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2022-03-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科学社会主义论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的新型农民要求是市场农民、科技农民、民主农民、文明农民、生态农民。

第一篇: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的发展:从科学与社会的互动到科学共同体

[摘要]默顿科学社会的理论框架来源于马克思一曼海姆知识社会学传统,其拒绝从认识论领域来探讨科学,而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进行研究。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时期:早期的关注点是促使近代科学兴起或体制化的主要社会因素一科学与社会研究;中期研究重点逐渐转向科学规范,默顿科学规范包括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后期研究重点是科学共同体,包括科学防范机制、交流机制、奖励与评议机制及分层系统等。默顿科学社会学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自身的局限,遭到新兴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批判而陷入衰落并试图向新形式的实在论跨越。

[关键词]默顿;科学社会学;科学与社会;科学共同体;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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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1910—2003)一生最重要的贡献是科学社会学,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的建立标志着科学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建立奠定了对科学进行社会学分析的基础,为认识科学这一社会系统提供了理论工具。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工作通常可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期研究以1938年发表的《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为代表,1942年发表的《论科学与民主》(后更名为《科学的规范结构》正式发表)可视为过渡阶段,后期以1957年发表的《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为代表。本文以默顿不同时期研究重点的变化为线索,对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及其发展给予一个整体上的认识与评价。

一、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框架来源:传统知识社会学理论

知识社会学是科学社会学的前身或发展的最初阶段,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思想正是脱胎于知识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出发点是“把知识当做一种精神现象,认识活动,思想方式来研究的,它把思想范畴及知识体系归结为社会地位,社会集团与文化基础等社会因素。”知识社会学对于知识的讨论是非常广泛的,涵盖了从神话传说中的谚语到严谨的科学的各种内容和形式。知识社会学首先把知识列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且承认科学是一种特殊而重要的知识类型,由此为科学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开端。追根溯源,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主要发迹于马克思一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传统。

(一)马克思的知识社会学观

默顿曾说过:“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风暴的中心。”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命题。马克思认为,经济上的需要是人类对自然界认识进展的主要动力,知识作为一种处理人与外部世界的工具,创造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利益需要。因而科学也是一种社会创造,许多科学的发展方向、增长速度及其在工业和政府中的应用方式都极大地受特定的统治群体即资产阶级的技术目的决定。因此,对科学发展结果、应用和方向的认识都应联系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去。

同时,马克思也限定了生产关系决定知识和思想方式的程度。他强调:“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段话表明马克思将自然科学与其他知识区别对待,赋予自然科学一种截然不同于意识形态的地位。自然科学的概念内容没有被归因于某种经济基础,由社会因素决定的仅仅是自然科学的关注焦点或发展速度、规模而已。默顿沿袭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个观点,认为科学的知识内容不在科学与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考察范围内,他关于经济、军事对17世纪科学发展的影响的研究就直接受惠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社会需要是推进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的观点。

(二)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观

曼海姆是传统知识社会学的集大成者,其对知识的研究是以认识论开始的,后来逐渐从哲学的角度转向了社会学的角度,认为“不用讨论任何认识论问题,而把知识社会学作为知识与社会环境的真实关系的经验理论提出来,是可能的”。曼海姆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马克思主义“存在决定意识”命题的影响,他认为,“精神生活是由主要社会过程决定的,思想产品是由社会集团这种社会因素决定的;研究思想的作用就要考察这些思想背后的社会集团;围绕着社会经济的社会生活,不仅决定着现代思想的出现,还影响精神产品的形式和内容,个人的思想和他所在的集体的利益与目的有很大关系。”曼海姆还拓展了马克思对存在的定义范围,涵盖了世代教派、职业群体等因素,取消了经济在“存在”中的唯一地位。

曼海姆在《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二分法进行了更具体明确的延伸:“精密科学”和“形式知识”不是由存在决定的,而“历史的、政治的和社会科学思想以及日常生活思想”是由存在决定的。“精密科学”就是指自然科学,曼海姆认为自然世界的现象及其之间的经验关系是永恒普遍的,关于这类客观现象的正确认识只能凭借超自然观察对感性事实的信赖以及精确的测量而获得,而社会科学依赖于特定时期的群体对社会文化现象的理解,价值观的不同决定了并不存在一种超然的、统一的观察和测量手段。从这种观点出发,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任务是对美学、道德、哲学这类社会科学进行考察,而拒绝对自然科学进行社会学考察。

默顿沿袭了曼海姆的做法,将经验研究的方向集中于社会对科学知识结构和发展的影响,但不进入认识论领域探讨科学知识本身,认为知识内容本身不受社会因素影响。

从知识社会学的宽泛研究到比较专门的科学社会学的成熟经历了很长时间,其中重要的环节是把科学当做一种社会职业来研究以及科学的历史社会学的出现。这可以看做是科学社会学研究课题的出现,也就是科学社会学发展的起点。

二、默顿前期研究重点:科学与社会的互动

(一)默顿命题的研究前提:社会价值观影响科学兴趣

1938年,默顿发表了他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按照默顿本人的说法,这篇论文是科学的历史社会学著作,也是对历史上的科学进行经验性社会学研究的结果。在这篇论文中,默顿着重论述了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从宏观上探讨了科学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智力活动同外围的社会和文化结构之间的互惠关系。以17世纪的英格兰为例,说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及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寻找促使科学在当时遍地开花结果的有利因素。在实际研究中默顿提出了两个问题:“什么样的社会学因素(如果存在)影响着科学兴趣的转移?”“促进近代科学与技术兴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为了寻找影响科学兴趣中心转移的因素,默顿开始对当时职业兴趣的汇聚与转移进行分析。以《国民传记辞典》、《科学技术史手册》和《哲学汇刊》等资料为考察对象,通过一系列的图表绘制、数据统计和对比分析,默顿得出以下结论:“可以认为科学兴趣中心的转移是由于各门科学的内在发展结果。但是认为全是这样就会有误。正如李凯尔特和马克斯·韦伯通过价值关联概念最有力地说明的,科学家们通常总是选择那些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价值和兴趣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研究课题。这一研究的大部分内容将考察某些科学以外的因素,这些因素对科学兴趣中心的转移即使不完全起决定性作用,也有重大的影响。”默顿致力于离析出某些科学内部活动以外的因素,认为“研究者的社会价值观确实会影响他对研究问题的选择与界定。研究者对问题的选择与界定也反映了研究者的隐性价值观。”

对职业兴趣的汇聚与转移的分析正好为研究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在17世纪的英格兰,究竟是什么社会文化因素刺激了,人们对科学的兴趣的不断增长?从主流社会价值观影响科学研究兴趣的结论出发,默顿认为:“我们倘若要想发现科学的这种新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和这种新赢得的声望的独特源泉,那就应该到那些文化价值中去寻找。”于是默顿将关注的焦点对准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清教主义伦理。因此,《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这篇论文的主题便是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出现是以新教为标志的特殊价值关系的培育结果,以及当时英国的经济与军事(军事技术、航海和采矿等)的功利性在科学组织化过程中的作用。由于第一个主题影响重大,被称为“默顿命题”。

(二)默顿命题:清教主义促进科学体制化

最早论述宗教与社会经济之间互动关系的是马克斯·韦伯。韦伯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系统考察了宗教价值观念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思想对于社会阶级之间关系的影响。韦伯详细分析了加尔文教的禁欲主义伦理。加尔文教最典型的特征是命定说,这种教义宣称,一个人在他出生前就已经被上帝判决了来世命运。因此,人类在尘世中的活动,包括一切职业劳动,都只是为了遵从上帝的戒律,完成上帝的旨意。于是,紧张地从事世俗活动,争取获得职业上的成功,便成为建立获救信心的唯一手段。正是这种带有功利色彩的人世禁欲主义,为人类的世俗活动在宗教道德层面上寻得了合理性,包含了资本主义精神发展的因素,客观上推动了资本主义及整个西方文明的发展,并初步建立起宗教观念与一定的经济伦理、社会结构之间的相关性。韦伯的这项研究是默顿关于清教主义与科学之间的相关性这一论题的思想前提,默顿将研究的范围进一步限定在禁欲主义及功利主义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默顿认为,在17世纪的英国,清教主义的伦理价值观是占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正是这种社会主流价值观促使科学由一种松散的职业兴趣变成有组织的社会活动。默顿指出,“清教的不加掩饰的功利主义,对世俗的兴趣,有条不紊坚持不懈的行动,彻底的经验论,自由研究的权利乃至责任以及反传统主义,一所有这一切的综合都是与科学中同样的价值观念相一致的。”

默顿把清教赞同科学的原因归结为以下两点:

第一,在新教的宗教体系中,赞颂上帝是不受挑战的公理,而研究自然是赞颂上帝的有效手段。自然是上帝的杰作,研究自然、探索自然界奥秘的活动恰恰是为了赞颂上帝创造世界的伟大。在此观念的影响下,科学获得了大众性,探索自然奥秘成为时尚。人人都可以崇拜上帝,人人都可以研究科学,这点正好暗合了默顿规范中的“普遍性”这一点: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关于默顿规范我们将在下文专门论述。

第二,功利主义是当时英国新教徒普遍奉行的一条价值标准,是现实生活中一切实践活动的指导信条。依据这种原则,知识的价值应按其有用性来评价,只要是能改善人类的物质生活的行为在上帝眼中就是善行。正是这种人世的禁欲主义的教规为科学研究活动营造了社会文化氛围,使科学贡献的信念被人们普遍接受,为科学研究活动的发展建立起坚实广阔的基础,使科学的地位变得高贵、神圣而不可侵犯。由于看到了科学研究增强人类支配自然的能力的作用,宗教赋予科学的价值便成倍激增,科学作为强有力的技术工具,备受推崇。由此可见,清教价值体系中暗含着对科学的赞许心理。由此,默顿得出结论:在确立科学作为一种正在出现的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方面,清教主义间接无意识地做出了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默顿认为清教主义并非是决定近代科学制度化的历史先决条件,而只是在那个历史时期和地点(17世纪英格兰)提供了主要但并非唯一的支持,功能上等价的其他意识形态运动也可以发挥同样作用。默顿认为,“宗教对科学的影响必然随着宗教在一定社会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社会的控制程度而改变。”他极力避免在清教主义与科学制度化之间建立任何形式的因果关系,而仅仅表明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性。因此,默顿强调清教主义只是间接无意识地对科学发挥着潜功能作用。

在这个课题的研究中,起主要支撑作用的是一个社会学思想:“建立在一个社会制度领域(如宗教或经济领域)内的兴趣,动机和行为的社会形式同其他制度领域(如科学领域)内的兴趣,动机和行为的社会形式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默顿主要运用了曼海姆和索罗金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广泛使用了各类统计数据、传记资料等,对影响科学制度化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了动态分析。《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的重点停留在科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上,而没有深入涉及科学这种社会建制的内部结构。由此可见,默顿这一时期的研究框架仍然属于知识社会学的范畴,此时的科学社会学仍未摆脱社会哲学的思辨性色彩,但这篇论文堪称科学社会史研究的经典力作,开辟了科学的社会学研究途径,把科学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推向了历史舞台。

(三)默顿科学规范的内涵

普遍主义强调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即科学遵循统一的真理标准。在对科学成果进行评价时,只能服从于一种先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标准。评议过程不应受到科学家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年龄、地位、威望等社会身份的干扰,更不应将评议者的喜好甚至偏见等个人情感因素代人到评议过程中。

公有主义强调科学知识是被全社会共同拥有的知识,不属于任何科学家独有。每一个科学家都应公布自己的科研成果,使其成果能为全社会所用。默顿认为,“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是把科学中的产权削减到了最小程度”,科学家就应该成为社会经济事业的促进者,将科研成果无私贡献出来让全社会共同分享。当然,公有主义也承认科学发现或发明的优先权,科学荣誉属于第—发现(发明)者。科学成果的优先权与公有主义规范并不矛盾。

无私利性强调科学家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扩展已被证实的知识。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真正动力应主要来自内在兴趣,在行为上应当诚实坦荡,不弄虚作假。科学家在排斥或接受一个科学思想或事实时,也不应从个人利益或喜好出发。

有条理的怀疑主义强调科学家要具有怀疑精神,对所有知识都要保持高度审慎的怀疑态度,不应受权威或者外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无条件地接受。默顿认为,“科学研究,典型地说(即使不总是如此)是在其他同行专家的精确审查之下的,包括其他人对结果的证实,与其他人类活动领域并行程度不同,科学研究事实上受到严格控制,个人的诚实由科学的公共特征和可检验性支持着。”换句话说,怀疑精神确保了科学成果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对四条科学规范的简单了解,不难发现默顿规范所秉承的思想基础是一种理想主义科学观。默顿后期关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都是建立在这种科学观的基础上的:科学是个自主运行的个体,与社会处于一种极有限的联系中。科学活动是在完全没有或者排除了外界力量影响的条件下进行的,外界则为科学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却不向科学提出任何规定要求。科学家们为纯科学而共同奋斗,不谋个人私利,只为探求知识真相。正是因为默顿规范是基于这样的理想主义科学观提出的,因而具有一定的时代环境局限性,所以日后才会出现种种对默顿科学规范的质疑和诘难。

(四)默顿科学规范与社会民主的渊源

《科学的规范结构》最初是以《论科学与民主》为题来发表的。论文题目涉及民主,而不仅仅局限于科学范畴。以这么个命题来发表一篇关于科学的社会运行规范的论文原因为何?笔者认为,从此命题可窥见默顿规范与社会民主之间的渊源。以下我们将对默顿规范提出的社会背景以及科学规范与社会民主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出现了:作为真理提供者的科学不再是民主社会中最民主的内容。此时正值二战期间,科学武器研发是军事战争的主要支持力量,能为列强取得殖民战争胜利并带来巨大贡献,因而各国纷纷创造最好的条件保证科研顺利进行,科学家们的地位极高。然而,二战的主导力量法西斯宣扬极端民族主义思想,认为只有雅利安民族才具有进行科学研究的权力,而不是雅利安民族的科学家无权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成了专制的工具。在这种霸权观念的迫害下,许多其他国家和种族的科学家被迫背井离乡,流亡国外。还有许多学者被征入伍参军,被迫中断科研工作,因此毁了许多科研人才。殖民战争和专制政权使科学界遭到沉重打击,政治活动对科学系统自主性的干扰和破坏达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默顿认为,科学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有其独立自主运行的权利,而非是一个附属于社会政治力量的工具。基于对这种现象的思考,默顿提出了著名的科学规范,以解决科学中的民主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普遍主义。

