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2022-04-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了离任审计、履职审计、绩效审计,这都已成为基层央行开展最多的传统审计品种。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则是新时期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篇1: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探析

【摘要】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大力推进内审转型工作,积极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新框架。总行制定的2011~2013年内审转型规划明确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转型重点,随着内审转型工作在基层央行的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基层央行审计实践,其审计价值也逐步显现,构建符合人民银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值得研究探析。

【关键词】基层央行 经济责任审计 机制举措

一、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单位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的全面审查和评价,定量分析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成效,正确评价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银行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均具备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均是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进行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其履行职责。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在评价重点方面又各有侧重,前者着重于对责任的分清和认定,后者着重于对履职绩效的评价。总行提出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规范离任审计、按照绩效审计的要求深化履职审计的工作思路,正是期望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人格化审计类型。2011至2013年,株洲中心支行遵循内审转型理念,坚持从制度入手,着力创新方式、拓展内涵和成果运用,积极探索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履职审计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效果。

二、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审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离任和履职审计经验,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同时为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人民银行1999年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规定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其承担的责任。2005年,人民银行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制度》,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其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促进其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依规对本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现行基层央行内部审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如表1所示。

表1 内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

三、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要素分析

(一)明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人民银行的基本活动是经济活动。人民银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如何清晰界定审计内容是一项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内容扩大到人民银行所有经济活动,大而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分散了审计注意力,耗费了审计资源。如果内容仅限于财务收支情况,则显然过于侠窄,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结合人民银行离任和履职审计,建议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可以包括:执行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宏现调控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执行财政经济法体法规情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突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关注

人民银行离任审计对重大决策一直有所关注,离任审计制度中提及的“重大事项”包括大额信贷资金运用、金融风险处置、预算资金分配、大额财务开支、基建立项与变更、大宗物品采购等。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确定下列事项作为重大经济事项:经费预算分配、执行和调整,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大额信贷资金运用,大额国库资金的拨付、退库,大额财务开支,大宗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工程,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型基建工程的招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未决经济诉讼,群众反映大的事项。审计应当围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容的合法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效果的真实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料的完整性进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的特点

目前,人民银行开展的离任审计具有委托性的特点,立项依据是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调整计划发出的“离任审计建议书”,经行领导批示后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履職审计立项具有自主性的特点,内部审计部门拟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计划,报行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正确看待对廉政情况的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宜回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否则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宗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干部廉洁内容,应不同于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也不能替代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廉政监督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围绕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和重大经济决策进行。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在审计现场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电话、征求意见在民主测评中设计内容等方式,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廉政情况。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获取相关情况或线索,筛选后进行进一步核实。可以包括:领导干部是否有长期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以及长期占用国家资产情况。是否未经批准,私自出国考察,有无超标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利用职权收受和索取有关人员礼金、回扣等贿赂问题,有无转移、挪用国有资产为个人或者牟取私利的问题。

(五)对经济责任进行多层次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审计对象所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参考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人民银行对经济责任可以区分四组关系: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前任责任指针对被审计事项,被审计者之前所有与之所处相同岗位的领导应承担的责任。现任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任职期间内的责任。二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集体责任是指由被审计者所处领导集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个人责任则是指被审计者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在集体领导中作为全面负责人,应当承担集体责任中的主要个人责任。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其形成问题和造成损失起直接作用的行为;间接责任主要是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由自己负责分管的事项。由于监管不力,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种经济问题应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虽然没有直接管理有关部门或事项,但由于该单位的所有行为都在其职责范围内,因而对其没有直接管理的部门或事项出现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当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四是过失责任与故意责任。过失责任是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或监督而没有履行和实施监督,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后果发生的行为;故意责任是指责任人超越职权搜自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经济事项或者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

只有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完善制度环境,审计结果运用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内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各部门和个人在运用审计结果工作中的目标原则、方式、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其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主职责,如研究制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规章制度,跟踪检查,交流通报各部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结果运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二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关于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什么时候应反馈、如何反饋、责任如何追究等。

(三)进一步营造审计结果运用的良好环境

只有营造基层央行内部重视审计工作,认可内部审计结果的良好氛围,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央行内部审计部门需积极主动争取各方的重视。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的理念,提高被审计单位各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增强对内部审计根本目的(为单位增加价值、为各部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理解。二是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基层央行审计部门人员中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目前,基层央行“先离后审”的情况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使其真正成为人事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逐步建立起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届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又可缓解内部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化整为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质量的提高

审计报告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央行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等审计结果使用主体的需要,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做到重点突出、分析到位、表达准确。必要的专业术语应尽量解释清楚,并提高审计效率,做到报送及时。应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制度层面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具体办法,对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统一,使评价体系既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又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分度,便于组织人事部门理解和运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探索经济责任界定的途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了新的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应把握在决策和执行环节上领导干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清责任主体,准确辨别责任类别。

参考文献

[1]孙立福.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探析[J].China’s Foreign Trade,2012.

