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补充协议
甲方:**集团
乙方:**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2年6月17日签订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了满足甲方房屋销售合同交房日期要求,双方就工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16#、17#地块的建筑、安装及室外道路、市政配套工程的竣工日期定为2014年元月20日。
二、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日期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赶工期劳动工人加班费和管理人员工期奖励,计¥1000000.00元,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乙方若不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日期办理竣工验收,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0元,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涉及甲方认质认价认品牌工作,乙方必须提前30天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价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若双方达不成一致的价格,则由甲方供应相应的材料。若因乙方上报的认价单甲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批复,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附件及会议纪要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五、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尽快完成尚东峰汇1#-4#楼工程,经工程部和各栋泥工施工班组开会决定,制定工期计划和措施。
一,工程费增加方法;
1、窗户水泥砂浆包边3元/m。
2、楼梯步和休息台水泥砂浆找平拉毛6元/m2。
二,工期;
1,1#楼,3#楼必须在4月28号前2层以上泥工工程完工,可以拆升降机。
2、2#楼必须在4月28号前2层以上泥工工程完工,可以拆升降机。
3、4#楼必须在6月18号前2层以上泥工工程完工,可以拆升降机。 4,如果升降机,搅拌机,停水,停电,材料等原因影响两天以上可以退后,影响几天退后几天。
三,奖励和罚款;
1,1#,3#楼按时完工,奖励20000元,如没有按时完工,罚款10000元。
2,2#楼按时完工,奖励10000元,如没有按时完工,罚款5000元。 3,4#楼按时完工,奖励30000元,如没有按时完工,罚款15000元 。
以上条款双方遵守,签字生效;
1#,3#楼泥工包工班组长签字;
2#楼泥工包工班组长签字;
4#楼泥工包工班组长签字;
工程部管理人 员签字;
2013年 3月 28日
施工 工期补充协议书
建设单位:济宁高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人:朱 坤 工程名称:车间加工地基础及设备基础部分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代表人:李长信
因甲方急需投入生产,自然天气和施工现场均具备良好的施工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修订提前竣工事宜。原合同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施工竣工期由原来的年月日,特修改
为年月日。
二.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壮大施工力度,配备好安
全施工管理 技术 人员组织、施工材料等事务。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服从现场甲方人员监督与验收;
保质 保量 按期完成。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质量、工期、价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施工,是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承包人索要工程款,发包人就以工程质量和工期进行抗辩。
发包人提起工期延误索赔的举证并不困难,只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实际施工时间长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即可。 而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还必须提供经发包人同意的工期签证。这就使承包人单方制作的工期索赔报告,存在着以下难点:
1、工期索赔事由是否正当;
2、内容和形式是否适合;
3、程序是否符合同合约定;
4、监理或者业主工程师是否签字认可等等。如果承包人不能证明逾期完工非己方原因,则推断由承包人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实践中,因承包人未能掌握工期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实务,导致承包人损失惨重者,不计其数。 开工日的确认:
开工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的日期,是工期的起算点。 开工日期的确认之所以成为工期争议的焦点,是因为开工日期一经确认,就开始计算工期。
能够证明开工日的文件和事由包括:
1、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开工日期;
2、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
3、甲方或监理发出的的开工通知书;
4、工程联系单或会议纪要确定的开工日期;
5、人员、设备和主材进场的日期,等等。
问题是,在上述证据同时并存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认开工日。
首先,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开工日;其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以承包人机械、设备、主材和人员进场施工为开工日。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与实际开工日不一致的,应当以哪一个为准。
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下列原则确认开工日: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的,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开工通知、监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施工许可证等;
2、承包人没有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应以开工报告中注明的日期为准;
3、承包人什么证据都没有的,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到了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时或者在建设方、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时,客观上尚不具备开工条件。比如:施工图尚未审查完毕;现场“三通一平” 和拆迁工作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尚未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尚未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此种情况对于承包人和发包人均存在各自的风险。
