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

2022-05-2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

第四期

安康市农业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省农业厅督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前夕,省农业厅督察组一行三人在市农业局高武军副局长的陪同下,深入汉滨区阳晨猪厂、建民镇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陵园路农资批发市场、南门蔬菜批发市场、爱家超市;旬阳县的海星超市、绿壳蛋养殖基地和无公害蔬菜 等地,采取听汇报、座谈、看生产档案、现场查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检查组认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市、县两级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措施。二是行动迅速,工作细致,措施得力,初见成效。三是有一定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1 从产地、基地和农业投入品等环节着手,到逐步推行初级农产品身份证管理,都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源头做起,工作很到位。同时,检查组对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诸如无检测设备、无经费投入、无专门机构等问题也给予了更多的认同和理解。对今后在农资市场执法力度上、特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种高毒农药及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汉滨区迅速行动 确保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汉滨区结合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六项任务、四个目标,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陈唐利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杨大斌副局长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全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搞好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关键,汉滨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动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饲料、农药管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等单位,统一抽调人员,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检查组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由农业局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农产

2 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组长。同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由局长、局纪检书记及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分别对五个组进行内部监督。各检查组对汉滨区45个涉农乡镇、办事处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农资的质量、备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对蔬菜进行了检测,截至目前检查农资经营摊点57个,超市9个,批发市场3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理和纠正,立案调查5起经营违规农资行为。通过这次执法行动,有效的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保证了农产品安全。

宁陕县狠抓农产品质量整治 迎“十一”西汉高速路通车

“十一”西汉高速路通车在望,迎接“十一” 通车,立足农业部门职责职能,宁陕县农业局突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这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经营农药个体门店20户,经营兽药个体门店18户,清理整顿香菇木耳经营个体门店10户、核桃经营个体门店10户、板栗加工企业4个、蜜蜂加工企业2个、肉类加工企业1个,其它农资经营门市部30户,查处过期农药10.6公斤,违禁农药1.1公斤,过期兽药5公斤,违

3 禁兽药0.5公斤,查处过期饲料150公斤。为“十一”西汉高速路通车后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了好头,树立了宁陕优质“绿色产品”良好的外部形象。

●E-mail:aknjw@163.com(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邮箱)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农业厅

送:市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财政局、

各县(区)委、县(区)政府、各县(区)农业局、市局属各单位

编审:高武军 编辑:王齐康、陈潇、王传传 共印45份

第2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

第四期

安康市农业局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省农业厅督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前夕,省农业厅督察组一行三人在市农业局高武军副局长的陪同下,深入汉滨区阳晨猪厂、建民镇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陵园路农资批发市场、南门蔬菜批发市场、爱家超市;旬阳县的海星超市、绿壳蛋养殖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等地,采取听汇报、座谈、看生产档案、现场查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检查组认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市、县两级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措施。二是行动迅速,工作细致,措施得力,初见成效。三是有一定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工作能够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1

从产地、基地和农业投入品等环节着手,到逐步推行初级农

产品身份证管理,都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源头做起,工作

很到位。同时,检查组对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

的诸如无检测设备、无经费投入、无专门机构等问题也给予

了更多的认同和理解。对今后在农资市场执法力度上、特别

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种高毒农药及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和

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

※汉滨区迅速行动确保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汉滨区结合实

际情况,紧紧围绕三个重点、六项任务、四个目标,切实强

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了《农产

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

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区农业局,陈唐利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杨大斌副局长同

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全面负责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

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

要内容,是搞好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关键,

汉滨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动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检

疫、植物检疫、饲料、农药管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等单位,

统一抽调人员,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检查

组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由农业局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农产

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组长。同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由局长、局纪检书记及各部门主要领

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分别对五个组

进行内部监督。各检查组对汉滨区45个涉农乡镇、办事处

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农资的

质量、备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

对蔬菜进行了检测,截至目前检查农资经营摊点57个,超

市9个,批发市场3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

了处理和纠正,立案调查5起经营违规农资行为。通过这次

执法行动,有效的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保证了农产品安

全。

宁陕县狠抓农产品质量整治

迎“十一”西汉高速路通车

“十一”西汉高速路通车在望,迎接“十一” 通车,

立足农业部门职责职能,宁陕县农业局突出食品等产品安全

监督管理这一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

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出动农业执法

人员60人次,检查经营农药个体门店20户,经营兽药个体

门店18户,清理整顿香菇木耳经营个体门店10户、核桃经

营个体门店10户、板栗加工企业4个、蜜蜂加工企业2个、

肉类加工企业1个,其它农资经营门市部30户,查处过期

农药10.6公斤,违禁农药1.1公斤,过期兽药5公斤,违

禁兽药0.5公斤,查处过期饲料150公斤。为“十一”西汉

高速路通车后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了好头,树

立了宁陕优质“绿色产品”良好的外部形象。

●E-mail:aknjw@163.com(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邮箱)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农业厅

