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辛弃疾

2022-05-3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第章辛弃疾

第章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奖惩办法

1、一个项目工程的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在施工过程实施中,必须坚持“质量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过程控制又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减少返工,消缺过程,及不必要质量经济损失,在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不力,质量防患意识不强,在施工中未按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违反了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特制订以下强制性约束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2、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划分为五大项,检查内容39项。细部划分较多等。

3、在工程施工实施中,出现、发生下列情况的进行口头警告、罚款。

① 工程项目未按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未达到质量合格标准,第一次口头警告,现场影像记录,通知返工整改。

② 保证项目未达到质量标准,书面通知及时返工整改,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准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 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不力,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5000元,情节恶劣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质量结构安全,由总监下发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停工期间的工期延误费用由总监在本期工程款中扣除。

④ 建筑工程质量、不定期工地平行巡视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保证项目必须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要求(以小分100分计算)。保证项目合格90分,一般项目85分,未分保证和一般项目的按90分合格。按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以合格分为准,质量保证项目合格以下每少2分罚款1000元,一般项目合格以下每少5分罚款500元,罚款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合格的,总监下发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彻底整改,合格后再复工;停工期间的工期延误损失费用,由总监在本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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