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杜绝

2023-02-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从源头上杜绝

师德当从源头上抓起

前面几位专家说得很全面,我也来谈谈看法。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师德问题突出,舆情紧张,一方面是教师行业确实出现败类,另外一方面,对此类媒体进行大肆宣扬的媒体也出了问题,媒体人的价值观引领出了问题,而这又能追溯到学校的教育培养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我认为,最根本的是对准教师的培养出了问题——我们对即将踏入教育界的新教师们,只注重知识的传播,忽视了师德的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在这四条中有三条跟师德紧密相关,毫无疑问,优秀的教师应该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关于师德,我认为教师应该有自己的道德情操。人们都说知识是力量,其实,道德更是力量。作为一名道德高尚的教师,必须明确每个孩子都是可以教育好的。即便孩子在思想和学习等方面都很后进,教师也只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和将其教育好的责任,而没有对其放弃教育的权利。况且,作为教育者,我们要始终深信一点: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关键是看教师怎么教。教师既可以将“坏”学生教好,也可以将“好”学生教坏。从古至今,不乏这样的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因此,作为教师我们要始终牢记:“教育好每一个学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优良的服务是教师的基本任务。任何教师没有任何理由放弃对任何一个学生的教育,任何教师也没有任何理由不教育好任何一个学生。只要有一个学生没有教育好,也是教师的失职。”

1.认真学习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指导自己、武装自己。首先,要认真学习先进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自己做到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教育者。其次,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再次,要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各种教育法规,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自觉地依法执教。要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有关理论,没有理论指导的职业道德修养是盲目的修养,盲目的修养既缺乏自觉性,也不可能持久和达到高级的程度。

2.虚心向教师职业道德楷模学习,完善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家加里宁说:“教师一方面要献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绵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和科学中吸收一切优良的东西,然后再把这些优良的东西献给学生。”教师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准,就要具备向教师职业道德楷模学习的美德,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

除了向师德楷模学习外,还应注意向自己身边的优秀教师学习。在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优秀的教师,他们可能并没有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形成较大的影响,但他们在自己的学校中长期受到学生的爱戴,在学生中有着极高的威信。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学习榜样、与榜样对比,找出自身的不足,学习榜样的长处,发挥自身的优势,克服自身的缺点,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3.通过树立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来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实现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自我提高,一定要树立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用较高的职业道德标准履行自己的各项职责,使自己的内心高尚起来,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待自己的事业和工作。只有对自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才能在现实中不迷失方向,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专心从事教育事业,在自己热爱的教育事业中寻找到自己心灵的归宿。

4.在教学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师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仅教育学生,塑造学生的灵魂,而且也在升华自己。教师的知识和才能是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得到形成和发展的。教育教学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理论产生的源泉,只有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努力,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

要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须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对任何微小的有损教师形象的缺点、错误,都要认真改正,时刻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作者:燕学敏

第2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着力点

摘要 从改革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教育与法制并重、完善监督机制四个方面论述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

关键词 改革创新;民主政治建设;防治腐败;教育法制;监督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显然。反腐败的重心已经越来越转向预防和治本。从源头上根治腐败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一、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作为防治腐败的基本理念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是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状态紧密相连的。不同历史阶段腐败的表现与特征也有很大不同。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时代发展相统一。同时,还要根据改革发展的趋势,对未来反腐倡廉的发展有一个科学的预见,并以此为依据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体现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要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要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与时俱进,使其成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工程;要在完善反腐倡廉的具体措施上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要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上与时俱进,注意研究国外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有益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借鉴。

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所以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原因并不在于改革本身,而是改革的不到位。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近几年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大多与人、权、钱的管理有关,因此要重点从这三个方面人手,深化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堵塞漏洞,铲除腐败滋蔓的土壤。一是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中央有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大对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同时也要扩大任前的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二是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完善监督机制。应该清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尽早地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如实行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建立健全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增加决策的公正性,避免重大决策失误。三是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应该实行部门预算,将部门所有收支(包括预算外收入)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群众参与式预算”试点,将政府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交给公众讨论,并由公众决定,使预算编制更加民主、透明。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管的力度,形成专项资金配置权力的制衡机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取缔单位“小金库”。同时要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确需收缴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也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防治腐败的根本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执政地位,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反腐败关键也在党内。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不能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所以,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信息发布、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使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权力机构和民主载体。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和监督制度,使广大党员平等地参与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内权力真正为广大党员所掌握。

