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22-10-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试论如何加强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

【摘 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施工企业对与劳务分包合同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在劳务分包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的纠纷。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施工企业还应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对劳务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每天检查掌握劳务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合同是加强外部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凤丽

第2篇: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行业进入到一个黄金发展的时期。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加强建设行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寻找科学的应对措施,以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本文先是分析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然后讲解了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5] 陈良华,吴大勤.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游说行为”双向效应研究--基于信息租金理论(information rent theory)的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

作者:陈祖发

第3篇:加强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策探讨

【摘 要】在我国的建设行业,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合规、不合理的现象频发,从制度上看,是因为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从市场环境上看,是因为部门市场主体盲目追求利润,社会责任感缺失、没有诚信意识,继而催生了“包工头”, 使其成为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使得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能有效维护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加强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策有:注重承包人资质的审查、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这也是本文论述的切入点。

一、注重承包人资质的审查

在当前的建筑领域,合同主体依旧是“包工头”,劳务企业的作用没有真正的发挥,“包工头”只需要挂靠在劳务企业中就可以直接与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签订合同,当建设主管部门来检查时劳务企业就会被“包工头”推向前台,成为其应对国家法规和政策的挡箭牌。有时,“包工头”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会把手中的建设项目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此外,“包工头”众多还容易导致承包双方均不履行国家法律政策的现象,发包人可以为了利益与承包人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承包人也可以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指使“包工头”带头闹事,由于合同本身就漏洞百出,仲裁机构亦无法提供法律支撑,继而引发群体事件。所以,应加强对承包人的资质的审查,在选择承包人时,要秉承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的原则,不可选择“包工头”进行发包,而应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并对劳务分包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审查,确保劳务企业为他们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确保劳务企业与他们签订了用工合同。对于那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如果具备劳动资质可继续合作,否则应要求其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然后再合作。在招投标期间,以劳务企业是否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是否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为准入条件。并在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缴纳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各地劳动主管部门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其他部门加减对劳务企业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劳务分包资质要求,保其与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签订了用工合同,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并要求劳务企业限期整改。

二、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

尽管有大量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参考,但工程项目本身的多样性、单件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很难通过合同中条款来规范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更是无力。而在不同的地区目,工程项目的特点也是千差万别的,固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注定无法照顾到项目的方方面面。对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均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从企业内部培养或从外部招聘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对合同的每项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在企业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找出找出风险因素,修改与之相关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明确各项条款的要义和目的,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组成文件包括介绍发包人企业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使承发包的关键工作内容都能在合同中找到依据,使各项奖罚措施都能在合同中找到支撑。值得注意的是,和同组成文件的效力通常优于合同本身。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工序、施工材料等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设计要求的情况,有权拒绝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有权在整改之前发放月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为了能有效履行合同,承发包双方都应组织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学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中的风险以及注意事项,避免纠纷的发生。

三、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

建筑工程涉及不同的工种,每个工种的工作内容和工序都不一样,比如在住宅工程中需要泥瓦工,工作内容是基础砌筑、主体砌筑、基础土方修整以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混凝土浇筑,大多数分包合同会根据行情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行情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很难照顾到具体工作内容的计量和计价,比如普通砖的计价、泵送混凝土的计价、垂直运输工具浇筑混凝土的计价、挖土方的计量和计价、人工浇筑混凝土的计价以及砌块的计价等,这种现象还出现在钢筋工、油漆工、木工、抹灰工的分包合同中。由于是综合单价,付款只能根据整体工程的完成量按比例支付,不能根据具体的工程进度支付。并且,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并不是按照既定的施工工艺进行的,总是会出现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施工工艺的情况,这就无法在合同中找到相关依据。此外,大多数分包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极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承发双方处于利益对立面,希望对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继而引发争执和纠纷,这就使得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非常重要。同一种工种的价格不仅与使用材料、施工工艺相关,也深受当地消费水平的影响,甚至出现价格差别较大的情况,这就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尽可能列出每一种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种的单价,充分考虑使用材料的价格、施工工艺、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结算的计量口径较多,包括以实际面积计量、以砖的数量计量、以图纸面积计量、以砖的数量计量等,选择哪一种应在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详细、规范的合同单价分析表,既能支撑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也能便于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

四、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

发包人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设立专门的条款来确保劳务企业能按时足额地发放工人工资,确保工人工资的发放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杜绝出现劳务企业以未收到支付工程为由而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为了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坚决禁止把工程款直接发放给“包工头”,防止出现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对工人工资发放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用途,确保优先满足工人工资发放的需要,监督工人工资的领取,确保工资发放表的签名是工人本人。

五、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充分利用程项目管理软件来记录工人数量的变动、工程款发放的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工人工资的方法情况,并结合当今的信息技术、数字化技术实现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并把相关的信息数据存入到数据库中,方便利用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4]。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当今科技成的应用,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建立常态的管理交流机制,以便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建设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六、结束语

尽管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劳务企业以及相关企业的实力和规模也正逐步扩大,极大地降低劳务分包管理难度和强度,但贯彻劳务分包合同和发展劳务企业的目标并没有实现,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机构和各级政府统筹合作,形成合力,从制度上,从具体的措施上对劳务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采取针对性的举措来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维护施工企业及工人的切身权益。

参考文献:

[1]何佰洲,李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研究[C].2012中国工程管理论坛论文集,2012:200-202.

