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六条禁令

2023-06-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监狱警察六条禁令

司法部出台监狱劳教警察“六条禁令”从严治警

2006年

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从双六条禁令下发之日起,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记者王宇)

坚持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制定实施“六条禁令”答记者问

司法部2月14日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

问:制定和实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执纪专项活动,特别是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个别警察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监狱劳教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

问:请您简要介绍司法部为什么将这六条作为明令禁止的内容?

答:司法部之所以明令禁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根据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来看,做到这六条是最基本的。

二、监狱劳教机关作为专门执法部门,禁止打骂体罚服刑(劳教)人员和禁止违规使用警械、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的财物,是尊重和维护服刑(劳教)人员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前提。

三、禁止工作期间饮酒、赌博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要求。

四、制定这六条禁令是针对监狱劳教系统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

问:请问司法部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答:司法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专门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劳教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和警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争做遵守“六条禁令”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警察的思想认识。各级监狱劳教机关要广泛宣传,使“六条禁令”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人人皆知,在工作中自觉遵照执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其遵守“六条禁令”的自觉性。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组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或电子信箱的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驻监(所)检察室的监督。五是要严厉查处违禁行为。在违禁行为查处上要坚持“严”字当头,违反禁令的现象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了“六条禁令”,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如果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了“六条禁令”,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六条禁令”从公布实施之日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一旦违反,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辞退以及由有关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条禁令”落实不力、连续发生违反禁令问题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一经发现,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问:司法部将如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

答:今年,司法部在颁布“六条禁令”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来说,一是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察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改活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正执法的责任机制、培训机制、宣传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全体警察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 记者 王宇

第2篇:司法部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从双六条禁令下发之日起,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记者 王宇)

坚持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制定实施“六条禁令”答记者问

??? 司法部2月14日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

问:制定和实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执纪专项活动,特别是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个别警察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监狱劳教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

问:请您简要介绍司法部为什么将这六条作为明令禁止的内容?

答:司法部之所以明令禁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根据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来看,做到这六条是最基本的。

二、监狱劳教机关作为专门执法部门,禁止打骂体罚服刑(劳教)人员和禁止违规使用警械、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的财物,是尊重和维护服刑(劳教)人员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前提。

三、禁止工作期间饮酒、赌博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要求。

四、制定这六条禁令是针对监狱劳教系统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

问:请问司法部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答:司法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专门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劳教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监

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和警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争做遵守“六条禁令”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警察的思想认识。各级监狱劳教机关要广泛宣传,使“六条禁令”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人人皆知,在工作中自觉遵照执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其遵守“六条禁令”的自觉性。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组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或电子信箱的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驻监(所)检察室的监督。五是要严厉查处违禁行为。在违禁行为查处上要坚持“严”字当头,违反禁令的现象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了“六条禁令”,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如果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了“六条禁令”,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六条禁令”从公布实施之日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一旦违反,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辞退以及由有关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条禁令”落实不力、连续发生违反禁令问题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一经发现,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问:司法部将如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

答:今年,司法部在颁布“六条禁令”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来说,一是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察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改活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正执法的责任机制、培训机制、宣传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全体警察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记者 王宇)

第3篇:司法部印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司法部2月14日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根据规定,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部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记规定,严格执行。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高度重视六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工作,从双六条禁令下发之日起,对违反禁令的,各地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记者 王宇) 坚持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就制定实施“六条禁令”答记者问

??? 司法部2月14日印发《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记者就此专访了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

问:制定和实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全国监狱劳教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执纪专项活动,特别是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普遍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在个别警察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监狱劳教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

问:请您简要介绍司法部为什么将这六条作为明令禁止的内容?

答:司法部之所以明令禁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殴打体罚服刑(劳教)人员,严禁违规使用警械、警车,严禁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严禁为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以任何方式和借口传递提供财物,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根据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来看,做到这六条是最基本的。

二、监狱劳教机关作为专门执法部门,禁止打骂体罚服刑(劳教)人员和禁止违规使用警械、索要收受服刑(劳教)人员的财物,是尊重和维护服刑(劳教)人员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基本前提。

