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公共性论文

2022-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社区衰落及附随的公共性缺失是贫困村的现状及精准扶贫的基本背景。传统扶贫的“行政发包”及市场逻辑容易遮蔽贫困作为社会问题的基本属性。应在精准扶贫中贯彻社区公共性建构的目标:将公共性建构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议题;将产业扶贫作为增进社区公共性的重要契机;将社区协商作为农村社区公共性生产的资源,以公共性生产助推精准扶贫,从而活化基层治理。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技术公共性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业技术公共性论文 篇1:

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价值基础

[摘要]农业与工业等其他产业的性质不同,农业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价值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就会导致把农业推向市场让其自由发展的政策的制订。文章指出,农业公共性有其特殊特征,建立在这种特殊公共性基础上的农村公共财政与城市公共财政政策是有差别的。文章认为,探讨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途径必须对农村公共产品及其公共性有一個正确的认识,才能走出现实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价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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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lue Basis of Rural Public Products Supply

Wang Bing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53)

Key words: rural public products; supply; value basis

农村公共财政是政府关于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选择,是政府公共财政政策在农村的反映。其基础在于正确的划分农村公共物品,而农村公共物品划分的依据在于正确认识农村物品的公共性。农村物品特殊的公共性,则是农村公共财政政策或者政府农业、农村和农民政策的价值基础。

公共性是一个多学科涉猎的、复杂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公共性指物品公有的、公用或共同的性质,是能满足公共利益的物品的内涵和内在的规定性;公共性代表了国家、社会所拥有的基本价值:公民利益、公共利益、自由、秩序和正义。

(一)公共性与私人利益

公共性虽然是公共利益和团体共同利益的表达,但它与私人利益不是绝然相对的,不是存在于个人利益之外的抽象物。在斯密看来,“公共利益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与私人利益不是截然对立的,两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一致性”。①斯密认为,公共利益是建立在私人利益的基础上的,他因此提出了人人在追求私人利益的同时会取得社会公共利益的著名观点。“公共利益发生并形成于个人利益之中,是有差别的个人利益中带有共同性的部分,它调节私人利益并为公众依靠个人无法实现的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条件”。②现实中公共性与私人利益相关的事例多不胜举,如:不生产粮食的人要保证自身的粮食安全,必须依靠政府提供粮食安全这类公共产品。诸如国防、食品安全、教育和环境安全等都属于这一类。私人利益通过公共性来实现,使公共性得以形成。

(二)公共性与社会性

在相当长的阶段内,社会性是比公共性更宽泛的一个概念。社会是泛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或者说是由于共同利益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团体。与公共性相一致的社会性的含义应该是代表以上整体或人群的、与自然人相对的、符合这一整体或这一人群团体的共同利益的共同性。在亚里士多德和恩格斯国家起源于社会学说的基础上,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所代表的公共性是有异时性的。③公共性是国家产生后,政府对社会性所体现的公民利益、公共利益、自由、秩序和正义等价值的选择和承认,是政府对社会性的部分承认。此时,公共性表示一种权力或权威,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契约等)基础上的群体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识表达,而社会性是超越了一个政府管辖的、更大范围的公共性,它代表公开性、参与性和非国有化等意思。社会性是衡量公共性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公共部门的活动越是接近社会,其公共性越明显;反之,公共部门的活动越是远离社会,其公共性越是减弱。社会性既是公共性的起源,也是公共性的归宿。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为人类整体的生存本位为依归的实践和价值的公共性与社会性将合二为一,走到公共性与社会性高度融合的阶段即公共主义阶段,也即我们说的共产主义阶段。

(三)公共性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公共性的客观性表达了它与人类的生存相关的内在属性,是人类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和表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最基本生存的公共性得到满足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后,客观公共性的内容和要求范围就会扩大,内容也会丰富。公共性的主观性是指政府、政党和团体对客观公共性的认可或对有关公共利益的意见的协同和认可,是当前社会价值的权威的界定。“公共性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契约等)基础上的群体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识表达,因此,公共性脱离了社会个体的杂乱无章和无序,成为一定团体的集中意志”。④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和行为归宿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况下,它指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⑤现代公共选择理论、政治学、伦理学、公共政策学、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有关公共产品的讨论都是探讨团体对公共性的主观选择规则,比如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学的自利法则引入政治领域,使“政治人”的经济自利和造福社会的利他同时兼得。显然,客观的公共性与主观的公共性有时是一致的,很多时候却是不一致的。如果主观的公共性与客观的公共性一致,则使团体对公共性的把握和对团体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都有了保障,社会所拥有的基本价值:即公民利益、公共利益、自由、秩序和正义等则较大程度地得到了国家或团体的认同。

公共性的实现往往由公共产品的提供来满足。公共产品可以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给予界定。与之对应就有公共产品的需求机制和供给机制,对其进行研究和规范的是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或者供给模式的安排或者选择。

