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工期延误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水电工程工期延误管理费补偿的分析与计算
摘要: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极易出现工期延误现象,从而引起承包商工期和费用索赔。本文以某水电工程隧洞标为例,对工期延误引起的管理费增加问题进行讨论,并对提出的三种计算方法进行分析比较,为合理确定管理费增加提供應用参考。
关键词:水电工程工期延误管理费补偿
1概述
合同工期是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到完工日期所需要的时间,以天数表示。施工合同文件中对合同工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对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也会进行约定。工期延误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发包人原因,二是承包商原因,三是不可抗力因素。其中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都归属于发包人,从而引起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水电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规模巨大、涉及专业多、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不确定因素多,加之外部环境变化、突发不可抗力事件等的影响,都可能带来工期延误的情况。工期延误必然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而其中的管理费增加是索赔过程中争议、分歧最大,最难以确定的费用。正确而恰当地选择索赔处理原则和计算方法是解决该类索赔问题的关键。本文以某水电工程引水隧洞标为例,通过不同计算方法的对比与分析,探讨如何合理确定工期延误导致管理费增加的补偿,以减少争议,为水电工程的类似索赔事件提供理论和应用参考。
2案例背景
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全长6.25km,布置总长2.09km的三条支洞,合同主要内容项目包括:引水隧洞石方洞挖、支护、衬砌、灌浆、支洞封堵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合同总工期为989天。
由于受地质条件变化、征地移民问题、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工区停电、承包商施工组织等因素影响,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实际工期1668天,总延期679天。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期延误原因分析报告》及《工期延误责任划分确认书》,认定非承包商原因的工期延误为623天,承包商原因的工期延误为56天。
3管理费索赔处理原则及依据
3.1立项依据
根据合同专用条款20.1条,对发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费用补偿有规定“……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发包人工期延误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考虑到地质条件变化、征地移民问题、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工区停电等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工期大幅延误,承包人管理费用增加的事实,以及经监理批复的工期分析报告,其工期延误的责任主要为发包人,且工期已超出原合同近70%,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风险,因此承包人提出延期管理费索赔项目是成立的。
3.2计算依据
管理费用补偿计算依据为:①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②招标补遗文件、评标澄清文件、合同谈判补充资料;③专用合同条款;④通用合同条款;⑤招标文件技术条款;⑥招标文件图纸;⑦投标报价书及修正报价书;⑧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⑨监理工程师《工期延误原因分析报告》;⑩《工期延误责任划分确认表》;11施工现场记录资料等。
3.3处理原则
工期延误增加管理费用索赔的确定与计算应符合以下原则:
①必要原则: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②赔偿原则:指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但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③引证原则: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④时限原则: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条件的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否则其索赔要求可能将被拒绝。
4管理费补偿的分析及计算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对工程延期增加管理费的计算提出以下三种方法:日均管理费补偿法、日人均管理费补偿法和日人均管理费差额补偿法。
4.1日均管理费补偿法
日均管理费补偿法原理就是以原合同的日均管理费为基础,对费承包商原因的延误工期管理费进行补偿。
应补偿管理费=日均管理费×应补偿天数
日均管理费=原报价管理费总额÷原合同工期
经分析,原报价的管理费总额为5709923元,原合同工期989天,所以原合同日均管理费为5773元,非承包人原因延期天数为623天,所以应增加管理费金额为3596579元,应计税金116889元,因此管理费补偿费用为3713468元。
4.2日人均管理费补偿法
日人均管理费补偿法就是以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乘以非承包商原因增加的管理人员消耗量的方法进行管理费补偿。其中:
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原报价管理费总额÷原计划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
实际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实际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原计划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
非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实际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
根据投标文件计算出原计划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为56373(人天),则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为101元;根据现场统计资料,实际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85068(人天),因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为2856(人天),则非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25839(人天)。由此得出,应增加管理费金额为2609739元,应计税金84817元,因此管理费补偿费用为2694556元。
4.3日人均管理费差额补偿法
日人均管理费差额补偿法就是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与实际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差额乘以非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的方法进行管理费补偿。其中:
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原报价管理费总额÷原计划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
实际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原报价管理费总额÷实际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
非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实际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
根据投标文件计算出原计划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为56373(人天),则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为101元;根据现场统计资料,实际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85068(人天),实际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为67元;投标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与实际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差额为34元;因承包商原因增加管理人员消耗量为2856(人天),则去除承包商原因后实际投入管理人员消耗量82212(人天)。由此得出,应增加管理费金额为2795208元,应计税金90844元,因此管理费补偿费用为2886052元。
对以上计算管理费补偿的三种方法进行分析比较。第一种方法仅以工期延长时间为考虑因素,而第二种方法和第三种方法与现场实际投入的管理人员数量挂钩,由于施工时间延长,工程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施工强度将降低,与投标文件相比,现场投入的管理人员数量减少,该方法计算得出的结果与实际费用较接近,也比较合理。而第三种方法的计算过程中未考虑承包商原因的延误对计算实际管理人员日人均费用产生的影响。本案例最终采用了第二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得到发包人和承包商的认可。
5结语
工期延误引起的管理费增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实际施工中,当发生工期延误事件时,承包商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做好现场施工组织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详细记录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细节报告;监理人应根据现场记录及承包商报告进行分析,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工期延误引起的管理費补偿进行计算,并报发包人尽快处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合同争端。
参考文献:
[1]李宏俊,沈杰.工程延误费用索赔的计算[J].山西建筑,2007(36):246-247.