普遍主义对应于当时的科学界状况,具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认为科学之门应向一切有才华的人敞开,不能限制科研人员的社会身份,唯一的选择标准是职业的选择与评价。第二,针对法西斯极端民族主义思想认为只有雅利安人的科学才是优秀的科学,其他民族的科学是邪恶的这一观点提出,评价科学成果好坏必须遵循公正原则,不能与科学家的种族身份相联系。默顿提出的普遍主义基于对社会民主、科学民主权利的思考,与科学中的专制主义作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人类科学事业的顺利快速向前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20世纪随着科学体制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出现了各门学科的研究所、期刊以及定期的学术交流会等正式的科研机构组织。为了使科学研究更加高效有序,无论是大学、政府还是企业的科研机构都急需一套制度和规范对其进行管理和运营,以保证社会能够既维持科学研究的正常进行又不危及科学的民主秩序。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看出,默顿规范的提出并不仅仅是为科学研究活动订立行为规范,而是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给科学界及科学研究活动争取到民主权利,维持科学系统的正常运行,在社会中为科学研究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以促进作为整个人类事业的科学发展。

五、默顿后期研究重点:科学共同体

默顿认为科学规范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但科学规范所描述的科学只是一种状态,而非过程。科学系统的运行还需要一套明确的、有特色的动力机制,必须进一步找出这套使科学规范发挥功能的动力机制。于是默顿将目光转向了促使科学系统运行的内部机制。

被看做一个有自主运行能力的综合性系统的科学,既包含了由一系列规范构成的社会制度,也包含了由科学家个人的角色行为和他们彼此间的互动关系构成的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可以被称为科学共同体,它提供了让科学规范得以发挥作用,让科学的态度和动机得以表达和确认的舞台。默顿后期对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工作都集中在对科学共同体运行的内在机制和过程的分析上。

默顿把科学共同体当做一个系统来对待,大致分成防范系统、交流系统、奖励和评议系统、分层系统等等。

(一)科学防范系统

第一个子系统是防范系统。默顿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公有性的而非私有性的,科学研究并不仅仅是只关乎科学家个人兴趣的私事,而且是直接影响大众利益的社会活动。因此,科学家在问题的选择、研究方法的使用、研究步骤的进行及研究结果的得出等等方面的活动,都必须经过其他科学家的检查、评价、批评和验证:“科学研究通常(如果不是总是的话)都是处在同行专家的严格监督下,它通常涉及由其他人做的对结果的验证,虽然并不总是如此。科学探究事实上会受到严格的监督,其程度是人类活动的任何其他领域都无法与之相比的。个人的诚实有赖于科学的公开性和可检验性的支持……科学中永无止境的相互批判性判断,奖罚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像父母对孩子的监视相比之下不过是小儿科。”“对成果的持续评价和对按当时的标准被给予好的评价的成果的认可,构成了维护观念的证伪和证实过程的机制,这是科学的认知发展所需要的。”这一监督机制在充分运行时,可以有效确认和实现普遍主义及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的规范,把普遍主义的标准和科学的批判精神转化为组织原则。因此,默顿把这个子系统描述为“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系统”。

(二)科学交流系统

与防范系统联系在一起的是科学交流系统。只有建立一个使科学家的科研成果及过程能公布交流的平台,才能让这些成果及过程接受科学界同行的检验和批评,以促进科学进步和发展。默顿指出,“为了促进科学进步,仅提出丰富的思想,开发新的实验,阐述新的问题或创立新的方法是不够的。必须有效地与他人就创新进行交流。……为了科学的发展,只有那些能及时被其他科学家有效认同和利用的研究成果才是有意义的。”。这正是科学界普遍强调发表(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发表)的原因。由于科研成果的可见性是科学家所做出贡献获得承认的基本条件,因而一旦科研成果被公开传递给其他人后,科学家们就必须抢注优先权证明。只有获得优先权证明后,科学家们的独创性贡献才会获得科学共同体及社会大众的认可。除了学会、期刊等正式的交流系统外,科学界还存在着一种非正式的交流系统。一些精英科学家在正式的科研实体之外,又组成了_一种松散的“无形学院”,彼此交流研究信息和动态,以各种形式进行短期合作或互访等等。

(三)科学史上的优先权争论

1957年默顿发表《科学发现的优先权》,进一步转向科学体制内部问题的研究。默顿在文中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从近代科学兴起就出现了关于科学发现或发明的优先权的争论,并给出了带有结构功能主义色彩的社会学解释:“一种社会制度的科学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结果。”即科学优先权之争是由科学体制本身的内在规范要求所造成的。

默顿在文章中补充了独创性与谦恭两条科学规范。其中独创性要求科学家要具有创新精神,科学家通过交流系统公开发表出的研究成果必须获得科学共同体对其独创性的承认。正是获得独创性承认的压力和要求驱使科学家们为维护自己的科研成果的优先权而斗争。而对科研成果独创性承认的强调则成为了科学界越轨行为的发生根源。当这种强调过分拔高时,某些科学家可能会采取非法手段去实现独创性价值目标,产生越轨行为,包括伪造数据、以侵犯他人利益的方式强调自己的权利、谴责竞争对手、剽窃和指责别人剽窃等等。

科学家们在遵循独创性价值观的同时,还必须兼顾谦恭这一与独创性相悖的价值观,这构成了科学家所要面对的两难情境:谦恭要求科学家们无私谦逊地为增进正确知识的积累做出贡献,而独创性又要求他们争夺属于自己的最小限度的科学产权。由此导致了科学家们的“矛盾心理”,这种心理正是科学体制目标与规范之间的矛盾的投射。

默顿最后指出,优先权之争只是种暂时的历史现象,随着科学的进步,科研难度及复杂性的增加,合作化将成为科学工作的潮流。伴随多名科学家共同署名发表的科研成果的增多,人们的注意力也会逐渐由维护优先权所有权转移到考虑如何在合作群体间合理分配荣誉的问题上,并且意识到重复发现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届时争夺优先权的紧张局面将得到缓解。

(四)科学奖励与评议系统

默顿认为,科学规范中的“公有性”要求每个科学家的科研成果都属于社会共有,科学家本人不能随意占有、使用及支配。由此一来,获得对自身研究成果独创性的承认和尊重就成为了科学家对其成果的唯一产权。因此,科学制度必须有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系统,给那些出色地履行了其角色规范要求及为增进公共知识积累做出开创性贡献的人颁发奖励,以示对其工作的承认和尊重,通过这样的途径来维持科学家们的科研热情和对规范的遵循。由此,默顿从对优先权之争根源的分析中引出了科学奖励制度的概念。

同其他社会领域一样,科学界也有自己的奖励系统,奖励根据科学家的成就大小来授予,证明获奖者已经成功地实现了科学制度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科学奖励大多是名誉性的,其中命名法的历史最为悠久。因为科学家从事科研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求真理,而非谋求生计;科学家之间的差别并非工资待遇上的差别,而是声誉地位上的差别,所以科学家贡献的大小并不与财富收人直接挂钩,而与同领域的科学家同仁们的评价相关。

“承认是科学王国的基本通货”,这一句话道破了承认体系是科学奖励系统的本质,种种荣誉与物质奖励只是承认的具体体现。默顿认为,在科学中,根据普遍主义的理想规范,应由同行根据此学科的现况及对工作质量所作的判断,来决定该工作成果是否应该获得承认,即同行评议是获得承认的前提。默顿于1971年发表的《科学界评价的制度化模式》对评议人体制作了专门讨论。评议人一般由专家及权威人物组成,他们对科学家的角色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并据此对奖励进行分配,直接影响科学奖励体系的运作。

(五)科学中的马太效应

同行评议体制实际运行的过程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并不能时刻保证奖励的分配公正。默顿在朱克曼对美国诺贝尔奖获得者研究的基础上,对科学奖励分配不公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从而发现了科学奖励中的马太效应,并于1968年将其研究成果发表在《科学中的马太效应》—文中。默顿发现科学奖励体系中存在一种优势累积现象:有名望的科学家往往获得与其科学贡献不成比例的更高荣誉。比起未成名的学者,同样重要或者同样具有独创性的贡献,那些已获得荣誉的学者发表的成果有更多被人知晓的机会,受到更高的赞扬,而未成名学者的成果则容易受到贬低和压制。这就是马太效应的“增强”作用。另一个作用是“反溯增强”,即当一名学者获得荣誉后,人们往往会回顾他早年被低估的成果,并倾向于给予过高评价。

类似的另一个过程则导致了“第四十一席位现象。”由于法兰西学院严格限制成员为40人,每个学科的金字塔顶端的位置非常有限。奖励的有限意味着实际上一些学者的贡献没有获得应有的奖励。拿诺贝尔奖为例,很多没有得过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对于科学进步的贡献毫不逊色,甚至要超过一些得奖者。

当评价和奖励系统有效运行时,它会巩固两条科学规范:第一,无私利性规范,即要求科学同行公正合理地评判每个学者的科学贡献并按照他们的成就给予奖励。第二,普遍主义,即在进行评议和奖励分配时采用统一标准,不搞特殊主义。马太效应和“第四十一席位现象”都是对这些规范的偏离,由此导致的最坏结果便是,小人物的贡献总是被忽视,而金字塔顶端的学者即使得出了错误的结果,由于其声誉地位,也很少被质疑或更正。

(六)科学分层体系

由于科学奖励中的承认可以转化为改善研究条件的财富,所以科学奖励制度不可避免地造成科学家在研究环境、背景及条件机遇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科学内部分层现象和权威结构的出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分层系统呈现出两个维度:垂直的和水平的分层。

一个是呈现为金字塔式的声誉一地位系统,即根据被认可的成就的测量对学者排列等级。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科学精英们就是诺贝尔奖得主群体,这个群体可以不成比例地获得研究资源、设备条件及有利的学术环境。默顿还对科学中的向上流动作了研究分析,发现学者们一旦获得了某种程度的声誉,这种声誉就会成为一种先赋性的地位。无论他们后来的工作是否有突破,是否有新的贡献,他们通过早期声誉所获得的权威和地位不会因此而降低。

分层系统的另一维是呈水平式的角色一地位系统。它的产生是由于科学家们的劳动分工,比如科学界的角色可以分为研究者、教学者、管理者、监督者及其他一些服务性的角色等等。尽管这些角色从整体上来说都是维持科学系统良好运行的必不可少的零件,但它们的重要性则被认为有所不同。科学奖励系统的运转往往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偏好,即研究者的角色通常被认为具有最高价值,而教学者及管理者等获得的地位评价则相对较低。但彼得·什托姆普卡指出,默顿和朱克曼的这种结论只能是指一些理想化的,所有的结构机制运行良好的科学共同体。在一些历史案例中,有时管理者的角色和教学者的角色也极为重要和受到高度赞扬,因此,在科学的分层系统中,应充分认识到病态的发展。

六、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局限

默顿科学社会学总的发展趋势是由外部科学社会到内部科学社会学。中后期的研究中,默顿完全抛开了知识及其获取这一基本的科学的含义,全力研究科学行为规范和科学社会组织,最终使默顿科学社会学发展成了一门没有科学的科学社会学,这导致了默顿科学社会学对研究科学这一根本宗旨至少是部分的背离。

默顿后期的科学社会学分析基于这样的假设:科学的坚实结论是由物理世界而不是社会世界所决定,它不关注科学的知识内容,而是关注被认为使客观知识成为可能的规范结构。然而,无论是从科学发生发展的历史看,还是从科学在社会中的存在看,科学首先是有了知识内容体系,其次才是社会建制。没有知识及其获取,就不可能形成科学这种社会建制。所以,作为科学的社会建制是以知识活动为基础与核心建立起来的,其本质就在于知识及其获取。而默顿为了避免传统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的自我驳斥”的矛盾,将关于科学知识内容与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问题悬置起来,撇开对知识及其获取这个科学活动的核心要素的研究,使其黑箱化,而流于对一般社会活动形式的考察。这种方式忽略了科学知识的社会性本质,难以达到对科学这个特定对象的真正的本质理解。这是默顿后期科学社会学的严重缺陷。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遭到了来自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批判。

SSK是在既有的传统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成就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所关心的问题是科学知识内容与社会的关系,这既是传统知识社会学长期未解决的难点,也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的一个盲点。SSK认为,科学与社会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仅从结构或功能的角度研究这一问题还不够全面,在科学知识形成、传播和评价的过程中,社会因素是否对其有影响,如何产生影响,影响有多大,这是关键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理解科学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理解科学的社会本质。因此SSK明确主张应对科学知识内容进行社会学分析,并且通过摒弃传统知识社会学的二元论,将社会学分析扩展至自然科学和数学领域。

SSK对默顿学派的批评正中靶心,其出现使默顿科学社会学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陷入了衰落。但也正是SSK的出现,直接促使默顿科学社会学克服了简单化、理想化的实证主义科学观,并在痛苦中调整自己,向新形式的实在论跨越。

作者:徐祥运 林琳 徐旭

第二篇:关于科学看待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问题研究

【摘 要】 本文在探析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之路,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四次历史性飞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析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原因所在,提出了科学地看待科学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观点,为正确认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之路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优越性

1 前言

自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以来的200年发展历程中,既经历过凯歌高奏的高潮阶段,也经历过发展的低潮时期。在现如今经济全球化和资本主义发展不断变化的现在,理清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之路,科学地看待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问题,对于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完成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使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在探析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之路,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四次历史性飞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析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原因所在,提出了科学地看待科学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观点,为正确认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之路提供理论借鉴。

2 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之路

自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以来,其经历了高潮和低谷,既有革命性的胜利,也有挫折后的沉沦,在这接近200年地发展历程中,逐渐沉淀成生动的教科书。总的来说,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社会主义理论和运动的发展中共出现了四次历史性的飞跃,推动了科学社会主义地蓬勃发展。

第一次理论飞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共产党宣言》这一纲领性文件及其他科学社会主义著作,构建了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第二次飞跃是列宁主义的产生。列宁创造性地运用于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率先创建了科学社会主义实体,使科学社会主义获得了崭新的内容。从此,开始了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期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新的发展阶段。

第三次飞跃是毛泽东思想的产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同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应用于中国革命的实践,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找到了中国自己的革命道路,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第四次飞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面对新的世纪、新的实践、新的任务,在总结发展经验,分析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些理论观点是将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的崭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3 科学看待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问题

