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华南理工大学

2022-07-0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vocs华南理工大学

VOCs 采样

2、项目目标

(1)建立针对佛山市重点VOCs排放行业(包括印刷、制鞋、木质家具、金属表面处理和化工)VOCs排放量计算的实用方法体系。

(2)分析佛山市重点行业有机溶剂的使用及生产过程中VOCs的去向,建立行业VOCs的排放系数,并揭示生产过程VOCs物料平衡关系。

(3)通过现场监测,建立佛山市重点VOCs排放行业典型排放环节的VOCs排放成份特征谱(定性和定量)。

(4)计算2010年佛山市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总量及重点监管企业的排放量。

(5)评估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

(6)基于对佛山市五大行业VOCs排放现状的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业VOCs治理的建议与对策。

3、研究范围与内容 3.1 研究范围

根据《佛山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系数研究和排放量调查一期》的研究成果,佛山市工业源VOCs主要来源于印刷、家具、制鞋、家电机械、化学纤维等行业。同时,根据2010年5月佛山市工业源VOCs的普查结果可知,以2009年为基准,佛山市以印刷包装行业数量最多,其次为木制家具行业、制鞋行业、化工行业、印染纺织、设备制造行业。工业产值排首位的为木制家具,其次为化工及化学品制造、设备制造、制鞋行业、印染纺织行业和印刷行业。因此,针对佛山市产业分布特征,确立本次的研究范围限定为佛山市境内以下五个行业:

(1)木制家具行业: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油漆、贴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木制家具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要使用油漆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在家具喷涂和干燥过程中,大量的VOCs挥发出来污染环境。

(2)印刷行业: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原稿上的图文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艺过程,按印刷版式不同可分为平板印刷、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柔性版印刷。不管哪种印刷方式,在印刷过程中均要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油墨,在印刷过程中,油墨中的VOCs易挥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3)制鞋行业:包括皮鞋和运动鞋两类。制鞋行业由于使用大量的胶黏剂和清洗剂而挥发出大量VOCs。

(4)化工行业:主要为涂料生产行业。涂料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有机溶剂作为原料,原料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出来,形成有机污染。

(5)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主要为机械类金属表面涂装,在涂装工艺过程中使用油漆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在喷涂和干燥过程中有机物挥发到环境中,形成有机污染,类似于家具行业。

3.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组拟对上述行业的VOCs排放情况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对佛山市木制家具行业、印刷行业、制鞋行业、化工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进行调查,对上述行业的VOCs进行源分析,对特征污染物进行源强分析。

(2)研究有机原料使用量、VOCs产生量和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建立VOCs的物料平衡,根据物料平衡建立上述企业的VOCs排放因子,追踪VOCs的去向,包括扩散到大气环境中的量、水环境中的量、固体废物中的量及产品残留量。

(3)对企业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定量检测VOCs排放量并建立企业排放系数,与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得到的排放系数对比分析。定性分析废气中VOCs成份及原辅材料中VOCs成份,建立VOCs排放成份特征谱。

(4)根据企业调查与现场采样监测结果,建立上述行业的VOCs排放系数方法体系,依据佛山市上述重点行业的生产信息和行业特点,计算佛山市重点行业2010年VOCs排放总量。

(5)考察佛山市木制家具行业、印刷行业、制鞋行业、化工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的工艺水平,通过对比国内外的先进工艺,为佛山市主要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6)鉴于前期调查结果表明,印刷行业、制鞋行业大多为无组织排放,木制家具行业和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多采用水帘除漆雾,涂料行业虽然采取了处理设施,但多数设备没有定期保养,没有达到最大的有机废气处理效果。因此,此次研究将进一步调查各行业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和废气处理工艺,评估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提出合理的VOCs治理措施和设备维护保养方案,指导企业开展VOCs控制、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计划。

1.1. 采样位置与采样点

1.1.1.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即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集中向空气中排放。采样位置应避开涡流区(主要是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

可能存在圆形断面的排气筒和矩形断面排气筒,视实际情况,如图1,图2示意,已开设采样孔的,于采样孔采样。未开设采样孔的,于排气筒上方,将采样器管路(探头)伸入排气筒采样(不少于50cm)。

由于气态污染物在采样断面内,一般是混合均匀的,可取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作为采样点,使用SUMMA罐/DNPH采集样品。

废气排放流速、气温、湿度等的测量点以图

1、图2示意,一般情况下可在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进行测定,测定三组数据,记录数据取平均值。

图1 圆形断面的测定点

图2 矩形断面的测定点

1.1.2.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接向外排放,及不通过排气筒无规则排放。

采样位置为主要生产车间。采样点设置在逸散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同时考虑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

6.4 现场监测

本研究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佛山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的现场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1)采样方法:Tenax管及SUMMA罐(数码罐)法采集VOCs样品等。 (2)标准和规范:依据详见“4. 规范性文件”。

(3)采样设备:SUMMA罐、流量控制阀、Tenax管、大气采样器、烟气流速测定仪。

(4)有组织排放采样

①监测采样时,收集废气至排气筒的所有生产线应在正常稳定生产状态,并同步记录生产情况,如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等。

②采样位置为排气筒上设置的永久采样口;如排气筒未设置永久采样口,应根据相关标准钻取采样口。

③采样体积和采样时间可根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

④在排放时段进行按一定时间间隔进行监测,并采集平行样品;同步进行包括废气流速、温度、湿度等废气排放参数。

⑤注意事项:

(a) 采样中部分废气的温度可能较高,应考虑温度对采样及监测的影响。 (b) 部分废气的湿度可能较高,应考虑湿度对采样及监测的影响。 (5)无组织排放采样:

对于生产过程VOCs的无组织排放的,采取监测使用有机溶剂环节车间的VOCs的排放。

①监测时,应保证工厂正处在正常稳定生产状态。

②根据车间生产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布设车间采样点。 ③采样体积和采样时间可根据实际监测情况确定。 ④应采集背景空白样品。 ⑤在正常生产时段按一定时间间隔进行监测,并采集平行样品;同步测定气温、气压、风速、湿度等气象参数。