[2]李庆勋.国际工程项目工期延误费用索赔的构成及计算[J].项目管理技术,2009(11):61-63.
[3]易光辉.浅谈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三峡大学学报,2008(6):105-107.
[4]陈霖,余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J].人民长江,2007,38(4):76-78.
[5]汪金敏,沈杰,成虎.我国工程延期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的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1998,28(5):112-116.
作者:袁李杰
蓝谷小镇工程室内装修做法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一、误工费:
1、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 泥水工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65 =19500.00元
② 水电班组:25人,2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200.00×25 =5000.00元 ③ 杂工班组:20人,12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120.00×20 =2400.00元 误工费每天计:26900.00元/2=13450.00元
2、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 ① 管理人员工资每天8000.00元
② 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每台330.00元/天×3台=990.00元 ③ 施工电梯司机每台200.00元/天×2台=400.00元
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工资每天计:9390.00元
二、材料及设备租金:
① 63塔吊租金每天350.00元/台×3=1050.00元 ② SC200/200施工电梯租金每天320.00元×2=640.00元
材料及设备租金租金每天计1690.00元
因室内装修未确定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费用2453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2#楼工程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
的费用
一、误工费:
1、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2×10=1500.00元
2、水电班组:15人,2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200.00/2×15=1500.00元
二、管理人员工资:
3、值班保卫:2人,100.00元/每人每天,即每天100.00×2=200.00元
4、管理人员工资:3500.00元/天
2#楼因1#楼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期延期每天费用6700.00元
关于蓝谷小镇工程因施工图及会审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一、劳务班组人工费:
①挖孔桩班组:6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65 =19500.00元 ②钢筋班组:1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5 =4500.00元 ③模板工班组:25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25 =7500.00元 ④泥水工班组:10人,3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300.00×10 =3000.00元 ⑤水电班组:5人,20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200.00×5 =1000.00元 ⑥杂工班组:10人,120.00元/每人每天 ,即每天120.00×10 =1200.00元 误工费每天计:36700.00元/2=18350.00元
二、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 ① 管理人员工资每天8000.00元
② 塔吊司机及指挥工每台330.00元/天×3台=990.00元 管理人员及机械操作、指挥工工资每天计:8990.00元
三、材料及设备租金:
①63塔吊租金每天350.00元/台×3=1050元 ②外架钢管20000米×每米0.011元/天 =220.00元 ③钢管扣件5000套×每套0.007元/天 =35.00元
材料及设备租金租金每天计1305.00元
因施工图及会审造成工期延误每天费用28645.00元
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里 底 项 目 部 文 件
里项2009【10】
里底〃乌弄龙水电站建设管理用房场地平整工程
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云南金杉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我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的《云南澜沧江里底〃乌弄龙水电站建设管理用房场地平整工程》(合同编号:LD2009/T6)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完工工期滞后。在施工期间,针对相关影响因素,我项目部已做过相关的专题报告。现我项目部特将申请延长工期的相关资料整理如下:
1、按照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2009年8月8日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8月11日,准备工作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但因整个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庄稼青苗未收割,其中部分村民的征地协议未签字完成,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直至2009年9月3日,此征地问题基本得以解决,9月3日下午,我项目部正式开工。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项第13条《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中“发包人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之约定,经计算工期应当顺延23天。
2、从开工至2009年10月15日期间,影响施工进度的征地问题虽然小的多,但几个重点部位因征地问题严重阻碍着施工的大面积开展,具体位臵有:业主宿舍楼1栋、业主宿舍楼5栋、篮球场、贯穿营地中央的通讯线路及高压线路、设计接待中心位臵占用了未在红线范围内的公路、篮球场变压器等一直以来都没有得以解决,这些因素进一步影响了我项目部对整个场平的整体计划安排和实施,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对此我项目曾形成专题报告给相关单位及部门。
3、由于原德维公路外侧未彻底征收完成,于2009年10月18日至2009年10月22日期间,村民堵路导致现场停工。共计停工5天。
4、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的具体情况为:土方开挖增加81022.49m
3、土方回填增加23544.39m
3、浆砌石增加7690.35m
3、增加基槽土方开挖13700.72m
3、干砌石基础换填639.01m
3、C10毛石砼基础换填2967.11m3以及临时排水沟及防护栏栅,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项第13条《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中“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之约定,结合本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算土方开挖顺延88天、土方回填顺延34天、浆砌石顺延49天,经计算工期顺延110天。
依照第
1、
3、4条计算工期顺延为(23天+5天+110天)
138天,即合同工期顺延至2010年1月23日。请贵监理部予以审核批复为谢!