三、把教育和法制作为防治腐败的主要途径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反腐败一靠教育,二靠法制。两者有机结合是防治腐败的主要途径。腐败的产生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政府官员道德败坏,将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置于人民的利益之上;另一方面,国家的现行法律和制度无法真正约束腐败者的行为。因而教育和法制必然成为防治腐败的两大主要途径。

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这是世界各国反腐败的普遍经验。政府官员具有较高的道德观念和思想意识,才能廉洁自律。理论上讲,我们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整体而言,党的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思想素养,能够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然而,现实中,全球意识形态的激荡、市场经济转型期带来的一系列物质诱惑、传统封建思想的不良影响等等都必然对干部的思想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干部的思想观念必然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教育显然是使干部思想良性发展的必要措施。

结合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当前,尤其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第一,利益观教育。要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政治观念,在此基础上,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使他们时刻牢记所担负的历史责任,凡事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第二,群众观教育。要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使他们深刻理解领导就是服务,权力意味着责任,党必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夯实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党的领导干部,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在与我们的党员干部密切联系中得到实惠。第三,自律观教育。要注意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使党的各级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管住自己、管住家人、管住身边的工作人员,绝不能在名利、金钱和美色等诱惑面前跌落下去。

法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从根本上防治腐败还必须依靠法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制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还包括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纪律。只有法制才能使国家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受到严密的和钢性的规范,从而使腐败受到全面的制约,使反腐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当前,在依靠法制防治腐败的过程中,应尤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严格规范立法和立制行为。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科学、合理、有效的立法行为和制度改革是其前提和基础。现实中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必须以宪法、党章为根本依据确定国家的各项法规和党内制度,而不得与之相违背。各项制度的出台也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只与其内部规定相一致。而与更具根本性的法律要求相违背,就谈不上依法治国。反而会给反腐败设置体制性障碍。第二,严格执行法

制和党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已经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党的纪律也不断完善。可以说,如果现实法纪得到严格的执行,将会有效克服腐败。之所以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执行得不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些时候我们对干部的评价往往注重的是其所谓“政绩”,而忽视了其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的规范性,而后者对于从总体上提高行政绩效和有效防治腐败具有根本性。所以,必须通过监督体制的完善,通过依照执政规范性的干部工作导向,通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使法制的尊严得到真正的维护。第三,要注意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多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十项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但制度还存在着弹性较大的缺陷,致使实施过程中,在是非问题的判别上、在工作责任的落实上尚有游离左右的空间,从而给腐败留下了藏身之所。因此,必须在制度的实施细则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以解决好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

四、把完善监督机制作为防治腐败的关键环节

加强监督对于从根源上防治腐败至关重要。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构建监督结构体系。按照层次分明、责任清楚的要求,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制约。这将使不同监督主体从不同角度对监督对象实施有效监督,形成监督的合力。要把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因为,“一把手”权力大,自由裁量权大,出了问题影响大、危害大、破坏力也大。从分析一些“一把手”高官腐败的原因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监督的措施和手段软弱乏力。若改变其现状,须建立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应该做到:在“一把手”的选任上,凡是群众对其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认可度不高的坚决不能提拔;在对现职“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凡是群众对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表率作用认可度不高的,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改进;对现职“一把手”信访件较多或较集中的,虽没有明显违纪线索,但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问题的,要及时通过信访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和警示教育。第二。改变监督方式。变事后、静态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和动态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目前。腐败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屡禁不止、潜滋暗长的势头,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监督环节上的“失灵”,是需要注意研究的问题。要真正防止公共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必须在坚持对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施以重拳打击的同时,注意发挥监督系统的“预警”作用、“监控”作用、“制衡”作用,在事前和事中两个环节上,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给予诫勉、函询和警告,对一些呈滋蔓之势的问题,要有效地遏制。第三,“置实”监督主体在政府过程和社会过程中的地位。对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监督“失灵”,并不完全是因为监督结构体系不完善和事前、事中监督薄弱或缺位所引起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监督主体“虚位”,权利弱化和失衡,是更深层次上的原因。党章和宪法虽然都分别赋予了党内党外各监督主体以监督权,但只是限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在工作层面上,仍然缺少与党章和宪法相匹配的、操作性强的监督条例和法规。各监督主体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往往受制于监督客体,其监督权缺乏内在的强度,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就可想而知。此外,监督权失衡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在,最有权的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自下而上的监督确实较为乏力。而监督最主要和最本质的就在于下级对上级,群众对权力主体的监督。因此,想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使其监督不流于形式,最应该做的就是要从扩大知情权、保护权和批评权等监督权人手,“置实”各监督主体的地位,增加其权力的强度,着力解决监督权失衡问题。第四,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垂直领导,真正解决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从目前的体制看,尽管党内有关规定中有了一些改进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还是很难,因为纪委所处的地位决定着它说话的分量和力度。特别是派驻机构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就更难。