对于发包人来说,开工日一到,承包人就可以以尚不具备施工条件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对于没有经验的承包人来说,往往只知道按照约定进场施工,但是,对于尚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导致的窝工、停工损失不知道以严密的手段进行索赔,一旦发生纠纷,停工、窝工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同时,还要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此外,开工日还与工程预付款有关。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范本第24条规定,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影响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就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 竣工日的确认:
竣工日的确认涉及到承包人是否逾期完工、工程款的结算时间以及利息的起算时间、工程保修的起算时间、工程的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因此,也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工期争议的焦点。
竣工日是指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由发包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人员,对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的日期。
完工日是指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之日,但尚未验收合格。因此完工日不是竣工日。
可见,按照程序是先完工,再验收,因此,在完工日与竣工日之间,必然存在一个时间差。完工时间与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的不一致,经常会导致纠纷的发生。承包人和发包人对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日期,是否应认定为竣工日期,是争议的焦点:第一,承包人会认为完工时间即为竣工日期,因为,
1、发包人已经擅自占用使用工程;
2、发包人拖延组织验收;第二,发包人人为验收合格日,不是竣工日,因为,
1、认为有部分需要整改修复,所以工程尚不具备使用条件;
2、认为工程存在部分甩项验收,全部工程尚未竣工等。
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实际竣工日期的情况下,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文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延迟提供或者是没有证据证明提供竣工文件,往往是造成承包人被动的常见原因。提交竣工文件是施工方的义务,在合理期间内审查竣工文件,并组织验收是甲方的义务。合理期限的时间,法律并未规定,依据建设工程的惯例一般是28天。
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这种情况是推断工程合格。是否构成擅自使用,应以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认定,如只是临时存放物品,不能简单认定擅自使用。但是,如果建设项目是办公楼,建设方进驻办公的,应当视为擅自使用。
此外,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28天内组织验收并通过的,应当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逾期验收的,应当顺延工期;同时,应当支付承包人保管工程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14天内提出修改意见,整改后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整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常见工期顺延的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范本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承包人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应当注意的问题:
1、 要了解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索赔并及时发现索赔事项
2、 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或者是习惯提出书面索赔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文本规定的索赔程序是: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 发包人拒绝签收索赔被告的对策
一是不签收。如果发现发包方故意不签收文件,承包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留有证据,包括:
1、录音、录像
2、发送快递
3、公证送达等。
二是不让适合的人员签收。发包方签收文件的人员应当是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地负责人。不能是发包人单位的临时工,这样很难证明是否送达。
质量争议期间工期的处理原则。建设工程竣工前,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竣工之日同时顺延。
另外,工期索赔,建议一事一处理。不要等到完工以后一揽子索赔,这样时过境迁,给收集固定证据带来很大不便。
12.1施工总体进度计划
(1)根据招标文件及业主的相关要求,若我公司中标,进行施工准备、现场交接。
(2)工期目标: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8月30日,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
(3)工期承诺:为了把本工程早日交付给业主,我公司采用先进的网络进度计划,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精心对工期进行了安排,保证在12个月内完成业主要求的本工程整个施工任务。
12.2进度计划管理措施
12.2.1进度计划管理
(1)以工程总控计划为依据,制定分阶段工期控制目标,即基础及底板完成时间、地下结构完成时间、地上结构完成时间、外装修完成时间、室内装修和全部管线安装完工时间等控制点,通过控制分段计划来确保总工期。根据总控计划、分段计划以及建设单位不同时期对工程工期的要求,适时制定更加详细的月度计划、周计划,每周检查、对比和分析,确保当月计划当月完成。
(2)在开工日期起计7天内,我们将提交一份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包括预期的施工方法、施工阶段和次序、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移交等内容。同时,包括所有指定分包单位、指定材料供货单位及独立单位承包的工程。
(3)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由四级计划形成,各计划的编制均以上一级计划为依据,逐级展开。四级施工进度计划通过总进度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的形式来体现。
1)总进度计划: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和工作内容为依据编制的总控制计划,是为施工总决策人提供的一个概要性计划。
