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宏观审慎

2023-02-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央行宏观审慎

王华庆:央行需加强宏观审慎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王华庆近日在上海参加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建系90周年庆典暨中国经济学发展创新论坛时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建立和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重要性。

据新华社报道,他指出,央行需要通过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来克服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以及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控。

王华庆认为,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已成为危机后国际金融宏观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对我国而言,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关系更为直接和密切。”他强调说,“银行信贷在全社会融资中占比较高,信贷波动与经济周期变化以及系统风险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们更需要加强微观有效审慎监管和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王华庆说,央行今后将既突出重视利率等价格型指标变化,也将高度重视对于信贷的调控和引导。总量层面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加强风险机制,数量型和价格型调节相结合,使价格调控的作用不断增强;行业和结构层面则通过引导贷款投向,实现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的有机结合;金融机构层面的调控则通过实施差别准备金的动态调整措施,加强流动性管理,引导信贷合理增长,提升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

王华庆透露,我国正在着力加强与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刚刚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已将建立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列入重要的金融工作。

(据证券时报网)

第2篇:着力提升央行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作用

虽然各国对于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选择不尽相同,但在扩大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与范围这一点上具有较多共识

2018年以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银监会、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此前,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宣布设立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金稳委办公室。由此,中国金融监管格局从“一行三会”逐步转变为“一委一行两会”,更利于信息畅通与监管协调,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下一步,如何有效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作用,便成为降低金融风险、弥补监管空白的重要课题。
宏观审慎监管的内涵和界定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各国开始重新审视现有的监管框架,并重点关注宏观审慎监管。在此之前,各界普遍认为对金融机构的个体行为和风险偏好实施有效的微观审慎监管便不会导致风险的产生。但单个微观主体没有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定义,宏观审慎监管是微观审慎监管方法的有益补充,该方法不仅考虑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更是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角度出发进行风险监测。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是拓展和互补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加总。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着力于平滑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和跨市场风险传染,本质上属于宏观经济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范畴。2000年,国际清算银行提出,宏观审慎监管应重点关注不同维度及其对应政策:一是从时间维度考虑,关注风险如何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演变,在这种情况下,应建立逆周期的资本缓冲机制;二是从横截面维度考虑,关注风险在金融体系内部的分布,关注系统内具有相似风险的金融机构,特别是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作为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国际比较

国际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对于实施宏观审慎监管逐步达成共识。许多国家相继进行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呈现出由传统的多头监管向双峰监管甚至综合监管发展的趋势。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单独成立特殊机构监测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潜在风险,如美国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二是由中央银行承担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如英国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的金融政策委员会。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将英格兰银行改造成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微观审慎于一身的“大央行”,并构建起作为央行子公司的审慎监管局与独立于央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分别负责微观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双峰”监管模式。韩国、瑞士、爱尔兰、秘鲁则没有专设金融稳定委员会。美国尽管成立了FSOC,但其关注点还是侧重于风险识别与监测,真正执行的效果有待进一步确认。美联储作为美国央行,被赋予了更多的宏观审慎监管权限。在FSOC成立过程中,美国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工具监管权划分到美联储,强化美联储的监管职能,要求其制定宏观审慎监管标准。此外,美国还授权美联储对系统重要性支付、结算、交收体系制定监管标准。

总体来看,虽然各国对于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选择不尽相同,但都认识到要扩大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力与范围,在这一点上具有更多共识。
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作用的未来取向

宏观审慎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防范系统性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曾提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三个方面:“一是宏观审慎分析,以识别系统性风险;二是宏观审慎政策选择,以应对所识别的系统性风险隐患;三是宏观审慎工具运用,以实施和实现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下面着重从以上三方面进行分析。

1.拓展宏观审慎监管范围,提升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扩大央行監管范围,完善对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的宏观审慎管理。

(1)影子银行。中国信贷投放冲动与信贷额度限制之间的冲突滋生出“影子银行”业务。由于其没有资本充足率指标的硬约束,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因此,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影子银行”对金融系统稳定带来的影响,将遏制通道业务、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的野蛮扩张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政策的重点。

(2)房地产。房地产价格在金融市场的推波助澜下极易产生高杠杆,价格泡沫与日俱增。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坚持审慎的房地产信贷政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作为2018年的工作重点。中国应制定相关法律规定金融监管模式,提高“一行两会”的信息披露程度,使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更有效率。中国人民银行应完善房地产贷款监督管理体系,逆周期调节房地产市场金融结构,严控房地产贷款增速,建立房地产贷款风险控制机制,以谨慎原则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发生的可能性。

(3)互联网金融。为了更好地监管互联网金融,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降低移动支付的安全隐患,规范互联网金融,发挥宏观审慎监管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应顺应科技金融的发展浪潮,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弥补互联网金融监管空白,健全相关行业监管框架,平衡好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与其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时还应增强公众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

(4)虚拟货币。作为摆脱实体形态的虚拟货币,主要应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其中比特币是最为典型的一种虚拟货币。虽然虚拟货币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很多虚拟货币涉及传销等问题,诸如“万福币”“恒星币”“利物币”等虚拟货币传销案层出不穷。为了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规范虚拟货币市场,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随后不久,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北京地区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各交易场所最晚于2017年9月15日24点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2018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货币金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虚拟货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的整治重点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于3月29日通告,2018年将开展对各类虚拟货币的整顿清理工作。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工作会议也将稳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工作,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反假货币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应加强宣传,普及虚拟货币的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相关行业监管,健全监管框架,严格限制金融、支付机构等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防止风险在不同行业领域间的传播、扩散;深入研发数字货币,从战略层面降低市场对虚拟货币的需求。

2.科学认识双支柱调控框架,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协同。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共同点。第一,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目标都具备宏观特征,都是从国内和国外经济形势出发,确定经济的宏观指标。第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两者都运用了宏观调控工具。第三,两者的目标都具有逆周期性,货币政策期望通过逆风向的操作来实现价格等指标的稳定;宏观审慎政策则通过逆周期的资本缓冲等工具,控制系统性风险的传染和扩散。两者都通过缓冲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的波动来防范风险以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但两者也有不同。第一,对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目标的评估标准不同。货币政策目标的量化可以通过CPI指标来确定,但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评估还存在主观的成分,这方面评估标准的量化程度比CPI等指标要弱。第二,两者的考虑范围不同。货币政策的目标着眼于整个宏观经济系统的稳健运行,而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直接针对金融系统,旨在防止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对整体经济运行造成影响。

鉴于两者的异同,应继续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强化价格型调控和传导,继续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发挥金融价格杠杆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政策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调控和传导机制,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促进跨境资本平衡流动。通过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达到保持币值稳定、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目标。

3.科学运用宏观审慎工具,实现宏观审慎政策目标。随着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态也更加丰富和多元,使得金融监管的复杂程度日趋提高。金融科技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给金融安全带来了新挑战,没有良好的创新机制护航,金融科技发展就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在金融科技时代,将新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为改进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水平提供了新思路。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提出要强化监管科技应用,识别和防范新型金融风险。为顺应大数据时代变革的需要,缓解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矛盾,解决金融监管的瓶颈,需要系统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特别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及时、动态和全方位监管,以提高监管效率。

