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开放实施方案

2023-02-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设施开放实施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1篇:体育设施开放实施方案

普通高校“开放型”体育俱乐部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摘要:本文在传统的高校体育俱乐部的基础上,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提出建立一种全新的“开放型”模式,并通过一学期的教学实验,证明该模式切实可行。为探讨高校如何更好地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

关键词:体育俱乐部 开放型 构建与实施

高校体育俱乐部是指大学生在校进行体育活动的组织,在国外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我国高校开展体育俱乐部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依据高校体育俱乐部的组织目的、任务和活动形式的不同,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俱乐部可分为:课外体育俱乐部、课内体育俱乐部、课内外一体化体育俱乐部。各类型体育俱乐部都要求学生注册并参加一个单项俱乐部组织,并在一定时间内参加该单项俱乐部的体育活动,然后根据考核成绩进行评价。这样就把学生体育活动固定在1~2个项目上,会使学生参加体育俱乐部活动项目范围过于狭窄,而且在学生人数逐年激增的形式下,单个项目的体育俱乐部参加的学生人数过多也给体育俱乐部的单项教学在场地、器材、时间安排等方面增加了一定困难。因此,如何解决目前这些问题成了制约高校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瓶颈。本文提出建立一种“开放型”的体育俱乐部模式,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组织在校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并且于2009年在燕山大学本科学生进行了一学期的教学运行实验,效果良好,为我们高校体育俱乐部的教学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一、高校“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模式构建的理论依据

2002年国家教育部颁发实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体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对高校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研究,不仅对大学生体育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发展、素质的提高有着现实的意义和作用,而且为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高校“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模式构建的理论依据与指导思想

高校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必须要符合全国高校体育的发展理念。《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是全国高校开展体育教学的指导思想,在《纲要》中指出:高校体育应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和形式的体育课程,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课程目标内容体系、目标结构,体现了目标设置的因人而异,形成了递进关系的层次目标,拓展为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五大领域的目标体系。为此,把新时期体育与健康的五个领域上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正确认识普通高校体育课程的目标,增强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为创新体育课程模式的设计提供了指导性的方向。

三、普通高校“开放型”体育俱乐部模式构建

1.各单项体育俱乐部建立。以传统体育俱乐部模式为基础,由学校体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各个单项体育俱乐部,开设学生比较喜欢的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传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社会新兴的体育项目。学期前根据学校的场地、器材、师资等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把每个单项体育俱乐部活动时间、地点、单元人数承载量、教学内容等情况公布给学生。

2.“开放型”模式的构建。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处理好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学生的兴趣爱好与身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关系,确立多元培养目标,按需设计多种培养规格,建立多途径培养模式,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上课内容、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自主选择上课教师,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

根据《纲要》中的要求,遵循以学生为主体的“三自主”原则,打破以往的体育俱乐部的传统模式,构建“开放型”的新模式,即学生不局限于只能进行一个项目的俱乐部活动,学生可以在每次的体育俱乐部活动时,在各个单项俱乐部中自由选择上课时间,并且参加喜欢的体育项目进行体育活动。

3.“开放型”体育俱乐部考核标准。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参考《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开放型”体育俱乐部把学生参加俱乐部活动次数和时间作为考核标准,把以前的项目技术、技能考核所占比重减少或者取消。在学期末的体育课考核前,学生要达到一定次数的体育俱乐部活动,参加活动次数较多的学生体育成绩可以进行相应奖励。这样使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考核合格,而是真正地、身體力行地参与到体育活动中,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自觉地进行身体锻炼。没有分数和学分的压力,使学生感到不是“让我运动”而是“我喜欢参与运动”,从而使高校体育俱乐部能够真正地调动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兴趣。

四、普通高校“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实施

1.借助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开放型”体育俱乐部要求对每名学生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情况作详细的记载,这依靠人工记录的传统方式显然无法准确实现,这就需要我们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借助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网上体育教室”的开发,完善了体育俱乐部教学的管理系统。一方面学生在课余自学的同时,还可以查询成绩和考勤情况等,另一方面能加强体育信息交流,让师生第一时间了解到自己身边的体育赛事。

2.“体育场馆使用情况即时在线查询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开发和使用“体育场馆使用情况即时在线查询系统”,可以准确地记录每名学生参与体育俱乐部的情况准确记载。它的工作流程见图1。

系统后台管理端为系统管理人员操作端,可以对整个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工作。把“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相关信息输入该系统,使学生可以在校园网上通过该系统即时查询体育场馆的使用情况和俱乐部的开展状况,然后选择时间、地点、项目参加体育俱乐部的活动,科学合理地提高了体育场馆的利用率。

场地终端记录场地的实时使用情况,一旦学生选择了对应场地,通过该终端对信息进行记录,并将信息通过校园网反馈给系统服务器。学生进行某个俱乐部活动时,要用“一卡通”在各场地终端进行开始活动的信息确认,结束俱乐部时要进行活动结束的信息确认,这样就能记录每个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次数、项目,以便掌握每个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具体情况。

学生通过校园网用户查询端查询学校各场馆体育场地的使用情况,从而非常方便地选择合适的健身场所。这样,可以使各个体育俱乐部的实时开展状况在校园网上反映出来,学生就可以知道某项目的具体情况,就可以避免人数超过场地上限等情况出现,使学生更加有目的地选择体育俱乐部的活动。

3.建立教学相适应的评价体系。高校体育俱乐部课程打破常规的体育考试评价体系,注重过程考核,淡化单纯的以技能考试来确定学生的期末体育成绩。实施“结构考核”的方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把注重过程(技能培训、自主锻炼、《标准》测试三部分组成,各占比例为:35%、40%、25%)有效地转变成结果。评价体系的构建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它不仅解决了学生体育能力的差异性,同时也达到引导学生通过自主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标准指标的目的。

五、“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教学运行实验

随机对在燕山大学校学生发放问卷800份,回收750份,有效问卷720分,有效率为90%。效果反馈结果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模式运行实施后对“现在我对对体育课更加有兴趣”这一选项,有48%的青少年选择了非常同意,同意以上的比例为83%,不同意和很不同意的比例分别为10%和7%;认为“现在我参加体育运动的次数明显增多”这一选项,有45%的青少年选择了非常同意,同意以上的比例为82%,不同意和很不同意的比例分别为:10%和8%;认为“获得体育知识的渠道变得更多了”这一选项,有56%的青少年选择了非常同意,同意以上的比例为88%,不同意和很不同意的比例为6%;认为“原来不喜欢体育运动,现在变得喜欢了”这一选项,有51%的青少年选择了非常同意,同意以上的比例为90%,不同意和很不同意的比例分别为3%和7%;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开放型”体育俱乐部的模式运行实施后,学生的体育参与积极性和体育意识得到了明显的增强,青少年学生对体育课更加感兴趣,把更多的精力到体育锻炼中去。

参考文献:

1.张廷凯.新课程设计的变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2.魏亚栋,郭英.利用校园网资源,构建体育网络教学平台[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29(5).

