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23-03-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试论如何加强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

【摘 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施工企业对与劳务分包合同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在劳务分包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的纠纷。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施工企业还应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对劳务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每天检查掌握劳务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合同是加强外部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凤丽

第2篇:加强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策探讨

【摘 要】在我国的建设行业,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合规、不合理的现象频发,从制度上看,是因为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从市场环境上看,是因为部门市场主体盲目追求利润,社会责任感缺失、没有诚信意识,继而催生了“包工头”, 使其成为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使得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能有效维护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加强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策有:注重承包人资质的审查、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这也是本文论述的切入点。

一、注重承包人资质的审查

在当前的建筑领域,合同主体依旧是“包工头”,劳务企业的作用没有真正的发挥,“包工头”只需要挂靠在劳务企业中就可以直接与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签订合同,当建设主管部门来检查时劳务企业就会被“包工头”推向前台,成为其应对国家法规和政策的挡箭牌。有时,“包工头”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会把手中的建设项目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此外,“包工头”众多还容易导致承包双方均不履行国家法律政策的现象,发包人可以为了利益与承包人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承包人也可以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指使“包工头”带头闹事,由于合同本身就漏洞百出,仲裁机构亦无法提供法律支撑,继而引发群体事件。所以,应加强对承包人的资质的审查,在选择承包人时,要秉承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的原则,不可选择“包工头”进行发包,而应于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并对劳务分包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审查,确保劳务企业为他们缴纳了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确保劳务企业与他们签订了用工合同。对于那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如果具备劳动资质可继续合作,否则应要求其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然后再合作。在招投标期间,以劳务企业是否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是否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为准入条件。并在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缴纳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各地劳动主管部门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其他部门加减对劳务企业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劳务分包资质要求,保其与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签订了用工合同,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并要求劳务企业限期整改。

二、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

尽管有大量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参考,但工程项目本身的多样性、单件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很难通过合同中条款来规范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更是无力。而在不同的地区目,工程项目的特点也是千差万别的,固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注定无法照顾到项目的方方面面。对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均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从企业内部培养或从外部招聘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对合同的每项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在企业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找出找出风险因素,修改与之相关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明确各项条款的要义和目的,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组成文件包括介绍发包人企业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使承发包的关键工作内容都能在合同中找到依据,使各项奖罚措施都能在合同中找到支撑。值得注意的是,和同组成文件的效力通常优于合同本身。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工序、施工材料等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设计要求的情况,有权拒绝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有权在整改之前发放月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为了能有效履行合同,承发包双方都应组织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学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中的风险以及注意事项,避免纠纷的发生。

三、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

建筑工程涉及不同的工种,每个工种的工作内容和工序都不一样,比如在住宅工程中需要泥瓦工,工作内容是基础砌筑、主体砌筑、基础土方修整以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混凝土浇筑,大多数分包合同会根据行情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行情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很难照顾到具体工作内容的计量和计价,比如普通砖的计价、泵送混凝土的计价、垂直运输工具浇筑混凝土的计价、挖土方的计量和计价、人工浇筑混凝土的计价以及砌块的计价等,这种现象还出现在钢筋工、油漆工、木工、抹灰工的分包合同中。由于是综合单价,付款只能根据整体工程的完成量按比例支付,不能根据具体的工程进度支付。并且,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并不是按照既定的施工工艺进行的,总是会出现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施工工艺的情况,这就无法在合同中找到相关依据。此外,大多数分包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极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承发双方处于利益对立面,希望对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继而引发争执和纠纷,这就使得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非常重要。同一种工种的价格不仅与使用材料、施工工艺相关,也深受当地消费水平的影响,甚至出现价格差别较大的情况,这就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尽可能列出每一种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种的单价,充分考虑使用材料的价格、施工工艺、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结算的计量口径较多,包括以实际面积计量、以砖的数量计量、以图纸面积计量、以砖的数量计量等,选择哪一种应在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详细、规范的合同单价分析表,既能支撑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也能便于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