(作者单位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作者:郭威

第3篇:论金融监管中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的平衡

摘要: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对传统的、以金融机构偿付能力为基础、强调单个金融机构个体稳健的金融监管理念和实践提出了挑战。危机的爆发和迅速蔓延表明,微观审慎监管的偏差和宏观审慎监管的缺位是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的政策和工具。扩大监管范围,建立统一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机构,并有效降低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

关键词:金融监管:微观审慎:宏观审慎

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监管总是与金融危机相联系的,无论何时发生金融危机,金融监管立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易宪容,2003)。此次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也不例外,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又一次受到了挑战。危机前,大多数国家采纳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思路,而危机的爆发和迅速蔓延表明,以金融机构偿付能力为基础、强调单个金融机构个体稳健的传统金融监管,在新的形势下已经无法完全胜任其职能,宏观审慎的概念被再次提出并形成了一系列的改革建议和方案。

一、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的内涵

金融监管中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的区分并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国际清算银行总裁Andrew Crockett(2000)就曾明确提出将金融稳定划分为微观审慎(Micro-prudential)与宏观审慎(Macro-prudential)两个维度。微观审慎的目标是减少单个金融机构破产的风险,宏观审慎的目标是减少整体经济因金融危机而产生的成本。在宽泛的意义上,两者的目标分别是“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因此,如果将金融系统看作一个大的投资组合的话,宏观审慎关注的是整个证券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微观审慎关注的是单个证券的收益与风险。

Claudio Borio(2006)从目标、关注点和风险性质等方面对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作了具体区分。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是限制金融危机所产生的风险,以免对整个经济实体的真实产出产生巨大损失。微观审慎监管的目标是单个机构的风险控制。而不考虑他们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因此,宏观审慎的目标更多是在宏观经济中,而微观审慎则在保护消费者(存款人和投资人)方面得到合理体现。

从风险性质的角度看。宏观审慎认为风险依赖于机构的集体行为——在技术层面它是“内生的”。这是因为,总体而言,机构能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交易的数量(即借和贷),由此影响经济力量本身。反过来,这又对机构的良好运行具有强大的反馈影响。与此相对的,由于关注焦点在于单个个别机构,微观审慎的视角会忽略这种反馈,即将风险看作“外生的”。孤立来看,单个机构一般会对市场价格或经济整体产生很小的冲击。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体系整体,微观审慎则关注单个机构,因此,从监管手段上看,前者是“自上而下”的,而后者是“自下而上”。

二、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微观审慎监管的偏差和宏观审慎监管的缺位

(一)微观审慎监管的偏差

根据传统的银行审慎监管理念,资本要求是银行监管的根基,人们采用资本要求的根本原因是维护被监管机构的偿付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Dewatripont&Tirole,1994)。这种微观审慎监管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资本协议中,并逐渐发展演变成为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事实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其完全实施之前已显现出严重缺陷,而此次危机则是以破坏性的方式将其充分暴露。

1.新资本协议在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要求方面存在不足。虽然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指出,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经营管理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风险之一,在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中要求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但对如何管理流动性风险、如何计量流动性风险、如何应对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重要问题,新资本协议的规定相对简单。而且,在金融创新和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流动性风险表现出更为复杂的表外运行趋势,依靠日常的监管手段很难实时监控,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则迅速演变为系统性风险而难于逆转。

2.新资本协议对于创新金融工具的资本约束不强。随着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银行除了存贷款等传统业务外,在证券化产品、表外融资工具、股权投资、衍生产品交易、投资银行业务等新兴业务领域的投资组合迅速增长。而新资本协议虽然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的资本要求和方案,但对这些新工具缺乏明确、具体的处理办法,对其中类似CDO(担保债务凭证)这样的金融工具的风险认识不足,对一些新出现的风险也没有给予足够的资本覆盖。危机爆发之后,巴塞尔委员会认识到,现行的新资本协议没有捕捉到一些较为关键的风险,因此,委员会在2009年1月发布了《新资本协议市场风险框架修订案》(征求意见稿),对非证券化信用产品提出了“新增风险资本要求”的概念;对证券化产品,要求按照银行账户计提资本。委员会还在考虑要求银行计量压力下的VaR、停止对于股权特定风险4%资本充足率的优惠等(黄志凌。2009)。

3.新资本协议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根据新资本协议,其第三支柱即市场约束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充分的信息披露。但从此次金融危机的演化看,无论是CDO还是CDS,其市场规模、机构持有状况以及风险评估,都不为投资者所知,当危机爆发后,信息的不透明加剧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并放大了系统性风险。

(二)宏观审慎监管缺位

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并不足以实现宏观的稳定,经济学理论上所说的“合成谬误”就是其具体体现,而从此次危机看,宏观审慎监管的缺位是监管领域暴露的最大问题,

1.影子银行系统的扩张与监管缺位并行。影子银行系统(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The Paralel Bankin)Svs,tern),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从事放款,也接受抵押,是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巴曙松,2009)。长期以来,影子银行系统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而通过高杠杆投资方式将利润急剧放大,从而鼓励了整个金融系统的过度信用扩张和过度风险承担行为。在带来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高杠杆操作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脆弱性,并成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推手,

2.多头监管诱发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在现有监管体制下,不同类型的金

融机构和金融产品面临不同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规则,经常会导致监管当局的监管工作陷入“监管重叠”(Regulatory duplication)和“监管真空”(Regulatory gap)的困境中,从而为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Regulatory arbitrage)提供了空间,诱导金融机构选择监管宽松的监管者,形成了竞择监管者行为(Regulator-shopping)。

3.顺周期性的监管政策加剧了系统性风险积累。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顺周期性是指经济中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正向反馈机制),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会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并导致或加剧金融部门的不稳定性。长期以来,监管机构在制定监管政策时对政策产生的顺周期性认识不足,加剧了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积累。

三、有效平衡金融监管中的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的建议

针对此次危机暴露出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中的种种弊端和缺陷,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出台了金融监管的改革建议和方案。反思这些改革建议和方案,并结合中国客观实际,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以达到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的平衡。

(一)进一步完善微观审慎监管的政策和工具

微观审慎监管是审慎监管体系的基础,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并不是要取而代之,而应基于现有的微观审慎监管框架加以补充和完善。从我国金融业以及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进程看,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纪律约束等问题依然是改革进程中面临的攻坚难题。因此,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以及坚持通过一切监管行动和措施来强化审慎风险监管和促进被监管对象的进步、依靠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因的积极变化来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防线等原则,其意义在危机背景下更加凸显。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加强风险集中度和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细化了对资产证券化、表外风险暴露和交易业务的披露要求;将薪酬机制纳入监管范围,完善金融机构激励机制。