3.毛振明.对体育课程整体设计[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25(5).

4.张铁雄等.体育超市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验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1).

5.顾渊彦.高校公共体育实践类课程模式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6.邹师等.我国普通高校体育俱乐部的类型与特色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26(1).

*本文为河北教育厅2009年人文社会研究计划项目,课题编号:S090612。

作者:赵 猛,李鹏昊

第2篇:基于政策工具对《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的量化分析

摘 要:從政策工具类型(X维度)和利益相关方(Y维度)两个维度对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文中简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进行量化分析。分析结果:环境型、供给型、需求型的政策工具条目数分别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政策条目总数的比例依次为60.71%、30.36%、8.93%。我国政府和学校是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核心利益相关方,居民在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过程中是重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社会组织是边缘利益相关方。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出建议:完善环境型政策工具,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实施的精准度;细化供给型政策工具,强化该类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推动作用;补充需求型政策工具,增强该类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消费拉动作用。针对利益相关方,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针对居民和社会组织的施策要进一步平衡使用各类政策工具。

关键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工具;社会组织;全民健身

1995—2019年的多次全国性体育场地调查显示,我国学校体育场地的数量和面积依次分别占全国体育场地总量和总面积的比例较高,其中第六次全国性体育场地调查中,学校体育场地数量占比为39.77%、场地面积占比为53.69%[1]。因此,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成为破解居民“去哪儿健身”难题的重要方式之一。1997年以来,为了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我国政府在相关文件中先后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要求,例如:2009年公布的《全民健身条例》提出“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2],2016年公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了“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3],2019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4]等。同时,1999年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假期、公休日学校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的通知》、2008年发布的《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方案》及2017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3个文件体现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对象范围逐渐扩大、职责逐渐明晰、开放办法逐渐细化。

然而,当前我国一些学校体育场馆面临着教学属性与满足社会人群健身需求不相匹配,体育场馆设施不足与同时满足学校校内教学和社会需求存在矛盾[5]。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政府致力于协调和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些学者关注的焦点和学术研究中的热点。近几年来,有学者从学校体育资源与社会共享的现状[6]、城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对策[7]、校园体育场地开放的治理[8]、职业体育俱乐部参与体育场(馆)运营[9]、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的管理机制[10]、大学体育场馆运行风险[11]等方面进行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基础性研究。张晓健等 [12]和金岳凤 等[13]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进行了研究,主要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数量变化、区域分布、发布主体等进行了描述性分析。本文基于政策工具对《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5](以下简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从政策文本结构、利益相关方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深入剖析《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文本结构特征,结合近几年我国部分省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出建议。

1 政策工具的相关研究

1.1 政策、政策工具及其应用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而制定的具体行动准则[14]。由于政策落实具有复杂性,引起一些学者对政策工具的思考,其中有学者对政策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案进行了研究。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工具性知识,而政策工具便成为政策研究中的一个问题[15],因此,政策工具成为政策研究中的一个焦点。政策工具(又称政府工具或治理工具),是用来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15]。关于政策工具的研究起源于社会科学。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有关政策工具的具有影響力的论著主要有英国学者胡德著的《政府工具》、美国学者彼得斯和荷兰学者尼斯潘合著的《公共政策工具》、美国奥斯本等著的《政府改革手册:战略与工具》、美国学者萨拉蒙等著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澳大利亚学者休斯著的《公共管理导论》。中国学者对政策工具的研究较晚,始于21世纪初期,具有代表性的专著是顾建光翻译的《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和陈振明著的《政府工具导论》,有学者从政治学[16]、经济学[17]、行政学[18]、法学[19]、体育学[20]等理论视角进行了相关研究,这些研究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1.2 政策工具的分类

关于政策工具的分类,学术界有诸多分类法:美国学者罗威、达尔和林德布洛姆等将政策工具划分为强制性工具和非强制性工具[21]171;萨拉蒙对政府支出状况进行分类时增加了开支性工具、非开支性工具[21]171;狄龙按照政策作用机制将政策工具分为法律工具、经济工具和交流工具,之后又更新为强制性工具、财政激励工具、信息提供工具[21]171;麦克唐纳和艾莫尔依据所要获得的目标将政策工具分为命令性工具、激励性工具、能力建设工具和系统变化工具[21]171;英格拉姆将政策工具分为激励工具、能力建设工具、劝导工具、学习工具[21]171;加拿大学者霍莱特 等按照强制性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自愿性工具(非强制性工具)、强制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21]171;澳大利亚学者休斯则认为政府的干预可以通过供应、生产、补贴和管制4个方面的经济手段得以实现[21]171。中国学者张成福在《公共管理学》中,按照政府介入的程度将政府工具分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财货与服务、政府部门委托其他部门提供、签约外包、补助或补贴、抵用券、经营特许权、政府提供的特定服务、政府协助、志愿服务和市场机制[21]172;陈振明依据政策达成的目标将政策工具分为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和社会化手段,主要针对公共服务部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策进行分类[22];陶学荣依据政府的介入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经济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和社会性工具,针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政策进行分类[23]。国内外学者对政策工具的分类研究成果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这些分类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有的分类过于宽泛,有的过于具体,有的难以区分且相互包含,有的只关注产业政策的分类而忽视公共性事务。本研究依据政策影响作用的不同,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和环境型政策工具。

2 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的分析框架

2.1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政策工具类型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采用罗斯威尔和泽赫费尔德的政策工具类型[24],这种分类方法削弱了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特征,同时强化了政府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突出了供需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基本原则一致。《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为资源共享提供了政策导向,既有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措施,又有影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原则与目标,与罗斯威尔和泽赫费尔德的政策工具类型的特性相契合。环境型政策工具对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具有影响作用,供给型政策工具对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率具有推动作用,需求型政策工具对消费具有拉动作用,三者合力共同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如图1所示)。

2.2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的二维分析框架

基于政策工具类型(X维度)与利益相关方(Y维度),构建分析《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二维分析图(如图2所示)。其中,X维度是3个政策工具类型,包括环境型政策工具、供给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环境型政策工具指政府通过目标、法规、策略性措施、财务管理规定、税收减免等引导政策的落实,对政策的落实具有间接的影响作用[25]。供给型政策工具指政府提供场地设施、管理人员、资金、资讯服务等基础必备条件的政策,对政策的落实具有推动作用。需求型政策工具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服务外包、宣传推广等简政放权或激励性政策,对政策的落实具有直接的拉动作用。Y维度是4个利益相关方,包括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学校、居民、社会组织。利益相关方是指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后受益的自然人或社会团体[26]。利益相关方的权益诉求,直接影响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实、落地、落细(如图2所示)。

3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的结构

3.1 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的编码

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内容包括的模块、条目、分析单元进行编码。一级编码是政策内容模块,二级编码是政策内容条目,三级编码是政策内容分析单元中的具体条款,具体条款以“分号”或“句号”为分界,完整的一个句子为一个编码,最终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文本内容分析单元编码为56个(见表1)。