(6)VOCs治理技术效果监测

对于配备有VOCs治理设备的厂家,进行治理前后VOCs监测。有组织排放VOCs样品的采集应分别在治理设备的前后同步采集VOCs样品。

(7)其他的VOCs监测

根据各行业的生产工艺情况,对含VOCs原辅材料、产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送实验室测定。

6.5 实验室分析

6.5.1 采样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GC-MS)法

(1)采用经特殊处理的不锈钢罐(SUMMA罐)采集空气样品,然后进行样品预浓缩和除去惰性气体后,用气相色谱分离和用质谱测定样品中的VOCs。

(2)参考规范:详见“4. 规范性文件”。

(3)仪器: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分析柱;预冷冻浓缩系统;真空系统;空气VOC自动进样系统。

(4)试剂和材料:惰性气体和超高纯零空气;气体标准物质(符合国家标准);液氮;正己烷或甲醇;4-溴氟苯(BFB)。

(5)样品预处理:空气中的样品采集后需进行富集,以满足仪器进样分析的检测限(源排放气体的检测)。本研究采用低温样品富集的方法。

(6)GC-MS分析: 将已采集VOCs样品的SUMMA采样罐至于自动进样器上,连接至GC-MS上进行分析。

(7)定性和定量分析

① 定性方法:谱库检索、特征离子和保留时间。

② 定量方法:先计算各种物质的峰面积-浓度标准曲线回归方程,然后用质谱的定量软件进行定量。

6.5.2固体吸附剂采样法

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本方法使用无油采样器采集空气,使空气通过装Tenax固体吸附剂的吸附管,然后将吸附管放入加热器中迅速加热,待分析的物质从吸附剂上被脱附后,由载气带入气相色谱的毛细柱中,经色谱分离后由质谱进行VOCs的定性定量分析。

(1)参考规范:详见“4. 规范性文件”。

(2)仪器: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分析柱;热脱附进样器;真空系统。 (3)试剂:惰性气体和超高纯零空气;标准物质(符合国家标准);液氮;正己烷或甲醇;4-溴氟苯(BFB)。

(4)通过热脱附进样器进行样品热脱附处理

(5)GC-MS分析: 连接热脱附进样器至GC-MS上进行分析。 (6)定性和定量分析

① 定性方法:谱库检索、特征离子和保留时间。

② 定量方法:先计算各种物质的峰面积-浓度标准曲线回归方程,然后用质谱的定量软件进行定量。

6.5.3原辅材料和产品残留VOCs的分析

为了研究产品生产流程中VOCs的输入量和输出量,要测定原辅材料中VOCs含量和产品VOCs残留量。样品的检测按照《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3186-2006)、《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的测定》(GB.T1725-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HJ-T-2007)附录 A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环境标准》(HJ/T 201-2005)附录 A的规定进行。

6.5.4废水和固废中VOCs的分析

流失到废水中VOCs样品的采集将依据《水与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并使用吹脱捕集-气象色谱法进行分析测定。固体废物中VOCs的测定参照《气相色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O进行分析。

7、质量与进度保证 7.1技术规范

现场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将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的要求进行。

7.2 监测人员

现场调查和监测人员应经培训,熟悉课题研究内容和现场监测的方法和规范,并持证上岗;实验室分析人员应经培训,熟悉分析测试的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持证上岗。

7.3 监测仪器与设备

(1)监测用仪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

(2)采样器或流量计应按规定校准。采样后流量变化大于5%,但不大于20%,应进行修正;流量变化大于20%,应重新采样。

(3)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电子皂膜流量计、智能(综合)烟气分析仪等设备应根据仪器使用频率,定期进行校准,在使用频率较高的情况下,应增加校准次数。用仪器量程中点值附近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若仪器示值偏差不高于±5%,则为合格。

7.4 采样质量控制 7.4.1烟气参数测定

排气参数和样品采集之前,应对采样系统的密封性进行检测。采样系统密封性的技术参数应符合仪器说明书中的要求。

温度测量时,监测点应尽量位于烟道中心。

排气压力测定时,应首先进行零点校准。测定排气压力时皮托管的全压孔要正对气流方向,偏差不得超过10度。

7.4.2样品采集

(1)使用采样罐采样

采样罐需经过检漏测试,采样罐用氮气加压至30psig做检漏测试,24小时内罐中压降应≯±2psig(±13.8kPa)。 如采样罐经检漏测试,其结果无法符合规定要求,经证明为泄漏所致的,此采样罐将不能被使用。

采样罐还需进行清洗确认:用 GC-MS 分析一个干净、湿化、氮气填充至 20psig 的采样罐作为采样罐的空白试验。 任何一个采样罐的空白试验结果中,每个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应小于 0.2×10-9V/V ,否则该采样罐不能被使用且要重新清洗。采样罐清洗后最终真空度应小于 0.05mmHg。现场采样的样品罐经过一个标准气体校准,其回收率应在 90%-120%之间。

(2)使用Tenax管采样

进行吸附管回收实验,应重复回收试验三次,求取平均值,以保证试验过程的可靠性。平均回收率的有效范围为:0.70

进行样品吸附效率测试,以保证吸附效率,并保证吸附管后部分的结果不超过总量(前后部分之和)的10%。

7.5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1)实验室分析用的各种试剂和纯水的质量必须符合分析方法的要求。待测样品应及时分析,否则必须按监测项目的要求保存,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析完毕。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全程空白样,实验室内进行质控样品的测定,能做平行双样的分析项目,分析每批样品时均须做10%以上的平行双样,样品较少时,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份样品的平行双样。

(2)仪器性能测试的BFB调谐:GC-MS系统调谐按仪器说明书进行,先进行自动调谐,在此基础上每24小时用BFB作仪器性能检验1次。假如BFB技术标准没有达到,MS必须重新调谐,并采取必要措施去达到技术标准。分析样品空白及校正标准前,实验室确认GC-MS系统能满足质谱离子丰度标准。

