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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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村环境整治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制定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的

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进位”活动,鼓励推动各村在普遍达标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努力争当“标兵村”“示范村”。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县人居环境办关于打赢疫情阻击战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县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考核方案》等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每一村、每一屯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建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常态化管理。

二、主要任务

1.农村道路。清除冬季路面的积雪和残冰,及时清理通村的村道、屯道、巷道、农田道等路面及路边排水沟、公路两侧积存的垃圾、污物、杂草、秸秆,清除公路两侧绿化带树上附挂物。

2.村内公共场所。及时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

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实现规范有序。

3.农户庭院。农户要尽量进行美化绿化,要整体清洁、规范有序,乱搭乱建多余的建筑物、房前屋后垃圾和物品及时清理,拆除倒塌的房屋和废弃闲置的住房,闲置废料固定地点堆放整齐。清除废弃的房屋及院墙、歪斜的板杖子,院墙大门规整。搞好室内外卫生。厕所严实不外漏,推广建设卫生厕所。按照创建要求,每村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工作要达到标准(美丽入院、干净人家标准另行下发)

4.柴草垛、秸秆。柴草有条件的村统一堆放,远离村屯。没有条件的,要求摆放整齐,遮盖严实,符合农村消防要求。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鼓励秸秆还田,提高秸秆利用率。

5.卫生死角地带。及时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农业园区和各类棚膜周边等不易引起重视的地方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在本村辖区内,由本村负责,严格划分区域和责任。

6.农村生活垃圾。严禁生活垃圾非定点堆放,环卫工每天全员在岗,及时将每日的垃圾进行转运。

7.粪堆粪坑。村内和农田地头堆放的粪堆粪坑,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后还田。

8.河道。禁止在河道内岸边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及未经许可发展养殖业,严禁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保持河道清洁、顺畅、美观。

9.畜禽圈养。畜禽严格圈养,病死畜禽尸体,按照动物卫生管理处置的要求,进行无害化消毒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

10.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物要无害化处理。指导农民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存储和销售,强化废旧农膜监管和回收利用,防止废旧农膜污染耕地,影响环境。

11.继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

12.农村安全饮用水达到100%,严格保护水源地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全力保障。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统筹调配人财物,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纳入重要日程,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和目标。

2.落实包保,强化管理。各包村领导负责所包保村屯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工作队要经常深入村屯共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月最少入村开展两次以上环境整治工作。各村书记为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和老党员、老干部、团员青年等为网格长或者组长,带头开展各项工作。落实村组干部和党员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庭院清洁等工作,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包保责任制。镇内所有单位、企业及商户要全面配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卫生清理和美化绿化。

3.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洁员工作及考核制度、各村村规民约、村民日常保洁制度、农户“门前三包”等各项制度,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实现农村整体环境水平的提升。村每周集中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清扫。

4.跟踪检查、强化督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在镇委工作群中进行通报,各村马上进行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全镇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考核体系中。各村、各区、各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检,互相监督、取长补短。各村、各单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要求简单明了,数字体现。日常考核分数占年末总成绩的40%,年终考核成绩占年末成绩的60%。

5.完善档案。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镇、村两级工作档案,保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四、奖惩

1.按照《镇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考核方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实际打分制,按照得分情况进行奖补。

2.在庭院分区、分组创建中,每村每区评选出3户整治效果最好的农户,给予生活用品奖励(室内扫帚、撮子、垃圾桶等,并对于村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如栅栏、围墙、硬化等)。对于提醒2次以上不进行整改、不支持环境整治的农户,报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在村内进行公开通报,不再享受村里统一发放的铁锹、扫帚等环境整治物资和反哺资金,对于村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予考虑,如栅栏、围墙、硬化等。

3.被评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的农户,在全镇广泛宣传学习,统一进行授牌通报表扬,进行奖励(室内扫帚、撮子、垃圾桶、毛巾、洗衣粉等生活用品)。

4.镇委在督导、暗访过程中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在全镇工作群中进行通报,不马上进行整改、村屯“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对其进行约谈,对奖补资金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部分用于奖励先进村。

5.在迎接上级部门暗访、督导、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村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进行约谈,对奖补资金进行相应扣除。