3.2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X维度的政策工具类型分布

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内容进行分析及规范化处理,分为12个二级政策工具类型,并分别归到3个政策工具类型中,再分别计算各级政策工具类型所包含的条目出现频次、占比(即百分比=各个二级政策工具类型出现的频次/所有二级政策工具类型总数×100%),计算结果见表2。

3.3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X维度政策工具的结构

表2显示,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中,环境型、供给型、需求型的政策工具条目数分别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政策条目总数的比例依次为60.71%、30.36%、8.93%,说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制定侧重于使用环境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较少,通过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影响作用、供给型政策工具的推动作用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拉动作用产生合力,共同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3.3.1 环境型政策工具的结构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如图3所示),策略性措施条目数占比为55.88%;目标规划和法规的条目数占比均为20.59%;财务管理规定条目数占比为2.94%、税收减免政策条目数为0。策略性措施是为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办法,主要包括:明确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的基本条件,确定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开放对象的范围、开放的体育场馆的名录、开放的准入方式、开放的收费标准等。策略性措施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主导性和指导性。目标规划是为了实现多个目标,通过各个目标的实现,以求得实现总目标的最优,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目标规划明确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方向,具有较强的引导性。法规是我国政府制定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相关规定、办法、准则、标准等,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規定,体育场地及设施、器材的相关标准,风险防控和安保工作机制等。法规使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财务管理规定是指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日常经费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开支和收费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经费收支具有规制作用。

3.3.2 供给型政策工具的结构

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如图4所示),体育场地及设施、资金的政策条目数占比均为23.53%,管理人员政策条目数占比为29.41%,资讯服务政策条目数占比为23.53%。学校体育场地及设施是体育课、师生校内活动与运动健身的主要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运动区的改造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馆的增量建设,是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物质基础。资金是指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及学校对所属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经费支持,是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资金保障。管理人员是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人员,是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资讯服务是学校为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信息,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向社会公开发布体育场馆开放时段、区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服务信息。资讯服务是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后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及设施使用率的关键要素。

3.3.3 需求型政策工具的结构

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如图5所示),服务外包政策条目数占比为40%,政府购买政策条目数占比为20%,宣传推广政策条目数占比为40%。服务外包是我国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及社会力量,使公共服务由社会力量及市场机制来盘活,主要体现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育场馆服务供给,通过社会力量盘活我国学校体育场馆资源,解决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率的问题。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部分政府职能,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或事业单位承办,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来推动政策的落实,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撥付经费[27],主要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学校体育场馆供给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宣传推广是指宣传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推广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相关信息,主要对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项目进行推广,强化部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3.4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Y维度政策工具的结构

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与人民政府有关的政策条目数占比为35.72%、与学校有关的政策条目数占比为50.00%、与居民有关的政策条目数占比为10.71%、与社会组织有关的政策条目数占比为3.57%(如图6所示)。这表明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实主体主要为学校和人民政府,即各级各类学校为主要落实主体,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为主导。我国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是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的推动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体育场馆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是推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主体力量,属于主要利益相关方。居民在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过程中是重要参与者,是直接受益者,居民由边缘利益相关方成为直接利益相关方,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内容中占比较少。社会组织是由于某种原因参与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的边缘利益相关方,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具有积极作用。

3.4.1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关于人民政府部门和学校的政策工具的结构

在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作为主要利益相关方,几者之间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因此,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关于人民政府和学校的政策工具条目合并进行分析(如图7所示)。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关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为60.42%、供给型政策条目数占比为33.33%、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为6.25%。关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的85.29%,包括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及大部分的目标规划和策略性措施;关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的94.12%,包括体育场地器材、资金、资讯服务和管理人员;关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的60%,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和宣传推广。

3.4.2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有关居民及社会组织的政策工具的结构分析

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居民和社会组织是边缘利益相关方,因此,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与这两者有关的政策工具条目合并进行分析(如图8所示),关于居民和社会组织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为62.50%、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为12.50%、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为25%。与居民和社会组织有关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较多,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则大于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占比。与居民有关的政策工具类型主要是环境型政策工具和供给型政策工具,与社会组织有关的政策工具类型主要是需求型政策工具。与居民有关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环境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中占比为14.71%,包括目标规划和策略性措施;与居民有关的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供给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中的占比为12.50%,主要是管理人员政策。与社会组织有关的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数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需求型政策工具条目总数中占比为40%,主要是服务外包政策。

4 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在分析《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文本的X维度和Y维度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部分政策工具条目的合并分析发现,要进一步完善利益相关方政策,这是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应思考的问题。

4.1 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X维度建议

4.1.1 完善环境型政策工具,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环境型政策工具对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凸显了策略性措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的目标规划、法规、财务管理规定的政策工具条目可解决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日常运营、安全保障、有偿服务问题,但是还存在着政府对政策落实的监管措施不足、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政策时,可侧重使用环境型政策工具,调整政策文本结构,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同时要出台相应的落实政策的监督制度、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增加账目管理和税收减免政策。我国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的监督,确保目标规划、法规、策略性措施的落实。要制定一系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对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奖励等,例如:中央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可将各地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开放率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列入地方政府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政府可将其行政区划范围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的开放率作为省内各级教育局和学校的绩效评价指标,层层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减免政策,为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形成成本补偿机制提供依据。

4.1.2 细化供给型政策工具,增强该类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推动作用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在体育场地及设施、管理人员、资讯服务方面的供给型政策工具相对完善,可解决学校资源配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在资金方面存在着场馆运营经费难以保证的问题,一些中小学还存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政策时,要细化供给型政策工具,完善资金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运营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为政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细化体育场馆建设和管理人员政策,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地、落细,增强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推动作用。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细化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政策,为政策落细提供人才保障。

4.1.3 补充需求型政策工具,增强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消费拉动作用

我国学校体育场馆是公共体育资源,具有公共性,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又体现了公益性。目前,一些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存在着体育场馆的教学属性和社会人员健身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相关的服务外包政策缺乏。还存在学校体育场馆资源不足与同时满足学校教学和向社会开放的供需矛盾、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的公益性与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5],《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需求型政策工具对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馆服务的相关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强化。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政策时,要补充需求型政策工具,引导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将营利性服务项目进行外包,增强政策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消费拉动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馆服务的力度,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学校体育场馆的公共服务信息,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宣传。

4.2 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Y维度建议

4.2.1 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

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是主要利益相关方,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主导规划和使用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协调和监督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具有治理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28]。同样,学校作为体育场馆的另一个主要利益相关方,根据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及体育器材,面向社会发布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保障学校体育场馆及设施的安全性。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使用了大量有关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政策工具,但是,目前还有一些学校推进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动力不足。要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政策,學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实关涉地方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这些行政部门互相协调和相互配合,建议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牵头领导与协调,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的监督机制。《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是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发布的,主要推进主体是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但是,教育部是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对学校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因此,建议由教育部主导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落实的监督机制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及奖励机制,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4.2.2 针对居民和社会组织的施策要进一步平衡使用各类政策工具