3.1正确认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

历史经验告诉我,任何新兴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都要在挫折中发展、在挫折中前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也不例外。社会主义制度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彻底否定,是一种彻底决裂与传统腐朽观念的社会制度,在其发展中必然要受到敌对势力的不断攻击和破坏。他们试图通过各种正面的和非正面的战争,将社会主义制度彻底消灭在这个星球上。但是,我们必须要时刻意识到社会主义制度是最科学、最先进的制度体系,就像是恩格斯所言:“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是曲折的、迂回的,发展中的“迷雾”是暂时的、也是难免的,而且将来必将会多于现在。但是我们一定要不断克服,否则我们活着的“价值”在哪里?我们决不能因为一时的挫折而丧失奋斗的勇气,失去前进的方向。”

革命导师恩格斯的话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为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但是,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科学看待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问题。东欧剧变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根本上在于其社会信仰上的改弦易张,导致执政党质的嬗变。而苏联解体则是教条般地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状态日趋“僵化”,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而国家某些领导人专制化的走右倾取消路线,搞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导致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最终导致社会主义政权的丧失。所以,东欧剧变是由于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发展社会主义”等问题,单纯走教条化、专制化的路线必然会失败。苏联解体则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这是无产阶级政党搞社会建设不容考虑的原则问题。

3.2科学地看待科学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都要透过问题的现象看本质。在搞社会主义事业的道路中,不少人会把社会主义发展优越性和资本主义发展的优越性作比较诚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是在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环境下被提出来的,这样就产生了先进社会制度与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将长期制约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但是,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就探索出了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使国内综合势力在短短几年内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展现无遗。所以,如果仅仅用片面的、静止的观点来比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優劣性,把社会主义发展的优越性没有表现出来看作是不具备优越性,必然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总的来说,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到任何先进事物的发展都是曲折的、波浪的,不可能是直线上升的。列宁曾经说过:“把世界历史设想成一帆风顺的向前发展,不会有时向后作巨大的跳跃,那是不辩证的,不科学的,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特定阶段,其优越性的体现也必然会有挫折和低潮,关键在于我们正确地认识、科学地看待,坚定不移地坚持着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石仲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共产党宣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在中央党校召开[J].新长征.1999(07)

[2]陈纯柱.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新成果——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2006年年会暨学术讨论会述要[J].探索.2010(03)

[3]王立忠.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阶段[J].东岳论丛.2009(02)

[4]高清海.从《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看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和特点[J].人民论坛.2010(02)

[5]王峰,李佳.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多样性的统一——兼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J].人民论坛.2008(02)

作者:刘红丽

第三篇: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科学内涵

摘要: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的新型农民要求是市场农民、科技农民、民主农民、文明农民、生态农民。

关键词:新型农民;社会主义;科学

作者简介:陈明乐(1978-),男,河南西平人,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200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我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只有培育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育造就‘新型农民”’。“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指出:“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的新型农民的要求是市场农民、科技农民、民主农民、文明农民、生态农民。

一、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市场农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农民。我们从农民的主体力量、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战略作用来认识和解决农民问题,要求农民进入市场,做“文明商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农民的主体要求,也是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带领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

所谓的市场农民,就是指作为市场主体,积极从事多种生产经营的农村劳动力。市场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首要特征,其代表是民营企业家。与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民相比,市场农民具有最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农民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同任何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其经营的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市场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觉组织生产,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根据市场信息,及时组织农产品的销售;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积极开展多种经营,自觉进行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自觉把剩余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兼业”劳动,如进城打工、经商、运输、餐饮、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等非农行业,使得农民的人身自由和活动空间空前扩大。因此,市场农民要求具备较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较强的市场风险意识和机遇意识,较高的市场营销能力。

然而,由于我国的农民长期受小农经济思想观念的不良影响,农民在由传统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对市场信息变化反应滞后,市场预见性差,产品供求赶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造成农产品产销脱节;农民资金少,规模小,分散经营,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农产品的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因此。要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农民,我们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建立和完善农民的“个人所有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2、完善农民拥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如继承、收益、做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权利及方式,农民可以换取社会保障和土地入股分红等形式转让所承包的土地:

3、鼓励农民“兼业”,从事多种职业,健全农村中介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如农村股份合作制,走兼业生产的道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积极推广各种“公司+农户”、“专业协会+农户”等农业生产形式。应当说,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农民的重要载体。它能把分散的农户引入产业化经营轨道,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相连接,因而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着力点:通过公司为农户提供技术、销售等全方位服务,使公司和农户实现了双赢;把单个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变弱势个体为强势群体,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权,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二、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科技农民

科技农民是指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并在农业生产中积极推广和应用农业技术的农村劳动力。邓小平同志指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科技农民作为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促进农民富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依靠力量。

科技农民的提出,是有现实原因的,这些原因就是:

1、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科技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国4.97亿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高中以上的只占12%。全国92%的文盲和半文盲在农村。同时,仅有5%的农民接受过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农民的文化水平影响了他们采用和接受农业科技的积极性,加上农民经营规模小,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民对科学技术的吸收能力十分有限。

2、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不足。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采用者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但是农民自身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的缺乏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3、优秀的农村劳动力缺乏。由于青壮年农民长期外出打工,现在农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是老、弱、病、残者。这支农业大军的观念陈旧,接受科学技术的能力差,低下的科技素质不利于提高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参与农业现代化大生产。

4、由于农民的科技知识不足。致使假药、假种、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农民对采用科技的风险心理。

5、我国农产品加工深度不足。外国农产品是:1:3,也就是说1元的农产品到最后附加到3元的价值,而我国是1:1.06,即1元的农产品最后只附加了6分钱的价值。

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培养科技农民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新科技、新成果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了解更多科技信息,强化农民的科技意识:成立农民职业教育中心,充分利用好职业学校资源,加快制定实施相关政策。鼓励,吸引企业、民间资本等加入到发展职业教育队伍中,将农村劳动力专业培训纳入社会化的正规职业培训体系中去:针对农民实际情况,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尤其推广那些技术难度较低,农民较易掌握,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新技术:大力培养传播农业科学技术的示范农民,重点支持那些有能力及科技需求强烈的农户,特别是培养那些能带动文化程度低、地处老、少、边、穷等贫困地区的科技农民示范户;实

施“新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千百万科技农民示范工程”等,实行点面结合。促进农民掌握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

三、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民主农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一重要思想对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要有良好的民主参与意识、广泛的民主参与活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条件下的农民要求是民主农民。所谓民主农民,是指现阶段积极参加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行使基层民主管理权利,维护和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参与和推动农村基层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农村劳动力。

在中国,农民问题历来都是政治问题。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农民都是基本的依靠力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为农民的参政议政及政治民主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民主农民又是我国经济市场化和社会法治化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和参政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他们渴望能更直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要求。我国法治社会的建立与完善也是以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发展和完善为前提的。随着城乡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迅速扩展,出现了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权益保护和失地农民的维权呼声、以及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和最终解决都与民主农民大量涌现密不可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更使农民普遍希望他们的劳动获得认可,他们身份得到尊重,他们的人格受到保护。他们管理基层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因此,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注国家的民主政治生活,尤其是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基层民主自治。

近几年,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了可喜的进展。在财产权利、经济权利得到保护和发展的前提下,农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参加基层民主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但是,培养民主农民还存在许多难题,比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有关农民权益保护的立法不规范,使得农民工权益维护和失地农民补偿等问题缺乏完整统一的法律保护:农民参政知识和维权知识不足:维权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农民对农村基层组织的监督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有些地方农民的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缺乏有效的疏通和引导:有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农民民主权益的事件思想认识不到位,反应不及时,甚至自己也涉及到“损农”、“伤农”事件中,例如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为获取巨额利润而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低价征用农民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培养新型的民主农民,需要通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维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成立“农会”等农民自己的组织团体来反映农民权益,并且运用法律和中央政策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监督政府执行政策以及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维护农民权益问题的重视:充分发挥农民对基层自治组织民主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建立能够充分表达和代表农民意愿和利益要求的乡村基层自治组织等措施来完善。

四、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文明农民

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不但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而且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即做一个文明农民。所谓“文明农民”是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道德素养,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的农村劳动力。

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市场农民,必然也是市场文明的继承者和实践者。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诚信农民。他们能够做到诚实守信,童叟无欺;开拓创新,勇于进取;讲求效率,注重公平。新型农民也是节约型农民。他们崇尚节约,反对浪费;崇尚俭朴,反对奢侈腐化。新型农民还是学习型农民,他们能够不断充实自己的科技文化知识、,坚持学习。永不懈怠。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他们尊重科学,反对愚昧迷信:崇尚勤劳奉献,反对好逸恶劳;崇尚“互利”、“双赢”,追求共同富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不仅是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更重要的是应当成为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领军者,如今天江南大寨的吴仁宝、山西大寨的郭凤莲……同一般“经济人”相比,今天更需要具有强烈奉献精神和强大凝聚力并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文明农民。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利益要求、就业选择的多样化,农民的思想价值观念也趋于多元化,一些地方农民的封建迷信思想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抬头。如神汉、巫婆重现,大建豪华墓地,甚至黄、卖、毒之风泛滥,严重毒害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培养文明农民。第一,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第二,积极开展创建农民"3/好家庭”、“十星级农户”活动,打击黄、毒、赌等丑恶行为。第三,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创办农民图书馆、阅览室。加大对农民的义务教育和法治教育,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第四。创办“新农民培训学校”,加强偏远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山区的农民及子女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五、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生态农民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任何时代的社会生产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越来越来呼唤生态农民。所谓生态农民就是注重农产品安全及农业生产与周围环境和谐发展的农村劳动力。

现代生态学告诉我们,人是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之一,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人们越来越关注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更为关注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生态农业直接关系到人的饮食健康,生态农民作为生态农业的经营者,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当前,农民过多使用农药、化肥而带来了农业环境的安全问题:一些常用农药如甲胺磷等,对人和哺乳动物以及一些有益生物,都有较高的毒性:一些农药虽然急性毒性比较低,但施用后会造成更严重的潜在危害,而长期过量施用化肥,不仅造成土壤物理性质恶化,还造成对环境及农产品的污染。据统计,我国农业每年的化肥使用量超过4000万吨(折纯),农药使用量达到120万吨以上(制剂),农用塑料薄膜的使用量为130多万吨。此外,由于林木乱砍滥伐,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耕地退化、耕地污染加剧。用被污染的水灌溉农田,使局部区域农业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农药、农膜、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也加剧的耕地环境的恶化,生物种群结构产生逆变。土地肥力下降;工业生活排放废水和农药、化肥污染水源。水体污染严重超标。为落实生态农民的培养计划,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禁止剧毒农药、限制非常规药剂在农产品中的使用:加强资源环境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检查:加强农民的农用药品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历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不论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经济结构调整,还是新农村的建设,最终都是靠新型农民来实现。新农业呼唤新农民,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农民,离开了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和发展新农业也成了一句空话。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培养大批具有社会主义道德觉悟和现代市场文明理念的新型农民,对于和谐工农关系,缓和城乡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同志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Z],2006-02-14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N],人民日报,2006-03-07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若干问题解读[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7]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人民日报,2002-11-18

[8]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Z],人民日报,2003-10-15

[9]立小云,等,中国农村情况报告(2003—200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作者:陈明乐

第四篇: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新探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无疑是世界最顶级的理论巨匠,仅仅就其理论成就来说,仅仅就《资本论》一部书稿,就足以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孔子、老子并列,远远高于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马克思恩格斯是博大精深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创造者;而伯恩斯坦考茨基之流不过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造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运用者和修正者而已。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们虽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他们却因此而得以站在伟大导师的肩膀上,经历伟大导师逝世以后的世界新变化和新实践,因而可以见马克思恩格斯所未见,看得更加高远、清楚和确切。特别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科学泰斗马克思恩格斯面前,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虽然渺小之极,甚至如马克思曾轻蔑地称之为“天生的俗种”;但当这些渺小平庸之辈运用伟大导师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于实践时,却足以发现和修正科学社会主义的谬误,从而形成民主社会主义之真理:科学社会主义实乃民主社会主义之母;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民主社会主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与应然性;国家政权本性;实现社会主义途径;改良与革命

自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孔夫子的大同社会问世以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各种流派,虽然纷纭复杂,不胜枚举,层峦叠嶂,并且不断修正更新,实在令人眼花缭乱;但经过近一百多年世界各国的实践之成功与失败的检验,最终融会贯通为两种相反而又皆有强大生命力的流派: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所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流派之精华,都作为某种构成要素,而凝结于——或者可以凝结于——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因此,对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流派的分析,最终便可以归结为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分析。对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分析,显然应该围绕二者所争论的四大问题——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与应然性问题、国家政权本性问题、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途径问题、经济建设的改良与革命问题——进行。

一 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与应然性: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

伯恩斯坦等民主社会主义论者否定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理——社会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诚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冲突的程度——这种冲突可以归结为资本主义三大矛盾及其导致的经济危机——是根本错误的。实际上,不但正如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所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至今仍然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所谓资本主义三大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个别企业生产的有计划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也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所谓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并非只有公有制才能够适合——私有制也可以通过股份制和社会资本等方式适合——生产社会化。其次,个别企业生产的有计划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无非就是市场经济状态,因而也就是唯一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最佳的经济状态;这种状态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没有政府指挥——但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经济制度能够予以最好的解决,而绝对不应该代之以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不自由、非人道、不公正和低效率的经济制度。最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日益加剧也不是事实;因为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使劳动人民的实际工资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阶级矛盾日趋缓和。

究竟言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是生产力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之必然结果,也是根本错误的。殊不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其总体效用说来,永远都不会阻碍任何生产力的发展。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其本性来说,具有促进任何生产力发展的永恒动力机制:市场经济与私有制。这可以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经济形态乃是一种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资本通过雇佣劳动而增值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制度;而人类社会只有一种经济制度,亦即没有政府指挥——但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经济制度,是符合经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和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最佳状态的经济制度;其他一切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以及存在政府指挥的市场经济或混合经济)都程度不同地违背国家制度价值标准,都程度不同地属于不自由、非人道、不公正和低效率的经济制度。

