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思路

2022-08-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区司法局年度工作思路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我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华大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刘倩文当选2014“感动福建十大人物”;东街司法所所长林晓君被推荐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候选人。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74名,解矫884名,无一重新犯罪;今年以来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72人,已衔接172人,衔接率100%,已衔接人员全部列入安置帮教,无重新犯罪情况;全区各级调委会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1起,调解成功1197起,成功率99%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77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61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万。7月28日,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莅临五凤司法所视察工作,对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为维护全区政治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打造海峡西岸首善之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发展稳定大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加强矛盾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全国首届“青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区领导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把调解工作引入政府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尝试在黎明斗池旧屋区征迁工地设立临时调解室。1-11月份,全区各级调委会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1起,调解成功1197起,形成书面协议58件,调解率和调解信息录入率均达到100%,成功率99%以上。

二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接处警、检察院公诉和法院诉讼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对三大系统的调解对接办公室,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2015年已完成诉调对接案件10件,完成司法确认案件11件,检调对接案件7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在xx公安分局条件相对成熟的派出所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室,我局公开招聘了调解员,并已进驻。截止目前形成调解卷宗的公调对接案件36件,调解成功35件,公调对接还参与调剂了30余件口头纠纷,当事人达成了口头协议。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和街镇自查整改,扎实做好迎检工作,“六五”普法圆满收官,顺利通过市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持续深化“法律六进”,通过发放青少年普法宣传笔袋和“六五”普法宣传册、“律师志愿者进社区”、法治讲坛等各种形式,已组织或参与“法律六进”活动约230场。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动,积极参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导协调作用,扎实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各项法治创建活动卓有成效,今年xx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东街街道军门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五凤街道兰庭社区和鼓西街道西湖社区被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新发展

一是多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各司法所围绕实践中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12种主要情形开展排查。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对矫正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的监管制度,确保刑罚的规范有效执行。局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每天按规定比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合一检查,局每月不定期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教育、社区服务、季度评议及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和工作档案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74名,解矫884名,现在册监管190名,解矫人员无一重新犯罪。已累计收到审前调查评估委托136件,完成调查评估99件,退回委托机关37件;检查社区矫正平台信息20000多人次,截至目前已对18人次违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书面警告。 二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无缝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服刑在教人员与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72人,已衔接172人,衔接率100%,已衔接人员全部列入安置帮教,无重新犯罪情况。充分发挥已建的7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累计吸纳7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通过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镇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今年共帮扶44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其中原单位安置14人,社会企业安置13人,个体经营17人。

(四)紧紧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快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积760平方米),xx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区医患调解中心、区“12348”中心、洪山司法所等6个部门及时进驻,并于7月30日正式对外办公,为百姓提供“一揽子”基本公共法律服务。2014年11月底在省内率先启动律师进社区活动,在全区69个社区设立“律师进社区工作台”,安排律师每周半天到定点社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我区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截止11月底,已开展法制讲座60场次,接待法律咨询约1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多份,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约120起。每周一上午,派驻一名律师在信访局接待咨询,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诉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社区法制宣传,积极指导街(镇)推进“一街镇一特色”法治文化长廊建设。

二是下大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尽可能地做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件,共为受援人挽回损失269万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约610件,受援人及检察院、法院意见反馈满意度98.8%。

三是切实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日常监管指导职责,对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积极拓展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加志愿服务的平台,利用“12345”平台和局网站邮箱,为群众免费解答咨询103件。截止11月底,已办理律师执业登记和各类变更登记70件,全区律师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105家,刑事诉讼辩护代理150件、民事诉讼代理800件、行政诉讼代理5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40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20件、解答法律咨询3800件。 四是努力提高公证服务水平。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公证便民措施,集中力量专人限时办理老年人遗嘱公证业务,适当减免经济困难对象的公证费用,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取消原先只有每周

一、

三、五对外受理业务的做法,改为工作日全日制受理,采取错时上下班制度,提前15分钟上班,主动延长公证服务时间,方便群众。此外,为充分挖掘xx公证处的工作效率和潜力,我局已于今年4月2日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xx公证处实行绩效奖励工资。2015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736件,业务收费361万。