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中,居民是直接利益相关方,关于居民的政策主要集中在环境型政策工具;社会组织是边缘利益相关方,关于社会组织的政策只有需求型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政策时,居民和社会组织的政策工具类型应进一步全面使用。建议针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制定居民安全保障制度、优惠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宣传推广措施。建议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馆服务,完善相应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议完善学校体育场馆营利性服务项目外包的政策,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偿机制和制定税收减免政策,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供给,通过明确体育社会组织的责权,进一步促进一些学校将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5 结束语

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当前正值“十四五”开局之际,本研究从政策工具类型和利益相关方两个维度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进行了量化分析,提出了环境型政策工具、供给型政策工具以及需求型政策工具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针对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政策工具类型要进一步平衡。总之,政策工具理论在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研究中有较强的阐释力。今后的研究中可结合各地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际状况,从政策工具视角对各地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政策的落实提供学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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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03-0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TY032)。

第一作者简介:李彩娥(1972—),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E-mail:44425990@qq.com。

通信作者简介:许月云(1965—),女,硕士,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E-mail:1293630340@qq.com。

作者单位:1.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2.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

1. Quan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Quanzhou, Fujian 362000, China; 2.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Quanzhou Normal University, Quan

zhou, Fujian 362000, China.

作者:李彩娥 许月云

第3篇:县域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研究

摘要:开放大学建设是当代教育的一个创新,同时获得多方人士的关注。本文主要围绕思想、教学、课程三个方面分析了县域开放大学建设方案的设计思路,由此为领域同行提供可靠参考。

关键词:开放大学;县域区域;开放思想;开放教学;开放课程

开放大学的基础定义是:具有开放特征的自治的远程教学的大学。在实际操作上,开放大学可以忽略时间、空间和区域的限制,让所有人获得受教的机会与平台。江苏开放大学于2013年成立,同时在当地各县域区域顺利挂牌。现阶段,已在我校建设的“东台开放大学”为市(县级市)属地方成人高等学校。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研究县域开放大学的建设方案,在我省开大挂牌开放的基础上,将县域开放大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寻找县域区域开放大学的具体建设方案及相关新模式,由此完善相关理论及经验,为其他同仁提供参考之用。其中,在具体建设思路上,可以围绕思想、教学和课程的开放来进行,由内而外地实现开放,达成理想中的建设目标。

一、县域开大建设的实践与认识

1.辨理念,明方向。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的转型升级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关于开放大学的特征、属性及目标等相关理念必须深入人心,并外化为行为,避免新型大学“换汤而不换药”。我校多轮次组织学习、研讨、交流,对开放大学的转型要求已形成粗浅认识,也达成基本共识。建设好县域开放大学必须承载三大重任:开放教育落地生根、社会培训全面开花、终身学习蔚然成风。由此,我们厘清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完善内部制度、稳定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服务社会发展,同时这也是学校的发展方向。开放大学要能立足市场和社会,必须建立起正面的社会评价:我们是做学历教育,但不是文凭的加工厂;我们是做开放教育,但不是放开不管;我们是做成人教育,但与全日制学校一样艰辛,不分白昼,放弃双休,以服务正常工作的学员。为此,我们付出了许多辛勤劳动,一方面狠抓考风考纪、日常管理和辅导质量,另一方面以东台开大创建及教研活动开展为契机,主动发声,宣传推介,近两年在省、市、县多种媒体宣传报道近30次(篇)。

2.定规章,求实效。依据县域开放大学办学要求,修订学校章程和规划,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学校管理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涉及行政、人事、财物、纪律及教学多领域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就教学管理方面,近几年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考核条例、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教科研奖励条例等十多项,对网上教学辅导提出系统、科学、规范化的要求。同时,我们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督查考核,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被动考核转变为主动考核,增强教师主动完成工作任务、主动接受检查的意识;二是终端考核转变为过程考核,增强过程考核内容及频率,做足“过程出质量”的文章;三是促进低效辅导转变为高效工作,使网上辅导的次数及质量大幅提升,实现以规范化制度引领精细化管理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考核中,紧扣“真”“实”二字,求真务实,顶真碰硬,师生都获得实在而又实惠的收益。

3.练内功,夯基石。开放大学形式独特,县域开放大学更具特色,这种新型大学的生命力无疑是在资源与师资。学校以名师而名,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根本,青年教师更是学校的未来与希望,让教师增强教学辅导技能既是其个人需求也是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对开放教育教师进行辅导,是我校培养工程系列之一:专业成长“三维促进”,“拉长”学历,鼓励第二、第三学历,双专业、多专业学历,“宽展”技能,强化网上教学辅导基本功的锻炼;“加厚”能力,教学适应、教学辅导能力更强、更实。系列之二:事业发展“五年规划”:每个教学人员按照事业需求与个人实情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既有阶段任务又有终端目标,激励教师个体奋发前行。系列之三:校本培训强基固本:在人、财、物的全力支持下,制订分时段、分层次、定任务式的校本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考核兑现。强化辅导教师基本技能,做实教学辅导功底,从而带来一系列的丰硕成果:学员学科通过率、毕业率一直高位运行,教师网上辅导工作经常得到国开、江开教师的点赞,在省、市、县各类竞赛中捷报频传。我校教师在荣获江苏开放大学第四届优秀网上教学评比三等奖的基础上,2015年一举获得江苏开放大学(国开江苏分部)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和优秀管理集体三项大奖,成为全省唯一同获三项殊荣的县域开放大学。

4.挖资源,拓渠道。充分挖掘和利用教学辅导资源,为学员提供有效、便捷的学习支持服务渠道,我们县域开放大学责无旁贷。我校充分利用国开、江开学习网,做好“五专”:专门动员、专人负责、专题培训、专注数据、专项奖励。尤其关注师生网上有效教学行为数统计数据,每次分析到科、聚焦到人,全覆盖不留死角,找原因不留情面,师生网上行为统计一直名列全省前十名。在借助QQ、BBS等交流平台的基础上,我校教师又充分借助手机微信平台和自建校园网学习平台,开辟师生互动新通道,发挥互补性强、针对性准、时效性快的优势,扩大网上辅导效果。同时,我校一直关注学员学习服务和平台使用情况,通过开学典礼、入学教育、优秀学员评选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还将在学员艺体社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5.搞科研,上层次。无科研不成校,更不可能成就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的教研尤其我校的教科研,从起步到提速再到上台阶,任务艰巨,迎难而上,勇于突破。近年来,我们组织了管理系列的研讨,对管理人员、教务人员、班主任等开展网上有效教学辅导专项培训;组织了教学系列的研讨、教学论坛、教学成果展示、导学辅导说课竞赛等形式,促进了辅导水平的提升;组织了专题系列研究,开展校级六个校本课题开题、研修、结题、论证等活动,极大地推进了县域开放教育的研究。它不仅校本课题成果喜人,更在此基础上成功申报两项省级课题、两项待批省级课题,实现重大突破与飞跃,在盐城开放大学系统论文竞赛中,获奖等级及篇数全面超越同类学校。在已有网上辅导竞赛的基础上,我校成功承办了盐城开放大学系统导学辅导说课竞赛活动,开拓了全省此类竞赛活动新视野,成为江苏终身教育研究会唯一苏北县级理事单位。

