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22-07-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试论如何加强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

【摘 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施工企业对与劳务分包合同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在劳务分包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的纠纷。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施工企业还应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对劳务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每天检查掌握劳务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合同是加强外部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凤丽

第2篇: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行业进入到一个黄金发展的时期。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加强建设行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寻找科学的应对措施,以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本文先是分析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然后讲解了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5] 陈良华,吴大勤.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游说行为”双向效应研究--基于信息租金理论(information rent theory)的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

作者:陈祖发

第3篇: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预防

摘 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大推动了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而公路工程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自身的建设数量也在不断提升。不过,在公路工程的具体建设中,其劳务分包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管理模式比较落后,且管理制度也缺乏完善性,就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难以顺利有效地开展,这样很容易造成一定的风险问题。基于此,相关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对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视,并且要做好风险预防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预防

0 引言

相关建筑企业在开展公路工程的建设工作之前,需要对其劳务分包合同加以重视,对于其中的内容条款要予以明确,确保内容条款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实现对合同双方的有效约束,确保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与效率,减少经济纠纷及质量问题。而且建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也需要开展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劳务分包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予以科学分析预测,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合适的管理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防。

1 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现阶段,多数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缺乏重视,而且很多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也比较低,以至于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难以顺利有效地开展,其实际效用更无法得到充分地发挥,因此,不少建设单位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制的完善性也相对较低,最终影响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与有序性,可能还会产生一定的风险。相关单位具体的公路工程劳务分配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由于缺少规定性条款内容,使得劳务合同本身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得不到有效的体现,这就会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另外,我国针对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授权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其中的管理流程既不明确也不全面,部分签订合同的双方,也没有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要求执行相关事项,致使公路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严格性不足,这样很容易出现安全风险与质量问题[1]。

1.2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较低

对于公路工程劳务合同而言,其内容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还会牵涉到相关法律法规,这也使得劳务合同的专业性比较高,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还不够专业,很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管理能力也比较低,很难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甚至还有些管理人员在开展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时,会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最终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得不到有效地落实,这样也很容易产生一定的风险,比如,一些管理人员没有收集整理好相应的资料文件,导致后续工作没有相应的参考依据,这就会在后期引发经济纠纷问题,可能也会造成企业经济利益受损,进而影响到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2]。

1.3 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足

当前,在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少人的法律意识都比较淡薄,在建筑行业中,部分签订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能都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甚至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常识,这些情况也都会充分地体现在签订的合同内容之中,比如,合同中文字模糊不清晰,这种细节问题的出现,是极为缺乏严谨性与规范性的表现。而且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细节上的认知也不够全面,对于一些合同细节缺乏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公路工程条款约束不到位、合同内容得不到及时的更正等多种问题就会产生,进而在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中造成一定的风险。另外,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明确相应的报酬条款,通常情况下,发包方都是将工程款直接付给负责工程建设的包工头,若是包工头产生不良的想法,就会出现携款潜逃的情况,若是资金无法及时追回,就会造成发包方经济受损,进而对整个公路工程造成不良影响[3]。

2 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2.1 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相关单位若想提高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就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重视,尤其要高度关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素养,确保他们的专业程度,借此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基于此,相关单位在招聘管理人才时,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且还要对招聘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且系统的教育培训,在培训内容中加入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知识等,促使管理人员在参与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能够学习到更多的专业管理知识,掌握更多的合同管理技能,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其重视程度,同时也要树立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另外,相关单位还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结合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借此检测管理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管理人员,要予以一定的奖励,对于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管理人员则要予以适当的惩罚,这样则能够激发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相关单位还要时刻关注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与心理变化情况,明确其自身的工作职责,以此规避一些风险问题[4]。

2.2 加强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制的完善

对于公路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的而言,其自身的有效开展,能够帮助建筑企业规避相应的风险,同时也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避免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产生安全隐患与质量问题。因此,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并且要对相应的管理机制进行合理完善,促使其自身的科学指导作用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序性。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人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有工程劳务合同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合理的改进。基于此,相关建筑企业可以针对公路工程的建设,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并且要聘请专业人才任职,以此开展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另外,要加强对合同落实过程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可以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定期对合同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监管系统,对公路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此外,还要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予以严惩,以儆效尤,以此规避潜在的风险[5]。

2.3 严格遵守合同条例

在对公路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时,经常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一定的风险问题,其中的大部分风险都是因为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建设,最终产生安全、质量等风险。基于此,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的重视,而且有关管理部门要对签订的合同予以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合同内容的细节部分,对于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多方面有一个清晰的条款内容,并且要监督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按照合同内容的条款对工程施工进行检查与审核,以免出现各种风险问题。

3 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开展有效的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规范公路市场,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避免出现一系列的麻烦。因此,相关建筑企业要认识到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提高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管理工作及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

参考文献:

[1]肖翔.探究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J]. 建筑·建材·装饰,2018(14):39.

