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自律思想启示道德教育论文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从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崇德修身、强化道德自律、提升自我教育能力,阐述了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最终实现自律的修德境界,达到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的的根本指向。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大学生要担当起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在实践锻炼中实现自身德性修养目标。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孔子自律思想启示道德教育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子自律思想启示道德教育论文 篇1:

孔子自律思想对现代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关注学生道德需要

孔子的自律思想是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在《论语》中,涉及人性观点的只有一条,即“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可以看出,孔子肯定了人的自然天性。他认为,人内在地拥有“善端”,并趋善避恶,这说明人具有完善自身德性的自觉性,具有道德需要。道德需要是人对道德的依赖性和倾向性,是提升个体道德修养的必需品,是开展道德教育的前提。现代道德教育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忽视个体内在的道德需要,它更多地是采取强制灌输的方式使学生遵守各种道德准则。马克思曾说:“一个行动纲领,如果不同人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即使他在理论上是基本正确的,那也毫无实际用处。”[1]如果道德教育不符合学生的心理需求,就会导致道德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脱离,这必然会削弱教育对象对道德教育内容的情感认同。所以,道德教育关注受教育者的道德需要,注重道德知识与个体利益、需要的结合,以满足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需要。

二、“克己复礼,为仁由己”:道德教育应发挥主动性

孔子自律思想内容的核心是“克己”,即个体要对自己的言行加以约束,并能节制自己的欲望。如,“讷于言而敏于行”,要求人們说话谨慎,做事勤敏;而“克己”的参照标准是“礼”,它既是维护社会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又是个体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更是一个人塑造高尚人格的依据。真正将“礼”作为衡量自身行为的标准。“为仁由己”正是主体性的鲜明体现。一方面,主体性表现为个体积极主动地将道德要求转变为自身内在的道德标准,颜回“三月不违仁”,是因为他自觉地将“仁”确立为内心准则;另一方面,主体性还体现在个体的创造性,即个体不仅是现存道德规范的接受者,而且是先进道德的创造者。然而,教育者往往采用讲授和灌输的教学方式把受教育者当成被动接受道德的“容器”,忽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这不利于道德知识的内化,也不利于道德规范的创新。所以,为了实现德育的目的,教育者应引导教育对象主动分析道德现象,积极参与道德教育活动,培养他们自主判断、选择以及创新道德规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对象在道德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三、“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发挥道德实践的作用

孔子在其道德教育过程中提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自律方法:强调实践。他提出“君子学以致其道”和“行以达其道”,强调通过实践强化对道德知识的认同,从而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孔子主张“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实践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道德是一种精神,但它不是一般的精神,它的特殊性就存在于实践性”,[2]“道德最终目的不在于其意识了什么,知了什么,而在于其行了什么”。[3]道德认知并不必然导致正确的道德行为,教育对象只有经过反复的道德实践,才能养成稳定的道德行为习惯。然而,当前德育往往只注重传授抽象的道德知识,轻视个体的道德实践体验,这不利于受教育者形成稳定持久的道德品质。道德实践可以丰富教育对象的道德生活经验,培养其道德判断能力,是促使道德要求内化为教育对象的内心准则再外化为行为习惯的关键。

四、“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完善学生个体的德性

孔子自律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内圣外王”,即一个人要内具圣人的才德,对外要施行王道。“内圣”强调的是“修己”,即完善个人德性,成为品德高尚的“仁人”,养成“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人格;“外王”则以“修己”为起点,正所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4]最终达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目的。所以,孔子自律的最终目标是使个体真正行“内圣外王之道”。道德教育的目的不是传承知识,而是完善个体德性。因此,在德育中要突出人格培养这一目的。然而,现代道德教育却尝试各种教学手段让学生将道德概念、原理牢记于心,最后以考试的方式检验受教育者掌握道德知识的多少,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让教育对象掌握道德知识。而德育的真正目的是要完善个体德性,这为德育活动的开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4.

[2]张琼等.道德接受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23.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04.

[4]王国轩译.大学[M].北京:中华书局,2006:4.