(二)扩大监管范围,涵盖所有的金融机构、产品和市场

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新近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提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都强调了应将监管范围扩大至包括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和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是被监管机构的扩大,将信用评级机构、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离岸金融中心等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被监管产品的扩大,将衍生产品尤其是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被监管市场的扩大,包括将衍生产品交易市场、“影子银行体系”和“结算和交割体系”等纳入监管范围。不仅如此,G20伦敦峰会报告《强化稳健监管和提高透明度》还提出,还应要求不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也应具备注册资格或接受适当监督,还要特别考虑到非系统重要性机构的同质性行为潜藏的系统性风险。在中国金融创新开始起步、跨行业金融产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各监管机构之间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不同形式的金融监管、不留监管真空,显得尤为重要。

(三)建立统一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机构。加强监管部门问的协调和配合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点应在于防范跨行业、跨市场、跨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在中国现有的一行三会监管框架下,必须加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系机制及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力求发挥合力,使监管更加及时有效。未来可以考虑借鉴欧盟的做法,在现有监管机构之外,构建相对独立的系统性风险理事会,专门负责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识别和监管。

(四)有效降低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

近来,我国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主动性的逆周期监管措施,包括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构成的质量,从源头上控制信贷的杠杆率和集中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计提拨备力度、坚守风险管理底线、严密防范票据风险、加强对贷款风险集中度的管理等。这些逆周期措施对我国银行业实现经济波动时期的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更深层次的宏观审慎性监管工具也应当被挖掘,这包括用更简单的指标来衡量杠杆比率的累积以及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对风险暴露的敏感度,根据经济周期而不断调整的资本要求,囊括所有信息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标准的设定,利用更长期的历史数据来衡量风险和准备金要求,更加关注抵押贷款的贷款价值比率,等等。

作者:杨晓妮

第4篇:伯南克:继续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中文)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

2011年5月5日在芝加哥召开的第47次联储大会上的讲话

继续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最近的金融危机暴露出美国金融系统和金融监管框架中存在重要的缺陷,去年,国会和政府以《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又名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形式,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路线图。该法案就是今年会议的主题。

法案改革在各种错综复杂的领域总是面临着运用陈旧方法解决新问题的风险。值得肯定的是,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制定者试图通过建立一些机制,来帮助我们的金融系统监管适应金融环境的改变,以减低风险。尤其是,法案中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美联储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采用宏观审慎监管方式,即对传统的对单个公司和市场进行监管方式予以完善,将金融系统稳定性的风险从总体上进行考虑。这个法案还建立了一个新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会员由来自联邦和各州的各类金融监管人员组成,用于协助政府识别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对风险做出反映。

国家金融监管框架中宏观审慎监管的明确,代表了美国和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思路上的重要创新我相信,这个新的方向是建设性的和必要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在概念上和操作上会存在相当大的挑战。今天我将简短讨论宏观审慎监管的依据,论述美国 1 宏观审慎监管的新的结构,并对美联储在实施 宏观审慎监管中如何发挥作用进行探讨。

一、宏观审慎金融监管

从根本上说,宏观审慎金融监管和调控的目标是旨在尽量降低一种严重程度足以(产生)对整个经济造成巨大破坏的金融动荡的风险。宏观审慎监管的方法是相对于之前传统的方法做比较而言,或者说相对于将单个机构、局部市场或基础建设等要素的安全和稳健为其首要关注点的“微观审慎”的方法而言。

相对于传统的监管方式,宏观审慎监管的实施牵涉到诸多重大信息需求以及更复杂的分析框架。特别是,由于我们的金融体系是高度互相关联的,宏观审慎的监管必须将金融领域的全部重要要素一道通篇考虑,这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我们必须在各种金融机构和市场之中有关对这些(因素的)复杂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的理解上引起特别的重视。因为这些联系决定了不稳定因素是如何在整个金融体系之中传播的。此外,从广义上讲,持宏观审慎态度的监管者们必须考虑两类风险:第一类是涵盖了金融体系的各个结构层面的可能对金融稳定构成现实威胁的风险,比如游离于市场和政府有效监管范围之外的或者影子银行监管缺失的风险。第二类则是伴随金融或者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一次又一次变化的,诸如在经济景气时期过高的杠杆率将最终动摇经济的稳定。

诚然,宏观审慎监管的方式固然非常重要,但是也不法取代我们对细致的微观审慎(的方式对金融进行)调控和监管的需要,

11影子银行,又称为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Shadow Banking system),是指房地产贷款被加工成有价证券,交易到资本市场,房地产业传统上由银行系统承担的融资功能逐渐被投资所替代,属于银行的证券化活动。

2 (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对个别(金融)机构的监管是用以提升系统性稳定的,但是又不仅限与此:(其目的还)包括对存款保险基金的保障,洗钱和其他形式金融犯罪的侦测,以及非法歧视或滥用借贷行为的预防。然而,与此同等重要的是,微观审慎的监管还可以(为我们)提供以一些以既定的更系统化的方式为基础的知识;而在我们对有关处于关键地位的公司或者市场的发展有清楚认知之前,我们很难从一个整体(层面)出发去理解这个系统到底将何去何从?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微观审慎的框架来支撑巩固(这种认识),那么(在这样的系统下)宏观审慎的策略将会是行之无效的。

也就是说,通过这场危机(使我们)获得的深刻教训是:一味的强调微观审慎监管方式,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或局部市场,可能会错过发现重要系统性的或交叉性危机的机会。例如,传统的微观审慎的监管可能发现个别金融机构严重倚赖短期基金的融资,而恰恰这种方式又或多或少能麻痹、逃脱金融监管。但是在没有弄清楚在这个既定企业之外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情况下, 我们是无法确定这种基金会否对更广泛的(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其他的,相类似的金融公司是否也高度依赖短期融资呢?如果是这样,那么短期资金的来源主要集中在哪里?短期基金的市场是否在一个极度不确定的时期内一直平稳运转呢?还是仅仅(靠打擦边球)在夹缝中艰难生存?