[2]刘亚.公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预防[J].四川水泥,2019(2):85.

[3]聂守文.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2):12-13.

[4]周晓旭.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分析[J].交通世界,2019(5):147-148.

[5]祝仙紅.浅谈施工劳务分包结算审核要点[J].消费导刊,2020(10):20+29.

作者:朱亚男

第4篇: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5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海拉尔盛世家园综合楼 工程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工程承保人(施工总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呼伦贝尔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C1024023010220-212

发证机关:哈尔滨建设委员会。

资质专业及等级:砌筑一级、钢筋二级、木工二级、模板一级分包劳务分包。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盛世家园

2、3号楼主体、裙房及相对应的地下停车库

工程地点:海拉尔巴彦托海路358号

分包范围:主体工程加砌筑、地下停车场垫层地面、土方开挖人工配合机械、找平层保护层及基础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及三线一钉,且包含各种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护,以及小型机械设备进厂、安装、吊车基础、防护脚手工具、木料、模板及全部零星滤料进厂装卸和文明施工等工时费,不含现场以外用工。

分包劳务工种:瓦工、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吊车手、放线员、机械手、吊笼人员等所有管理及技术人员。(以上工程只负责主体期间工作)

3、分包工期

开工日期: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完工日期: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法》《合同法》《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安全施工与检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兼安全员,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防护措施,对进现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帮助协调处理解决。

7、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材料、设备供应

(1)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工作正常损耗除外,人为造成损坏、浪费、丢失由分包人全额赔偿。

(2)分包人使用的消耗材料(大板、木方、支撑杆、紧固件等材料)必须合理使用。紧固件、加固小件等除正常损耗外,浪费部分由劳务方全额赔偿。

9、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基础按每平方米150元价格计算。地下车库按每平方米300元价格计算、正负零以上按每平方米268元价格计算,审定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阳台不在建筑面积之内,按每个阳台的投影面积二分之一×总阳台数×268.00元/㎡付给乙方。此价格包含了分包范围内的和各项费用。

10、工程进度

(1)二零一一年九月一号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号施工到零米层板完工。

(2)二零一二年四月一号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号主体封顶。

(3)按合同约定封顶日期,如提前封顶,每栋楼每提前一天每天奖励五千元人民币。(注:指提前天数)

(4)如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封顶,每栋楼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五千

元人民币.(注:指提拖延天数)

1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基础、零米层、二层、六层、十层、十四层、十九层,按已完工程量的8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年末支付。

12、其它事项

(1)主体封顶模板拆除后模板、支撑、木方应拨钉,清理分类堆放,因为模板不平造成顶棚不平的由分包人打磨、找平。

(2)工程竣工之后,脚手架、扣件、钢管,一切机械装运归库

(3)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十万元人民币作为工人进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零米层板浇筑完工后返还。

(4)在施工期间,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给予清场。清场前已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价款的70%结算工程款,剩余30%工程款作为给予甲方的补偿,乙方无条件撤场。此工程如能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甲方奖励给乙方十万元人民币。

(5)在施工中甲方必须保障工程材料需要,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产生的误工甲方按现场人员劳务费用计算,补给乙方误工期费用。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甲方按天数计算工期顺延。

13、违约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没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合同订立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6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水电工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发包人(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双方就水电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荆门市汉通· 楚天城

1.2工程地点:荆门市城市生态运动公园西侧

1.3分包范围:商住宅﹟楼

1.4 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料及施工机具)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

(2)。

(3)。

(4)。

(5)。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含风、雨、雪天及节假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省优级质量评定标准。

4、图纸

4.1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2套。

5、项目经理

5.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5.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人为,职务:。

6、甲方义务

6.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6.2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所提供的施工及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竹排、安全网;

6.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的工程进度若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安排其他劳务分包人施工(甚至更换乙方)赶工所需费用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7.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地清的标准,若有违反,按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

作;

7.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9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10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自备手电钻、弯黄器,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包括室内外小型挖沟槽土方,预留好每个孔洞;材料应收放整齐,每天统一清收废角边料;还负责工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与维护。

8、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8.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8.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供应,不佩戴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保 险

10.1 乙方必须于施工开始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提交被保险人名单及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0元,

自发现之日起2日内乙方仍不予办理的,由甲方代为办理,并有权在结算报酬时予以扣除垫付的相应保险费。

10.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1、材料、设备供应

11.1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1.2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 3乙方有义务为工程节约用水电材料等,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完工后要对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对进场的材料要堆放整齐,工程竣工后有义务将所有的剩余材料、设备清收整洁,堆放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