农业局农村环境整治方案2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加快“美丽”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办字[2013]18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环境同治总体方案>的通知》(办发[201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城乡环境同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洁机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素质。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政府、交通干线沿线、城乡结合部村庄的“五化”工作,全面实施好卫生村创建工程,力争两年内创建几个省级卫生村。到2015年80%的行政村达到“三无三有”(即无裸露垃圾、无裸露黄土、无废弃杂房、有绿色照明、有良好秩序、有长效机制)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原则。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农村环境整治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农村“五化”工程,合理布局农村环卫、路灯、健身、休闲、娱乐等设施(场所)及产业布局、社会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对示范村、路边村、中心村、边远村制定不同标准,实行分类指导,确保可视范围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坚持村级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措施保障、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村、组两级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原则。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利用重点区域的突破和优势领域的扩散效应,带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农村环境整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工作任务

按照“洁净家园、美丽乡村”的要求,大力实施“五化”工程,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净化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大清洁”主题活动,彻底清除乡镇(街道)、村庄和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实现“五个没有”(即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集镇(墟场)和村内没有散放垃圾、公路沿线没有散落垃圾、河库塘渠没有漂浮垃圾、田间地头没有有害垃圾)。以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源化、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建立完善“三分四模”(即分类保洁、分类减量、分类处理和“户集、户处理”、“户集、村处理”、“户集、村收、乡处理”、“户集、村收、乡运、市处理”模式)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为农户配备“三池三桶”(即沤肥池、沼气池、田间生产垃圾收集池,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有害物质垃圾桶),行政村配备“一池一车”(垃圾池、垃圾清运车),规划建设一批乡、村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按居住人口2‰-3‰的比例配置保洁人员,对公共区域保洁做到“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定酬”。强化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摊位分区规范设置,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加快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废品回收利用。加快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全面落实农户包庭院整洁、包经营田土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的家庭“三包”责任制,大力开展农户卫生评比活动。认真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二)绿化工程。积极引导村民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四旁”植树活动,做到无裸露黄土、无较大面积的空坪隙地。乡镇街道两侧要种植成行胸径5厘米以上的乔木,建设累计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游园或者公共绿地,对集市和单位庭院进行绿化,并做好日常管护。交通干线两侧行政村村组公路两侧要种植成行胸径3厘米以上的乔木,每个行政村建设累计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游园或者公共绿地。

(三)美化工程。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危房改造,对违章建设、废弃厂棚、杂房、烤房、空心房、露天厕所等建筑物一律拆除,复耕复绿。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施工”的要求,对交通干线、重点景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房屋进行立面改造、整旧如新。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要进行适度加固、整修,保留原有风貌,修旧如旧。

(四)亮化工程。深入开展“亮丽”行动,在人口集中的农村重点区域安装路灯,点亮农村夜晚,方便村民出行,逐步实现“村村亮路灯,主路必有灯”的目标。2014年,完成乡镇(街道)政府、交通干线沿线村庄主要道路路灯安装工程。2015年,完成村内公共区域的路灯安装工程。

(五)序化工程。加大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力度,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保留的村庄要完成“五图一书”(村庄规划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图、村民住宅设计图集、规划说明书)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2013年完成乡镇政府、重点景区所在地和交通干线沿线村庄及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底完成所有村的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杜绝房屋选址散乱、违章修建、风格迥异的现象,切实解决“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加强农村秩序管理,彻底清理乱搭乱建、乱停乱摆的现象。

四、保障措施

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城乡环境同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同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督查、考核工作。有关单位参与,乡镇(街道)、行政村共同推进。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来抓。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方法,逐级建立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政策、金、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加大金投入。乡镇(街道)每年至少按上年度财政收入5%的比例安排环境整治金,村委会每年至少按上年度村集体收入10%的比例安排环境整治金。一事一议工程重点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支持,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筹金推进环境整治、建设美好家园。

(三)强化奖惩措施。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列为综合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评机制,采取巡查、暗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每月一暗访,每季一考核、一点评兑现,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每季度考评排名前2名的行政村,除享受以奖金外,同时对驻村干部和村职业化干部予以450元奖励;排名倒数第1名的,除不能享受以奖金外,同时处以相应罚金,所罚金由市财政统一扣缴,用于奖励前2名的行政村。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按最后一名同等处罚。同时,对影响我乡在市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排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按最后一名实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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