迄今为止,满足人类基本生存的食物的唯一来源是农业,农业生产的食物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产品,因此,农业具有与生俱来的公共性。农业生产的竞争具有有限竞争的特点。农村生产的具有公共性的产品如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满足农业基本生存和发展的公共产品的供应,对于农业承担的社会公共性而言,是无竞争性的。因此,农业是一个公共性产业,至少是一个强公共性产业,这是农业区别于其他任何产业之所在。在社会分工和国家产生的条件下,农业满足人类基本生存的公共性要得到政府的认可,转变为政府的集中意志,才能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安全。

(一)农业是实现人类基本生存的唯一产业,是实现客观公共性的基础产业

农业生产的对象是生物体,获取的是动植物产品。农业生产的动植物产品是目前提供人类生存的唯一食物来源。社会经济活动首要的要素是人的生产,没有人,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无从谈起。迄今为止,人类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及其原料,只能由動植物(还包括微生物)产品来提供。目前,尽管食品工业相当发达,但其唯一原料是农业提供的动植物产品,工业合成的食物仅仅局限于食品添加剂,其作用除了增加食品的防腐功能、色彩和舒适的口感外,并没有增加任何食物营养。反而由于不法制造商的唯利是图、滥加利用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增加,使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信任度下降,没有添加剂的天然食品更受人们欢迎。用工业方法合成食物仅仅是人们的设想,也许根本不会成为提供食物的主要途径。“不论过去和可以预见的未来,农业都是人类社会的衣食之源和生存之本”。⑥因此,满足人类基本生存这一客观的公正性必须由农业来承担,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人们没有工业等其他产业可以生存,但是没有农业产业人类就无法生存。

在没有分工的社会,全部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社会生产基本上就是农业生产。那时,农业满足人们生存的公共性通过个人的私人性生产就能实现,并没有成为公众的要求,当社会分工发展,使一部分人或越来越多的人脱离农业从事其他产业后,满足这些人基本衣食的需求就需要政府通过经济的、政治的政策、制度和法令等措施加以认证,使满足人们基本生存如粮食安全成为公共产品。农业产出的粮食就具有了两重特征,即私人性和公共性。单个农户在追求私人性、商品性中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和需求,同时满足粮食生产的公共性,生产出的粮食产量要能保证“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在经济上有能力并且可以获得足够数量卫生安全和营养的食品,从而达到积极和健康生活对食品的需要及偏好”。⑦可见,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农户的私人生产的私人性与公共性,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联合在一起,为政府的农业政策制定提供了决策的依据。

(二)经济理性原则不适用于农业公共产品的供给

农业与工业、服务业等其他的产业的根本差异在于农业除了经济再生产过程以外,农业还具有生物的生长和繁衍及其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相互转换的自然现象的再生产过程。这两类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由此产生了农业中运用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相结合的矛盾,生产的季节性问题,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问题以及联合生产难以形成、投资的外部性、农产品的公共性等一系列问题都会给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带来一些障碍;农业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中自然的力量在农业生产中具有超于人控制的力量,自然条件的变幻莫测,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不确定性;另外,农业比较利益偏低是工业化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这一规律的作用使相同资源投入农业所获得的收益少于投入非农业所获得的收益。受比较利益的驱使,一是导致农民对投资农业失去信心,农业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迅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生产的投入逐年减少,农业生产增长缓慢甚至停滞或倒退。二是政府在产业发展政策上容易做出轻视农业发展的政策,大量投资于相对比较利益较高的工业和服务业。政府公共财政减少对农业的财政投资,结果使农业的公共性难以实现,使其公共性失语的机会多于其他产业。

农业的天然的公共性性质,决定了保障农业生产运行的产品,如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信息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检疫和生产资料的供给等,不能像城市和其他产业那样主要依赖市场化的方式给予解决。农业生产中许多在其他产业由私人通过市场来解决的产品,都要依赖政府才能解决,才能实现农业的社会公共性。比如,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对农业、农民的各种补贴政策,其合理性就在于通过对农民私人产品的补贴,达到社会的公共性。具体拿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来说,粮食的私人产品性质与提供粮食安全这一公共性是结合在一起的,在粮农种粮比较利益低和为了保证粮食安全的要求下,必须通过对农民种粮食这一私人产品进行必要的补贴才能达到,如果仅从经济理性出发,农民可能会放弃粮食生产,结果将危害人类生存安全。可以说,在农业领域政府对私人产品补助以实现农业的社会公共性是政府农业公共财政政策的一个显著的特征。

