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村庄规划设计合同

2023-04-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广东村庄规划设计合同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建设厅二○○六年五月(试 行)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 1 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0.7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 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 规划原则

2.0.1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0.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 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0.4 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 2 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 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0.7 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

3.0.1 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 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0.3 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 3.0.4 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 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 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 (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 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 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0.9 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 4 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

4.0.0 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 规划说明书

4.1.0 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 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 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 4•2 项目一览表

5 4.2.0 项目一览表

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 《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项目一览表》) 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3.1 建设现状平面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平面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6 4.3.3 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0.2 县 (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还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停止任何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0.5 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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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8

粤建规字„200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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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村庄整治工作是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人居环境,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必由之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现

9 就全省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村庄整治工作的原则

开展村庄整治,要以编制村庄规划为龙头,以配套建设农村交通、文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为重点,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关键环节,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在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农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动员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政府主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技术、资金和物质上予以支持。同时,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村庄整治工作。

二是规划先行、分步实施。要遵循“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按照规划分步推进整治工作。山区和东西两翼的自然村,要按照《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要求编制简明适用的村庄整治规划;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镇边缘地区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应结合实际,其内容可增多,深度可加深。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可将城镇规划覆盖到村庄,统一布局,综合安排。

三是突出重点、明确底线。要从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入手。当前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 10 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要切实做到“五不”: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破坏优秀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这是村庄整治的底线,不得突破。

四是统筹建设、协调共进。第一,加强规划统筹。强化规划对农村房屋以及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沼气工程等设施建设的统筹,避免零敲碎打。第二,加强项目统筹。要统筹村庄整治中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设,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第三,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鉴于我省区域差异较大的现实,我们对于村庄整治工作不设全省统一的标准。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和突破口来推进工作,尤其要注重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同时,必须充分认识村庄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整治工作。防止片面追求政绩,违背农民意愿,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和政绩工程。

二、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

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各阶段目标是: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 11 地对村庄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积累经验。2007年到2010年为攻坚阶段,全省完成40%的村庄规划编制,30%的村庄整治。2011年到2015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全省完成90%的村庄规划编制,70%的村庄整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告省建设厅。

三、村庄整治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各市、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以“五改”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50户以上自然村特别是中心村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

“五改”的主要内容是:

——改路。按照规划逐步推进村道、巷道硬底化,为主要村道安装路灯,实施简单绿化。结合村道、巷道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即雨水排放明渠化、生活污水排放暗管化。

——改水。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形式,如集中供水、分户设置水箱等,使更多的农户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改房。加快对农村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的改造。新房、新村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原则上应暂缓农房建设审批。要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 12 (人畜分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

——改厕。结合改房,推进家庭卫生厕所的建设。对于未普及家庭卫生厕所的村庄,应当根据村庄的人口规模建设一个或以上规模适中的卫生公厕。落实公厕的保洁,避免公厕成为污染源。

——改灶。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清洁能源,如沼气、太阳能等,逐步减少柴炉灶的使用。沼气工程的选址和建设要符合村庄规划。

在上述“五改”的基础上,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到“三清五有”或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和任务。

“三清五有”的主要内容是:

——清理垃圾。清除村道、田边、活动场地、房前屋后的垃圾,做到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实现一定时段的保洁。

——清理河塘。清理污水塘、臭水沟,以及受污染的河道,截住排放至河涌、池塘的污水。利用河塘的自净功能,逐步净化河涌、池塘的水体。

——清理乱堆放。引导村民把杂物堆放到房屋、庭院里的杂物间或村集体指定的地点。对于各种线路(如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等),有条件的要按照规范进行铺设。

——有村庄规划。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并达到《广东省村庄 13 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基本要求。已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的,不必再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有文体活动场地(室)。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娱乐小空地、文化室等,规模较小的村庄有其中之一即可。

