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方案

2023-01-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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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方案

发展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思考

摘要:发展农业高新技术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决定性力量。风险投资对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当前风险投资行业中投入到农业产业的资金很少,且主要集中在扩张期和成熟期的农业企业,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失灵”。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属于政策性基金,由政府、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出资形式组建。引导基金为涉足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的民间资本提供一定比例匹配杠杆资金,从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完善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并修正“市场失灵”。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可采取参股组建混合基金、跟进投资以及融资担保等三种方式发挥引导作用。

关键词:风险投资;农业高新技术;引导基金

一、风险投资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内涵

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英文做“venture cap-ital”,是指对创业活动进行支持的资本。美国创业投资协会(AVCA)对风险投资的定义是: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投资于极具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并参与其管理的权益资本。风险投资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以具有高发展潜力的小企业为投资对象;(2)风险投资在企业发展各个阶段进行投资,但大部分资本是在企业的扩张阶段投入的;(3)风险投资主要采取股权形式的长期投资,除了提供资金,风险投资还提供包括参与企业管理建议和财务支持等增值服务;(4)投资回报方面,红利并不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回报方式,其主要回报来自项目成熟后将股票出售后实现的资本利得。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指应用能推动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外移、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进行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生产和网络化营销的技术活动,并使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制和推广应用全面实现商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则是指专门从事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设计、开发以及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服务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一般的农业企业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高投入性,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周期较其他高新技术开发和研究的周期更长,所需要的投入更大;(2)高风险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面临其他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还要面临自然风险、农业生产自身风险及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推广风险等;(3)高收益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一般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可大幅降低成本,使企业获得高额利润。

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需要风险投资

1 风险投资可以解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也不断深入推进,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但是,现有的金融支持力度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金融支持不足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国家财政投资方面,我国农业财政投资占农业总投资比重小、使用方向明确,为数不多的财政投资主要用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村教育、培训等支出。因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政支持力度严重不足。就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技术、市场、财务等风险,使银行贷款收益的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考虑放贷更加慎重。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多属于初创企业,难以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品,从而使银行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时更加谨慎。在直接融资方面,农业类上市公司呈家数偏少、股本规模偏小的特点,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不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多阶段和长周期的过程,每个阶段都需要有资金的投入。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则可以补充传统融资渠道的不足,弥补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化活动中常规投资的空缺,保障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化的顺利进行。

2 风险投资可以加速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风险投资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了提高风险投资的成功率,风险投资家会在投资前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分析和审查,包括市场需求分析、技术成熟度和支撑度分析、企业家能力分析、收益分析、风险分析等各个方面。严格的分析和审查不仅提高了所选项目在技术研究和开发上的成功率,而且促使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过程始终结合市场需求,从而有力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另一方面,风险投资为了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会极力抓住每一个获利机会,充分挖掘具有商品化、产业化潜力的农业科技成果,促使农业科技成果尽快得到转化和利用,变为现实生产力,从而能够有效地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风险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也会激发我国农业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培育和促进农业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从而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3 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管理正是连接科学研究与市场的纽带。因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的管理十分重要。风险投资除了投入资金,还提供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协助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选聘富有经验的经理和其他相关的管理人员。风险投资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水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风险投资家将先进的管理体系引入到产业化过程中,增强了各参与方的活力,并加强了他们的凝聚效应;其次,由于风险投资家专门从事高科技项目或者高科技企业的投资,所以他们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产品化、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强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开发,并有效配置资源,保障产业化顺利进行;最后,风险投资家可以推动科研与市场的结合,强化了科技人员市场观念,推进科技产品的定型和市场开拓。我国有很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有比较好的项目,也有兴办科技实体的理想,但苦于没有资金。发展风险投资资金,可以吸引科研人员走向市场,建立一个个高科技的中、小企业或科研实体,并逐步发展壮大。

三、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及分析

(一)我国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

1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金额与项目。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占我国全部风险投资的比重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主要表现在投资金额和项目数量上。我国风险投资的投资金额最为集中的行业有软件产业、传统制造业、新材料工业和金融服务业等。2007年,前述四个行业的投资金额占我国风险投资业总投资金额的59%。而2007年风险投资产业中投资于农业产业的,仅占到总金额的1.2%。在项目数量方面,2004年至2007年间,我国农业产业中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农业产业中风险投资项目数的下降与软件产业、新材料工业和传统制造业产业领域中风险投资项目数的逐年递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见表1)。

2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投资阶段金额与项目数量。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在投资阶段上呈现了“红苹果”效应,即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倾向于选择偏后期的成熟项目。这使得处于早期阶段的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项目得不到风险投资的融资支持。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08~的统计数据,2007年度,农业产业风险投资总金额中,绝大部分金额投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农业企业,其中37.8%投资于成长期农业企业,47.2%投资于成熟期农业企业;相比之下,有14.9%的金额投资于起步期的农业企业,投资于种子期的项目金额为零。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项目数量中,有55.6%的项目属于成长期项目,另外有44.4%的项目属于起步期和成熟期,投资于种子期的项目数量为零。

以上统计数据说明,我国农业产业中风险投资的发展出现了“市场失灵”,表现为: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金额和项目上表现为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数额逐年递减;投资阶段上则表现为主要集中投资于成长期的农业企业,而投资于起步期的较少,对于种子期则没有投资。

(二)我国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现状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发展现状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涉足农业产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少。风险投资机构多数投资于IT、资讯、环保等热门产业,涉足农业产业投资方向的较少。主要原因在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和国内风险投资产业中农业产业投资团队的缺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面临其他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还要面临自然风险、农业生产自身风险及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推广风险等。农业产业风险投资要求同时具备农业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复合型风险投资家,这方面的人才储备的欠缺也制约了风险投资在农业产业领域的作用。

2 农业研发经费不足。我国农业研究经费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2%,农业科研和开发资金筹措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政府财力有限,银行授信条件苛刻,传统的融资方式不利于农业高新技术的产生与扩散。

3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畅。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匮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畅。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08》的统计数据:2004年,我国风险投资退出项目中4.9%属于农业领域;2006年,仅有1%的项目属于农业产业领域;而在2005年和2007年则没有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退出项目。退出渠道不畅直接影响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投资回报,从而致使风险投资不愿意涉足农业产业。

四、设立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修正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市场失灵”

为了破解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瓶颈、促进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农业产业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相关领域,政府应积极介入,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政府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作用:(1)积极参与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直接增加风险投资的供给;(2)降低税收标准,促进社会资金投资于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3)发展资本市场,推动农业企业上市,畅通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4)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等。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这样可以直接、有效地增加农业产业风险投资资本的供给,并引导其他民间资本进入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

(一)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属于政策性基金,是指为了解决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中的“市场失灵”,由政府、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公司通过出资形式组建的引导基金,为涉足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的民间资本按照一定比例匹配杠杆资金,发挥投资乘数作用的放大效应,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于农业产业领域。

(二)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

1 引导基金参股模式。引导基金参股模式是指,通过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成立的基金通常称为“混合基金”。以色列的引导基金YOZ-MA是这种模式的代表。YOZMA建立于1993年,于1998年逐步退出。YOZMA以美国投资为主要来源创立了若干只混合基金,引导这些混合基金投资于以色列的科技企业。借鉴引导基金在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参股运作模式应遵循以下思路:

首先,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混合基金。混合基金中,引导基金的比1的确定应根据混合基金所投向领域的发展状况确定。对于“市场失灵”严重或亟待发展的农业产业领域,引导基金应适当提高参股比例。

其次,混合基金中引导基金所获取的收益,在扣除资金成本后,应将收益让渡给共同投资的其他社会投资者。农业产业中风险投资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农业产业投资期限长、回报低。引导基金让渡收益的方式可提高社会资本投资于农业产业的预期收益率,达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农业产业的目的。

最后,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不应介入混合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对混合基金的投资方向应负有监督的职责。混合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应由专业的风险投资家负责,但为确保混合基金投资于“市场失灵”领域,引导基金应负有监督的职责。