[2]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8,5.

[3]程秋月.工程劳务分包与劳务分包合同[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3,(12):245-245,246.

[4]贺国武.浅析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如何顺利履行[J].经济视野,2012,(8):245.

作者:陶干秀

第4篇:施工便道建设劳务分包合同

Xxxxx安置小区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书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重庆市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xxxxxxxx安置小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二、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

2.竣工日期:日竣工。

3.总工期为: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三、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在甲方承建的白鹅安置小区工程范围内的_施工便道

建设_工程。

四、工作内容:

.1.路基填筑前应先清除便道内树木、垃圾及有机物残渣,然后在便道两侧人工开挖排水沟,将原地面积水排干,并进行原地面碾压。土方填筑过程中,松铺厚度不得大于30cm,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

2.便道上如需要设置管涵,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

3.便道开挖土石方可就近填筑便道,多余土石方弃至甲方弃土

场。开挖需爆破所需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价中包括为完成上述工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

备费、安全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等一切为完成或辅助上述工序施工所需要的工作内容的费用。

五、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1.便道路面宽度为6m,面层砂砾石厚度大于30cm。

2.施工过程甲方派技术人员监督、协调,发现问题,必须无条件

整改和返工,费用、损失自理,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3.保证甲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的重载大车及小型皮卡车通过,路面

坑洼变形面积小于 15 %。

六、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工程数量确认: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乙方必须充分考虑到施

工期间的各类材料、劳动力市场价格、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相关费用,所有这些费用一并计入总价中,总价一次性包定,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2.工程总价:便道修建费用元。

3.工程数量:按照甲方验收要求施工,发生的工程量工程费用包

含在总价中,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负责便道范围内征地。

1.2甲方派人员现场质量监督控制。

1.3甲方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发现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

求,有权责令乙方改进施工方法、返工、重新使用合格的材料等确保工程质量,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工程完成三天之内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于结算。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负责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并确保使用的

材料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和服务承诺标准。

2.2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2.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安全法规、施工技术规范、

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等,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环境保护法规,由乙方

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而导致的损 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2.5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

如果与当地村民发生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结算支付全部工程款。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除第三方原因)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第三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协助乙方追究第三方责任。

十、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

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 xxxxxxxxx安置小区项目部乙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水电工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发包人(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双方就水电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荆门市汉通· 楚天城

1.2工程地点:荆门市城市生态运动公园西侧

1.3分包范围:商住宅﹟楼

1.4 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料及施工机具)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

(2)。

(3)。

(4)。

(5)。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含风、雨、雪天及节假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省优级质量评定标准。

4、图纸

4.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2套。

5、项目经理

5.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5.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6、甲方义务

6.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6.2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所提供的施工及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竹排、安全网;

6.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的工程进度若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安排其他劳务分包人施工(甚至更换乙方)赶工所需费用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7.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地清的标准,若有违反,按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

作;

7.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0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自备手电钻、弯黄器,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包括室内外小型挖沟槽土方,预留好每个孔洞;材料应收放整齐,每天统一清收废角边料;还负责工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与维护。

8、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8.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供应,不佩戴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保 险

10.1 乙方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交被保险人名单及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

自发现之日起2日内乙方仍不予办理的,由甲方代为办理,并有权在结算报酬时予以扣除垫付的相应保险费。

10.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1、材料、设备供应

11.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1.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 3乙方有义务为工程节约用水电材料等,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完工后要对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对进场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工程竣工后有义务将所有的剩余材料、设备清收整洁,堆放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

12、劳务报酬

12.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元∕㎡包干计算(本工程劳务报酬为固定劳务报酬,不可调整);

12.2 本工程单包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价施工完成,如果中途因工价上调因素完不成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由乙方按各结算阶段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3.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4、劳务报酬的支付

14.1 劳务报酬分段支付:

第一次为:工程施工至整体二层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二次为:主体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三次为:工程整体完工后5日内结算。

每次结算按所建工程量的75%计酬,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

14.2 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双方另行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5、施工变更

15.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5.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施工验收与配合

16.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7、违约责任

17.1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7.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

达到省优标准的另行奖励 2000元。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争 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荆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金、。

20、合同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负 责 人:

订立时间:年 月乙方:日

第6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张忠军、于根旺

2

3

4

5共天

6,质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本工程3382户(每户定120元含外网)。

8

9,付款方式:元,(肆拾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由于本工程不具备连续施工性,根据施工进度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拨款。工程完工并且打压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点火通气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本工程为清工分包现场所有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都有乙方负责。

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2010年7月22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温全、徐存忠

1, 工程名称: 2, 3, 4

5日 共天

6,质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本工程276户(每户定120元含外网)。

8

9,付款方式:万元,(叁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由于本工程不具备连续施工性,根据施工进度对劳务分包人进行拨款。工程完工并且打压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点火通气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0,本工程为清工分包现场所有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都有乙方负责。

甲方:天津市佳禾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2010年12月3日

第7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第8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清包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轻工。施工所用机械设备、运输机具、操作工具等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

1、 质量标准:合格

2、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施

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隐蔽工程由 甲乙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全格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如因变更或组织施工方出现问题须要重新施工的甲

方应按合同(或市场价)给予乙方结算工费。

第七条工程价格: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万元。

第八条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在施工材料及设备及时供应,项目部有效的组织各道工序正常施工于1

前完工,如因施工人员配备不到位,而拖延工期处以劳务费额每日的罚款;反

之每提前一天给予的奖励。拨款按工程进度每月的日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拨款,其余在整体竣工后一次付清.

第九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

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

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负责劳务分包营业税的代缴事项,并给乙方完税证明。(总包方缴纳税金

的复印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

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

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

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按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监理和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员制度配合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 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创造安全条件,并且保障安全生产设施齐全;三宝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盲目指挥生产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 甲方负责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并当场验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费的按原价的2倍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机具管理:

1、 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由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及操作经验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设备。

2、 手续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供应的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养护及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

1、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质量、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及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不法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当出现不法和不符合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追究其责任的事宜.

3、 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现场整洁。

4、 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禁合同外人员进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生活管理: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环境(条件)。

2. 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 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烧柴燃料。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调配人员延误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中止,如单方随便变更或中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合理管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人工资。如因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短缺)所造成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5、现场发生临时用工,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劳动保险事故发生的处理等,按相应的劳工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办完交工验收手续,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第十八条:全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第9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协议书 1.1.2本合同补充条款 1.1.3本合同专用条款 1.1.4本合同通用条款 1.1.5图纸

1.1.6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语言文字

2.1.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2.1.2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3适用标准、规范

2.3.1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2.3.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2.3.3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图纸

3.1 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乙方应自行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乙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工程内容

4.1 本合同范围内的采购供应、施工、检验、试验、保护、维修、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本工程全部临设的搭建(甲方提供活动板房)、现场道路硬化、现场清理、卫生责任区的清扫、施工道路清扫、乙方结构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外运、基坑周边临边临口防护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各种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工作,塔吊基础的制作、塔吊预留洞口补堵,室外电梯基础的制作,搬家等其他零星用工;基坑内防排水处理,汽车坡道;地下室底板防水导墙、地下室底、顶板防水保护层、外墙防水保护层、防潮层、止水条、止水带、防水找平层、垫层,基础垫层等的施工;完成结构施工、二次结构施工的测量放线、完成图纸所显示的垫层、基础、墙、板、梁、柱、阳台、后浇带、砌体工程、屋面工程、各专业预留预埋工程;原材收料清点、材料的分类堆放、钢筋加工后的选料、搬运、场内二次倒运装卸、绑扎、所有预埋件的制作加工、埋设、预埋、焊接钢板、以及与主体的焊接、钢筋防锈除锈、地下后浇带钢筋必要的刷浆防锈、清理、止水环、马凳(利用剩余短钢筋)、拉勾(利用剩余短钢筋)、梯子筋及其他措施钢筋加工并提供钢筋放样的料单、钢筋保护层所用的垫块,钢筋废料的整理、倒运,钢筋加工机具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钢筋的锚固、搭接长度准确性、精确性。钢筋加工棚的搭拆、刷漆、维修、加固以及与钢筋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甲供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

4.1.1钢筋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筋的抽样、制作、下料、加工、装卸、原收材料清点、分类堆放、保管、绑扎、场内运输、合理的二次搬运、除锈,钢筋棚搭拆,钢筋机械购买、安装、防护、保养、使用,钢筋场地的规划、布置及施工,钢筋的搭接焊(包括剩余短钢筋的焊接、连接利用)、对焊焊接,直螺纹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接,马凳、T字筋、定位筋、梯子筋、地锚的加工,试验钢筋的制作,止水钢板、止水环、止水带、止水条的制安(含切割及焊接),止水螺杆及穿墙螺杆的制安(含切割及焊接),各类预埋铁件制安,塔吊基础钢筋及塔吊基础预埋件施工,零星构件的预留预埋,涉及其他专业洞口预留及二次结构施工的预留(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钢结构及幕墙预埋),钢筋加工机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提供钢筋放样,并提供料单(料单由施工队伍授权人和项目技术审批人员签字),钢筋的验收,钢筋保护层所用的垫块及卡子;直螺纹套筒及连接钢筋丝扣的保护帽,钢筋废料的整理、倒运,钢筋防锈用塑料薄膜覆盖,文明现场的清理等全部钢筋内容。除钢材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机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举的如电焊条、扎丝、钢筋棚、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套丝机所需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提供。