(本文作者: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 余岩

作者:姜国文

第3篇:科技部将从制度建设的源头上防治学术腐败

[本刊讯]针对科技评价和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科技界学风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在七方面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落实的力度,根治学术腐败,肃清不良风气,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这七个方面的措施是:

——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立项公开、公正、透明。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网 上“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网上 申报管理,建立立项决策和评审咨询相互分离的机制,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充分利用网上评审、 网上公示等手段,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能够覆盖相关部门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信 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避免重复立项多头申请,同时积极制定科技项目统筹协调管理办法,建立 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实行科技项目分类评价,纠正原有的导向不科学的弊端。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产业化等不 同类别的科技活动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并明确界定评价工作有关各方的职责。对于面向市场 的科技创新项目,要以市场效益来评价;对基础研究项目要以研究质量而不是以论文数量来评价,且对于无 保密要求的重大科学技术活动的评价还可邀请一定比例的境外专家参与,以推行科学技术评价国际化。

新的评价办法还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实行不同的评价体系。在分类管理上,有项目种类的差别,如有 计划项目、基地项目、人才项目;有项目层次的差别,如国家项目、地方项目、部门和行业项目、县市区项 目等;还有活动对象上的差别,如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产业化活动。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将使用不 同的评价方法和程序。

——项目评审突出质量为主,力戒学术浮躁浮夸。在科技计划管理上,把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作为 国家科技计划评审的主要依据,更加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取得专利的水平。对于基础研究,不单纯以SCI收 集论文数量多少为评价标准,强调论文的质量,特别是强调论文引用率方面的指标以及对学科发展的影响, 甚至有条件地引入国际同行评价。此外,还将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制度;制定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共享 机制和办法,包括加强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倡导新的科技成果评审模式;继续推进科技奖励制度的 改革等。

——完善评审专家机制,防范评审中掺杂“人情”因素。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 收专家库,扩大战略专家和一线专家参与的比例。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定期轮换制、涉嫌回避制和专家 信誉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避免人情项目和专家小圈子对评审、评价活动 的直接干预。

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 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建立 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

——建立诚信制度,加强科技人员道德自律。研究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 库,进一步增强项目参与专家、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立项、预算、验收等各关键环节中, 对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 作为选聘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严格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技经费监管的制度化和长效性;实施课 题制,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经费管理新机制;开展专项审计,规范科技资金运行。

——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从多个关口把住项目执行质量和实施效果。主要是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 项目决策、咨询、管理、实施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各计划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过程管理, 把好项目验收关,并将进一步形成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推行 问效问责制度,强化项目责任制。对按照层级目标确定的各责任主体进行跟踪考核,以绩效评估为基础,对 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4篇: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一、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

经过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尤其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国外腐朽思想文化的侵入等等,这些错综复杂因素必然会对各种腐败现象起到诱发作用,因此要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首先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是灵魂,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一旦理想信念动摇了,精神支柱垮掉了,就必然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吃败仗、栽跟头,最终走向腐化堕落的道路。企业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 1

三者关系,树立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意识,打好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要注意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使党员干部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廉洁自律,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同时还要特别注意运用案例进行超前教育。针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大宗物品采购、重要节日来临等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节点,及时运用正反案例进行超前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在经济上不捞不义之财,在生活上不搞权色交易,在工作上不忘组织纪律,警钟长鸣,超前防范,消除可能出现的腐败苗头。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要形成制度体系。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凡事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奠定基础,为反腐败关口前移发挥重要作用。