2 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模式。所谓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模式,是指对于商业性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选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与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模式应遵循如下思路:

首先,发挥商业性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选择投资项目的能动性。引导基金不应干预商业性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对投资项目的选择,应充分发挥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选择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

其次,在引导基金跟进投资模式下,应赋予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对引导基金投资份额的收购优先权。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后,应允许共同投资的其他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以“本金+资金成本”为对价,收购引导基金持有的投资份额。其目的在于,通过向其他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出让投资份额,可以降低这些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风险,并且提高其收益,以达到引导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向农业产业投资的目的。

最后,加强对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监督,避免引导基金以“跟进投资”为名,实则直接从事商业性风险投资业务。引导基金属于政策性基金,其目的在于修正特定风险投资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若引导基金从事商业性风险投资业务,则无异于政府直接设立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从而会偏离政策性基金的初衷,而且将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3 引导基金融资担保模式。所谓引导基金融资担保模式,是指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融资担保模式下,引导基金作为担保方,为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债务融资

提供保证担保,帮助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具体运作中应遵循以下思路:

一方面,引导基金应建立对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对于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利用财务杠杆实现投资规模的扩大,并提高风险投资者的收益;另一方面,引导基金应加强对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监督。融资担保模式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若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失败,则引导基金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融资担保模式下,引导基金应加强对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监督,降低引导基金的运作风险。

(三)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

1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能够有效解决农业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农业高新技术是以技术创新为发展基础的,因此具有研究周期长、资金投入多、投资风险大的特点。口’农业高新技术的高风险性导致民间资本不愿意投入到该领域中来。引导基金的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跟进投资及融资担保等方式,可以分担农业高新技术的高风险,同时提高了民间资本的收益率,从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该领域,解决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中投资不足的“市场失灵”问题。

2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能够有效避免政府出资创办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带来的负面效应。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面临着更高的投资风险。政府直接出资创办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在具体运作中将有难以形成约束机制、难以吸引人才、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弊端,这些弊端将导致其运作效率低下。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在直接增加农业产业风险投资的资本供给的同时,引导基金所引导的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采取商业化运作,由市场选任的基金管理人负责风险投资基金运作,可以避免了政府直接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和弊端。

3 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能够有效避免政府投资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所谓“挤出效应”,是指在资源总量既定的情况下,政府直接创办农业风险投资基金将加剧资金、人才、项目、产品等方面的市场竞争,增加其他商业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成本,降低预期收益率,从而减少了民间资本对农业产业的介入。在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中,引导基金为民间资本匹配了一定比例的杠杆资金,使得双方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从而分散了民间资本的风险,同时提高了民间资本的收益。因此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不但避免了政府直接从事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而且能够产生示范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业产业风险投资领域。

五、结语

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扶持风险投资产业的一种创新,目的在于通过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实现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从而达到扶持特定风险投资产业的目标。我国农业产业领域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表现为投资金额和项目数量逐年减少、投资阶段集中于成长期农业高科技企业。因此,我国应建立农业产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于农业产业,推动农业产业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作者:柏高原 陈士俊

第2篇: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理论与探索

[摘要]近年来,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越来越被重视,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纷纷成立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但由于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成立的时间较晚,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深入研究。基于此,文章首先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作了理论分析,然后分析了我国目前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一些有益探索,最后提出了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的思考。

[关键字]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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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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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业长期实行粗放型生产方式,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有很大的影响,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自然风险较大,导致资本流向农业以外的高收益行业。再加上投资主体对我国新兴农业发展认识不够,造成有意识地回避农业领域的现象,从而加大了农业产业融资的难度。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作为金融创新工具,可以以一种全新的融资手段将产业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为农业创业企业投资、企业重组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大量的资金。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理论研究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当前理论界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认识并不统一。如朱晓会(2009)认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产业基金(在国外又被称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在农业产业中的具体运用,既有其他行业产业基金的共性,又有农业这个特殊行业的鲜明行业特征。它是一种股权直接投资基金,通过发售基金受益单位募集资金,直接投资于农业相关企业和项目,通过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和管理获得增值,最后通过扶持企业上市、收购兼并或股权赎回的途径实现退出,资金继续投资于新项目。熊志刚(2009)认为,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相融合的一种制度创新,而产业投资基金属于我国自创的基金名称,是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集合投资方式。熊铭奇等(2003)认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以服务的方式,通过向社会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证券,从而筹集一定的资金,由专业的机构管理,专门用于农业投资,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陈颖等(2006)认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以大农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较高的、稳定的收人为目标,广泛吸收公众闲散资金以扶持农业发展的一种产业投资基金。有别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是,它主要通过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使投资基金在流动过程中获得发展,然后直接或再通过其对上下关联农业企业乃至千千万万农民及其合作组织间的作用,将所得资金投向农业生产或开发。它可以将资金多渠道引入到农业,并投向农业高科技项目、农业产业化、农业市场体系、技术信息推广建设等方面,实现农业投资机制根本性的转变。

由上可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这一现代投融资工具在农业产业经营领域中的应用,它是产业投资基金与农业产业经营相结合的一种投融资制度的创新,它通过对龙头企业的股权投资和管理服务,增强这些龙头企业的产品创新、营销模式创新以及组织制度创新能力,提升了这些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从而达到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在我国财政对农业投资不足的情况下,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现代农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特征

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 和产业投资基金一样,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本质上也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券或基金股份,把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在一起,由精通农业、经济、金融的专家(或专家团队)进行管理,克服了单个投资者特别是资金实力不是那么雄厚的中小投资者投资农业产业经营时因缺乏知识、经验或必要的技能所造成的损失。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分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来承担。因此,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2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是龙头企业,而且主要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投资方式是股权投资。从资金来源可以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分为:完全由政府出资的国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混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完全由社会资本出资的民营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对于政府资金而言,出于对农业产业以及龙头企业的扶持,它并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这部分资金只要求微利甚至保本即可,因此,国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及混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对象上要体现政府扶持农业产业的意图,它们投资的主要是能够体现政府产业政策取向的龙头企业。而对于民营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和混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社会资本投资者来说,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赢利,因此,这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往往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

3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要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参与企业管理的目的有二:一是弥补所投资企业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二是可以主动控制所投资企业的高风险。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控制风险除了通过严格筛选项目排除风险、通过特别股权安排防范风险、通过分阶段投资控制风险外,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通过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决策和全方位全过程项目监管管理风险。

除了上述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几个特点之外,它还有一些特殊性特点。一是要承担农业风险转嫁。由于在我国农业还是一个弱质产业,它不仅可能遭受市场风险,还有自然风险,加上我国目前对农业保险的缺失,导致农业风险高于其他行业。对于投资于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而言,自然就要承担农业风险的转嫁。二是由于农业项目的特殊性,需要基金对项目的深度介入。无论是什么样的农业项目,其从事主体均脱离不了农民,由于我国农民所掌握的科技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市场意识、经营能力和开拓精神有限,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必须深度介入项目。

二、当前我国在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方面的有益探索

当前,政府对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非常重视。2009年党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而2010年的党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提出:“要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一些政府和企业也从中看到了机会,成立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一)我国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已具雏形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最早提出是在20世纪的90年代,也有创业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向农业项目进行投资。1998年由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是能够追溯到的较早投资之一,但这个投资只是风险投资公司的农业项目投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不是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公司。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许多地方政府成立了具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部份职能的农业投资公司。2010年1月22日,河南省政府和中信集团联合打造,以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为主设立了资金总规模达48亿元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资金规模将分4年募集完成。为了更好的发展,很多农头企业也自发成立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或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例如,新希望集团于2010年5月推出了10亿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主要针对大农业的广泛食品范畴,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中粮集团也于2011年3月成立了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负责管理中粮集团主导发起的首支农业产业基金,初期规模为15~20亿元,预计在5年内基金总规模将达到60亿元,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农业产业基金。该基金将依托中粮集团在农业食品领域的优势,投资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食品企业,目前拥有储备项目数十个,以期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尽管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部份地区已经运作较为良好,但大部分基金成立的时间却并不长,投资效率及成果都尚不明显,这给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深入研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现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不足

一是基金成立时,资金来源单一。作为投资基金,其资金来源应该比较广泛,而现有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企业、政府等,其中政府在成立投资基金公司时,通常都是单一的或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例如,河南农业开发产业投资基金,一共4期,但政府每一期都会出资2亿元。新希望集团推出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新希望集团。

二是基金投资时,存在非农倾向。由于农业行业除要受到市场影响还要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没有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做为支撑,要想在农业行业中取得较高收益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如何保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不投向利润相对较高的非农行业,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董事长庞学孟曾表示,基金70%以上将投向河南省内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农业产业化及关联产业的优秀企业,以及河南省内或与河南相关的已上市农业产业化及关联产业的优秀企业。那么,就意味着公司还有30%的资金可能会投向非农企业。在成立之初就是如此,谁能保证以后非农投资的比例不会增加呢?