——有一片成荫绿地。如小公园、小绿荫地等,绿化、美化环境,并为村民乘凉、休憩提供方便。

——有垃圾收集池(站)。根据垃圾量及选址情况,垃圾收集池(站)可建成密封分类式或敞开分类式。要有专人管理或村民轮值,保持垃圾收集池(站)周边的卫生,避免成为新的污染源。

——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经过整治的村庄,都要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处理后再排放。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的建设应根据村集体的经济能力进行,推广建设“三级处理池+生物池”。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一)按照“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的要求,建立村庄整治工作分级责任制。省负责提出全省村庄整治的原则、目标和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直接面向县;地级以上市负责提出本地区村庄整治的实施意见、阶段性目标以及政策措施;县(市、区)是村庄整治组织工作的主导力量,负责制定村庄整治的具体 14 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各市、县要明确负责村镇建设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四有”,即有分管领导、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村庄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通过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关于“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切实帮助农村搞好建设规划”的要求,各市、县规划建设部门要争取当地财政给予村庄规划工作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区分轻重缓急,做出计划,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省建设厅将给予各县(市、区)一定的规划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

(三)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各市、县、镇都要抓好村庄整治的试点,先易后难,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试点的选择着重考虑:第一,村干部有威信,有号召力,有为村民办事的热情,或有具备一定技术特长、热心村集体事业的返村能人;第二,村民 15 有改善村容村貌的迫切要求;第三,村集体有一定经济基础,较容易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县确定试点后,请及时将试点名单及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建设厅。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继续开展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工作。

(四)多途径筹集村庄整治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采取“一个为主,五个一点”的做法,落实村庄整治资金投入。即以村民劳动、出资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一点;政府各部门对口帮扶一点;企事业单位赞助一点;本村外出经商者资助一点;其他途径解决一点。

(五)建立村庄整治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村庄规划来统筹各项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二是建立管理维护制度。要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及时协助村庄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六)广泛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市、县要 16 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讲座、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村庄整治一线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专业水准,并将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贯彻到村庄整治的实际工作中。省建设厅将与有关高校合作,每年对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进行轮训。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管理

意见

抄报:省委,省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委农办,省精神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扶贫办。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6月8日印发

(共印120份〃电子版)

17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基本符合 粤建规字[2006]66号,珠海规划局网站版本)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

1 总则[返回目录] 1. 0. 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一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 0. 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各市、县近期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是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

1. 0. 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上层次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 0. 4 中心村及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 0. 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 0. 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2 规划原则[返回目录] 2 .0. 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但应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应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村庄整治规划过程中所有成果应当及时公开,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2 .0.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 0. 3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人畜分

18 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 0. 4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 0. 5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鼓励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厉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倡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 0. 6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村庄整治不同项目的统筹。 2. 0. 7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返回目录] 3. 0. l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 0. 2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 0. 3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 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 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

民活动场所即可。

3. 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 块。

3. 0. 4整治村庄道路

1. 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 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 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 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 0. 5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 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 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 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19 3. 0 .6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 0. 7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 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 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 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 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 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风灾、火灾、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 0. 8塑造村庄风貌

1. 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 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 提出池塘、溪流的保护措施。

4. 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 0. 9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 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 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议。 3. 制定合理地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返回目录] 4. 0. 0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应达到“三个一”,即包括一本简要的规划说明书、一张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和一套规划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设施管线综合图三张图)。

各地可根据现状特点、经济发展、设施水平、风俗村貌等实际,对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要求进行适当的扩展。

1. 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 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 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 1规划说明书

4. 1. 0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 其主要章节包括: 1. 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 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也可列为规划说明书的附件)。 4. 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20 5. 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 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 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 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 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0.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 4. 2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 2. 0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 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 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 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 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五改”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 3 成果图纸

4. 3. 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和设施管线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1:500一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 3. 1 建设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 3. 2 整治规划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生产建筑、仓储用地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需整治的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及饮水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及池塘、河流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 3. 3 设施管线综合图

