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2022-04-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种以企业为承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模式,对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文章从江苏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今后联盟运行的发展趋势及思考,希望能以优化联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篇1:

促进石家庄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对策建议

摘要:本文依据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石家庄市农业战略联盟对策

推动农业产业技术联盟的构建与发展,是促进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聚集,提升我市农业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和有效途径。我们在分析总结石家庄市农业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模式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突出的资源组织能力、完善的运行管理模式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从产业集群、合作机制、风险管理、主体培育、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以下发展对策与建议:

1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设计尧构建与发展

我市作为农业大省的省会,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任,为应对农业资源要素瓶颈和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等制约因素,必须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为先导,结合我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机构以及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的行业布局,确定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升战略引领能力,制定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把握环渤海经济区崛起和京津冀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机遇,通过组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谋划、设计、构建和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冀科教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加速技术转移,强化自主创新,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把握市场脉搏和现代消费趋势,加快省会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实现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农民职业化、农村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转型、构建省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建设,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依据我国现代农业和涉农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方向,结合我市实际与区域特色优势,谋划我市农业梯次产业培育重点,着力发展生物种业、食品产业、生物农药、工厂化农业、饲料产业、中兽药产业、生物肥料、农机装备、山区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物流、农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集群,制定石家庄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市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规划,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构建由优势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组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10家以上,加盟企业达到300家,从而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机制,完善产业链构建,实现产业集群市场利益最大化,促进以产中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产前、产后环节不断拓展延伸,向农业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增强产业整体的关联效应和技术对资源的增值增效作用,为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全面实现小康社會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构建和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优化联盟协同运营模式

应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循联盟内在规律,增强联盟内生动力,健全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盟的利益机制、责任机制、信用机制和开放创新的组织协同机制,修炼联盟内功,培育联盟生态,为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形成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机制是联盟发展的核心,是形成联盟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的最直接的体现。利益联合、利益创造、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及利益分配合理化是联盟组织的生命之源。联盟应坚持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利益平衡、利益共享、利益约定”原则,形成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

二是形成分工协作、责权明晰的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基础,责任机制要有利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科研规范和伦理道德教育,严肃违约责任追究,加大对联盟中的欺诈和背叛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联盟技术创新项目与过程管理办法,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合作实施和目标实现。

三是建设相互信任、信息沟通的信用机制。信用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保障,联盟信用机制在于保障成员在协议框架下履行各自的责任。推进联盟信用机制建设,应通过建立联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促进成员单位建立良好的自律机制和合作关系。

四是推动建立开放创新、合作交流的协同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面向目标市场设定联盟创新目标,推动产业整体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大中小企业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和联盟间的合作交流、互利共赢,是联盟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放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知识在合作组织间的转移、共享、集成和再创造,实施“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塑造和保护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

3加强联盟建设危机管理尧系统防控联盟失败风险

一是制定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联盟构建基本条件、组织架构、运行制度,完善联盟顶层设计,构建市场化、民主化、社会化的联盟管理机制。

二是对联盟实行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参照科技部组织开展联盟评估工作模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对联盟创新活动、创新绩效、服务产业、运行管理和利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自我测评及第三方综合评价。

三是建议省市有关部门设立农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专项计划,促进联盟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运行机制,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协同创新效率。

4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加快构建和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针对目前我市4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属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不足15%、省级创新型企业不足5%的现实情况,应组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引导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向创新型企业发展,实现农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更好地构建核心产业链和配套产业链,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合作,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和政府扶优挺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提升核心企业领导力,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

5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农业品牌竞争优势

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核心竞争力,成为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的重要支撑与战略关键。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应勇当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先锋,深入贯彻实施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13年1月农业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农业发展规律与自身特点,明确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通过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自主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产业链竞争优势,努力提升联盟协同运用与集群管理服务能力、集体维权与行业自律能力,把握技术创新的制高点、市场关注点和产业生长点,培育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提升联盟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农业知识产权联营和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

