2022-08-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大政办发2010168号

大政办发12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大政办发„2010‟12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

— 1 — 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

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和辽宁省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辽金组„2010‟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切实防控风险,促进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整顿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行业监管,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松弛、风险管控能力不强,甚至存在违法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不仅削弱了行业增信功能的发挥和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是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规范整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规范公司行— 2 —

为与促进行业发展相结合、严格审核标准与加强业务指导相结合、敦促问题整改与加强机制建设相结合、鼓励业务创新与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联席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的各项要求,依法维护融资性担保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国务院联席会议和省政府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2.确保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行为规范,质量提高,资本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明显增强。

3.确保融资性担保市场运行有序,结构优化,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落实国务院联席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各项要求,指导推动我市规范整顿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局、大连银监局、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金融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系电话:

— 3 — 83646284。

(二)职责分工。市金融局负责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规范整顿工作方案,受理核准申请并进行初审,规范整顿工作业务指导,风险防控及总体协调。

大连银监局负责业务指导,政策解答,与融资担保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参与融资担保机构风险防控等。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指导金融机构监控担保机构的资金变化,查处涉嫌洗钱等违法问题。

市工商局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审核后的登记工作,对未通过核准的担保机构,取消名称和经营范围中“融资担保”字样,对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处置工作,加大对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及风险处置工作。

市外经贸局负责外资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核确认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风险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出资设立的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核确认工作。

其他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协助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4 —

稳妥、顺利进行。

四、规范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一)规范整顿的范围。2010年4月16日《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10‟15号文件印发)出台前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包括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外省(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规范整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辽宁省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辽金组„2010‟1号)、《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三)规范整顿的内容。

1.市场准入。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是否有虚假注资和抽逃资金行为。

2.业务范围。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近3年是否实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是否存在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担保资金运用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3.经营行为。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业务是否规范操作,风险集中度和对外投资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

— 5 — 4.风险管控。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准备金提取、审慎性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5.高管和从业人员。重点审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

五、规范整顿的方法和程序

(一)规范整顿工作安排

规范整顿工作从2010年3月起至2011年末,根据规范整顿结果,对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排队,区别情况,分别采取保留、重组、整改、撤销业务资格、注销、破产等方式进行处置。

1.调查摸底(2010年3月-6月)。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由市金融局组织,摸清我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分布、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于3月底前报省政府金融办。在此基础上,制定规范整顿总体方案。

2.自查整改(2010年7月-8月)。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风险管控及高管和从业人员队伍相关要求,进行对照自查自纠。

3.审核确认(2010年9月-12月)。市金融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初审,对符合要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审核确认。 — 6 —

4.阶段总结(2011年1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金融局于2011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金融办报告规范核准后融资性担保机构情况。

5.延期整改(2010年12月-2011年12月底)。对近3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至2010年底未达到核准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申请,可给予1年宽限期进行整改。

(二)审核确认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到市金融局领取或大连金融网(网址:jrb.dl.gov.cn)下载《融资性担保机构核准登记报告书》,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向市金融局提交有关文件材料(一式两份)。

2.初审。市金融局审核申报材料,确认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格、名称、注册资本、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等内容,出具初审意见,上报省政府金融办。

3.审核确认。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出具核准文件。

4.登记。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省政府金融办核准文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5.外资担保机构的核准。除需履行上述程序外,同时需向市外经贸局申请审核并持市外经贸局核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6.工商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经过审查,为担保机构办理相

— 7 — 应的登记手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省政府金融办核准文件的(包括已申请延期整改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工商部门在2010年工商年检时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经营项目,对期限内未变更登记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规范整顿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把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要针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实、拨备缺口大、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清理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在规范整顿工作中要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四)依法查处。要依法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非法集资、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融资性担保秩序。

(五)防控风险。对问题突出、风险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加强指导,及时妥善处置单体机构业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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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玉林 副市长

副组长:曹 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成 员:王太培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文旗 市经信委副主任

祁广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晓阳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李尔恭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 兵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 杰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关守科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平勇 大连银监局纪委书记

刘 忠 市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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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金融

担保机构

整顿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

(共印100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0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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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大政办[2010]6号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乔朝英同志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

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乔朝英同志在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领会,迅速在全县掀起贯彻人代会精神的高潮;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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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8%。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扩大开放,强力招商,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把抓投资、上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坚持开放统揽,全员招商,参加各类招商活动18次,签约了万特生物质能发电、圣明节能灯等项目62个,总投资20.86亿元。年初计划引进3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实际引进71个,并成功引进了益海嘉里、六和集团两家国内500强企业。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出口创汇104万美元。全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项目91个,总投资90.8亿元,完成投资39.6亿元。新引进1000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42个,38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5个项目竣工,全县竣工投产(投用)项目达到71个。抢抓中央加大投资机遇,共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9266万元,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投资5000万元,完善了京府工业园区路网、供水、排水、污水、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实现了“七通一平”。