2)月计划:是总承包商作为当月工程施工的主要计划,该计划要体现出机械设备使用状况、必要的临时工作、各项工程内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施工顺序以及各分包商之间交叉配合的安排。向建设单位提交月进度计划中还包括工程进度照片。
3)周计划:是详细的阶段进度计划和实现总进度计划的根本保证,该计划是我公司施工进度管理的重点。响应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我公司每周提交一分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各种人员数量,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台班,工作的区段,天气情况记录,特别事项说明,上周进场物资、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12.2.2进度计划的动态控制
(1)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控制过程。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情况千变万化,项目经理部将及时掌握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各种信息,不断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一旦发现进度拖后,认真分析原因,并系统分析对后续工作所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制定调整措施,以保证项目最终按预定目标实现。
1)按施工阶段分解,突出控制节点
以关键线路为线索,以网络计划起止里程碑为控制点,在不同施工阶段确定重点控制对象,制定施工细则,保证控制节点的实现。
2)按单位分解,明确分部目标
以总进度为依据,明确各个单位的目标,通过合同责任书落实分包责任,以分头实现各自的分部目标来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3)按专业工种分解,确定交接时间
在不同专业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并强调相互间的衔接配合,确定相互交接的日期,强化工期的严肃性,保证工程进度不在本工序造成延误。通过对各道工序完成的质量与时间的控制,达到保证各分部工程进度的实现。
4)按总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将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为六个月计划、月度和周进度计划。
12.2.3计划对比及纠偏措施
(1)施工计划的对比,主要是将计划期内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指标进行比较,找出差异。本工程计划对比的主要内容是:计划期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占计划指标的百分率;计划期实际参施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及生产效率等内容,以及计划期发生的对施工进度有重要影响的特殊事项及原因。
(2)计划对比的方法将采用网络计划技术法,因本工程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是采用网络技术,利用目前国内较先进的专用工程施工网络计划程序进行编制的,采取在网络计划图上画前锋线的方法进行计划对比是最实用、最快捷的方法。 12.3工期保证措施
12.3.1工期技术保证措施
(1)编制合理详细的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动态管理,实际施工过程中,将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建立目标工期计划,重点对影响本工程直线工期的单项工程的关键线路进行控制。根据每天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通过比较分析,确定按当前施工进度继续施工将对目标工期造成的影响,从而及时对现行计划及资源投入进行调整,达到全工程按动态管理来进行控制,最终实现预期的工程进度计划。
(2)制定合理的技术方案
根据进度计划,制订与本工程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各项目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中随时跟踪进度实施情况,如有比计划滞后情况发生,及时分析原因及影响,
并对计划予以调整,同时修订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措施,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3)根据施工方案的作业面布置和施工班组的配置,将工程进度计划按作业面分解,制定各施工班组的作业进度计划,使各施工班组都有明确的进度计划目标。
(4)做好施工测量服务指导工作,及时进行测量放样、检测和收方工作,为现场施工提供良好的测量服务。加强技术人员的现场巡查,尤其质量检测人员要全过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处理措施。对于试验检测项目,及时进行检测并收集整理、分析资料,指导施工,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2.3.2施工组织机构和管理的保证措施
(1)组织机构措施
本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我公司制定有具体而严格的《项目法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是对项目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有严格的进度计划目标保证调整措施和奖励政策。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须与公司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各级主要管理负责人,也要按其职责划分,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从组织和管理制度上来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完成。
(2)工期管理措施
1)每月制定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中包含工序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坚持施工班组抓工序计划目标,各工区抓日计划目标,项目部抓周计划目标。
2)坚持会议协调制度。坚持每日现场例会、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旬生产检查会、每月计划会、每季度、每动员会。
3)加强现场调度在生产指挥中施工组织、协调、检查、反馈及快速反应的作用。
4)对各节点进度实行目标考核,建立进度目标奖励基金,对进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奖惩。
5)积极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各种协调会,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协调与各参建单位及有关社会主管部门的关系,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进展。
6)在工程地质条件、自然灾害等重大原因造成原目标工程不可能实现或施工方案的重大改变,导致较多的作业增减,施工关系改变时,现行工程与目标工程已不能做出比较,需将目标工程进行维护和更新。在建设各方协调一致认可后,按更新后的目标工程进行实施。
7)坚持项目部领导和技术人员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质检科长每月驻守工地不少于28天,且三人不得同时离开工地。
12.3.3人员保证措施
