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重于自律辩论

2023-06-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他律重于自律辩论

他律重于自律

先确定概念:自律,是指自我约束。他律,是指接受他人约束。所谓“律”,即约束之意也。约束,今人又常称“监督”。因此,自律,也可以说就是同体即自我的检查监督;他律,就是异体,即接受他人的检查和监督。

以徐放鸣为例,这位前司长所掌控的金融司,是财政部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部门,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等11项重要职能。用业内人士的俚语来形容,金融司对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是“有监有管有审批”,作为司长,这些权力足以“令每一位知情者敬畏有加”。所以我们才能看到《京华时报》报道所披露的这些细节,当农发行一份报批租赁业务的报告递交给了徐放鸣时,徐“首先推荐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承接部分租赁业务”,“随后又将自己熟悉的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排为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在徐放鸣手里,某项业务的归属、谁来做、怎么做和自己购物选择去哪个商场、买什么、花多少钱已没什么区别。徐放鸣的落马,只是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又增添了一个新的注脚。

尽管官员腐败的具体个案件件不同,但官员腐败的轨迹却个个相似:未入官场根正苗红,上任之初也曾勤勉有加,一旦手握权柄毋庸多久就失足于权力漩涡。“绝对的权力+虚无的监管+自利动机”构成了官员堕落定律。而我们的防腐之道仍然沿袭着基于“道德人”的假设,我们总一厢情愿地相信官员会基于自己的理想信念而远离权力背后的欲望诱惑。然而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度里,能够完全依靠道德力量来约束自身的“道德人”实属罕见,更多的政府官员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涌动着以权谋私的冲动,官员与普通公民一样都是市场中的“经济人”,他们也会依最有利于自己的理性行为。如果我们承认作为人的理性,我们就会明白,依靠法治的他律比依赖于道德的自律在遏制腐败上更为有效,也更应被倡导。 要打这辩题,先要有这样的认知:

所谓自律,着重自我约束,故而其做事会周延而稳妥, 但其缺点在于没有强制性,只能靠教化,所以效果慢又不确定,

由古至今,多少巨奸大恶都是熟读圣贤书, 所以成效很难控管,

也因此,强调自律者多半从个人立场出发。 而他律,着重由外部要求各人约束自身行为, 有『千夫所指』的强制效果, 其优点为成效快且功效明显, 但缺点即是个人出于不情愿而守法,

自然会千方百计鑽漏洞,『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对策』, 形成两边斗法的情形。

而,强调他律者多半係从国家社会等团体角度来看. 由以上可知,您方打他律, 必得要从团体角度出发,

强调国家社会安定是不容等待的, 故不能靠自律。

正方一辩:

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抛开在实现理想的路上的其他复杂的影响因素,单一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很好的自律意识,不自觉去学习,自觉抵制花花世界的诱惑,恐怕理想最终只能成为空想。由古至今,找不出一位名人志士创造出辉煌是靠父母,友人,社会强制监督完成的。这里引出我们今天的辩题::自律与他律。所谓自律作为社会组成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他律是指社会道德法律,制度规章等对个体的约束。

社会生活中,尽管有许多道德与法律存在,尽管有国家暴力机关的约束,但还是有犯罪事件的发生,难道能说这是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对每个人的要求不一样吗?不然,普遍的社会约束因素不会是在某某身上更强化,而对某某更放松。

其实这两个小小的例子恰好说明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

我们并非否定他律的存在必要性。人类道德是一种函义深厚,内容广泛的社会意识,社会规范,价值观念,道德的形成是社会教化这种他律和个人内化这种自律相结合的过程。然而他律作为外因必须通过作为内因的自律来起作用。不管他律对个人集团的约束有多严多强,没有自律的支持,任何强制都不会有很好的效果。显然自律在人类道德在个人身上实现的过程中地位是重于他律的。内因是基础,外因是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这是 无数哲人反复提出并证明的真理。

他律为自律能更好的实现而生。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待人们建立了更为完善的自律意识后,他律的历史使命就完成,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吴力蘅曾说过:学术作风不正,最主要的肯定是自己本身。“自己的嘴只有自己才有管理权”一句话中出现两个自己,没有说任何外部作用,可见相较他律自律是多么重要啊。从各类文学作品,文献资料中不难发现,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重视道德的自律性,认为道德的维系和实现主要靠个人自律。

综上所述:我方尊重并支持这一点——自律重于他律。

反方一辩:

古人云“不立不破”。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

“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

作用。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忽视的局限性。

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二战时期,正是因为纳粹主义的意识形态左右了人们的思想,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才得以带荼毒一代德国青年。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

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人做一生好事却很难。张子善,刘青山等经过革命炮火洗礼的党员干部,在后期也因为自律的不稳定性成为万人唾骂的对象。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

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我们要贵自律而重他律。

而且,自律必须由他律引起。人最初并无自律意识,在成长过程中受他律约束,才建立起自

己的内心准则,因而自律是他律的内化,他律被轻视,又何言他律的内化。

历史的车轮不停的运转,他律是通往文明时代路上的关卡,把糟粕淘汰,他律是启明星,引导人们走向文明。

正方四辩 :

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

你们好。

有人曾质疑,我们社会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这里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我们仍然生活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我为生活在这个家庭感到自豪。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的实现离不开我们个人素质的提高,个人素质的提高则是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最重要。

纪律分为自律和他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为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首先,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现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尽管有许许多多的法律约束我们,但犯罪依然存在。有了法律,却还有犯罪,犯罪这个主体离开了自律,还是无计可施。这时的法律到哪去了?