——拆建并举,以建为主,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坚持以打造“宋府明城”统揽三年大变样活动,“宋府明城”建设在全市、全县深入人心。高标准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大名府古城控制性详规编制,东西城墙拆迁完成,东城墙恢复工程开工建设。全年共完成拆迁21.6万平方米,累计拆迁达44.4万平方米。实施了总投资10亿元的26项城建工程,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引河公园一期完工,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垃圾处理场主体竣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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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服务年”活动,搞好企业生产要素调节,工业经济不断扩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4.5亿元,增长13%;全年工业用电量达1.2亿千瓦时,增长5.4%。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先后帮助鑫得隆化纤、美佳食品、荣凯质能壁炉等项目争取政策性资金1023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状况。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7.6%,化学需氧排放量减少18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36.3吨,分别完成任务的118.6%和153%。五得利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五得利、邯雪面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凯发面粉荣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福利源、滴溜、亚基荣获“河北省著名商标”。

——统筹发展,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012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10人。社保体系日益完善,发放企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646万元,城乡低保进一步扩面,全年发放保障金1910万元。教育体制更加完善,完成了大名一中与大名中学分设管理以及大名二中、三中教学设置调整。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实验学校主体工程完工,大名三中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楼在停工近两年后重新开工建设,6所中小学校舍改造顺利实施。积极应对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县没有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县医院第二病房楼开工建设,完成了8所乡镇卫生院和150所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农合参合率达88.6%,参合受益农民达19万人次以上,补偿金额56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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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级干部和社会各阶层建设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向驻大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向中央、省、市驻大各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大名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大名总体上还处于“打基础、增后劲、求跨越”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还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够快、不够好依然是大名面临的主要矛盾。经济总量不大,地方财政人均指标低;产业结构不优,

二、三产业比重偏小,工业化程度较低,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财政保障能力不强,可用财力少。二是资本匮乏依然是大名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交通不畅,生产要素缺乏,发展内力不足,大开放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外部资本流入缓慢,发展活力不强。三是缺少大项目支撑依然是大名面临的最大挑战。农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精深加工业发展不够;工业项目少,大项目少,支柱型项目少,财税贡献较大的企业少;第三产业仍以传统服务型产业为主,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四是部分干部的思想解放不够。“唯条件决定论”在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心里依然根深蒂固;一些干部缺乏敢闯、敢冒的进取意识;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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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善抓机遇,加大开放,完全可以实现逆势而上,发挥后发优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运用辩证思维和超常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牢抓东部振兴机遇,立足县情,实施“四大战略”(对外开放、低地价、优化环境、超常规),打造“四个饭碗”(农业、工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全力提升县域经济实力,统筹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打造冀、鲁、豫三省结合部次中心城市。

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完成72.8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增长12%左右,完成1.4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完成73.6亿元;全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18%,完成37.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达到4097元;单位GDP能耗下降4.1%以上,化学需氧排放量减少20%,二氧化硫排量减少38.1%;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我们要坚持“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把开放统揽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经济总量不大是大名的最大实际,加快发展是解决大名一切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统揽战略,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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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今年工作任务目标,重点实施“六个新突破”:

(一)坚持开放统揽战略,努力在超常规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招商引资为“第一要务”,全民聚焦大项目,全员拼抢大项目,加快吸引集聚更多资本汇聚大名,确保全年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0个,1000万元以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项目10个。

强化协作组招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向上传导招商压力,调动领导干部招商积极性,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组建14个招商协作组,带领乡镇和有关县直主要部门一把手,组成招商引资攻坚力量。县级领导带头走向招商一线,发挥引领、协调作用;各乡镇和主要部门一把手强化招商“第一责任”,当好“招商书记”、“招商局长”;县招商引资总指挥部及招商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信息筛选、项目联系、客商接待、考察、洽谈、签约等一系列招商机制,为前沿招商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每一个协作组年内招引1—2个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盯紧重点区域招商。突出长三角、山东半岛、京津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 加强与国内500强企业、食品行业百强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在外大名籍老板以及“退城近郊”企业的合作与对接,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关联项目。拓宽招商领域,坚持工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文化旅游项目、商贸物流等项目一起上。严格考核,坚持将引资项目的投产达效作为干部交流、提拔重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完成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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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存贷比达到50%左右。制定出台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对新增贷款数额较大的金融机构,在政策上支持,经济上奖励,政治上鼓励。严格增收节支,加大政府投入,探索实施BT、BOT等投资模式,以有限的政府财力投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用于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快国有资产划拨,加大土地收储,力争在融资上实现突破。