标明现状和需整治的客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 21 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风灾、防火、防震、防滑坡、防泥石流7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返回目录] 5. 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 0. 2 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村庄整治的具体组织及实施工作。 5. 0. 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 0. 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协调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返回目录] 6. 0. 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 0. 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未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暂停各项建设的审批。

6. 0. 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 0. 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 0. 5 兴建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22

第2篇: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

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0.7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 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 规划原则

2.0.1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0.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 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0.4 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 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2.0.7 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 规划内容

3.0.1 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 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0.3 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0.4 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 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 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 (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 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 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

3.0.9 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 成果要求

4.0.0 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 规划说明书

4.1.0 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 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 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 4.2 项目一览表 4.2.0 项目一览表

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 《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项目一览表》) 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3.1 建设现状平面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平面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3 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0.2 县 (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还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6 规划的实施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停止任何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0.5 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第3篇: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1总则

1. 0.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各市、县近期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是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

1.0.3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上层次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中心村及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各县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2规划原则

2.0.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但应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应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村庄整治规划过程中所有成果应当及时公开,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

第1页共7页 利益。

2.0.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

2.0.4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

2.0.5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鼓励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厉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倡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

2.0.6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村庄整治不同项目的统筹。

2.0.7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3规划内容

第2页共7页 3.0.l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 3.0.3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0.4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 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 3.0.5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 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 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0.7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

第3页共7页 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 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风灾、火灾、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 3.0.8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 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提出池塘、溪流的保护措施。

4.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专承。 3.0.9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提出资金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议。

3.制定合理地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4成果要求

4.0.0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应达到三个一,即包括一本简要的规划说明书、一张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和一套规划图纸。

各地可根据现状特点、经济发展、设施水平、风俗村貌等实际,对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要求进行适当的扩展。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萝盛袭求及丈港时挤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规划说明书

第4页共7页 4.1.0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 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

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 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 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的配置与完善。 9.塑造村庄风貌规划。 10.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4.2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2.0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

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

3.资金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

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五改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

第5页共7页 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4.3成果图纸

4.3.0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和设施管线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

4.3.1建设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

4.3.2整治规划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兰产赌对、普褚刀增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需整治的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及饮水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及池塘、河流的保护范围。

4.3.3设施管线综合图

标明现状和需整治的客类公用工程管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风灾、防火、厉一雳7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的指导。

5.0.2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村庄整治的具体组织及实施工作。

5.0.3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第6页共7页 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协调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6 规划的实施

6. 0. 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 0. 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未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暂停各项建设的审批。

6. 0. 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6. 0. 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

6. 0. 5 兴建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第7页共7页

第4篇:浅议镇域村庄统筹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作用

摘要:村庄规划将成为村庄发展、建设事业的引领,而村庄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其所处的区域。本文通过论述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思路,探索一种村庄与区域、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方法,从而在村庄规划层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村庄规划;统筹;镇域

1引言

为有效推进村庄的有序建设,《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定地位,提出了村庄建设布局的规划内容要求,但村庄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建设问题,更涉及到产业引导、空间统筹等一系列需要从更大的空间区域进行思考的问题。2014年,针对村庄规划的编制,珠海市提出要以镇域村庄统筹规划为先导,强化各村庄规划在区域层面的统筹协调。本文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简要分析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内涵和意义。

2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及问题

2.1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

我国村庄规划的实践主要始于2005年开始的“新农村规划”,“新农村规划”强调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规划内容更侧重于基础设施和住宅单元的布局。

随着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村庄规划的实践,普遍侧重于建设规划的内容”。为更好地指导村庄的发展、建设,珠海市近年开展的村庄规划包含了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等内容,兼顾了从总体规划到建设规划的层次。