四、建立完善的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

发包人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设立专门的条款来确保劳务企业能按时足额地发放工人工资,确保工人工资的发放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杜绝出现劳务企业以未收到支付工程为由而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为了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坚决禁止把工程款直接发放给“包工头”,防止出现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同时对工人工资发放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用途,确保优先满足工人工资发放的需要,监督工人工资的领取,确保工资发放表的签名是工人本人。

五、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充分利用程项目管理软件来记录工人数量的变动、工程款发放的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工人工资的方法情况,并结合当今的信息技术、数字化技术实现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并把相关的信息数据存入到数据库中,方便利用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4]。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当今科技成的应用,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建立常态的管理交流机制,以便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建设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六、结束语

尽管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劳务企业以及相关企业的实力和规模也正逐步扩大,极大地降低劳务分包管理难度和强度,但贯彻劳务分包合同和发展劳务企业的目标并没有实现,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机构和各级政府统筹合作,形成合力,从制度上,从具体的措施上对劳务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采取针对性的举措来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维护施工企业及工人的切身权益。

参考文献:

[1]何佰洲,李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研究[C].2012中国工程管理论坛论文集,2012:200-202.

[2]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8,5.

[3]程秋月.工程劳务分包与劳务分包合同[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3,(12):245-245,246.

[4]贺国武.浅析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如何顺利履行[J].经济视野,2012,(8):245.

作者:陶干秀

第3篇: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行业进入到一个黄金发展的时期。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加强建设行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寻找科学的应对措施,以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本文先是分析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然后讲解了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業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5] 陈良华,吴大勤.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游说行为”双向效应研究--基于信息租金理论(information rent theory)的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

作者:陈祖发

第4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栗志明(砼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工程地点:三亚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手工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范围:(含整栋楼全部的砼工作量)

1:本工程所有的砼分项工程:⑴含各层窗台、雨板、飘板、飘窗、空调板、线条板、花架、水箱、室外散水的砼浇筑.⑵及时清理场地及各层楼地面、砼部分的材料、砼块、垃圾、落地灰。)⑶场内(60m以内)的水平垂直运输。(4)小构件砼浇筑时操作跳板、架子的搭设与拆除。(5)不再发生与本合同无关的各项增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砼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有麻面,蜂窝,狗洞, 露筋等现象,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2008年月日开始动工,至2009年月日

完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并指定施工场地。

1.2负责编制工期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技术指导。

1.3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承包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4负责按乙方进场人员提供安全帽和高空作业必须的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1.5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堂、宿舍、仓库、厕所、生活用水用电,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使用和保护。

1.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机具等(如搅拌机、高速提升机)

1.7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生活费及承包工程进度款。

1.8有权利要求乙方撤换、辞退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违纪且拒不纠正、不听劝阻的人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⑴提前向甲方计划予准备材料,以免误工待料。

⑵负责按甲方工期要求,在指定时间,合理组织足够工程施工所需的有一定技术素质的工人进场。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和管理。

⑶严格按照设计图子、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⑷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实施的指令,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工费,按市场双倍价赔偿甲方的材料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⑸强化对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和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再次购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人员的行为、违规和疏忽完全负责,承担自身人员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⑹坚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材料浪费,一经发现应按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及时清理现场及各层楼地面、混凝土部分的材料、垃圾、落地灰),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垃圾。遵守三亚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⑺遵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场人员应向甲方提身份证、上岗证、劳务证复印件,暂住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承担自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乙方要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发生;如违返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1000元,事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价格:商品砼浇筑按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八元计算,支付人工费。搅拌机砼浇筑按所捣砼数量,60元/M3支付人工费.

(二):付款方式:按所完成的工程量,(并质量验收合格后),每层支付工程进度款70%(含工人生活费),剩下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

八、其他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责任,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罚款,质量问题每处按1000元罚款,从予付工资中扣除。)

2、如乙方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勒令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强行采取其他措施。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自行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砼班组代表:

2009年月日

第5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性质:人工费分包

2.分包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天数为:天,但相应施工段内的作业任务施工期不得超过3天。

3.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工程承包人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组,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安全施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

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劳务报酬:综合单价:元(人民币)/m2。

8、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所施工项目完工骏收合格后,双方无争议,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基础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9、劳务分包人承诺: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年,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分包人均给予无偿修复。