(三)从农村内部公共性的供给关系到社会公共性的实现

农村的公共性分为两大层次。一是满足和维持人类和社会基本生存的公共性。比如农产品和农村实现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和文化遗产的保留等这类具有客观公共性的产品。我们定义为农业的外部公共性。二是农村内部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性。这一公共性由满足农民基本生存,维持农业生产正常运行和推动农村、农业发展的公共产品的提供来实现。我们界定为农业的内部公共性。具体来说,有三类:一是维持农村基本生存的公共产品,如饮用水、通路、通电、最低生活保障、小流域防洪防涝设施、抗灾救灾、农村普通医疗和农民大病医疗补助等,这是农村劳动力的基础;二是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的公共产品,如农村土地基本产权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农田水利灌溉系统建立和维修、森林安全、大宗农产品农业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宗农产品信息服务、中低产田改造、农村职业初中教育、农村电网、农村通信网、农村水网、农村道路、小型农田灌溉水利、大宗农产品生产资料补贴和大宗农产品营销服务,这是农业生产正常运行的基础;三是维持农村发展的公共产品,如各种农业发展政策的制订(如农村发展规划、执法监管、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计划生育等)、农村通电视电话工程、农村高中教育、农村合作组织补助、农村金融补助、产品技术推广、农村职业教育、农业技术培训、农村信息服务、农村普通社会保障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等,这是“三农”发展的基础。通过对农村第二、第三层次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保障农产品的充足供给,维护农村的生态环境,使全社会所需要的第一层次的公共性得到保证。这也是发达国家强调引入公共产品供给竞争和经济理性原则,但又从不放弃或者加大对农业的补贴的深层原因。

“三农”发展的经济规律,我国的基本国情矛盾决定并导致的小农经济将长期存在。这一“三农”发展过程中的客观经济条件,与我国2000多年国家体制的农业大国形成的村民意识,是造成我国农业特殊公共性的基础。对我国农业特殊公共性的认识,是我国独特的农业公共政策的根本。

(一)我国农业公共性的环境

“三农”经济规律是制约农业发展的根本规律,是一切“三农”发展政策的出发点。“三农”经济规律的内容是:“第一,农业比较优势下降规律。第二,农业份额下降规律。第三,农业就业份额与其产值份额相匹配规律”。⑧这一规律的作用使农业成为弱势产业,这是政府特殊“三农”公共产品供给财政政策和农村有别于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我国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温铁军,2000),小农户经营面积短期内难以扩大。小农户经营将在一定时期内成为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2005年,中国人均耕地仅有1.49亩,不到世界平均人均耕地的一半。中国虽然国土面积略大于美国,但属于人均耕地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3.54%,低于印度(48.83%)、法国(33.45%)和美国(18.01%)。耕地资源稀缺相对应的是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2005年,我国有2.52多亿农户,每户拥有7.73亩。即使农村人口减少一半,农村人均耕地也只有3亩多。我国的基本国情矛盾与“三农”经济规律共同成为我国农业公共性的外部客观环境。

“西方公共产品理论植根于西方文化的土壤,反映了西方文化的特质”。⑨西方文化的个人奋斗自我实现与善于合作、讲求信用的集体行动的两个特征,形成高信任文化社会,孕育出大量的中间社會组织如教会、商会、工会、俱乐部和民间慈善团体等其他自愿组织,农村的产业化程度发展高,产业化、合作社组织多,呈现出政府——中间组织——大农户(农场)三级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中国2000多年国家体制,自给自足小农孕育的权力至上、权力崇拜和小农依附的文化心理,形成了不信任的文化氛围。“在信任度低的社会,由于信任只局限在血亲关系,因而自觉性的社会交往存在障碍,缺乏对组织共同目标去联合协作的精神与意识,在这种社会里,社会形态呈现‘马鞍型’,一边是强大的政府组织,另一边是原子化了的个人和家庭,政府相对承担的公共产品职责就重”。⑩

我国农村、农业的软、硬环境决定了农村公共财政政策与国外发达国家与城市的公共财政政策是截然不同的,尤其单纯追求效率原则制定的公共政策将使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缺乏政府的强有力的支持,结果导致农村、农业发展的萎缩,影响中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我国农业公共性的特征

1.政府是维护农村、农业公共性的主导,是农村内部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者。正如上文指出的,农村的公共性有外部公共性和内部公共性,前者体现了农村、农业对人类基本生存所承担的责任,后者意味着农业、农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依赖于政府提供公共性服务。无论国外还是国内,不仅对于农村、农业承担的人类基本生存要求的公共性的实现依赖于政府的支持,而且农村内部公共产品的供应都不是单纯依赖于市场,而是政府直接干预的一个领域。以美国1933年农业法开始的“常平仓”和农业补贴为两个支柱的农业政策,实质是对农业外部公共性和内部公共性的扶持。政府农业大力支持政策对于解决我国以规模狭小的农户为主导承担的农业外部公共性的艰难和小农户的内部经营的脆弱自然具有重大的意义。其次,我国农村的中间组织数量少,发育困难,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户收入增长缓慢,私人投资极为有限,政府——中间组织——私人共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模式目前不具备现实条件。

2.小农户私人经济与农业公共性捆绑一起,小农户的经营依赖政府的支持。通过对小农户内部公共性的支持才能最终实现农业的外部公共性。一方面,小农的生产基础设施要求政府的大力扶持;另一方面,小农户的基本生存设施也要求政府的大力扶持。我国小农户规模超小,收入微薄,农户的很多私人产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扶持,在实现了小农户的生产发展要求和生存要求的基础上,才能提供农业的外部公共性如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3.对小农户的内部公共性支持具有转化长期轻视农业制度造成的农业发展不足而进行的补偿性特征。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实行的是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前的“剪刀差”措施和改革开放后的征用农用地等的不公平政策,使“三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2005年以来的强农、惠农政策自然带有弥补以前政策失误的性质,从中央的财政支农政策的根本转变和支农资金的大幅度提高也说明了这一点。

注释:

①②薛冰.个人偏好与公共利益的形成——兼论阿罗不可能定理[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1): 80.