三、禁止工作期间饮酒、赌博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项基本要求。

四、制定这六条禁令是针对监狱劳教系统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

问:请问司法部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答:司法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专门发出了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狱劳教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和警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争做遵守“六条禁令”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警察的思想认识。各级监狱劳教机关要广泛宣传,使“六条禁令”在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人人皆知,在工作中自觉遵照执行。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队伍中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制定和实施“六条禁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其遵守“六条禁令”的自觉性。三是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各单位纪检、监察、政工等部门要采取现场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司法部将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察。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组织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或电子信箱的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服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驻监(所)检察室的监督。五是要严厉查处违禁行为。在违禁行为查处上要坚持“严”字当头,违反禁令的现象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了“六条禁令”,都要一视同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问:如果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反了“六条禁令”,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六条禁令”从公布实施之日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一旦违反,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辞退以及由有关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条禁令”落实不力、连续发生违反禁令问题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一经发现,从严追究领导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问:司法部将如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

答:今年,司法部在颁布“六条禁令”的同时,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来说,一是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对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察队伍的执法素质与水平。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改活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正执法的责任机制、培训机制、宣传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等,进一步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全体警察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监狱劳教执法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记者 王宇)

第4篇:五条禁令、六条禁令、七条禁令

中组部“五条禁令”

1、禁止跑风漏气,严禁向规定范围以外人员透漏、在非工作场合参与谈论换届工作的有关信息。

2、禁止替人说情,严禁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3、禁止打探消息,严禁非工作范围人员询问、打探与换届工作有关的信息,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4、禁止收受礼品,严禁违反规定收受贵重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等。

5、禁止接受吃请,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山东省委组织部“六条禁令”

1、严禁为他人谋取职务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

2、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打探或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

3、严禁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组工干部形象的宴请等活动,收受礼品、礼金。

4、严禁在换届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5、严禁封官许愿、邀功讨好,拿组织原则送人情、做交易。1

6、严禁私自干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

泰安市委组织部“七条禁令”

1、严禁替人说情,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

2、严禁封官许愿、邀功讨好,拿组织原则送人情、做交易。

3、禁止跑风漏气,透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换届工作信息。

4、严禁打探消息,在不适宜场合谈论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听信、传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和小道消息。

5、严禁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组工干部形象的宴请等活动,收受礼品、礼金。

6、严禁弄虚作假,掺杂个人感情,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7、严禁干扰调查,干扰、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 对违反上述禁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严肃换届纪律参考宣传内容

1、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在即,为严肃换届纪律,中纪委、中组部提出“5个严禁、1 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明令干部严格遵

守,违者必纠。

2、“5个严禁’’是指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3、严禁拉票贿选要求不准在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帮他人拉票贿选。

4、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5、严禁买官卖官是指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

6、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撤销.

7、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对干扰破坏换届逸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六条禁令控制措施

运输设备修理公司

中国石油

“六条禁令”控制措施

“六条禁令”,即:

一是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控制措施:在岗位员工的安排上,要先考虑持证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岗位上的操作员工,必须持有效操证,才能上岗操作。 和班组负责人将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控制措施:要求班组每月至少两次利用班组例会,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承包领导要列席会议或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控制措施:要求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同时, 加强对从业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四是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控制措施:根据运输设备修理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办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

五是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控制措施:运输设备修理公司主要涉及氧气、乙炔使用、存储。要求具体负责车间主任,不能混装运输,不能混放,行驶过程要控制车速,炎热的天气条件下,要进行遮盖。废机油、废刹车片、废抹布、废电瓶按照要求进行定点放置储存,由指定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

六是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控制措施:加强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要求维修员工对违章指挥现象,可以拒绝执行。 对违章现象,实行有奖举报。

运输设备修理公司

第6篇:六条禁令、十不准规定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十不准规定

一、 不准接受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的吃请送礼。

二、 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

三、 不准包庇纵容经营户的违规行为。

四、 不准越权擅自更改或减免违规处罚。

五、 不准替查处对象说情开脱或向违章当事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或隐匿案情,弄虚作假,帮助其逃避追究。

六、 不准为亲属、朋友联系货源、推销商品和向经营单位、个体户筹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经商活动。

七、 不准违反规定私自发证及出具各种证明。

八、 不准贪、占、挪用款物。

九、 不准威胁恐吓举报人或管理对象,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蒙受经济损失。

十、 不准假借机关和领导名义谋取私利,侵犯管理对象的正当权益而损害部门声誉

专卖管理人员六条禁令

一、 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

二、 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刁难管理对象。

三、 严禁配备警械执法检查。

四、 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性场所。

五、 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

六、 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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