10、争议: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双方约定向青岛市市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6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装修)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 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核桃园住宅楼精装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 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

分包范围 : 室内精装修

分包内容 :

分包性质 : 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08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 : 2008 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 、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 :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 、分包合同

4.1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 (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 。

5 、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 ,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一套。

6 、项目经理

6.1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 、总包义务

7.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 , 全面履行总 ( 分 ) 包合同 ,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

7.2

(l)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

7.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 、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 、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 23日 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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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 23日 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 、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 ( 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 、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1.l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 、施工变更

12.l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

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 、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 、争议

14.l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 ,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 、合同解除

17.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 、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 、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2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分包:(公章)

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总包和分包可以解除合同。

第7篇: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第8篇: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海拉尔盛世家园综合楼 工程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工程承保人(施工总承包人)浙江正见建设集团 劳务分包人:哈尔滨福广兰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呼伦贝尔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C1024023010220-212

发证机关:哈尔滨建设委员会。

资质专业及等级:砌筑一级、钢筋二级、木工二级、模板一级分包劳务分包。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盛世家园

2、3号楼主体、裙房及相对应的地下停车库

工程地点:海拉尔巴彦托海路358号

分包范围:主体工程加砌筑、地下停车场垫层地面、土方开挖人工配合机械、找平层保护层及基础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及三线一钉,且包含各种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护,以及小型机械设备进厂、安装、吊车基础、防护脚手工具、木料、模板及全部零星滤料进厂装卸和文明施工等工时费,不含现场以外用工。

分包劳务工种:瓦工、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架子工、吊车手、放线员、机械手、吊笼人员等所有管理及技术人员。(以上工程只负责主体期间工作)

3、分包工期

开工日期: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完工日期: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法》《合同法》《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安全施工与检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兼安全员,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防护措施,对进现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帮助协调处理解决。

7、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材料、设备供应

(1)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工作正常损耗除外,人为造成损坏、浪费、丢失由分包人全额赔偿。

(2)分包人使用的消耗材料(大板、木方、支撑杆、紧固件等材料)必须合理使用。紧固件、加固小件等除正常损耗外,浪费部分由劳务方全额赔偿。

9、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基础按每平方米150元价格计算。地下车库按每平方米300元价格计算、正负零以上按每平方米268元价格计算,审定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阳台不在建筑面积之内,按每个阳台的投影面积二分之一×总阳台数×268.00元/㎡付给乙方。此价格包含了分包范围内的和各项费用。

10、工程进度

(1)二零一一年九月一号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号施工到零米层板完工。

(2)二零一二年四月一号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号主体封顶。

(3)按合同约定封顶日期,如提前封顶,每栋楼每提前一天每天奖励五千元人民币。(注:指提前天数)

(4)如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封顶,每栋楼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五千

元人民币.(注:指提拖延天数)

11、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基础、零米层、二层、六层、十层、十四层、十九层,按已完工程量的8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年末支付。

12、其它事项

(1)主体封顶模板拆除后模板、支撑、木方应拨钉,清理分类堆放,因为模板不平造成顶棚不平的由分包人打磨、找平。

(2)工程竣工之后,脚手架、扣件、钢管,一切机械装运归库

(3)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十万元人民币作为工人进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零米层板浇筑完工后返还。

(4)在施工期间,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给予清场。清场前已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价款的70%结算工程款,剩余30%工程款作为给予甲方的补偿,乙方无条件撤场。此工程如能评为自治区优质工程,甲方奖励给乙方十万元人民币。

(5)在施工中甲方必须保障工程材料需要,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产生的误工甲方按现场人员劳务费用计算,补给乙方误工期费用。如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甲方按天数计算工期顺延。

13、违约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没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1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合同订立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9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鉴于 (以下间称甲方 )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 (木工 钢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维护措施 五项工作 )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 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5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6 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 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 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4) 工人宿舍,水、电、小型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应按乙方提供的数量要求为标准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工程乙方义务

(1)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2) 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 保证工期

(3) 加强安全教育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遵守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施工

(4) 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 由自行承担

(6) 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 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

(1)临时用工 项目内用工 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 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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