三是现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较少或没有考虑农民的利益。无论是政府主导的或是企业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考虑的都是如何发展农业企业,而对于农民的利益却考虑不足。尽管农业企业的发展会促进农民的收入,但农民能否从中获取较大的直接收入很难说。

三、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进一步思考

(一)加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理论研究

我国目前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研究还不多,对应来说也不是很深人。就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而言目前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国内的学者大多是根据国家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拟定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中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而衍生出来的,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具体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研究也不够深入。大多学者都是借鉴国际“创业投资基金”的研究理论而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进行研究,针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具体特征、我国的具体国情所作的研究相对来说太少。

(二)政府组建规范运作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非常必要

在当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还处于雏形时,成立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就会起到一些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一些基础农业项目的开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但是对于有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还是应该让位于市场之手,不能和社会资本抢“饭”吃。通过种子基金的形式扶持项目走上正轨后,要及时退出。社会资本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目前不仅资金实力不雄厚,而且还有投资非农项目的倾向,对农业项目的支持作用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组建真正意义上的、规范运作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够有效支持农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社会资本也有一种示范作用。

(三)拓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

在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持续运作中,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是其主要的保证。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出资的主体是政府,然而政府特别是县级地方政府的资金是非常有限的,这样要么造成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有限,并未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功能,要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无法成立。因此,在政府成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要吸纳社会资金,使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一潭活水。况且,从基金的内涵来看,它是一个集合投资,本身就需要多渠道的资金来源。

(四)要从制度上保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只投向农业企业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从成立到运作都享受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果它的资金投资非农企业,那就违背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宗旨,必须从制度上保障它的资金只投向农业企业。对于政府主导型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项目的选择上,政府具有最终决定权,对于非农项目的投资,可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社会资本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非农领域时,可以取消其相应的优惠措施。这样保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绝大多数资金用于农业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五)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

政府支持与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就是借助于这种集合投资工具,促进龙头企业的成长,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能力,来促进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为此,政府对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许多优惠。正确处理所投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说是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获取政府优惠的一种“回报”,也是一种义务。同时,由于农户为龙头企业提供原料,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可以为龙头企业节约不少成本,对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而言,也相应提高了它盈利的概率。从自身的义务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农户的利益。如何将农民利益与农业企业“捆绑”在一起,使农民也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中获益,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作者:杨启智

第3篇: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研究

摘要:我国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链条也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农业产业实际发展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农业经济发展资金不足、政府扶持有限等,这些问题都造成农业产业在建设中所投入力度较小。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帮助农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途径,解决农业产业建设中的资金问题。本文就将以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投资基金运行与管理中缺陷,进而提出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

社会市场环境在快速变化过程中,农业作为基础性经济产业,在实际发展受到了较大挑战,推动农业产业变革,但是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由于资金问题发展水平有限。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有效帮助农业产业建设有充足的资金,缓解农业产业变革中面临的压力,对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及管理进行研究,是保证农业产业稳定建设的关键内容。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性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将农业生产与金融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政策,也是金融行业在实际发展中的一个创新,主要目的就是将农业产业在实际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缓解,让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发展动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推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对于农业产业发展中所投入的资金数量有限,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存在较大的资金短缺,农业在变革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保证,因此金融行业才推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是农业实际生产建设中落实,是拓宽农业发展中融资途径,同时保证农业产业稳定变革的关键措施。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根据农业实际发展情况,为农业产业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流向,让农业产业以更显鲜明的特色在市场中占据一定占有率,保证农业产业建设有充足资金,让农业在实际生产中能够积极引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企业技术改革,完善农产品本身价值,农业产业结构更加完整[1]。

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建立措施

(一)立足于市场需求,明确基金定位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中应该在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作为前提,在实际运行与管理中遵守农业产业政策及金融行业市场规则,这样能够保证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能够筹集到充足的资金,充足的资金是保证农业产业变革项目实际落实的关键内容,让农业产业向更加规范化模式建设。农业产业变革完毕后也能够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更高的效益。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运行中首先需要对于市场实际需求详细了解,选择具有潜力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世界经济正在向一体化格局建设中,我国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具有优势,但是由于我国农业产业技术水平较为低下,因此长期建设中就会存在一定问题,加强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建设尤为关键[2]。

(二)坚持合理性原则,加强技术研究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运行中仅仅针对农业产业着一方面,这与传统金融业务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差距,但是我国投资基金市场运行时间较短,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章体系,市场运行具有一定流动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如果建立为较为开放性的投资基金形式,那么在实际运行及管理中就有收到农业产业周期性发展的影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实际运行中需要面临的经济风险较大,我国从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型人才有限,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够保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开放性建设。根据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问题,公司型基金结构是目前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创建形式[3]。

(三)与农业产业特点相结合,完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管理中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建立的过程中还需要为投资基金常见相对应的管理工作,保证投资基金中的全部资金都能够落实到农业产业变革中,农业产业能够最大化间资金利用,让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长期稳定建设,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在实际管理中更加具有针对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建立中对于另一方面进行考虑,就是需要将投资基金委托给已经运行的资金管理企业。农业产业变革工作在实际发展中,所涉及的范围也在逐渐拓宽,新建立的基金管理模式能够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缺点,但是现有的资金管理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已经有着系统性管理规章,能够让农业产业建设更加完善,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全部资金进行高水平管理。已经运行的资金管理企业具有更佳专业性人才,对于农业经济结构也能够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农业产业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设计。实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是保证投资基金健康建设的关键因素[4]。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变革的主要推动了就是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在农业产业实际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将农业产业变革中资金压力缓解,对于农业产业运行与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作者单位:锦州市太和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参考文献:

[1]熊志刚.农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构想[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9(05):14-19.

[2]李晶.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8(03):29-31.

[3]夏菁,陈愿林.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0):166.

[4]张曦.PPP模式下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探讨[J].时代金融,2016(06):128-129.

作者:佟永哲

第4篇: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成立

2013年03月22日 07:01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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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昨日在北京举行揭牌 分享到:仪式,正式宣告成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经国

务院批准设立,存续期15年,总规模40亿元。财

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信集团各出资10亿元。

据悉,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资本实力,吸引更多的资本、技术和人才,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整体发展水平。(郑晓波)

第5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发文文号: 财际【2008】16号

法规类别: 利用外资类 -->> 全部

地区: 全国

颁布日期: 2008-04-24 生效日期: 2008-06-11 失效日期: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际〔2008〕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上海、江苏、浙江、西藏)财政厅(局):

为了加强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的管理,明确贷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规范贷款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8号),我部制定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管理,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发基金)贷款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 农发基金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财政部代表国家接受农发基金贷款,是农发基金贷款的统一管理机构。

第四条 农发基金贷款由财政部按照与农发基金商定的条件转贷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贷款协定和转贷协议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并通过财政部向农发基金偿还贷款本金、服务费或者利息。

第五条 农发基金贷款的使用应当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支持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脱贫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六条 农发基金贷款的申请、使用、偿还应当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第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贷款,是指农发基金贷款;

(二)贷款项目,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农发基金贷款开展的项目;