(二)坚持工业立县战略,努力在打造工业“饭碗”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大力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完善园区功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一批大项目、培育一批大产业、形成一批新支撑。

以大项目培育大产业。引进大项目,带来大配套,建成大产业,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大力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重点实施“百千五十”工程,即,100个千万元以上项目,突出抓好50个重点产业项目,总投资160亿元。牢固树立“大项目压倒一切”的强烈意识,形成“一切为了大项目,为了大项目一切”的浓厚氛围,以大项目数量、质量和体量的大提升,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坚持一手抓大项目招引,一手抓大项目实施,确保全年实现竣工投产项目30个。对食品工业、纺织工业、饲料工业等传统产业,按照产业链条进行上下延伸、左右配套,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壮大成为主导产业。有重点地选择1—2个新兴产业,通过引进大项目,建成大龙头,带动大配套,做成大产业。

着力培育骨干企业。筛选出30家发展势头强劲的重点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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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进企业检查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诺不践的责任人一律实行先离岗再处理,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力度,着力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全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57.33吨和767.93吨,同比削减38%和20%。

(三)坚持城镇化带动战略,努力在打造“宋府明城”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拆建结合,以建为主,吸引资金、集聚产业,建管结合、综合治理”要求,以“宋府明城”统揽城市建设,强力实施总投资63亿元的“三十四项城建重点工程”,确保今年城建完成投资27.5亿元,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着力加快城市建设。坚持高水平规划、大力度拆迁、快速度推进,确保全年完成拆迁13.5万平方米以上,并力争多拆,拓展“宋府明城”建设新空间。坚持“三个面向、四个开放”,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实施明城恢复工程、城东老工业小区改造、城西综合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快东关村、闫小庄等4个已开工建设城中村的建设进程,确保年底前新民居竣工投用;启动第二批老村拆迁改造,新开工建设城隍庙、西王庄等城中村改建工程,全年在建住宅小区面积达到90万平方米以上。垃圾处理厂建成并全面投用,新建垃圾中转站两座,实现城区垃圾无公害处理。开工建设县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管网,确保实现城区24小时供水。继续实施低地价战略,严格控制房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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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城区集贸市场建设,严格杜绝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确保城区交通秩序更加规范。

着力完善交通路网。加快大广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年底前竣工通车,开工建设县内3条大广高速引线;加快推进邯大高速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全力支持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做好征地取土等工作;加快106国道升级改建,年内完成土基工程,确保2011年106国道大名段全线竣工通车;完成215省道大修工程建设,提升大名交通优势。

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廉租房建设,确保完成一期125套和二期275套廉租房建设任务。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鼓励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优惠政策,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力争新增转移10000人。

(四)坚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在打造农业“金饭碗”上实现新突破。认真落实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着力打造农业“金饭碗”。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推进“4123”工程为抓手,重点实施30万亩粮田增产工程和30万亩出口花生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切实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能力。依托粮食大县、花生大县、生猪调出大县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基地,努力提高我县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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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省道、大广高速、215省道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环城绿化带,全年新增造林面积10732亩,道路河渠绿化282公里,打造城乡绿色新景观。

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14个省、市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完成11个示范性新农村建设任务,建设14个高标准农村文化广场。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工作,使全县“一事一议”项目村达到90%以上,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提供有力支持。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秸秆联户集中供气2处以上,养殖小区联户供气5处,新建户用沼气池6000个。积极争取资金,完成全县1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10000人。继续深化扶贫体制改革,搞好互助金试点村推广,确保年内8000人稳定脱贫。加快农民专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组织280家,合作社160家,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坚持加速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在打造商贸、旅游“饭碗”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大名区域经济中心意识、交通枢纽中心意识,挖掘大名宋明文化资源,加快打造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饭碗”。

培育发展物流业。一是依托大广高速、邯大高速,在大广高速南出口规划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确保引进1—2家商贸物流企业,规划建成一批物流项目。二是依托邯济铁路大名站,规划建设粮油物流园区,着力打造集粮食、油料储存加工为一体的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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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施“校安工程”,确保年内完成70%以上工程建设任务。在城区谋划建设1所标准化初中和1所标准化小学,实现教育资源向县城聚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创建2所市级示范性高中,中、高考成绩在全市排位继续前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均衡职高与普高招生比例,力争建设2—3所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大教育救助力度,资助高中贫困生600人、大学生120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000人。

积极做好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0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00人。

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加快推进“三院合一”建设,完成万堤镇、埝头乡两个市级文明敬老院建设。