二、教学课程的开放性設计

教学课程的开放性设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空间、资源两种。在空间资源方面(教学场地),因为开放大学所面向的群体大多是社会层次的人群,所以在教学场地上可以以互联网为主。这种课程布置方式更类似于慕课教学。另外,在这一期间,许多原本在生活中无法产生交集的人,也会因为共处一个课堂而产生交集,从而间接地扩大他们的人际圈。在资源方面,开放大学在资源共享方面属于自由型的。其中,这个共享即体现在教和学方面,同时也体现在教和教方面。其中,最典型的一点就是:学员可以通过开放大学获得更多有用的资源以及相关渠道。而开放大学和开放大学之间也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来扩大自身的办学质量及内涵。最后,开放大学也可以将自己的资源共享到周边的一些大学、中学乃至小学中。这样不但可以促进区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而且还可以营造出良好的教学氛围,让更多的学员可以翱翔在知识的海洋中。当然,对于县域开放大学而言,想要实现上述目标还需要走很长的道路,这其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阻碍与问题,比如来自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的障碍等。此外,开放大学在资源的开放方面还要延伸到网络平台,比如打造专门的网络数据库,由此让更多的学员可以足不出户地查找自己所需的知识,并及时得到解惑,从而真正地实现全民学习。目前,我国开放大学建设在该方向已然取得一定的突破,但是在细节方面依然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相信随着开放大学在我国县域的持续推进,必然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三、结语

总而言之,县域开放大学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要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本文以我校开放大学的建设方案为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和看法难免会存在稍许不足,比如在具体实施中是否可以发挥理想的成效。但是,随着我国在县域开放大学设计方案领域的持续推进和发展,必然可以在日后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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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山剑 赵琳玲 徐旭文

第4篇:体育设施开放实施方案

体育设施开放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充分利用我校的体育设施,为全体师生提供体育健身场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校体育设施为载体,增强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满足全体师生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保证我校学生每天锻炼一个小时,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我校师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遵循原则

1.面向社会,统筹兼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逐步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学校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尽可能满足社会需求。

2.立足服务,强化管理。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目的,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制定相适应的服务管理规程。

3.经费保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保障开放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运行。

三、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组成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晓明(市教育局局长)

陈 晓(市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田 充(市体育局副局长)

肖 融(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姚德庆(市体育局工会主席)

喻娅莉(市教育局团工委书记)

周发全(市教研室体育教研员)

四、开放办法

1、开放设施

开放的设施为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具体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以及其它室外健身器材。

2、开放时间

原则上各校体育设施开放的时间,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不低于2小时,寒假不低于10天,暑假不低于30天。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以及学校在周

六、周日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和开放管理办法由学校向社会公示。

3、开放学校

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体育场地,首先在北街小学、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塔子坝中学、李冰中学、团结小学、友爱学校、奎光小学试点,开放准备工作在10月前完成,10月底向社会公众开放。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前,请将开放管理办法、突发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报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审批。

4、开放方式

实行公告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的变化和学校的实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开放的设施、开放时段、值班电话和入校健身须知等有关事宜。如遇校内有大型集会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对外开放的,学校应提前告知公众。

实行持卡(证)入校制度。入校健身的社区居民须办理“健身卡(证)”,凭“健身卡(证)”在办卡学校参加健身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学校要把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设施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水平。

2.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小组,安排有关干部和教职工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

3.体育设施开放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值班、出入登记、活动记录、体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等制度,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管理。结合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完善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加强与医疗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预防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应急处置水平。

4、统一收费和管理。学校体育等设施向社会开放可根据情况实行收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5、加强评估考核。教育局、体育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将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从开放情况、安全措施、管理机制、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表彰。

附件:

1、《全民健身条例》

2、《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于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文件》

3、《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

4、《都江堰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 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条 对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全民健身计划

第八条 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第九条 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公民体质监测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对学生的体质监测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全民健身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结合自身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三条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等,可以根据需要举办相应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群众体育比赛活动。 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

第十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十七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依法举办的群众体育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设置审批和收取审批费用。

第二十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有条件的,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远足、野营、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学校、家庭应当加强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

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应当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 组织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健身活动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章 全民健身保障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第二十七条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保护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还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

居民住宅区的设计应当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第三十条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国家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利用健身活动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3: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

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

(教体艺[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一个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是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竞争力。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是学校教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当前教育工作重点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学校体育摆在学校教育的突出位置,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紧迫性。

近些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由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健康观和生活方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学校体育工作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难以得到保证,使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学生的体能与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与肥胖比例迅速上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直接影响到青少年一代的键康成长,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切实改变这一状况。

二、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调动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并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学生的学习、生活、体育、娱乐、课外活动和休息的安排,都要按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规律进行。要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加以公示后,坚决保证实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提出安排中小学学期、假期和学校作息时间的指导意见。

广泛开展群体性的学生体育活动。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形成制度。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群众体育活动,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依托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俱乐部工作的力度,组织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加强对学生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是普及体育人口和培养、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要把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与提高课余体育训练水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更加广泛的群体、竞赛活动形式夯实课余体育训练的基础,通过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活动带动、促进学生群体活动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要坚决纠正少数地方和学校把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与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割裂开来的做法。今后,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评估,必须将学校开展群体活动的情况和形成体育特色的水平作为重要条件。要加强学生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合理解决学习与训练的矛盾,保证他们的文化课学习。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都要从学生的特点和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历史传统出发。在保证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低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要强调趣味性、集体性和安全性,通过科学的体育教学和锻炼过程,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并有机地渗透德育内容。高年龄段学生的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要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具有时代特点的体育项目,并逐步形成自身的体育特色。农村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体育课程、开展体育活动,并从当地传统体育活动中汲取营养。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积极开展富有当地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

三、完善学校体育的保障机制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对照学校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切实加以纠正。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基本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科学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大幅度增加的实际,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数额,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各地要通过三年的时间,对现有体育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并纳入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对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参照教育和劳动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要把农村学校体育的条件保障作为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的重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此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同时,体育设施向广大村民开放,充分提高体育资源的利用效率。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和《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做好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配齐体育设施与器材。同时,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体育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的需要。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相互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使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广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的安全保障。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对体育教师安全方面的培训和对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完善学校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四、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的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测试报告书要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教育部定期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等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和测试结果。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新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其结果反馈给地方和下一级学校。这一办法首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试点,而后在全国推广。 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认真总结各地已有的成功经验,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体育考试成绩要按一定比例记入中考成绩总分。积极推进在高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班主任教师负责监督班级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程、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体育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级和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其他任课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做到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并在课堂教学中注意纠正学生不健康的坐姿和用眼方法,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和服务支持