4.1.2模板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模板、周转材料的进出场、装卸、堆放码放、保管、修理、使用及场内运输,脱模剂提供和涂刷、板面除锈、以及配合退场,落地分类码放及起钉子、退场及进行模板堆放场地及支架的施工,模板(墙模、柱模、梁板模、楼梯模、门窗框、线脚、栏板模板、柱墩及有关构件)加工、二次搬运、制作、安装、拆除、清理、保养、使用,模板工程支撑系统的加工、制作、安装、拆除、清理、保养、使用,塔吊基础模板的支设、拆除,施工缝模板和后浇带模板支设、拆除,文明现场的清理等与模板制安工程需要发生的一切工序均属承包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装卸车、模板拆除后钢筋、螺杆等的切割及打磨工作。模板工程甲方不提供任何材料机具设备,所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自备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周转材料、板方材及螺栓、铁丝等。

4.1.3 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水平运输、搭拆移动临时马道、安放溜子、补模板缝隙、模板螺杆孔眼及洞口封堵、后浇板、墙体后浇洞口砼浇注。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传输砼、捣实、抹平、压面、遮盖、养护、保温、挂钩、信号以及测温、专职做砼实验、试块的制作、搬运,泵送砼的场内运输、泵管的连接、铺设和拆卸、清理、以及浇注砼后场区遗撒物的清理,装修前的剔凿处理(达到验收标准:地面±2mm、墙面±2mm),独立柱及顶板养护须用塑料薄膜包裹,装修前的满足各项验收的剔凿修补处理。用于封堵模板缝及因质量问题造成需要水泥砂浆修补所用的同批次水泥等辅料,甲方仅提供厂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月结月清中扣除。混凝土工程的大型机械及各种小型机具均由乙方提供,并负责自带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清洗等工作。材料机具供应:除商品砼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提供。

4.1.4 脚手架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图纸及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期间搭拆悬挑双排外脚手架、单排脚手架、内脚手架、施工马道、安全通道、防护棚、出入口、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卸料平台、配合搭设施工电梯进料平台、搭设塔吊加固操作平台、钢管、卡子等各类脚手架时期所用材料的装卸、搬运、码放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举的与脚手架有关的一切工作,搭设脚手架前的平土、挖坑、安底座,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驳接止扣、铺板、绑扎、立柱、垫脚及上部挑出承托和拉杆等工作内容;搭设拆除安全平网及立网、挂放标语口号、插旗、安全挡板、各类防护棚、施工马道、四口五临边防护、挡脚板、竹挑板或钢笆片及出卸料平台等全部搭拆;保证施工电梯和提升机与外架的出入平台之间连接牢固,负责出入口通道的搭拆、施工电梯防护门搭拆及制作安装(材料及加工安装全包);工字钢、槽钢、钢丝绳、地锚、料斗制作、安装、搭拆;各层分格线的搭拆;塔吊防护及附着操作平台的搭拆;电梯井内架子架设及每层封闭;施工期间的加固维修和安全管理、完工拆除工作。负责拉结点的更改(如装修阶段有拉结点需要更改位置,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4.1.5水暖电通风各专业预留预埋工程:本工程建筑安装专业预留预埋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给排水工程预留预埋、雨水工程预留预埋、强弱电工程预留预埋、消防通风工程预留预埋等安装专业所有相关工作内容。②乙方自备本专业的所有工器具和水电专业使用的各种主辅材如:焊管、jdg管、pvc管氧气、乙炔、切割片、护口、电焊条等。③负责建筑工程向外1.5米—2米预留管线接口的制作预留工作。④负责施工过程工程中的半成品、成品保护以及强弱电管内穿线。⑤负责进入现场的水电材料的装卸、整理、保护、保管等工作⑥文明施工要求的现场整洁及机械保养工作。⑦无条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材料损失费用,以及甲方监理工程质量罚款费用⑧工种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其它施工内容。材料机具供应:甲方不提供任何机具材料,本专业所有机具材料均由乙方自备。 4.1.6二次结构砌筑工程:本工程的二次结构工程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结构砌筑、铺浆勾缝、构造柱、圈梁、过梁、窗台板、墙底混凝土带,钢筋制作绑扎、配模、支模、拆模、浇混凝土,墙体拉结筋、构造柱、圈梁、过梁的植筋,砌筑架的搭设、拆除,各种施工材料倒运、搬运,进场时机械安装,施工棚、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等。材料机具供应:甲方仅提供砌体、砂石、水泥等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除此之外所有机具主辅材及周转材料(模板、植筋胶、钢管扣件)均由乙方自备。