(3)空白样品分析

①为了监测可能的实验室污染,按批或定期进行空白样品分析。空白分析中所用的分析试剂、标样、设备、仪器装置与样品分析相同,分析程序也相同。一个实验室的方法空白是用一个没有使用过的、没有离开实验室的、用湿润零空气填充的清洁的采样罐,加入样品分析相同量的内标。只要遇到一个高浓度样品分析后立即作空白分析。

②技术检验标准:每个内标面积响应与标线的有效标准平均面积响应的积分改变率不超过±40%。空白分析中每个内标保留时间漂移在标线中内标保留时间的±0.33 分钟。任何目标化合物的浓度应不大于最小检测量的值。

③假如空白没有满足技术验收标准,应该认为分析系统失控,必须找出污染源,同时采取适当纠正措施。

(4)校正

在样品和空白分析之前必须进行日校准,确保仪器处于准确运行和连续掌控之中。日校准样用标准曲线中间浓度值。每个目标化合物日校准中的D%必须在±30%之内。假如校准技术检验没有达到,应检查系统问题或做矫正行为达到技术标准。

相对校正因子(RRF)的百分偏差(D%)计算公式如下式:

D%RRFcRRFiRRFi100

式中:

RRFc--连续日校准标准化合物的RRF;

RRFi --最近校准曲线中目标化合物的平均RRF。

7.6 数据处理质量控制

数据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程序包括对相关数据记录、计算、数据处理过程、完备性及文档编制等的一般性质量检查,贯穿于调研、监测、实验分析数据的整合、处理及分析等所有过程,具体如下。

(1)所有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数据须经统计检验,达到要求的置信度后方可作为作为后续计算使用。

(2)数据记录、处理与分析过程的文件应有若干份拷贝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及备份文件的安全性。

(3)针对在数据记录、处理与分析过程中所做的各种修订、注释、假设等应进行文档记录,以便对结果进行审计,评估数据分析的全过程。

第2篇:VOCs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张杰

作为PM2.5的先导因子之一,VOCs(挥发性有机物)已经逐渐引起重视,成为大气治理的重要内容。2013年1月开始,北京等重点城市的环境保护部门先后启动试点监测PM2.5和O3(臭氧)浓度。相关专家表示,要控制PM2.5浓度,就必须对VOCS予以关注并加强监测与治理。

当前,我国VOCs的分布状况怎样?国内VOCs治理工作已开展数十年,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未来工作将有哪些安排?在日前召开的第四届“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与控制” 会议上,参会专家学者进行了研讨。

初具雏形,进展不快

VOCS被列为重点污染物,提出减排目标,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与会专家表示,我国VOCs治理工作已有30多年,但由于长期以来把废气治理重点放在除尘、脱硫和脱硝工作上, VOCS的减排与控制工作进展并不快。

据了解,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等部委《关于推进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首次将VOCS和颗粒物、SO2和NOX一起列为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

2010年10月环境保护部等部委公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了减排VOCS的目标,对VOCS的治理提出了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完善VOCS污染防治体系的相关措施。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在标准方面,据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裴晓菲处长介绍,我国现行国家层面的环保标准涉及VOCs的有59项,其中质量标准2项,排放标准30项,检测方法标准27项,排放标准包括固定源排放标准10项和移动源排放标准2项。

其中,质量标准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和乘用车空气质量标准。固定源排放标准包括饮食业、储油库、汽油运输、加油站、合成革、橡胶制品、轧钢、炼焦化工等排放标准。移动源排放标准包括轻型汽车、重型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农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等排放标准。检测方法标准包括苯乙烯、三甲胺、甲醛、二硫化碳、甲醇、氯乙烯、乙醛和苯胺类等检测标准。

监管控制还面临无章可循

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监测不到位

虽然,我国制定了VOCS相关规划和制度,颁布了一些标准,但是业内认为,与美国、欧洲、日本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相比,我国大陆地区管理和控制VOCS还存在一些不足,亟待完善。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发达国家制定控制VOCS的法律始于20世纪90年代,日本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恶臭防治法》。而我国制定VOCS的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还没有控制VOCS的相关规定。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铁宇等专家认为,我国关于VOCs的标准还不完善。目前,仅对几十种VOCs做出限定,而VOCs的种类超过300种。在生产的源头,清洁生产标准对于VOCs的限定要求较少,而且目前涉及的行业不多,比如电子制造业、漆包线以及各类涂装行业没有VOCs清洁生产标准。

在企业排放VOCs方面,《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只是要求各种油烟气体的总限值,并没有给出单向控制值。再者,综合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1996年制定实施的,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大气治理的要求。

专家在讨论中普遍认为,当前我国尚未对VOCs排放进行系统检测,没有准确获得国内VOCs整体排放量,以至于管理成效不明显。

监测数据不完善,再加上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缺失,使得政府及环保部门监管VOCs排放缺乏科学依据,又无章可循,也给企业规避监管以可乘之机。

提升管理能力如何入手?

加强立法,完善标准,重视监测,摸清底数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上述相关规划、指导意见,但不少专家指出,这些文件都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法律法规。“这些文件中各项目标和环境标准的实施,需要法律法规加以保障。”

而目前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规定VOCS控制的相关内容,这使得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专家建议加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或者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保证VOCS治理有法可依。

王铁宇等专家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尽快制定VOCS排放清单和完善标准,明确企业VOCS排放类型及排放量。在生产源头,制定电子制造业和涂装行业清洁生产标准,适时修订过时的标准。

据裴晓菲介绍,环境保护部正在制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干洗业、电子工业、纺织印染、印刷包装、农药、制药、涂料、人造板、储罐管道、涂装和铸造等14个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预计今年将出台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两个排放标准。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介绍,他们曾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科研攻关,研究VOCs的检测技术方法与核算方法,为摸清VOCs排放底数提供支撑。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逯世泽处长也表示,由于VOCs涉及的行业多,种类和组分多而复杂,需要的检测方法也不相同,检测难度很大,他们本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尝试在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VOCs的控制工作。