其次,他律的使命是帮住自律得到升华。如果每个人的素质都提高,他律还有什么用。他律虽然有时会起到一定作用,但他的服务对象却是自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

第三,他律即使对自律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动摇自律的核心地位。历史的镜头已无数次告诉我们,有了自律的提高,无论他律的影想有多么大,我们的行为都不会改变。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有的,而且很多,但他没有屈服,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正因为有了自律的核心地位的存在,我国历史上才出现了“出污泥而不染”的万世名言。

朋友,难道每天生活在他人的监视之下吗?难道这就是你得人生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怎样独立生存呢?朋友,为了避免与外界完全约束,让我们把握自己的风帆,去搏击人生中的风浪吧。

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

棕上所述,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反方四辩:

关于自律与他律孰轻孰重的问题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认识错误 :

1 对方辩友把他律与自律分割开来 我们所辩论的观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 而非要自律还是要他律。

2 过分高估了自律,人的认知是有限度的,意识形态也是分散和不统一的,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自律如何在社会中达到统一,进而附和社会的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3 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照的道德法则只能成为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因而必须用他律加以规范。

4 自律由他律引起的,是自律的内化,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无律。

5 他律的对象并非局限的,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于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如法律的禁止即是约束法行为的主体。

6 社会发展至今各项工作都必须纳于他律的范畴中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总体看来,他律重于自律。 自律是指自己约束自己,自觉遵守道德;他律是指靠外界督促、约束来遵守道德。

1.为什么要强调自律?

人一般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人会懂得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才能使社会和自己可持续发展。只有能自律的人,才是有自由的人,才能成功。一个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甚至为了发展自己不惜损害他人的人,终究是要处处碰壁、不能成功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承认,最终要根据他对社会的贡献来认定。一味向社会索取而无所奉献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发展的。“我爱人人恒爱之,我敬人人恒敬之,我恶人人亦恶我,我慢人人亦慢我”。这种人生道理,一般老百姓都是明白的。 社会上能自律的人越多,社会就越安定、越进步。因此,真正的思想家、教育家、社会学家都是致力于公民道德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的,这是根本的基础性工作。科技工作者所获得的知识、发现和发明要公诸于世,由他人、后人验证或证伪;科技成果也都要经过社会实践检验,在科学技术上容不得任何虚假,造假的科技成果早晚都会在实践中败露。因此,科技人员必须诚实守信,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人员的道德自律既是它职业操守的必须,也是他立身处世和事业成功的根本。要知道,最终只是科技成果商品化,而决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也商品化;只是科技成果带有商品属性,而绝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带有商品属性。

2.为什么要强调他律?

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因此不可能完全摆脱动物的私欲和贪婪。关于人性本质的探讨已经有2000多年了。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不对了。人之初,懵懂未开,哪知什么善恶! 不知为恶,并非性善。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也不对,人之初,懵懂未开,哪懂什么善恶! 不知为善,非即性恶。善恶都是后天习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才是对的。现在有人说:“人之初,性本私”。我看基本上是对的。“私”是生物自我防护的一种本能。在自然界激烈的生存竞争环境中,如果不会自我防护,那早就被淘汰了,甚至种群灭绝了。当然,在人类社会中谈“私”,是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的,如损害他人,就进入“恶”的范畴了。过去曾长期把“私”与“恶”等同,认为从“私”考虑,就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就是万恶之源,必须坚决消灭之。这种“左”的认识和实践搞了几十年,正当的个人利益被抹杀,不正当的个人欲望却假借“革命”的名义大售其奸。结果使人际关系日益紧张,你争我夺,勾心斗角。最后导致人心向恶、社会混乱。

承认“私心”的客观存在,并不是承认它天然合理合法,更不是承认可以让“私心”任意膨胀,以至损害他人。固然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恶”,但也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善”。为使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对社会有利,社会就需要有各种措施,如教育、舆论、纪律、法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防止人的行为向恶。这就是他律和他律的需要。人不可能永远自觉从善。人性中有“私”的原始本性,在“趋利”方面往往是本能地欲求“多多益善”的。因此不能没有监督。再伟大的人物也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威人物,不可避免地也会犯错误。所以,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以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

人是能够接受他律的。“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即使单细胞生物即已体现出这种本能,何况贵为万物之灵的人。因此,社会要建立这样的机制。使全体公民知道“从善有利,为恶有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能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效地一致起来。

3.自律与他律的同一性

自律不是自在、自发、自生的。自律不属于天性,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教育的结果。自律和他律并不对立。自律是对他律的认同,是对个人利益与“公众、他人利益一致性”的认同。没有他律,自律难以有效建立;而没有自律,他律也将困难万分。

自律并不是“无私”、“无我”。自律是在不损公、不损人的前提下,获得一己之所欲,体现“自我价值”。能自律,就决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高度的自律者必要时甚至能公而忘私、舍己救人、舍生取义、杀身成仁。那么,为什么本质上皆存有私心的人能这样做呢?现代行为科学认为人生的追求可分为5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生存,“食色性也”的层次。第二层次是安全,活得没有伤害感。第三层次是富有。第四层次是知名。第五层次是自我完善,也就是最高层次:“止于至善”。这时就会自觉地“慎独”,也就是能自觉地自律了。现在有的大学以“止于至善”作为校训,就是要以人生的最高境界作为努力的目标。

为什么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是自我完善? 它的内在驱动力是什么? 答案是一种自我奖赏(self-rewarding)。这种心理行为机制仍属于本能欲望的性质,而其强度能驱动人们为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奋不顾身、排除万难、不计甘苦、不求回报。常见这样的现象,在一项科技成果面前,作出一般贡献的参与者常常为论文署名、奖金分配争吵不已;而真正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却冷静地自置一旁,无欲无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他得到的是自己长期理想得以实现的心理满足,这种心灵上自我完善的感觉,才是人生境界中的一种最高奖赏。