4.1.7屋面工程:乙方负责地下室屋面防水找平层、屋面保护层、楼顶屋面找平层、保温层、找坡层施工。材料机具供应:甲方提供商砼(车库顶保护层)、防水卷材、找坡材料、水泥、砂石, 其它辅材及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4.2 以及乙方为勤勉谨慎、诚实守信、全面完成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 现场甲方用于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施工的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卸车,装车二次搬运,材料退场。

4.2.2 至结构粗装完成期间的结构处理和整改费用,达到包头市政府验收标准,含达到装修要求所需的结构处理的一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堵螺栓孔、施工预留孔洞封堵、结构面的凿平、凿正、凿直、修补、磨平)。

4.2.3垃圾渣土的集中运输工作并自行清运出现场消纳。

4.2.4 生活区水电费,施工人员的办公、差旅交通、劳动保护、保险、医疗费用、住宿费用及卫生区、责任区、生活区、公共厕所的保洁费。

4.2.5 交叉作业引起的误工、返工费用。

4.2.6 甲方临时指派的各种现场配合用工、突击用工及临时用工。 4.2.7 抢工,为确保质量而消耗的各种措施费用。

4.2.8 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的信号指挥及操作,出现垂直运输机械繁忙而临时发生人工运料。 4.2.9 结构图所显示的或专业图纸所要求的300以上的预留洞口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保护、预留以及预留管线的预留、安装工作。

4.2.10 与业主或甲方分包的其它各专业的配合工作。

4.2.11 与结构及结构处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含各种地锚、螺杆、钢筋切割及孔洞处理)

各种门洞的防护、外墙的防护及成品的保护。

4.2.12 信号工、测量工、安全员、架子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的工资(全部费用)及乙方自备机械的养护费用。

4.2.13 承包区域内及为乙方施工需要由甲方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料码放。还包括政府部门、甲方总部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检查时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卫生清扫。乙方义务承担乙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所产生的临杂用工,达到“包头市安全文明工地”所需一切临杂用工及相应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打扫,卫生间的打扫清理、大门处的清扫、甲方临时性指派用工。

4.2.14冬雨季施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

4.2.15 本施工队后勤保障、食堂卫生、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 4.2.16 政府要求的各种证件、手续、管理费。

4.2.17 劳保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及差旅费、各种保险费。 4.2.18 有关文件规定的现场经费及各种取费。 4.2.19 设计图纸标示的各种预埋件的留置及保护。 4.2.20 各种设备支撑及墩台的制作、拆除。

4.2.21 集水井、窗井、运输孔洞等留置及拆除、封堵。

4.2.22 与结构工程施工有关的各种简易工棚、防护棚等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4.2.23 乙方负责砼输送泵的场区内运输,泵管的连接、铺设和拆卸、清理,以及浇筑砼后场区遗撒物的清理。

4.2.24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4.2.25 设置专职测量员进行放线。

4.2.26 设置专人配合甲方试验员进行各项试验。 4.2.27 对缺陷部位进行修补,并达到结构验收标准。 4.2.28 合同范围内各种材料、工机具的采购供应工作。 4.2.29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组织管理工作。

4.2.30 乙方自购的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的移交以及材料进场前检验工作。

4.2.3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与检验、试验、检测工作。 4.2.32 负责相应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4.2.33 负责装修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及全部工程竣工交验后的维修工作。 4.2.34 为完成及执行本专业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费用承担。 4.2.35 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及费用承担。 4.3 乙方提供的材料机具

4.4.1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乙方应提供除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甲方提供的资源仅限于:商品混凝土、建筑用钢筋、用于工程主体结构的砌体材料、砂石、水泥、找坡材料、防水材料)所有实施分包工程所必须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具、临时工程及设施且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设备、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4.4.2 乙方自行提供的人、材、机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乙方自带自购的材料及机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4.4.2.1 大中小型机械及配件:塔吊、地泵、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对焊机、钢筋接头加工机械、空压机、套丝机、电焊机、割枪、焊枪、焊机接头、砂轮机、砼振动器、振捣棒、手推车及修理配件、电钻、手电钻、手电刨、手电锯、各种电锤及四坑钻头、冲击钻头、六角钻头、麻花钻头等各种钻头、切割机、切割片、云石机、云石片、磨光机、磨光机片及相应配件、风镐及配件、气泵喷枪及配件、风管风枪及配件、电炉喷灯及燃料、电焊钳及铜接头、煤气灶、煤气罐、电蒸锅及各种炊具、各种机器型号皮带等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配件。