另一方面,在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达——因而国民品德不可能普遍提高——的条件下,唯有私有制才有效率,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而公有制必定无效率,必定阻碍生产力发展。更何况,最根本的人性定律是爱有差等:每个人必定恒久为自己,而只能偶尔为他人。这岂不意味着,即使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因而国民品德普遍提高——的条件下,私有制也比公有制更加符合人性,更加能够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更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诚然,资本主义私有制具有两面性:它虽然比公有制更能够调动劳动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却因其经济权力垄断而必定导致剥削、经济不公、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从而破坏和阻碍生产力发展。但是,整体说来,亦即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适合、促进与不适合、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净余额来说,无疑是适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甚至能够适合、促进任何生产力的发展,不论它达到何等发达程度。

因此,如果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社会主义是生产力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之必然结果,那么,社会主义就永无实现之日了。不过,由此不能否定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因为如前所述,正如马克思所发现,一个社会究竟实行比较高级的新生产关系,还是比较低级的旧生产关系,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因而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新的生产关系必然诞生于旧的生产关系不再适合——而新的生产关系则适合——新的生产力之时。

这意味着,新的生产关系诞生的历史必然性的原因是双重的:一方面因为旧生产关系不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因为新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马克思却绝对化了自己的伟大发现,误以为任何新生产关系的诞生,都是旧生产关系不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殊不知,无阶级无剥削的、人类理想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诞生的历史必然性,可能仅仅在于它已经能够适合新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必旧生产关系(亦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究竟适合什么样的生产力呢?只能适合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力高度发达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只要生产力高度发达——从而能够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物质需要和国民品德普遍提高——因而社会主义能够适合其发展,那么,不论资本主义如何适合生产力发展,不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如何迅猛发展,不论阶级矛盾如何缓和,都应该且必然废除资本主义而代之以社会主义。

因为,一方面,这时实现社会主义,必定因国民政治觉悟、公民文化和思想品德普遍提高,既能够保障公有制经济高效率发展,又能够实行完全民主制,从而真正消除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垄断,消除阶级和剥削,而决不会导致效率低下和全权垄断的奴役制社会主义。

另一方面,这时应该且必然废除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必然导致的剥削、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已经不再是一种能够防止更大恶——亦即效率低下和全权垄断的奴役制社会主义——的必要恶,因而是一种不必要的恶,是一种纯粹恶,是纯粹不公平、不应该、具有负价值的东西。

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正如人类不可能长久在一种纯粹错误的思想指导下生存一样,人类不可能长久生活于一种纯粹恶的制度,而或迟或早必然要消灭这种纯粹恶的制度。特别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国民的思想觉悟普遍提高,他们显然决不可能继续生活于已经变成纯粹恶的资本主义阶级和剥削制度,而必然选择消灭这种制度的无阶级无剥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因此,伯恩斯坦等民主社会主义论者否定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是根本错误的。然而,马克思却由社会主义是必然的,进而否定社会主义是应然的:“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

细察马克思的论述,不难发现,马克思内心深处原本为休谟难题——是与应该的关系——所困,因而与爱因斯坦和罗素一样,误以为科学只研究事实而不研究应该:“科学只能断言‘是什么’,而不能断言‘应该是什么’。”[2]这也是马克思为什么居然认为商品价值是商品固有属性:商品价值作为经济科学对象只能是商品的事实属性——固有属性属于事实属性范畴——亦即凝结于商品中的劳动。

殊不知,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应该、价值和道德也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因而也是科学对象——科学是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体系——于是遂有事实科学与价值科学之分。价值科学比事实科学更为艰深复杂。因为事实科学只由事实判断构成;而价值科学则由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以及主体判断构成。因为元伦理学对于休谟难题的研究表明:

价值、应该、应该如何是通过主体目的——亦即价值终极标准——从是、事实、事实如何中产生和推导出来的:应该等于事实与主体目的之相符;不应该等于事实与主体目的之相违。

准此观之,民主社会主义说得不错,社会主义乃是一种应该的、价值的、道义的或理想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一种道义的必然性。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理论便不像马克思所认为的那样简单,仅仅研究事实;而至少包括事实与价值以及二者之中介——主体目的——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制度和人性等事实,特别是私有制、市场经济与剩余价值之事实。这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应该如何的价值实体。第二部分主要研究国家制度好坏优劣之价值标准,诸如国家制度价值终极标准(亦即国家目的“增进每个国民利益”)和国家制度价值根本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国家制度价值最高标准(人道与自由)等等。这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应该如何的价值标准、指导原则。第三部分则主要通过国家制度价值标准,从生产力、人性和剩余价值等事实如何,推导出国家制度之应该如何:资本主义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是一种不理想、不应该、不好的、具有负价值的国家制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是一种理想的、应该的、好的、具有正价值的国家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应该如何之价值、理想或道义性。

因此,只有将科学社会主义看作是一种价值科学或道义的必然性,才能真正将科学社会主义建立在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之上:剩余价值理论说明资本主义属于阶级剥削制度,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是一种不理想、坏的、具有负价值的因而应该摈弃的经济制度;唯物史观说明消灭阶级剥削——因而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却片面地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仅仅研究事实,以致认为社会主义仅仅建立在资本主义必然崩溃的事实,而不是建立在剩余价值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平的基础上:“如果我们说,这是不公平的,不应该这样,那么这句话同经济学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我们不过是说,这些经济事实同我们的道德感有矛盾。所以马克思从来不把他的共产主义要求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我们眼见一天甚于一天的崩溃上;他只说了剩余价值由无酬劳动构成这个简单事实。”[3]

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究竟如何,究竟是按需分配还是按劳分配?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是国有制还是全民所有制?是否应该消灭商品和货币?夺取政权后,就应该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还是应该等到生产力高度发达时再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抑或永远都不应该实行计划经济?解决这些难题全赖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因为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乃是国家制度好坏优劣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究竟应该如何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是我们究竟应该在怎样的条件下实行怎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国家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

这样一来,科学社会主义摈弃自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排除科学社会主义领域之外,就使我们失去了究竟应该在怎样的条件下实行怎样的国家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就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究竟应该如何失去科学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而成为没有科学的价值标准的一套僵化不变的高调——最高级最理想最美好——教条: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和消灭了商品和货币的计划经济等等。

殊不知,人类社会只有一种经济形态,亦即没有政府指挥——但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经济,符合经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是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经济形态;其他一切经济形态(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以及存在政府指挥的市场经济或混合经济)或多或少都不符合经济自由原则,都是违背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经济形态。因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经济形态只应该是没有政府指挥——但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经济。

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偏狭性,不但在于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排除科学社会主义领域之外;而且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对象的事实也极为狭窄,仅仅包括生产力、剩余价值、经济、阶级斗争等,而不包括空想社会主义所关注的人性等事实。这也是为什么,他所设想的某些共产主义制度——如按需分配等——竟然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是一种不公正的制度。

因为,如前所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仍然是人,因而绝不可能违背“爱有差等”的人性定律:每个人都自爱必多于爱人、为己必多于为人。这样一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必定仍然是一种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既然如此,那么,按需分配岂不剥夺需要少而贡献多者按照公正原则所应该多得的权利?因而岂不是一种不公正的制度?

然而,马克思和列宁科学社会主义只看到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而无视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最大恶果,恐怕还是主张通过违背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方法——亦即非民主或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特别是当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导致效率低下和全权垄断阶级,因而极端违背“增进每个人利益”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时,仍然坚持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致使国民遭受莫大的剥削和压迫,生活于一种“不服从者不得食”的奴役制社会主义社会。

相反地,民主社会主义继承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将这些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奉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作为变革社会制度的标准和行动指南,因而主张只应该通过民主——唯有民主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方法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特别是,当公有化和计划经济导致效率低下因而违背“增进每个人利益”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时,能够代之以混合经济、市场经济、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遂使国民的利益极大增进,生活于一种民主、平等、自由和繁荣的国度。

诚然,伯恩斯坦等民主社会主义论者否定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是一种根本性错误。但是,如前所述,并非所有民主社会主义论者都否定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很多民主社会主义论者,如饶勒斯和莱昂·勃鲁姆以及康拉德·施密特、路德维希·沃尔特曼和卡尔·福尔伦德尔等等,都主张社会主义必然性与应然性的统一。这种将社会主义必然性与应然性的统一起来的所谓伦理社会主义观点,堪称真理。

然而,多年来,人们大都追随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仅仅看到经济和政治的力量,以为道德是软弱无力的,因而否定社会主义的伦理基础,否定伦理社会主义。这是根本错误的。殊不知,正如伦理社会主义论者纳尔松和埃希勒所引证的康德名言:“政治是得到运用的伦理”[4]。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如经济和政治等等,都应该且必须遵循规范,都应该且必须遵循法和道德,因而都是法和道德的实现:法是权力规范;道德是非权力规范。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前所述,法自身仅仅是一些具体的、特殊的、琐琐碎碎的规则,法自身没有原则;法是以道德原则为原则的:法的原则就是道德原则。法的原则,如所周知,是正义、平等、自由等等。这些原则并不属于法或法律范畴,而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如经济和政治等等,说到底,都是道德原则的实现,都是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的实现。这意味着,社会主义,说到底,乃是道德原则的实现,是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的实现。这岂不意味着,唯有伦理社会主义是真理?

二 国家政权的本性:阶级专政的机器还是为全民服务的工具

科学社会主义认为,一切国家——不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的政权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和剥削另一个阶级的阶级专政:奴隶制国家政权是奴隶主阶级剥削和压迫奴隶阶级的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制国家政权是贵族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农民阶级的贵族地主阶级专政;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是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镇压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反之,民主社会主义认为,以往非民主制国家政权是剥削阶级剥削和镇压被统治阶级的阶级专政机器;而实行普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已经从镇压劳动人民的阶级专政,转变成为全民服务的工具,从而可以转变为解放大多数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手段。孰是孰非?答案是:前者根本错误而后者大体正确。

因为国家政权是否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阶级专政机器,显然完全取决于谁执掌国家最高权力和按照谁的意志进行统治,因而完全取决于国家政体。如果国家最高权力执掌者是一个剥削阶级——亦即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按照该阶级的意志进行统治,那么,国家政权确实是该剥削阶级压迫和剥削被剥削阶级的阶级专政机器。但是,阶级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任何民主国家的最高权力的执掌者都不可能是一个这样的剥削阶级,不可能有按照这样一个剥削阶级的意志进行统治的民主国家政权。

因为,如前所述,民主的定义是全体公民执掌最高权力;民主的实现途径、原则和形式是按照多数公民的意志进行统治:获得多数选票的政党是执政党。这样一来,如果一个国家实行民主政体,那么,全体公民便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国家政权必定按照多数公民的意志进行统治,必定为全体或多数公民谋利益,而不可能是一个阶级(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奴隶阶级、农民阶级或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机器。诚然,有些史实——特别是古希腊雅典民主——似乎足以否定这一点。

粗略看来,雅典民主政权确实是奴隶主阶级镇压和剥削奴隶阶级的奴隶主阶级专政,是少数富人对多数穷人的专政。因为雅典民主制全盛时代——伯里克利时代——公民只占全部人口(约40万)的十分之一左右,约4万;奴隶(约20万)和外邦人(32万)以及全部妇女都不是公民。这样一来,雅典民主制便是执掌最高权力的十分之一的人(公民)的民主,便是这十分之一的少数人对十分之九的多数人的专政。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说雅典民主政权是奴隶主阶级专政?是富人对穷人的专政?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雅典的公民由贵族与平民构成:贵族亦即贵族奴隶主;平民亦即农民和手工业者,包括工商业奴隶主。问题的关键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穷人总是多于富人:“世上常常是富户少而穷人多。一个城邦组织内,全部都是自由的公民,而富于资财的人则限于其中较小部分。”[5]135据统计,当时雅典自由民16.8万,按财产资格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加起来人数不过4000人;其余都属于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6]因此,无论如何,奴隶主——贵族奴隶主与工商业奴隶主——都不可能占雅典公民多数;多数必定是比较贫穷平民。而占据多数的雅典贫穷平民,正如威廉·威斯特曼所考证,不可能是奴隶主:“柏拉图在《法律篇》中阐述了他那个时代雅典的实际情况,穷困的雅典公民没有奴隶,必须亲自工作。”[7]

因此,雅典民主政权,虽然为全体公民执掌,虽然为贵族和平民共同执掌,却必定是按照平民的意志——而不可能按照贵族的意志——进行统治;必定是按照比较贫穷的平民(他们是多数公民而非奴隶主)的意志进行统治,而不可能按照奴隶主阶级(他们是少数公民)的意志进行统治;必定是按照穷人的意志进行统治,而不可能按照富人的意志进行统治。

因此,亚里士多德将雅典的民主政体叫做平民政体,指出梭伦“建立了雅典‘平民政体的祖制’”[5]103;并反复强调平民政体是按照穷人的意志进行统治,以穷人的利益为依归:“平民政体的确解应该是自由而贫穷——同时又为多数——的人们所控制的政体。”[5]185“寡头政体以富户的利益为依归;平民政体则以穷人的利益为依归……平民政体的定义为人数甚多的贫民控制着治权。”[5]134-135

这样一来,雅典的民主政权不但不是为奴隶主和富人服务的阶级专政工具,恰恰相反,倒往往是剥夺奴隶主阶级利益而为贫穷平民服务的工具。因此,亚里士多德论及雅典民主时这样写道:

“当代的平民英雄们热衷于取媚平民群众,往往凭借公众法庭没收私财以济公用。(译者注:平民城邦的公众法庭因陪审员以平民(贫民)为多,没收富室财产的法案时常提出)……极端平民政体一般地施行于人口繁盛的城邦,这种城邦的公民,要是没有津贴,就难于出席公民大会。如果事先缺乏充分的库藏来支付这种津贴,则负担势必落到贵要阶级身上,于是当局便假手恶劣的法庭实行苛罚或没收私产,并举办财产税等方法,聚敛所需款项。”[5]324

阮炜的学术专著《不自由的希腊民主》亦曾这样描述雅典民主政权:“前5世纪中叶以降,一个比一个激进的民主措施被推出,富人周期性、制度性地被民众剥夺。”[8]179“希腊人非常喜欢法律,表面上看也很尊重法律,但他们尊重法律的方式,却带有明显的以众暴寡的性质。事实上,多数人掠夺少数人成为激进民主的常态……雅典样式的均贫富行为不仅在当今发达国家,就是在中国、马来西亚、泰国一类发展中国家也已不可接受。”[8]271