王铁宇等专家还建议,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他们认为,技术革新对于从源头上减少VOCS的排放至关重要。建议在编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时,全面要求VOCS的工艺生产、使用及治理的相关措施。

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不断淘汰落后产能,采用符合现行国际通用的技术指标及工艺流程,从源头上尽可能削减VOCS物质的使用与排放。对于生产中不得不排放的VOCS,应采取适宜的治理措施。建议政府增加财政支出,鼓励企业科技研发,降低清洁生产企业的负担。

重点区域VOCs排放特征显著

排放总量、单位面积排放量东部地区均大于中西部地区

2012年10月环境保护部颁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首次发布了我国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个重点区域的VOCS数据。规划中指出,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是VOCS排放的在重点行业。

从排放总量上看,2010年重点区域代表型行业VOCS排放量最大的3个区域为山东省(79.6万吨)、浙江省(52.7万吨)和江苏省(51.3万吨),最小的3个区域为山西(2.6万吨)、湖南省(3.8万吨)和宁夏(3.95万吨)。

从单位面积排放量看,2010年重点区域代表型行业VOCS排放浓度最大的3个区域为上海市(37.69g/m2)、天津市(13.81g/m2)和广东省(7.06g/m2)。从地理区域看,排放总量、单位面积排放量均呈现东部地区大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大于西部地区的空间分布特点。

由于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各区域排放VOCs的行业也不相同。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是由电子高新产业排放VOCS,中西部则主要是传统行业。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6日讯,挥发性有机物(VOCs)法规体系建设获实质性推进,天津市颁布全国首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性排放地方标准,推进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

根据天津市环保局消息,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11类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及监测要求。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副秘书长栾志强称,“十二五”期间重点完善VOCs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预计“十三五”将成为VOCs监测及治理的重要时期。

大智慧通讯社从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了解到,目前正在制定12个全国性的行业VOCs排放标准,同时还有15个已出台标准涉及到VOCs排放问题。石油炼制、石油化工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有望年内出台,预计3年后VOCs排放标准体系将全部完成。

目前A股市场主要有3家上市公司从事VOC领域的监测、治理工作。聚光科技(300203.SZ)已经正式开展VOC监测及治理业务;先河环保(300137.SZ)日前与军方签订合作协议,开始布局VOC市场,相关治理项目今年将全面落地;而雪迪龙(002658.SZ)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VOC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也已经通过立项审批,并获正式批复组织实施。

聚光科技(300203.SZ)在VOCs领域的提前布局应将使聚光从中受益聚光在VOCs治理和监测环节均有技术储备。虽然目前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较低,但我们认为如果VOCs污染防治政策落实,聚光将成为首批受益者之一,且公司的先行者优势有望维持较长时间。

聚光科技(300203)主营监测系统及设备销售,2009年8月,收购了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现持股100%),大地安科国内著名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集成商,在AQMS(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及VOCs监测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010年,聚光科技合资成立清本环保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0%)。清本环保主要从事VOCs污染治理装置的生产及销售,是公司在环保治理领域的新业务。2012年清本环保引进转轮、RTO等多项新技术,合同金额有较大提升。

2012年6月,公司公告显示,聚光科技以393.75万欧元收购荷兰BB公司75%股权,从而控股Synspec公司。Synspec公司主营的VOCs监测产品是PM2.5监测的重要组合设备,占Synspec公司销售收入的八成以上,在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50%。Synspec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已分别在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区建立相应的区域性特殊污染因子监测网络系统。Synspec公司产品在中国市场已销售约200套,市场占有率高达90%以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都使用了该公司的产品。

2013年上半年,聚光科技(300203)实现营业收入3.95亿,同比增长5.76%;实现净利润5565.52万,同比增长2.65%。不过,从事VOCs相关业务的大地安科、清本环保和BB公司业绩仍然亏损,2013年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23.59万、-153.45万和-328.25万元

VOCs治理谁能执牛耳?

发布时间:2014/04/24 17:07 点击 395 点多面广、成分复杂,这样的特点决定了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同,很难通过制定重点行业强制性排放标准或电价补贴政策,就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VOCs治理究竟该怎样推进?

清本环保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庞海斌告诉记者,我国开展VOCs治理已经超过20年,但直到最近才随着雾霾污染的蔓延被外界知晓和关注。现在,来自国内外的多家企业都在高度关注国内VOCs治理市场,竞争已经开始。

作为国内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领域的龙头企业,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完善自身监测能力的同时,也在关注治理问题。2010年,聚光科技在杭州成立了清本环保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提供VOC废气回收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开始正式进入环境治理领域。国内VOCs治理市场的竞争态势如何?在竞争中,清本环保具有哪些优势?

没有技术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没有排放基数,标准难以确定;成分复杂,市场分散,涉及行业广泛;但市场快速增长,且不易形成垄断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重点区域的VOCs污染防治工作将全面展开。而频繁来袭的雾霾、公众的期望以及政府的决心等正在加速这一进程。正因如此,工程项目的增加让庞海斌和他的团队变得分外忙碌。

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比,VOCs有哪些特点?“相对来说,我国早在10多年前就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进行了系统的排查和监测,拥有了准确的基础数据,有了基数、确定好削减控制目标,各地执行就很容易。但VOCs现在还没有排放基数,标准也难以确定。”庞海斌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VOCs排放行业众多,成分复杂,随尾气排放的杂质,如大分子物质、氯化氢等酸性物质,会造成所用装置的堵塞或腐蚀,这都需要在设计时系统考虑。即使同一物质,由于风量不同、浓度不同,所需技术路线也不一样。

没有一种技术可以解决所有的VOCs问题。比如作为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制药行业,在浙江台州、上虞等地聚集了大量制药工业园区。庞海斌说:“每家药厂都有独特的工艺和需求,考虑到商业机密,客户一般不愿意提供产品配方。作为治理装置供应商,我们就需要凭经验与客户共同讨论来确定可行技术,必要时还要取样检测,以确定最合适的技术路线。”