(三)项目配套资金,是指地方各级政府和受益群体为项目提供的有偿和无偿资金、劳务折抵以及实物投入;

(四)国内金融机构,是指实施贷款项目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及其下级农村信用联社等国内金融机构。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财政部作为我国与农发基金合作窗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经国务院批准,向农发基金筹借贷款;

(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拟定贷款项目规划;

(三)向农发基金提出贷款项目的申请;

(四)组织贷款项目的磋商谈判并签署贷款协定;

(五)对贷款项目资金的转贷安排、资金使用和对外偿还等进行统一管理;

(六)对贷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政策指导、宏观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地方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贷款的债权、债务代表和贷款归口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地区贷款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协调贷款项目的申报,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二)审核项目资金需求,监督和指导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

(三)落实配套资金,对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和债务偿还做出书面承诺;

(四)负责贷款项目中贷款资金的转贷安排;

(五)负责贷款项目专用账户的管理、提款报账等相关财务管理;

(六)对贷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贷款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贷款项目出国计划、采购计划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和审批。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向财政部偿还贷款本金、服务费或者利息。财政部向省级人民政府以外汇形式转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的汇率风险,并以人民币形式向下一级人民政府转贷。由国内金融机构承贷的项目资金,汇率风险由国内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与农发基金签订的贷款协定要求,申请和实施贷款项目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贷款项目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作为贷款项目的地方执行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贷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准备和上报项目文件;

(二)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预算;

(三)负责项目贷款资金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四)负责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并实施项目采购;

(五)协助同级财政部门做好提款报账,贷款本金、服务费或者利息的收缴工作;

(六)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七)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日常监测与评价;

(八)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财政部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为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

准备与评审

第十四条

贷款项目申请文件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提交。

贷款项目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目标和必要性;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成果;

(三)项目预算及配套资金来源;

(四)项目实施管理的机构安排;

(五)项目资金转贷及债务偿还安排。

第十五条

财政部在收到贷款项目申请文件后,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与农发基金协商确定列入我国政府利用农发基金贷款备选规划的项目。

第十六条

对列入备选规划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向财政部提交评审意见书。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一)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和财政承受能力;

(二)项目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四)转贷安排、还款责任和还款资金来源等。

第十七条

财政部应当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评审意见书,确定并安排贷款项目的对外磋商谈判。

第四章

谈判与签约

第十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与农发基金进行磋商谈判,确定项目活动内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贷款使用类别及预算和贷款偿还条件等事项。

第十九条

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我国政府与农发基金签署项目贷款协定。

第二十条

财政部根据贷款协定,与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签署转贷协议。

第五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发基金项目应当在签署贷款协定并满足贷款协定规定的各项生效条件后开始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贷款的使用应当符合贷款协定和转贷协议规定的范围与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滞留、截留、挪用贷款资金或者擅自改变贷款资金用途。

对于实施中出现违反贷款协定或转贷协议的情况,财政部门将采取包括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暂停使用贷款资金等必要措施,督促其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在项目实施前应当制定项目管理、采购、提款报账、监测评价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由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项目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贷款项目进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

项目办公室负责贷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定期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和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贷款项目进度报告、监测报告、实施计划和资金预决算。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检查。

第二十七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转贷协议,保证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到期债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设立还贷准备金,用于偿还或垫付农发基金贷款到期债务。

第六章 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办公室应当在项目竣工日期之后的六个月内或者在贷款协定规定的期限内对贷款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编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九条

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指导项目办公室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完成资产移交和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财政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贷款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

对已移交的资产,地方财政部门和同级项目办公室应当督促受益方制定后续管理制度并落实后续管理资金。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6篇:吉林省农业发展基金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吉政办发[1990]48号 【发布日期】1990-08-08 【生效日期】1990-08-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吉林省农业发展基金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1990年8月8日吉政办发〔1990〕48号)

在国家的支持下,省政府决定,利用国家拨给我省的和地方各级的农业发展基金,对我省成片的、增产潜力较大的农用土地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开发,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扩大和稳定耕地面积,增加农产品总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 农业发展基金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一、

一、项目确立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确立阶段,是从制定规划到项目前期工作结束的过程。

(一)立项原则。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确立,要遵循以下原则:

1、要在服从全省农业开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当地财力、物力和开发重点等实际情况确立;

2、以增加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

3、以开垦宜农荒地,改造中低产田,农田水利建设,推广农、林、水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

4、对资源条件好、潜力大、投资少、见效快和效益高的项目优先开发;

5、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按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短后长的顺序进行立项开发,开发一片,见效一片,立项时不留缺口,不搞半截子工程;

6、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立项程序

1、项目层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总项目、分项目、子项目三个层次。省统一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承包开发的项目为总项目;市(地、州)、县(市)或省级有关单位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承包开发的项目为分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向市县(市)承包开发的项目为子项目。

2、项目报批程序。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总项目,由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计划、财政、科技、农行、农业、水利、林业、农机、畜牧、土地等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认真筛选、评估论证,并经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统一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申请立项;各市县向省申请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分项目,由市县政府或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计划、财政、科技、银行和农业、水利、林业、农机、畜牧、土地等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审查确立,以政府或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向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同时抄送省农口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向农业开发办提出初审意见;最后,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办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规模内的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或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申请确立的子项目,按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向当地财政、计划、银行等部门报送,最后由政府或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属于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项目,按基建程序办。

3、项目建议书。申请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其主要内容:项目提出的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农林水科技等现状;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地点、范围、规模、主要措施;综合开发和治理的工程量和工作量;所需资金及其来源;新增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分析;项目的组织领导,包括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的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市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五份,同时抄报计划、财政、银行和本系统主管部门一份,作为立项开发的备选项目。各有关部门向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由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4、设计任务书。市县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经原则同意后,要依据批准的开发范围、建设规模、资金数额、工程项目(制图定位)、新增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农业开发项目设计任务书,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到项目所在市县和单位进行审核考察,进一步明确解决项目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落实达到项目目标所需的具体措施,如组织领导力量和技术保证情况,配套资金物资筹集准备情况,帮助制定子项目的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的投资立项条件等等。提出考察报告,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

5、项目评估。所有申请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都要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在取得大量数字资料的基础上,对开发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科学技术保证、投资计划、财务预测、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和总评价,提出较为详细的评估报告,作为审批项目的决策依据。

二、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开发项目承包协议书。所有经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实施之前都要层层签订项目承包协议书。明确规定签字各方的经济责任和权力,明确开发项目的效益目标,实行投资、目标效益、组织领导者工作责任相互挂钩责任制。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分项目,由开发项目市县主管领导与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签订开发承包协议,业务部门负责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子项目实施,由市县与建设单位实行承包。

(二)加强计划管理,坚持定期调度情况。在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发市县要于前一年的第四季度,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等资料,编制下年的开发计划,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下达,开发市县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季调度开发建设进度情况。开发市县要于每季末,将开发建设进展情况上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项目年度开发计划的调整,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三)资金管理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中的国家和地方各级预算内农业发展基金,资金下达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项目进行组织拨款,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定期上报省财政厅和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偿投放的农业发展基金年终如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农发基金有偿投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分,由市县财政统一管理,搞好承借承还。还款期限,一般应在借款二年以后开始回收,对到期不还的,市县财政负责归还。有偿扶持资金一律不收占用费。有偿投放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借款总额的60%。收回的有偿扶持资金,属于国家和省级的农发基金借款存入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属于市县级的,存入市县财政支农周转金专户,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实行按效益定项目,按项目定投资,不搞按行业、按市县分条切块。资金投放要体现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支援农业的政策,树立三个效益观念(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4、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与耕地占用税、预算调节基金收入进度挂钩,与农业发展基金预算安排落实情况挂钩,与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挂钩,与项目完成和借款加收情况挂钩。当年配套资金没有落实或到期借款不上交的,相应扣减省级拨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配套资金先存后用的办法,即先把配套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开具存款数额证明,交验后再拨(借)款。下拨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存入当地农业银行或信用社。