在建立制度体系时,要注意对制度分层分类梳理,进行适当调整和归并,剔除相互重复、相互矛盾的内容,做到各项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使制度体系既科学有效,又方便简明。另外要注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解决原则性规定过多、缺乏刚性和可操作性,缺乏惩处条款和惩处规定弹性过大的问题。总之,制度建设要力避粗糙,务求质量,增强权威性和有效性。

我处在治理源头腐败上,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建

立建全了各种制度,如结算时,采用了“封闭运输”制度,即所有的工程结算都由分厂主管人员进行送审,在送审过程中预算中心人员不与施工单位进行接触,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工程结算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接触的机会,防止在结算中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实行了“交叉审核”制度,即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完成一份工程结算后,再由处内其它人员对该结算进行审核,从而有效的避免了在审核过程中一个人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监督检查,充发挥监督检查的预防和查纠作用

好的制度还要靠严格执行,有了制度不严格执行等于没有制度。因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企业党委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做到关口前移,警钟长鸣,在防范上下功夫。

1、企业建立监督网络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一是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通过定期组织活动,收集信息提供给决策层,决策层又将信息处理结果向监督员通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二是要重视班子内部监督,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程序在会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会中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偏,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树立榜样。三是要加强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运用厂务公开等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工资奖金福利、干部管理、用工制度、业务招待费、工程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让广大职工进行监督。

2、企业实行全程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好举措。企业要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工程建设方面,让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工程立项、招议标、工程验收和结算,并有针对性地对某个项目进行审计,强化监督,对腐败现象进行威慑。

3、企业要突出监督重点防范腐败的重要环节,要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易发部位和环节上。同时要把效能监察辐射到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药品采购等方面。对掌管各种审批权、人财物主管权和对外有经济往来的多种经营产业部门,要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式,进行责任分解,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有关部门还要进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纠正,以防微杜渐。

四、创新机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

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深化企业改革入手,创新机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

首先要适度分解权力。改制实行公司化运作的企业,要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要将“新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行政会、职代会)结合起来,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对掌管材、物的“热点”岗位,明确界定其权力范围,做到计划、审批、采购、验收、结算分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部门之间既各自负责又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

其次要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中层干部任命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组织考察、公司班子集体讨论、任前公示制;一般岗位空缺则应在企业内部公开招聘,以防止和克服用人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最后要建立提醒制度。通过个别谈话、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复、干部考核情况反馈等方式,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把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错误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

实践表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的需要,是新世纪新阶段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实践,不断探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源头治理上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5篇:怎样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文章标题:怎样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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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

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必须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目前,党内出现的不廉洁现象不能仅仅归结为改革开放带来的。但是与改革开放、新旧制交替这个特定的历史过程则有着蜜切的关系。初始形态的商品经济与原有的权力集中的旧体制并存,行政手段和经济规律在同发生作用,一些有钱无权的经营者和有权无钱的政府官员就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用我手中的钱买你手中的权,再用买来的权捞更多的钱”,这类事例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因此,标本兼治铲除腐败,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的举措,逐步建立起各种新机制。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改进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要健立健全干部回避制度、任期制度、岗位轮换制度、权力分解制度等等,使个人的权力受到定的制约。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和管理制度。要继续推进预算改革,扩大报送部门预算单位的范围,逐步建立起与相关部门互相制约的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监管,形成规范的资金管理运作体系。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和结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察。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要针对国有资产营运低下,盲目重复建设,收入分配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改革和创新多元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经营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同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多元经营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二、加强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纳入经营管理之中

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加大制度制约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善计划、价格、渠道和采购四权分离、互相制约的管理机制,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防止人为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处理工程项目、有效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招标公开、采购公开、施工公开、验收公开。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私下交易、提高造价、从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审计监察工作责任制。重视和发挥审计工作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并纳入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体系。对第一管理者及重要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权利的正确运作进行任期及离任审计,及时发现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不胜任本职工作或以权谋私滥用权利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和查处。要紧密结合实际,从严落实管理,有的放矢地开展效能监察。