如果短期(融资)基金突然间消失,那么那些准备参与借款融资的企业又会做何反应?打个比方说,他们会不会被迫贱卖资产,而这将使得他们自身变得毫无稳定可言,还是会停止提供基金融资或(停止)将关

3 键性服务给其他金融单位呢? 最后,(试问)这些发展会对更深远领域的经济产生何种影响?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标志是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来分析风险,而非仅仅从单个公司的角度出发。因此,通过这种分析方法而出现的补救良策,比以往简单地通过一部分公司对于其筹资模式的调整(而进行的补救方式),在本质上将更深远和更具有整体结构性。

二、在美国实施宏观审慎监管

我将具体谈谈怎样适应美国当前不断演变的监管制度环境实施宏观审慎。

宏观审慎的第一个必要元素是完善对变化莫测的金融稳定风险的监管体系。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除了个别监管机构承担此职责外,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另一目标是成立一个新的组织——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监管美国金融系统,识别威胁系统稳定的风险,规范市场纪律,注重缓和金融市场中严重风险。委员会由包过美联储在内的10位有投票权的成员,和5位没有投票权的顾问组成。

监管机构代表委员会在美国金融系统下监管广泛的参与者。委员会许多会员们为了抑制监管者狭隘关注其管辖范围内的机构和市场,而忽视因依赖关系而超越管辖权所引起的风险。委员会还促进了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在过去,有时采取打破鸿沟方法来防止机构超越其职责,委员会应该协助识别、消除监管框架中的鸿沟和弱点。

多德-弗兰克法案还拟在财政部内设立金融研究所,负责

4 为政策决策者提供精确金融财政数据。监管委员会可以要求研究所收集某些个别财务企业信息,用以评估金融系统中存在的风险。收集、分析金融部门数据的过程使监管者了解更多的金融情况,便于监管者识别系统风险和其他新兴危机。

说句题外话,虽然美国最近成立了新的组织机构来实施宏观审慎政策,但有趣的是,美国并不是唯一使用这种监管权力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欧盟也成立了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负责对欧盟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委员会将收集、分析欧盟金融系统信息,识别、首先考虑系统性风险,并向国家和欧洲当局发出警戒、提出建议。委员会将与新成立的在欧盟成员国中负责银行、保险和证劵审慎监管的三个欧洲监管当局紧密配合。在英国,政府计划将宏观审慎监管局并入英国央行,并创建一个新的金融政策委员会,来负责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前联邦储备委员会副主席科恩已任命为金融政策委员会会员。目前,科恩是两个国家最高金融监管者之一。)英国委员会将识别、监管系统风险,为消除、减少风险采取实际行动,并将对经营失败的金融公司采用新的解决办法。

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的监管工作在美国已全面展开。来自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已经建立了工作组,负责部门、金融系统方面的事务,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这项工作也将在委员会向国会汇报有关金融稳定的报告中体现,预计将在今年夏天发布。

5 在识别金融稳定的威胁后,当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来应对,但是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在这方面的权利有限。也许最重要的是认定一些被联邦储备委员会和其他会员机构所忽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工具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从而受到更多的监管,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必须给这些被认定的公司给出明确的标准,来确定当这些公司发生财务风险危机时将会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当然,这项任务需要一个持续分析的框架来了解其系统性风险的来源。

虽然委员会的权力被规定到一定的范围,但是为了潜在的利益,他们在监管机构中促进合作的能力不应被低估。仅举一例,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稳定——债权危机时遭受戏剧性的运行,这显然是一个系统性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已颁布增加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稳定的规则,率先决定是否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进一步调查。然而,在委员会的协调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咨询了其他机构分析和看法,包括联邦储备。特别是跨部会协商,委员会帮助说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业潜在的系统性不稳定因素。本月晚些时候美联储会将参加由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办的圆桌会议。

可以理解的是,鉴于危机造成的危害,委员会及其成员仍然集中在寻求可能造成金融动荡的来源,包括从目前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的结构性的问题和风险。然而,制定不起效用的或过于繁重的规定会导致成本过度上升,或者导致信贷供应受到不必要的限制,这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监管机构必须以避免粉碎合理的

6 冒险活动以及避免金融市场上的创新活动为目标,原因是这些要素在培育更加广泛的生产力增长、经济增长和就业岗位创造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三、宏观审慎政策在美联储

正如我刚才所说,除了创建像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的新机构,《多德〃富兰克法案》多德-弗兰克(the Dodd-Frank Act)还授权对其他机构宏观审慎监管的任务,包括美联储。这授权的确定,在一定条件下改变了主要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在这例子中,美联储除了是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会员外,其新职责包括监督像非金融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的支付、结算和清算等控股公司。通过与其他机构监管机构协商,我们还负责制定针对所有大型银行和系统重要性非金融机构的更严格的审慎性标准。这些改进的标准包括更严格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拟定所谓的“生前遗嘱”(也就是重振与解散计划),美联储和公司本身强制性的压力测试,新交易对手的信用额度和更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已经并将继续作出重大的组织变革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在颁布Dodd-Frank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之前,已着手对一些大的、复杂的一些金融公司进行彻底地监督检查。这方面一个重要里程碑就是2009年春季在美联储领导下进行的银行压力测试,全面综合地评估了大型的银行机构,通过对这些主要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运行情况比较获得得了宝贵的经验,一些鉴别方法和有深度的见解。

7 银行压力测试的另一个收获是要采用多学科的方法来监督,结合经济学家,金融专家,支付系统分析员,并联合其他监察和审计专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通过这一经验,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创建了一个高层次,多学科工作组——LISCC(金融风险管控部门大型机构监督协调委员会),以监管大型金融机构。现在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经常组织经济学家和其他专家,使用横向,或跨公司审查方式对投资或筹资进行监控等,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和金融联系的水平和形式,来遏制系统性风险发生。LISCC也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多地运用改进的定量评价方法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监督机构的效果以及可能面临的更广泛的金融体系风险进行评估,类似的委员会机构正在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内形成,以帮助我们履行义务,其已成为主要金融市场的系统、实用的监督机构。

为提高对金融体系的监测和协调工作以保持金融稳定,我们在委员会内设立了一个金融稳定政策研究室,汇集了不同背景和技能的工作人员,该办公室和联邦储备理事会的其他机构密切合作,协助监测全球金融风险,分析这些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来配合银行监督委员会工作,例如, 在压力测试的基础上发展损失定量模型和替代方案,以服务联络员的方式联系金融稳定监督理事会和多个工作小组,协作开发和评估替代方案,实施宏观审慎的监管。

最近美联储根据内部资本评估程序和股东内部资本规划分布要求对19个大的银行控股公司的综合资本进行了分析和审查,就是典型的宏观审慎监管横向评估方法。在危机发生后,银

8 行的资本支出一直保持在最低的限度,由于银行2010年盈利和资本状况继续改善,有些公司寻求批准增加分红或重新启动股票回购计划。要求对资本支出进行审查评估,允许美联储通过LISCC(大型机构监督协调委员会)对个别银行的情况和资本支出的受信度评估,为经济复苏的持续性产生潜在影响,因此,该方案同时实现了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的目标。从传统的安全、稳健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每个企业都有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资本计划以及压力管理方案以避免潜在的风险,这符合正在逐步推广的巴塞尔协议III的阶段性要求。但是,在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分析师的帮助下,我们已考虑了整个银行体系的资本要求,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仍然会提供给家庭和企业这一目标,即使经济表现比预期更差。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现在我们也普遍用宏观审慎方法去分析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欧洲的主权债务问题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欧洲的主权债务和银行债务在2010年春季攀升,美国联邦储备监管者开始认定美国银行公司的风险为欧洲银行公司和主权。除了直接的风险评估,我们还分析在主权债务问题可能导致更为广泛的金融波动之下的情景。我们的重点是在金融动荡的可能性,它可能会妨碍到欧洲和美国的信贷流动和经济活动。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被赋予广泛的欧洲银行的监管权,例如,我们讨论过的欧洲银行获得美元资金的能力和欧洲银行在美国货币市场上对美元需求影响的潜在风险。这项工作建议,为欧洲金融机构的美元资金需求提供了一个逆止,可以缓解欧洲主权债务问题外溢到美国。根据这一分析,2010年5月美国联邦公开市场