市、县以下农业综合开发子项目拨款,要根据工程项目性质,留10-20%的工程承包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补齐。

5、农业银行的专项贷款,由农业银行根据批准的项目计划,按农行贷款管理办法办理。有的开发项目,农业发展基金可以与贷款结合安排,但不要每个具体项目都搞“拼盘”。农业银行专项贷款回收后,继续用于综合开发。

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要按项目实行独立核算,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和物资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物资的领报、核算管理手续制度,按规定编报财务会计报表。开发市县的审计、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物资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贷款所需统配物资,列入各级物资供应计划;用于农业开发的物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截留挪用。

(五)组织领导。农业综合开发的组织领导,实行市县政府承包实施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规划指导、科技咨询服务相结合,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关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要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以市县政府行政领导为主。凡立项开发的市县,都要由市县政府领导牵头,从计划、财政、银行、农业、水利、林业、农机、土地、畜牧等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负责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六)开发项目档案。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发市县,要对所有开发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详细登记项目基本情况和实施建设情况。

三、

三、项目峻工验收与总结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和开发市县要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事后评价。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项目的成败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全面具体的审核意见,肯定正确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失误的原因,及时进行追踪反馈,为以后的开发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提供经验教训,为提高开发项目质量和开发工作管理水平积累资料。

(二)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内容。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或项目实施方案,由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

1、基本生产条件改善指标。包括改造中低产田面积,扩大耕地面积,增加排灌面积,改善排灌面积,扩大优良品种种植面积,推广科学技术项目,新增防护林和农田林网面积,技术培训人次等。

2、新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和产量。

3、具体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

4、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

5、对项目的总评价与总结。

(三)国家在我省的农业开发总项目的验收,由国家派人组织进行;省级综合开发分项目的竣工验收,由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子项目验收由市县组织进行,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派人参加。

(四)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都要有正式竣工验收报告,报经组织验收单位批准。

(五)对验收不合格或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失误的项目,要追究项目承包单位组织领导人的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用国家和地方农业发展基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7篇:中国可持续发展基金方案

(草稿)

2011-01-16

第一章 基金的提出背景

经过二三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经济已逐渐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踏上了市场经济的列车,蓬勃迅猛地向前发展。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紧张、环境恶化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国家政府到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地探寻新的发展模式,使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通过的21世纪议程,率先制订了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中国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白皮书——中国21世纪议程。这是中国在本世纪末和下一世纪指导国民经济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进行可持续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各部门要按照中国21世纪议程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全新的发展模式和观念,给予优先考虑,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形成可持续地发展。

中国从一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至今,成功地解决了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人口的温饱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使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已引起全球有识之士的瞩目。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面临着诸如资源、环境、人口、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主要依靠中国的自身努力,同时更需要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经验。长期以来,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是依靠对外借款和直接投资。而世界各国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表明:利用外资初期阶段以对外借款为主,成长阶段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为主,成熟阶段则将重心向证券市场倾斜。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利用外资已进入直接投资为主阶段,利用证券市场筹集外资,以基金作为新的金融工具来支持我国境内的项目发展,则需要我们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工具,投资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事业,一

方面有利于中国经济向环境与发展相协调方向发展,有利于中国十二亿人口的生活水平提高,是对全球经济、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的贡献;另一方面,也可使投资者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这是因为:

1.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协调统一,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优先领域,部门、方将按照“中国21世纪议程”制订相应的发展规划,投资于这一领域将得到中国各级政府的欢迎和支持。投资项目也易得到当地的资金匹配,使基金运作富有保障。

2. 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相关产业,如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废旧资源再生、环境保护、医药卫生、劳动安全、社会服务业等在中国刚刚兴起,可称为“朝阳产业”。中国科技界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在这些产业中研制开发了不少的好技术、好产品,亟待商品化,走向市场。因此可持续发展领域蕴藏着巨大潜力和机会。必将为投资者带来可观的收益。3. 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典型和示范,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十五个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预计到本世纪末,试验区将发展到三十个。这些试验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成为我国较为典型的综合发展社区,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可作为基金的主要投资的场所之一。

4. 中国大陆投资于可持续发展基金还为数不多,我们及时地建立可持续发展投资基金,可以高举可持续发展的旗帜,支持国内的相关领域的发展,这对基金来说是一极好的定位和投向,必将获得较大的发展。综上所述,KW、CB、香港EB和美国EG四方在充分协商和 自愿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与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决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可持续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章基金的设立与运行

1.基金的目的本基金的宗旨是,以基金为融资手段和方式,支持中国社会、

经济与科技的可持续发展,并为本基金的投资者谋取长期的、最大的资本增值和投资收益。

2.基金的投向本基金依据“中国21世纪议程”和参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将募集到的资金和本基金增值的可再投资部分投资到中国社会发展科技和产业领域,其中重点是投资到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3.基金的投资方式以直接投资、收购与兼并改造为手段建立起控股或参股的合资企业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同时,为了提高投资资产的变现能力和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还将基金较小的一部分(大约10-20%)用于有价证券投资,其重点是同本基金投资领域相关的优秀上市企业的股票(A股、B股)、债券和受政府担保的债券。

4.基金资本金来源本基金的资金在美国资金市场上以私募和基金发起人自行认购为主要融资方式募集,同时兼顾采用公开上市、借贷等其他融资方式募集。

5.基金的性质本基金为中外合作基金,按公司型封闭模式设立和运作,期限为10-20年,期满可申请续存。本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将充分考虑中外合作各方及发生与基金有关事件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规章和国情。

6.基金公司本基金的基金公司定名为中国可持续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公司由KW、CB、香港EB和美国EG四家发起,并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的方式募集资金而设立,以发行实收资金为本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本基金发行受益凭证实收资金总规模最低为1亿美元,最高为××亿美元,分期发行。(具体的公司名称、发起方式、注册等将根据本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律来定。按中国的法律应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和定向募集相结合的方式设立,其中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

7.基金受益凭证发行本基金受益凭证初始发行时,由基金公司发起人自行认购20%(实际上,由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其余部分由该基金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代理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初始发行时和在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发起人四方应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确

保四方发起人在基金公司董事会的多数地位和董事长职位。

8.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公司发起的四方再发起设立中国可持续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发起人协议认购公司所有股份2,000万美元。该公司被基金公司指定为本基金的管理公司。各方具体认缴的金额和拥有的股权另行商定,但对KW来说,可从三种方案去考虑:

第一方案:KW不认缴资金,而以其相适应的组织渠道、项目开发优先权和准备作为无形资产,占总股份的10-25%;

第二方案:KW出资100万美元,再加上其以其相适应的组织渠道等方面作为无形资产,共占总股份的20-25%;

第三方案:KW出资100万美元,而无任何可估值的无形资产,因而按其实际出资占股份的5%。

9.投资顾问由KW单独发起成立北京ZY公司(或由部分基金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一JV公司)。该公司被基金管理公司指定为本基金在其存续期内在中国的唯一的一家投资顾问。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按有关协议承担基金投资项目的初选与建议、初步可行性研究,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任务设计,参与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协助办理必要的项目审批等法律与行政手续,协助有关方面促使本基金投资的合资企业的股票上市。

10.基金托管公司由基金公司指定独立的(即,完全独立于该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顾问公司的)××金融机构为本基金的受托单位,承担本基金的托管事宜。同时请独立的中国××金融机构为本基金进入中国后的所有资本的中方监护单位。

11.基金法律顾问和审计会计师基金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为本基金审计会计师,负责审核基金公司的有关帐目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公司的资产估值。基金公司聘请中、外律师各一名为本基金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基金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其中:中方为××;外方为××。(可再分发起时的顾问和基金存续期间的顾问)

12.各方利益关系及分配涉及本基金发起、设立、运行等过程中有关各方

的利益关系及分配原则:

(1)受益人:由其购买受益凭证多少而拥有相应数量单位的资产净值和获得资本收益分配权。该受益人既可依据资产净值和市场供需状况在交易市场上买卖受益凭证而且获得资本回收和利得,也可以保留其资本和资本增值的可再投资部分而获得资本长期增值价值,同时获得分红、股息或利润等现时投资收益;