三、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控

科技进步和信息网络化的迅猛发展,不仅给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也给党风廉政建设实施高科技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技术支持。信息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有利于增强权利运作的透明度,有效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信息网络的严密性、程序性,有利于促进权利运作的规范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信息传播的多样性和及时性,适应干部职工信息需求,有利于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效果。要开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通电子政务通道,建立公众监督网络,紧紧抓住经营管理的关键、监督制约的难点、源头治理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间接执法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审批、管理、执法流程的网络化管理和实施监控系统,及时揭露、发现和惩处腐败分子。

四、相信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群众是

真正的英雄,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对腐败现象,人民群众看的最清楚,而且深恶痛绝。反腐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领导体制的生命力所在。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一是认真发动群众,检举揭露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是腐败的直接受害者,对腐败危害的感受最真切

,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同时,他们又是反腐败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也最高。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败的各项工作的动态,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人民群众揭发举报,揭露腐败问题。二是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严肃党纪政纪法纪。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尽管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其危害大,在群众中的反映也最为强烈。要取信于民,激发和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必须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腐败分子。要做到严肃党纪政纪法纪,首先执纪执法部门要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在党纪、法纪面前要人人平等。只有这样做,才能刹住腐败之风,使遏制腐败的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其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要经常地过问、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实践证明,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是执纪执法部门做好工作,严肃党纪政纪法纪的根本保证。三是在查办案件中充分相信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相信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败的重点,认真查办。要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对重大案件的处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组织讨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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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浅议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理论研究文章

浅议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2008年10月28日)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必须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腐败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随同私有制、阶级和国家而出现。腐败并非是特定时期或特定的社会制度所独有的现象,也不是特定民族文化的产物。凡权力存在之处,都存在着权力腐败的可能。纵观中西方古代史,每个国家在每一时期、每一朝代都出现过贪官污吏及随之而起的治腐肃贪行动。近代社会以来,尽管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腐败现象依然有增无减,成为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几乎没有一个领域能够避免之。腐败何以发生?腐败的根源何在?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每一种腐败现象发生的背后,我们都能看到各种因素或力量的存在:一是主体因素:包括腐败者牟利的动机、自私自利的品质、贪欲的心理以及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与其他人一样,权力者也有个人或家庭的需要、欲望和利益诉求,但是它们必须在法的界限内,以合法的形式去实现,当权力者的个人欲望膨胀时,他可能会运用手中的公权力来牟取私利,而不可避免地偏离公共职权的轨道。游离于法的尺度之外。自私自利、贪图享受、贪得无厌、攫取更多私利或追逐更高权力的欲望,无视法纪,几乎是腐败者共同的特征。二是客体因素:包括以低贿金或成本谋取高收益或超额利润的

1“寻租者”,及其非规范行为或腐蚀行为。三是环境因素:包括群体及亚群体(如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朋友、合作伙伴)状况。其他社会关系、社会风气及制度运作的状况等。在这三种因素中,主体因素是腐败现象发生的基础因素,倘若权力者本身不好利好色,不贪婪,没有以权谋私之念,一身正气,一心为民,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那么无论他置身于何种环境中,都很难为寻租者的诱惑所撼动而挡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客体是腐败现象发生的诱动力、驱动力,贿金、高职位或重权、美色的诱惑,能促使好利好色好权者为满足私欲挺而走险;环境是腐败现象发生的必备条件,好的环境(如廉洁清明、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或好的制度(如民主、监督制度)的存在和具有实效性,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权力者的贪欲或腐败倾向以及客体寻租行为的实现,而坏的环境或制度的存在,能使好人变坏。权力者的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借助其权力假公济私,是动摇权力者意志和影响其行为指向的腐蚀剂,正是周围风气的不正,使得人们对于腐败现象观而不见或不以为然,也正是制度上的严重缺陷或形同虚设,让贪欲者和寻租者有隙可乘,使得大面积腐败的发生具有了某种必然性。

可以说,腐败是主体、客体、环境或制度诸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

果。那如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呢?我认为要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深化体制改革,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目前,党内出现的不廉洁现象不能仅仅归结为改革开放带来的。