自我奖赏的反面是自我惩罚(self—punishing)。自我惩罚同样是很强烈的内在驱动力,其心理行为的机制同样属于本能欲望的性质;孔子学生子贡的“负米之叹”,英国作家萨缪尔·强森的“雨中忏悔”,<复活>中男主人翁聂赫留道夫晚年的自愿“充军赎罪”,都是自我惩罚的范例。前不久,70岁的英国老人詹姆斯·阿·吉尔曼从伦敦专程飞到青岛水族馆来归还他5岁时偷走的一颗“龙牙”;其实是扬子鳄的牙齿。他说这件事成了他一生中抹不去的阴影,深深的内疚埋藏在他心中65年。可见自我惩罚的心理强度也是很大的。后来报上刊出了记者采访的照片,他满脸绽开的笑容,表明自我惩罚的解除、自我奖赏的获得。当然,这是在道德修养高尚的、能自觉自律的人群中发生的事例,在道德水准低下的人群中是无从企及的。这也从另一面说明,道德的他律,各种批评、处分.乃至法办等强制性他律措施,是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手段。 浅谈自律

自律,顾名思义,就是自觉,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之意。古人大力主张自律,孔子曾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只要我们多自我反省,自我约束,我们就不会违法纪律,触犯别人,就不会遭受别人的埋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却明显下降了.再饭堂,你会发现学生的浪费程度难以想象,令人心寒:早上不管再图书馆,实验楼还是教学楼,你都可以看到学生带着丰富多样的食品再桌子上津津有味地享受着,有时发出"动听"的吱吱声:无故旷课的现象日趋严重,宿舍成了歌舞厅......这是我们大学生的行为吗?

人无自律,必有后患.凡是社会上被惩罚的不法分子和校内被处分的违法分子,都可以说是缺乏自律意识的结果.社会安定,学校序的好坏,涉及到每个人的自律意识的程度.自律对我们大学生乃至全社会成员都相当必要.他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源泉,是个人健康发展的条件,他对个人的前途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自律包括那些因素?自律有什麽要求呢?我认为,这主要包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和力求上进三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思想道德是自律的基础和根本要求.这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道德课)内容

.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陶冶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道德,意志,加强道德行为训练,养成良好的习惯,在人际交往中尊重他人,诚实守信等.只有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公德,我们才不会容易违反纪律,触犯别人, 自律意识也将增强.

二, 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国有国法。人一来到世上,酒会受到种种约束,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一旦超越了这些约束范围,就会受到某种惩罚。这每个人都有体会。为了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我们应严于律己,从我做起自觉并积极学法,讲法,守法和护法。争取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当个好学生,校外当 个好公民。

三、力求上进。自律并不等于墨守成规。自律提倡力求上进。力求上进是自律的支柱。只有力求上进,才能更好地自律。才能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它要求我们应勤奋好学,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扩大知识面,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等。

人是社会的人,他总会受到社会的制约。自律,是社会的客观要求。自律,我们才不会违纪。自律,我们才有安定的健康生活;只有自律,我们才能成为文明学生。

请同学们增强自律意识,做"守纪,厚德,博学,博学,唯实求新"的好学生。 自律与他律

关于诚信,我们有着深刻的认识,有些人还有刻骨教训。古人说:“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今人讲时常经济是信用经济。

说起来人人都知道诚实守信的意义,可现实中还是有不守诚信的人,也有像南京的冠生食品厂 这样的名牌企业失信于民。究其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经济利益的驱动,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 怎样才能保证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呢?我想,自律和他律是必不可少的!所谓“自律”,就是作为社会组成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所为主动地纳入诚实守信的道德范畴里 去。应该说,自律是保证全社会诚实的基础和基石。可是,我们也知道,仅仅有自律是远远不够的, 马克思就曾经说过:“物质利益是刻骨铭心的利益。”为了这份:“刻骨铭心”的利益,少不了会有人铤而走险,为小利而忘大义。在这时候就应该有他律机制来保证我们社会肌体的健康。

他律机智,道理很简单,就是对守信者奖励,让失信者受到惩治。1980年,西班牙投机商把大量的工业用菜籽油当食用油使用。为此,西班牙出台了多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美国、英国等 许多国家也都通过立法,严惩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把保障诚实守信纳入法制轨道是必要 的。还有经济上的中罚,舆论的有效监督,社会力量联手打假都是有效的手段。

只有尽快建立健全的他律法律制度,结合良好的自律精神,我们才有望形成谁也不敢假冒失 信风险,人人都靠诚信致富的来年搞好风气。 自律是一种境界

许铁吉

(一)

人生在世,无处不有林林总总的规则。大到从政从商,小到衣食住行,只要是“地球人”,就不能无视种种规则的客观存在。比如在习以为常的漫步行走之中,会有交通规则约束着你纵横驰骋的欲望;在万众瞩目的世界杯赛场之上,更会有严密的游戏规则左右着球员的一举手一投足。

规则是秩序的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越是繁衍,科学越是昌明,就越是离不开秩序,也就越是离不开规则。那么,面对无所不在的种种规则,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现代人该如何应对?归根结底,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他人耳提面命,甚至强制约束下才能有所遵循,这是他律;另一种是在规则范畴内的纵横驰骋,也就是自律。自律尊重那些符合人们共同利益的规则,而规则同时又庇佑了自律者的行为。

诸多有识之士在论及“自律”这一问题时,都用不同的语言对其予以赞许。英国思想家罗斯金说:“适当的克制,它们毕竟不是束人手足的锁链而是护身的铠甲,是力量的体现……克制使得人类引以为荣。”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说:“人被赋予理性意识是为了使人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到理性意识向他提示的幸福之中。”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高度的才智根植于高度的受容性、真挚的情感和强大的意志力。”先哲们用克制、理性意识、意志力这样的字眼阐述并肯定了自律的可贵之处。这些思想,凝聚了哲人们丰厚的生活积淀和深刻的生命体验。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阅历在丰富,追求的情趣品位在提升,人们的自律能力也应得到相应提高。同时也应该承认,自律是具有相当层次的一种境界。

(二)