9 委员会宣布,它已授权美元流动性与其他中央银行的货币互换协议中的先发制人行动,以避免在流动资金状况进一步恶化。

宏观审慎的考虑也是美联储的重要规则,尤其是那些多德-弗兰克法的实施规则。例如,与其他监管机构一起,最近我们对未通过中央对手清零的过度的场外衍生工具提出了保证金要求。这个拟议的规则不仅反映了安全和-稳健性问题,还是宏观审慎的目标,具体而言,该规则旨在通过减少市场参与者之间交换传染的潜力来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弹性。根据建议,最严格的保证金要求将适用于掉期交易商或其他主要市场参与者的衍生工具合约,如果不依此安排,可能会涉及“默认链“的风险,即一个大型企业通过掉期市场级联遭遇风险。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宏观审慎的金融监管在国际上得到越来越多的遵循。我们在努力实施国内改革的同时,美联储已经开始与国外同行密切合作,一起协调推进在国际层面上的金融改革进程。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的目标很重要。这些目标包括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跨国公司利用监管漏洞或不一致监管规则,建立一致的和互补的标准,并确保对国际上活跃的金融公司和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二十国集团在近两年的会议中,相当重视金融政策的改革。金融稳定委员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也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来协调推进跨国的宏观审慎的政策。

10 美联储的很多国际方面的努力,包括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制定并实施新的国际活跃银行审慎监管的条件,使2009年夏天对交易活动和证券化风险采用了更严格的资本标准要求,并使其成为巴塞尔协议III对全球活跃银行监管的主要元素。与宏观审慎的做法一致,巴塞尔协议III要求全球最大的、最活跃的银行持有更多,质量更高的资本,这反映了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与大型机构的财务危机有关。

四、结论

金融危机清楚地表明,金融监管不仅要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也关注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要求监管机构减轻金融风险的积聚和减少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它建立了一个跨部门的委员会监测金融市场,识别新兴的威胁,并协助制订政策,以遏制这些风险。就我们而言,美联储已重整其内部运作方式,以方便宏观审慎监管和调控,监测系统性风险。我们正致力于与美国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密切合作,促进金融的稳定。尽管多德-弗兰克法案颁布不满一年就已取得了很多成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更好理解系统风险来源、发展改进监管工具,以及评估和实施政策工具来降低宏观审慎风险。这些都是艰巨的挑战,但如果我们要避免金融危机及其严重经济后果的重演,就必须去积极面对这些挑战。

第5篇:周小川再次呼吁应用宏观审慎政策

央行周小川行长呼吁应用宏观审慎政策

一、周小川在第一届“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颁奖典礼上的致辞、

节选 (2011年6月1日)

尊敬的黄达教授、刘鸿儒教授、郝平副部长、纪宝成校长,各位老师、各位来宾,同学们:

首先,请允许我对黄达教授荣获“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表示祝贺!对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为推动中国金融学科的建设和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感谢!

金融学科的建设和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始终是与金融事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从1978年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国逐渐突破过去那种高度集中型的金融机构体系,朝多元化体系方向改革,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基本框架,中国金融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以黄达教授为代表的中国金融教育界,一方面,辛苦耕耘,全心奉献,培养出大批金融人才,解决了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与金融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矛盾;另一方面,潜心研究,勇于实践,为中国金融的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政策与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

当前,随着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金融业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学研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挑战。特别是经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现有的金融运行模式、金融监管体制暴露了其内在不足,也引发了理论界、金融业界对今后金融改革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从理论上说,经过这次危机,人们发现,微观审慎性的总和并不等于宏观上的审慎性。或者说,个体的健康性不等于总体的健康性。这里面涉及到很多相关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如,危机的传染性,与资本要求、流动性、杠杆率、拨备要求、会计准则、评级制度相关的微观审慎性标准,与羊群效应、动物精神、信息理论和计算复杂性,以及激励机制安排等相关的市场有效性问题等,在原有的理论分析框架、模型基础上,都有新的认识和发展。

在金融运行和管理方面,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已成为危机后国际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各国政府以及金融界的普遍共识是要建立逆周期的市场运行和调节机制。在宏观方面,除了要用好货币供应量、利率等具有逆周期调节效果的传统货币政策工具,还引入了逆周期调节的创新手段,如建立逆周期的资本缓冲制度和动态损失准备制度等。在微观方面,主要侧重于加强金融监管改革,改进原有的资本协议、杠杆率、拨备计提等监管政策和工具,提高金融机构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建立与经济周期调节相适应的杠杆率要求、前瞻性拨备管理,推进会计制度、评级机构、衍生品交易和清算体系等的改革,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等,其主要思路是,将这些微观层面的监管机制纳入宏观管理框架内,减缓顺周期影响,减少对经济波动的影响。

当前,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为核心的国际金融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典型内容是G20所支持和认可的巴塞尔Ⅲ。从中国情况来说,我们有必要、也有条件尽快采纳和运用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而且也写入了“十二五”规划。但我国总体上还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运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也有一些比较紧迫的课题,如对经济周期的判断、高储蓄率问题、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选择、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划分标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等等,需要尽快加以深入研究。

总之,新的金融运行和监管理念及其政策框架对金融学科建设、金融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希望中国金融教育工作者以黄达教授等老一辈金融教育家为楷模,教书育人、刻苦耕耘,为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超前意识、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也希望经济学和金融学的专家学者们能更进一步潜心研究,勇于实践,为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理论支持,为中国金融的稳定、安全和发展贡献自己的智力。

再次感谢各位来宾,感谢你们对中国金融事业的支持,祝黄达教授、刘鸿儒教授身体健康、心情愉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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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国除了有必要采用宏观审慎性框架以外,同时,也有可能尽早地运用宏观审慎性框架。

周小川还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中长期的发展进程。他认为,人民币如果跨境使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自然会产生一种需求,这种需求就是人民币需要逐步地、有序地走向可兑换。

运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在周小川看来,新时期宏观管理主要有两个特点:其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二,引入了宏观审慎性政策进行宏观管理。

“尽管目前全球经济复苏比去年更加明朗,但总体还是处于这样的状况,即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周小川表示,常规年份没有这么大的不确定性,全球交互影响也没有这么大。

全球来看,主权债务危机并没有解除,在应对危机时采取扩张政策的后遗症亦逐渐开始显现,通胀处于较高位置,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较高。

周小川认为,这需要宏观管理有一定的转向,在转向中找到一个既促进经济增长又能控制通货膨胀的新平衡点。

“宏观管理,特别是涉及到金融业和货币政策方面的一个特点,就是引入了宏观审慎性政策。”周小川表示,宏观审慎性政策主要是把一些主要的概念汇总起来,放入宏观审慎性政策体系的框架之内,主要内容是以金融稳定为中心,特别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逆周期宏观调节为特征所形成的政策体系。