VOCs治理涉及行业广泛,包括石化、化工、印刷、涂布、喷漆、制革、制药等,清本环保针对工业VOCs污染提供全方位的治理技术,只要客户提供工况,就可以通过各种工艺的优选和灵活组合达到治理要求。VOCs处理方法有数十种,其原理无外乎回收有价值溶剂的回收技术和分解VOCs分子的破坏技术两大类,实际应用中更多是采用组合式技术。

比如采用浓缩和燃烧结合的技术治理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减少装置投资;采用催化燃烧(CO)或蓄热式燃烧(RTO)技术实现低能耗下VOCs的彻底处理;根据VOCs自身溶解度、沸点等特性选择变温吸附或变压吸附进行溶剂的回收,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客户生产线的工况。

VOCs治理工况复杂、技术路线众多也决定了这一行业的发展特点:市场分散,需求多样化,企业要想把规模做大很困难。正因为市场分散,VOCs治理行业要垄断也不容易,市场完全开放,各家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策略来获得竞争优势。

“随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行业的良性发展,越来越多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引领行业快速增长。”据庞海斌预计,这个市场在未来几年将以30%的速度增长。

技术要求高低取决于客户

仅为应付环保部门检查,就不存在技术门槛;鱼龙混杂等问题还存在,需要严格执行标准,让练内功的企业笑到最后

作为一个正在高速成长的市场,VOCs治理行业的参与者众多,但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跨国公司,也有经验缺乏的刚入门者。VOCs治理有没有技术门槛?

“技术门槛取决于客户。”庞海斌告诉记者,如果客户环境意识不强,仅为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那么就不存在技术门槛,这也不是清本环保的目标客户。而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高端客户,对治理效果要求很高,对这类客户,那些缺乏经验的小公司就没有任何优势,甚至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

比如清本环保在中石化设计建造了一套化学品储运设备的VOCs回收装置,可对泄漏的有机物进行回收,不仅能满足环保要求,还能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像这样的项目,小企业就做不了。”

与“十一五”的电力脱硫行业类似,现在的VOCs治理行业也在面临鱼龙混杂、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石化等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逐步规范VOCs治理市场。

庞海斌说:“要使标准真正发挥作用、规范行业发展,还需要完善执行机制。一些小企业在施工中可能偷工减料,工程项目品质也无法保证,但他们仍然能通过一些渠道拿到项目。但如果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那些有实力企业的优势就会凸显出来,使其真正为环保服务。”

虽然成立仅4年多时间,但清本环保集合了行业内的顶级专家队伍。公司与中石化抚顺研究院、大连理工、浙江工业大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整合技术资源,共同开拓市场。

清本环保刚刚研制成功一种新的吸附材料,采用高分子树脂等新型专用材料打破了行业中多用活性炭颗粒或碳纤维进行吸附的现状。这一吸附材料可应用于制药等VOCs成分复杂或含有特种VOCs的工况,同时结合专用的真空脱附回收工艺,可以给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使得投资成本、运行费用更低,回收效率更高,生命周期更长。

加强自主创新研发的同时,清本环保还在积极引进技术。不久前,他们从我国台湾地区引进了先进的转轮浓缩-RTO联用技术。此前,大陆的RTO技术仅适用于小风量的情况,面对每小时排放数十万立方米废气的工况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清本环保引进的转轮浓缩-RTO联用技术,可以将废气浓缩20多倍,同时采用节能手段,有效控制了治理工程规模。

“我们与国际顶级企业合作,引进技术之后,还要进行消化,在实现本地化的过程中也提高对国内市场的适应性,这样才更有竞争力。” 庞海斌告诉记者。

庞海斌认为,快速增长的市场在开始阶段会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但市场成长到一定程度,只有练内功的企业才能笑到最后,那些挣快钱的企业迟早会被淘汰。要加速这一淘汰进程,他认为,一方面需要地方明确具体执行细则,不仅要有宏观规划,更要明确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另一方面,需要环保部门严格执法,这样对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有技术、有实力的企业才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行业如何获得健康发展?

不是仅仅制定出指标,而是要明确执行标准;政策及公众对环境改善的向往是驱动市场的主要动力

虽然已经实现达标排放,但工厂对面的居民依然觉得有味道,影响生活,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其进行治理,这就是苏州一家企业面对的问题。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实现达标排放已经不容易,进一步治理如何进行?

对此,清本环保与其合作伙伴合作设计治理方案,并在电脑中模拟技术处理效果,最后决定通过转轮浓缩-RTO联用技术对废气进行处理,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碳和水。配套的VOCs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显示,处理后的尾气能够实时达标排放。庞海斌告诉记者,为了感受处理效果,他们甚至在工厂对面小区租了房子实际体验。

在庞海斌看来,观念是否到位,对客户的治理态度影响很大,一些企业责任感比较强,观念到位,在环境治理方面就会比较积极,一些缺乏责任感的企业在这方面往往会比较懈怠。同时,治理成本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增加治理设施就会增加成本。这就需要国家能够出台政策,实实在在地补助企业,鼓励其环保行为。

VOCs治理工作在这两年才被公众和媒体关注,实际上,在2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1989年,国内一名高级工程师楚建堂将活性炭纤维吸附法率先在乐凯胶片公司应用到含二氯甲烷废气吸附回收工艺。至今,这一技术在国内已经推广应用了约200套装置,包括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石化企业和合资企业等对达标排放要求严格的客户。

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庞海斌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就是标准问题。他强调,不是仅仅制定出指标,而是要明确执行标准,如果能够要求治理装置强制性配套监测设备,企业造假就会很困难。 现在,国家监管日趋严格,VOCs治理市场在快速增长,未来几年增长速度甚至翻番也是有可能的。政策及公众对环境改善的向往是驱动市场的主要动力。”庞海斌说。