人们总是逐步地深化对事物的认识,这种认识的深化是通过比较和鉴别完成的。我们既然在比较和鉴别中认识到自律是一种境界,就应努力使这种认识在我们的行为中得以践行。

自律意识不会与生俱来。它或者是经过陶冶和熏染而自觉积淀,或者是历尽挫折和磨砺而逐渐养成,或者是承接教诲和引导的精神升华。不论从何而来,只要能够自我把握、从容自律,就是一个“自在”的人。

自律是人类精神的苏醒。投入茫茫人海,每个人便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这个一席之地就是所处的位置。每个人都需要认清自己并认清自己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是怎么一回事,需要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正如一句老话所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的前提是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为”是为了把极为有限的生命节省下来,去“有所为”。这是践行自律、提升理性意识的基础。托尔斯泰把这种理性意识的增长视为“真正生命的诞生。”

自律是信心和力量的体现。能够自我约束,需要与自身的懈怠、放任、颓丧进行不懈的抗争。战胜自我比战胜外物需要花费数倍的气力。战胜不了自身的顽疾,就不能达到自律的境界。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保持了自制力,就保持了自己的优势。”如果能够坚守住足够的自制力,如果能够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如果能够不断地战胜自我,就能保有自己的优势,就能有效地释放自己的能量,就能坚实地接近自律的境界。

(三)

我们赞许自律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是人与目的之间两点连线中的直线。自律,就意味着可以控制并支配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服从于走向成功的目标。不可否认,自律已经成为一个人是否有所造诣,是否有所成就的先决条件。 说自律

2004年10月01日 02:29 深圳晚报

自律有点用处,

但基本无用。

他律败坏,

小到一个人,

大到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再大到地球

就要出问题,

他律愈严,

问题愈少,

没有他律世界崩溃。

我认为以“自律”来励志倡廉是有问题的提法。因为就理论而言,任何一种好的理论,都是靠灌输才得纳入的。无论宗教、学说、知识……马列主义、苏格拉底……一概莫能外。从小爹娘教,大了学校教,社会管束,朋友制约,通通都是“他律”。为有这许多的“他律”,才使人有了惧怕心,警惕心,这才叫“自律”意识。他律大致上都是控制欲望的,自律呢?晚上在被窝里,无论是贵人,还是破席牛屋中的潦倒人辗转反侧想的都是国家大事、人民幸福,怎样为人民服务,如何做好“代表”?肯定不是。恐怕想女人(当然不是自己该想的),想升迁、想出名、想拳脚功夫,什么太极、八卦抑或美国的泰森、阿里,想形意、武当少林、散打……怎样如何能打得对桌坐的那家伙满地找牙,想钱、想房子、想儿子怎样出国或厨房里的酱油……怕是想这些事的居极大多数,真正专门想学马列、学雷锋,默默无闻为人民做点什么贡献,这才对得起组织和人民对自己培养教育的,我不敢说没有,我肯定说有,也是极个别的。想干坏事,又怕他律,只好理智些个,如果这个叫“自律”,那倒是有许多的。

在历史现实的实践上,我没见过一个伟人**圣贤是靠“自律”立起身来的。并且同时,我也没见一个杰士廉吏是“自律”培养出来的,并且,也没见过一个贪墨之徒“自律”了。真的改正了的,记得是哪一本小说说了一句“大凡做好事的心,一天天会小下去;做坏事的胆,一天天会大起来”,倒是这句话,贴近真理些个。

写《康熙大帝》时,郭琇这人物是必须琢磨的,不可随便绕开的,因为这涉及到康熙这主子的性格特点、人格特点以及书的情节安排。这个人很叫我诧异了一阵子。什么原因突然他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当然,在另一份很郑重的资料里,说康熙在私下给他下毛毛雨,他写的这奏章,这资料上有眉批“如此名臣便宜煞”的话头。我不排除这件事有“预先授意”的可能,但是明珠高士门生故吏党羽如林遍布朝野,他这么做,首先要冒“得罪一大片”的风险。这是一,

二、康熙也可能突然变卦,顷刻之间他便万劫不得翻身。明珠只是受了点疑心,康熙对他还是宠爱的。有可能只是“借机”,让郭琇教训教训他。郭当时官已不小,犯不着打这种冲天炮冒这么大险;更须说的是,倘若他平日甚是庸碌,不是敢言敢为之士,康熙也不会找他来布置安排。

这是对资料分析,他当初何以突然改邪归正幡然悔过的呢?我绝不相信是王阳明那样:倏然开窍了便举措惊人(王阳明他自个想得发昏犯痛。也还是没明白所以)。其实郭的情形在清初很是个一般的社会形态。偌大一个中国,汉人不服满人统治是个普遍心态。他原先的贪,是想和这政府捣乱,也为自己捞点实惠变天时用。一下子“突然明白”,是看到了中央政府稳定大局的能力,看到了康熙的雄才大略,本质原不坏的郭就来个“历史性的转折”。

当然这依旧是形势、心理的分析。无论后头的挺身锄奸还是前头的由贪变清,都还是他律而来。“自律”也就是他律之下的产物尔。

自律有点用处,但基本无用。他律败坏,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再大到地球(地球环境的恶化,不是人类造成的么?地球“自律”有什么用处?)就要出问题,他律愈严,问题愈少,没有“他律”世界崩溃。

宋太祖以陈桥兵变夺位,怕人说闲话,巴结臣子,说立誓不杀大臣。这一条他律而在,宋室搞成中国历史上最窝囊,最无能软弱的王朝,蒙古人进中原建立王朝,把人分蒙古、鲜卑、色目、汉人、南人几种等色,他欺负下等人,自己失去了“他律”,而是百年剃头的拍巴掌,完了。

我们的杭州市,曾设了“581”的银行账户、官员的黑色收入、灰色收入存进去算缴公。这几年没听再怎么张扬,大约效果很有限,有一位县级干部有年春节向纪检部门上交了他收的5万元“压岁钱”,也许是“极个别”的自律者,没看见报章表彰。