(五)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有了新的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以整顿作风为重点,坚决反对“四风”。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精神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3项规定,修订完善了《xx区司法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健全了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加大从严执纪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今年对1名违反规定的司法协理员给予了效能告诫并予以辞退。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进一步充实壮大。新增1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2名司法助理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收了10名专职调解员,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5名以上。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通过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自办培训班的方式落实“队伍建设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任务。6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2月份,举办了一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实务培训班。大力宣扬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宣扬“2014感动福建十大人物”刘倩文、“全省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候选人林晓君的先进感人事迹,努力营造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下大力气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克服核心城区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在各街镇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从去年开始对十个司法所在原有的达标情况下进行升级。目前,安泰司法所、华大司法所、洪山司法所、鼓东司法所、东街司法所已交付使用,并得到省厅、市局的充分肯定。日前,中共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确定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的通知》(鼓委编2015]14号),确定我区10个基层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所长各1名,现已实现100%配备。

(六)2016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下大力抓好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二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整合调处资源,发挥区司法局的优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街镇联调联处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能力;继续做好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公调对接。

三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各环节工作程序,确保刑罚的规范执行;积极推进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将原区调解中心场地预留作为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办公用房,按相关规定建成业务功能室齐全的矫正教育管理教育中心,用于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执法审批、刑罚执行、教育矫治、监控核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排查走访等专项活动,推进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

四是继续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治xx建设纲要(2014—2020)》为准绳,积极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做到按需提供普法服务,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一个较为系统、规模较大的法治文化公园,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部建设,加强周边环境改造。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继续扎实抓好律师进社区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配合各街镇做好“一街镇一特色”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工作,尽力为公众提供家门口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第2篇: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江改十九条”、“江法二十条”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经济转型发展目标,紧贴中心、主动服务、积极进取,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XX区智慧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出新贡献。 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司法惠民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围绕“主动服务、深度服务、常态服务”,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区级、街道、社区(村)三级法律顾问,着力在工作覆盖面和职能发挥上有新突破。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建立以群众利益保障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将优秀律师向法律服务相对匮乏地区倾斜,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服务重点项目常态化机制,“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沟通对接,精准发力,为全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智慧江干”、“依法治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融资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发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集聚优势,加强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三级联动,完善“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争创省三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扩大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提高“12348”热线接听率,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社区、敬老院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听庭、回访比例,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建立部队(团以上)、区人民法院、铁路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深化与工青妇残、看守所等部门的合作,提高民生领域和困难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水平。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进一步融合,创新“律师进社区”活动载体,加强对社区律师工作指导,优质服务社区群众。加强与发改、科技等部门的联动,选派优秀律师主动走访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企”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分类指导企业开展法治建设,及时化解涉企涉劳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形成全方位、高密度、普惠制的法律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法律专家库。找准律师行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政府及各部门法律顾问,提高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借助市律协落户钱江新城和省、市直所管理体制调整契机,吸引更多律所落户江干,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所,扶持专业所、特色所,规范个人所,促进我区律师业多元化发展。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律所百分制考核,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净化从业环境。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深化培训、推优评先等方式,加快律师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着力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发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强化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协调职能。完善排查预警、联席联动、协商沟通等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资源,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各自充分发挥作用,又紧密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大矛盾比较突出的行业、领域和区域的纠纷化解力度。加大调解人才培育力度,建立区级调解专家库,形成人民调解工作专项服务团队,提升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推进区、街道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调委会根据需要聘任专职调解员。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落实“以奖代补”,加强培训表彰,稳定人民调解员队伍,激发工作责任感。建立季度核查通报制度,做好重特大案件调处情况报送工作,推动调解工作深入化、精细化、规范化,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刑罚执行威慑力。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优势,完善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与司法所、省市监管系统的衔接,积极发挥指挥中心在入矫宣告、学习教育、心理咨询、日常监管、信息采集、应急指挥等方面的作用。成立心理矫正工作室,聘任心理专家、志愿者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开展入矫风险评估。建立1—2个区级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利用“律师进社区”活动载体,发挥社区律师作用,配合司法所共同做好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重点人员的谈话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继续完善社区矫正救助金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困难人员的救助,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脱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不断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加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环节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帮教衔接和困难帮扶,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0%以上,本地籍五年内刑释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