作者:韩冬雪 邢玉婷

孔子自律思想启示道德教育论文 篇2:

他律走向自律:大学生修德的思想境界

摘 要:从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崇德修身、强化道德自律、提升自我教育能力,阐述了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最终实现自律的修德境界,达到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的的根本指向。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大学生要担当起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在实践锻炼中实现自身德性修养目标。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自律是道德教育的高层素质,学会自律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向,充分体现大学生作为主体的理性能力和作为人的价值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的终极目的就是使大学生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大学生通过核心价值引领下的自我教育巩固道德他律成果、坚持道德自律。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修养; 核心价值观; 他律与自律

DOI:10.15938/j.cnki.iper.2015.06.025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这揭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由“管理人”转为“培育人”,迈向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最终实现自律的修德境界,达到大学生根据自己需要和价值判断来自主选择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的目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交往实践中,他律与自律既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他律是自律的前提与基础,人的自律形成前需要他律的规范与约束;自律是他律的目标与指向,他律追求的是最终发展为自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他律、需要他律与自律的结合、最终走向自律,因为教育者的教育和管理活动是外因,他律的工具手段代替不了自律的行为目的,教育和管理的效果还要体现在受教育者自我教育能力的提高、自我教育作用的发挥。“如果说教育者的自主性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促进思想转化和品德形成的主观性条件,那么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则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促进自身思想转化和品德形成的主观性方面的选择性基础。”[1]大学生修德过程中自律意识的增强,体现了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引领作用与大学生的思想品德自主建构的统一。

一、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必要行为规则,也是人们遵行之后的品质表现。

《道德经》论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遵,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里的“道”是指自然运行及人世共通的道理,“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当代中国,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实际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青年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生力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与时代责任,必须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有仁爱共济、立已达人的社会关爱,有正心笃志、崇德弘毅的人格修养。孔子曰:三十而立。青年大学生还没到“而立”之时,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形成与发展时期,“修德”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社会存在的“道德错位、荣辱不分、善恶不辩、是非混淆、美丑混淆、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奢侈浪费等问题”[2],对青年学生的立德修身、价值选择的消极作用不言而喻。教育引导大学生崇德修身,需要充分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营养,因为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历来讲社会教化,讲道德修养,几千年来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党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分注重道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实践和道德评价标准的变革进步是客观真实和有目共睹的。……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整个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构成了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主流。”[3]在这一大的背景下,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显著,涌现出了许多道德模范人物,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良好反响。但青年大学生“成长”中也存在价值迷惑,“社会转型期利益与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新旧、中西价值观的碰撞,以及价值标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趋势,会不同程度地导致社会出现一些是非模糊、善恶不明、荣辱错位的问题。一些青年人生活和行动的重心不再是对超越性意义的追求,而是生命当下的快感和实用主义,调侃人生意义、‘游戏’人生成了一些青年人的人生态度。这种价值虚无和感性娱乐文化的蔓延,会导致对传统价值和道德责任的淡化。”[4]我们之所以强调青年大学生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强调青年大学生要崇德修身,就是让这种价值虚无的声音变弱,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当代青年大学生的努力奋斗中变为现实。

大学生要担当起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学生“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学会担当社会责任。”“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5]也就是说,真正符合道德内在要求的是出于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而不是合乎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一个出于责任的作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规定的准则”[6]。这强调的是在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时,不能将引起该行为的目的、行为对象的实现作为评判标准。有些人对80后、90后大学生存在各种异议,认为他们是“自我中心”的一代。不可否认,当代大学生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很强,但他们在志愿服务中、在学雷锋活动中、在各种大灾大害面前的表现中,我们都看到了他们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时,我们很是困惑,为什么我们的道德教育与学生行为表现不对称?审视现实社会的同时,我们理应反思现实道德教育本身,去寻找开解困境的钥匙。“在现实的道德教育境遇中,形式化的道德教育已经渗透到道德教育的各个方面,突出地表现在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两个方面。一是教育方法以灌输式为主,忽视对受教育者内在道德动机的发掘。……二是教育内容重知识教导轻实践培养。”[7]如果忽视开启道德教育的良性动机、不能保持“知道”与“体道”两者之间的有效平衡,无疑会使道德教育的效果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人的认识归根结底来源于实践,大学生道德教育也是如此,从教育者那里获得的道德理论知识,必须通过道德实践才能内化为道德认识、触及道德教育内核、形成道德法则,真正为自律的道德行为提供现实的广阔空间。