2.2村庄规划编制存在地问题

2.2.1缺乏对村域范围的统筹。从地理空间上来看,村庄是农村地理环境中的基本聚落单元,一般由村庄建设区和村域构成,村庄建设区是村民的生活集聚地,也是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开展范围:村域一方面是村庄的行政管辖范围,另一方面也是村民经济活动的开展范围和可达范围。传统村庄规划侧重于村庄建设区的空间布局,无法全面分析村庄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2.2.2缺乏区域层面的定位考量。乡村区域发展具有多样性更需要需要从区域的角度来审视村庄的发展。对于农业村,经济作物的引入、观光农业的运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发展的规模性和风险性既需要从区域角度进行判断,更需要村庄间的联动合作:对于城郊村,服务业的活动高度依赖于周边城镇化或工业化的发展。

2.2.3缺乏与城市规划的协调。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的二元化安排,使村庄和城镇在空间发展上具有显著的差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建成区往往逐渐将村庄建设用地包围,却无法实现融合,形成“城中村”,成为城市建成区中的“异类”。在当前土地制度下,虽然“城中村”的形成不可避免,但是如果在村庄规划阶段能够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或许可以使“城中村”成为未来城市建成区中的社区单元。

3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3.1城乡发展的统筹观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而改革长久失衡、脱节的城乡关系更是重中之重。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缺乏有效互动,使乡村的自身发展难以从城市的爆炸式扩张中获益,而城市的要素流动也缺乏面向乡村的方向和途径,从而在结构层面产生一系列城乡矛盾。理顺城乡发展关系必须立足区域,将村庄视为区域发展的单元,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空间关系。

3.2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镇域村庄统筹规划通过综合分析镇域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等基础因素,挖掘发展潜力,结合城市规划布局,明确村居发展定位,并着重从发展方向、产业、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具体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实现城乡之间、各村庄之间的统筹发展。

4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实践――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

4.1乾务镇概况

乾务镇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南部,距离珠海市中心城区46公里,共有16个行政村、2个社区。乾务镇以工业为主导,形成了

二、

一、三的产业结构。村庄经济以第一产业为主,临近镇区和园区的村庄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生活配套产业。

4.2发展方向的统筹

发展方向是对村庄长远发展的战略引导。从镇域来看,村庄可以看做点状分布的功能节点,村庄的发展方向应与区域的城镇化形成协调一致的步伐。

规划首先根据上位城市规划明确乾务镇域未来的功能布局,在此框架下,结合各个村庄的区位和发展条件,划分为城镇化型、城镇化兼顾农业化型、农业化型三类村庄。发展方向的确定可以使村庄在发展中有所侧重,与城镇化形成同步,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红利。

比如,确定为城镇化型的村庄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紧跟区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适时引导村庄产业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第三产业、观光农业转型,避免因所处区域城镇化建设伴随的土地“农转非”活动造成村庄生产力的突变式丧失。

4.3产业发展的统筹

相对于城镇来说,村庄产业的发展规模较小,且由村民主导,受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规划更强调对特色产业的引导。重点针对各村的功能区位、发展方向、资源特点,提出各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引导。一方面,希望通过特色产业的引导提升村庄产业的发展层次,符合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提出村际产业的统筹重点,希望各村能凸显特色,实现空间上的错位?l展,集聚规模,实现同类型产业的抱团发展。

以镇区周边的乾东村、乾北村、乾西村三村为例,三村是“乾务飘色”民俗文化的传承地,均组织有各自的“飘色”表演队,在文化的传承、利用上也有各自的计划。规划从镇域角度出发,提出三村应整合“飘色”的文化资源,共建文化基础设施,从而壮大“飘色”文化的资源厚度,形成合力,更好地拓展“飘色”文化的传承广度和挖掘深度,以形成地域文化品牌和旅游节点,才能融入区域旅游发展链条。

4.4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性主要通过可达性、共享性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即是通过分析区域设施的可达性和村庄设施的共享性,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也避免村庄在设施布局方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在区域设施可达性方面,本规划分析了小学、初中、医院、市场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范围,并通过比较服务范围和村庄建设用地的重叠程度,一方面从服务村庄的角度,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的建议,另一方面引导新村建设向更能接受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区域布局。