(2)基金管理本公司:一是承担基金管理而获得每年的管理费提成,其提 成金额大约为当年总资产净值的1-3%(如果聘请投资顾问,该提成也可能要与其投资顾问共享),二是通过购买基金公司发行的受益凭证作为受益人而获得投资收益,该收益在公司持股人中按其拥有的股份多少进行再分配;

(3)北京智源公司:分两种方案:A.只是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顾问参与基金的管理而获得每年的投资顾问费提成,其提成金额大约为当年总资产净值的0.5-1%(从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提成中分享);B.分项目计算,即按成功完成投资项目的投资额的××%计算,一次或分几次由管理公司付给。

(4)基金托管公司:每年获得的托管费提成金额大约为当年总资产净值的0.2%;

(5)法律顾问和审计师:一般按其开业收费标准收取。

但是,(2)和(3)项按资产净值提成的比例或实际总提成费,可从以下两方面灵活考虑:

一是,当基金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8%时,则超过部分的33%作 为基金管理人(包括投资顾问)的奖励报酬;

二是,中国属于新兴市场,较高的通货膨胀不可避免,因此在保证基金投资人实际收益的同时,为了保证管理人(包括投资顾问)实际收入不明显下降,可适当提高管理人(包括投资顾问)的提成比例。

13.外汇风险由于中国外汇还未完全实行自由兑换,日后投资收益汇往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汇兑风险将不可避免(比如,不能通过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套期保值来避免汇率波动风险),因此基金投资者及有关利益方面应充分考虑到人民币汇率方面的影响。

第三章基金的发起与设立筹备工作

1.分工与协作原则本基金发起设立期间有关各方(包括会计师和律师)的工作原则是:内外分工,重点负责,相互协作。在分工上:

(1)KW负责联系本基金投资顾问,促使其在基金公司设立前提供数个可供基金选择投资的项目,并负责聘请中方律师;

(2)美国EG和香港EB负责联系和办理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发 起和注册设立,负责联系和办理本基金受益凭证的发行,负责联系本基金托管单位,负责聘请外方律师;(3)CB负责联系基金的资金进入中方后的监护单位。

在协作上,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各自责任方在进行工作时应充分注意其他方的需要和进度安排,并协助他方以最好的方法解决问题。

2.工作协调小组由基金发起人四方共同建立一临时性基金筹备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基金筹备的领导工作。该小组的常设办事联络机构设在KW。

3.费用列支本基金筹备期间各项工作费用,本着“先垫付,后报帐”的原则,由工作负责方先行支付,然后再摊入本基金的销售发行费给予报销。 北京智源公司负责中国国内推荐项目建议书的调研和编制费用; 香港EB、CB和美国EG三方负责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在

海外筹建与注册工作的费用;四方按比例提交一笔现金并由协调小组 监督使用,用于项目的预可行性报告和可行性报告的研究和编制。

4.筹备工作进程安排

(1)基金组织与运行方案制订由基金筹备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制订基金的组织与运行方案;

(2)项目准备由北京ZY公司向基金筹备工作协调小组提交数个可供基金选择投资的项目;

(3)可行性报告在3个月内由基金筹备工作协调小组指派中外有关单位完成可供选择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也可以按由北京ZY公司编译的《投资与融资计划文本格式》(即将出版)编写项目的投资与融资计划;

(4)初选项目由发起人联合有意向购买该基金受益凭证的机构或个人,在投资顾问的参与下,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决策;

(5)实地考察和投资意向协议在北京ZY公司的安排下,由发起人联合有意向购买该基金受益凭证的机构或个人,前往中国进行实地考察,并同基金投资的中国大陆企业或团体签订意向性投资合作协议;

(6)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发起人同有意向购买该基金受益凭证的机构或个人签订有关协议后(基金凭证发行说明书是该种协议的主要依据),进行本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和发起人各方的资金认缴;

(7)基金公司注册在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实收资金达到本基金最低资本金要求后,办理基金公司注册登记和组建董事会;

(8)项目任务书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在投资顾问和意向投资企业及有关单位的参与下,完成投资项目的任务书;

(9)合资企业建立及投资在完成项目任务书和签订有关协议后,有关各方应争取投资资金的及时到位。

(10)存续期运行一旦基金发起设立,投资资金到位,便进入正常的基金运作,其中重点是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后续投资项目的准备。

第8篇:XX县生态经济产业基金实施方案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好的支持我县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国内外资本、优质项目、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向我县聚集,推进我县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X政发〔2015〕17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实施意见》(X财企〔2015〕65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功能定位

XX县生态经济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指由县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体现以下功能定位:

(一)政策性:产业基金要充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向我县生态经济,推进我县经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限制产业。

(二)引导性:政府财政资金设立产业基金,并与省级基金、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大中型企业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多种形式的子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推动我县实体经济发展。

(三)市场性:产业基金实行所有权、管理权、运营权相分离的管理运作体制,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产业基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产业基金开展投资并做好对接服务,不干预产业基金具体管理和运作,充分发挥基金专业化管理团队的独立决策作用,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

二、资金来源及基金规模

(一)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财政出资主要来源于本级预算安排、上下级财政合作出资、基金投资收益,并可通过清理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深化财政存量资金改革和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渠道筹集。

(二)产业基金规模。产业基金首期总规模3亿元(人民币,下同),出资资金分次到位,首期到位资金1.2亿元,其余资金分步到位,全部到位期限不得超过基金审批设立后3年。

三、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架构

1.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XX县生态经济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县长为主任、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各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县财政局(国资办)、发改局、金融办、经济商务局、经合办(招商局)、旅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局、环保局、农办、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产业基金决策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县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金融办、经济商务局、农办、农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牵头建立相关成员单位投资决策和沟通协调机制,为管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2.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或其他副主任,召集管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对项目投资计划与方案等具体事项进行决策。

3.产业基金法人机构。成立XX县产业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为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合署。由县政府授权基金中心代行县级出资人职责,出资组建XX县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作为基金法人机构,具体履行对外股权投资职责。投资公司按《公司法》规定要求建立董事、监事制度,不设日常经营机构。

4.产业基金运营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若干有经验、有实力的基金运营机构管理基金,负责产业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根据管委会的要求和投资公司的委托,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负责产业基金的具体投资和运作。

(二)职责分工

管委会、县财政局、县行业主管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和基金运营机构要明确职责,根据国家预算、金融和财务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

1.管委会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决定基金的资金筹集计划,审定基金工作报告,监督基金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批复基金管理重大事项,委托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投资计划及方案,为基金运作提供必要支持。

2.管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管委会关于基金发展运行的重大决策,研究制定产业基金投资指南,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协调基金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受管委会的委托,根据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项目投资计划与方案等具体事项进行决策。

4.县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管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筹集落实产业基金的资金,牵头拟定或修改基金管理办法,制定产业基金的资金管理办法,对基金进行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对获得产业基金扶持的项目,引导合作银行进行投贷联动。

5.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调控导向,研究提出相关领域基金投资方向,为项目投资提供对接服务,参与基金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产业基金投资决策、行业监管和考核评价。 6.基金监管部门主要职责:金融办、国资办、审计局等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政府产业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监管。

7.基金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选聘基金运营机构和托管银行,对产业基金运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做好产业基金财务审计和运营机构的考核评价,定期向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基金运作情况,一般不直接参与具体投资运营。

8.基金运营机构主要职责:根据基金管委会的要求和投资公司的委托,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负责产业基金的日常投资和运营工作。具体负责收集产业基金的投资合作意向,按照基金投资计划对拟投资合作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入股谈判、拟定章程或合伙协议、投后管理、基金退出等专业化运作,定期向基金法人机构报送基金运作情况