在实践锻炼中达到大学生自身德性修养目标。习总书记要求广大青年学生“要修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在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先进道德理念,加强实践锻炼,适应外部世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做到知行统一。道德是人的内在需要,崇德修身是大学生做人做事的基础。大学生道德需要与发展处在社会环境之中,是在依托中介客体的教育者与大学生之间的道德交往实践活动中生成的,关注的是教育主体间、主体与客体间的交往实践关系。“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8]动物只是适应外部世界,人不仅要适应而且更重要的是改变外部世界,所以,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是实践关系。据此,人的道德需要与社会活动的关系也是实践关系,受教育者在人的交往实践活动中产生道德认识,这种认识内化为道德情感必须通过相应的道德交往实践来体现。也就是说,大学生的道德修养、道德品质和人格的塑造来源于交往实践的修养锤炼,大学生道德交往实践锻炼能够促进大学生的知识地丰富和道德品质地发展。可见,在现实的大学生教育管理中,我们要避免单一地灌输道德规范和原则,倡导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大学生注重从日常生活中积累良好的道德行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交往关系的紧张对峙走向和谐交往、人与他人交往关系的冷漠与敌对走向温馨交往、人与自身交往关系的疏离与隔膜走向融合交往。”[9]

二、学会自律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他要求大学生要“踏踏实实修好公德、私德,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对于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曾指出:“因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10]

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自律是道德教育的高层素质,“自律性是道德的唯一原则”[11],也是最高原则。康德认为,自律是一种积极自由(康德将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积极自由是指理性者意志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理性者完全不受外在因素律的限制与干扰)。这里我们讲大学生自律,是要大学生服从教育规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并受其制约,这种制约不是来自于外在教育规律、道德规范的束缚或限制,而是来自于自身强加的约束和规范。大学生这种自我道德立法的理性动因与自我遵从的实现,便形成了大学生自律。大学生自律不需要约束就能自然地符合思想道德教育实践的要求,是自由自主、积极交往、主动摄入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与主体自身的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由外部塑造、被动接受的过程;不是强迫或命令学生去做有关事情,而是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选择性,帮助学生提高认识,理解教育的外部和内部环境的联系和规律。”[12]大学生自律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德性修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大学生修好公德、私德,要自觉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社会实践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主动接受他律,加强自律。

坚持他律与自律的和谐发展。他律与自律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无论是社会道德还是个体道德,在本质上都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所谓的道德自律,“就是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已。”[13]显然,这种自律是离不开根本性的他律这一前提条件的。“在道德教育体系的全过程中,若是缺少道德教育中的他律环节,道德教育可能难以达到建立良好德行的要求;若是缺少自律原则在道德教育中的自觉发生和最终体现,道德教育也就变成对丧失尊严的受教主体人的一种单纯驯服教育。”[14]在实际工件中,高校教育管理者恰恰遗忘的是他律的“初始引导”作用,全部投入他我教育,无论研究思考问题,还是推进工作落实,都将“他律”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丝毫与“自律”无关。这必然导致强制“灌输”的教育方法,它是一种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性原则的僵化的教育方法。灌输式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否定了人作为意志主体的自我独立性、能动性。不能将学生当成一个单向度、被管制的客体,因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是教育者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交往实践过程,这两个主体在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无论离开哪一方面,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过程都不能成为完整的过程。“道德是人为的,道德是为人的,同时,道德也是由人的”,“要在道德教育中,以促进学生道德之发展、道德生活之完满为目的,以培养学生对道德的批判、选择能力,使学生更好地认识、体验、实践道德生活为已任,以人对人的方式——对话、关切等作为道德教育的基本方式”。[15]人的德性的形成,不是灌输的结果,而是在交往生活实践中体悟体验的结果。消解灌输式教育管理方式,实现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人文关怀,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将树立与大学生平等、尊重、服务的思想贯彻始终,培养大学生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庄严崇高的修养、团结关爱的集体风格、健康开放的文化心态。