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里底项目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关于 场平 工期 延长 申请 报告
批准: 复核: 拟稿:
XX水电站建设管理用房场地平整工程
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XX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我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的《XX水电站建设管理用房场地平整工程》(合同编号:LD2009/T6)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完工工期滞后。在施工期间,针对相关影响因素,我项目部已做过相关的专题报告。现我项目部特将申请延长工期的相关资料整理如下:
1、按照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2009年8月8日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8月11日,准备工作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但因整个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庄稼青苗未收割,其中部分村民的征地协议未签字完成,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直至2009年9月3日,此征地问题基本得以解决,9月3日下午,我项目部正式开工。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项第13条《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中“发包人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之约定,经计算工期应当顺延23天。
2、从开工至2009年10月15日期间,影响施工进度的征地问题虽然小的多,但几个重点部位因征地问题严重阻碍着施工的大面积开展,具体位置有:业主宿舍楼1栋、业主宿舍楼5栋、篮球场、贯穿营地中央的通讯线路及高压线路、设计接待中心位置占用了未在红线范围内的公路、篮球场变压器等一直以来都没有得以解决,这些因素进一步影响了我项目部对整个场平的整体计划安排和实施,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对此我项目曾形成专题报告给相关单位及部门。
3、由于原德维公路外侧未彻底征收完成,于2009年10月18日至2009年10月22日期间,村民堵路导致现场停工。共计停工5天。
4、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的具体情况为:土方开挖增加81022.49m3、土方回填增加23544.39m3、浆砌石增加7690.35m3、增加基槽土方开挖13700.72m3、干砌石基础换填639.01m3、C10毛石砼基础换填2967.11m3以及临时排水沟及防护栏栅,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项第13条《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中“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之约定,结合本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算土方开挖顺延88天、土方回填顺延34天、浆砌石顺延49天,经计算工期顺延110天。
依照第1、3、4条计算工期顺延为(23天+5天+110天)138天,即合同工期顺延至2010年1月23日。请贵监理部予以审核批复为谢!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里底项目部
致:焦作市电建北家属院
由我司承建的焦作市电建北家属院换热站供热工程及一次分支管网供热工程,自我司施工队进场至今,由于设备未进场等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
对此,我方也进行了检查总结,对工期延误的原因归纳如下: 我方按施工计划10月18日之前已安装好临时配电箱,完成了换热站设备基础、墙体砌筑、大门的安装等土建工作。
由于本工程施工步骤连续性较强,设备必须配套安装的原因,目前,甲供主要设备迟迟不能完全进场,我方无法进行
1、设备支架的制作;
2、管道和设备的组对和焊接;等后续工作的施工。我方无法在合同工期内顺利完工。
对此我司现提交工期延误申请报告,望贵司核查! 此致!
河南万佳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1日
工期延误申请报告
致:焦作市涧宏小区
由我司承建的焦作市涧宏小区庭院供热管网工程,自我司施工队伍进场至今,由于甲供设备、材料未进场原因造成了工期延误。
对此,我方也进行了检查总结,对工期延误的原因归纳如下: 10月18日,基础土建工作已完毕。
由于本工程施工步骤连续性较强,管网必须配套安装,目前,甲供材料、设备迟迟不能完全进场,我方无法进行后续工作的施工。无法在合同工期内顺利完工。
对此我司现提交工期延误申请报告,望贵司核查! 此致!