4.4.2.2 手工工具:铁抹子、瓦刀、大铲、线坠、水平尺、盒尺、皮尺、角尺、卷尺、靠尺、小平尺等各种尺子、皮灰斗、铁灰斗、托灰板、钢锯架、钢锯条、各种钻头、铁锹、洋镐、开孔器、油漆刷、钢丝刷、油漆小桶、油画刷、油画桶、滚筒、螺丝刀、喷洒器、喷雾器、改锥、丝锥、丝锥架、梅花扳手、活动扳手等各种扳手、各种板牙、克丝钳、断线钳、台虎钳、焊把钳、剥线钳、压力钳、压线钳及配件维修、液压钳及配件维修、油灰刀、一字刀、剪刀、手提刨刀、割刀、割刀片、玻璃刀、壁纸刀架、壁纸刀片、台秤、铁锉、圆锉、扁锉、三角锉、凿子、錾子、平板台刨刀片、割柱嘴(大中小)、手工刨、大锤子、小锤子、钉锤等各种锤子、斧子、喷灯、扳手牙12#、14#、手动开孔器、木工工具、水工工具、电工工具、焊工工具等所有手工工具。

4.4.2.3 周转材料:木胶合板、竹胶合板、木方、脚手板、钢管、卡子、安全网、方木、拉片、止水环、穿墙螺杆、止水螺杆、止水片、栓杆、套管、螺栓、钩头螺栓等、对拉螺栓。

4.4.2.4 测试工具: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兆欧表、电笔、万用表、试压泵、钳形表、绝缘接地摇表、氧气乙炔表等所有测试工具。

4.4.2.5专业预留预埋及其它材料:pvc管、焊管、jdg管、钢丝、用于临设及防水挡墙等非用于工程实体的砌体材料、水泥砂石。

4.4.2.6各种低值易耗品: 小五金类:各种锁、紧固件(各种螺丝、自攻螺丝、螺母、垫片、木螺丝、胀栓)、穿墙螺杆、穿墙用塑料管、止水条、钢板网、脱模剂、养护剂、插销、合叶、吊扣、吊环、风钩、拉手、碰珠、元钉、钢钉、水泥钉等各种钉子、火烧丝、电焊条、壳模固定用铁钉及铁丝、铁丝、铁丝网、钢丝绳、铝板网、筛子底等。

杂品类:石笔、粉笔、毛笔、手电筒及其电池、对讲机及其电池、聚苯板(施工缝支模用)、砼防雨及养护用塑料薄膜、多用插座、插头、焊把线、开关、麻绳、油麻、各种胶带、胶条、胶布、口哨、信号旗、墨汁、墨斗、砂布、砂纸、杠铅笔、密封条、垫块、塑料垫块、保护垫块、胶枪、锹把、镐把、锤把、打气筒、油石、原子灰、线坠、502胶水、草袋、各种清洗剂、棉丝、胶皮堵、棉纱、齿轴、黄油、小白线、钢筋套筒、红粉、火碱、氧气管、海绵条、水管、水桶、皮老虎、小扫把、大笤帚、拖把、套筒板平、锯条、信号旗、口哨、刷钢管用油漆、防锈漆、标志漆、氧气、乙炔、接长管皮圈、塑料布、螺纹保护帽等所有低值易耗品。

技术措施消耗类:用于修补墙面水泥,砂子,模板搭设中的预制混凝土顶模撑及保护层垫片。

4.4.2.7临设所需材料:岩棉彩钢板活动房以外的临设电线电缆、配电箱、砂石、水泥、砌体。

4.4.2.8 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水靴、风镜、各种防护镜、镜片、雨衣、雨鞋、电焊手套、绝缘手套等各种手套、电焊帽、口罩等所有劳保用品。

4.4.3 在不免除乙方义务的条件下,乙方应保证供应的材料准确的使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产品规格、型号和生产、加工厂家。

4.5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7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8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9 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工程师的指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4.10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4.11 对甲方提供的设施、材料、临时工程乙方应遵守如下约定:

4.11.1 甲方提供的上述设施、材料、临时工程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维修、保养,并由甲方协调使用,若有丢失或者损坏,由乙方按材料原值赔偿甲方。乙方应周全考虑根据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甲方提供的任何上述物品一旦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而应采取一定的措施的费用和开支,并应自费按照甲方的要求实施。

4.11.2 乙方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应该做到量材而用,不得大材小用,对于浪费材料现象,甲方一经发现,将按材料的采购价处以双倍处罚。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将工地任何施工材料擅自带出现场,一经发现将处以该材料本身价格10倍以上的处罚。

5、质量技术要

5.1 本工程使用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如工程质量验收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5.2 材料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其附录要求。

5.3 完工验收,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优良标准及环境检测合格标准。 5.4 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

6、甲方工地指定代理人

6.1 甲方工地指定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 甲方工地指定代理人全面负责工程的组织、联络、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该同志以书面形式做出的任何承诺甲方负责全面履行。