大学生自律彰显人格魅力与道德力量。人格魅力与道德力量是大学生安身立命之本,体现了大学生自律的实现。大学生是思维最活跃、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学习新知识的群体,是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在通往道德修养的路途中,必须坚持自律原则,体现自律精神,在关注社会道德生活的现实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彰显高尚人格力量。高尚的人格是人格的一种理想标准,能够产生广泛的影响。孟子有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大学生加强自身人格修养,提升道德境界,需要倡导大学生主体参与道德规范的制定,实行自我立法自我遵从,这是大学生教育管理和自律建设中十分重要的课题。“他之所以服从,由于他自身也是个立法者,正由于这规律,法律是他自己制定的,所以他才服从。”[16]从道德发生学的视角看,道德始源于外在约束的他律,最终形成内在道德自觉的自律。大学生道德行为由他律升华为自律的过程中,如何培养人格魅力、彰显道德力量,达致人性的完满?重要的途径是教育引导并创造条件使大学生参与到教育管理中,充分体现大学生作为主体的理性能力和作为人的价值存在。人格健全、道德修养是一个通过他律作用,自我修炼、养成和提升,使自己的人格不断达到新的更高水平的过程。实践证明,大学培养出的一代又一代优秀大学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通过自律彰显着人格魅力,用自已的实际行动展示着高尚的道德力量和丰富的知识力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三、自我教育是大学生道德自律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大学生“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面对学业、情感、职业选择等多方面的考量,他指出大学生“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善于分析、正确抉择,做到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由此可见,自我教育、正确选择对于大学生道德自律建设的重要性。

大学生的自律与他律性根源于大学生道德是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的统一。道德是教育主体的自觉意识,只有在道德交往实践中实现内化,才能真正昭示道德的价值。作为道德的特殊形态,大学生道德在本质上也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他律是大学生受一种外在力量的规范与约束,使大学生在思想上、行动上遵规守纪;自律是大学生凭借内心的自省自觉来调节自己的言行,表现为大学生自主自为精神、自我管理能力。 “人之所以能够成为道德存在,仅仅是因为他存在于既存的社会中。”[17]人的社会性决定了道德的他律性。实现大学生道德的自律既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理想状态,也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最终目标。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终极目的就是使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端正品行,树立独立人格,自觉地弘扬社会正气。大学生道德自律不是一种应然的本能行为,也不能转化为对他人道德的强大约束力,而应将道德自律目标指向对自我的道德约束。使大学生自我的道德约束发生效力,需要还原大学生道德自律的相互性,真正实现大学生道德规范的自我规约与规约他人的完美结合。道德自律教育的成功,标志着学生自律水平这一道德规范的自我规约实现,是把外部强制性需要转化为内心需要,由情境性自律发展到原则性自律,达到从注意个体的自律发展到由自律去维护集体利益的最高境界。大学生道德境界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方面,道德行为是衡量大学生道德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

促进道德自律主体生成的目的在于“理想自我”的实现。将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体内在道德素质及由此而达到的道德境界的过程,既是在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责任,也是在道德上对自己负责任、成为“道德人”的具体表现。大学生教育管理既体现着主体思想道德素质发展要求,又体现着社会价值导向的交往实践过程,促进道德自律主体生成的目的在于“理想自我”的实现。“教育这种人的自我改造的实现,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人的自然规定性,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说,它所扬弃的是人所已经拥有的任何规定性,其中包括社会与历史所赋予的规定性,教育要使人在已有规定性的基础上不断创造自己新的规定性。”[18]那么,大学生教育管理如何实现社会思想品德个体化和个体思想品德社会化的统一呢?这只有在使学生从他律到自律地遵守道德规范过程中完成,发挥学生主体自觉的自律功效,仅仅靠灌输、强制的方式把道德教育降格到规训的层面,难以使自律得到持续坚持,因为“教育必须带有强制性,但绝对不能是奴役性的”[19]。大学生道德建设绝不是仅仅靠道德教育就能达到的,它有赖于道德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