一种社会现象的解决,靠制度、靠政策。什么叫制度、政策?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措施。是为强大的政权“他律”。自律呢?一时也不准,一声也不准,一个人,也还是不准。自律这个词,是写检查,自我检讨,写认罪书逃活命的好词。 实际上,“理性限制规范”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律”,它靠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道德力量。与法律这种“他律”相比,这种规范能够更自觉地得到遵守,其根基更为强大、影响更为广泛,自然,成本也更为低廉。因此,它对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应具有启迪意义。

首先,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自律”与“他律”的作用,克服“法律万能”的思想。举个例子,为什么在一些乡下地区可以“夜不闭户”,而城里反而不行?从法律的普及程度和执法力量的分配来看,显然城里要优于乡下。可见,“夜不闭户”现象的形成,主要不是基于法律这种“他律”的力量,而是基于自然状态下人类天然的道德感情。

其次,“他律”应尽可能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惟其如此,才利于“他律”的推行。如果“他律”无视“自律”,甚至背其道而行之,那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正是这个原因,促使我们在立法时要尊重民俗,重视民间法。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不注意本国(本地)水土、片面强调“接轨”,其结果只能是“橘逾淮为枳”。

第三,“自律”力量的形成是相对稳定的社区(社会)经过长期演绎的结果,一旦这种稳定被打乱或打破,这种“自律”的力量就会减弱甚至消失。为什么昔日“夜不闭户”的农村如今小偷增多,甚至出现了偷挖祖坟的现象?就是因为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减弱,不少年轻人出外见了“世面”后,管他什么祖坟不祖坟,能捞到钱就行。同样理由也可解释为什么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城市犯罪急剧增多,因为人口流动频繁的陌生人社区正在取代传统的相对稳定甚至是封闭的熟人社区,显然前者更不利于形成一种群体的道德限制力量。作为一个硬币的两面,为什么流动人员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员犯罪突出?有的人在家里、村子里,可是一贯的好人、老实人呀,怎么一下子就犯罪了呢?这与他突然摆脱了原来的“自律”场、而新的环境又没有给他一种相应的“自律”场或者说他没有机会融入这样的“自律”场不无关系。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既要从宏观上确立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避免社会的变化过于急剧,也要从微观上注意社区建设,防止出现社区规范的紊乱或者空白,同时,还可对改革的深意多一层感悟,那就是:改革最终是为了不改,变最终是为了不变。

他律重于自律

(一) 古人云“不理不破”。我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在我今天的理解来看,这就要求他律施己的措施来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集体的文明、和谐需要其中的个体之间的彼此磨合,有时甚至要舍弃一些自我原则与利益。比如宿舍熄灯,老大觉得九点比较好,老二的原则是九点半比较好,老三认为十点熄灯也不算晚。三个人都比较自律,但要实现宿舍的和谐,就必须得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他律!一个个独立的文明个体如何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成文明整体?下面我们从社会角度来探讨一下他律优越于自律!一种制度越是依赖于个人美德,个人美德越是会加速丧失,因为美德已缺少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一种制度约不依赖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更多地保存个人美德,因为这时美德尚有制度为之保驾。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吗,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而且需要通过大量的社会条例,包括政治制度条例,经济条例,司法条例,检察条例等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检察制度建设,也就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三个基本特点首个就是“法律监督性”。这里也再次说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作用在我国可以自律的各部门基础之上的他律,体现了他律完全是优于自律的。下面再次回到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他律的纠错功能伴随我们一生,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不断的学习、规范自己。一味的自律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等待自律来解决,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只怕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二)

古人云“不立不破”。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他律重于自律。

自律重于他律

(一) 正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提高自身素质被提到日程上来。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纪律来体现。纪律又分为自律和他律。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领导干部需要自律,学生要自律,民族素质提高更需要自律。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这样在某些情况下,人才能“出淤泥而不染”。目前,法律是日益在完善,可犯罪的人依然不见减少,其原因是不言自喻。所以说,自律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每个人有很高的自律能力,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人人都将和平相处。反之,即使是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人们也将是我行我素。因此,自律重于他律。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该严格自律。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我更加肯定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二辩:

2001年7月13日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北京申奥成功了,它圆了中国人百年的梦想。那么要想在奥运会展我国人风采,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素质,变成了国家考虑的第一件大事,这也符合我国“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本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谈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到底哪一个更重要一些?首先提出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一个人首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然后才是融入社会的。所以,人应该具有自主性。其实,人的素质并不是要到紧急关头才表现出来,而是无时不在的。这样的话,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总想让别人作用于你的意识,来约束你,万一在只有自己的危险时刻,你将做出什么选择?社会上的不少犯罪青年,自甘堕落,毫无追求。尽管有家长的管制,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制,但他们屡次犯罪不悔改,这都是由于他们自身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决定的。再讲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现在,我们面临着期末考试,成功与否不取决于考试制度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老师的压力,而是取决于你的自身压力,对学习的正确态度,和自我的约束能力。学会自我管理,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去探索,你怎能不成功呢?假如天天连作业都不完成,而依赖于教师与家长的监督,学习中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那成功将不会属于你。一个人,如果他活着,每天都在依赖着别人对他的管理,那他是不会独立的。有人说:“如果全民的素质都提高了,那个别人想不提高都难。”你们不觉得这句话说的很缺乏理智吗?这句话只适合于个别人想想,假设中国十多亿人都这样想:等大家素质都提高了,我再做也不迟。那领路的人又是谁呢?谁又有这样大的本事,凭一己之力,难道能调动起全民去提高个人素质么?所以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自我严格要求自己。”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我们的素质也当相应提高,那么,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针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所以,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而我们更需要自律。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警察?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这些现象反映出: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正方四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而实现这个素质的基础,必须要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更重要。纪律分为他律和自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哲学观点。他律总是要通过自律来实现的。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如警察和小偷,有了警察,小偷还是存在呀!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朋友,你希望整天生活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吗?那样的人生是真正的人生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独立生存?为了避免完全依赖与外界的约束,让我们自己来把握生命的风帆,去搏击风中的海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

