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三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建设施工合同1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施工企业集团。现阶段,由于企业所涉及的生产领域较多、情况复杂等,各种风险情况无处不在,绝对的风险回避往往不太可能、也不现实,即便可能,企业所需支付的成本和所需花费的投入往往也是企业无法接受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就在于将施工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降低和化解到企业可以接受的程度,这样风险事件的发生就不足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

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风险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违法的部分无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对于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的项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而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致使合同签订后引发出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其成因包括:资信审查不到位;忽视合同特别条款;付款条件不明确;盲目采用低价策略增加自身风险;被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一方的行为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对另一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例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

一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或者是一些包工头。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范措施

第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责任。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谈判时,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与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进去,多方面严把审查关。合同谈判人员要对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负责;审查人员要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认真审查;批准人员要对合同的经济性、风险性把关。签订合同时,还应进行合同评审,明确技术规范、工程款支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等重要条款,对工期、质量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谈判明确地写入合同。对于重点项目还要经集团公司评审。

第二,谨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建设单位还是对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不可抗力要量化;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除了上述八个方面外,签订合同时对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分重视,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合同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合同履行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建设施工合同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己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成熟,行业人士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差,合同纠纷不断。

一、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承发包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在社会实践中,由于承发包双方合同意识的淡薄,不重视合同条款的严肃性,合同签约前缺少严格的合同评审程序,缺乏对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的慎密考虑,草率签订合同;或是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签证手续,回避工商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或是虽经备案、签证,但又另订显失公平的合同,甚至签订黑白合同,备案的合同实际履行的合同不一致,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招标环节和实际合同签订脱节

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邀请,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的要约。 建设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对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应以此签订合同,而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前,工程合同往往与招文件同时编制、一起,并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首先对合同做出承诺,待确定中标人后公示3 0d即正式转入合同签订阶段。而在建筑行业,业主往往利用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要求承包商,或者添加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而对于施工方来说,往往只能被动的签订合同,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3、合同管理制度不到位

发、承包双方很少设置和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在实际工作中, 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

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很少向合同的执行者进行交底,致使现场的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更谈不上依据合同履行职责,完全依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更有甚者,少数合同当事人不知施工合同除一本包括协议书和专用条款的合同外,还有一本通用条款。由此,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违约的情况就在所难免了。

4、合同体系缺乏系统管理

目前我国中大型工程越来越多,业主为了成功地实现工程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承包商为了完成他的承包责任也必须订立许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从宏观上构成项目的合同体系,从微观上每个合同都定义并安排了一些工程活动,共同构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在这个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主合同和分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对它们进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业主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做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几方面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工程失误是很多的。

5、建筑纠纷救济途径不畅

一般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而言,由于涉及的专业性强,一般的仲裁机构并不能有效解决纠纷。而诉讼,也由于其本身时间的长期性和程序性,并不为建筑纠纷当事人所经常采用。因此,施工合同纠纷发生后,多数以承包人让步而达成和解,否则承包人将陷入工程款拖欠的泥潭。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投标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3、加强中标承包合同的价格管理。随着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入,量价分离、市场定价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管理必将成为施工管理的有效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及招投标文件中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由于在建设工程中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他们受业主委托进驻施工现场,参与工程管理,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外行管理内行、合同管理依据不足等现象。根据监理工程师随工程进度提出的质量、进度报告,造价工程师依据单项清单报价进行合同进度经济指标的控制与审核,由业主确认后,施工单位获得工程进度款。

因此,保证了施工合同中质量、进度、投资的动态控制,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选送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进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5、完善合同救济制度

在工程实际中,很多建筑行业的当事人不愿意通过长时间的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而建筑工程纠纷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金额巨大。目前很多仲裁机构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仲裁能力有待提高,因此仲裁机构可以邀请工程方面的专家作为陪审员之一,参与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程度。

三、结语

大量的实践证明,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浅议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卞大勇 山西建筑 2007年7月.

[2] 浅析合同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杨建奎 山西建筑 2011年2月.

[3] 浅析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科学之友 2009年10月.

作者简介:

李莉,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管理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工程合同和招投标。

建设施工合同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这一切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建筑施工企业要生存和发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提高成本控制能力是关键。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这是实现施工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基础。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从而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成本控制方面提高企业效益的建议。最后举例说明合同管理中关于工程索赔的几个方面问题,以供读者参考。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按对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单项合同的管理和整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两个层次。其中,单项合同的管理是指当事人从某个合同开始订立到履行结束的过程进行的管理。而整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体目标出发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时间的不同,将合同管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策划、谈判阶段和事中履行阶段及事后总结阶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资金大,且涉及面较广,若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将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合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细致而明确,避免出现合同违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签订双方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从而导致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全面、双方的义务权利不清等问题。另外,在一些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为了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签订了多份“阴阳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在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自身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着不平等条款施工合同签订以后,将会根据合同来约束双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双方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诉讼或调解。而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很容易会导致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产生合同纠纷问题。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业不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同中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签订权限。同时不重视合同审查以及评价,加上有些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违规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由于施工合同涉及专业众多,包括建筑技术、经济、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否则难以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施工合同还涉及到多个专业的技能,而一个人的经验是有限的,难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此,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团队来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1.严把合同的签订关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建设企业要结合工程的具体特征,组建专门的施工合同签订团队,通过各自专业的经验来选择适当的价款调整方式,以实现工程造价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时,应组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法律等人员来共同拟定,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合同文本进行研究,若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不平等,会对己方造成经济损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谈判,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实施工作施工合同签订完以后,我们需要加强施工合同实施的管理力度。这是因为施工合同已明确了施工的价款、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内容,以及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要保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内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员还要对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要及时将消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3.加强对合同实施的评估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的实施评估工作。这是因为合同实施的评估是对合同实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合同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对于己方不利的条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容易引起对方索赔的条文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这是合同实施评估的目的。4.加强对合同索赔的研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施工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性,着重培养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意识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签订以后,也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索赔和反索赔的风险也就同时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考虑到影响施工造价的因素,即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个条款,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尤其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目标。例如,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不可预见因素,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时,承包方依据合同有权向业主提出经济、工期等的索赔。(1)自然灾害。地下室基础施工时,由于台风、暴雨,基坑大面积积水,造成无法施工,此时承包方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赔”要求。(2)特殊风险。合同文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风险的事件发生时,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断施工的损失、修复和重建费用,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等费用的索赔。(3)不利自然条件。不利自然条件是指建设企业在投标阶段利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预见一些不利施工条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质断层等,从而要变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的索赔。5.规范合同签订审核工作企业应组织技术、经济、法务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本企业以往的经验总结,形成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条款是否真实、齐全,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通过对不合理的条款及时纠正,并补齐相关的条款,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减少企业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时总结合同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要获得市场地位,合同管理是关键环节。合同管理能力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履行中的监督、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依据合同精神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社会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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