可见,雅典的民主政权不但不是为奴隶主和富人服务的阶级专政工具,恰恰相反,往往倒是剥夺奴隶主阶级利益而为贫穷平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雅典民主并不是奴隶主阶级专政,并不是对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和对奴隶阶级的专政,并不是对富人的民主和对穷人的专政。诚然,雅典全部奴隶都没有民主,都是被剥削和被镇压的专政对象。但是,并不能说雅典民主是奴隶主阶级镇压和剥削奴隶阶级的奴隶主阶级专政。

因为,一方面,被剥削和被镇压的专政对象,并不仅仅是奴隶阶级,而且包括属于奴隶主阶级的全部妇女,包括属于外邦人的全部奴隶主;另一方面,执掌最高权力和政权的不但不仅仅是奴隶主阶级,而且占据多数的是贫穷的平民。这样一来,雅典民主政权的执掌者便是居于少数的一部分奴隶主和占据多数的贫穷平民;而且参与执掌最高权力的奴隶主无疑是奴隶主阶级中的小部分,而绝大多数奴隶主(属于奴隶主阶级的全部妇女和属于外邦人的全部奴隶主)都是专政对象。

可见,绝不能说雅典民主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绝不能说雅典民主是奴隶主阶级镇压和剥削奴隶阶级的奴隶主阶级专政。但是,如前所述,一方面,专政是垄断最高权力和政权,是一个人、一部分人或阶级的独裁政权,而不是所有人和阶级共同执掌的政权。另一方面,阶级是人们因权力——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垄断所导致的剥削与压迫关系而分成的不同群体:垄断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的群体是一个阶级;没有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的群体是另一个阶级;至于拥有较多和较少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的不同群体则属于阶层范畴。

准此观之,雅典民主虽然不是奴隶主阶级专政,却仍然是一种专政,并且是一种阶级专政:它是垄断政治权力的公民阶级对没有政治权力的非公民阶级的专政,是对垄断政治权力的公民阶级的民主和对没有政治权力的非公民阶级的专政,说到底,是对少数人的民主和对多数人的专政。不仅雅典民主,而且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任何非普选制民主——亦即公民仅仅是一部分国民的民主——显然都是如此:都是垄断政治权力的公民阶级对没有政治权力的非公民阶级的专政。

普选制民主则不然。因为普选制民主意味着公民与国民外延相等:所有国民都是公民。因此,普选制民主必定是所有国民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必定是所有阶级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因而国家政权势必为每个国民和所有阶级谋利益,必定是对所有国民的民主,而不可能是对任何国民的专政:不可能是一部分国民镇压另一部分国民的专政,不可能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阶级专政。

普选制民主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伟大创造——主要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人类历史的最伟大的进步。普选制的资本主义民主的公民与国民外延相等。因此,普选制的资本主义民主必定是所有国民——资产者与无产者等——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必定是所有阶级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因而国家政权势必为所有国民和所有阶级服务——必定不可能只有资产阶级执掌最高权力,而无产阶级不执掌最高权力,必定不可能是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自20世纪初至今,一百多年来,欧洲社会民主党执政或参与执政的实践充分证明,实行普选制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是为全民谋利益的工具,而决非资产阶级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专政机器。举例说,1918年,英国工党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写入党章第四条,作为党的奋斗目标。战后,英国工党成为执政党,便一方面开始将第四条付诸实施,掀起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的高潮;另一方面进行福利国家建设。

这种社会民主党执政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推行生产资料公有化,显然不是为了资产阶级利益,而是为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同样,他们创造福利国家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资产阶级谋利益,而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是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最大化,使资本主义剥削和压迫而使其最小化。因为福利国家制度的实质,就是通过累进税,对高收入者和富人课以重税,再由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方式部分地将税收收入补贴给社会中下层收入者,说到底,也就是剥夺资产阶级和富人相当大的一部分收入,再分配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

据英国——典型福利国家——官方机构对1982年7428个家庭收入的调查,收入最低的20%家庭与收入最高的20%家庭的税前收入之比是1∶120;而税后收入缩小为1∶4。另一个典型的福利国家瑞典,收入最高的百分之十的国民,与收入最低的百分之六十的国民的贫富差距,税前收入高达144倍;税后收入的贫富绝对平均差距仅3倍。面对这些事实,还能说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是资产阶级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专政机器吗?

然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的明证,恐怕还是瑞典政府所实行的《雇员投资基金法案》。该法案规定,雇员投资基金通过两条途径筹集资金,一是利润分享税,每年对税后利润超过50万克朗的企业征收20%的利润分享税;二是养老税,所有雇主必须支付提高了的养老税金,1984年为各企业工资总额的02%,逐步增加到05%。雇员投资基金将用于购买瑞典企业的股份。这样一来,据计算,只要企业的利润率为10~15%,转移到职工名下的雇员投资基金可在25到30年内,占有企业股份的50%。[9]

该法案被认为是对资产阶级的正面进攻,[10]是对资产阶级所进行的“西方世界从来未目睹过的最大规模的没收举动”[11]。结果,激起资产阶级的强烈反抗,1983年10月4日组织了一次7万5千人游行,抗议《雇员投资基金法案》。但是,瑞典议会还是于1983年12月12日通过了《雇员投资基金法案》,于1984年1月1日开始实行。

该法案的目的显然不是为资产阶级谋利益,而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但是,瑞典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94%的生产资料还集中在100家大资本家手中。因此,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可以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不但社会主义政党——社会民主党——执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此,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因为资产阶级等非社会主义政党执政的欧洲各国,并没有废除社会民主党所创立的福利国家制度。只不过,与社会民主党不同,他们实行福利国家制度是不敢不实行,是惧怕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选票,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他们胆敢废除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就一定会被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选票赶下台。所以,不是别的,正是普选制的民主,使国家政权不可能不为——也不敢不为——全民谋利益。

确实,普选制的民主,使国家政权不可能不为——也不敢不为——全民谋利益。即使是社会主义政党执政的普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虽然必定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但也并不仅仅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它也必定为资产阶级谋利益,是为所有阶级和所有公民谋利益:它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发展资本主义,因而是为资产阶级谋利益;它使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最小化,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因而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

诚然,普选制的资本主义民主仅仅是资本主义民主的普通类型;资本主义民主也可以有非普选制民主类型。非普选制资本主义民主意味着:国民并不都是公民,公民仅仅是一部分国民。但是,显而易见,非普选制资本主义民主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是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专政,那就是:只有资产阶级是公民,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都不是公民。

因为只有如此,资本主义民主——亦即资本主义国家全体公民执掌最高权力——才意味着只有资产阶级执掌最高权力,因而才是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对无产阶级以及劳动人民的专政。但是,这种情况——亦即只有资产阶级是公民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都不是公民——显然从未有过也不可能有。因此,断言资本主义民主——不论是否普选制——是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对无产阶级以及劳动人民的专政,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社会主义民主也不可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是对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因为社会主义民主必定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公民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否则就不是民主。普选制的社会主义民主则必定是所有国民——资产者与无产者等——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必定是所有阶级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必定不可能只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执掌最高权力而资产阶级不执掌最高权力,因而必定不可能是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和对无产阶级的民主,必定不可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必非社会主义民主。

诚然,社会主义民主并非绝对不可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不难看出,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是无产阶级专政——亦即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那就是废除普选制民主:只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是公民,而资产阶级不是公民。因为只有如此,社会主义民主——亦即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执掌最高权力——才意味着只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执掌最高权力,因而才是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但是,一方面,从理论上看,这种情况——资产阶级不是公民——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意味着社会主义民主极端野蛮和狭隘,远远低劣和狭隘于资本主义民主;而社会主义民主在科学社会主义看来乃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级最广泛的民主。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必非社会主义民主。另一方面,从实践上看,苏联等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但皆非社会主义民主,而且无不是徒有民主形式的极端暴虐的专制,无不属于形式民主而实质专制政体。

因此,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乃是极不科学的术语;科学的术语只能是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因为资产阶级民主就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最高权力被——并且仅仅被——资产阶级全体成员执掌:无产阶级民主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最高权力被——并且仅仅被——无产阶级全体成员执掌。这样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存在的只能是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理论的错误就在于:

一方面,将资本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等同起来,误认为资本主义民主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就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和对无产阶级专政;另一方面,则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或无产阶级专政等同起来,误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无产阶级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

民主的国家政权——不论是奴隶制民主还是资本主义民主抑或普选制民主与非普选制民主——都不可能是奴隶主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那么,专制等非民主制的国家政权是否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所有非民主制——君主专制和有限君主制以及寡头共和制——的国家最高权力都被专制者一人或若干寡头垄断;而绝大多数国民则没有最高权力。因此,专制等非民主制国家政权,必定都是垄断最高权力的一个人或若干寡头对绝大多数国民的专政。可是,一个人或若干寡头究竟是怎样使绝大多数国民服从其专政统治的呢?答案是:等级制!

因为,如前所述,等级制意味着特权。一方面,等级制意味着官民之间等级森严:官吏阶级(政治权力垄断群体)享有他们在民主制中得不到的巨大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机会权利等等权利。就拿专制国家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县长来说吧。他可是父母官、县太爷呀!他所享有的特权,从很多方面来说,恐怕都远远大于和多于一个民主国家的总统!至于专制国家的高官所享有的特权之大就更不必说了。因为等级制的另一方面,意味着官吏之间等级森严:官越大,对于专制等非民主制统治能否稳定的作用就越大,所享有的权利就越大;宰相等高官所享有的权利,就某些方面说,已经很接近君主了。

这就是一个人或若干寡头使绝大多数国民服从其专政的诀窍:非民主制国家的每个官员都享有在民主制中不可能得到的巨大特权和权益。因此,非民主制国家的官吏阶级,必然要维护自己如此巨大的特权和权益,因而必然维护非民主制。这样一来,专制等非民主制国家政权,直接说来,必定是垄断最高权力的一个人或若干寡头对绝大多数国民的专政;根本说来,则必定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亦即垄断政治权力的官吏阶级对没有政治权力的庶民阶级的专政:官吏阶级对庶民阶级的专政。

因此,专制等非民主制国家政权必定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但是,这种专政只是一个政治阶级(垄断政治权力的阶级或官吏阶级)对另一个政治阶级(没有政治权力的阶级或庶民阶级)的专政;而不是一个经济阶级(亦即垄断经济权力的阶级,如奴隶主阶级和地主阶级以及资产阶级)对另一个经济阶级(亦即没有经济权力阶级,如奴隶阶级和农民阶级以及无产阶级)的专政。

因为任何非民主制国家的官吏阶级的所有成员,都不可能仅仅由某一个经济阶级的所有成员构成;而必定由若干个经济阶级的某些成员构成。专制等非民主制国家官吏阶级构成的典型,恐怕当推中国隋唐以来逐渐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因为该制度使所有经济阶级的成员都可能通过科举入仕而成为官吏阶级的成员,致使官吏阶级由所有经济阶级的成员构成。这样一来,官吏阶级对庶民阶级的专政,虽然属于阶级专政范畴,却仅仅是一个政治阶级对另一个政治阶级的专政,而不可能是一个经济阶级对另一个经济阶级的专政。

综上可知,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有科学社会主义所说的奴隶主专政和地主阶级专政以及资产阶级专政。首先,非民主制国家政权,直接说来,必定是垄断最高权力的一个人或若干寡头对绝大多数国民的专政;根本说来,则必定是垄断政治权力的官吏阶级对没有政治权力的庶民阶级的专政。其次,限选制民主国家废除了官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因而不存在垄断政治权力的官吏阶级;却没有废除公民对政治权力的垄断,致使国家政权成为垄断政治权力的公民阶级对没有政治权力的非公民阶级的专政。最后,唯有普选制民主,必定是所有国民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必定是所有阶级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因而国家政权势必为每个国民和所有阶级谋利益,必定是对所有国民的民主,而不可能是对任何国民的专政:不可能是一部分国民镇压另一部分国民的专政,不可能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阶级专政。

科学社会主义的错误就在于,从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必定在政治上也占据统治地位——亦即垄断经济权力的阶级也必定垄断政治权力——的似是而非的教条出发,进而错误地断定:奴隶制国家政权必定为奴隶主阶级垄断,必定是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制国家政权必定为地主阶级垄断,必定是地主阶级专政;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必定为资产阶级垄断,必定是资产阶级专政。考茨基等民主社会主义原本深信这一教条,但普选制民主的实践使他们修正了这一教义,认识到实行普选制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本性发生了根本转变,不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而是可以被所有国民共同执掌,从而按照多数国民的意志进行统治,最终成为被剥削阶级和劳动人民——他们占据人口绝大多数——获得解放的工具:

“现代民主国家不同于以前各种形式的国家的地方是在于,国家机器这样被利用来为剥削阶级服务并不是现代国家的本质所决定的,并不是和现代国家的本质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正相反,现代民主国家就其素质而论,并不像以前的国家那样,注定要成为少数人的器官,而毋宁注定要成为多数居民中的、即劳动阶级的器官……愈能这样,民主国家就愈不再仅仅是剥削阶级的工具,国家机器于是在某些情况下就开始转过来反对剥削阶级,也就是开始执行和它至今的活动恰恰相反的职能。它就开始从镇压被剥削者的工具转变为解放被剥削者的工具。”[12]

三 实现社会主义途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普选制民主

不言而喻,实现社会主义途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普选制民主——取决于国家政权本性:国家政权究竟是阶级专政的机器还是为全民服务的工具。国家政权本性的研究表明,普选制民主是全体国民和所有阶级共同执掌最高权力,因而实现普选制民主的国家政权势必为全体国民和所有阶级谋利益,而不可能是对任何阶级和国民的专政。这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而不可能通过民主方式——取得政权和只能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相反地,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政党只应该通过普选制民主的方式——而不应该通过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取得国家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

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普选制民主政权是资产阶级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专政机器”能够成立的前提下,才可以得出结论说: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而不可能通过民主方式——取得政权。相反地,如果实行普选制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是为全体国民和所有阶级服务的工具,而不是资产阶级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专政机器,那么,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党岂不就可以凭借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优势,通过竞选获得多数选票成为执政党?这样一来,社会主义政党岂不就可以通过普选制民主的方式——而不通过暴力革命——取得国家政权?

事实胜于雄辩。从1919年到1949年的30年间,总共有德、英、法、瑞典、丹麦等十几个欧洲的社会主义政党——社会民主党、工党和社会党——先后通过多党平等竞选的方式上台执政:单独或联合执政。截止1991年,世界五大洲的社会主义政党已经有151个,先后有40多个通过普选制民主的方式上台执政,而且连续执政时间较长,特别是瑞典社会民主党,累计执政60多年。这岂不充分证明,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政党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而不可能通过民主方式——取得政权的观点,大谬不然?