③王乐夫,陈干全.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与社会性之异同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2,(6):12.

④孙柏英.公共性,政府财政活动的价值基础[J].中国行政管理,2001,(1):23.

⑤王乐夫.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J].社会科学,2003,(4):70.

⑥⑦李秉龙主编.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

⑧蔡昉.农村发展与增加农民收入[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⑨⑩杨红.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特殊论[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黄兴豪]

[作者简介]王冰(1957-),女,河北南宫人,广东行政学院经济系教授,研究方向:农业、农村经济学。

作者:王 冰

农业技术公共性论文 篇2:

精准扶贫中的阶层合作与农村社区公共性建构

〔摘要〕社区衰落及附随的公共性缺失是贫困村的现状及精准扶贫的基本背景。传统扶贫的“行政发包”及市场逻辑容易遮蔽贫困作为社会问题的基本属性。应在精准扶贫中贯彻社区公共性建构的目标:将公共性建构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议题;将产业扶贫作为增进社区公共性的重要契机;将社区协商作为农村社区公共性生产的资源,以公共性生产助推精准扶贫,从而活化基层治理。

〔关键词〕

精准扶贫;农村社区;阶层合作;公共性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提出了“七个强化”,指引了攻坚方向,其中特别提出增强基层活力、社会合力。我国扶贫实践经历了“八七扶贫攻坚”、集中连片特困区时期,目前已进入“精准扶贫”阶段,从过去的“大水漫灌”向“涓滴”转变,数亿中国人脱贫。在主流话语及扶贫实践中,贫困主要作为经济问题看待,其综合性、社会性因素未被足够重视。

在“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语境下,关于阶层的研究主要有如下几个基本的理论视角。一是经济视角。在“中等收入群体(阶层)”框架下讨论“新的社会阶层”。此一理论视角重点关注收入差距,与中国社会收入分化状况相伴而生。基于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也被称为“中等收入阶层”)作为研究的主要立足点。主要讨论的重点是“中等收入群体(阶层)”产生的原因、培育与扩大此类群体的方式与路径。由于该视角重点关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着眼于经济上的不平等,因而可以把其视作是一种经济学范式。二是结构视角。在结构化的“阶级阶层”视野下讨论社会群体分化。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状况提出的阶级阶层概念共享了某些理论预设,认可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生活方式及文化资源占有状况等影响社会分层,但与经典理论家强调“剥削”这一对抗性利益关系不同,强调此一阶级阶层是“人民内部”出现的某些特定社会群体。此一视角重视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如教育、职业等)对人们政治社会态度的影响。三是政治视角。改革开放以来从政治视角讨论阶级阶层问题已非中国研究的主流。少数的相关研究认为无须讳言阶层分化的政治后果,并试图在阶层研究当中找回“阶级”。还有的研究认为,阶层是社会权力的表现形式与控制权争夺场域,应将其政治后果纳入政策考量。

与对“扶贫”“贫困治理”大量和深入的研究不同的是,“精准扶贫”理念2013年起才在国家政策话语中开始出现。2013年及此前的“精准扶贫”研究主要限于政策层面,重点是工作方法的研究,从研究资料来源上看也仅限于日报等新闻媒体。从2014年起,“精准扶贫”进入学术研究视野。主要有如下几种研究角度:一是“扶贫瞄准”角度。描述了我国的扶贫瞄准从区域瞄准向贫困户瞄准转变的趋势,分析我国扶贫瞄准从“单维描准”向“多维瞄准”转变的过程及其背后的原因。二是政策及机制研究,分别从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协商机制等方面研究精准扶贫的路径与方式。〔1〕三是基于治理的研究。将精准扶贫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进行考量,〔2〕认为精准扶贫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精准扶贫的一个基本背景是以往扶贫瞄准的区域化以及国家治理的精细化,其具体运作中的项目制模式与国家治理的逻辑具有内在一致性。〔3〕总体来看,“精准扶贫”研究呈现两个基本取向:一是着重于经济议题,主要关注贫困者经济收入状况而较少关注贫困者的互动系统及贫困者的社会支持体系;二是着重于国家议题而较少行动者议题,缺乏将行动者纳入考量视野的努力。

本轮精准扶贫的对象尚涉及4000多万人口,分布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其他分散的贫困县域。湖南是全国6个重点扶贫省份之一,贫困程度深、范围广、任务重。自2012年年底开始,湖南统一战线即启动了包括“一家一同心温暖工程”在内的扶贫行动,发动统战系统内外单位、统战成员共同参与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区的扶贫实践。相较于政府部门的系统扶贫,统战部门参与扶贫属于广义社会扶贫的一部分,其资金、项目、人才主要来源于社会,工作机制上善于运用统战工作的方法,工作目标上也注重全面关注扶贫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体提升。由于认识到贫困是一种经济、社会及文化现象,最终指向的是贫困者思想和精神上、经济上的自立,它有赖于贫困者支持体系的建设。湖南统一战线在开展社会扶贫过程中,注重发掘社会资源,一方面帮助农村社区加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强化村庄与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交流;另一方面,加强贫困村社区居民参与,激发内部活力,帮助贫困群体建构起社区公共性这个中观层次支持体系。