(二)

有人曾质疑,我们社会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这里我可以 明确告诉大家,我们仍然生活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我为生活在这个家庭感到自豪。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的实现离不开我们个人素质的提高,个人素质的提高则是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最重要。纪律分为自律和他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为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首先,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现在尽管有许许多多的法律约束我们,但犯罪依然存在。有了法律,却还有犯罪,犯罪这个主体离开了自律,还是无计可施。其次,他律的使命是帮住自律得到升华。如果每个人的素质都提高,他律还有什么用。他律虽然有时会起到一定作用,但他的服务对象却是自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第三,他律即使对自律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动摇自律的核心地位。历史的镜头已无数次告诉我们,有了自律的提高,无论他律的影想有多么大,我们的行为都不会改变。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有的,而且很多,但他没有屈服,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正因为有了自律的核心地位的存在,我国历史上才出现了“出污泥而不染”的万世名言。朋友,难道每天生活在他人的监视之下吗?难道这就是你得人生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怎样独立生存呢?朋友,为了避免与外界完全约束,让我们把握自己的风帆,去搏击人生中的风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三)

人一般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人会懂得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才能使社会和自己可持续发展。只有能自律的人,才是有自由的人,才能成功。一个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甚至为了发展自己不惜损害他人的人,终究是要处处碰壁、不能成功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承认,最终要根据他对社会的贡献来认定。一味向社会索取而无所奉献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发展的。“我爱人人恒爱之,我敬人人恒敬之,我恶人人亦恶我,我慢人人亦慢我”。这种人生道理,一般老百姓都是明白的。社会上能自律的人越多,社会就越安定、越进步。因此,真正的思想家、教育家、社会学家都是致力于公民道德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的,这是根本的基础性工作。科技工作者所获得的知识、发现和发明要公诸于世,由他人、后人验证或证伪;科技成果也都要经过社会实践检验,在科学技术上容不得任何虚假,造假的科技成果早晚都会在实践中败露。因此,科技人员必须诚实守信,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人员的道德自律既是它职业操守的必须,也是他立身处世和事业成功的根本。要知道,最终只是科技成果商品化,而决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也商品化;只是科技成果带有商品属性,而绝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带有商品属性。

第2篇:诚信,自律重于他律总结

谢谢主席!

对方辩友说得很好,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不是你相信的是什么而是我们面对的是什么,但是对方辩友从始至终试图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呢?那就是让我们相信如果社会的法律规范更加健全,他律的社会环境更加好我们就会更加诚信,这样说有没有问题呢?没有,但是这样有没有论证今天的辩题呢?也没有,为什么?因为他比较的是在自律的同等条件下,更好的他律环境更能促成社会的诚信,请大家想一想,在此种比较方式下我方的立场是不是同样成立呢?在一定的他律环境中,人人更加自律那么社会更加诚信,所以这种比较得出的结论虽然没有错却对我们今天的辩论求真没有太大的意义,那么对方辩友为什么会认为这样的假设合乎情理,能够成立呢?

从理论层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面对已经发生的不诚信行为,他律的强制作用能够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自律却不行,所以我们说社会治理中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在自律和一部分他律通通失效的情况下站出来维护社会的诚信,起到一个最终保障的作用,是社会治理中的辅助手段,有存在的必要却没办法论证更重要。第二层,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法律他有一个警示和威慑作用,可以使诚信问题防患于未然,我手上有一份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目录,大家可以看到厚厚的一摞,从食品安全开始成为问题起,我们的监管体系是不是比以前完善的多?我们惩罚的力度是不是比以前大得多?但是食品安全问题越爆越多,当不诚信蔚然成风的时候,这就是你方所说的防患于未然吗?

从事实层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什么呢?那就是这么多人他们不诚信,他们撒谎,他们背信弃义坑蒙拐骗,危害大众,难道我们要坐等这些人良心发现吗?这怎么可能呢?谁能指望大家都有一颗公正善良的心?面对这样的事实,在情感的冲动之下我们会希望给他们严厉的处罚,越严越好,出口恶气,这样才能让我们受害者的心里能够稍感平衡,我们能够这样想是我们积极思考社会的第一步,我们再往下走的时候,具体到要怎么去做的时候,这种思考至少给予我们两种疑问,第一,人到底是可不可信的?如果不可信,就算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严格的法律,又没有人时刻拉着他,诱惑那么多,内心的欲望那么强烈,他要是不自觉管不住自己要做不诚信的事情,我们有什么办法呢?基于良心的自律或许靠不住,但是基于人类理性的自律是不是仍然有重大的社会意义?第二,我们通过加大立法执法力度去构建社会的诚信它到底是不是一种最合理而值得提倡的解决方案?这符不符合人类文明的发展?符不符合人性的驱使呢?同样是对钱财的喜爱,有人取之有道而有人却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我们或许可以将这些人抓起来,关起来,惩罚他们,杀了他们,

第3篇:塑造崇高师德他律重于自律

摘要:教师制度的改革给教师带来了切实的利益:,随着他们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生活待遇的提升,社会给予教师的要求也在无形中提高,并且这样的要求已经愈来愈明显和具体,迫切需要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社会对于教师师德的要求是众多要求中最为典型的,那么我们在塑造崇高师德的过程中究竟把制度的约束和自律的形成哪个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这是我们必须要探讨的问题,只有将二者的关系搞清楚了,才能使得师德建设工作不模棱两可。

关键词:师德建设 他律 制度要求

教师队伍的建设关乎整个教育建设的发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当今教育建设的大潮中,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社会对于教师的要求也相应提升。那么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究竟从何入手,历来中说纷纭。在教师队伍提升的过程中,社会对于师德的要求几乎是统一的。良好的师德是教师整体提升的重中之重。

师德建设是依靠国家法律法规、人伦道德、社会舆论和自我反省共同施加合力的过程,师德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是需要相当一段长的周期,将一定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整个教师队伍内心的行为准则,并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优良道德品德。在师德建设的过程中,并不能单纯的用法律法规强制性实施,一般采取正面引导、循循善诱、树立榜样的方式进行,通过一些优秀的案例在教师群体中推广,适当利用考核方案,一张一弛,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师德建设中必然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师德建设中自律和他律究竟哪个重要?