诚然,1871年巴黎公社暴力革命失败以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无产阶级及其社会主义政党取得政权,既可能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途径,也可能采取暴力革命的途径;如可能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途径,就应该采取和平的民主的途径;如果不可能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途径,就应该采取暴力革命的途径。恩格斯逝世前夕——1895年4月——谈及无产阶级和平的和反暴力策略时还这样写道:

“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13]

这种和平民主与暴力革命两条途径的观点,似乎很全面和正确,实则不然。因为社会主义暴力革命与资本主义暴力革命根本不同。资本主义暴力革命,一般说来,是必要恶,因而是应该的、善的、具有正价值。因为,一方面,正如伯恩斯坦所言,封建专制主义国家更替为资本主义国家几乎不可能通过民主的方式,而只可能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具有各种僵化的等级制度的封建主义几乎到处都必须用暴力来炸毁。”[14]208另一方面,资产阶级暴力革命所建立的资本主义,无论如何,必定远远先进于封建专制主义,因而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相反地,社会主义暴力革命必定都是纯粹恶,必定都是不应该的、恶的、具有负价值的。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最普遍最典型的政体无疑是民主制,以致今日世界上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几乎都实行民主制。因此,即使还没有实现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与封建专制根本不同:前者极有可能实现民主制,而后者几乎不可能实现民主制。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国家不论如何专制,社会主义政党都有可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取得政权:首先使专制等非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然后通过普选制民主取得政权;不论资本主义国家由专制转变为民主需要多么漫长时间,都只应该如此!

因为在可能实行民主——无论如何困难——的情况下,不通过民主的方式而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不但意味着让人民不必要地充当炮灰、流血牺牲,而且意味着为民做主、强奸民意和强迫人民缔结最高权力契约,因而意味着对人民所应享有的最根本最主要最重大的权利和利益——政治自由权利——的剥夺,意味着对人民所应享有的最根本最主要最重大的权利和利益——执掌最高权力的权利——的践踏:这岂不是对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最大损害?

不但此也!这种为民做主的社会主义政党既然暴力地、不民主地、为民做主地夺取政权,势必继续暴力地、不民主地、为民做主执掌政权,从而导致专制等非民主制的社会主义。这就是为什么通过暴力革命实现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除外——几乎都是形式民主而实质专制的缘故。问题的关键在于,资产阶级暴力革命所建立的资本主义,不论如何专制,总比封建专制主义先进;反之,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所建立的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必定远远恶劣于它所取代的专制的资本主义国家。

因为资本主义不论如何专制,官吏阶级毕竟仅仅垄断了政治权力,而并没有垄断经济权力。相应地,庶民阶级仅仅没有政治权力,而并没有丧失经济权力。因此,资本主义不论如何专制,都堪称“不服从者亦得食”的国家。因为生产资料主要为私有者所拥有,而并不为政府和官吏所垄断,因而政府和官吏没有控制国民的全权:不服从政府和官吏亦可得食。

反之,在非民主制社会主义社会,官吏阶级不但垄断了政治权力,而且通过垄断国有资源和公有制生产资料,垄断了全国主要经济权力,是全权垄断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权力垄断最多最大的官吏阶级;相应地,庶民阶级不但没有政治权力,也没有经济权力,是人类历史上权力丧失最干净最彻底的庶民阶级。这样一来,庶民阶级不但遭受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压迫与剥削——全权垄断的压迫和剥削——而且不服从政府和官吏就意味着没有工作,就意味着饿死:不服从者不得食。

这种政府官员拥有控制国民全权的奴役制社会主义,显然远远恶劣于资本主义:这就是苏东九国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本原因。这就是为什么,不论资本主义国家由专制转变为民主需要多么漫长时间,都应该首先使专制等非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民主的资本主义国家,然后通过普选制民主取得政权;否则,通过暴力革命、流血牺牲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却必定远远恶劣于它所取代的资本主义,最终必定像苏东九国那样复辟资本主义。

因此,不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取得政权的理论是极端错误的;而且认为夺取政权应有两种途径——和平民主与暴力革命——的理论也是错误的,只不过错误的程度较轻罢了。这种错误之根本原因显然在于,马克思恩格斯为当时历史环境所局限而几乎不可能看到资产阶级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之双重不同:

一方面,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专制不可能通过民主的方式,而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则可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另一方面,资产阶级暴力革命所建立的资本主义总比封建专制主义先进,因而是一种进步的暴力革命;反之,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所建立势必是全权垄断的奴役制社会主义,远远恶劣于资本主义,因而是一种退步的暴力革命。

这就是为什么,真理乃为生活于新的历史环境——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民主社会主义所发现: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只应该有一种途径,亦即只应该通过民主。民主意味着,每个人平等地执掌最高权力,从而不存在政治权力垄断。因此,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但不存在因政治权力垄断而分成的官吏阶级与庶民阶级;而且也因公有制而不存在经济权力垄断,不存在因经济权力垄断而分成的阶级。这样一来,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就意味着阶级和阶级剥削的消灭,无疑远远先进于因私有制而存在经济权力垄断的资本主义社会:民主与否乃社会主义是否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在任何条件下无产阶级都只应该通过民主夺取政权和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此见实乃具有普世价值之绝对真理也!

然而,列宁不但抛弃晚年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两种途径理论而退回到《共产党宣言》,认为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取得政权;而且抛弃马克思恩格斯实现社会主义必要条件——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社会主义在生产力发达的多国同时胜利理论,提出恰恰相反的理论:社会主义可能且应该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一国(俄国)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获得胜利。这一理论更加违背实现社会主义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更加偏离真理,因而不能不遭受更加可怕的失败后惩罚。

首先,必定遭受效率低下的惩罚和苦难。因为,如前所述,生产力高度发展——从而使每个人的物质需要得到相对满足——乃是国民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的根本条件。如果生产力不够发达、产品还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物质需要的时候,国民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决不可能普遍提高。这样一来,便唯有私有制才有效率;而公有制则注定无效率:生产力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必定效率低下。这就是苏联等生产力落后而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除外——无一不效率低下、停滞和倒退之根本原因。

其次,必定导致暴虐且巩固的专制。因为民主实现和巩固的客观条件无非有四:经济条件、政治条件、社会条件和文化条件。生产力落后,意味着不具备民主的经济条件。国民政治觉悟低下,意味着臣民文化盛行和公民文化衰微,不具备民主的文化条件。生产力落后和臣民文化盛行,意味着公民社会不发达,不具备民主的社会条件。暴力革命,意味着暴力地、不民主地、为民做主地夺取政权,势必继续暴力地、不民主地、为民做主执掌政权,因而不具备民主的政治条件。这就是为什么,苏联等生产力落后而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除外——无一不实行极端暴虐且巩固专制之根本原因。

最后,必定导致极端残酷的全权垄断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因为只要实行非民主制,就意味着政治权力垄断,就意味着存在垄断政治权力的官吏阶级和没有政治权力的庶民阶级。社会主义实行非民主制,意味着全权垄断,意味着官吏阶级不但垄断了政治权力,而且通过垄断国有资源和公有制生产资料,垄断了全国主要经济权力,进而垄断社会权力与文化权力。社会主义实行专制,意味着专制者一人的全权垄断,意味着亚细亚生产方式——亦即生产资料形式上为国有而实质上却为专制者一人及其官吏阶级所有——的阶级和剥削制度的复辟。社会主义实行极端暴虐且巩固的专制,意味着专制者一人的极端暴虐且巩固的全权垄断,意味着极端暴虐且巩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复辟,因而意味着人类历史上最全面、最深重、最极端、最极权、最可怕的阶级和剥削制度:庶民阶级不但遭受专制者一人及其官吏阶级的全权垄断的压迫和剥削,而且所有国民——除了专制者一人——不服从的最好的下场就是不得食而活活饿死。这就是为什么海耶克断言社会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的缘故,这就是为什么,苏联等生产力落后而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除外——人们争先恐后将奴才的锁链当作花环来佩戴的缘故!

马克思说:“通向地狱的道路是由良好的意图铺成的。”[15]诚哉斯言!苏东九国人民饱尝半个多世纪列宁“生产力落后国家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理论苦果,最终通过民主方式抛弃社会主义而复辟资本主义,充分证实这一理论之谬误:它恐怕是人类所能犯下的通过美好愿望而将我们带向地狱的最可怕的谬误。我们不禁要问,这样一种给人类带来如此巨大灾难的极端错误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比它的前辈——巴贝夫、布朗基、德萨米以及魏特林——的所谓空想社会主义的暴力革命和革命专政理论,究竟更加正确还是更加错误?

答案恐怕是:二者实质上并无根本不同。只不过,前辈们未能成功夺取政权,没有使人民遭受人类最深重最具奴役性的全权垄断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之苦难,最终没有被人民抛弃而复辟资本主义;后继者则成功夺取政权,使人民饱尝数十年人类最深重最具奴役性的全权垄断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之苦难,最终被人民抛弃而复辟资本主义。诚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他们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布朗基等人的暴力革命和革命专政理论根本不同,因为他们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基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他们的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变成了科学,成为科学的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然而,一方面,如前所述,唯物史观固然是伟大发现,但科学社会主义却由唯物史观——特别是社会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进而否定社会主义的应然性,摈弃自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致使劳动人民生活于一种“不服从者不得食”的奴役制社会主义社会。试问,究竟这种基于唯物史观的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更加错误,还是布朗基的暴力革命和革命专政——没有发现唯物史观因而没有摈弃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的理论更加错误?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并不科学,它未能科学地证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必然性;它所赖以成立的劳动价值论,也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即使剩余价值理论是科学的,它也成不了被剥削阶级进行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基础。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弃自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排除科学社会主义领域之外,以致认为社会主义仅仅建立在资本主义必然崩溃的事实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剩余价值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或不公平的基础上。试问,究竟这种“不是基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或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更加错误,还是布朗基的“基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或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暴力革命和革命专政的理论更加错误。

四 经济纲领:改良与革命

科学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政党取得政权之后,应该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而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从而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冲突,消除阶级和剥削,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获得解放和幸福。这恐怕是人类所能创造的动机最美好而效果最邪恶的谬误。因为,如前所述:

一方面,在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达——因而国民品德不可能普遍提高——的条件下,唯有私有制才有效率,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而公有制必定无效率,必定阻碍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只有一种经济制度,亦即没有政府指挥——但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经济制度,是符合经济自由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和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最佳状态的经济制度;其他一切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以及存在政府指挥的市场经济或混合经济)都程度不同地违背国家制度价值标准,都程度不同地属于不自由、非人道、不公正和低效率的经济制度。

因此,社会主义政党取得政权之后,一方面,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和国民品德普遍提高的条件下,才应该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另一方面,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应该废除市场经济而代之以计划经济,只应该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否则,如果废除市场经济而代之以计划经济,如果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因而国民品德没有普遍提高——的条件下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不但必定导致效率低下,而且必定导致全权垄断:官吏阶级不但垄断政治权力,而且因控制国有资源和公有制生产资料而垄断了经济权力以及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庶民阶级不但没有政治权力,而且没有经济权力以及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这样一来,庶民阶级不但遭受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压迫与剥削——全权垄断的压迫和剥削——而且不服从政府和官吏就意味着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活活饿死,以致几乎丧失全部自由而与奴隶实无二致。

这并非纸上谈兵,而是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实践所昭示的极端可怖之真理。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党当初也无不深信这种科学社会主义教义,因而将废除私有制和实行计划经济写入党纲;并且各国社会民主党夺取政权之后,便纷纷推行公有制、国有化和计划经济。只不过,民主的纠错机制——特别是人民的选票——使社会民主党的公有化和计划经济导致效率低下不久就被废除,因而没有导致全权垄断的阶级和剥削制度。

这些事实迫使民主社会主义根本修正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理论,进而提出基于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经济目标和达成这一目标的四大手段——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政府干预的自由且公正的市场经济、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的新理论。该理论堪称生产力不够高度发达——因而国民品德没有普遍提高——条件下的伟大真理。

首先,选择和摈弃任何经济制度的唯一正确的标准,确如民主社会主义所指出,只能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亦即国家制度价值标准,说到底,亦即国家制度终极价值标准“增进每个人利益”和根本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最高价值标准“人道与自由”。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生产力不够高度发达条件下,唯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符合——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则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在任何条件下,唯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符合——而计划经济则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因此,这些年来,民主社会主义在生产力不够高度发达条件下主张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制度,是完全正确的。

其次,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虽然能够导致经济繁荣,却不能够真正达成经济公正与平等。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市场经济必然导致资本家经济权力垄断及其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因此,正如民主社会主义所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还必须削弱和减少雇主对经济权力的垄断,使雇员与雇主共同拥有经济权力,从而达到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最小化、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民主社会主义创造了参与共决等经济民主制度,使雇员在劳资工资协议和企业决策等经济活动中,拥有信息权、协商权、共决权、监督权、提要权等经济权力,从而能够与雇主共同商定雇员工资、经济战略、劳动组织、职业教育等方针大计。

最后,参与共决制的经济民主,主要是从经济权力——而不是经济权利——方面,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和实现经济公正的手段;从经济权利方面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和实现经济公正的手段,则是民主社会主义所创造的福利国家制度。福利国家制度无疑是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和实现经济公正——从而达到资本主义的剥削最小化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最大化——的最主要的手段。这一点的明证,恐怕就是连参与共决经济民主最完善的瑞典,收入最高的百分之十的国民,与收入最低的百分之六十的国民的贫富差距,税前收入仍然高达144倍;赖有瑞典福利国家制度, 才使税后收入的贫富绝对平均差距是三倍。

究竟哪一种——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堪称使人类获得解放和幸福的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联邦德国的工人,47%拥有房地产;95%有储蓄簿;47%进行休假旅行;61%拥有私人小汽车;一个工人的薪金相当于70名俄罗斯工人的工资。[16]还在1939年,苏联人口11%~12%的上层人的收入就已经占国民收入的50%左右,差距比美国的还大;因为当时美国10%的上层人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35%。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恰恰相反,不用说瑞典,就连英国,收入最低的20%家庭与收入最高的20%家庭,税前收入之比是1∶120,而税后收入则仅为1∶4。[17]