一、公共性缺失:农村社区状况及精准扶贫政策背景

“公共性关系到个人从私人领域中走出,就公共性问题开展讨论和行动,在公开讨论和行动中实现自己从私人向公民转化的一种状态。”〔4〕如公众自愿提供福利服务、环境保护、治安维护等公共产品的活动就属于社会参与。从价值上看来,公共性表明个体从只关心自我或自我利益,发展到关心公共利益,进而具备公共精神;从实践来看,公共性表明个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包括参与协商对话、参与公益事业,就共同关注的問题达成共识等。这种社会参与不仅能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还能增进民众对所属群体的归属与认同感,由此增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差异极大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任何一项重大的战略都不能忽视社会团结的考量,精准扶贫也是如此。

建国以来我国的社区建设与国家政权建设联系非常紧密,而对社会力量的扶持并未同步跟进,农村社区公共性建设现状不容乐观。农村社区历经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形成了政经(社)合一的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后撤销人民公社,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农村社区,其自治性及公共性得到一定的培育,但社区作为基层政权单位的基本属性没有改变,国家权力对于乡村公共性、自治性的替代仍然存在。与之相随的是农村社区自组织资源流失,社区自我整合及再生产能力严重弱化。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留在乡村的大多是老弱妇孺,人口数量的持续减少、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使得农村社会分化加快,农村社区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联系而逐步空心化。对于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村来说,就更是如此:地理环境的限制、经济资源的缺乏、社会资本的欠缺、人口结构的恶化,共同促成了贫困的积重难返。如不扭转人口外流、诚信缺失、社会组织无力的状况,不仅农村社会的凋蔽成为普遍的现实,而且精准脱贫社会基础将不复存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贫困村公共性缺失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乡村劳动力特别是精英的流失,阶层合作缺乏主体支持。人是公共空间的要素,公共空间规模的大小及其变化主要依赖于人的参与和活动。而随着上世纪90年代开始,农村人口在城市化大潮中不断涌向城市,农村常住人口和公共活动越来越少。在乡村劳动力大量外流的过程中,伴随着家族的衰落和凋零,传统的基于血缘的生产互助行动被大大弱化。在乡村发展状况不明朗的情况下,农村精英更倾向于外流。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造成乡村结构的进一步疏松,使得分散的小农在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的获得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5〕在一些农村社区,村委会换届时竟找不到合适人选担任村干部。

二是农村社区经济纽带的弱化,阶层合作无平台。由于贫困村农业生产衰落凋蔽,村落集体经济不发达,村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大大弱化。“村庄长期基于劳动生产而生成的互助体系也開始走向解体”,〔6〕在乡农民逐渐变为孤立的、原子化的“理性小农”,合作能力下降,对于村庄水利灌溉、道路硬化等社区公共问题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在因外力介入而改善基础设施的贫困农村社区,因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未充分吸纳在地村民(包括贫困户)加入,使得扶贫变成了“别人的事”,村民的内部协作体系并没有因外来资源的加入得到改善,浪费了增进社区公共性的机会。而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型化和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虽然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紧张的局面,但同时也消解了农户间传统的合作机制。

三是农村社区公共精神的弱化,阶层合作无动力。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区的农村社区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社区公共精神的形成发展有长久的地缘血缘关系,构成了深长的联系纽带。社区基于长期互动合作后所形成的“团体精神、合作精神、公正精神、服务精神等,它们铸就了农村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不仅能捍卫农村社会公共性,还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共同体的团结”。〔7〕然而即使是这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其公共精神流失仍然不少见,如农村的疏散、空心、衰落,农村社区居民价值的迷乱,农村社区中极端自私、尔虞我诈等社会恶象得不到有效制止和劝导等。对于乡村邻里的穷困状况,部分村民也学会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种以自治为表征的社区公共精神弱化,与自治的群众基础、经济基础弱化及制度供给不足有关。”〔8〕

在湖南统战系统各单位入驻本轮扶贫对象贫困村并经初步摸底后发现,很多贫困村既有自然资源条件恶劣导致的生产资源不足问题,也有因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生产停滞的导致的土地荒芜、村庄互助体系走向解体的问题。这些村庄在社会组织、在村人口及公共性建设等方面状况堪忧,产业扶贫的基础弱化,如缺乏社会支持体系的保障,这些村的返贫和贫困代际传递将不可避免。

二、公共性生产:传统扶贫理念与实践的盲点和难点

公共性既是公共生活的基本属性,也是维系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则。但如前所述,贫困村公共性缺失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以往的扶贫实践重行政与市场逻辑、轻社会与文化的取向又加剧和恶化了社区公共性缺失的状况。