尽管推进宏观审慎性政策成为危机之后的共识,但是全球范围来看,各国执行的情况不一。周小川表示:“宏观审慎性管理框架对另外一些经济复苏比较弱的国家来说,又容易带来一个负面的效应,就是进一步拖慢了经济复苏的速度。”

在周小川看来,中国有采纳和运用宏观审慎性政策的需要。“危机之后中国率先复苏,中国经济周期和发达国家所处周期不一样。对于周期判断的变化,需要有一些逆周期的措施。”

与此同时,中国是高储蓄率的经济体,高储蓄率可能出现较高的投资率,而从过去的历史经验来看,较高的投资可能会造成某些方面的过热和产能的过剩,进而刺激泡沫产生。

“高储蓄率带来的周期性问题。”周小川表示,中国又是一个转轨经济,仍旧有一些财务软约束的现象,这可能会造成潜在的、过热的冲动。他认为,面对这些情况,中国还需要尽早地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人民币可兑换需求自然产生

而针对素来备受关注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在此次论坛上,周小川表示,人民币跨境使用,首先主要是指在贸易和投资中的运用,同时小心谨慎地允许在金融交易中逐步有所运用。

“人民币如果跨境使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自然会产生一种需求,这种需求就是人民币需要逐步地、有序地走向可兑换。”周小川同时还表示,在1996年,中国已宣布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的可兑换,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是一个中长期的发展进程。

在2011年年初央行工作会议上,央行就已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在今年1月,人民币可兑换进程还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人民币境外直投开闸,央行下发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19日,央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曾表示,截至目前,中国企业人民币到境外直投的试点总量约为190亿元人民币。他还透露,央行拟在年内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至全国。

今年前4个月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达5300亿元人民币,超过去年全年,达到同期贸易量的5%。在陆家嘴论坛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人民币有三到五年的升值空间,应该抓紧时间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第6篇:金融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

《财经》杂志2009年第17期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17日 林野/文

政府作为金融与非金融资产的主要持有者、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市场的监管者,是关联交易和系统性风险的重大来源,这是在中国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必须面对的问题

这场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宏观审慎问题成了热门话题。人们认识到,即使单个金融机构是稳健的,集合的后果也有可能是灾难性的。例如,单个金融机构为控制风险或提高流动性而出售资产有可能是审慎的,但多数金融机构这样做,则会导致资产价格下跌,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在经济繁荣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显得很有资信。从单个金融机构的角度看问题,此时扩大信贷规模显然是理性的和审慎的;但所有金融机构都如法炮制,则导致信贷快速扩张,资产泡沫集聚,乃至通货膨胀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单个金融机构收紧信贷政策同样是审慎的,但如果大多数金融机构都这样做,其结果必然是更快地将经济引入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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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监管不限于监管体制重建

宏观审慎监管是以制度和措施防控系统性风险,其概念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实践。如何识别和度量系统性风险,如何防止风险在不同地域、国家、市场和机构之间传递?如何实现各类宏观审慎当局之间的协调与信息共享?如何在各国监管当局之间形成有效的分工合作?这些都是实在的问题。欧美各国正在酝酿的监管改革,也许能率先摸索出办法。

需要指出的是,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包括逆周期资本管制在内的宏观审慎问题在中国有不同含义。在市场主导条件下,繁荣时期增加资本金要求,就像给经济安装了限速器,可以防止过度扩张和通胀。但在政府主导经济的条件下,有没有这种装置不是本质,更起作用的是政府的号召。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关注金融机构倒闭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冲击。在中国,金融机构倒闭不是现实的风险。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太大而不倒”或者“太关联而不倒”,即使在市场经济国家,也未能例外。而在中国,不但有“大而不倒”,也有“小而不倒”,还有“少而不倒”;没有人相信政府会任凭经营失败的银行倒闭而坐视不管。就是那些完全私有的银行,包括农信社在内,也不会轻易倒闭。这种信念早已深入人心,没有人担心会发生大规模存款挤兑或者银行倒闭。

但金融机构不倒闭不等于没有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危机,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中国在过去十多年里,用于挽救各类失败的金融机构而付出的代价,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如果英美国家也同样慷慨地救助金融机构,雷曼兄弟们也不是非关门不可。如此说来,不能以金融机构是否倒闭来判断系统性风险。中国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当前主要表现在快速膨胀的资产泡沫,包括高得离谱的房地产价格,其根源是政策风险。政府作为金融与非金融资产的主要持有者、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市场的监管者,是关联交易和系统性风险的重大来源,这是在中国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必须面对的问题。

宏观审慎的基础是微观审慎。说到底,只有真正稳健的金融机构,才有能力和动力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金融服务和有效地控制风险。这次金融危机中一些金融机构失败了,有的倒闭了。但是,经过建设性的毁灭,那些重新站起来的金融机构,应该更具有竞争力。与这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明确产权关系的金融机构相比,中国的金融机构大多还是政府控股,或虽然私人所有但仍由政府主导,仍然具有明显的同质性和盲目性,在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它们在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金融服务的同时,还在频繁地因操作风险而产生巨额损失。虽然大型国有银行的改革和重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还有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以及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没有取得改革的突破。在发达国家探索宏观审慎制度的时候,中国还不得不继续微观审慎领域未完成的改革。

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建立宏观审慎框架,需要有效的执行机构。而中国目前还面临着改革金融监管制度的艰巨任务。自从2003年实现金融分业监管格局以来,银行、保险、证券三家监管当局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不能说实现了有效的监管。2003年中央金融工委解散以后,这些监管当局都在各自的行业接收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上级主管功能”,包括党的关系。凭借这种关系,监管当局可以直截了当地干预这些机构的内部事务,包括向其派遣管理人员。这种现象在全世界都已经非常罕见。即使是没有直接组织关系的金融机构,仍然是政府所有或受政府控制。很多时候,说不清这些监管当局是从监管的角度还是所有者的角度施加影响,也难以检验其监管政策和行为的真正效果。

此外,监管者还担负着促进各自行业的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任务。这些任务,与金融监管的核心职能也具有内在的冲突和矛盾。而2007年以后将三家监管当局重新纳入公务员薪酬体系,是金融监管组织改革的倒退,使得原本匮乏的监管资源更加拮据。更为要紧的是,这三家监管当局在日常运作中并无真正的独立性,也没有必要的法律保护,权威性和威慑力得不到保证。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和政府的这种亲密舒适关系,不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从长远来看,这种制度安排是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根源。

中国虽然在法律上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但实际上混业经营已经达到相当大的程度。不仅银行、保险、证券之间互相渗透,而且由产业集团主导的混合型金融集团已经越来越活跃。法律归法律。差不多每家大银行都开办了投资银行业务,直接办起了全功能银行。相比之下,中国还远远没有与之适应的金融集团监管体系。三家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信息共享、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和其他宏观审慎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信息共享,仍然限于表面化和形式主义,缺乏实际效果。2003年以后三家监管当局之间的季度联席会议,仅仅开过几次,并且没有货币当局的参与。