但是与改革开放、新旧制交替这个特定的历史过程则有着蜜切的关系。初始形态的商品经济与原有的权力集中的旧体制并存,行政手段和经济规律在同发生作用,一些有钱无权的经营者和有权无钱的政府官员就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用我手中的钱买你手中的权,再用买来的权捞更多的钱”,这类事例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因此,标本兼治铲除腐败,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的举措,逐步建立

起各种新机制。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改进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要健立健全干部回避制度、任期制度、岗位轮换制度、权力分解制度等等,使个人的权力受到定的制约。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和管理制度。要继续推进预算改革,扩大报送部门预算单位的范围,逐步建立起与相关部门互相制约的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监管,形成规范的资金管理运作体系。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和结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察。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要针对国有资产营运低下,盲目重复建设,收入分配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改革和创新多元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经营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同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多元经营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二、加强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纳入经营管理之中

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加大制度制约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善计划、价格、渠道和采购四权分离、互相制约的管理机制,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防止人为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处理工程项目、

有效实施“阳光工程”,做到招标公开、采购公开、施工公开、验收公开。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私下交易、提高造价、从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审计监察工作责任制。重视和发挥审计工作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并纳入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体系。对第一管理者及重要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权利的正确运作进行任期及离任审计,及时发现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不胜任本职工作或以权谋私滥用权利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和查处。要紧密结合实际,从严落实管理,有的放矢地开展效能监察。

三、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控科技进步和信息网络化的迅猛发展,不仅给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也给党风廉政建设实施高科技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技术支持。信息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有利于增强权利运作的透明度,有效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信息网络的严密性、程序性,有利于促进权利运作的规范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信息传播的多样性和及时性,适应干部职工信息需求,有利于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效果。要开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通电子政务通道,建立公众监督网络,紧紧抓住经营管理的关键、监督制约的难点、源头治理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间接执法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审批、管理、执法流程的网络化管理和实施监控系统,及时揭露、发现和惩处腐败分子。

四、相信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对腐败现象,人民群众看的最清楚,而且深恶痛绝。反腐败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领导体制的生命力所在。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一是认真发动群众,检举揭露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是腐败的直接受害者,

对腐败危害的感受最真切,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同时,他们又是反腐败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也最高。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败的各项工作的动态,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人民群众揭发举报,揭露腐败问题。二是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严肃党纪政纪法纪。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尽管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其危害大,在群众中的反映也最为强烈。要取信于民,激发和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必须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腐败分子。要做到严肃党纪政纪法纪,首先执纪执法部门要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在党纪、法纪面前要人人平等。只有这样做,才能刹住腐败之风,使遏制腐败的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其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要经常地过问、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实践证明,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是执纪执法部门做好工作,严肃党纪政纪法纪的根本保证。三是在查办案件中充分相信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相信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败的重点,认真查办。要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对重大案件的处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组织讨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7篇: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作者:徐晓冬 任学敏

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的力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工作规划》第五部分对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向深入发展,呈现出健康有序、稳步推进的良好势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成功经验,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卓有成效,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践表明,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客观上存在腐败滋生的空间和漏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但完善的法制环境和对权力有效监管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二、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以继续扩大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着力点,拓宽民主渠道,规范民主形式,把群众的有序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一是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凡是得不到多数群众认可的,未经集体研究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完善选拔任用决策机制,推行地方党委决定重要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

完善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要加强中央题库建设,改进考试测评方法,提高科学化水平,探索让更多的社会优秀人才参与竞争、将各方面优秀人才纳入选拔视野的有效途径。要逐步提高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的干部在同期提拔干部中的比例。要完善差额选拔方式,地方党委选举应适当增加委员人选的差额比例。

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扩大民主参与的范围。根据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区分选任制、委任制等不同情况,合理界定并逐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参与人员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让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改革和完善基层党委组织选举制度,在乡镇普遍推行以“公推”的办法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组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实现了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稳步推进,逐步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应继续着力规范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健全考核形式,完善考核机制。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制约。改革和完善司法机构设置,逐步形成规范、快捷、节约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建立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形成公开、透明的涉诉信访处理制度。

改革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审判业务和检察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审判权、检察权分解流程和案件质量效率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司法人员业绩评价体系,构建公开、公平、合理的考评机制。建立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辅助事项管理工作制度。