先河环保

VOCs 监测市保守估计将达400~600 亿元。保守估计全国113 个国家级大气污染重点城市VOCs 监测设备需求约9.0 亿元,未来随监测密度加大需求有望提升;工业园区VOCs 监测设备需求约400~600 亿元。考虑我国11 年现行规定VOCs 监测指标仅14 个未来有望增加,设备投资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容。VOCs 污染治理正在起步,有望撬动近700 亿产值。目前,国内VOCs 污染平均治理成本约500-600万元,按每座工业园5 家企业参与治理,省均150 个工业园区,全国20 个省保守估算,市场空间将达到625~750 亿元。未来,随国内VOCs 排放标准有望提高,VOCs 治理投资有望进一步增加。

公司有望利用军方先进的化学净化技术迅速实现VOC 防治产业化应用。公司与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签署了《大气污染治理战略合作协议》,全军防化研究院拥有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净化治理等一系列技术和工程经验,公司通过和军方的强强联手有望迅速占领VOC 治理市场先机。

根据草根调研,目前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天津、北京、河南等重点防治区域即将开始推进VOC 治理,我们预计公司14 年-16 年该业务收入贡献分别为1.5、2.

2、3.3 亿元。且VOC 市场的启动有望进一步强化重金属监测市场销售,所以我们适度上调重金属监测收入预测14-16 年分别为50、90、140 百万元(原先为

44、80、125),该业务毛利率可达到80%以上,贡献明显。

不考虑外延扩张,我们上调公司14-15 年盈利预测至0.

54、0.76 元(原先为0.

47、0.63),业绩复合增长率46%,14 年PE 41 倍,重申买入。公司作为大气监测龙头,转型运营、重金属监测和VOC 治理市场的启动将迅速提升公司业绩增速,另外,外延扩张有望成为业绩超预期的重要因素。公司历史平均PE 在50 倍以上,考虑外延式扩张以及未来政策催化,我们重申买入评级

原有主业(大气监测业务):三个看点,走向大格局。此次调研再次验证了我们在14 年策略《立规矩,乃成方圆》中的论断:其一,环境监测的提标化运动将使得大气监测的市场规模在未来几年存在爆发式的增长,未来3-5 年大气监测的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 亿元,市场总规模将突破60 亿元;其二,大气监测的市场结构必有调整,国产设备性价比高,大气监测涉及国家数据安全层面,政府采购将对国产设备存在明显的倾斜,国外和国内厂商的市场占比将出现此消彼长;其三,环境监测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由设备提供商逐渐转向数据运营商,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将是未来的主命题。

1) 监测的提标化运动正在继续,市场规模将加速扩容。公司大气监测业务的快速增长始于12 年,主要就是受益于环境监测数据要求的提升。从订单以及订单回款的情况,公司感受到十八大之后环保的力度更是明显加强,市场规模将迎来爆发。首先,新增市场规模加速扩大,国控监测点1400 余个分三期设臵,按照国家规划,今年将全部建成;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方案,大气监测扩展至县域指日可待;通过质控站和区域站进行比对和溯源(工业园区建站、农村建站、边界建站),监测站点密度加密正在进行。我们大致估算未来总的市场规模,按照全国5000 个站点的监测布点,每套六参数监测仪120 万元的单价,整个大气监测设备的市场规模将有60 亿元!

2) 大气监测市场进口替代,助力公司切割大蛋糕。大气监测设备的市场结构今年来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国家开始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方案之后,空气监测设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进口替代:12 年大约80%的监测设备是进口设备(包括在国内组装、集成的),剩下的才是国产品牌的市场份额。而13 年公司的设备份额大幅提升,销售合同超过500 套(12 年公司也大量代销国外设备,但是13 年完全转向了国产自有设备),尤其是13 年下半年,国外的监测设备的市场份额已经低于国内设备(另外,国外的Thermo-Fisher 等主要竞争对手并未参与环保部2014 年PM2.5 监测产品的认证,因此不能够销售相应产品)。我们再次强调策略报告中的观点:其一,国产设备性价比高,在符合监测性能达标的前提下,政府要求按照政策将优先选用国产指定设备;其二,大气监测涉及到国家安全层面,因此政府采购对国产设备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因此未来国外和国内厂商的市场占比将此消彼长,结构将有大的调整,我们预估14 国产监测设备的市场份额将会达到80%。根据我们在前期报告中对于先河环保市场份额的测算,13年公司的市场份额超过30%,我们认为在大气监测设备进口替代加速的情况下,公司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高,14 年或在40%以上!因此公司的大气监测设备销售业务正面临着“蛋糕变大、份额变大”的非常好的机遇期,我们看好公司监测设备销售业务未来或存在爆发式的增长。

3)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运维业务春雷渐响。

12、13 年大气监测运维服务市场发展很快,年均增速在50%以上,今年的增速可能达到80%甚至翻倍,主要的逻辑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政府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是运维服务发展的大背景;其二,运维的专业性比较强(譬如先河环保的专业人员需在培养半年之后才能进行运维服务),而随着大气监测站布点逐渐向县域拓展,基层环保部门没有响应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其二,环保部门由于属于事业编制,因此人员编制比较固定,因此随着站点的加密,现有的环保人员已经无法应付,因此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对于公司而言,随着公司大气监测设备销售市场占比提高,相应的运维业务也将有爆发式的增长(存量+增量)。按照我们的预测,2013 年公司的运维服务业务营收大致在2000 万元,14 年该项业务有望达到5000 万元,实现倍增!我们认为运维服务作为可持续、稳定的盈利模式,公司业务未来或将向类“BOT”模式的数据提供方向转变,而不再单单依靠产品的销售,这将又是公司业务转型的一个大逻辑!