[2]冯均科.浅议多重博弈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J].财会研究,2012.

[3]接贵峰.央行内审转型的突破口[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

[4]刘淑荣.浅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2.

[5]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研究[J].审计研究,2012.

作者:卢妍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篇2: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了离任审计、履职审计、绩效审计,这都已成为基层央行开展最多的传统审计品种。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则是新时期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当前,基层央行在推进内审科学转型过程中,立足履职与绩效,不断向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和拓展,全力深化审计监督“划清责任、划句号”的职责,充分体现经济责任审计重在对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活动做出实事求是的责任评价,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作用。本文就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项目时常滞后,审计结论失去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参考、监督提醒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由于人行系统内领导干部是在辖内调动,审计项目安排有时滞后人事调动,离任者已离岗,接任者也已到位任职,实际存在为了评价已任用的干部而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评价的现象。同时因不能完全做到对调任领导应审尽审,实事求是,促使很多领导干部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忽视或不重视审计行为和审计结论。这种审计监督滞后现象,必然使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失去考核、监督的意义,实际上就是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现象。

2.审计对象评价上有失真实,无法体现审计公平、权威的职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基本上是领导干部,而在央行系统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更有一定的难度。大部分员工对任期内领导干部都是赞扬的多,客观批评的少;就算有的员工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对领导的经济管理水平有看法,也会因领导是在辖内流转,而不会真实反映情况,这样形成的审计结论无从体现审计公平监督反映的职能和对领导经济责任追究的权威。

3.审计内容缺乏创新,影响审计效果。传统审计往往只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是经济行为、经济策略,那么审计内容必然要与单位的经济事项关联,要突破常规审计中只查阅财务数据,只从账面上看是否有出入的常规审计,而是要深入到账内账外,分析这个项目立项是否有价值,经济策略是否恰当,经济行为是否合规。审计内容重点不选准、不突出,审计方向就会偏离经济责任范畴,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审计效果。

4.审计方法简单、常规,难以深入发现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传票账簿、设立举报箱、公告审计事项、群众座谈等方法。比如对大额采购项目或基建维修项目审计,这些常规审计方法常常不能发现问题所在,不能判断所购大件物品的报价是否存在过高或基建项目招标是否有围标等社会不良现象。对于有怀疑的特殊事项,可以创新审计方法,采取比较分析法和内查外调法,要善于从蛛丝马迹中查找问题,顺藤摸瓜,深入到购买或交易过程中,了解经办人经济行为或领导者经济策略是否合理合规,要在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否则审计疑问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

5.审计成果运用环境不够完善,利用率不高。通过几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成为强化干部监督约束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在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计结果利用率不高,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最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用人和审计严重脱节。二是缺乏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个部门,由于没有严格规范的保障制度,使审计结果在运用时大打折扣。三是审计结果运用衡量标准不一致。由于审计结果运用中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导致有些审计结果很难适应当前改革用人机制和加强干部管理的需要。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1.审计计划要有时效性。审计项目立项要有前瞻性,经济责任审计更要与人事部门多沟通,要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离任审计变为任中审计,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这样不仅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而且还能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干部,还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不仅能减少和避免账目“技术处理”的假账,还能使审计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不仅能正确地考察干部队伍,还能为组织任用调整干部提供依据。

2.审计内容的选择应具有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民主、重大经济决策符合程序要求,并无重大决策失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收支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个人经济问题及廉政建设情况等等。以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为主线,突出“责任”取证,实事求是,合理划分责任性质和责任人员,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审计方法的使用应具有多样性。经济责任审计突出经济责任,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比如一“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履职情况;三“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履职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4.合理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并不断取得预期效果,确保不流于形式,关键在于对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理的转化和运用,能有力地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履职能力,推动一方金融平安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

民银行德安县支行)

作者:陈建保 魏莉 汪国凤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篇3: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在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得到广泛运用。但从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来看,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在审计规划、审计资源配置和审计评价标准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少现实问题,需要我们研究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解决办法,努力探索一条既能满足组织治理需要又能贴合基层人民银行实践运用的现代经济责任审计之路。

关键字:基层央行 经济责任审计 思考

一、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规划不足

领导干部任免属于人事部门的工作,内审工作计划中并不能充分考虑和提前预测干部调整,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的审计项目。另外,大范围的领导干部调整将导致离任审计项目过于集中,而审计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开展过多的审计,审计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以海南省人民银行为例,2018年辖区35%的市(县)支行行长均进行了调整,且每个审计项目需要投入8人*5天的工作量,导致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对2018年其他审计任务的开展及审计质量的提高都造成了影响。