(一)扶贫的“行政发包”影响农村社区公共性生产

“行政发包制”是周黎安分析中国治理和政府间关系的概念,〔9〕可以用来描述扶贫这一政府行为的诸多特征。在行政主导下扶贫的行动逻辑中,具体扶贫项目安排与贫困户的需求发生偏离,部分财政扶贫项目因精英俘获与扶贫目标发生偏离,导致最需要扶贫的对象享受不到项目的支持,行政逻辑与贫困者需求之间发生错位。这种错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扶贫的行政发包与社区自组织发展的矛盾。由于贫困人口的点状分布、致贫原因的复杂化和各种返贫因素的不确定化,使仅依靠行政体系来扶贫力有不及。一是各级扶贫主体责权利不对等,上级政府以分配扶贫项目和资源为由,让农村土地征用、整村推进和贫困户精准扶贫等事项让村里全面承担,这是社区自治组织角色错位的根源。二是贫困户自主性发挥不够。扶贫在变为地方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尚待推动贫困户从“要我富”转向“我要富”。三是农户间组织网络发展不完善,旨在增进农民产业合作的农业产业协会、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发育等,没有随扶贫工作的推进而逐步发育。

其二,扶贫考核指标与脱贫逻辑不契合,脱贫人口退出与返贫对象再生有矛盾。有关扶贫文件规定要“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异地搬迁扶贫者要实现“社会融入”等,但考核指标设计的重点却放在扶贫开发、完成减贫增收任务上。精准扶贫是倡导脱贫致富常态效应的扶贫方式,相比于“输血”更重视“造血”,应按照村庄的经济情况、生产水平和农户意愿进行科学规划、逐步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以提升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只是此举会拉长扶贫工作的时间,与有较紧时限要求的考核取向之间产生冲突。

其三,其他行政措施的未预料后果。当前在农村实施的诸多行政措施,尽管不是专门针对贫困村的,但却可能对贫困村的帮扶产生负面影响。如当前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的“乡镇合并”“村落合并”,〔10〕其主要目标是应对人口流出后村庄过疏化问题,而背后的直接动力则是降低行政成本。尽管这是各国应对村落衰败的常用方法,但却容易遮蔽农村问题的复杂性。特别是那些彼此之间联系沟通较少的传统村落合并之后,资源会向中心村集中,村干部将以外派为主。可以想见的是,如果没有村落公共性的培育和“草根”人才的成长,极可能造成国家治理在乡村“无根可依”。

(二)产业扶贫的市场逻辑遮蔽社区公共性生产

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冲突在产业扶贫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产业扶贫的目标是通过产业发展手段,提升贫困群体自身发展的能力,促进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由于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引进项目方面的职能,产业扶贫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任务。尽管扶贫属于广义社会政策范畴,区域经济发展属于市场经济领域,两者在目标、任务和机制方面均属不同,但在资源和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方面则有交叉。在经济不够发达的背景下,容易导致扶贫目标被产业发展目标所替代。在贫困村社会空壳化基础上进行的产业扶贫,因内部劳动力、技术和社会合作等内生资源的相对不足,给市场化、政治化取向的产业扶贫造成压力。

产业扶贫的要点是产业的培育,遵从的是产业发展的市场逻辑。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上规模、重效益就是其必然要求,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和农户的个体化会出现内在矛盾。实践中产业扶贫容易形成路径依赖,即非常依赖“大户”和“能人”的带动作用。而由于小农生产与市场、资本运营的冲突难以克服,比如说管理成本过高、农业生产的产量及产品品质保障难度大。此外,市场“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不会给缺乏市场能力、技术能力、经营能力的贫困户留下制度空间,规模化的要求又可能使农村分化成少数农场主和多数农业产业工人的风险。“集中连片特困区开发”的宏观结构与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瞄准之间要有一个相对协调的中间地带,即在市场逻辑之外,亟须引入社会逻辑。否则极易造成缺乏内生资源和内生需求的城镇化、缺乏当地产业基础的工业化、缺乏产业基础的农业现代化。

三、加强阶层合作,建构农村社區公共性,为精准扶贫提供制度支撑

关于如何达成社会团结和整合,贝克强调在超验共意、共同物质利益或国族意识之外,还须正视问题、选准契机进行“社会再造”。“……只要人们在面对生命中的重要挑战时(失业、自然灾害等)能够被成功动员与激发。在旧有的社会性正在‘蒸发’的地方,必须对社会进行再造。因而,只要个体的突围没有受阻乃至倒退,那么整合就是可能的。只要我们有意识地利用好这种情势,努力铸造新的政治上开放的创造性的纽带和联合,整合就能实现。问题在于我们是否仍然有力量、想像力和时间来进行这种‘政治发明’,这个问题是事情成败的关键所在。”〔11〕无论对贫困户还是国家来说,贫困都是一种重要挑战,如何将扶贫实践本身变为国家整合的过程,是精准扶贫需要贯彻的取向,也是湖南统一战线服务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区精准扶贫中所贯彻的指导思想。