1) 收购CES,布局重金属监测业务。公司去年收购的国际知名的CES 公司,具有全球顶尖的重金属监测技术。CES 早先将在线监测系统引入X 荧光重金属监测,成为全球第一家实现了重金属污染在线连续监测技术的厂商,在数据的精准度和数据控制能力上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CES 前期重金属监测设备销售中50%都是销往中国市场,市场占比是最高的,目前CES 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毕,重金属监测业务国产化将在今年全面铺开。随着重金属污染治理渐行渐近,我们预计CES 今年实现可研报告中8600 万元的营收较为容易,大概率或超预期。2) VOCs 治理先拔头筹,迎接美好的春天。此次与先河环保进行工业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合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1954 年,即着名的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该中心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三名,高级研究人员数百名,是全军研发实力雄厚的专业可研院所之一。1996 年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获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2000 年获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可承担军内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设计、污染环境修复、环境监测、环保仪器设备研制及辐射安全培训等任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另外,根据公司两份公告同日发布,我们判断解放军环科研究中心在工业有机废气、特别是VOCs 方向应已具备强有力的研究及技术储备,公司此举加快研、产转化,直接切入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市场,走在了行业的最前面。

投资建议:维持增持评级。我们预测先河环保 2013-2015年 EPS为 0.

32、0.60、0.85元,对应 PE为 6

5、

36、25倍。我们认为先河环保空气质量监测业务是业绩基础,14年有望爆发,监测业务向分析溯源体系的转变 是长期看点;重金属污染监测和 VOCs治理已做技术储备,提前布局,将迎来美好春天。我们看好公司监测-治理双轨并进,发掘产业链价值的成长模式,继续给予公司“增持”评级。

雪迪龙中证网讯11月28日午间雪迪龙(22.97,0.320,1.41%)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科学技术部办公厅下发的《科技部关于2013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财〔2013〕636号,根据该通知的内容,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项目编号为2013YQ060615已通过立项审批,并获正式批复组织实施。项目经费预算:总经费7902万元,其中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经费3762万元,企业自筹经费4140万元。

公告称,“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开发和应用(2013YQ060615)”的实施将研制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完成各类VOCs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文本草案,形成现场操作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技术规范文本草案,是国家对目前复合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的重大举措,为VOCs环境管理、减排过程控制提供技术依据。(杨澎)

雪迪龙证券代表魏鹏娜周四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待上述研发项目成功后,公司将成为率先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的企业之一。公司方面预计,“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将与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一并被纳入强制监测的污染物,拓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市场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之一。

根据公告,上述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017年10月。项目总经费为7902万元,其中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经费3762万元,企业自筹经费4140万元。

截至目前,雪迪龙已收到第一笔项目专项资金376万元整,公司留用138.9万元,其余款项将拨付给相关合作单位。魏鹏娜表示,雪迪龙一共将自筹2000多万元的经费用于该项目的研发。

公告还指出,上述项目合作单位包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聚光科技(300203.SZ)、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第3篇:VOCs是什么

VOCs是什么,有哪些危害?

VOCs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VOCs有哪些危害?VOCs,医学研究证实,生活在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环境中的妊妇,造成胎儿畸形的几率远远高于常人,同时,室内空气中的VOCs是造成儿童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儿童后天疾患的重要原因。室内空气中VOCs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或呈酩醉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长期居住在VOCs污染的室内,可引起慢性中毒,损害肝脏和神经系统、引起全身无力、瞌睡、皮肤瘙痒等。有的还可能引起内分泌失调、影响性功能;苯和二甲苯还能损害系统,以至引发白血病。

室内空气中VOCs的来源:

1、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和生活及办公用品。例如:有机溶剂、油漆、及含水涂料;

2、家用燃料和烟叶的不完全燃烧,人体排泄物;

3、室外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烟雾等; 影响室内空气中VOCs与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材料的装载度、室内空气流通量等因数有关。

第4篇:1汽车VOC测试

VOC是“Vehicle interior air test and test for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utomotive interior trims”的缩写,即车内空气及车内饰件材料有机挥发物检测。较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醇、十四碳烷、TVOC。

VOC危害:

毒性& 刺激性: 丙酮, 脂肪烃 (C6-C12), 含氯溶剂, 醋 酸丁酯, 二氯苯, 4-苯己烯, 萜烯(松香油), 臭氧

致癌性:苯, 1,3-丁二烯, 甲醛

对人体影响:

一是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使人感觉干燥;

二是粘膜刺激和其它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如刺激眼粘膜、鼻粘膜、呼吸道和皮肤等; 三是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当然,VOC对人的影响与其浓度有关) 车内VOC的来源:

车内VOC 主要来源于汽车地毯、仪表板的塑料件、车顶毡、座椅和其他装饰时使用的胶水等。汽车使用的塑料和橡胶部件、织物、油漆涂料、保温材料、粘合剂等材料中含有的有机溶剂、助剂、添加剂等挥发性成分释放到车内环境,造成空气污染。由于汽车空问窄小,车内空气量本就不多,加上汽车密闭性好,因此汽车内有害气体超标比房屋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更大。

汽车散发的挥发性有机物对人的危害很大,当车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汽车VOC控制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理来实现的。

丰田、大众、通用、日产、长安集团等参加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

大众、丰田、日产、长安、神龙、上汽等企业已经建立了环境采样舱。

奇瑞、吉利、长城等企业已经全面启动车内污染空气的调查。

管控程序

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测试环境中;

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 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小时; 测试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 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小时,开始采集。 车辆测试环境: 环境温度:25.0±1.0℃; 环境相对湿度:50±10%; 环境气流速度:≤0.3m/s; 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 甲苯≤0.02mg/m3 甲醛≤0.02mg/m3 重视和保护地球生存环境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作为人类代步工具和第二个家的汽车内部的VOC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在未来的几年中VOC的限值法规的出台是必然的,并且消费者对车辆的VOC值肯定也会更加关注。