6.3 除非甲方指定代理人的书面认可,甲方其它任何人员签发、签认的可能引起合同纠纷的书面材料在本合同中均属无效,同时不会对合同单价或总价形成调整。

7、乙方工地指定代理人

7.1 乙方工地指定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工地指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承诺乙方工地指定代理人全权负责工地的一切事务,该同志做出的一切决定,乙方负责全面履行,并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7.3 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主管本工程财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承诺其全权负责本工程的财务工作,并对其经济行为负责。 7.4 甲方有权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人员。

8、甲方责任及事项: 8.1 提供总进度计划。

8.2 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8.3 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8.4 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5 提供搭设临设的场地,水电接入口位置(临设及施工管线的敷设由乙方负责),作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乙方按时进场施工。

8.6 派专人负责指导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并及时处理问题。

8.7 对乙方施工及管理进行监督及协调。 8.8 其余部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乙方责任及事项:

9.1 负责合同范围及工程内容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9.2 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与技术验收规范》,严格按照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的方案组织施工。

9.3 乙方对其所使用各项材料必须进行检测并承担费用,并向甲方移交材料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9.4 向甲方提供附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表,主要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及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机构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以及各种证件。

9.5 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并配备足够的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熟练工人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并对此全面负责。 9.6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防止对现场所在地的所有人、承租人或居住人及公众造成任何干扰或不便包括减低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粉尘、异味、烟雾和震动。 9.7 积极协助并参与甲方关于工程评优的各项工作。

9.8 选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经甲方、设计、监理确认材质后方准许购买使用。

9.9 认真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和OH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应程序和文件。

9.10 积极协助甲方历次贯标审核工作。

9.11 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检查、考察、参观等活动。 9.12 严格遵守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关于合同备案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9.13 如需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首先取得甲方认可,相应申报手续的办理及有关费用的承担由乙方负责。

9.14 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以下的责任: 9.14.1 乙方、其雇员或供应商违约、不遵守或不执行上述分包合同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所引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9.14.2乙方、其雇员或供应商的任何行为或遗漏, 以致甲方需向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等承担的任何责任;

9.14.3 由于乙方、其雇员或供应商的任何疏忽或失职(包括误用电梯、脚手架等其它属于甲方或第三方提供或置放于现场的机械设备)而引致的任何索赔、损坏、损失或费用; 9.14.4 乙方的雇员引用当时有效法令对因受雇用所引起或所受的人身损害提出索赔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9.14.5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工资纠纷及其他债务支付方面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10、工程管理

10.1 乙方任何人员必须尊重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

10.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10.3 甲方发放的各种函件,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视为乙方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0.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或乙方无意继续履行合同时,或乙方对合同的履行不能令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拒付工程款,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5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0.6 乙方须确保施工用料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并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10.7 乙方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政府颁发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规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即楼内无垃圾、杂物、余料,加工场地中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

10.8 乙方应遵守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机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一经确认后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10.9 任何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的雇佣人员或乙方能够控制的其他人员如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威胁、暴力恐吓,或者以围堵、阻扰、干涉、静坐、霸占等方式扰乱甲方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即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数额5%的违约金。

10.10 任何情况下,甲方只需出示记录有乙方违约行为的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既可视作乙方的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10.11 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按用工合同及时、足额地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并提供工资实名发放记录,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如出现工人闹事、上访等事件每次处以不低于壹万元罚款。

10.12 在乙方实施上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费用、款项或签署的任何协议(如结算协议,退场协议等)均应视作甲方在被胁迫、敲诈情形下做出的可撤销民事行为,不代表甲方的真实意思,甲方有权在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后,予以撤销或解除,并向乙方追索所支付的任何款项。甲方行使解除或撤销权利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0.13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是指在此合同上盖章的法人单位,而非乙方所属施工队、班组或个人,乙方有责任教育、制止、平息其以其名义进场施工的劳务施工队、施工班组或个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对乙方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主张,以及对乙方基于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的追索,不仅可以在乙方基于本合同应得的款项中扣减,也可以从甲方管辖范围内乙方其他合同应得的款项中扣减。

10.1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侵权行为及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10.15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及口头形式通知甲方,如发现后隐藏不报或据为己有而致使文物遭受破坏或丢失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16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办理工人的暂住证、进门证、健康证、急救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安全生产

11.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家有关安全方面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施工,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因乙方违章操作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及责任,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1.2 乙方应为其进入现场的雇员或工人及其分包工程中雇佣的任何有关人员办理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保险。乙方应保障此保险在乙方彻底履行完分包合同义务以前始终有效。 11.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7日内与甲方安全保卫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2、工期要求

12.1 乙方应当按照补充条款之专用部分约定的开工工期开工。

12.2 整体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能随时突击完成局部关键部位工作内容。 12.3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总进度计划,乙方应认真阅读,并据此制定该专业工程进度计划表,交甲方审核后严格组织落实。