在村庄设施共享性方面,特别针对村庄建设区接壤的村庄,规划分析了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运动场地等村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服务范围,从空间上对设施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出优化布局的方向和措施。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设施的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各村单独规划建设造成的设施重复建设。

4.5市政工程的统筹

重点考虑各村庄规划的市政管线系统与区域市政管网的衔接。其中,在污水处理方面,由于镇域尚未形成系统的污水管网,规划根据镇域污水系统的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时序,近远期相结合,对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提出指引。从管网和设施布局上体现多村共享,减少投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单个村庄规划在市政规划方面的合理性。

结语: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可以更有序地指引村庄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进行编制,有利于实现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制度体系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城乡协调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规划层面的统筹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5篇:森林村庄绿化规划与设计

杜国坚

发布时间:2010-05-24 09:51:53 访问次数:957 次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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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适时部署“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省林业厅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为主题,以绿化示范村创建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道、庭院、宅旁绿化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完善村庄绿地系统,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保障。

目前,全省已有1.3万多个村庄得到初步绿化,并有3510个创建为绿化示范村,其中省级绿化示范村787个,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萧山航民村、余姚小路下村、奉化滕头村等一批“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清清河水绕村庄”的绿化示范村已成为全省村庄绿化的典型和楷模。2009年,全省各地全力实施“千万工程”村庄绿化项目,已有1668个待整治村完成绿化任务,共植树540万株,绿化覆盖率提高了9.3%。通过创建绿化示范村,各地的村庄绿化意识不断增强,“绿化美化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正逐步成为农村干部群众的共识。

森林村庄的功能

生态功能。森林村庄能够净化空气、遮阳降温、减小噪音、吸附烟尘、减弱自然灾害及美化环境等,创造出舒心、卫生、方便的园林空间,促进人体健康舒适。

生产生活功能。森林村庄是形成村庄建筑通风、采光、防护隔离、视觉景观空间等的环境基础,富于生机的绿色植物美化了居住环境,与森林、农田、河流共同构成农业景观和村落景观。农业景观和村落景观完全不同于城市景观,这也是乡村景观的魅力所在。

森林文化功能。村庄具有明显的社区特征,村民之间具有比较一致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彼此熟悉,保持了自己独特的景观文化特征。优美的绿化环境、舒适的放松游憩,吸引了村民在森林小公园中观赏和交谈,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和邻里交往。

森林村庄规划设计理念

指导思想。森林村庄设计要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生活舒适、健康和便利的需求,符合村民的生活、生产和风俗习惯。绿化设计应与自然环境、住宅风格、生活方式、审美情趣、民俗传统相和谐,保护和挖掘各地村庄的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森林文化。

绿地设计的特点。乡村景观是大地景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沉淀了许多的历史、文化和乡土民俗,是构成大地绿化景观的重要元素和节点。村庄绿化是通过在村庄这一特殊的地段范围内,合理安排村庄土地,充分利用和改造村庄自然山水景观,结合园林植物栽植和园林建筑配置,运用园林景观艺术手段,为村民创造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健康、自然的村庄居住环境。村庄是一个特殊形态的区域生态系统,村庄绿化是城市、城镇绿化的一种外延,但又区别于城市居住区绿化,村庄绿化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优越,适宜绿化树木生长发育。其次,村庄的建筑一般属于自然形成,绿地规划设计要因势利导,体现乡村特色,积极营造护村林、片林、山地公园、庭院树等,形成“白天见不到村庄,晚上见不到灯光”的森林村庄效果。第三,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村民的意愿,如嘉兴一带喜爱榉树作为庭院树。第四,目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还不高,能用于村庄绿化的资金较少,树种应以生态效益高、栽植和养护成本低的乔木为主。同时,绿化造林与经济收入要相结合,有利于增加农村经济收入。