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单个的金融监管当局,主要的任务是维护具体的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因此其本质属于微观审慎的范畴。这些机构虽也涉及一部分宏观审慎职能,例如逆周期资本金管制,以及对金融机构同类组的某些监管政策等,但终究不会有整体图景。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功能、支付清算体系功能都使其处于维护宏观审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独特地位。

令人遗憾的是,2003年将银行监管功能剥离出来以后,中央银行仍然主动介入大量而具体的监管事务。中央银行实行的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信贷政策,从性质上属于微观审慎领域。而最具有宏观审慎性质的金融稳定职能,虽然写进了修改后的中央银行法,但迄今没有明显建树。金融稳定部门主要忙于为失败的金融机构埋单,并无与其职能相匹配的权力 和能力。中央银行曾经力推的存款保险制度,几经周折之后没有实质进展。要从根本上提高货币当局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尤其是要发挥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还需要做出切实的努力。

随着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中国面临的压力会加大。中国除了继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防范系统性风险和构建宏观审慎功能,没有其他选择。简单地把金融监管当局合并组建综合的监管机构,在导致高昂的行政成本的同时,不会达到目的。并且在实际操作上,把已经分开的监管当局再合并到一起,难度要远远大于当初的分拆。目前最现实也是最紧迫的任务,是在现有的框架基础上,建立一个高水平的金融委员会,专司宏观审慎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功能。这样的一个委员会,既可以把国务院从繁重的协调任务中解脱出来,又可以让行业监管当局专心致志地改善微观审慎监管,还可以超越目前监管当局之间以及与中央银行之间协调与信息共享的障碍,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地分析、监控所有可能导致体系性风险的机构、产品、工具、市场和交易行为。金融委员会的职能,还应该包括开发和建立宏观审慎的工具、标准、指标,并且对改善微观审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要求。

第7篇:央行二季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全文)

2010年07月27日20:20新华网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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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二季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 2010年7月27日)

二季度,GDP 同比增长10.3%,CPI 同比上涨2.9%,人民币贷款新增2.03 万亿元,国民经济运行朝着宏观调控预期的方向发展,基本面进一步回升向好。我们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仍持谨慎乐观看法。今后一段时期,仍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提高宏观调控的灵活性与针对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

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使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趋于复杂

今年以来,希腊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葡萄牙、意大利、爱尔兰、希腊、西班牙等国公共债务风险持续加大,引发全球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担忧。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计算,2009 年欧洲各国负债率平均为84.0%,财政赤字占GDP 比值平均为6.3%,均远超马斯特里赫特条约①的规定,其中希腊债务是其GDP 的

1.25 倍、赤字占GDP 的比值为13.6%。

欧债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直接影响了欧元区经济复苏步伐,使欧洲经济增长乏力,一季度欧元区GDP 同比增长0.5%,IMF 预计今年欧元区GDP 增速为1.0%,低于发达经济体总体2.6%的增长水平。二是造成全球股市、汇市和债市的剧烈波动,国际初级产品价格指数下滑。道琼斯欧洲50 价格指数在6 月末比年初下跌8.73%,截至7 月9 日伦敦金融时报100 指数比年初下跌5.17%,6月末欧元兑美元汇率比年初贬值15.11%,CRB 现货价格指数5 月份环比下降4.8%,6 月份环比略上涨0.3%。三是冲击市场信心,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对主权风险的担忧扩散至欧洲的银行部门,融资压力再次出现并通过银行间市场传播。欧央行预测今年和明年欧元区银行将面临1950 亿欧元的资产减记。

目前来看,欧洲债务危机还没有出现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到实体经济的迹象,欧洲融资条件收紧的负面影响也被欧元贬值的作用所抵消。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救助计划及全球经济复苏仍持乐观态度。IMF 在7 月初将今年全球GDP 增速调高至4.6%,比4月份的预测增加了0.4 个百分点,其中对发达经济体的增速调高0.3个百分点至2.6%,对新兴市场增速调高0.5 个百分点至6.8%。欧盟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9 年对欧盟出口比重达19.7%。

截至6 月末,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比年初贬值了18.04%。因此短期看,欧债危机使我国需求下降,订单减少,成本压力加大。但综合衡量,考虑到我国出口弹性较小,我国对外依存度自去年以来已有明显下降,即便是今后一段时期对欧盟出口下降,也可能被其他经济体需求的复苏所弥补,欧债危机对我国经济总体产生较大冲击的可能性不大。

二、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经济运行基本面依然良好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二季度GDP 当季同比增长10.3%,增速比上季下降

1.6 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2.2 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增长11.1%,增速比去年全年高2 个百分点,比2009 年同期高3.7个百分点。从季节调整后的环比分析来看,GDP 增速也有所放缓。人民银行企业家问卷调查显示,二季度企业家信心指数结束了自去年二季度以来连续攀升的势头,出现高位小幅回落,较上季下降0.5 个百分点,达到83.4%。宏观经济热度指数持续回升至48.4%,但增幅较上季回落0.3 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宏观经济热度指数出现下滑。宏观经济热度预期指数自2008 年底以来首次低于宏观经济热度指数0.1 个百分点,宏观经济出现降温迹象。

虽然当前经济增长表现出一些放缓迹象,但目前中国经济的基本面仍然良好。未来经济放缓趋稳的可能性较大,但出现二次探底的可能性不大。主要依据是:(1)制造业景气指数(PMI)虽然有所回落,但仍在50%以上运行;(2)城镇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仍处于历史相对较高水平;(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稳定增长态势不变;(4)全球经济总体保持复苏态势,我国外部环境好于去年,6 月份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5)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测算的经济景气指数看,目前经济一致合成指数和先行合成指数呈下行态势,但从指数水平看,仍然处于历史高位。

当前经济增长放缓是前期过快上涨的回调,有基数的原因;同时,也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约束地方债务膨胀、管理通胀预期的宏观政策调控的结果,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三、工业生产增长放缓,产出缺口缩小

二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增幅比上年同期高6.8 个百分点,较上季低3.7 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6%,增幅较上年同期高10.6 个百分点。从季环比走势看,剔除季节因素后,工业增加值季环比增速回落,略低于上季水平。

一些重要生产指标也显示出当前工业生产增长放缓:(1)产出缺口缩小。同工业的潜在产出相比,6 月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测算的工业增加值产出缺口为0.82%,这是工业增加值产出缺口7 个月以来首次回落到1%以下。(2)轻重工业增速差继续缩小。6 月份,轻工业增加值增长12%,重工业增长14.5%,重工业生产增长仍快于轻工业,但轻重工业增加值增速差已回落到3 个百分点以下,这是10个月以来的首次。(3)反映工业生产活跃程度的发电量增长趋缓。6月份