推动基层依法自治。深化“法治建设先进区”创建,加大对法治街道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指导,实现三级联创,在巩固现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基础上,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社区(村)法治宣传的投入和扶持,推进社区(村)“五个一”工程,继续加强对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与街道联动,结合属地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在规范化管理和职能作用发挥上下工夫。积极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三、着力创新法治理念培育方式,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区依普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的作用,加强区依普办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落实全社会各部门行业及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普法活动。做好“六五”普法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考核验收。

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大力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率先学法用法带动全社会法治理念提升。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工作,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继续开展青少年“精准普法”实践项目,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晨会”,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第二课堂”的精准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宣传,完善“工友律师顾问团”制度,重点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火车东站温馨岛、劳务市场、“草根之家”、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建立宣传点。

着力提升普法教育效果。坚持理念和方式创新,把单纯法律知识普及向法律素养培育转型,以法治凝聚共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活普法活力,构建互动平台,突出江干品牌。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用好“一微一博”官方平台,通过“以案说法”、“以戏说法”、“以画说法”等生动形式推进法治文化的基层传播,切实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相关法律法规,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及征迁回迁工作顺利推进凝聚法律共识,提供法治保障。创新拓展“楼宇普法”,开展“网络安全与法治”主题普法活动,为“智慧经济”担当法律护航。坚持项目带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品牌”的联动打造,不断充实和完善普法项目的内容和形式,以钱江新城法治汇为引领,完善并提升“一街一品”法治项目。

四、着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制度执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作风和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正风肃纪和效能问责,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制度,集中解决机关、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和服务效能。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大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执法岗位持证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的管理工作,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反馈落实以及信访投诉件的处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工作调研制度,加大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制定出台《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司法协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基层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激情,焕发工作活力,有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2015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江干建设关键之年。今年,我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建设系列讲话,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江法二十条”工作落实,系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创新发展法治文化、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为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精神。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刻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概念,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凝成社会法治共识。学习宣传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和市委“杭法十条”主要内容,把握时代潮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助推法治江干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2、大力助推“智慧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楼宇普法”,服务“智慧cbd”建设,为“智慧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开展“网络安全与法治”主题普法活动,广泛宣讲“XX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我区经济稳增长、转型升级以及实现建成智慧经济发展的“四区一高地”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3、加强“平安江干”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对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平安江干”建设的宣传工作。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平安创建”为主题,加强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升全区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确保我区平安创建“三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平安办、区统计局、各街道)

4、积极服务城市化推进。推行“律师进重点项目”,组织法律顾问团深入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河长”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治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广泛开展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好家园•无违建社区(村)”创建等环境整治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江干国土分局、区信访局、各街道)

5、紧贴民生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XX市2015“为民办实事”普法项目,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交通安全、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试点开展撤村建居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宣传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撤村建居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积极融入现代城市生活。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推动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610办、各街道、各单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江法二十条”落实

6、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区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5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在公职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将宪法和法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培训。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7、深化重点对象学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等活动,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对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廉政法治教育,提高职务防风险意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化“校园法治晨会”工作,推进中小学生“我们一起学宪法”系列活动(宪法主题晨会、宪法晨读、我心目中的宪法绘画、设置宪法主题墙等)。充分发挥“工友律师团”作用,重点在劳动仲裁院、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民工流转或聚集地建立宣传服务点。依托“民工学校”,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电影放映等普法活动,达到每所“民工学校”年普法活动2场以上。做好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普法工作,发挥好企业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各街道)