12、劳务报酬

12.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元∕㎡包干计算(本工程劳务报酬为固定劳务报酬,不可调整);

12.2 本工程单包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价施工完成,如果中途因工价上调因素完不成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工程量的确认

13.1由乙方按各结算阶段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3.2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4、劳务报酬的支付

14.1 劳务报酬分段支付:

第一次为:工程施工至整体二层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二次为:主体盖板后5日内结算;第三次为:工程整体完工后5日内结算。

每次结算按所建工程量的75%计酬,工程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余款。

14.2 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双方另行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5、施工变更

15.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5.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施工验收与配合

16.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7、违约责任

17.1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7.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

达到省优标准的另行奖励 2000元。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争 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荆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9、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金、。

20、合同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负 责 人:

订立时间:年 月乙方:日

第7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甲方)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内容:按图施工(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预埋,安装调试等相关的工作)。

二、合同价款

1、合同签约后,劳务承包人交保证金

元整(小写:¥

)给劳务发包人,到工程验收后结算返还给劳务承包人。

2、本工程合同款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3、本合同款,除经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可以调整。

4、合同价款按建筑设计总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肆元捌角(¥4.8)。

5、劳务费包含:①工人工资;②劳务统筹费用;③劳动保护费用;④管理费用;⑤各项保险费用;⑥监设费用;⑦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⑧利润、机械使用,折旧费等。

三、分包工作期限

- 1

2、乙方应教育现场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

3、乙方按图、按时、按质完成工程,要配合其他的施工队施工。如因乙方主观原因未能及时配合现场甲方其它工程施工造成的进度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与在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工伤,意外等保险。

6、遵守甲方项目部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7、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而不能按期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结算给乙方。

8、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效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进场施工的必须报告甲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9、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10、甲方要协调各项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杜绝各施工队为场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产生矛盾。

11、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的方案图纸和现场标高轴。

1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停工、返工或材料及器材,人工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3、负责协调提供现场设置的垂直运输设备给乙方。

14、审核乙方的工程进度,办理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等。

九、违约责任

- 34 -

第8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拆迁黄岗村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

二、工程地点:金山路南段路西

三、工程面积:70间

四、承包方式:拆迁款为2.2万元,所有拆迁物归乙方所有。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先付款后,再拆迁。

六、安全:在乙方拆迁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工期:10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9篇:(钢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钢筋分项)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包人: ××× (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 ×××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形式: 1.5.合同工期:

二、责任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责任承包范围: 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 钢筋 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3.钢筋工程:

3.1 施工图纸以内钢筋调直、放样、制作、绑扎; 3.2 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部分的钢筋制作绑扎;

3.3 阳台栏板、女儿墙、设备基础、吊车基础、客货梯基础钢筋制作绑扎; 3.4 构造柱、过梁、窗台压顶、墙体、地沟盖板等钢筋制作绑扎以及墙拉筋制作; 3.5后浇带、管井后浇板、施工用后浇板钢筋制作绑扎及修复等; 3.6钢筋连接(电渣压力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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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3.7钢筋取样,钢筋卸货, 植筋下料,自备小型设备、马凳焊接等; 3.8配合相关工种的钢筋作业(如电渣压力焊钢筋吊装及分配到要求位置); 3.9钢筋班组按照项目部要求定期提供材料下料单供总包审核及核算部参考; 3.10临时配合项目外部检查的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其它补充内容(项目部填写): 4. 承包方式:人工费清包 。

4.1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扬尘治理、包工完场清。 4.2乙方提供高标准、成建制的施工队伍,即由管理人员、普通工种及特殊工种人员组成,在保证现场施工管理正常运行条件下,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施工员,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放线员(其中质检员和安全员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其中专职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上岗证,相关证件必须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备案。

4.3凡属于合同内约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均需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对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或不能按甲方书面要求完成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约定的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预期收益,且承担按违约条款计算的违约金以及相关处罚的连带责任。

三、工期

5.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以下详细列出各栋号或节点起止施工日期)。

6.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7.由于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可以顺延,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进度计划,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抢工以减少损失,相应的措施费用不需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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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8.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除按违约条款计算违约金外,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乙方应主动采取积极措施追回损失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目标

9.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及规范、工程所在地颁发的工程质量的规定。

10.乙方的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应配合并服从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自检记录。

11.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重伤、死亡率为0,其它要求详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双方职责 12.甲方的职责

12.5首先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的作业条件。

12.5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说明以及开发单位所发的图纸变更联系单,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

12.1在乙方承包的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向乙方提供该部分工作的施工进度计划 1 份。

12.2每周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生产例会,对一周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12.3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

