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2022-04-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总结是当代年轻人的重要成长方式。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编写详细的工作总结报告,可使我们在不断的反思、吸取教训、目标优化的过程中,对自身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改进自身的工作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有利于自己成长的宝贵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区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1

2013年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大力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精神,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1.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新春伊始,街道司法所积极着手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建设,要求街道村两级组织严格按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调整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特别强调要在大的自然村建立调解小组,调解组织要符合法定人数。截止目前,街道共设立村级调委会组织22个,社区调委会组织5个,选拔调解员27人,为开创街道人民调解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2.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辖区内街道、村居、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巧,确保街道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3月份,街道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班,全街道40多名村(居)、社区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和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

3.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开展市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十八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0余起,其中司法所参与调解18起,当场化解5起,成卷25卷。

二、社区矫正工作

1.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机制。街道司法所根据区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制定的社区矫正制度汇编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对街道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实行动态性、规范性管理。街道司法所与22个行政村、5个社区签订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书,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截止今年11月,街道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0名,其中假释5人,缓刑35人,城镇户口11人,农村户口29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3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17人,涉油盗窃犯罪29人,交通肇事5人,故意伤害2人,非法拘禁2人,其他犯罪2人。1-11月份,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4次,集中劳动2次,矫正人员谈话106人次,走访社区矫正人员23人次。

3.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司法所针对本辖区的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同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变被动为主动,用真情感化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蒋某,女,40多岁,文盲,外来人口,丈夫早亡,孩子在外打工。一开始面对矫正工作,有抵触情绪,电话报到、思想汇报不及时,虽批评教育,效果不大。车祸后,我们主动到其家中,进行上门工作,了解其具体情况,并为之介绍法律援助。使其感动不已,现在已成为矫正积极分子。

4.克服困难,开展非监禁性判前调查。1-11月份,街道司法所受监狱委托针对辖区居民某、某等11人犯罪情况,对其开展非监禁刑判前调查。非监禁刑罚判前调查与评估是司法矫正体系中的社会福利部分。街道司法所开展的非监禁刑判前调查是区司法局建立与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全新工作模式,为犯罪分子更好地认罪服法、改过自新提供条件,为社会更稳定和谐奠定基础。

三、基层法制宣传工作

1.响应号召,积极普法。根据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街道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举办集市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

2.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3.15”等特殊时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印发《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材料、开展新婚姻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广大深入宣传多项法律法规。1-11月份,街道司法所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多个,通过以点带面,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身份核实工作

1、全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对工作,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方式。对其身份信息、户口归属予以核实。迄今为止,办事处司法所共核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88人。

2、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档案材料。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共清查街道刑释解教人员12人,现正在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完善资料。但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走访、找人等诸多困难。

五、来电来访工作

街道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积极履职,努力做深做好法律咨询工作。我所共接待来电、来访23人次,其中解答来电咨询12人次,接待来访者11人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街道的和谐稳定。

六、法律援助工作

强势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街道亮点工作,是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我所已承办的43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3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完善自身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教育。结合工作性质,有针对性、有计划性的进行各种业务学习。

2.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对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理论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司法工作开展。

1.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素质教育,实现“调、防、教”三结合。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的自律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应急处理机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工作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扩大宣传,健全制度,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司法工作手段的科技含量。

3.做好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法律理论研究,保障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上有新进展。二是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进村居”活动,保障社区居民、农村居民在学法用法上有新进展。三是要进一步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四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区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2

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区的各项中心工作,按照“综改综治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工作主线,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结合实际,发挥优势,通过“立足基层基础,围绕重点难点,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以专项教育为契机,围绕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作为我局20*年第1号文件,确立了“以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作风、提高思想、促进和谐、整体推进”的工作主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对全局工作人员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我局结合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三服务一促进”专项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等多项教育工作,务求各项学习内容有布置、有检验、有考核,实现真抓、真学、真提高。

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到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证处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和班子建设,以党务促政务,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白皮书》和《领导工作责任制一揽表》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职责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加强队伍培训,我局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2、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手段,围绕“*”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紧密围绕“*”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将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整合普法资源作为普法责任绩效管理的重点,制定和完善了《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把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各街道、普法成员和相关单位等共50多个单位,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区普法办调整充实区法制教育讲师团队伍,制定了《*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任务分解表》,并指定各街道司法所对普法讲师的授课时间、地点给予协助。上半年共举办全区外来工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7000人次,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长廊联系人制度,确保了我区的重大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和上报。

上半年,我们在开展日常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着重开展了“春运专项整治”、“第四届关爱行动”、“防拐春雨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6.26”禁毒等专题普法活动。区普法办不断拓展普法宣教新阵地,与深圳侨报社联合举办的“天天普法”专栏于今年5月起正式开刊,该栏目以宣传我区法制工作创新、普及各类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目前栏目已出刊30多期,在广大读者当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现已成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区普法办根据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自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普法工作绩效考核的抽查活动。6月22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对我区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对我区启动“*”普法工作一年来的成效和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3、以组织网络建设为途径,围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效应。在全面推广“六约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我们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对人民调解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我们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其职能作用。我局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下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至少设立一名调解信息员,要求各街道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坑梓街道已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全区首个行业性调委会,标志着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程度的全面提高。