8、培育江干特色法治文化。对钱江新城法治汇、青少年“精准普法”、工友律师团等重点普法项目内容和形式进行完善和充实。各街道要将本辖区得普法项目再提升工作作为2015年工作重点,实现普法项目的品牌化、长效化和特色化。依托现有文化设施、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富有特色、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各街道、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广泛动员,做好“钱塘普法”微信的推广工作,共同打造“钱塘普法”品牌,扩大影响,增强吸引力。(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9、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进“三级联创”,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争创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三、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10、扎实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准备。4月中下旬召开全区依普培训会,部署“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5月底前,对照《XX区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全区完成查漏补缺、亮点提炼、特色展示、材料报送以及迎检准备各项工作;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7、8月份,迎接省里和全国检查。验收结束后,做好全市、全省、全国先进典型的推荐。区级层面着手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起草调研。(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11、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宣传。结合全民普法30周年,大力宣传开展法律普及、法治宣传,尤其是“六五”普法以来我区的丰硕成果。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报道或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集中宣传我区“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江干”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集中宣传“六五”规划实施以来具有江干特色的典型经验及先进事迹。(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四、完善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力度

1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检查有成效。各街道要根据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区属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经费。各街道、各单位普法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各单位)

13、完善普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区依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牵头汇总、监督检查等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14、健全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利用各类普法人才资源,建立法治专家、学者人才库,继续发挥“首席普法员”、“工友律师团”、“校园法治晨会”讲师团、“河长”法律顾问团等专业普法团队作用,整合和事佬协会等普法志愿组织、个人,调动社会参与热情,专群结合开展普法活动。深化“普法项目化”工作,提升普法项目品牌品质,扩大普法项目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第3篇:区司法局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019年,我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抓基层、抓基础,突出服务中心、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创一流、树特色、出成绩。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内涵要求,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建设“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政治机关,带头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自觉地、主动经常地、全面具体地向党中央看齐。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融入目标绩效管理范围,管好阵地、把好导向、建强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线上线下言行,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掌握主动权。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

3.深入推进党组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政治可靠、依法执政、清正廉洁、敢于担当、政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加强党组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的领导把关,强化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

二、深化思想引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1.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制定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运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推进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学习贯彻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开展国庆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特别是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宣传展示新中国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坚定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我与我的祖国”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疏导,特别是在机构改革重组后,要深入细致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回应合理诉求,正面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支持、理解、参与改革,切实形成新职能、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氛围。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和帮难解困力度。

三、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

1.深化支部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党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从“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入手,抓示范、促规范、重效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序发展。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抓好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3次,班子成员与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与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要在谈心谈话等记录本上同步做好记录。

2.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章要求为遵循、以“四讲四有”为基准、以股室职能为依托、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结果运用为关键、以督促指导为保障,完善量化党员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实施党员爱心互助工程,促进党内互帮互助、共筹共享,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培养发展党员,严格党员发展条件和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增强党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

3.全力推进“党建+”活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一线工作法”为抓手,全力推进“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法律服务”“党建+社区矫正”“党建+人民调解”“党建+精准扶贫”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量化到岗位。

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1.带头改进优化作风。坚持服务基层,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工作力量向基层充实、工作保障向基层倾斜。坚持服务群众,广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疏解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用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服务企业,大力推动本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网上办事和上门服务,把窗口服务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

2.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和机关繁文缛节问题。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干部的保护,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让党员干部“敢拼”有底气、“能拼”有信心、“会拼”有方向、“爱拼”有干劲。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用好专题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等载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家风建设,将严约束强自律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贯通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着力早发现早处置,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工作。对履行“一岗双责”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醒、严肃问责。

五、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党建保障水平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深化“定责、履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做到反腐倡廉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按不低于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2%的比例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

2.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党建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和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并以适当形式通报。

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利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持之以恒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层以上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2019年1月15日

第4篇:区司法局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5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第5篇:区司法局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控“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引领,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平安、法治、和谐通州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今年的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表现在: ——法制宣传教育再创新佳绩。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一主线,全面迎接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积极争创“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区,加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协助金沙街道建成普法小游园,目前已建成区级法治公园(广场)5个。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在平安法治通州开辟以案释法法律讲坛,制作播出以案释法节目八期。开展普法环区行、法制文艺下基层、“宪法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已累计出车118次。全区各地组织法制文艺下基层活动160场,专场宪法宣传活动22场,印制发放“宪法宣传单”10万份。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与群众108人。9月11日,迎接XX市“六五”普法终期考核组检查,通州普法工作得到考核组好评。