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在综合督导的评估指标体系中,要加大学生体质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状况的权重。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结论作为评价各地区、各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配合和支持,并根据《体育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监督。

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状况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地方和学校综合性的教育工作评价必须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层次的合格性评估、示范性评选和先进性奖励工作中,要纳入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鼓励探索学校体育与高等学校、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适度挂钩、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约束机制。教育部直属高校新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应作为调整直属高校招生计划区域分配方案的依据。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向初中学校分配时,应根据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调整分配指标。

积极促进全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要广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口号。通过新闻媒体和举办家长学校,普及科学的人才观、育子观和健康观,并向家长发放通俗易懂的“学生体质健康手册”或“体质健康测试通知卡”,争取广大家长主动支持、配合学校体育工作。

加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公共服务部门的合作,促进更多的公共体育机构和设施向学生和学校优惠开放,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6年12月20日

附件:3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教成〔2010〕4号

签发人:崔昌宏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学校 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广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确保学校资源开放工作的规范性和长效性,2010年1月,市教育局、文明办、财政局、体育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0年2月,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及相关单位对我市六城区部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反映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工作总体情况符合要求,但个别学校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市民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新学年开学后要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学校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举措,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县、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公告”,明确开放项目、开放形式和开放时间,落实开放记载。学校应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开放工作顺利开展,在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同时要尽力为市民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提供便利,必要时可划分专门区域(如运动场)供市民锻炼。

三、携手社区,确保实效

开展学校、社区携手结队活动,引入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学校应与所在社区紧密合作,共同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吸引附近社区居民或单位进入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提高体育场馆和设施的使用率。

四、加强督查,建立奖惩机制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同时对学校进行评估、考核时应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学校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三日

第5篇: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方案 (1)

合肥市东风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创建体育强市,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就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做出以下计划方案:

一、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得到了广泛深入开展,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不断增长,公共体育设施资源不足与体育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有序地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办学社会效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以良好的健身设施条件和严密的组织管理,做好市民进校健身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一)开放原则

1.因校制宜,主动参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组织,制订各项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服务社区、服务市民,活跃社区居民体育文化生活。周边社区要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引导居民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开展健身运动。

2.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新机制,落实新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

1 3.方便居民,安全管理。学校要针对社区的公共体育需求,为居民健身提供便利。学校联合社区共同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后的管理工作,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安全有保障。

4.制度保障,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机制,保障开放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运行。

(二)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组织

(三)开放范围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凡周边社区群众有体育健身需求,且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要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

(四)开放设施

开放的设施为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具体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以及其它室外健身器材。

(五)开放时间

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其它适当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校与秦楼街道、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市民公布。

(六)开放形式

采取“分类开放、限时开放、学校申报、试点进行、逐步推广”的形式。体育设施开放学校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市民开放。

三、努力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一)建立持卡准入制度 参加体育健身的居民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村)办理登记、申领手续,并与有关学校签订安全协议。社区(村)负责审核并发放贴有居民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居民健身卡”。居民可凭健身卡到学校参加体育健身。居民健身卡的发放数量可根据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建立学校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报请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学校办理公众责任保险。投保所需资金申请从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或从上级拨付的的相关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参加商业保险。

(三)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切实维护好开放期间学校体育健身活动秩序。要在体育场地设施周边醒目位置标明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须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学校要对体育设施的安全性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要完善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预防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如遇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事件,应立即停止开放。要指定专人检查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安全性,引导居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

四、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 王承景 蒋文生 副组长: 方永熙 殷平长

组 员: 张海芹 耿赵生 费德林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学校:在校门显著位置悬挂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局统一制作的“山东省体育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标牌;与所在社区(村)组成管理小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设施名称、开放时间和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做好开放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2.街道、社区(村):及时了解学校周边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主动加强与辖区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合理建议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范围、时间和形式等,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负责印制、审核和发放“居民健身卡”;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加体育健身活动,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学校设施,注意运动安全;负责协调解决社区居民与学校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五、考核激励

学校设置专门人员负责管理体育设施开放活动。管理人员在开放日负责开校门,活动结束后,做好清场工作,巡视校园并做好卫生工作。学校每月就此项工作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活动规则:

1.居民锻练时交通工具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 2.进入校园内主动出示出入证;

3.自觉维护校内体育设施,活动时注意安全; 4.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抛杂物,毁坏花草树木; 5.遵守活动时间,不得无故超时; 6.注意举止文明,服从管理。

合肥市东风小学 2016年6月

第6篇:西联镇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辖区体育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稳妥有序地组织对社区开放,对于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的作用,有效缓解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活动场地不足的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社区体育设施对社区居民开放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开放原则、开放场地、设施种类形式和面向对象

(一)开放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有序开放,分类指导,强化管理,努力促使各类体育场地逐步达到和具备开放条件,并能坚持长期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开放场地:

西联镇阳山村上庙背文化广场

(三)开放设施种类和形式: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室、棋牌室、游泳池、足球场等。社区居民在社区体育场地开放的区域内活动时,不得损坏学校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扰乱体育场地正常秩序。活动所需的各种器具如社区体育场地不能提供的,应由活动者本人自带。体育场地因故不能对外开放期间,不得强行要求进入。

(四)开放对象:根据目前社区体育设施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管理能力的实际,主要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所有车辆一律停在校门外。

二、开放管理及保障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维护开放秩序。各开放体育场地要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体育场地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结合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要求,完善体育场地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并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建立协同巡查机制,所在社区警务室安排人员不定时到相关体育场地进行治安巡查,及时制止并处理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场馆设施等行为。

(二)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各开放场地要按照国家、省及市体育设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社区体育场地开放、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社区应在体育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指定专人在开放前和开放过程中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健身市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区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区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社区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努力为市民提供就近、方便、优质的体育健身设施,以有效缓解社区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健全组织,加强管理。为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管理,派专人负责辖区体育场地设施,具体负责社区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考核评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开放工作的职责任务,共同协调处理开放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社区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社区、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开放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培育志愿者组织,吸收社区居民、体育爱好者等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开放的管理和健身指导工作。在维护社区环境、保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社区体育

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和健康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

第7篇:关于象山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象山县教育局文件

象 教 〔2011〕 56 号

关于象山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

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象山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1]125号),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现就全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得到了广泛深入开展,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不断增长,公共体育设施资源不足与体育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有序地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办学社会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县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以良好的健身设施条件和严密的组织管理,做好市民进校健身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一)开放原则。1.因校制宜,科学管理。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组织,制订各项制度,采取科学合理的开放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方式。2.确保教学,妥善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3.有序实施,安全第一。学校应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分批、分阶段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开放范围。本意见所称学校体育设施,是指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设施。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拥有下列室外体育设施之一的学校,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其室外体育设施:1.200米以上的田径场(包括足球场);2.室外球场(篮球场、排球场);3.室外健身器材。拥有篮球馆、乒羽馆等室内体育场馆的学校可有偿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设施。

(三)开放时间。对社会开放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同时,在日常时间早、晚开放。在学校门口明显位置悬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告示牌”,明确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