(一)树立阶层合作理念,将公共性生产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议题

由于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精准扶贫所要求的“六精准”只是达成整体脱贫的手段而非目标。社区公共性的培育及随后的社区共同体成长,以及后续生成的社会活力与创造力,才是扶贫的最终目标。因此湖南统一战线扶贫实践注重推动阶层合作,将公共性的生产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议题,贯穿到扶贫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以回应贫困作为社会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是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治理体系,把握好阶层合作方向。社区党组织是精准扶贫各项举措的重要保障。统一战线注重通过能力建设、资源赋权等方式,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并通过党组织的健康发展,来领导和支持村庄其他组织的发展。完善村民自治、支持村庄合作组织生长及村庄组织的服务供给等系列工作,支持村庄内部阶层合作,使社区成为集体行动单位。

二是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强化阶层合作载体。社区自组织的动力机制来自外部和内部,“各种外部人员及公私机构的活动为社区自组织提供外在动力,村民基于利益需求所产生的结社愿望是自组织的内在动力”。〔12〕 “在乡村国家化和行政化过程中,农村社区的自组织资源流失,社区自我整合及再生产能力严重弱化”,〔13〕对于扶贫所涉的公共设施建设,统一战线扶贫工作队积极要求村民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加强村民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感、存在感。在实践中,湖南统一战线扶贫工作队注重结合贫困村需求,培育类似“老人福利委员会”“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并为这些组织赋权。

三是发挥社区精英的链接功能。在帮助配齐配好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前提下,工作队还注重培养务工返乡人员、青年积极分子,为社区培养和吸纳本地精英,并为社区“草根”精英的锻炼成长、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舞台。在村委会等传统自治组织或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协会等新的组织中,注重发挥能人、贤人的积极作用,助其成为社区治理榜样和链接者。

(二)建设阶层合作平台,将产业扶贫项目作为增进社区公共性的契机

农村社区公共性建设离不开国家以合理的方式介入,产业扶贫作为国家和市场支持农村精准扶贫的一项有效措施,应在其中贯彻公共性建构的目标。尤其是当乡村社会的自我动员、自我组织能力已严重弱化的时候,更需要国家以适当方式介入。如陈倩比较研究了浙江梅家坞“茶文化村”和台湾宜兰白米“木屐村”的村庄开发案例,发现台湾的社区建设注重“公共精神”的重构,将社会建设嵌入到产业发展过程中,这与大陆“梅家坞”案例中地方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个人主义却借机抬头有很大不同。〔14〕 统一战线在服务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注重将产业扶贫项目引进作为增进社区公共性的重要契机,在推进阶层合作的同时培养社区公共精神。

一是在产业项目引进中注重社区挖潜。产业项目的引进与社区整体建设综合考虑,避免“上项目一阵风,撤项目一场空”的现象,使项目与社区的成长契合。在精准扶贫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产业扶贫的方式是必然选择,但也需要应对“小生产、大流通、大市场”格局的挑战。将农村社区对产业项目的承接度作为项目落地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项目引进过程中考虑实施产业化升级及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和机制,在激发贫困户主动性的同时,也力争项目能够落地生根,成为精准脱贫的引擎。

二是通过产业协会的方式,为阶层合作搭建平台。作为以农产品规模开发为主要运转内容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产业协会有助于建立起小农家庭之间的合作纽带,实现与市场的对接。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罗可大的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帮助联村建立起了旱杂粮农业产业协会,加强农户之间的经济合作、技术合作。统一战线还组织湖南农业大学的专家学者开展培训,支持产业协会在技术能力、信息能力及服务组织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将这些组织培育成村级公共性生产的重要资源。

三是项目推广中注重契合村庄人力、土地状况。项目推广在注重产业发展需求的同时,也考虑到村庄人力状况,关注土地资源对贫困户的社会价值。对于留村务农的“三八六一九九部队”,统战系统工作队注重考虑“半劳力”本地就业的必要性,帮助其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发挥此种就业方式所承载的家庭稳定、家庭尊严、家庭社会地位功能。对返乡创业类产业项目也注重在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的政府支持,如帮助建立起了农产品销售的专门网站,培养了一大批通过农产品销售创业致富的能手。如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依托互联网帮助扶贫点竹峪村建立起了农产品销售企业,推动本地农产品外销的同时,促进了村民在村就业和致富。

(三)将社区协商作为村庄公共性生产的资源,优化阶层合作机制

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社区与其他社会群集最终的、决定性的区别是组织制度而不是人。“作为具有主体性的个人,能否参与和是否参与,成为公共性的第一个标准;多元、差异、矛盾的诸多主体,在进行参与的互动中,能否实现社会正义和人性正义,是公共性的第二个标准。”〔15〕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统一战线注重协助建立社区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并以协商为内核设计衔接机制,以促进社区居民参与,优化阶层合作。