送:市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财政局、

各县(区)委、县(区)政府、各县(区)农业局、

市局属各单位

编审:高武军编辑:王齐康、陈潇、王传传

共印45份

第3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

第32期

(总第81期)

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2010年11月11日

发挥优势 突出特色

全力打造整建制有机农产品生产区

近年来,淄博市博山区在农业发展方面,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产业基础,创造性的提出“整建制”发展模式,全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精准、优质、高效型农业转变。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全区有机农业种植面积达11万亩,有机桔梗、金银花、猕猴桃等10个特色产业基地初具规模,54个农产品通过国家有机认证或转化认证,带动亩均增收5000元以

上,农民年增收2000元以上。

一、发挥比较优势,制定科学发展思路。作为山东24处山区县之一,博山区山多地少、地块分散、土地贫瘠,仅依靠传统的生产模式很难实现农业做优做强。按照市委、市政府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确定把发展有机农业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大战略来抓,按照全区“一核二区三片”的产业布局,制定了整建制建设有机农产品生产区的意见和发展规划,按照“横抓基地、区域推进、纵抓龙头、产业延伸、科技引导、政策推动”的工作思路和“整建制村—整建制镇—整建制区域”的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农业有机化进程”,力争到2013年,建成30余万亩的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和100万头(只)的有机养殖基地,建设6个有机农产品生产镇,有机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全区农业生产面积的80%以上,整

建制建成有机农产品生产区。

二、突出实践引导,培育示范典型。坚持以点带面、先易后难、连片发展、全面推进,通过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示范镇、示范村、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示范典型。一是大力培育示范镇、示范村。选择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群众积极性高的镇村现行试点,在全面推广金银花种植的同时,按照“一镇一业、多镇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思路,全力加快茶叶、金银花、黑五类等特色产业发展,目前,池上、源泉、南博山等5个镇和上瓦泉等30个村已整建制建成有机农产品生产镇、生产村。二是大力培育示范基地。积极探索联合出租、土地入股、租赁经营等多种模式的土地流转机制,着力打造10万亩金银花、万亩猕猴桃、万亩绿茶等10余个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实现了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三是大力培育示范户。选择有一定种植规模和帮扶效应的农户进行重点扶持,发挥对周边农户“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迅速形成了发展有机农

业的良好氛围,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实施龙头带动,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企业化运作、园区化管理、专业化开发、规模化经营,初步形成了生产布局区域化、产业基地规模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围绕延伸拉长农业产业链条,鼓励非农企业向有机农产品种植加工业转移,大力引进和发展有机农产品精神加工项目,重点扶持山东豆禾、山东上水等1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发展了宏泉猕猴桃、金洼韭菜等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有机农业发展模式,建立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也从传统的生产者实现了向经营者、农业工人的转变。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69家,年销售收入近20亿元,拥有农业专业合作组织221

个,带动8000余户农户从事有机农业生产。

四、强化科技支撑,搭建多元化技术服务平台。坚持技术支撑、标准普及、质量监管三管齐下,夯实有机农业发展基石。一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投资5000万元建成集科技研发、科学实验、成果展示、检测执法于一体的有机农业发展中心。与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建立了10处农业科技示范园,集中打造种苗繁育、技术培训和研发基地。组建了有机农业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基地农户生产技术培训。建成了10处有机肥生产厂,推广使用多种生物和物理杀虫技术,解决了制约有机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制定了有机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检测规范和标准,严格落实基地生产资料专供、生产户登记备案、农业管理记录等要求,强化生产技术有标准、农产品有编号、最终产品有检测的产销对接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生产体系。三是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有机”市场准入,建立了有机农产品检测中心,成立了区镇两级农业执法大队,强化对有机农产品质量的检验和种植标准的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

进入市场,确保有机农产品质量达标。

五、强化政府推动,构建支撑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围绕有机农业的做大做优做强,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奖励办法,累计投入1500余万元对基地规划建设、龙头企业发展、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科技项目推广进行扶持,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发展有机农业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先后在北京、济南、上海成功举办了有机农产品推介会,在北京、上海、天津设立了有机农产品专柜、专卖店,注册“颜山牌”有机农业集体商标,产品远销欧、美、日、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同时,制作了博山有机农业电视专题片和画册,在各主流媒体刊登发展有机农业的有关情况,全面提升了博山有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了总投资3255万元的石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11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整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政策和资源要素,对生产区内

的农田、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报:农业部;厅领导

发: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处室及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韩雪梅 信息来源: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

第4篇: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第6期

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1月 20日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工作