瑞典、英、法、德等民主社会主义与苏联等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民主社会主义的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混合经济与市场经济以及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理论,乃是在生产力不够高度发达条件下使劳动人民获得解放和幸福的伟大真理。但是,这一真理无论如何伟大,却毕竟是相对真理:它只有在生产力不够发达——因而国民品德不可能普遍提高——的条件下才是真理;而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因而国民品德普遍提高——的条件下,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谬误,唯有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理论才是真理。

因为在生产力不发达条件下,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所导致的经济权力垄断,虽然是剥削和压迫的根源,是恶的、不公平、不应该和具有负价值的;却能够避免更大的恶——效率低下、全权垄断的阶级与剥削、政府官员拥有控制国民全权的新奴隶制度和专制等非民主制等等——其净余额是利和善,因而是一种必要恶,是应该的、善的、具有正价值。因此,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是真理。

但是,到生产力高度发达——从而国民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的时候,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导致的剥削和压迫就不再是必要恶,而是有害无益的纯粹恶,是纯粹不公平、不应该、具有负价值的东西。因为在这时废除私有制必定——因国民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普遍提高——既能够保障公有制经济高效率发展,又能够实行完全民主制,从而消除政治权力垄断和经济权力垄断,消除阶级和剥削。因此,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反对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谬误了。

这样一来,真理显然是: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条件下应该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只进行改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应该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进行革命。遗憾的是,民主社会主义也没有避免那些伟大真理发现者们的惯常错误:忽略伟大真理的适用条件以致将相对的有条件的真理夸大为绝对的无条件的真理。因为在民主社会主义看来,可以通过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消灭剥削和压迫、实现公正和自由。这意味着,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使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再是剥削和压迫的根源,因而只要有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无论生产力是否高度发达——就不应该进行革命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了。这就是为什么,民主社会主义会堕入改良主义——亦即反对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革命而仅仅主张改良资本主义——的缘故。

民主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是根本错误的。因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或经济权力垄断乃是剥削和压迫的根源;不废除私有制和经济权力垄断,不可能消除剥削和压迫。参与共决的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虽然堪称解放人民的伟大发明,但如前所述,在不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消除——只可能限制和减少——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只有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代之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公有制,才可能断绝剥削和压迫的根源——经济权力垄断——才可能消除剥削和压迫。因此,对资本主义的改良发展到一定程度——亦即达到生产力高度发达——便应该且必然要进行废除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政党的最终目标。

细察民主社会主义改良主义,可知其根据,除了如上所述——亦即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使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再是剥削和压迫的根源——还有三个。一个是“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永无止境;没有最终目的,运动就是一切”;另一个是“所谓共产主义制度——公有制和按需分配以及计划经济等——并不是一个有着明确规定的社会模式,未必符合社会主义基本价值,是不可靠和不能信赖的,因而不可能作为最终目的”。最后一个,则是否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否则,如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岂不就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政党的最终目的?

这些根据——除了最终目的问题——如前所述,都是不能成立的。那么,最终目的之根据能否成立?否!诚然,社会不断发展变化,永无止境。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一个人或一个政党应该怀抱奋斗目的:直接的最近的目的和长远的最终的目的。因为任何一个人和一个政党的任何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否则就不是行为:行为就是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实际活动过程。问题的关键在于,有目的就必定有直接的最近的当下的目的和长远的根本的最终的目的。试问,一个人都有长远的根本的最终的目的,一个政党——特别是社会主义政党——怎么能没有长远的根本的最终的目的?社会主义政党之所以叫做社会主义政党,岂不就是因为它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人类的社会和国家虽然不断发展变化永无止境;但是,人类也应该怀抱最终目的,那就是建立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的国家和社会。这种国家和社会的具体的、微观的和细节的制度,虽然不可预测,但宏观的、普遍的和必然的制度,却无疑是可以科学预测的,那就是:它必定不存在剥削和压迫,因而必定不存在剥削和压迫的根源:权力——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垄断。

因此,一方面,它必定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因而可以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从而消除经济权力垄断;另一方面,它必定是宪政民主,每个人都完全平等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从而消除政治权力垄断。合而言之,这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未来的理想的国家必定具有六个特征: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全民所有制+按劳分配+没有政府指挥的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只有一个主权和一个世界政府的全球国家。

试问,这种以公有制为其最根本特征的国家不是共产主义又能称之为什么?因此,共产主义应该是社会主义政党乃至全人类的最终目的。它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的,因为唯有它符合——而其他任何非共产主义社会都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所以,人类最终只应该追求共产主义社会,而不应该追求其他任何社会:追求任何其他非共产主义社会都意味着追求不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社会。因此,共产主义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共产主义实现之日,就是人类社会停止之时。共产主义必定仍然不断发展变化,永无止境。这种发展变化显然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进步,它会越来越完善:它的生产力会越来越发达;它的公有制形式会不断改变,从而越来越符合人性,越来越有利于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它的宪政民主会越来越名副其实、日益进步;它的按劳分配越来越精确,它的市场经济会越来越自由且公正;它的只有一个主权和一个世界政府的全球国家越来越繁荣。另一方面是退步,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为共产主义仍然是人类社会,不是神仙社会,仍然可能出现专制等非民主制,可能出现全球国家之分裂等等。

因此,共产主义社会仍然会存在共产党和民主党等政党,它们仍然有奋斗目的,那就是使社会沿着进步路线不断前进和日益完善,阻止和反对社会沿着退步路线下滑和堕落。因此,民主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是错误的:误以为社会不断发展就意味着不可能有最终目的;误以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民主+福利国家=消除剥削和压迫;误以为按需分配和计划经济等违背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制度是共产主义特征;误以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具有历史必然性。

改良主义无疑是民主社会主义的致命伤。因为毫无疑义,只有将公有制或共产主义作为最终目的,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改良——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才属于社会主义政党的身份特征。相反地,如果否定最终目的,只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而反对最终废除私有制和代之以公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那么,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改良——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就不再是社会主义政党的身份特征;而这种主张也就不再是社会主义理论:民主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反对废除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的理论不属于社会主义范畴。这就是为什么,就连托马斯·迈尔等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自己,也认为社会民主党应该放弃民主社会主义概念,而代之以社会民主主义:

“我现在倾向于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概念。我要说的是,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我也喜欢‘民主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但是,自从1989年以来,世界形势发生了深刻、巨大的变化。我认为‘民主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已不可能准确描述社会民主主义的原则和方法。这并不是因为社会民主主义的方法发生了基本的变化,而主要是因为政治主题发生了改变。在我们的新党纲中,不再坚持那种在生产资料社会化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了。我们的原则与方法的基础就是基本的经济社会权利。很清楚,我们倡导的社会民主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经济基本权利为基础的民主。”[18]

五 总结

综观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可知,二者是围绕四大问题而形成的截然相反的社会主义理论。首先,围绕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与应然性问题,科学社会主义误以为科学只研究事实或必然而不研究应该或应然,因而从社会主义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伟大发现出发,进而错误地否定社会主义是应然的;以致摈弃自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人道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误将其排除科学社会主义领域之外,遂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究竟应该如何——以及究竟应该在怎样的条件下实行怎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失去科学的价值标准和指导原则。反之,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论者虽然错误地否定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却能够与那些“正确主张社会主义必然性与应然性之统一”的民主社会主义论者一样,正确将国家制度价值标准——公正与平等以及人道与自由——奉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作为变革社会制度的标准和行动指南。

其次,围绕国家政权本性问题,科学社会主义从“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必定在政治上也占据统治地位”的似是而非的教条出发,进而错误地断定:国家政权是一个阶级压迫和剥削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资本主义民主政权是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的机器,是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对无产阶级的专政。民主社会主义则正确发现普选制民主国家政权必定为全民服务,而不可能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专政;阶级专政必非普选制民主。

再次,围绕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途径,科学社会主义误认为夺取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反之,民主社会主义则正确认为只应该通过普选制民主的方式——而不应该通过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取得国家政权和实现社会主义。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可能且应该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一国(俄国)通过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获得胜利,就更加偏离真理了。

最后,围绕经济建设纲领,科学社会主义错误地摈弃自柏拉图以来视正义、平等与自由为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传统,失去究竟应该在怎样的条件下实行怎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的科学的价值标准,以致误以为取得政权之后,无论如何,都应该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而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即使当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导致效率低下和全权垄断阶级——因而极端违背“增进每个人利益”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时——也仍然坚持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反之,民主社会主义则继承了柏拉图以来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理论传统,因而当公有化和计划经济导致效率低下——因而违背“增进每个人利益”等国家制度价值标准时——能够正确地代之以符合国家制度价值标准的“基于私有制的混合经济、市场经济、经济民主和福利国家制度”;但却错误地否定最终目的而堕入改良主义。

可见,在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所有方面——社会主义指导原则与国家政权本性以及夺取政权、实现社会主义途径和经济建设纲领——科学社会主义都是极其错误的。因此,与19世纪差不多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声称自己的学说科学而实际上并不科学一样,马克思恩格斯自称的科学社会主义,实际上也是不科学的。相反地,在这些方面,民主社会主义几乎完全正确,因而堪称科学社会主义。诚然,在这些方面,民主社会主义有一个——并且只有这一个——错误,那就是否定最终目的而堕入改良主义。这一错误,从理论上看,关系社会主义政党身份特征,无疑极其重大;但从实践上看,它现在带给我们的实际危害却微不足道。

因为所谓最终目的就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代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可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9]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世界各国距离具备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物质条件和思想条件——亦即生产力高度发达和国民品德普遍提高——无疑还十分遥远。在这种情况下,坚持还是放弃最终目的,便因其是十分遥远的未来而对现在的我们的利害关系显然不大,甚至是微不足道的。这恐怕就是为什么伯恩斯坦一再强调“最终目的仅仅对我来说才是微不足道的”之真谛。?

那么,民主社会主义放弃最终目的,对于遥远未来的我们是否会有重大损害?答案恐怕也是否定的。因为当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物质条件以及思想条件终于到来的时候,民主社会主义势必放弃改良而主张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因为到那时,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经济权力垄断所必定导致的剥削和压迫,就不再是一种能够防止更大恶——效率低下和全权垄断的奴役制社会主义——的必要恶,而是一种纯粹恶。正如人类不可能长久在一种纯粹错误的思想指导下生存一样,人类不可能长久生活于一种纯粹恶的制度,而或迟或早必然要消灭这种纯粹恶的制度。特别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国民的思想觉悟普遍提高,他们显然决不可能继续生活于已经变成纯粹恶的资本主义的阶级和剥削制度,而必然选择消灭这种制度的无阶级无剥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以为全民谋幸福为宗旨的民主社会主义,怎么可能不主张废除资本主义而代之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呢?

诚然,无论如何,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毕竟互有对错;但大体说来,前者是谬论而后者是真理,无疑能够成立。真理势必使信奉者成功;谬误注定使信奉者失败。这就是为什么,半个多世纪以来,民主社会主义给予人民的是名副其实的民主、自由、平等、富裕和幸福:民主社会主义是人民翻身解放的理论武器;相反地,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建立起来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无不陷入效率低下、专制以及全权垄断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之苦难:科学社会主义是极权主义全权垄断的官吏阶级剥削和压迫全权丧失的庶民阶级的冠冕堂皇的理论武器。

但是,这并非因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家不如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伟大。恰恰相反,马克思恩格斯无疑是世界最顶级的理论巨匠,仅仅就其理论成就来说,仅仅就《资本论》一部书稿,就足以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孔子、老子并列,远远高于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马克思恩格斯是博大精深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创造者;而伯恩斯坦考茨基之流不过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造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运用者和修正者而已。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们虽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他们却因此而得以站在伟大导师的肩膀上,经历伟大导师逝世以后的世界新变化和新实践,因而可以见马克思恩格斯所未见,看得更加高远、清楚和确切。特别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科学泰斗马克思恩格斯面前,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家虽然渺小之极,甚至如马克思曾轻蔑地称之为“天生的俗种”;但当这些渺小平庸之辈运用伟大导师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于实践时,却足以发现和修正科学社会主义的谬误,从而形成民主社会主义之真理:科学社会主义实乃民主社会主义之母;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就没有民主社会主义。这个道理,富有自知之明的伯恩斯坦自己倒说得很清楚:

“问题不在于我同马克思比起来低劣到多大程度。任何在知识上和思想上远不能望马克思之项背的人在反对马克思时都可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我所确认的事实是否正确,它们是否能证明我由它们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从前面说的可以清楚看出,连像马克思这样的人也不能摆脱这样的命运,即在英国大大地修改了他的先入之见,他也在英国背弃了他带到那里去的某些见解。”[14]252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7.

[2][美]爱因斯坦文集: 第3卷[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9: 18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1: 209.

[4]转引自:殷叙彝.民主社会主义论[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7: 118.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35.

[6]徐海山. 古希腊简史[M]. 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143.

[7][美]威廉·威斯特曼. 古希腊罗马奴隶制[M].郑州: 大象出版社, 2011: 29.

[8]阮 炜. 不自由的希腊民主[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9: 179.

[9]袁 群. 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9: 134.

[10][荷]鲁塞弗尔达特, 等. 欧洲劳资关系——传统与转变[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240.

[11][美]戴维·加尔森. 神话与现实 [M]. 北京:工人出版社1986:76.

[12][德]考茨基. 唯物主义历史观: 第五分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301~302.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36.

[14][德]爱德华·伯恩斯坦. 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M]. 北京:三联书店,1965.

[15]马克思. 资本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79.

[16]张世鹏. 当代西欧工人阶级[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70~82.

[17]王绍西. 西欧“福利国家”之得失[J]. 西欧研究,1987(1): 38.

[18]何秉孟, 等. 欧洲社会民主主义的转型:与德国、瑞典学者对话实录[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25.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3.