一是以协商促“精准识别”,扩大村民参与。由于层级化的纵向识别与参与式的横向识别间存在矛盾,在乡村现有民主治理状况及村委会角色状况下,“精准识别”是一大难点,统一战线工作队注重将精准扶贫的识别过程与激发社区力量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在精准识别中的作用,防范委托代理问题,避免扶贫资源的精英俘获和优亲厚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人口结构状况、家计资源状况、贫困村生态环境状况、社区信任及关系状况进行总体比对,在社区范围内协商并公示,以识别出真正的贫困户。此外,还契合群众期盼实行“参与式”横向识别,使各家各户在村级社区内部实行公开比选,最终确定大家都认可的扶贫对象,这是精准扶贫与社区公共性建设结合的第一步。

二是以协商定“项目”,确保项目落地精准。“公共性是建立在多元而具有主体性的个人这一理论假设上的,又是建立在不同的、差异的、甚至矛盾的个人必须生活在一起这一理论假设上的……公共性是一种承认差异,尊重差异,让差异的个体得到合理和正义的共处的理论。”〔16〕在产业项目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农村社区居民具有不同秉赋,在发挥“大户”“能人”带头作用的同时,还注重发挥贫困户、贫困人员的作用,考虑到其进入产业链条的方式。对于基础设施项目,动员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广泛参与,既激发其作为社区居民的责任意识,又使其在服务社区发展中赢得村民的认可,促进社区认同。在确定产业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推进方式等涉及产业扶贫方面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上,避免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而是采取社区协商,广泛听取多方特别是贫困群体的意见,使产业项目成为培育社区社会资本的重要载体。

三是以协商促团结,避免社区治理外在化。农村社区集共同体、自治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等角色于一体,包含个人、组织、单位等社区层面的行动者,其内部整合需要设计衔接调适机制,以服务于社区公共性建设的目标。在扶贫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别的农村社区要区别对待,以协商促进社区自治和团结。对于传统村落型社区,注重發掘传统血缘、地缘纽带的作用,在协商过程中更新社区联结,增进村民信任。对于因村庄合并、移民搬迁等方式建立的社区,其村庄之间联系沟通不够导致公共精神欠缺。缺乏村庄治理内生资源背景下的村干部外派,极易使治理难度加大,需要广泛采用协商方式活化社区治理。对于社区公共事务,都要走好协商这一环节,以增进社区公共性的培育。

〔参考文献〕

〔1〕吴晓燕.农村精准扶贫中的协商:内容与机制〔J〕.社会主义研究,2015,(6).

〔2〕黄承伟.论精准扶贫与国家扶贫治理体系建构〔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5,(1).

〔3〕李博.精准扶贫视角下项目制扶贫的运作逻辑与地方性实践——以A县竞争性扶贫项目为例〔J〕.北京社会科学,2016,(1).

〔4〕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J〕.中国社会科学,2012,(4).

〔5〕武小龙,刘祖云.村社空心化的形成及其治理逻辑——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范式〔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4,(1).

〔6〕田毅鹏.村落过疏化与乡土公共性的重建〔J〕.社会科学战线,2014,(6).

〔7〕吴业苗.农村社会公共性流失与变异——兼论农村社区服务在建构公共性上的作用〔J〕.中国农村观察,2014,(3).

〔8〕赵有声,刘柯妗,王正攀.城镇化进程中的“村民自治”〔J〕.理论视野,2014,(2).

〔9〕周黎安.行政发包制〔J〕.社会,2014,(6).

〔10〕林聚任.村庄合并与农村社区化发展〔J〕.人文杂志,2012,(1).

〔11〕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M〕.李荣山,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0-21.

〔12〕郑秋凤.社会多元参与下的农村自组织建设与社区发展〔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13〕许远旺.规划性变迁:理解中国乡村变革生发机制的一种阐释——从农村社区建设事件切入〔J〕.人文杂志,2011,(2).

〔14〕吴理财.论个体化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建设〔J〕.探索与争鸣,2014,(1).

〔15〕〔16〕张法.主体性、公民社会、公共性——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史上的三个重要观念〔J〕.社会科学,2010,(6).

【责任编辑:朱凤霞】

作者:雷明贵

农业技术公共性论文 篇3:

科技之春暖人心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农业科技创新作为重中之重,首次明确了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的定位,着力解决目前农技推广体系较为严重的线断网破人散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来说,简直是下了一场及时雨!”2月9日,在阆中市江南办事处魁星楼村葡萄园指导葡萄春管技术的农技员杨韬激动地说。

从事了20年农技工作的杨韬曾目睹过很多专合组织和农业综合开发热火朝天开场,却以失败而告终的事情。“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科技保障,加之市场变化不定风险大,一个好端端的产业往往会因农民缺技术赔钱而销声匿迹。”

在杨韬的经历中,由于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很多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无法推广,有时搞一个农业现场,往往也是拿钱请人来做,干事的都是农业服务中心的几个干部,累死不讨好,收效甚微。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做到政府引导,相关政策到位,农民积极参与。”令杨韬忧虑的是,“现在留在农村的大都是老人和小孩,使得农业科技创新难度很大,出现了‘未来谁种地’、‘将来谁养猪’等问题。”

“农业科技创新要落到实处,首先要解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问题,让农民从事农业有利可图;其次是要配套相关政策,引导农民回流;三是经费要落实,使农业科技推广不为资金所束缚。”杨韬说出了心里话。

作者: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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