广州广电计量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80

8、840060

第5篇:VOCs治理工作总结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是指除CO、CO

2、H2CO

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也有资料将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挥发性有机物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而且对我们的身体也会造成危害,VOCs中许多化合物本身就是大气光化学烟雾的重要组成部分,VOCs的大量排放及其光化学反应,严重影响空气能见度,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在大气环境中VOCs化学反应生成的硝酸、硫酸等是导致降水酸化、形成酸雨的重要因素;我们居住的环境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过高时,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等症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因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将VOCs治理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将我车间100万吨/年催化装置纳入VOCs治理试点装置。在今年3月份开始的VOCs治理中,我车间严格按照职能部门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VOCs治理工作,截止8月初,已完成第一阶段检测及修复相关工作,现就将本次VOCs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总结:

一、VOCs检测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三月初,根据我厂VOCs治理工作要求,为确保VOCs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车间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及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VOCs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根据工作需求,由车间一名副主任为领导、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VOCs治理日常工作,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VOCs建档工作提供保障。按照车间统一安排,由各区域技术员负责,根据VOCs治理工作需求,对常压、催化装置所有的密封点进行统计,并及时收集PID图、设备平面图、设备台账等资料,为后续检测提供保障。三是积极配合中韬公司开展VOCs治理工作。6月23日,****公司2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后,车间及时安排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全程配合,按照要求及时提供PID图、设备平面图、设备台账等资料;7月6日,先后完成常压装置、催化装置现场22000余密封点统计、拍照等工作,正式的密封点台账建立也全部完成。四是积极配合开展VOCs现场检测工作。7月12日开始,****公司开始对常压装置、催化装置现场所有密封点进行现场检测,本次检测共发现泄漏点49个(其中常压装置19个、催化装置30个)。

二、积极开展泄漏点修复工作。一是7月20日,****公司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后,对现场检测发现的49处泄漏点,我车间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对车间能处理的泄漏点及时采取紧固或更换阀门等措施,对车间无法处理的机泵轴密封等泄漏点,也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整改。7月26日,完成所有49处泄漏点修复工作,具备复检条件。二是配合中韬自控公司开展泄漏点复检工作。7月28日,中韬公司对我车间修复后的49处泄漏点进行复检,发现19处密封点仍存在泄漏现象。我车间安排人员对其中仍存在泄漏的6处泄漏点进行了再次修复(主要为泄放口,在前期紧固的基础上,主要采用更换阀门或加盲板方法),经车间复检,5处合格;对这14处仍存在泄漏点,由于装置运行或者是更换轴密封后效果不明显,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等装置大修时进行处置。

三、VOCs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开展VOCs治理工作中,车间主要任务是配合中韬自控开展工作,尽管在业务上和该公司进行了对接,但车间还是无法参与到该工作中来,对拍照、建档等工作仍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在VOCs修复工作中缺乏技术支持,且修复手段较为单一,不能从技术上防止泄漏点的发生。本次泄漏点修复我车间主要采用了紧固、更换阀门等手段,修复手段较为单一;且对泄漏的轴密封更换机泵轴密封后,效果仍不明显。三是VOCs治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车间负责人员不固定,无专职的VOCs治理工作人员。况且前期车间主要是配合中韬自控开展工作,进入到下一个检测频次后,检测工作量较大,现场检测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四是对整个VOCs治理工作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开展VOCs治理工作的意义、标准、相关的法规等应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高VOCs治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6篇:喷漆房废气VOCs处理方案

喷漆工艺是在现代生产中常用的一道工艺,家装行业、汽车行业、金属制品行业等诸多行业均需使用喷漆工艺。随着喷漆工艺的广泛用,它带来的污染——VOCs废气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喷漆分局废气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且具有刺激性的异味,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

一般来说,喷漆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内包含三种主要有害物质:

1、油性漆:携带油漆微粒的水珠;水性漆:溶解了油漆的微粒水珠;

2、独立在空中喷在废气中的油漆微粒;

3、气化状态下的油漆本身原材料异味、稀释剂(常温漆固化剂)散发的异味、以及在反应及固化过程中释放的异味。

那么,对于喷漆工艺产生废气该如何治理呢?

目前对于喷漆废气主要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废气的末端治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回收技术和销毁技术。回收技术是通过物理的方法,改变温度、压力或采用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富集分离有机污染物的方法,主要包括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冷凝技术及膜分离技术等。

销毁技术是通过化学或生化反应,用热、光、催化剂或微生物等将有机化合物转变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的方法,主要包括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生物氧化、低温等离子体破坏和多相(光)催化氧化技术等。

其中,吸附技术、催化燃烧技术和热力焚烧技术是传统的有机废气治理技术,也仍然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废气治理技术。

吸附技术初次处理效果较好,投资成本低,但存在更换频繁、安全性低、危固处理麻烦等问题,所以单一的吸附技术已不被环保局及排污企业认可。它一般作为废气处理的前期处理过程,并结合催化燃烧、冷凝法等方式协同进行治理。

吸收技术由于有机吸收剂存在二次污染和安全性低等缺点,目前在废气治理中已经较少使用;水基吸收受水溶性物种的限制,只在某些特定行业的废气净化中有所应用。冷凝技术只是在极高浓度下直接使用才有意义,通常作为吸附技术或催化燃烧技术等辅助手段使用。

等离子体破坏技术、生物技术和膜分离技术是近年来发展的一些新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在学术上已相对发展成熟,但案例较少;膜分离技术的发展目前还不够成熟,在大风量的有机废气治理中尚没有实际应用。生物净化技术近年来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技术已较成熟,已成为目前低浓度废气治理和恶臭治理的主流技术之一。

催化燃烧与热力焚烧技术在国外较为成熟应用也较为广泛,适合处理高浓度、小风量的废气,对整个技术的安全性与气密性要求较高。处理大风量、低浓度的废气时需要有相关的浓缩技术对其进行前处理。

多相(光)催化分解近年来突破了技术瓶颈,技术已较为成熟,因其投资成本低、安全可靠,已成为处理10万方每小时以下风量、中、低浓度废气的主要手段。

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的废气浓度,温度等采用的方法也有所差别,部分废气处理需要结合多种技术来处理。目前较多采用的是喷淋洗涤+多相混合催化氧化方式来处理喷漆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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