大学生是通过自我教育活动坚持道德自律。自我教育不仅是一种教育途径和方法,而且是一种教育观念;自我教育像教育中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一样,也是自教与自学相统一的活动。作为保证道德自律的自我教育,强调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主动产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心理,不断自我认识自我省视,从而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叶圣陶曾说“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不教育”,这里指的就是自我教育。大学生教育管理不仅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而且担负着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任务,体现在使学生不断自省自勉自励,自觉修正思想行为,发挥道德主体的自律作用,内化为道德理念和情感。“如果思想政治教育不重视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活动,受教育者的身心和谐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也只能是‘事倍功半’。自我教育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角色于一身,贯穿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始终,有利于调动个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符合启发式、因材施教的原则。离开了自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如同鸟失去翅膀一样不能自由飞翔。明确自我教育活动是受教育者主体性品质生成、思想道德主动建构的基础和源泉,明确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是通过自我教育活动而实现主动建构的,这就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受教育者主体性品质生成、思想道德主动建构中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指明了方向。”[20]

在核心价值指导下的自我教育是实现大学生道德自律的最佳选择。要从多元文化的视角来审视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的内涵,既看到灌输性价值观教育所具有的重大正面价值,又不可忽视其负面价值,更应积极推进单向灌输式的价值观教育范式走向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主体际价值观教育范式。“任何思想道德教育方法的选择与使用,都必须考虑思想道德教育对象的适应性,激发其积极性,保护其主体性,满足其参与欲,促使其自我教育与完善的主动性。”[21]大学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变化多快,大学生变化就多快。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坚持他我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帮助大学生正确辨识纷纭复杂的社会思潮,引导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崇德修身上下功夫,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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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葛晨虹.当代青年价值观透视[N].人民日报,2014-5-11(5).

[5][6][11][16]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16,16,62,50.

[7][14] 刘同舫.康德道德观及其对现实道德教育困境的开解[J].教育研究,2014(4):77-84.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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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张晓静.自我教育论[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165-166.

[13] 宋希仁.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释义[J].道德文明,2003(3):4-7.

[15] 杨炎轩.中国当代德育理论发展研究[J].北京: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43.

[17] 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敬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78.

[18] 鲁洁.教育:人之自我建构的实践活动[J].教育研究,1998(9):13-18.

[19] [德]康德.论教育学[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29.

[20] 于成学.交往实践语境中的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42.

[21] 张世欣.思想教育规律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88.

[责任编辑:庞 达]

作者:于成学 孙嫣雪

孔子自律思想启示道德教育论文 篇3:

道德养成自调节与自律机制比较及其启示

摘要:道德作为社会调控的基本方式或手段,主要是通过自律机制、他律机制和自调节机制的作用实现的。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机制,二者性质各异,作用有别。在道德养成教育中,我们应坚持以自调节为基础,以自律为条件,以他律为保证,综合运用这三种机制,使之相得益彰。

关键词:道德养成教育;自调节机制;自律机制;启示

一、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

众所周知,道德是社会调控的基本方式或手段。道德又是如何人们行为的呢?有学者指出,“实际上,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作用的发挥是通过自律(个人内心价值选择)和他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相结合的机制来实现的”。笔者认为,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是自律机制、他律机制以及自调节机制。

1.自律机制

马克思曾经说过,“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所以,自律机制是道德养成教育的首要的基本的机制。道德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自律规范,强调人们自觉遵守,自觉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所谓道德自律机制,就是指导、帮助个人实现道德自律的一种内在心理活动结构。在这种机制下,道德主体能够适应社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展道德自我评价、自我反省、自我激励,积极、自觉、主动地约束、限制、调控自己的思想、行为,以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的要求。道德自律机制作为个体道德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一种机制,是道德主体高度自觉的表现。

2.他律机制

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笔者认为,道德既是自律,也是他律。所谓自律,主要指促使行为主体自觉依照道德规范进行自我对照、自我践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道德良心、内心信念等,是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自我意志行为;所谓他律,主要指历史沿袭下来的传统习俗、现实社会的公众舆论以及广泛存在的纪律、规则、守则、条例、公约等规范形式。所谓他律机制,就是指促使道德的规范约束作用得以实现的一切手段、形式的总和。例如,各种道德教育、舆论监督、道德评价、道德惩戒等,都是构成道德他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律机制是保证道德发挥作用的外在强制机制,是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机制。