发电量同比增长11.4%,季节调整后发电量月环比增速为-1.83%,增幅较上月低

2.17 个百分点。1-6 月,发电量增长19.3%。

当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已连续下滑3 个月,其主要原因:一是国内外需求下滑,PMI 分类指数中,反映国内外需求的新订单指数和新出口订单指数已连续两个月下滑;二是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部分企业为达到减排指标而减产,部分“两高”产品产量增长下滑。二季度,水泥、钢材、氧化铝、十种有色金属和粗钢产量同比增幅分别较上季下降2.5-8.4 个百分点。

四、内需平稳增长,外需持续恢复

投资增速回落,中央项目作用减弱,民间投资增速持续提升。二季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同比增长25.2%,增速比上季低1.3 个百分点; 实际同比增长21.5%,增速比上季低4.0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同比增长25.5%,实际增长23.2%,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低8.1 和15.2 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中央项目、地方项目投资同比增速均比上年同期减缓,两者增速差收窄8.2 个百分点,显示今年中央项目在投资增长中的作用减弱。从结构上看,民间投资(非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持续提升,累计增速连续4 个月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速。上半年累计,民间投资增长28.6%,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增长21.5%。

消费平稳增长,城镇消费增长快于乡村。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5%,比上季提高0.6 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3.5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同比增速为15.2%,比上年同期降低2.2 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同比增长18.2%,比上年同期提高3.2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5.3%,比上年同期低1.3 个百分点。从季环比分析来看,剔除季节性因素后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比上季有所下降。按经营地域划分,上半年累计,城镇消费名义同比增长18.6%,实际同比增长15.9%;乡村消费名义同比增长15.6%,实际同比增长12.2%。

出口保持强劲增长,进口增速放缓,顺差大幅回升。二季度,出口同比增长40.9%,增速比上季提升12.2 个百分点;进口同比增长43.7%,增速比上季回落21.0 个百分点;顺差411.6 亿美元,比上季增加269.1 亿美元。特别是6 月份出口1374.0 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季节调整后,6 月份进出口规模均比上月减小,且进口由处于长期趋势线上回落到趋势线下。上半年累计,出口7050.9 亿美元,同比增长35.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7 个百分点;进口6497.9 亿美元,同比增长52.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8 个百分点;贸易顺差553.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9.1 亿美元。产品结构改善推动了外贸持续复苏。上半年,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比分别增长35.9%和40.9%,快于同期出口增速(35.2%)。

二季度当季,劳动密集型产品⑤出口也逐渐恢复,同比增长29.9%,增速比上季提高14.4 个百分点;资源类商品进口数量高位回落,铁矿砂、原铜和初级形状的塑料进口数量连续3 个月下滑。美日欧仍是我国主要出口目的地,但份额呈下降趋势,我国对外贸易多元化格局日益强化。

五、物价上行压力有所减缓,未来价格翘尾因素减小

二季度,CPI 同比上涨2.9%,比上季高0.7 个百分点。上半年累计,CPI 同比上涨2.6%,比上年同期高3.7 个百分点,总体呈上涨趋势。但6 月份CPI 同比上涨2.9%,比上月低0.2 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6%,物价上行压力减缓。上游PPI、CGPI(企业商品价格)涨幅也有回落,有利于下游物价的稳定,物价上涨压力略趋缓解。6 月份,PPI 同比上涨6.4%,比上月降低0.7 个百分点,涨幅在连续5 个月上升后回落;人民银行监测的CGPI 同比上涨6.6%,比上月降低0.5 个百分点,涨幅在连续6 个月上升后回落。

对物价上涨的可能性仍要保持警惕。一是食品价格的涨幅可能回升;二是前期货币信贷高增长的时滞效应还未完全显现;三是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也会推高物价水平;四是通胀预期仍较高。人民银行监测的5000 户工业企业产品销售价格景气指数从上季的53.2%上升至二季度的54.2%,已经连续六个季度上升;人民银行储户问卷调查显示,2010 年二季度未来物价预期指数达70.3%,比上季上升4.7 个百分点。

依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测算的物价景气指数,CPI 一致合成指数继续上扬,与先行合成指数在2009年上半年的触底回升形成呼应。目前,CPI 先行合成指数已经触顶后出现了小幅下降趋势,但指数水平仍然居于高位,未来仍存在上涨可能。

总体来看,据初步测算,2010 年翘尾因素将拉动CPI 上升1.2个百分点,其中,

6、7 月份,CPI 翘尾因素均为2.1%,达到全年最高水平。下半年,CPI 翘尾因素逐月减小,新涨价因素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六、经济主体收入增速趋缓,收支盈余小幅下降

企业盈利保持高位增长。1-5 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81.6%,虽由于基数原因低于前两个月119.69%的增长水平,但仍处于历史相对高位。

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有所下降,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加快。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57.1 元,实际同比增速为7.5%,比上年同期低3.7 个百分点,比上年末低2.3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为3077.9 元,实际同比增速为

9.5%,比上年同期高1.4 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国实现财政收入43349.8 亿元,同比增长27.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0 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33811.4 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9.3 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收大于支9538.4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464.9 亿元。

七、货币信贷增幅继续稳定回落,信贷结构进一步改善

截止 6 月末,M1 同比增长24.6%,增幅比上年末回落7.8 个百分点,比历史最高值(2010.01)回落14.4 个百分点;M2 同比增长18.5%,增幅比上年末回落9.2 个百分点,比历史最高值(2009.11)回落11.2个百分点。M2 增速已连续7 个月回落,M1 基本回落至上年同期水平(24.8%)。M1 回落幅度加大主要是由上年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增加较多使基数较高所致。

月度信贷投放逐渐回落。上半年人民币各项贷款累计新增4.6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加2.74 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一季度新增2.6 万亿元,二季度新增2.03 万亿元。6 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8.2%,比上月下降3.3 个百分点,已连续8 个月回落,低于2006 年以来20%的平均水平。如果2010 年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保持6 月份18.2%的水平,2010 年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将不超过7.5万亿元。

信贷结构进一步改善。一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大型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上半年,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40.6%,比上年同期和上年末分别高4.6 和5.0个百分点。二是中、西部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速高于东部地区,经济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间信贷资源不平衡的状况继续改善。6 月末东、中、西部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8.7%、20.5%和24.0%,中、西部贷款增速分别比东部高1.8 和5.3 个百分点。三是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购房贷款增速连续二个月下滑,房地产调控措施初见成效。总体看,未来信贷总体需求将呈逐步趋缓态势。

八、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汇率弹性增强

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运行较为平稳的环境下,人民银行于2010 年6 月19 日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的管理和调节。此次在2005 年7 月21 日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对人民币汇率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从6 月21 日以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变动情况看,双边波动明显增强。截止7 月23 日,25 个交易日人民币兑美元已经累计升值0.72%。同时,市场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明显降低。7 月23 日1 年期NDF贴水760 点,比6 月18 日的贴水收窄545 点。

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需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市场体制完善进程、金融监管水平提高和企业承受能力相适应。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是继续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重大举措,更有利于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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