其实讨论“他律”和“自律”谁先谁后,谁是手段谁是目的的问题,谁是内因谁是外因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无非和“鸡生蛋”的问题是一样无法探究清楚的。在此我不想高谈阔论,我们只想用教师严谨、务实、求真的态度,少说些大话,多探讨些实质性的问题。

各行各业都必须有自己的行为规范,而教师岗位的行业规范对于塑造优良的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认为塑造崇高的师德,他律重于自律。

道德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人的道德形成有一个由他律到自律,再由自律到自由的过程。尤其在初期,外在的制度规范对人们道德行为的选择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具有重要意义。现实条件下,师德建构必须先要营造一个良性有序、和谐自然的教育及学校环境。

首先,现阶段的师德师风的建设必须有法可依。行业自律是对教师师德作风的最高要求,但何为自律?标准何在?现阶段所公认的“自律”标准在未来是否会一成不变?真正做到自律的人群范围有多广?这些问题如果不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内,是无法做出回答的。行业自律的不稳定性、零散性就必须要有相对具体的规范准则来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和调控力。一个教师队伍真正能形成所谓的“自律”并非不可能,但他所需的周期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而遥遥无期。再退一步讲,社会是进步的,那么即便是在某一时期形成的行业自律,有谁能肯定他就是永恒的法则了?自律的形成是需要他律进行必要的调控,在某一时间段类逐渐稳定下来,并作为规范进行推广,这样才出现了自律,然而这时的自律将会成为下一阶段更高要求的他律的新起点。我们可以把实现自律的步骤分成无穷多个分段,在具体的某一分段类用他律快速约束教师的行为作风,一旦稳定下来便进入下一个更高要求的师德建设上,以此类推,师德建设必经进入一个可喜的良

性循环中去。从这一角度来看,现阶段的师德建设,他律要重于自律,只有这样,自律才能落实下来,做到有本可依,有法可依。

其次,相对于自律的特殊性、典型性来看,他律有自律无法实现的广泛性和可行性。我想绝大多数教师都不会标榜自己真正做到自律,这正是自律的特殊性所在,真正做到自律的要求太苛刻了。目前我们师德建设中倡导先进事迹,师德标兵毕竟是教师队伍中的典型,他们被推举出来也是为了形成榜样作用,从而对广大教师起到他律作用。我们不需要虚伪的标榜,我们更需要切实的保障,因此从大局出发,我们倡导树立典型,这样能很好的起到社会舆论和行业内的规范作用,二者合力,用事实说话,总比那些大道理来得有说服力,让他律在更广泛的教师队伍中发挥自律无法替代的作用吧。

再者,自律对于每个教师来说,由于情感、外在诱惑、突发情况等原因,存在在巨大的不稳定因素。道德觉悟高的教师也许能在某种外力的影响下暂时形成自律,但是能否确保持久,这是对一个人精神意志极大的磨练。教师也是凡人,教师同样也容易被物质、金钱、生命的保障等等所诱惑。如果自律一旦形成并且能长久稳定下来,那么自律终于他律无可非议,但是“范跑跑”、学术抄袭等等师德败坏现象不正是教师在特殊情况下放弃自律的典型吗?可见,自律即便形成,那也是及脆弱的。在这样的状况下,为了保证自律的时效性和持久性,那么他律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暂时没有自律,我们希望通过他律来实现自律,但是反过来,没有他律那一切自律都无从谈起。

最后,自律是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马克思也告诉我们存在决定意识,抛开或者把他律放到次要的位置上,自律就毫无根基,必将成为一个空想。

综合以上观点,在师德建设中,如果想实现教师自律的宏伟目标,那么他律必须先行,必须首先稳定下来并

在一段时期内形成有力的约束力和调控力,同时他律也要伴随着自律的形成,对其实施巩固和发展,这样才能使得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才能少些空话,多些实际的操作。所以,师德师风建设,他律肯定重于自律。

那么塑造崇高师德的过程中如何实施他律才能达到自律的最佳效果呢?具体而言,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应切实转换教育教学观念,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要明确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教育教学工作应围绕传授、发展知识和对培养学生而展开。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国家培养人才的责任,同时更担负着为民族甚至全人类培养“人”的责任。这是学校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政治的、人文的。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他们愿意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享有宽松的自由的生长空间。

第二,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现代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成熟、完备的法制,是现代人们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国现行的宪法、法律及法规对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的权利、义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然而现有的教育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缺陷,改革势在必行。

对于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我们应着重思考以下几点。其一,制度应具有激励性。一个成功的制度在施行中应当能够激发起人们对工作、学习、生活的热情。教育制度中,确保学术自由是应有之意,没有学术自由,学校所有功能的发挥便都失去根基,即使学校的形骸保留了下来,也是有名无实,而且往往沦为愚民工具,系统地灌输偏见,对人的精神起封闭、扭曲作用。我们要避免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体制作风的现象,要活跃学校的教育氛围,在充分自由的环境中让教师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将教育教研工作做到最好。其二,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制度以条文规范