3.自调节机制

自调节机制是一种不同于自律机制的道德养成机制,我们不应把二者混为一谈。自调节机制是从系统论中借用过来的道德养成机制,也是调节道德行为的基本机制。

自我调节是个体道德发展的重要内在心理机制。这种调节能保证个体在没有外部监控和压力的情况下独立自愿地遵守道德准则。自调节机制,作为道德养成的基本机制,就是促使行为主体作出自调节行为的诸如自然萌生的道德责任感、义务感、使命感、神圣感之类的道德心理活动、价值体认活动及其结构关系,是指在道德生态系统中,保证道德生存、发展、提升,实现系统自我平衡、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

二、道德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的比较

1.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的密切联系

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同为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彼此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

(1)二者均以道德规范存在为前提道德规范是道德调节的价值准则、善恶标准,是人们行为的参照系。不以规矩,难成方圆。道德规范的存在既是道德自律机制作用的前提,电是道德自调节机制作用的前提。即:道德规范存在是自律机制和自调节机制起作用的共同前提。它启迪我们:不论是强调自调节机制的作用,或是强调自律机制的作用,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重视道德规范的建设,重视丰富和完善道德规范体系,使道德的触角遍及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

(2)二者均以主体自觉性为基础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从根本上说,道德是建立在行为主体自觉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自觉作为心理基础,道德就不再是道德而成了法律、制度。离开了行为主体的自觉性,人们对道德的遵守和践行就不再是自由的。道德自律机制也好,道德自调节机制也好,都要求以主体自觉性为基础。因为,任何道德调节的行为都是行为主体的意志行为,都离不开行为主体的心理活动。特别是自律机制,更加强调行为主体的高度自觉,更加需要行为主体的自觉意志。

(3)二者是互相转化和促进的个人意志自觉、目的高尚的自我调节行为其实就是自律行为,这时,自调节机制就转化为自律机制。自调节机制转化为自律机制的前提条件,是个体在调节、改变自己行为时必须体现自己的个人意志,意识清醒,目的明确,且必须追求高尚、追求超越、追求完美,向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努力。自律行为是体现个体意志的道德自觉行为。自律水平是反映社会道德教育效果、社会道德水准、个人道德品质优劣的重要标志。自律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自我调节行为。自律水平的提高意味着自我调节水平的提高。所以说,自律机制能促进自调节机制。

(4)二者互不包含但彼此有交叉首先,自调节机制的内容是不受限定的。凡是个体生活(实践活动)所及的领域,都可能成为自调节的对象和内容。因为,自调节机制是基于个体自身道德生存发展需要而存在的,它的作用是随时随地的。例如,一个从差班转到好班的差生,刚开始也许会继续我行我素,经常逃学、旷课、违纪,破坏班集体荣誉,但是,这样一来,他很可能遭到来自老师、全班同学的批评、鄙视、愤怒等,让他觉得很难堪、很惭愧、很孤立。于是,慢慢地他也不由自主地调节和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像其他同学一样好学、守纪,不自觉地融入到这个集体而成为其真正的一员。

其次,自律机制的内容是随人类生活范围的扩展而不断扩展的。自律行为是意志自觉行为,因而自律机制一般发生在已有社会道德规范和要求而个体道德约束缺失或不力,或者是尚无社会道德规范又急需道德约束的领域。从个人自律来讲,自律的内容必须是社会道德规范有明确要求,且主体能自觉意识并能努力做到的内容。

再次,自调节行为与自律行为在内容上既互不包含,又有一定的交叉关系。一般情况下。凡是主体自发的行为就是自调节行为,凡属主体自觉的行为就是自律行为。对于有些行为,既可划归自调节行为,亦可归属自律行为,如自愿捐款行为、见义勇为行为等。我们看一个人的行为是自调节行为还是自律行为,主要就看这种行为是否体现了社会的道德要求和个人的道德自觉。