绿地规划设计理念。村庄绿化规划首先应纳入县、镇(乡)、村等各层次的规划,村庄绿化用地和布局应与其他专项规划进行整体协调,统一规划。要根据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对村庄划分类型,在规划时对绿化提出相应的要求;要立足实际,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其次要优先考虑绿化的生态效益,树种选择要以乔木为主,营造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同时应结合村庄特点建设小果园、小药园、小花园、小竹园、小桑园等,发挥绿化的经济和美化作用。最后村庄绿化整体上要与当地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人文景观相协调,保护、挖掘、继承和发展各地村庄的特色,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避免千村同面、千篇一律,充分体现各地乡村风貌。绿化在村庄内的生产、生活区要合理分布,形成布局均衡、富有层次的绿地系统。

森林村庄设计与植物配置

绿地公园设计。村庄绿地公园是向公众开放,以休憩、观赏为主要功能的公共场所。其位置一般选择在村口(村边)、村中心、村委办公地点附近等村民活动方便、人口密度较高、有利于村民集聚的地段。根据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可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山地森林小公园、休闲公园、健身小广场、湿地小公园等。

山地公园:对于山区村、半山区村和海岛村,可将现有村口、村边森林植被较好的低山丘陵改建成山地公园。林中修建相应的游步道、凳椅、棋桌、亭台等,清除伏倒木、枯立木、濒死木以及步道两边的易燃杂草灌木。尽量保留原有的树木,林窗空旷地补植乡土景观树种,增加森林景观效果。干旱、瘠薄、立地条件差的山地绿化可补栽金钱松、木荷、枫香、厚皮香、月季等;海岛村可补栽舟山新木姜子、普陀樟、青冈、全缘冬青、铁冬青等乡土树种,或者增加柃木、月季、红叶石楠等花灌木。

休闲公园:利用村庄现有的树林或空地修建公园,配备凳椅、棋桌、棚架等,为公众提供休憩、散步、健身场所。丛植、孤植常绿和落叶树种,配置花灌木,园路两边种植低矮地被植物。树种配置以南方红豆杉、杜英、桂花、红叶石楠、金叶女贞、大叶黄杨、常春油麻藤等常绿观赏树或香樟、桂花、山合欢、朴树、无患子、小蜡、红花檵木、紫藤等落叶观赏树为主,也可设计棚架式绿化,增加休闲舒畅的气氛。

湿地公园:平原村可利用村头、村边河流、水塘、低洼地块改建湿地公园。修建步道、凳椅、棋桌、亭台(或棚架)等,步道两侧、河堤、塘堤栽植观赏植物或耐水湿植物,河边、塘边栽植水生植物。植物配置主要有湿地松、桂花、秀丽槭、柿、金叶女贞、香蒲(菖蒲、水葱)等。

道路绿地设计。道路绿地指村域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村庄道路通常较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绿化模式,主要有常绿乔灌模式、落叶乔灌模式、常绿落叶乔灌模式3种类型。一般选择1~2个乔木树种栽植,株距3~5米,以灌木带状栽植或球状造型分球栽植。植物配置有杜英、珊瑚树、大叶黄杨、海桐、榉树、香椿、黄山栾树、火棘等经济性、实用性较强的植物。

小乔灌木型:适合高压线下或空间窄小的道路两侧绿化。植物配置以厚皮香、铁冬青、珊瑚树、大叶黄杨、海桐等养护方便、实用性强的树种或者玉兰、红叶李、石榴、桂花、金叶女贞、火棘、红叶石楠等观赏价值高的树种为主。 灌木型:适用村庄内空间窄小道路两侧绿化。可选用小蜡、火棘、珊瑚树、椤木石楠进行绿篱型绿化,养护方便;或选用金叶女贞、红叶石楠、红花檵木等进行球状型绿化,种类、色彩、高低、种植可自由搭配,错落有致,艺术性强;或选择红叶石楠、茶花、月季、云南黄馨等灌木和菊花、大丽花、鸡冠花、千日红等草花进行花坛式绿化。