三、努力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一)建立健全会员持卡准入制度。学校向社会告示进校活动居民需办理会员卡,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在开放时间内凭卡进入场地活动,告示书在校门口醒目位置上墙公布一星期,说明会员卡办理制度及办理办法。居民办理会员卡时学校要做好详细的信息登记并作审核(参考“居民健身卡”申报表附后),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贴有居民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居民健身卡”。学校居民健身卡的发放数量可根据免费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细则,建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开放学校必须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处上墙公示《会员进校活动守则》,明确会员出入手续和相关权利、义务,温馨提示进校会员要文明活动,注意运动安全。对开放的场地设施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在开放期间,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如碰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领导管理小组汇报。

(三)严格门卫制度和职责。学校建立活动情况登记制度,会员进校时要核对健身卡并做好登记,每天活动结束后要记录活动情况,记全“开放日志册”。做好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

(四)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卫生消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落实专人加强对学校体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及时维修被损坏的设备、设施,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提高器材使用效率。在体育设施周边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体育设施使用注意事项》,告知器材使用方法、安全须知或警示标志,引导居民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维护活动秩序。各体育设施开放学校要完善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预防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如遇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事件,应立即停止开放。

四、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朱安伟局长为组长,奚际曹副局长为副组长,陆振明、潘永毅、陈兆季、陈立红、忻海霞、王志利、龚明华为成员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开放学校要建立领导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监督、巡视,负责处理开放活动中有关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教育局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开放学校因开放体育设施而增加的有关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等费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教育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进行督查。每年12月份,县教育局领导小组会同县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开放学校进行一年一次的考核(考核细则附后)。根据开放情况考核结果,对优秀开放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1.象山县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考核细则及办法 2.学校“居民健身卡”申报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体育设施 对外开放 实施意见

--------------------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教科工委,政协教文卫体委,县委宣传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 象山县教育局普教科 2011年9月23日印发 -------------------- 责任校对:龚明华

第8篇:陕西汉中体育馆2018年开放工作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8】49号)要求,现将陕西汉中体育馆2018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馆简介

汉中体育馆位于汉中市中心城区天汉大道南段280号南郑区大河坎镇,隶属南郑区教育体育局。该馆1991年经陕西省计委批准立项,1992年5月动工修建,2000年11月通过省、市计委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今。汉中体育馆占地面积46267平米、建筑面积13481平米、室内场地面积约3000平米、室外场地面积及附属物面积约10481平米。全馆由比赛馆(固定席位4280个)、训练馆、配电室、锅炉房、制冷机房、广场环形步道及绿化带构成。总投资6400万元,承担着各级政府部门重大集会活动及周边地区群众健身锻炼的公益性任务。健身电话:0916-5378986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汉中体育馆开放的项目有:

室内外篮球场各一块; 室内羽毛球场地12块; 室内乒乓球台20付; 室内台球10台; 跆拳道馆一处; 体育舞蹈培训室一处; 室外网球场4块;

环体育馆650m的健身步道一处; 室外健身器材20套; 广场舞场地5处; 气排球场地:一块。

(二)开放时间

全年对外开放不少于330天,具体内容: (1)室内开放时间:8:00-22:00;

开放项目: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跆拳道、气排球、体育舞蹈(每周

三、

六、日)、台球、室外网球。

(2)室外开放时间:6:30-22:30;

开放项目:室外篮球、健身步道、健身器材、广场舞场地。

(三)收费标准

球:比赛500元/场;(含裁判席器材)

训练300元/场;

室外篮球5元/小时.人; 乒乓球:20元/小时.台;(不限人)

羽毛球:40元/小时.场(室内塑胶场地,不限人) 网

球:60元/小时.(限6人)

跆拳道:200元/月.人(周五:19:00-20:30、周六周日上午 9:30-11:00、下午14:30-16:00); 体育舞蹈培训:960元/半年(48节课) 全民健身步道:免费(全天候) 健身器材:免费(全天候) 广场舞场地:免费(全天候) 气 排 球:免费

(注:室内外所有运动项目全民健身日8月8日均免费对外开放)。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1.2018年1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每周

六、日篮球培训活动约100人次;

(4)每周

一、

二、

三、

五、七中老年气排球活动:约300人次;

(5)南郑区妇联羽毛球锻炼活动:约300人次。(每周

一、

二。

三、五)

2.2018年2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每周

四、

五、

六、七体育舞蹈培训活动:约320人次; (4)寒假羽毛球、乒乓球培训活动两期:约200人次; (5)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约1000人次。 3.2018年3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每周

四、

五、

六、七体育舞蹈培训活动:约330人次; (4)每周

一、

二、

三、

五、七中老年气排球活动:约500人次;

(5)南郑区妇联羽毛球活动:约300人次;(每周四次) (6)南郑区乒乓球协会每周

二、五训练活动:约50人次; (7)体育健身技能指导:约1000人次。 4.2018年4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南郑区人大开展羽毛球比赛:约30人次;

(4)陕西中烟集团汉中分公司职工篮球赛:约100人次;

(5)汉中消防大队周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活动:约150人次。

5.2018年5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2018年5月20日:汉中市太极拳协会举办太极拳大赛活动:约1000人次;

(4)2018年5月26日:汉中市舞蹈协会举办体育舞蹈大赛:约1500人次;

(5)陕西水务集团南郑分公司广播体操训练:约40人; (6)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约2000人次。 6.2018年6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6月1日:汉中南郑区银月亮幼儿园举办幼儿舞蹈比赛活动:约500人次;

(4)6月中旬汉中体育馆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约80人次; (5)6月下旬,由汉中市舞蹈协会举办的体育舞蹈大赛:约1200人次。

7.2018年7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汉中体育馆党支部举办“庆七一”职工运动会; (4)汉中体育馆乒乓乐园举办暑假一期青少年乒乓球培训活动:约300人次;

(5)汉中体育馆工会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约100人次。 8.2018年8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8月8日全民健身日,汉中体育馆承办系统职工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大赛:约500人参加;

(4)篮球协会举办篮球比赛:约200人参加;

(5)汉中体育馆乒乓球乐园举办二期青少年乒乓球培训活动:约300人次参加;

(6)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约3000人次;

(7)汉中体育馆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约100人次参加; (8)体育健身技能指导:约1500人次。 9.2018年9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市羽毛球协会举办汉中市羽毛球大赛:约300人次参与;

(4)“庆国庆”篮球比赛:约300人次参与; (5)健康知识讲座:约80人参与; (6)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约1000人次。 10.2018年10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中老年气排球比赛:约100人参加;

(4)汉中体育馆邀请陕西理工大学羽毛球教授来馆举办羽毛球裁判员培训:约30人;

(5)体育健身技能培训两次:约2000人次。 11.2018年11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职工运动会:(200人次); (4)系统运动会:(150人次)。 12.2018年12月活动:

(1)健步走、健身器材锻炼:约1000人次; (2)广场健身舞:约200人次; (3)庆“元旦”健步走活动:约1000人; (4)迎新年乒乓球比赛:约300人; (5)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约1000人次。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一)室内体育场地