【责任编辑 龚桂明】

作者:王海明

第五篇:科学社会主义:机遇挑战与对策

[关键词] 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机遇;挑战;对策

[摘 要]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科学社会主义不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学科建设方面,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科学社会主义迎来了一个最好的发展时机,也是一个发展最困难的时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努力加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学科的建设,培养信仰坚定、基础扎实、学风正派的研究队伍,加强国际交流,以便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国际影响。

[

自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科学社会主义已经发展了160多年。160多年来,社会主义先后发生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制度、从一国到多国、从一种模式到多种模式的转变,可谓高潮迭起。160多年来,社会主义也曾遭遇过一次又一次挫折,先后出现过几次低潮。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既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如何进一步推进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每一个社会主义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科学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

1.国际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研究日趋活跃。

冷战结束后,尽管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但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却处于热潮之中,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在世界各地又普遍开展起来,出现了新的复苏迹象。如在法国举办的“国际马克思大会”,自1995年9月召开第一次大会以来,每3年一次,至今已召开了5次。这些大会讨论的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与苏东剧变”(1995)、“马克思主义与全球化”(1998)、“当代资本主义问题”(2001)、“帝国主义战争、社会战争”(2004)、“替代全球主义、反资本主义——为了一种世界政治的选择”(2007)。除国际马克思大会外,冷战后在拉美发起的一年一度的“圣保罗论坛”、美国曾举办的“社会主义学者国际讨论会”、2001年巴西劳工党为主的拉美左派组织了一年一度的“世界社会论坛”,2004年开始发起的一年一度的“世界左翼论坛”以及在俄罗斯、古巴等国召开的国际学术讨论会,都在讨论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等问题。参加这些大会的学者都力求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超越冷战时期的对立思维,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探讨苏联东欧剧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的有关重大前沿问题,分析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及其历史命运,总结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展望社会主义和人类历史的未来。

2.国外学者对社会主义的研究更加深化,研究领域逐渐扩大。

冷战结束以来,国外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研究发生了两点明显的变化:一是从过去单一学科的专题研究转向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二是从过去的独立研究转向整体的研究。有许多学者以苏东剧变为契机,结合冷战后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新变化以及新科学技术革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对社会主义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进行重新认识。在这种重新认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新观点,各种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形成了社会主义思想上一场新的大讨论,参与这场大讨论的不仅有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和政要,还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政要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政要,大讨论的范围已经涉及社会主义研究的各个方面,如它的起源、演变、内涵、实质、目的、价值、手段、时代特征、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以及社会主义的未来等。

3.社会主义运动的国际合作形式日益多样化,各种社会主义运动和思潮蓬勃兴起。

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共产党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进行的党际高层交往日益频繁,相互关系获得新发展。地区性的共产党和左派会议经常性地召开。如共产党、工人党雅典会议和圣保罗论坛会议。与此同时,今天在发达国家蓬勃兴起的新和平运动、生态运动、环保运动同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反全球化运动、反战运动一起,成为除共产党之外的批判资本主义的另一种政治力量,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另外,面对人口爆炸、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贩毒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出现了诸如生态社会主义、女权社会主义等社会主义思潮,这些思潮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资本主义进行深入批判,并对未来社会主义进行构想,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内涵,拓宽了社会主义研究的理论视野。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为世界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活力。

苏东剧变之后,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五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经受住严峻考验,坚守住社会主义阵地,推进了社会主义事业。在社会主义百花园中,拥有占世界1/5人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格外光彩夺目。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经济高速增长。自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年均9.7%的快速增长,远高于世界经济年均3.3%的增速,属于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二是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三位,一些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总额和外汇储备均居世界第一。三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生活已由贫困至温饱步入小康。30年来,中国把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4 000万人,为世界反贫困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政治发展成就突出。30年来,中国不断摸索自己的道路,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发展模式,中国人民的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保障。五是国际影响日益扩大,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国奉行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倡导的“和谐世界”理念和正在走的“和平发展”道路,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尊重。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1](P9)取得这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面临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在世界社会主义遭受严重挫折的背景下走出了一条新路,为社会主义摆脱困境、向着健康方向发展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为一些国家的探索和对历史经验的反思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已经证明:当今世界,马克思主义没有过时,社会主义仍然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仍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5.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为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提出了新课题。

目前,整个世界正在遭受百年不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危机使人想起了马克思,位于德国西南边陲特里尔市的马克思故居一时成为旅游热地;危机使人重读马克思,马克思的《资本论》在经历长时间的沉寂之后,一度成为德国的畅销书;危机使人想起了社会主义,许多人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救市计划”称之为社会主义计划,认为美国等国“已经跨越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红线”。危机也使一些人试图用社会主义方案替代现有的资本主义,有的学者认为,美国这次金融风暴导致的经济危机是自由资本主义的失败,美国从哪方面讲都逃不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局。西方有些学者甚至在讨论美利坚合众国(USA)是如何演变成美利坚社会主义合众国(USSA,the United Socialist States of America)的。我们相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演化,还有更多的人会从社会主义中寻找解决此次金融危机的出路。这客观上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科学社会主义面临的严峻挑战

尽管科学社会主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

1.社会主义尽管出现了某些复苏现象,但总体上仍然处于低潮。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出现了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制度由15个国家缩小为5国,陆地面积由占全球的24%缩小为占7%,共产党数量由180多个减少为现在的130多个,党员人数也相应减少。苏东剧变之后,这些国家大致效法民主社会主义实行以多党制为基础的议会民主制,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市场经济,都转向了资本主义。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和影响明显减弱。可以说,以苏联东欧剧变为标志,世界社会主义遭受了严重挫折,全球近95%的国家选择了非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处于低潮阶段,客观上对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形成了挑战。

2.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对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提出了新挑战。

尽管我们现在还不能预测整个21世纪世界究竟会发生那些变化,但就世纪之初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来看,在21世纪,“西强东弱”、“北强南弱”、“资强社弱”的格局暂时无法改变。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科技革命的新变化、经济全球化的新进程、政治格局的新变迁及世界多样文明的新冲突的确会对社会主义的发展提出挑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人类之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依赖增强,人类社会的全球性问题也在日益增多。如维护世界持久和平问题,消除饥饿和贫困问题,实现人类的共同富裕和发展问题,合理利用资源、控制人口增长、保护生态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打击恐怖活动、制止走私贩毒问题,防治艾滋病问题,加强科技开发利用的国际合作问题,推动人类在教育卫生等领域进步问题等等,都是当今人类社会正在面临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系整个人类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问题的存在或多或少大都同资本主义有着密切联系,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也不能依赖于资本主义,而必须依赖于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在应对这些挑战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理论上的创新。

3.西方国家的“西化”、“分化”图谋并未消除,对宣传社会主义形成一定的挑战。

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围绕发展模式和价值观的竞争日益尖锐,意识形态领域内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尖锐复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令世界赞叹,也令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西方价值观倍感冲击。西方一些敌对势力总是想方设法遏制我们,一直对我实施“西化”、“分化”,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其渗透破坏活动组织越来越严密,方式越来越多样,企图搞垮中国共产党、瓦解社会主义制度、搞乱社会主义中国。国内也出现一些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否定共产党、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如何推进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面临的新课题。

4.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研究内容被分解。

从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几本《科学社会主义》教材来看,原来教材中的内容十分丰富,高原教授主编的《科学社会主义》分为21章,赵明义教授编写的《科学社会主义》分为22章,到90年代,高放教授主编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只剩下了5章内容。[2]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区别,主要是因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逐步走上正轨,学科进一步分化,建立了许多新的学科。科学社会主义这个学科的许多研究内容被其他学科划走,或者成为其他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如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阶级理论、民主理论、专政理论,被政治学学科划走;无产阶级政党理论、统一战线理论被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划走;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被宗教学划走;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被民族学划走;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阶级、阶层问题被社会学划走;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建设被经济学学科划走;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关系和对外政策被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学划走。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科学社会主义研究逐步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但现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又增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这一二级学科,专门研究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样一来,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就只剩下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改造等内容,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内容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挤压。

5.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范畴正在逐步被替代。

随着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的内容在遭受挤压的同时,科学社会主义的许多研究范畴被替代。如“剩余价值”被“利润”所取代,“两极分化”被“贫富收入差距”所取代,“阶级”被“阶层”所取代,“私有制”被“非公有制”所取代,“私营经济”被“民营经济”所取代,等等。还有一些概念被逐步放弃,如“专政”因其含有暴力色彩被许多国家共产党所放弃,也被许多共产党放弃。在这些概念和范畴被逐步取代的同时,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也逐步淡出了学术研究的视野,如“暴力革命”这个被称为无产阶级革命一般规律的原理,因其显得不合时宜而从许多教科书中消失。这一切表明,科学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除了规范自身的研究内容外,还需要从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等角度寻求新的突破。

6.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队伍被分化。

伴随着学科的分化,原来的科学社会主义研究队伍也发生了分化。有许多以前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专家、教授先后被调剂或充实到政治学、社会学、行政学、党史党建、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担任学科带头人,有部分教师也相继转了行。现在,虽然有很多人还在继续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但绝大多数人并不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招生,全国高校的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越来越少,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因为找不到对口专业,也相应转入其他研究领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研究队伍的萎缩,影响了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7.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的后续力量严重不足。

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都有本科生或本科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完整培养系列,而且发展相对比较稳定。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普通高校中还有一些学校设有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培养本科生。后来,这些学校的本科生招生逐渐停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系,先是改成国际政治系,后来又改成国际关系学院。山东大学原来有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后来也一直在萎缩,现在还招少量学生。华中师范大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原来以培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人才为重点,现在研究重心转移到政治学和农村问题的研究。原来一些师范院校的政教系还开设“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课程,有些学生因为听此类课程走进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队伍中。但198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之后,本科生不再开设科学社会主义原理课,因而不再接受科学社会主义的教育。这样一来,科学社会主义专业难以招到本专业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因为社会需求减少而转向其他研究领域,从而造成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后续力量严重不足。

三、加强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对策

面对当今世界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和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科学社会主义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迎接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1.抓住有利时机,高度重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

当前,我们要特别注意对以下问题的研究:

第一,加强对社会主义基础理论的研究。一是要着眼于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如它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目的、根本价值、实现手段、基本特征以及它的制度安排,等等。二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人类历史进程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全球问题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三是要着力探讨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趋势及社会主义的出路与未来,设计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方案。

第二,加强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研究。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1](P11)目前,我们必须重读马克思,弄清楚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到底是什么,它包含哪些内容?在同各国实际的结合中如何遵循?

第三,加强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经验的总结。一是要认真总结《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总结科学社会主义在与不同国家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实现民族化、现代化的历史经验,着力探索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规律;二是要加强对不同类型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历史经验的比较研究,总结不同国家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我所用;三是要加强对前苏联东欧国家剧变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研究,因为这些国家在融入全球化、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与我们是相似的,他们积累起来的经验教训可供我们借鉴;四是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的研究,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将中国经验上升为理论,开拓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新境界。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党的十七大以来,理论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科学命题反响热烈,研究踊跃,形成了一些共识。但仍有一些难点疑点问题亟待解答。比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了哪些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到底在哪些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如何开辟的?它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发展有何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与当今世界上民主社会主义等思潮和流派有何区别?这个理论体系到底有哪些内容,逻辑关系是怎样的?它在哪些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共性或普遍性,又在哪些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即个性或特殊性?毛泽东对这个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到底有何贡献?这个理论体系与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是何关系?这个理论体系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到底产生了何种影响?如何提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实效?等等。

第五,进一步加强对涉及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如何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牢牢掌握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动权?如何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准确把握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要矛盾,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如何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团结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这些重大课题能否认真解决好,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

2.凝练学科方向,加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学科的建设。

学科是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平台。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是全国最早建立的学科之一,几十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发展经验。但目前,学科建设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学科平台。从1984年第一批学位审核至今,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只有18个学位点,其中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政治学一级学科之下学科博士点13个。相比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位点29个,政治经济学学位点35个,科学社会主义成为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最薄弱的一个学科。因此,当前应着眼于国务院学位办等新的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增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二是着力改变学科研究方向的混乱局面。从目前各个学科点的情况看,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的学科方向五花八门,存在着因人设方向的现象,这已成为本学科建设的重要障碍。当前,当务之急是加强对学科建设的研究,正确处理本学科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划清本学科与相关学科的边界,凝练本学科的方向。三是从整体上加强对本学科的建设。既要把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当做一个整体来建设,又要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内容当做整体来研究,避免出现宏观研究不足、微观研究与其他学科冲突的现象。

3.整合学术队伍,培养一支信仰坚定、基础扎实、学风正派的研究队伍。

加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关键问题在于培养学科建设人才。学科发展的过程实质是人才质量提高的过程,其核心是学科带头人素质。学科带头人的素质直接影响着所在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直至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水平;而学科建设水平状况决定着学科带头人成长的学术研究环境的优劣。学科的影响力往往是由学科带头人的影响力决定的。学科建设是一所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核心内容,其建设水平取决于是否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但学科带头人个人的成功,在组织建制上,必须依赖于学科建设,基础在于学科,没有良好的学科平台,难以成就事业,学校也就难以形成人才高地。目前,特别需要建立培养创新人才的机制。

要高度重视科学社会主义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当前尤其要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对科学社会主义拔尖人才的重点扶持,扩大他们的学术影响,使他们逐步成为在国内叫得响、在国际上有影响的理论大家。应当加强对那些崭露头角的学术新秀的重点培养,利用现有平台并创设新的平台,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使他们逐步成为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熟悉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精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马克思主义相关专业的吸引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人才。

要着力打造学术创新团队。学术队伍团结协作精神是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动力。大量的事例表明,一个学术群体能否形成了和谐、合作的整体,是学科建设取得成效的前提。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学科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学科,更需要学科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构建一个学术民主、人际关系和谐、道德规范、创新能力强的学术集体。

4.加强国际交流,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国际影响。

冷战结束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在高度关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同时,对我国的发展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兴趣也与日俱增。与这种需求相比,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成果的对外介绍和交流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思想学术的声音在世界上还比较微弱,国际社会不但了解得少,而且还存在很多偏见和误解,这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声望很不相称。

我们应当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向世界,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向国际社会广泛深入地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扩大中国在当今世界的影响。

我们应当强化国际舆论平台上的“中国话语”,抓住一切可能机会、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向世界“说明中国”,破除国外人士因不了解中国而对中国的“误读”,消除他们因偏见而形成的“误解”,增进他们对中国更多的“了解”,进而达到更高层次的“理解”。

我们应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学者的国际对话,吸收借鉴国外马克思主义、国外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我国学者尤其是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学者应该加强与国外的学术交流和对话,使重要的学术会议有中国的声音。同时,我们也应当制订规划,向国外系统翻译一批优秀的研究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著作,不断扩大我国社会主义研究成果在世界上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 赵明义主编.科学社会主义(增订本)[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1983;高原主编.科学社会主义[C].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高放主编.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Scientific Socialism: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and Strategies

QIN Xuan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Key words] scientific socialism; international communism; opportunity; challenge, strate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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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文苓]

作者:秦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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