河南万佳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1日
致:大区领导
由我司(东莞华润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板房改建办公综合楼工程,根据要求为2016年01月05日入场施工,2016年06月30日全部完工。但自入场至今已经历时近8个月,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已造成工期延误。
对此,认真进行了核查总结,对工期延误的原因归纳如下:
1、开工日期对工期的影响
原定开工日期要求为2016年1月06日,经建设方与监理单位批准后,双方认可的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01月25日,按规定的时间推后了19天。故工期延误19天。
2、进场设备及地质影响
2016年01月份基建打桩,地层下有大石块及硬物质,从而影响基建打桩进度,后更换大型的打桩机才顺利完成打桩工作,同时大型设备受到施工场地狭小的影响,也造成一定的施工难度。在更换打桩机过程中工期延误近10天
3、春节休假
本工程于2016年02月06日开始休假至2016年02月15日正式上班,从中工期延误了09天。
4、气候的影响
本工程于2016年01月25日正式开工至2016年06月30日竣工验收,进入3月份以来施工期间雨水天气达到了近100天左右,过多的雨水天气对基础部分、钢结构部分、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影响较大,建筑外体装修因雨天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同时也导致部分已装修好的外体材料脱落,延误施工进度,打乱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造成工期延误。
5、因设计变更及设备配套安装
因不可预见因素、设计修改增加等原因,实际施工工程量比原预算范围有所增加,从而导致了工期的延误。
6、人员
在施工过程当中属于单线施工,各施工队在人员配备上也存在明显不足,也是造成施工进度缓慢的因素。
7、其他
因工程建设方及工程用地不属我司(东莞华润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进度无法掌控,因此在施工进度上无法监管到位,也不受我司掌控。
8、总结
本工程建设方不受我司监管,在工程进度上无法监管施工进度,虽施工步骤连续性强,由于施工场地及设备配套安装的原因,在大方向上属于单线施工,无法多工种交叉作业,且各施工队人员配备上存在明显不足等因素。综合上述情况,将直接影响施工工期进程。特此申请,在原定工期(2016年6月30日)完工顺延至2016年11月30日完工。
另:本着对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司汪洋总及公司各层领导对员工的关心,因工程装修完工后会产生有害物质(如:甲醛类)超标,会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决定推迟人员入住及办公。
现提交工期延误申请报告。
请大区领导给予批复
此致!
东莞华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东莞华润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日
工期延误报告
建设单位:港中旅(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感谢港中旅(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由我司承建贵公司投资的沈阳棋盘山欧陆旅游小镇二期二组团别墅工程。
为保证该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我司自今年冬休复工以来,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活动,然而,自我项目部复工进驻工地后,以下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司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进度计划:
一、 市政单位施工的影响:
因市政单位自2011年下旬以来,现场施工地下管道,造成施工道路严重破坏,此时正值沈阳市的雨季,即使管道施工完毕回填后,现场道路仍然达不到施工条件,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无法进入现场,致使C27~C38#楼,C41~C43#楼(我司计划今年交付楼栋)基本无作业面可施工,室内地热地面、室内外抹灰、外墙保温、室内大白等装饰装修工程无法按原定施工方案组织有效施工,也因此加大了我项目部的管理难度,并造成窝工、劳动力流失等引起的诸多损失。时至今日,B
1、B
4、B7#道路仍在进行地下管道施工,给我司屋面瓦施工带来严重影响。
二、材料材质、品牌、价格的确定
我司前期封顶的18栋楼(C27~C38#、C41~C43#、B
1、B
4、B7#)在具备了外墙保温施工条件和屋面瓦施工条件后,多次发文要求尽快确定材料及价格。贵司分别于2011年5月24日发文关于明确二期外
墙保温材料的函及2011年8月9日发文关于屋面材料确定的函,我司收到后均立即组织进行此两项工程的招标、厂家考察、确定施工队伍、备料等工作,因混凝土西班牙瓦加工周期、养护龄期较长,且当时已错过施工黄金期,人工费涨价等因素,我司克服重重困难,目前外墙保温已完成41栋,屋面瓦已完成21栋,为冬休期过后明年施工工期提供保障和支撑。
三、停电的影响:
自冬休复工以来经常发生全天停电现场,零星停电也较多,且停电时间正好是泥水作业的用电高峰期,使我司无法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正常的施工安排,打乱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造成人力、物力相当的损失。
四、由于本工程施工图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设计不一致,装修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同贵司工程师、监理商榷施工方案,也使我司不能正常地安排施工。
鉴于以上情况,我司本着“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的工程服务理念,多次组织召开内部分析讨论会,借鉴以往优秀工程的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采用迂回施工、交叉施工等作业方案,尽量让施工队伍投入施工工作,抢工作面施工,并采取了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但也增加了工程管理成本和施工成本。
根据本工程施工工艺和周期要求,同时也考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司在今后的施工活动中,严谨组织施工程序,严密执行施工进度计划,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以弥
补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
順致
商祺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欧陆小镇二期项目部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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