6着力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关键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机制,营造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构建覆盖产业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和多方合作联动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要统筹协调科技资源、金融资源和民间资本,打破技术和资本的壁垒,建设政银企界多方合作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二是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对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制定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创新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投入供给方式,引入后补助機制,设立支持农科教、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的专项资金,支持联盟成员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产业链协同创新,三是金融机构应建立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要发挥金融机构“投、贷、债、租”全面金融手段的优势,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联盟发展。

四是要加快集信息共享、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融资培训、产权交易、专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应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金融提供专业化服务。应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提供专利代理、价值评估、项目认证、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强化孵化器服务品牌意识,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网络,通过孵化器与金融功能、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担保体系,为银行等投融资机构提供科技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风险信息咨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增值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结合,与投资者密切沟通合作,为企业再融资和未来的创新发展夯实基础提供战略咨询服务。信用评级机构要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的相关法律服务和财务审计服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履约守信,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争光,南剑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战略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

[2]钟俊杰,王凯,朱卫东.推进安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研究[J].江淮论坛,2012(1).

[3]刘林舟,武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原则及政策方向[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4).

[4]邸晓燕,张赤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类型与政府支持[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4).

[5]殷群,胡大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大问题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1(3).

[6]贾敬敦,陈良玉,张明玉主编.我国涉农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研究报告[M].第1版.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

作者:田祖光 刘延 薛合庸 章锦安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篇2:

江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趋势与思考

内容摘要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种以企业为承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模式,对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文章从江苏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今后联盟运行的发展趋势及思考,希望能以优化联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江苏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农业科技 联盟 发展趋势及思考

1 引言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以企业、高校院所或其他组织研发机构以共同产业为合作基础,以实现重大技术创新突破为目标,形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服务内容涵盖全产业链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科技部农村科技司于2009年发文《关于大力推进农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在农口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地经过审批应予以确认和公示。

2 联盟在农业科技工作中的重要性分析

2.1 联盟的发展现状

江苏在2009年正式启动联盟创建工作。2010年,江苏省科技厅对江苏省肉制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江苏省家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江苏省奶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首批19家试点联盟进行了公示[1],同时对试点联盟的产业前景、成员构成、行业资源和经费筹措及管理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截至2019年年末,江苏省科技厅共确认并公示了五批联盟共计79家(国家级联盟5家、省级联盟74家)[2]。联盟分布的基本情况是:苏南地区有39家联盟(占比49.3%),苏中地区有23家联盟(占比29.1%),苏北地区有17家联盟(占比21.5%)。有些联盟在批复确认后,通过联盟模式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江苏省优质芋头联盟在对靖江香沙芋育苗移栽促早栽培技术、芋头起垄覆黑膜全程机械化高效种植等分类筛选和提纯复壮技术上取得了新突破,成功取得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树立了行业标杆,推动了芋头产业的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带动了当地芋农增收致富。

2.2 组建联盟的优势分析

通过联盟开展农业科技工作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能准确把握发展主题。联盟的组建基础是某一个农业产业,并紧紧围绕整个产业链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加快产业技术更新换代,推动农业科技新突破。二是能聚焦发展主导产业。联盟能凝聚该行业内的资源力量,分析本产业技术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好产业技术创新的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三是能带动发挥示范作用。联盟成员单位都是本产业内的核心研发团队、龙头企业或优质机构,通过联盟成员单位的科研实力和品牌效应更能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3 当前江苏省农业产业联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年末,江苏共确认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9家,涉及农业机械、生物肥料、经济林果、特种水产、海洋水产、特色畜禽等多个农业产业,产业覆盖面也比较全面。从2018年第四批联盟和2019年第五批联盟确认公示名单中可以明显看出,联盟的定位从原有的单一生产性联盟逐步发展为加工复合型联盟。联盟的内涵不断得到扩容和丰富,但也暴露出以下几点问题。

3.1 联盟的管理机制尚未健全

一方面,行政部门对于联盟的管理职能尚不明确。目前,牵头成立联盟的理事长单位需向单位归属地的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预申报,经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最终由江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确认公示。另一方面,联盟内部的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多数联盟的规章制度是联盟新建时确立的,随着行业的进步、成员单位本身的发展,原先定下的管理机制已与联盟现在的发展步伐不一致。