12.4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的问题。

12.6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7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疾病,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救,如代付抢救款的,则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2.8对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盗等行为,以及严重影响甲方声誉者,甲方有权辞退,并处以 2000~5000元/次的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9向乙方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及塔吊)及操作人员,周转工具和工具库房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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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12.10负责将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相应配电箱。 12.11提供标高控制线、轴线控制线,乙方予以配合。 12.12对乙方工程款使用及分配情况监督与检查。 12.1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2.1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3.乙方职责

13.1合同签定后,根据任务情况自行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参加本工程建设。在所承包工程开工前 2 天进场,向甲方报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参加施工前教育及交底(如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并办理有关手续。

13.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施工指挥与管理,并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负责人: 、质检员: 、安全员: 。

13.3参加每周在工地会议室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若无故缺席,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0~500 元/次的处罚金。

13.4 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并填写务工人员登记表,协助甲方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严禁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若当地派出所需要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3.5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达到约定标准,若经现场监理或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本工种工作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处理,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损失以及合同约定的处罚金。

13.6 工程用材料计划,乙方在需使用前 3 天向甲方报送需用计划,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7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所有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3.8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应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13.9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凡遇农忙和节假日,乙方事先必须制定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若因人员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3.10每月 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经审核后作为支付工程劳务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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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同时申报内部资金分配计划,并提供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的工资单。乙方应按时发放工人应得工资,不得挪用、拖欠、拒发工人工资,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进度劳务款。

13.11施工现场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资料员或技术员的要求配合完成取样工作。

13.12乙方负责施工用各级配电箱以下的电闸箱、电线、电缆、灯具等的保管并按时返还仓库;乙方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3.13乙方应积极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委托或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拆除工作,不得因上述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造成施工的中断,或拒绝施工。

13.14 不得将本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所有指令(如工作联系单、处罚通知单等),如乙方无原因拒绝则每次罚款 元/次。

六、材料考核

14. 工程用主要材料按预算定额分析的用量作为考核用量,使用量超过考核用量的部分全额扣款,节约部分给予乙方 50% 比例的奖励。

15. 工程用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时,若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必须参加并共同签收。 16.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七、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7. 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含身份证复印件,且过程中根据新增人员及时更新),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务人员个人工资卡,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胸卡即出入证(视工地情况而定)。( 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有经过甲方要求的体检或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对于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存在问题的劳务人员严禁进场施工。) 18. 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 19. 施工现场要求达到 文明工地。

20. 乙方人员的交通、饮食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符合相关要求。临时设施用房及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21. 施工现场内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如发生一次,扣罚人民币 2000~5000 元,所有医药费由责任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2.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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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结算价款的确定

23. 结算依据: 。 24.包清工单价: 24.1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按完成施工图纸、及本合同约定事项内容计算劳务费用。甲方按月或按节点对乙方进行考核。

25.上述单价除包含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外,包括但不限于: 25.1 乙方的管理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 25.2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费等。

25.3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不设置垂直运输机械或现场设置的垂直运输机械有可能覆盖不到的区域和甲方按总体进度安排拆除垂直运输机械后,乙方又需垂直运输时的人工增加费以及施工机械连续出现故障时的人员窝工费用。

25.4甲方库存旧品(如旧模板、旧木方等)的利用有可能增加的人工费用。

25.5停水、停电、设计图纸和变更、施工用材料和周转材料连续影响的人员窝工费用。 25.6不在施工图中但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必须施工的工作内容产生的人工费。 25.7建筑物超高费、人工降效费。

25.8乙方施工区域内专人清洁卫生等人工费用;

25.9工程施工所用机械的就位、调试、维修保养、拆除、装卸等费用。

26. 如部分项目在乙方承包范围内而乙方宣称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或故意甩项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他人完成,该部分费用及增加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7.结算程序

27.1乙方在全部施工项目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合同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正常进入结算程序;

27.2乙方结算书经甲方项目部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必须经项目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27.3所有签证单必须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才有效。

九、付款方式

28.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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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未经甲方审查的结算书不能作为最终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十、争议

30.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合同法》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32.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32.1 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及时)。

32.2 非甲方原因乙方善自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32.3 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32.4 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32.5 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32.6 未严格遵守合同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32.7 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32.8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

二、违约责任

33.当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3.1 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施工计划完成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节点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如在总工期上赶回则结算时返还。

33.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违约罚金。

33.3 由乙方负责的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3.4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自定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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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十三、其他

34 劳务管理费为合同总额的0.4%,其中甲方(投资人)和乙方(劳务承包人)各自承担合同总额0.2%,此费用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直接转入劳务公司专门账户,以作为劳务部门管理费用。

3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6.双方约定本项目施工完毕且双方工程劳务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签字): 劳务承包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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