河道绿地设计。河岸绿地是指村域范围内河道两岸绿化。可根据经济、生态、景观等不同功能的侧重点,来设计植物配置模式。植物选择应考虑耐水湿、耐干旱等特点。

生态经济型:结合原有的林业生产习惯,扩大河道两边栽种面积。可选择经济树种或用材树种,如早竹、枣、柑橘等经济果木或湿地松、榉树、苦楝、桤木、南酸枣、毛红椿等用材树种。

生态自然型:河道两侧植物相对较丰富,通过整理、修剪、补植等改造方法,提升河道绿化水平。可选用早竹、无患子、香樟、榔榆、南酸枣等适应性强、栽植方便的树种或者柳树、桃树等观赏性较好的树种。

休闲观赏型:宜选用观赏价值高的树种栽植,建有供人们散步、休息的步道、凳椅时,步道铺设可就地取材,用卵石、石块等,采用石隙嵌草绿化路面。可栽植垂柳、桃树、云南黄馨、榆树、龙爪槐、迎春、朴树、乌桕、月季、紫薇等树种。

桥头绿化:河网密布、移步见桥是江南水乡平原村庄突出的特点。桥头绿化宜栽种枝条柔软的乔木或灌木,桥墩绿化可采用攀缘植物。可选用垂柳、桃树、海桐、小蜡、枫杨、龙爪槐、紫薇、黄馨、常春藤等树种。

庭院绿地设计。庭院绿地指村域范围内农户屋前屋后的绿化,包括村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绿化。庭院绿化应与建筑物的风格、功能相协调,符合村民的生活、风俗习惯、兴趣爱好等。

经济型:每家农户可选择1~3种经济果木栽培,如柚、文旦、枇杷、石榴、无花果、桃、梨、李、柿、银杏、葡萄等,一般栽种3株以上,既能观赏又增加收入。屋后、屋边也可种早竹。

乔木观赏型:面积较大的庭院绿化以乔木为主,配置一些观赏性强的花灌木。可选配桂花、含笑、代代花、茶花等常绿小乔木或榉树、香椿、无患子、黄山栾树、苦楝等落叶乔木,起到夏季遮阴、冬季晒日的作用。

灌木观赏型:面积较小的庭院绿化以观赏性强的灌木、花卉为主,可采用花坛、花池等方式,实用性强,艺术效果好。可以观赏竹、茶梅、兰花、蜡梅、南天竹、紫金牛、吉祥草等为主,简洁素雅;或以茶花、杜鹃、月季、一串红、菊花等花卉植物为主,气氛热烈。

立体绿化:可选用常春藤、爬山虎、扶芳藤、凌霄等攀缘植物对绿化庭院围墙、房屋墙面进行垂直绿化;或者选用葡萄、紫藤、常春油麻藤进行栅架式绿化,观赏和遮阳效果都较好。

古建筑庭院:应遵循严格保护、因地制宜、景观与古建筑相协调、人文与自然相统一的原则。古建筑庭院植物配置形式分为规则式布局和自然式布局,树种选择要因建筑而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

第6篇:村庄规划文本

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大张营村村庄建设规划

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运用了“有机更新、因地制宜、自然生态”的规划理念,提出了“保持肌理、完善服务设施、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为主要内容的村庄建设规划。布局特色:延续现状的村落肌理;山水的有机结合,形成“四水绕村,两山做景”的总体格局;分类整理现状院落,使之与村庄观光旅游、村户生活居住有机的结合。

功能特色:村庄作为止马岭——大泉湖景区的一个停留、住宿的基地,也为游客提供农庄住宿体验、田间耕作体验、果园采摘等娱乐项目。

规划主要作用:保护并延续了极富自然特色的建筑布局形态;完善了村庄公共服务设施;以村庄旅游的新功能为新的村庄经济增长点,提高了村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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