(5)自律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自调节行为

自律是道德的本质特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其根本任务就是从合乎理性、正义的角度对社会行为、社会关系进行调节、调整,以建立和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道德是一种软约束、软控制,主要依靠个人的内心信念(主要是良心)、社会舆论、传统习俗来自律自治。所谓自律,似乎不是一个人内在既存的道德标准,而是人、行为、环境三者互动的结果,所产生的一个自我调整的动态历程,并受社会奖

惩制度影响。因此,自律是一种认知发展的社会建构历程。自律是人们的一种高度自觉行为,体现了人们道德意识的责任感。但这种自觉是通过人们对道德行为的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判断和自我“立法”来实现的。自我调节主要表现为人的意志行为,它监督、调节人的行为活动,调节、控制自己对自己的态度和对他人的态度,表现为自主、自立、自强、自制、自律、自卫等。

2.自调节机制和自律机制的重要区别

自律机制和自调节机制的重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二者的发生原因不同首先,自调节机制是基于人类的生存本能而与生俱来的。人要在社会中生存、立足、发展,首先就要努力适应社会,为社会所接纳,成为社会欢迎的人。我们知道,一个人不懂得谋生,至多饿死,不会累及他人和社会,但如果没有道德,就会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危及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人来到社会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和一生都要做的事,就是学会做人,学会正确地做人。即对于人来说,道德生存是第一位的,人的生存离不开道德。其次,自律机制是基于人类的高尚追求而产生的。人立于世,除了想办法活下来,更主要的是要有高尚精神生活的追求。道德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人类为了精神生活的崇高,为了人生的幸福自由,为了社会的和谐美好。可见,自律机制的发生不是根源于人类个体的生存需要,而是追求生命价值的自我超越和高尚完美人格的需要。

(2)二者的前提条件不同

自调节行为是人们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本能行为、适应性行为。只要人们的社会生活是道德生活,并且这种社会道德生活对个体的道德生存有潜在的危机感或实际带来了一定的危机,就必然存在自调节机制和自调节行为。自调节机制是无条件地客观存在的。而自律行为是个体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意识行为、自觉行为,自律机制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在社会道德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人能否自律,靠的是自觉、意志和决心。所以,我们要想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对社会有所贡献,让自己的人生闪光,就要从自律开始,严格自律,严格要求。

(3)二者的性质表现不同自调节行为是人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道德生存本能,展现的是道德生态模式下人的道德自身免疫功能和自然生态发展能力。在人的道德生活中,自调节机制是长期道德习染而成的免疫机制,自调节行为是道德自我生存能力、适应能力和生态发展能力的自然表现。自律行为是社会道德要求与个体道德意志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对高尚道德理想、高尚道德境界的追求。自律能力主要表现为个人的道德自我强制、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提升能力。自律机制作为个体道德的自我约束机制,表现的是人们对自身道德修养和完美道德人格的追求与捍卫。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自调节机制和自律机制都是人的道德养成的重要机制。但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的道德更多地是在自调节机制作用下调节的,只有在自调节机制无效无力时,才由自律机制来调节。这与人的身体一般由自身免疫机制、免疫系统来调节,只有当疾病严重到自身免疫系统难以奏效时,才由医生用医学手段来强制恢复人的生理平衡一样。一个人的道德由自调节机制还是自律机制来调节,主要取决于个体调节行为时的目的。在自调节机制作用下的行为调节,其目的是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认可,被接纳成为社会的合格成员,从而在社会中正常顺利地生存和生活下去。自律机制作用下的自律行为,调节的目的是为了成为自身道德的主人,为了自身道德人格的完善,为了崇高道德理想的实现,为了高尚道德境界的提升。

(5)二者的实现方式不同自调节机制的作用是在社会道德生态环境建设和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生态互动中实现的。它需要我们建立社会道德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类型不同层级道德的生态竞争,确保我们生活的道德环境始终是生态的、有生命活力的。同时加强个体与社会之间在思想、道德、文化、心理等方面的互动沟通,居安思危,时时刻刻感受到道德生存的压力与危机,激发个体的道德生存本能,加强道德行为的自我调节、自主调节和自发调节。