四、投资方向和要求

(一)坚持县委、县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应符合我县产业政策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所投领域应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储备,能够有效引领我县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投向县内生态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工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古村落保护开发、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及农村发展等领域。对于县外优质企业或项目,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投资的,原则上要求被投资企业或项目落地我县,或将企业总部迁入,迁入的企业或项目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不得投资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高风险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不得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委托贷款等业务;

3.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7.经县基金管委会批准的创新业务不受上述条款限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除外。

五、运作模式

根据产业类别特点和差异性,产业基金以让利性股权投资、同股同权股权投资(主要包括与社会资本设立“子基金”、“直接投资”两种模式)等方式进行扶持,同时实行“投贷联动”,引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项目的资金投放力度。产业基金的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子基金”模式最长不超过10年,确需延展投资期的,应按项目投资原有审议决策程序报批后确定。

(一)让利性股权投资。让利性股权投资以优先股方式进行投资,投资的对象、额度、期限、约定股息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资金运作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约定股息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85%。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可给予股权投资额度放大、期限延长、约定股息率降低等优惠政策。让利性股权投资额度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50%。

(二)同股同权股权投资。同股同权股权投资以普通股方式进行投资,政府出资与被投资对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产业基金与国有资本、民间资本拼盘,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决策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作出指引),引导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对产业项目的投入。

1.“子基金”模式。是指政府出资设立的产业基金作为“母基金”,与上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等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区域合作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种“子基金”的投资模式(“子基金”初始规模的额度不低于产业基金总规模的30%,以后规模逐步扩大)。

2.“直接投资”模式。根据不同类别的产业资金和投资对象,采取注入资本金、直接参股、参与定向增发、“金股”投资等不同的股权投资管理形式(“直接投资”模式额度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20%)。

(三)投贷联动。对获得产业基金扶持的项目,引导合作的银行进行原则上不低于1:1的配套额度贷款,进一步发挥基金放大、引导作用。银行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由财政调配政府性存款保障银行收益。

六、投资项目退出

(一)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应在投资协议及相关合同中载明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应适时进行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以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二)产业基金退出时,除按约定价格退出的以外,基金运营机构应聘请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所持股权进行专项审计和评估,作为确定退出价格的重要参考。

(三)对政府需要重点扶持的投资项目,产业基金可以采取一定期限收益让渡、约定退出期限和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给予适当让利。对于按约定价格实行协议退出的,应报管委会审核批准。

(四)采取“子基金”运作模式的,基金运营机构除与其他出资人在基金章程中约定退出方式外,有下述情况之一时,产业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按照投资项目审议决策程序报批后选择退出:

1.子基金组建方案确认后超过1年,其他出资人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的;

2.产业基金拨付子基金账户1年以上,参股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子基金投资领域和阶段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发现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违背基金政策目标等事前约定的退出情形的。

七、费用和收益管理

(一)基金运营机构的委托管理费用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支付,根据“让利性股权投资”、“子基金”、“直接投资”三种不同投资模式,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比例,由投资公司按年支付。

(二)为激励基金运营机构引进人才,不断提高运作管理水平,对于投资效益特别好的项目,经投资公司提出申请,基金中心审核,并报管委会批准,可从该项目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基金运营机构的业绩奖励;对于投资亏损较大的项目,由投资公司提出建议,基金中心审核,并报管委会批准,以一定比例相应扣减基金运营机构的管理费用。

(三)投资公司仅限于列支法律规定作为公司存在所必须进行的法律行为所需的成本和费用,以及根据本办法规定支付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和业绩奖励。投资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不作分配,全额留存投资公司用于投资。

八、风险防控和考核评价

(一)县财政局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对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健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审议决策规程,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确定基金投资项目,并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基金规范运作和管理,更好发挥基金政策引导作用。

(二)基金中心要认真代为履行出资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视工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有效防范运作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和效益。

(三)投资公司要按照管委会确定的投资原则和投资要求,组织制定投资计划,并加强对基金日常运作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对投资计划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及时报管委会办公室和基金中心备案。

(四)基金运营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组织和风险控制流程在内的风控合规体系及内部管控制度,严格实行规范的投资项目征集、筛选、预审、投入、退出等全过程的运作管理工作,确保产业基金投资活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作。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

(五)对投资中发生损失确无法追回的,由受托管理机构拟定方案,报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进行核销。

第9篇:市循环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市循环农业产业加快发展,根据《甘肃省循环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标,以生态产业链为载体,以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共赢。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绿色与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基本形成全市鲜明的区域循环主导模式,生产方式加快转变,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基本实现,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产业融合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持续改善、产品优质安全的循环农业发展格局。

(一)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取得突破。创新推广以秸秆和畜禽粪便利用为纽带的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突出打造一批循环农业示范样板和亮点,力争创建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点2个、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粮改饲面积达到0.5万亩以上,占粮食播种面积的20%。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7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2%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三)农业投入品使用减量节约。全市年节约农业用水50万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全覆盖,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全面减量化。

(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草原植被盖度达到16.5%,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五)产业融合协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有大的突破,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可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

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发展,以休闲农业为重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万元,带动受益农户1000户,循环农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

到2025年,循环农业优势彰显,打响绿色生态品牌,建成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市场潜力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走出一条农牧结合、粮饲兼顾、草畜配套、种养循环、产加销一体化发展、资源生态永续利用的循环农业发展之路。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优化区域生态布局,加快构建循环农业模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创新循环农业生产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深入开发农业农村生态涵养功能、休闲观光功能、文化体验功能,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创新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新动能,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区域循环农业体系。

1.着力培育戈壁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新业态。充分利用我市戈壁荒滩面积大、光照足、温差大、病虫害少等独特优势,秉持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理念,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基质无土栽培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为核心,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草—畜—沼—种”“草—畜—沼—菜”“草—畜—沼—果”等循环模式和“种植业—养殖业—菌业”三元双向等循环模式,走产出高效、产品优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对现代制种、畜牧业、瓜菜等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加快淘汰耗水高、效益低的产业,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打造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粮草兼顾、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新业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2.大力培育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循环模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和设施装备对高原夏菜、瓜果、奶牛和生猪等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集特色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精品农业、创意农业为一体的农业圈。重点推广“秸秆(尾菜)—基质—食用菌基地—菌糠—生物饲料有机肥—生态养殖和有机农业”等循环农业模式,着力培育优良生态、优美景观、优势产业、优质产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城乡协调发展的都市循环农业发展之路。创建一批特色田园综合体,突出发展休闲度假、观光娱乐、科普体验、文化创意等集“吃、住、行、游、购、养”功能为主要内容的休闲农业,推动现代农业与城市发展相互融合、循环发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三区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

(二)围绕农业循环模式,实施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优化种养结构,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推动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夯实循环农业支撑体系。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导,以肥料化、基质化利用为补充,以能源化利用为辅助,推动形成粮草兼顾、草畜平衡、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扶持秸秆饲料生产加工规模企业和专业大户,加快建设青贮氨化窖池和秸秆饲料储备库,夯实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发展基础。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机械直接还田。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5%,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2.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工程。指导扶持兰州正大养殖公司嘉峪关分公司、酒钢宏丰公司养殖场通过实施沼渣沼液还田项目,实现种养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探索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有机肥生产设施,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两年达到100%。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3.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深入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广泛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深入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大型施药器械和航空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0年,统防统治面积达到3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次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副产品加工过程的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化生产,重点实施尾菜、秸秆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拓展延伸特色优势产业链条,降低废弃物排放量,提高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尾菜处理率达到50%以上,畜禽屠宰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5.农业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工程。推广垄膜沟灌、膜下滴灌、农业物联网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技术,改进耕作方式,调整种植结构,推广抗旱品种。以膜下滴灌、垄膜沟灌两大技术为主要模式,注重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滴灌等灌溉节水技术,到2020年,初步建成农业高效节水体系,高效节水技术应用面积累计达到9万亩。全市地下水超采得到基本遏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配合部门:三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