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保障体制。完善司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个案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办案质量的控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健全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平和正义。

三、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它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环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中国社会体制改革大大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由于社会体制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曾经出现多次反复,一度停滞不前,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三农问题、失业问题、社会分配不公问题、银行坏账问题、消费萎缩问题等,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十分不利。因此,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生活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法制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继续规范预算编制内容和程序,建立起与国家宏观政策及部门履行职能紧密结合的预算分配机制;继续改变预算编制方式,由基层预算单位自下而上逐级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继续明确预算编制责任主体,树立部门预算管理观念,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到位率,增强预算管理的可预见性;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强化人大和审计部门对预算管理的监督。

(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要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善财政资金支付运行机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积极稳妥地实施国库现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三)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要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改革,将政府机关各种公务消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的方向为:一是职务消费规范化。应将职务消费标准由财政统包统揽转化为总量控制,包干到人;将消费方式由隐性化向显性化转变;将结算方式由实报实销向最终货币化转变。二是职务消费制度化。逐步建立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措施得力的管理制度。三是职务消费货币化。货币化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职务消费改革的最基本的切入点。

(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我国已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为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理顺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推进所得税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深化流转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适当调整营业税政策。着力抓好地方税制改革。研究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深化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改革资源税制度,加大保护资源的力度。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

(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以完善公司治理和优化金融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制度。一是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培训以及相关文件的修改工作。二是完成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和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要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和国内试点的成功做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改制银行稳步发展综合经营。

健全支付监管体系。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减少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发生,必须建立健全我国的现金交易限制制度。要严格执行现有的关于现金交易管理方面的规定,对大额提现、大额转账和账户异常进行监控。要建立和完善大额现金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同时,要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手段,逐步提高非现金交易的比重。

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要健全严格开户审查。以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为基础,在证券交易、保险交易、国债交易以及汇款、转账、银行卡使用等方面严格实行实名制。同时,要加强银行开户的管理,规定一律采用实名制开户原则。要建立银行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换系统,对身份证进行查验,进一步解决假身份证的问题。各银行要加大技术手段和科技含量,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出台个人金融账户实名制的法律、法规。

完善金融业反洗钱制度。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大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加快有关反洗钱规章的立法进度,积极落实《反洗钱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反洗钱工作。继续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争取尽快成为FATF正式成员。

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影响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管的有效性,保持强大的执法威慑力。加强一线监管,继续强化对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市公司自身运作应规范、诚信、透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核准制和备案制。要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不断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要研究制定《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等配套文件,完善核准制的制度设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核准制的要求开展项目核准工作。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科学界定核准项目的范围和权限。严格规范备案管理,防止备案制流于形式,但也要防止备案成为变相审批。进一步扩大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积极鼓励社会投资,不断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不断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合理划分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和程序。继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为政府投资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对现有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

(二)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法规体系,切实抓好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落实;监督检查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适时颁布《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和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制定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法律及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

(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及中介财务审计监督,强化审计部门的防范、控制和监督作用。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把强化监督与为企业服务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法规、政策、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加强宏观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服务。

(四)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要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制度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分配办法,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企业的薪酬分配既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自主进行调节;也要建立必要的制度规则平衡出资人与企业、员工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保证收入分配的规范、公正和公平。实施股权激励是一项与国际上通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接轨的中长期激励方式,相应的就要求企业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也必须与国际接轨。

此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还应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

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一)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和强化招标投标监督活动。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第一,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注意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第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落实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第三,适时出台《划拨土地公示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划拨供地信息、程序和结果公开。第四,深入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和改革,遏制矿业权管理领域中案件多发势头。

(三)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都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四)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首先,要完善产权交易各项监督制度。从维护市场秩序出发,必须建立起对市场参与各方的约束和监管制度,整体构架全国产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监管目标明确、体制制衡、信息公开、法规约束、程序规范,融专项检查、场内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一体,兑现监管责任追究的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其次,除了一些涉及保密的企业等情形外,要严格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扎实推进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建立健全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的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逐步推行电子采购制度。