12.4 乙方阶段性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它专业和工种以及总体进度要求为限。

12.5 本合同工期已包括所有可能影响本工程施工的时间,除发生14.1条情况外工程施工中无论发生气候异常以及其它任何情况,合同工期概不调整。

13、暂停施工

13.1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14、工期延误

14.1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就本工程工作范围以书面形式同意工期顺延时,甲乙双方可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期顺延资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商讨是否顺延工期。

14.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给乙方各工种造成务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15、合同价款

15.1 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2 合同方式:建筑面积平米单价包干(包括建筑机具和工程消耗材料、周转材料详见通用条款第四条约定)。

15.3 甲方认为乙方考察并熟悉了图纸和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在施工中无论出现何种问题,合同价款概不调整。

15.4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市场行情有关的涨价等市场风险,概由乙方承担。 15.5 本合同金额已包括为确保达到“包头市安全文明工地”所需发生的各种费用。 15.6 建筑面积阳台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窗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各种造型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外墙外保温不计算建筑面积、雨罩、二次结构所做门斗、大门、汽车坡道无永久性顶盖部分、残疾人坡道、人防通道、飘窗、阳光棚、结构层高低于2.2米的夹层等不计算建筑面积,地下人工配合机械挖槽、清理、钎探,基础梁,挡土墙等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除以上约定,其他计算规范按照全国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结算时按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为准。

15.7 除发生16条情况外,乙方以任何形式的索偿及调整,甲方概不接纳。 15.8 凡由甲方代理完成、相应费用从合同总额内整项扣除。

15.9 该合同价款包括为完成及执行本专业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不含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所用的砂石、水泥)采购、损耗、包装、运输、验收及装卸费,施工机械费及采购、租赁,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扰民费,交通费,现场内外水平及垂直运输费,检查整改费,窝工损失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夜间施工降效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理费,竣工资料费,施工及管理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及各种保险费,竣工维修费,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5.10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内容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亦已包括合同文字中未曾述及,以及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工作和费用。 15.11 与上述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及费用。

16、 合同价款调整

16.1甲方项目经理、工程经理、成本经理及专业主管会签的其他书面签证可依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6.1.1项目经理为甲方唯一合法指定代理人。除项目经理本人书面认可,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签发、签订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等)均无法律及经济效力。

16.1.2 签证单采用统一格式,非统一格式的签证单一律无效,格式详见附件一。 16.1.3 签证单一式二联甲乙双方各执一联,签证内容实施完毕后,计入当月结算。 16.1.4凡应由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完成时,甲方可给予口头或书面提示,责成其按期完成,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始行动或在应完成时间内未完成或完成后不能令甲方满意者,甲方工程经理可安排其他人员代理完成,甲方可按实际发生金额的两倍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6.2 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

17、 结算程序

17.1 月结月清: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17.1.1每月25日之前上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及费用,并经甲方相关人员会签确认。

17.1.2本合同月结月清的范围包括本合同价款的结算及追加(减少)合同价款的结算。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减少)并在合同中约定可以对此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经甲方工地指定代理人、工程经理、成本经理、专业主管会签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减少)的合同价款。

17.1.3在追加合同价款中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应在结算单中做为争议项单独列示。 17.1.4甲乙双方必须就结算单据的内容签订结算协议。 17.2 结算时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 付款条件: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9、 工程保修

19.1 保修期起算日期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起算日期,在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保修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者,保修金予以支付。 20、 违约及奖罚

20.1 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工程评优者,由乙方赔偿甲方因申报优质工程而超常发生的一切支出,并追加不低于结算总额5%的违约金。

20.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者,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1、 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21.1 原设计图纸有修改时,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图纸施工,引起工程价款变动时,按变更价款确定原则办理结算,但乙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期不受影响。 21.2 下述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时,原合同允许变更、终止或解除。 21.2.1战争、敌对行动、外敌入侵时。

21.2.2 叛乱、暴动、恐怖活动、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发生内战时。 21.2.3发生自然灾害时,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 21.2.4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时。

22、 争议解决

22.1 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3、 其它事项

23.1 除甲方的书面认可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2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3.3 乙方应被认为已经预见到并愿意承担所有可能对工程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成本风险等一切风险及意外事件,而不应考虑工期的延长或合同价格的调整。 23.4 甲方解除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或建设单位要求甲方停工时,甲乙双方就已完工程办理结算,乙方不得以本合同未履行完毕而提出任何索赔。 23.5 竣工后,乙方整理竣工资料及电子文本交甲方存档。

23.6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毕,竣工验收合格,专用条款约定的保修期满及保修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23.7 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配套执行。

23.8 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乙方执一份,其余交由甲方。 23.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

劳务发包人:(合同专用章)劳务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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