6.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强化农田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项目,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控污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用地养地有机结合,实现化肥农药减量、耕地休养生息永续利用。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6万亩,基础地力提升面积4万亩,耕地盐渍化、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7.生态循环模式推广工程。总结推广标准化、绿色化、清洁化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生产全程清洁。充分利用种养业生产中产生的农作物秸秆、果蔬残渣、菌棒废渣、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促进秸秆还田、生产有机肥、生物发酵生产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不断创新完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农业模式,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工作路径

(一)打造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提升循环农业竞争力。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绿色生产方式改造,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循环、全要素创新,加快构建循环农业产业体系。

1.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加大围绕优良畜禽、经济林果、优质瓜菜特色产业,建立良种繁育和良法推广体系。继续开展优质肉羊品种引进和胚胎移植技术推广,扩大种畜群体规模,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杂交繁育等先进适用技术,羊良种化程度达到85%;

培育一批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性强的品种,设施蔬菜优质种苗统供率达到80%以上;

每年引进耐旱、多抗、优质高产专用型品种10—20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三区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建设标准化种养循环基地。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品牌质量,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镇。推进草食畜牧业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肉羊胚胎移植技术应用和新优品种引进推广,全市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0%、60%。适度发展露地及设施葡萄、枸杞、优质梨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生产基地,实施果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特色经济林果面积达到2万亩。重点打造特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秋延后、春提早为主的全钢架塑料大棚蔬菜、反季节日光温室设施蔬菜及高原夏菜,蔬菜面积达到4万亩。重点发展杂交玉米、花卉、瓜菜等制种,面积稳定在1万亩以上。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推动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强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对接,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推广一批成熟适用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支持农业加工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级、包装等方面的设施设备,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4.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市场体系。加强对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的推介力度,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依托知名电商平台,营销我市农产品,积极参与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大力培育发展冷链物流企业,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水平。加大我市“泥沟胡萝卜”“嘉峪关洋葱”“旺宏源枸杞”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荐力度。到2020年,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100万元,培育农业电商主体2个。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推进“三园一体”建设。紧盯草食畜、高原夏菜、现代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打造一批集种养殖生产、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休闲观光、废物处理、创业示范为一体的循环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打造集农产品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区。加快配套建设休闲农业板块,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市“三园一体”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三园一体”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3000万元。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6.强化品牌创建培育。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用品牌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按照“政府主导、主体运作、严格标准、财政支撑”的公共品牌创建机制,将我市形象品牌、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企业合作社品牌捆绑营销,做大做强品牌农业。鼓励企业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农产品品牌、商标品牌,提升我市绿色生态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品牌提升价值、引领产业。到2020年,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5个左右。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大力发展戈壁生态农业,打造循环农业新高地。充分利用我市戈壁荒滩面积大、光照足、温差大、病虫害少等独特优势,秉持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理念,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基质无土栽培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为核心,大力发展戈壁生态农业。到2020年,建成1万亩高标准戈壁设施农业。

1.立足减量增效,着力建设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健全完善戈壁生态农业扶持政策,采取定向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方式对参与戈壁农业开发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优先提供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启动日光温室等设施装备抵押贷款。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戈壁生态农业开发,集成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油、节能等节本减量增效技术,加快打造以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等农业设施为载体,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以农业可再生资源基质化利用为接口技术,以高效园艺作物为主要生产对象,以基质无土栽培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为核心,以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科技化、机械化、园林化、信息化、品牌化、高值化为标志的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全方位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

2.立足环境友好,着力构建戈壁生态农业循环产业链。创新完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标准化、绿色化、清洁化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和模式,加快推动戈壁生态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打造戈壁生态农业各环节废弃物资源化、工厂化、商品化产业链条,开创生态生产、肥药减量、清洁节约、资源保护的循环农业新模式。加快戈壁农业生产区冷藏、冷运、冷销等冷链物流配套建设,做好产销对接。到2022年,建成1万亩高标准戈壁生态农业,新增优质高效园艺作物产品2万吨,实现产值2亿元。

责任部门: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立足功能拓展,着力创建戈壁生态农业田园综合体。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依托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挖掘大漠戈壁、沙漠风光、设施农业等资源,拓展采摘体验、观光游赏、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友好的戈壁农业生态系统,带动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旅游服务业协调发展,创建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戈壁农业田园综合体。到2020年,建成戈壁生态农业田园综合体5个。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

4.立足清洁生产,着力打造戈壁生态农业绿色名片。严格控制外源污染,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流程生产绿色化改造,加快创新完善戈壁生态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严格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扎实推进戈壁生态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真正实现在洁净的土地上,用洁净的生产方式,生产洁净的产品。强化戈壁生态农业品种、品质、品相、品牌建设,加强戈壁农业宣传推介,凭借戈壁生态农业绿色有机生态品质,全面打响戈壁生态农业品牌,打造西北乃至中亚、西亚、南亚和中东欧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通过3—5年的努力,创建3个商标品牌。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健全循环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农业发展绿色崛起。

1.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加强标准示范推广和使用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基地创建示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带动千家万户走上标准化生产的轨道,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切实改变依赖物质投入、拼资源消耗、靠外延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2.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加大认证工作力度,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将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纳入政府特色产业奖补范围,对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提高认证积极性。

牵头部门: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查询、监管、检测等核心功能,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加快建设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争取到2020年将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纳入追溯管理,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循环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把循环农业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制定循环农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循环模式、工作举措,建立循环农业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金融支撑体系,扩大担保、贴息、基金、风险补偿以及ppp合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资金规模,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循环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和循环农业产业开发。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

3.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等改革服务,实现农业领域“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理,提升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4.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考核机制,积极探索与绿色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方法,完善循环农业发展评价指标,健全统计考核体系。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循环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循环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二)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体系。

1.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完善循环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换机制,开展院地合作,加大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循环技术研究应用,推动农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加强重点技术推广。实施循环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集成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与处理、有机液肥(沼液)精准施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

集成推广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化肥、农药、农膜等清洁化生产技术;

集成推广“设施增地”及钢架大棚、水肥一体化、立体栽植、喷灌滴灌等集约化生产技术;

集成推广新型农作制度、节水灌溉、节肥、节药、节能、节地等节约化生产技术;

加快推广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控湿、控温、控水、控肥、控病等智能化生产控制技术。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3.加强教育培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等举办循环农业专题培训班,为循环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节能减排、品牌创建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培养一批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

在农业农村广泛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知识普及型教育宣传,树立全民绿色发展理念。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健全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健全基层农经农技服务体系。建立循环农业绩效考评和示范推广责任制度,督促基层推广机构履行循环农业示范推广职能,加快循环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强化基层农经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三资”委托代理平台,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清产核资、“三变”改革等服务。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培育多元的循环农业服务组织。坚持服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化,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循环农业产业开发服务。鼓励返乡能人、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职业农民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参与“三园一体”建设。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和经营服务组织融合发展,鼓励农技推广机构通过挂职人员派驻帮扶、共建等方式,为服务主体提供全程化、个性化、精准化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3.创新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奖励补助等方式,大力培育专业化经营性服务组织、生产机构,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农产品代储代藏等服务。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健全完善绿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

4.建立循环农业资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网络,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耕地、草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以及农产品生产、市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定期监测农业资源环境承载状况,构建科学的数字农业管理系统,为循环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创新循环农业政策支撑体系。

1.全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存量、分清变量、做实确权,做好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

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三变”改革,承接农户和村集体的入股股份,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加快对特色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和循环农业产业链条开发,让各方从循环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中分享收益。

责任单位:三区、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配套政策。创新循环农业政策供给,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财政、投资、价格、土地、环境、运营、监管等政策体系,尽快建立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清单、绿色农产品加工项目清单。加快完善“一控两减三基本”配套政策,支持开展青贮玉米种植、秸秆还田、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积造施用有机肥等。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引导政策和生态保护负面清单制度,争取形成项目补助、技术补贴、生态补偿相配套的组合政策。

责任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强化绿色金融支撑。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担保支持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建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项目名录和项目库,加大金融对入库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融资支持,稳步扩大绿色金融规模。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好全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贷款、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净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抵押方式,尽快推出针对戈壁生态农业日光温室的抵押贷款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嘉峪关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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