(二)审计评价标准不规范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无论是财务收支方面还是业务管理方面,均偏重于合规性审计,对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力度有所欠缺,而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部分。目前,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建立一套统计审计评价标准。由于没有规范和具体的评价标准,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只能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进行评估和判断,评价的内容容易出现笼统和模糊的情况,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将受到影响。

(三)审计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财务收支活动审计为基础,实践中容易受到财务方面的审计观念和审计方法的局限,现场审计时还是采取人工翻阅原始资料和有关凭证进行线索的筛查和梳理,既耗费时间也容易受到物理环境限制。如遇到新冠病毒的影响,新冠疫情发生后,对全国人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至今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疫情防控不放松、车辆禁行、人员出入受限的情况下,很多省市人民银行的经济责任现场审计都被迫中断或停止,影响了审计进程和工作效率。

(四)审计人力资源相对不足

基层行审计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员工年龄老化。以海南省为例,在审计对象方面,全省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和需审计的职能部门合计40多个审计项目,按人总行要求的四年循环审计工作安排,意味着年均要完成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量较大;在审计人员方面,全省内审人员数量仅占全省人员数量的7%,平均年龄46岁,考虑岗位分工、挂职锻炼、年龄、女性生育假等因素,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实际可参加项目的有效人数仅为现有内审人员的37%左右,人力资源相对不足。

(五)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

目前,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情况、重要业务职责履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经济活动中落实廉政纪律情况、附属单位监督管理情况和以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七个方面,业务涵盖货币信贷、金融稳定、外汇管理、国库、支付结算、货币发行、反洗钱、征信管理等各个方面。审计范围和内容覆盖面较宽,工作量较大,现场审计如要求面面俱到将耗费审计人员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往往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不够突出。

二、对策与思考

(一)主动沟通协调,优化审计规划

一是建立人事调整信息共享机制。内审部门应认真梳理年度领导干部及其单位历年接受审计情况,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了解组织干部考察任用的计划并相应做好审计计划。二是适时安排并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对任职满两年和两年内到龄退休的领导干部适时安排任中履职审计,同时,通过逐步加大合理安排任中审计的项目数和开展频次,最终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四年内全覆盖。

(二)探索建立审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探索建立一套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设计规范的审计评价标准:一是坚持合规评价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确立在合规性评价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思路,并重点评价被审计人履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二是坚持内外部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在根据规章制度对各个业务风险点进行内部审计评价的同时,将总行或上级单位对被审计单位的考核排名情况、外部单位和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评价全部纳入进行综合评价。三是指标设计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含合规性、经济型、效率性、效果性等多个不同维度、多项重要指标的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避免单纯的定性指标不够直观或单纯定量指标过于简单的缺陷。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非现场审计模式

一是积极采用科技手段,推進审计数据采集手段信息化。畅通内审业务综合系统与会计财务、国库等业务部门操作系统之间的联通渠道,通过实时、精准监控与数据分析,发现审计线索,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缩短现场审计时间。二是直面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创新推动“网络+影像”的非现场审计模式。通过远程电视电话会议方式部署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于业务网、协同办公平台等网络平台,通过分析业务系统的电子数据和业务资料的电子版数据,筛查审计线索;辅以纸质档案影像进行核实,确保审计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建设审计人才队伍,提升审计干部能力

一是根据辖内内审战线人员简历、专长,建立行业审计人才库,在随机抽取库内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同时,尝试引入了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组建跨部门和跨专业的审计团队,更有利于从不同专业角度发现管理问题。二是重视审计人员的吸收和储备。通过将本单位内部某项业务的骨干或专家补充进内审队伍,在高度复杂和技术性强的审计领域中容易获得新颖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并使审计工作得到质的飞跃,此外,还容易取得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审计工作的信任和配合。三是加大对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深造力度。通过专业培训、以审代训等多种形式,为现有内审人员制订并实施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增加其知识储备、提升技能以及能力素质,更好地适应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五)明确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

一是审计方向方面。根据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趋势,基层经济责任审计方向应注重揭露领导干部在行使重要事项决策权、重要业务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和遵守廉洁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高效履行经济责任。二是审计重点方面。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调减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关联度不大、涉及业务操作层面的审计内容,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等开展审计,并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廉洁从政的“红线”“底线”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 《中国人民银行深化内审工作理论与实务(一)》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

(2)施林 以经济责任审计视角完善人民银行离任审计的思考 《金融经济》2011 年 6期

(3)胡文林等 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启示 《审计与理财》2019 年 第11期

作者简介:洪传尧(1977-),男,汉族,海南省海口市,经济师,在职研究生,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从事货币政策工具、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等业务。

作者:洪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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