(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相当广泛。当前要抓紧的工作有:一是加强征信法制建设,制定有关征信法规,包括征信业管理法规和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二是按照“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原则,加快社会征信机构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三是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网络。四是依法对征信市场进行监管,推动征信行业逐步向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五是加强征信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第8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30日在北京市观摩一些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出席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取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新成效。我认为,要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应做到:

一、完善系统的反腐法规。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各类法规条例不下几千条,但仍然缺少一部科学系统的“反腐”法规。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对贪污腐败分子有威慑力的《反贪污法》,使得腐败分子腐败的成本大于腐败的收益,要腐败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在对法律制度的遵从上,不管是谁,只要是触犯法律,就要公平的接受法律的处罚,任何人不得例外。惟其如此,才能在整个社会营造让人“不敢贪”的制度氛围。

二、改革现行的反贪机构。我国的反贪机构不少,如监察部、纪检委、检察院、反贪局等。由于机构多,对同级部门的监督权力有限,使得这些机构的行政效能低下。从廉政国家的实践来看,建立一支独立的反贪机构是查处腐败案件的有力保证。如美国的联邦调查局、新加坡的反贪调查局、香港的廉政公署等,其效率之高、威慑力之大为举世公认。虽然我国有自己的国情,不可能照搬他国的模式,但发达国家在反贪方面的先进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三、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监督则是防止腐败的关键,权力如果不受监督和制约,势必产生腐败。腐败之所以还不能得到根本性的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监督不力。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监督法,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监督机制。不仅要有党内监督,还要有党外监督;不仅要有人大司法机关的监督,还要有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使党委、人大、政府和司法各权力机关形成职能明确、相互制约的法律关系,是民主政府良性发展的可靠保证。

第9篇: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是人们面临的紧迫而艰巨的重要任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当前应从三个方面着重做出努力。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事实证明: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疾首的消极腐败现象,大量是因为学习、教育不够产生的。由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再加上少数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得力,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致使有些消极腐败不见得蔓延。要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针对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等要求,明白无误地灌输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去,使党员干部知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通过强化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时时刻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当好“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二、严把干部选任关口,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夯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选贤任职,事关重大。首先,要严把组织考察关。要全面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搞五湖四海,反对“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不仅提拔要考察,提拔后也要考察。考察要注重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包括道德品质的考察,不能只重才而轻德。选拔重用的干部必须是那些

真正的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对那些政治信仰动摇、工作不负责任、不顾大局、不守纪律、不干实事的人;对那些不讲原则、回避矛盾、吹捧逢迎、见风使舵的人;对那些热衷于投机钻营、跑官司要官、争权夺利、拉帮结伙,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人,不仅不能提拔,还要严厉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坚决查处,绳之以纪律。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真正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扩大民主,强化竞争,多形式地选拔干部人才。其次,要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党组织对新委任、聘任的干部在任前要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出明确的廉政勤政要求和严格的权力行为规范,对其任职的职权的范围、权力行使标准、权力运作程序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示、交代清楚。第三,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程序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卖官的,一经发现就要抓住不放,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三、强化职工监督意识,完善民主监督体制,形成立体监督网络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加强民主监督,使各种权力运作都处于职工的监督之下,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条有效途径。党组织要从爱国的政治高度,从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角度,利用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监督意识的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不受监督的权力导致腐败的观念;牢固树立主动监督别人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形成监督者秉持公正、大胆履行职责和义务,被监督者正确对待、诚恳接受监督的局面。

在强化职工监督意识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对民主监督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一方面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善于从社会不稳定因素中发现和捕捉腐败问题的苗头,从中抓案件线索,抓

工作切入点,抓问题突破口,通过处理问题理顺群众情绪,通过惩治腐败鼓舞群众信心;另一方面要发挥监督部门信访网络信息多、反映快的优势,加强对腐败现象规律性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果断、处理问题恰当,将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影响企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立体监督网络,搞好全方位监督。党委、行政、纪委以及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执行国家和上级政策、投资、盈利、资产保值等情况进行监督。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要参与重大决策;要改变一些企业权力弱化的现状,实行主要领导分设,理顺党政组织之间的关系;要把企业法人的投资行为、分配行为、管理行为、消费行为等纳入法制轨道。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民主决策、财力和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定期轮换制度。上级党委、鶳和纪检组织要经常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监督工作的底数。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中纪委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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