我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统计上报各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就各街道重大或超过100人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分析。上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7202件,排查民间纠纷1505件,防止民间矛盾激化873件,制止上访4341人次。

我们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分别在区有线电视台和《深圳侨报》上了6期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各街道、社区也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

4、以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纪律大检查为重点,加强律师管理,培养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年初,我区召开“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清理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区委发文,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长效机制。上半年,我区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排查工作,各街道都组织对本辖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清查,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查处,根据排查情况,我局组织坂田、坪山、*、横岗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取缔非法设立的办公场所6处,拆除非法广告招牌6块,责令非法设立办公场所、招牌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对属于市属所、其他区属所律师违规行为,通报给相关司法局处理。区城管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人员185人次,查处乱张贴的法律服务小广告325宗,报停电话号码13个。我局和有关劳动部门严格审查人资格,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1月19日,我局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突出强调了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于5—6月底开展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登记、合同管理、文书管理、收费各环节进行检查,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漏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了解律师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对*、横岗等街道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的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引导律师从维护大局出发,处理好办理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5、以规范化建设为平台,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区法律援助处每季度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年初,按照区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领导小组的要求,区法律援助处积极配合劳动局筹备成立了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协助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资料。目前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已正常运作,上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217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宗,效果良好。

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了业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咨询3004人次,电话咨询3584人次,受理法援案件880宗,比去年同期增长90.47%,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件23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4宗,比去年同期增长60.3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为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区法援处专门制订《*区突发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办法》,为突发群体性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以便捷、高效的服务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参与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7起,为我区维稳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区公证处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围绕两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开拓公证业务服务领域,如服务大运会项目和大运新村有关的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对历史遗留合作开发项目的公证服务、为公司改制改革服务,努力办好股权转让合同公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推动公证业务的整体水平。上半年,区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391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区公证处根据服务需要,积极采取便民措施,将布吉办证室一楼改造成窗口式办证服务厅,从而解决了群众爬楼梯找公证员难的问题,处本部也在办公厅增设了财务收费台,使群众可以直接在服务厅就解决了交公证费的问题,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的欢迎。积极开展“送公证进社区”活动,4月19日区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到横岗街道西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公证法律问题,发放《公证法》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公证员现场为六位老人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深受社区领导和群众的赞许。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总体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很多业务范围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但也突出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协调配合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的占用现象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协调机制的欠缺比较突出的反映在普法工作上,从工作开展过程看,我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横向开展工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联手工作还不够到位,这与我区作为全国普法先进区是不相称的。区普法办作为直接的普法责任单位,在说话力度上不够,在很多工作安排上缺乏足够的影响力,这些都已经严重滞后于我们的工作安排。今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将在我区铺开,这项工作由司法局牵头,牵涉到公、检、法、街道、劳动、工商等各个部门,难度很大,必须建立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因此,各个单位和部门要从领导的高度上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协调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虽然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被占用的现象已经得到区领导和部分街道领导的重视,但是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政法专编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以前所做的工作,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思路

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和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下半年把各项工作再推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力度,强化要求,一是履行职能要有创新,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要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上新台阶。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开展专项教育,以解决“三个为了”为核心,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上半年工作之所以取得好成绩,是与我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坚强领导分不开的。局领导班子已经将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下半年的主要内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为契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深入考虑“三个为了”的问题(明确为谁工作的问题,明确为谁学习的问题,明确为谁服务的问题),着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大局观,加强责任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和外部管理的服务管理体制。

2、进一步夯实基础,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通过招录、选调等办法实现司法所专编满编。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的建设,吸纳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从事人民调解,邀请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律师和老干部到调委会担任顾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威信高的知名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保组织、财政、人员、硬件、制度、机制等“六个到位”,预防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的硬件、软件建设,将各项工作职能放在一线发挥作用。

3、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区法律援助处将搬迁到劳动培训中心办公,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处软硬件建设,把法律援助做大做强,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与处理突出事件和复杂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能够为区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外来工和弱势群体服务,努力把区法律援助处建设成为全市一流、全省先进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法律援助机构。

4、落实硬指标,求真务实地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的建设和使用为契机,带动全区基层和各行业部门的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分解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联动,落实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推动电子科技普法和新闻媒体普法,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下半年,要继续根据市、区要求,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绩效考核工作抓紧抓好。继续推进亮点建设,培育能够体现我区普法先进水平的代表。

5、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公证律师事业继续向前发展。正确引导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职责,坚持法律服务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对在我区发生的群体性案件的,既要及时、准确,又要做好疏导、引导工作,向上级公证律师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妥善处理敏感性案件。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加强窗口服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执业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严历查处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投诉必查,查实必究,从严管理。

6、紧密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当好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为我区的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大运会建设、地铁三号线建设、深惠路改造、处理群体性事件、社会维稳综治等工作,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积极配合区领导接访工作,及时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力量为我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证我区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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