3.2 联盟的评价体系还未建立

通过联盟来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目的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全链条联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是也存在部分联盟成立之后各家成员单位“只扫门前雪”的现象,联盟理事长单位不作为,联盟发展停滞不前。联盟工作开展至今已有10年,有些联盟逐渐淡出管理部门的视野,这些联盟是否还在发挥效力,目前没有一个完善的评价体系对联盟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

3.3 联盟的激励手段不够明确

从2019年开始,江苏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代农业)申报指南中提到,联盟可增加推荐1项项目申报指标,申报单位为联盟内成员单位并由该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归属地科技部门进行项目推荐[3]。此外,江苏对已成立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奖励激励办法未见报道。

4 未来农业产业联盟的發展方向与思考

4.1 明确农业产业联盟承建方的实际需求

组建联盟主要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集聚行业内的研发力量,优化配置各类科技资源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而在近几年中,企业为主体申报的联盟少了,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申报主体的联盟比例有所增加。建议有关管理部门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联盟,并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产业予以扶持和鼓励[4]。注重申报联盟提供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注重实现联盟成员的利益共享,保障联盟成员风险共担。只有利益共享,才能实现产业内持续稳定的合作;只有风险共担,才能形成行业合力,应对各种挑战。

4.2 提升联盟内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拓展联盟各项经费来源渠道。联盟理事长单位在享受政府研发类计划或是引导类财政补贴的同时,应担负起联盟融资的任务,尝试构建以农业企业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基金增长机制,引入多渠道资本的流入[5],扩大资金来源途径。联盟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开放性,既要辅助理事长形成战略联盟的核心团队、保持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和互动,又要注重建立与联盟外部的学习和交流机制,开拓视野、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这有利于保持联盟的创新活力。

4.3 构建联盟运行绩效的考评体系

一方面,理事长单位要对影响联盟发展的外部因素如政策环境、资源环境、人力资源等因素进行模型假设和现状分析,找出影响联盟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进行完善。另一方面,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联盟工作的指导,对全省79家联盟进行产业评估和分析,搭建适合江苏农业联盟的绩效考评体系,对组织形式松散、活跃程度不高的联盟采取末尾淘汰制,同时纳入征信不良记录。对运行良好、带动示范效应突出的联盟单位予以扶持和鼓励,树立示范和典型。

5 结语

在江苏农业科技工作构成部分中,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非常重要的构成因素。联盟的发展能更好地带动行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直接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江苏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业强省,优化联盟工作运行能提升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效率,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进步也有助于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再出发,朝着更富裕的方向,做出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启动建设江苏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EB/OL].(2010-07-21)[2010-07-21].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10/7/21/art_48967_7095898.html.

[2]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启动建设第五批省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EB/OL].(2019-11-18)[2019-11-18].http://std.jiangsu.gov.cn/art/2019/11/18/art_48967_8817962.html.

[3]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EB/OL].(2020-01-07)

[2020-01-07].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0/1/7/art_48967_8903659.html.

[4]羅锋,黄丽.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与策略探讨[J].广东农业科雪,2016,43(11):136-141.

[5]罗雪英,郑庆昌.福建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绩效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福建论坛,2014(6):148-152.

作者:韩天琪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论文 篇3:

河北新添6家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农业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学研结合,河北省科技厅认定生物固氮、中兽药、饲料、蛋鸡、芦笋和葡萄等6家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截至目前,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13家,其中农业产业联盟11家。

在新认定的这6家联盟中,除葡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为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外,其余5家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均为技术水平较高、处于行业骨干地位的农业企业。

此次认定的6家联盟,其牵头单位与省内外有关科研院校、企业等联盟各成员单位已有良好的技术合作基础。联盟不仅吸收了河北省农科院、河北农业大学等省内科研单位,还充分吸收国家和省外科研院校的加入。

目前,这6家联盟均签署了合作协议,提出了技术创新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组织机构和管理事项,约定了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以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编辑:胡瑜)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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