——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再得新提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健全矛盾纠纷分色预警、分级处置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做好防范工作。调整充实专职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探索专职调解员初级职称评定,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综合业务素质,调动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执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全力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今年1-12月份,全区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9116起,调处成功8617起,其中三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3317起,调处成功3266起,调处成功率98.46%。全区劝阻群体性上访431批次2601人次,防止矛盾激化275起,防止民转刑案11件次16人。区调处中心受理调处124起,全部调处成功,涉赔金额1716.3万元,其中死亡纠纷20起,涉赔金额907.6万元。

——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以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简便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系统,优化功能,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区社区矫正内网平台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达100%,手机定位监控实现每日不定时抽查。严格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机制,提高评估质量。5月中旬,区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16家司法所进行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平台使用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规范落实情况,并对检查情况分析总结进行通报。组织开展社工、调解员等各类业务条线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1-12月份,共办结审前评估327件,办结假释评估29件,办结诉前评估13件,办结公安委托评估3件,办结暂予监外执行评估1件。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4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44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28人,其中缓刑383人,假释35人,管制2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加大执法力度,累计给予警告处分92人次,提请收监执行8人。 ——法律保障工作再展新局面。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被列入区政府2015年百项攻坚克难任务之一,我局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全局,集中全系统力量办大事、办实事,对照建设标准,通过现场指导、现场座谈、现场协商,共同破解创建过程中的难题,致力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按照区政府百项攻坚克难任务月度推进计划有序推进,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均建成100%。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顾问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助推城乡建设水平。认真抓好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一对一”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每月督查,推动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目前已投入法律援助经费24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费23万元。进一步深化“四进四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今年1-12月,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件,公证事项3536件,“一对一”顾问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各类咨询70余件,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诉讼案件21件,非诉事务2件。

第6篇:**区拆迁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思路

一、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地块拆迁稳步推进

1、完成了慧丰区块上11家独立法人企业的签协工作,与慧灯寺、金家漕两个村内的62家村租赁企业签订了村集体厂房整体拆迁协议,完成景龙、商贸大楼内108家商户的签约,上述三项签协拆迁的工商企业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实际拆除11.9万平方米。自08年5月启动该地块拆迁至今,整个地块累计完成签协拆迁的工商企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9.5万平方米,累计拆除15万平方米,累计签协建筑面积占到整个慧丰区块拆迁签协总量的70%左右。

2、完成滨江生态居住区11家独立法人企业和所有30家村集体厂房租赁企业的签协拆迁工作,签协拆迁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实际拆除约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签协10万平方米,占该地块签协拆迁总量的71%左右。

3、完成中兴河湿地公园内首批拆迁的21家企业的丈量核对工作,并完成其中15家独立法人企业和毛家漕村14家集体厂房租赁企业的签协工作,签协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占首批拆迁总量的70%,实际拆除7600平方米,并完成前期施工范围内的拆迁准备。

(二)零星地块拆迁逐步破冰

我办工作人员坚持依法拆迁和和谐拆迁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多管齐下的方法,逐步推进零星地块上剩余拆迁户的签约工作。在艰难的“破冰”拆迁中,完成了132户剩余拆迁户的签协工作,对历年积存的182户签协民宅实施了拆除。另外,在坚持和谐拆迁的同时,我办对无理阻扰钱湖南路延伸段建设的干屯村张阳豪、万科地块的潘云甫及联心地块的江再初、联心菜场的剩余户实施了司法强拆。

(三)整体行政村拆迁顺利进行

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民宅拆迁任务下放到街道的意见,我办主动协调配合街道启动了钟公庙街道铜盆浦、铜盆闸、新林和首南南街道肖皋矸四个整体行政村的拆迁工作。自7月全面启动拆迁签协工作起,截止目前,四个整体行政村的签协率平均达到70%,个别村签协率已超过90%,第一阶段签协的村民已于10月18日完成抽签工作,均被安置在高标准住宅小区——繁裕三期,共有722户村民(含历年来剩下的拆迁户)分到了1069套新房,高高兴兴的拿到了新房钥匙。