汉中体育馆计划全年接待锻炼群众不低于15万人次、月接待不低于5000 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400人次、全年室内场地每万平方米平均接待不低于10万人次。

(二)室外体育场地

汉中体育馆外围体育场地设施计划全年接待锻炼群众不低于35万人次、月接待不低于3万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1000人次、全年室外体育场地平均每万平方米接待不低于30万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止2018年底体育馆将为七个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两千余人。(有关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名单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后)。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18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算105万元、其中水电气热能耗资最低为18 万元。

第9篇: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汇报

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是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所采取的一项具体举措。我校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学校体育场地等设施向社会开放后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的社会效益,推进了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学校和社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的建设。现将我我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开放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认真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完成为民众办实事的任务,我校克服资金难、人员管理难、活动安全管理难等多重困难,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场地开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学校财产安全、健身人员运动安全、体育设施及场地的管理与维护、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外来人员的接待与管理、与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和邻近单位的联系等做了详细的部署,纷纷成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开放工作的领导小组,对场地开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细化,大家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调合作,保证了学校对外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把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真正做到了有检查、有小结,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协商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健全制度、把场地开放工作规范化

对开放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多次进行讨论、磋商、研究,学校制定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学场地开放注意事项》、《场地开放工作安全预案》、《门卫值班制度》、《出入人员登记制度》等多项制度,要求具体、责任到人。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设立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告示牌,将学校场馆开放内容、时间和要求告知市民,并做好进出活动人员登记工作。此外,学校领导还专程走访周边的社区和大单位,征求他们对场地开放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克服自身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开放校园场地,满足民众需求,力争把开放工作做好做扎实。为了让民众和学生能够安全地到学校运动场地开展健身活动,各校把制定的相关制度落到实处,不仅规范了学校场地对外开放的行为,保障了市民健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管理力度,保障了市民文明健身,推进了社区文明共建活动。

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该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与操作要求。具体的有《场地开放管理制度》,明确了《登记统计制度》、《公示告知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检查巡视制度》等,尤其是登记统计、检查巡视,要求入校锻炼的居民、学生必须登记入场,而学校的管理人员则对上岗情况、开放时间和参与活动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和记录;除学校值班人员在每天开放时间内认真检查巡视外,《学校场地开放安排》以告示的形式,使周边居民学生明确了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开放对象、联系方式等。《场地开放管理工作人员职责》对于管理者和值班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定期进行场地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修复;采用劝说疏导的管理办法,注意管理者形象,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主动为活动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等。《学校场地开放须知》要求入校锻炼者做到“进入学校后,要注意人身安全;使用设施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仔细检查设施是否完好,确定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遵守学校场地开放的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管理,自觉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在场地内大声喧哗、聚众闹事。 因此,学校同时,学校还出台了《场地开放注意事项》、《篮球场使用注意事项》、《乒乓球设施使用注意事项》等等,尤其是《学校场地开放应急方案》,对突发病症的处理、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等做了比较细致规定和操作指点,如遇到入校锻炼者突然发病,病情轻微或能够通过本人或亲属、朋友确定病情的,可先服用自带药品;病情较为严重且病因不能确定时,管理或巡查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记录拨打时间和救护车达到时间等,并通知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如此以确保工作的落实。

三、以人为本,服务社区服务社会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的要求,加大了场地开放的力度。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为方便各方来校健身的人员,我们简化了来校参加健身活动的手续。在开放时间里凡来我校开展健身活动的人员只需在门卫进行实名登记,便可进校进行健身活动,体现出学校场地开放的诚意。

为了满足市民需求,各校都能及时对设施进行维修,经常更换篮球网,在配合社区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中,我们从参与策划到提供专业指导实行“一条龙”服务;为了照顾广大学生,我们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秉承“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宗旨,学校的体育设施由原来的闭门谢客变为开门迎客,学校的场地热闹起来了。各校不断涌现出一桩桩感人的事迹,不胜枚举。

1、场地开放期间,校园里热闹极了!瞧,伯伯、阿姨们结伴来到学校,他们有的跟着“老法师”随音乐认真打太极,一招一式展风姿;有的舞动红色的扇子,挥洒自如地打着木兰拳;有的绕场慢跑、有的打羽毛球、有的练健身球、有的弄刀舞剑;孩子们也不甘示弱,篮球场、乒乓球场可是他们的天下,不搞个大汗淋漓是誓不罢休的。

2、在开放的时间里,除了值班人员外,校领导经常到校值班,落实活动场地和活动内容,以及对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场地开放、资源共享,我校是居民们锻炼的乐园,在这里,全民健身成为一道可见可赞的亮丽风景线。

四、一举多赢,学校旧貌换新颜

学校的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学校开放校园、走向社会、从学校素质教育走向社会素质教育的起点和开端。事实证明,良好的社会效益的确给学校带来了一举多赢的可喜成果。

同时,学校运动设施的开放工作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建设和谐社会也发挥了积极的教育辐射功能。学校开放后,一方面使场地资源共享,方便了市民健身;另一方面融洽了学校与社区的关系,青少年学生也因为有了正当健身场所而疏远了网吧等娱乐场所。社区的治安工作更稳定,学校的周边环境也得到了改善。

然而,校园场地开放后,任何一项 “场地开放”看似方便,只要打开学校大门就行了。其实不然,开放的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的协调,进校、离校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后校园的安全,入校健身人员的安全等等,都是要重视安排好的,一个环节有问题就会影响工作的推进以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的开展。

虽然有着种种不利的因素,我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并没有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开放活动中也没有出现过意外伤害事故,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顾虑,如学校的绿化管理、校园保洁、场地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荷的加重而带来的经费投入困难,体育设施如何有效维护保养以及意外伤害事故如何处理等,这些具体的问题和困难,亟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关心、帮助和指导。

五、存在的问题

1.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成本付出问题。学校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的方向,不以赢利性为目的,我校始终坚持这个原则。开放过程中学校体育健身设施必然产生一定的损耗,还存在一些不文明人员的人为破坏,维护维修、人员管理都增加了学校办学成本,如何更好的解决值得关注。

2.社会协调机制的建立问题。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要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现在新型社区,借助场馆向社会开放,可以设计出合理机制,要求社区必须有组织形式,像俱乐部、活动小组的方式来登记,这样就和社区对接,对社会发展是有深层次的意义。而这些工作的协调落实学校是无力承担的。

3.安全风险责任的归属问题。社会人员进入校园,体育健身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发生意外的救援机制如何建立?体育器材是否达到安全程度由谁来认定?校园其他设施的安全保障问题等等。

任重道远,我们将会继续在市体育局、花山区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如既往地把场地开放工作坚持下去,进一步完善开放工作的管理制度及各项措施,进一步摸索运动场地开放工作的经验,把学校的门开好,把学校的场地用足,迎来更多的热爱健身的朋友们,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把学校场馆开放工作搞得更好,让学生和社区市民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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