(1)我公司计划抽调精干的管理人员,业务熟练的技术骨干和有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作业队伍来组织项目部。配足各专业、各工种的技术工人数量,以使项目部人员精干,业务熟悉。从人员素质上来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
(2)根据进度计划的安排,合理组织劳动力进场,确保施工高峰期有足够的劳动力投入本工程施工。
(3)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上岗作业证,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工艺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12.3.4设备保证措施
(1)本工程项目虽然不多,但砌体工程量相对较大,必须统一组织,统一调度,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各种机械的最佳效益。
(2)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数量足够、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组织进场,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凡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均需进行维护、
保养,并经公司机械设备部验收后方可调遣,以确保所有进场设备的完好,保证设备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正常运行使用。
(3)配备数量足够、技术全面、工种齐全的修理力量,加强施工中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各类机械设备均实行机长负责制,并制定奖惩措施,以保证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
(4)对一些采购困难、采购周期长的设备配件预先准备一定数量存放在现场,一旦修理需要能够立即购得。
12.3.5材料供应保证措施
(1)所有材料全部依靠陆路运输,因此,能否提前备足各种施工材料,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
(2)进场后,项目部物机科采购人员到各种材料的生产地做深入调查,彻底摸清材料的质量情况、生产能力、运输供应能力等。
(3)对材料进场道路进行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进场道路畅通。
(4)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科会同物机科提前编制各施工材料的年、季、月、周需求计划,如各种油料、水泥、砂、碎石、块石等主要材料需求量。
(5)项目部物机科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计划及时与生产商、供应商签订生产、供货合同,严格按质量标准订货,确保工程材料供应不影响施工进度。
(6)对于大宗材料,如水泥、沙、碎石等,项目部物机科必须指派专人在料场监督装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
蓝谷小镇工程室内装修做法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一、误工费:
1、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 泥水工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65 =19500.00元
② 水电班组:25人,2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200.00×25 =5000.00元 ③ 杂工班组:20人,12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120.00×20 =2400.00元 误工费每天计:26900.00元/2=13450.00元
2、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 ① 管理人员工资每天8000.00元
② 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每台330.00元/天×3台=990.00元 ③ 施工电梯司机每台200.00元/天×2台=400.00元
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工资每天计:9390.00元
二、材料及设备租金:
① 63塔吊租金每天350.00元/台×3=1050.00元 ② SC200/200施工电梯租金每天320.00元×2=640.00元
材料及设备租金租金每天计1690.00元
因室内装修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费用2453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2#楼工程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
的费用
一、误工费:
1、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2×10=1500.00元
2、水电班组:15人,2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200.00/2×15=1500.00元
二、管理人员工资:
3、值班保卫:2人,1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100.00×2=200.00元
4、管理人员工资:3500.00元/天
2#楼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每天费用670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工程因施工图及会审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一、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挖孔桩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65 =19500.00元 ②钢筋班组:1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5 =4500.00元 ③模板工班组:2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25 =7500.00元 ④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10 =3000.00元 ⑤水电班组:5人,2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200.00×5 =1000.00元 ⑥杂工班组:10人,12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120.00×10 =1200.00元 误工费每天计:36700.00元/2=18350.00元
二、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 ① 管理人员工资每天8000.00元
② 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每台330.00元/天×3台=990.00元 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工资每天计:8990.00元
三、材料及设备租金:
①63塔吊租金每天350.00元/台×3=1050元 ②外架钢管20000米×每米0.011元/天 =220.00元 ③钢管扣件5000套×每套0.007元/天 =35.00元
材料及设备租金租金每天计1305.00元
因施工图及会审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费用286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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