○太平镇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并督促落实 ○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贯会议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工作 11月16日,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冯兵民副局长为组长的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冯瑞安局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一名领导陪同检查。

首先,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副主任就第二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向督查组汇报。汇报显示: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会议以后,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各镇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分方案;召开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现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 1

品生产许可证比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比率100%;开展无证查处比率100%;12类产品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比率100%。全县18个超市100%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100%。全县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比率为100%。非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比率100%。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100%。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100%。全县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比率100%。全县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县城市场、乡镇集市上市销售的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其次,县工商局潘副局长就流通领域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向督查组作重点汇报。最后,督查组一行深入城厢镇所辖城东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杂货店、糕点店就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产品进货台账制度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督查组认为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汇报材料全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互通信息;提高对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武鸣县质监局供稿)

☆太平镇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督促落实

10月30日,该镇政府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乡镇一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金早《在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该镇按照“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以农贸市场、小摊点、小超市、小作坊做为本次检查的重点。目前,该镇已部署工商、兽医、卫生院、企业组等部门各司其职,摸清全镇油坊、小作坊、豆腐加工坊、米粉加工坊;加强畜牧防疫;检查食品加工厂,粉店、小卖部和学校食品卫生;加强对各淀粉企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11月上旬,该镇安监办已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淀粉厂家正抓紧时间进行环保整治工程的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农户已经移栽秧苗800亩,完成50%;肉类和蔬菜检测按常规进行;小作坊调查摸底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太平镇政府供稿)

☆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贯会议

11月16日,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宣贯会议。全县13个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辖区内45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以及县质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武鸣县质监局谢正林副局长就《特别规定》作了宣贯,并就如何深入理解特别规定,结合身边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解读。冯瑞安局长在宣贯会上就如何做好《特别规定》的宣贯和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各镇要立即召开《特别规定》宣贯会议,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二、立即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

摸底工作,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底;

三、立即行动起来,与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四、获证企业要立即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特别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提高产品质量。(武鸣县质监局供稿)

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汉奎副县长。

送: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共印25份)

电话(传真):(0771)6222396E-mail:nnwmj12365@yahoo.cn

第5篇:南宁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宁市质监系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简报

第4期

南宁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2007年9月 28日 ●南宁市质监部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武鸣县质监局与淀粉企业谋发展

南宁市质监部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月26日,市质监局副局长冯兵民带领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工作人员深入南宁市豆腐厂、南宁市鼎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银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检查食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检查中,检查组分别查阅了各企业的原料进货台帐,检验记录,原料质量情况;对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是否能正常运转,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台帐,设备是否完好,设备性能是否能满足生产需求,生产工艺文件,实际操作工艺是否与生产工艺文件相符,企业对生产过程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检验设 1

备检定、出厂检验实及有效使用情况,检验记录是否规范、符合相关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是否有效,企业的压力表、安全阀等设备是否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危险部位是否安装有防护装置,车间、库区有无报警、监测设施等方面一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当场向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要求企业依据有关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质监部门报告。

武鸣县质监局与淀粉企业谋发展

9月28日,武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辖区内淀粉生产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就强化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安全生产以及如何帮扶企业做大做强产业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该县28家淀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质监局负责人宣贯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以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了该县淀粉产品在产品质量方面面临的形势。并就企业持证生产,委托加工实行备案制度,包装材料的要求等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会议要求各淀粉企业要以国务院、区、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提高认识,自查自纠,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把好产品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关,提高产品质量。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把

2产业做大做强。

(武鸣县质监局)

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科室、稽查支队。3

第6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意义和《通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的出台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章,不断强化监管措施,连续多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全国蔬菜、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9.7%和96.9%。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色色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对此还不满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通知》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影响深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今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由于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很大,而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此次印发《通知》,就是要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三、《通知》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只有政府重视了,责任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取得应有的成效。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同时,为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地方政府要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机制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找准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通知》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出发,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强化关键点的监管。对产地环境加强监测和普查,实施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区要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对农业投入品严格管控,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五、《通知》强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多年来,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动。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7600多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22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基本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9万多个,在591个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知》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和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新增职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此,《通知》着重强调了做好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为做好新增职能和旧有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屠宰检疫、品质检验监管、卫生检验监管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职责,强化巡查和抽检,抓紧研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这些具体要求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了重点,为职能的顺利调整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008年以来,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以2013年为例,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可以说成效显著。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问题始终没有禁绝,一些问题还很容易死灰复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专项整治坚持下去。对此,《通知》着重强调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我们相信,通过不遗余力的打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八、《通知》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新的职能调整后,现有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更突出。《通知》对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还清欠账,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指明了方向。

《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知》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九、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通知》各项要求

《通知》为下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提供了良好机遇。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职能,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农业部也将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出台配套指导意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通知》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应有效果,为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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