自律机制只有在社会道德规范建设和社会道德教育等外在强制条件下依靠个体的自觉努力才能实现。为此,我们一方面要重视社会道德规范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生活各领域的道德规范,制订各行业自律公约或行业纪律制度,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基本的道德依据、价值准则、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道德教育,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信念、道德意志,特别要重视运用道德良心的自我监督、自我评判、自我调节作用,加强行为的自我约束、自觉约束。另外,也不可忽视社会舆论特别是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监督人们增强行为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对当前我国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启示

如前所述,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机制,二者性质各异,作用有别。我们既不能以自律机制否定、代替自调节机制,也不能用自调节机制否定和取代自律机制。既然人的道德行为同时受自调节、自律、他律三种机制的调节,那么,我们的道德教育就不能搞单打一,片面强调哪一个机制的重要性,而应综合运用这三种机制的作用,使之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具体而言,我们的道德养成教育必须:

1.坚持以自调节为基础,尊重人的善良本性

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本性。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只有完全建立在意志自觉、行为自主、心理自愿的基础上,只有完全听任自己的本性,不失本性,才是真正符合道德要求的,才是一个真正的道德自由的人。因此,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由行为主体自身调节是完全可能的、可行的,并有着充分的依据。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应该首先尊重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尊重他们作为一个自由人的道德权利。人都要为生存而思而行,道德生存是人的生存的重要内容。没有道德的生存就不是人的生存,至少不是人所要的生存。既然每个人都要为生存而思而行,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完全无视社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的存在。当然,道德自调节离不开良好的道德生态环境,并且要以之为根本前提,所以我们要努力营造和构建一个有利于青年学生道德成长的良性的道德生态环境。

2.坚持以自律为条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是高贵的动物,有着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精神追求,有自己的道德人格理想。换句话说,人不可能只为生存而生存,除了设法解决生存问题而活下来外,还有对人生价值、意义、人格、尊严、荣誉的追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说,在道德修养问题上,人是具有高度自觉性的。这也正是自律机制存在和作用的根本前提。人们常说,一个人很难伟大,但一定要高尚。能否

伟大要受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高尚与否则完全在于个人自身的修养、要求。在文明日益发达、生活日益富足的今天,人们基本上不用再为衣食饱暖发愁,为柴米油盐忧心,人与人之间,少了许多利的争夺,生存的残酷竞争,更看重的是德,是一个人的德行修养。现代社会的用人标准是德才兼备,德胜于才。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要找一个有才、会干事的人并不是难事,难的是既有才又有德的人。马克思说,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人类社会要达到理想的德治社会,除了依靠个人与生俱来的道德自我调节机制外,还要重视自律机制的运用,重视道德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概言之,既然人有追求高尚人格、伟大精神、闪光人生的愿望,我们就应在道德教育问题上坚持以自律机制为重要条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自觉性。

3.坚持以他律为保证。重视道德立法

道德立法是对人们行为道德约束的外在强制,是非常必要的。所谓道德立法,有人认为,就是把道德领域中一些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依法推行,促进道德内化,弘扬社会道德。笔者认为,“道德立法”并非真的立法,强调的是道德规制的建设,它仍属于道德领域而非法律领域。孔子说过,“性相近,习相远”。人虽有善良的天性,但会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中受到污染。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不乏作奸犯科之人、犯上作乱之人、违法犯罪之人。没有道德立法,没有道德规制建设,没有严厉的道德惩戒,人就会失去对道德的虔诚、敬畏之心,就会藐视道德。践踏道德,社会的秩序就要受到破坏。道德是社会的最后的安全阀,道德决堤,一泻千里,后果不堪设想。道德教育、道德养成必须要以道德立法为屏障和保证。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重视道德立法工作,加强道德规制建设,以他律作保证,筑牢道德的防线,确保道德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汪元宏.重视诚信的他律机制建设[EB/OL]新浪网,2004-2-1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5,

[3]叶光林.近年来我国道德立法的回顾与发展趋势分析[J].理论前沿,2004(3):16-18.[责任编辑:庞 达]

作者: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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