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县医院第二病房楼建设,开工建设中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和县精神病医院迁建等工程,加快3个中心卫生院建设,完成150个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同时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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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高效、务实、清廉”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打造创新型政府。坚持不懈解放思想,准确把握大名发展阶段性特征,深刻认识大名当前存在的矛盾和不足,彻底打开解放思想“总阀门”,创新思维,在破除旧框框中探求新方法,在借鉴先进过程中形成新举措,拓宽视野、破解瓶颈,努力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顺势而为、借势借力,力争在城市建设、打造“宋府明城”上取得大突破。

(二)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努力打造实干型政府。继续大力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锻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干大事”的干部队伍,增强“拒绝理由”的交账意识,说了就算,定了就干,雷厉风行,不达目的不罢休。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工作在一线部署,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以卓有成效的业绩衡量工作、取信于民。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型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两院”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努力使政府决策顺民心、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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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大政办〔2010〕74号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郭云堂:协助乔朝英县长处理县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武文亮:协助孟凡雄常务副县长工作,负责金融办全面工作,分管财经科,协调孟凡雄常务副县长分管的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胡发科:协助张书明副县长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文卫科,协调张书明副县长分管的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胡三峰:协助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国鸿和王秀峰副县长工作,负责信息中心、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全面工作,分管工交科、农业科,协调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国鸿和王秀峰副县长分管的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经研室主任成希望:服务乔朝英县长工作,负责县政府经济研究室全面工作,分管资料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郭建民:协助洪建彦副县长工作,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郭云堂同志抓好秘书科工作。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王文军:协助田淑平副县长工作,分管商贸科,协调田淑平副县长分管的部门。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赵现杰:协助赵志峰副县长工作,分管城建科,协调赵志峰副县长分管的部门。

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高宪章:协助胡发科同志负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科员王红旗:协助胡三峰同志负责督查室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邓子涛:协助武文亮同志服务孟凡雄常务副县长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孙怀民:协助胡三峰同志服务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国鸿工作,负责工交科工作。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领导工作分工通知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13日印发(共印120份)

第4篇: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大政发[2005]76号

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

大政发[2005]7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辽建发〔2005〕42号)精神,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的住房采暖费将实行“暗补变明补”,单独列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一、采暖费补贴的目的和原则

补贴的目的:按市场经济要求,实行谁用热谁交费,单位将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发放给个人,由个人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明确供用热双方权利与义务。

补贴的原则:一是供热收费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按个人住房面积标准承担的采暖费计发采暖补贴的标准;三是采暖费由单位全部承担改为由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四是现住房面积超过补贴标准部分的采暖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采暖费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包括:市内四区(含大连高新园区市内部分)机关、社会团体、事业、企业(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三、采暖费补贴标准

按照《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省房委字〔2000〕9号)文件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计发职工采暖费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确定采暖费补贴额。

计算公式:〔住房面积标准(平方米)×采暖费标准(元/平方米)×70%〕÷12=月补贴额(元)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局级140平方米,处级105平方米,科级和科级以下85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正高级职称比照局级;副高级职称比照处级;初、中级职称比照科级。

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高级技师比照处级;技师和高级工比照科级;中级以下的工勤人员(含普通工人)工龄满25年以上的比照科级,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的补贴标准执行。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补贴标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和补贴额。但每个职工月补贴额不得低于工勤人员最低补贴标准。

四、离退休人员及特殊群体补贴办法

1.离休人员住房标准内的采暖费,夫妻补贴不足的部分,由离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补齐;离休人员无配偶或配偶无工作的,可由离休单位全额补贴;离休人员去世后,其配偶可继续领取该补贴,直至去世为止。

2.离退休人员及按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人员,其采暖费补贴仍由离退休人员或死亡职工原工作单位给予补贴。

3.经市政府批准,并向退休管理经办机构缴纳安置费的破产关闭企业离退休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由退休管理经办机构给予补贴。

4.用户中一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的采暖费补贴,由所在单位按其职务(职称)确定的标准全额补贴。

5.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由财政部门列专项资金解决,具体补贴办法按照《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执行。

6.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中尚未得到安置的职工和已列入市破产计划企业的职工,采暖费补贴由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五、采暖费补贴的管理

1.职工的职务(职称)发生变化时,从次月起按新职务(职称)计发采暖费补贴。

2.本办法自颁布实施之日起,原来职工单位欠缴的采暖费,由供热企业通过法律等手段直接向欠费单位追缴,不再向职工个人追缴。但职工有义务配合供热企业追缴单位拖欠的采暖费。

3.采暖费补贴资金来源: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采暖费按原渠道列支;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对企事业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内发放采暖费补贴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不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列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5.市级以上干部采暖费仍按原缴费办法执行,其配偶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计发职工采暖费补贴。对违反本办法发放补贴的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2.2005年采暖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2006年以后采暖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

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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