(四)安置房建设扎实推进

今年2月,完成了东裕三期安置小区的交付,该小区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1万平方米,531套住宅,已安置原蔡家漕村近300户村民;10月,完成了繁裕三期安置小区的交付,该小区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1617套住宅,已安置铜盆浦、铜盆闸、新林和肖皋矸村等9个村1000余户村民;区特殊学校迁建工程仅用了5个月时间,于今年7月份交付使用;钟盈二期安置小区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完成,开始外墙面装修;南裕二期主体已结顶,开始内外墙体粉刷;孙马小区目前实施南侧4幢主体已结顶,开始外墙面粉刷;城南商务大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慧丰大厦已进入预算和招投标程序,争取年内开工。

(五)单位绩效考核成效显现

今年,我办启动了拆迁资料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大部分拆迁数据已录入计算机,数据掌握的准确率得到提高,数据提取的进度更加快捷,拆迁氛围得到加强。其次,用于内部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效果显现。今年年初,我办推行了以定岗定级、量化考核为核心的拆迁一线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在拆迁一线人员定岗定级的基础上,将全年拆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上,并明确了具体细致的量化考核依据。考核办法实施大半年来,无论是企业拆迁还是民宅拆迁,均按预期目标扎实推进,尤其是零星地块的拆迁签协率较去年有明显提高。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拆迁、征迁方面

明年拆迁总体目标是 “保证15万,争取20万”,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三大重点区块的房屋拆迁任务,2011年完成拆迁扫尾。

1、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地块拆迁攻坚

(1)抓好慧丰区块上19家剩余企业和290多户村民住宅的拆迁签协工作,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该地块上所有企业和民宅的拆除。

(2)抓紧做好滨江生态居住区(化工区)剩余8家企业的拆迁签协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滨江生态居住区的拆迁工作。

(3)配合街道做好中兴河湿地地块上铜盆浦、铜盆闸、新林、肖皋矸以及毛家漕、庙堰等村尚未签协的约270户拆迁户的第二阶段签约工作,重点做好该地块上首批21家企业的签约,2010年底前完成中兴河湿地的拆迁工作。

2、切实推进零星地块清理工作

在坚持和谐拆迁的同时,切实完成零星地块的扫尾工作,清理剩余88户拆迁户的的签协工作,主要集中在潘一(35户)、大河沿(7户)、毛家漕(26户)等地块。

3、适时启动整体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拆迁工作

与街道并肩作战,做好整体行政村的拆迁工作。明年启动中河街道的孙马村和钟公庙街道的付家耷自然村的拆迁工作。其中孙马村有村民302户,付家耷380户,待拆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计划在明年年底前完成80%的拆迁工作。

4、积极稳妥推进征地前期政策处理工作

明年,我办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街道)做好项目前期政策处理及其他相关的工作。重点做好高压线下埋和中兴河湿地公园地块上471亩土地的前期政策处理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基础设施工程进场施工的各项前期工作,保证建设单位按时进场施工。

(二)安置房建设方面

1、扎实推进村民安置房建设

在建或规划建设安置小区5个,其中:在建跨年度工程3个,分别是南裕二期、孙马小区和嵩江三期,南裕二期和孙马小区的4幢房屋现已进行附属工程施工,争取明年6月份交付使用,合计可提供安置房源近1100套,嵩江三期桩基施工完成50%,预计2011年年初完工,可提供安置房源304套;新启动建设项目2-3个,保证2个,分别是春园三期和慧丰家园一期。明年年底前完成慧丰家园一期30%的工程总量,慧丰家园二期争取2010年年底进场;开工建设春园三期。

2、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商务楼建设

目前在建或即将建设的商务楼有城南商务大厦等6个项目,到明年年底,完成城南商务大厦80%的工程总量;完成慧丰大厦40%的工程总量;完成钻石楼完成20%的工程总量;启动天欣大厦、中鼎大厦等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

3、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的代建工作

我区首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首南街道陈婆渡村,是区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配套工程,我办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住宅面积约3.6万平方米,可提供472套住宅。计划年内开工,明年完成40%的工程总量。

(三)其他

启动慧丰H地块改造

宜保留该地块上的三幢建筑并进行立面改造,在余下的约28亩左右的土地上新造一幢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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