形式存在,条文应务实,切忌空泛。制度的终极目标是人,人是手段,更是目的。人的生存需要物质和精神的全面满足,因而制度规范应体现物质待遇和精神嘉奖的有机统一。而在传统文化背景下,教师常被视作礼的化身、道的代表、德的典范。现实生活中,虽然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待遇已经有所改善,但是对于整个教师群体,两者之间的反差还是比较明显的,这样使得教师始终处于“虚”境之中,显然是不正确的。此外,制度尤其是在教育制度,由于其所针对的对象及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更应彰显人文特性。其三,制度执行应具有严格性和灵活性。制度条文的形成,是特定人群的一定时期内的共同意志的外化表现。因而严格执行制度方能保证其对每个成员的共同约束力以及制度本身的权威性、严肃性。与此同时,制度指向的最终目标是包含自然性、社会性、思维性的活生生的人。这也就决定了,执行制度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制度是人类社会追求规范化、秩序化的必然结果,它永远只是人们生活的工具,所以其在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如何,关键取决于人自身。显然,我们需要高素质的、富有智慧的制度制定者、执行者。

总之,教育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化解学校中政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冲突,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寻。应该既尊重法律、法规赋予教师的权利,又使其明确所应承担的义务。既尊重、实现教师的学术自由,又让其明确和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通过制度规范,确实保障教师的物质待遇,提高其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并存,自由与责任共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约束教师行为、构建师德必将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

第4篇:辩论赛——律诚信靠自律还是他律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在座的老师同学们,下午好,我方的观点是“诚信主要靠自律”。那么,还是先让我们来了解关于辩题的几个概念。

诚信,指的是诚实信用,以自己的信用取信于他人,对他人给予信任。而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诚信的,但是究竟何者起主要作用呢?标准就在于何者对诚信起到了本源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基于此标准,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下面就让我来一一阐述。

其一,从诚信的本质看,自律的作用是本源性的诚信的本质是一种道德,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人外在的行为源自于内心的观念,正所谓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自律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是人对社会道德规范及各种法律法规的自觉认识——是内因。他律只是规定制约着你的在行为——外因。作为自我约束的自律恰恰是历练良心的审判官司,无论是情感领域还是交易范围的诚信行为,均是源自于人内心的认可,而认可体现的恰恰是自律的作用。

其二,从诚信的具体实现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也是决定性的。首先,自律是对他律的肯定,任何他律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才能起到作用,而这个内化的过程恰恰是自律的作用;其次,自律的程度也制约着他律实现的程度。试问当执法者不守法如何他律?当一个国家和民族本身不自律时又如何实现他律?

其三,从诚信的缺失原因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也是关键性的。对目前不诚信事实的大量存在,我们不仅仅要发出道德感慨,更要追寻其症结所在,为什么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假冒伪劣,金融诈骗总是屡禁不止?为什么在规范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黑哨黑嘴,盗窃抄袭的现象仍层不穷?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他律的局限性无法改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

当然,我们也不可忽视他律的保障作用及辅助作用但保障无法取代本源泉辅助无法代替主要正本清源,我们要的是不仅仅是暂时的消痛消肿,而是国家的长治久安。因而我们说诚信观念的深入人心才是我们最终的追求。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谢谢!(掌声)

反方一辩: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现代汉语大辞典》对“诚信”一词的解释是:“诚实守信用。”在当代,诚信主要指诚实守信,重承诺,兑现合同,不欺骗人,是道德行为与首先品质的统一,是道德偷范畴内的最高境界。莎士比亚说:“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知人毁灭了自己。”孟子去:“人无信不立,业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从小的方面讲,诚信乃为人之本;从大的方面看,诚信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衰。

自律是依靠个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来约束自我行为的约束手段,他律则是除人内心以外的其他一切约束手段。在此,我方主张的是诚信主要依靠他律。

首先,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逐利性和惰性是人的天性在重大的利益面前,难免不受诱惑,出尔反尔,不讲诚信,这正需要完善法制,加强他律。因此决定了自律相对于他律具有趋利性、盲目性、易变性;然而他律相对于自律,则更具有客观性,整体性和稳定性。

其次,他律是自律的保障和制约,实践证明,没有他律的制约,自律仅仅是虚置的,无力的,他律的缺失使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不诚信行为的冲击。社会的诚信体系必然将遭到严重的破坏。

再次,每个人心中的诚信标准是不同的,一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各不相同的,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这就要我们的他律做为一个准绳时给予。给予为什么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在,会突出诚信危机。这一切都来自外加的诱惑,来自于他律不完善。现在我们迫切地呼唤,社会舆论,道德来约束,显而易见,只有不断加大他律这个标尺,才能保证诚信,保证社会的良好运转。因此,我方认为他律是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的主要手段,诚信重要依靠他律。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胡锦涛主席最新提出的“八荣八耻”都大力倡导诚实守信。诚信实际上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原则,而道德是营造诚信社会的一个手段,如果不要法律,不要首先不要他律,试想下,我们现在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我们包括政府都在加强筹建诚信机制诚信系统足见个人、企业、社会对诚信的热切呼唤,而诚信的实现不仅需要我们每不念旧恶人树立诚信的自律观念,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健全而行之有效的他律机制的体系。

综上所述,诚信主要依靠他律。谢谢大家!(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你好!请问,你需要诚信吗?社会需要诚信吗? 反方三辩:当然需要。

正方二辩:很好,由此可见,对方辩友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对方辩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已然承认是你要诚信,而不是别人要你诚信。可见诚信是由内向外产生的结果,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

反方三辩:但我„„(被对方打断)

正方二辩:现在我接着问第二个问题,请问对方辩友,你诚信吗? 反方三辩:这个问题已经问过了。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请你认真听我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问需要诚信吗?第二个问题是你诚信吗?

反方三辩:当然。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在回答问题时告诉我们你是一个自律的人,而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也看得出你是一个诚信的人。由如此简单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掌声)请问对方辩友法律是否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呢? 反方三辩:当然。

正方二辩:是啊,法律为什么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呢?是因为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断地去完善它。再请问对方辩以,你在正常情况下,你过马路会去闯红灯吗?

反方三辩:很好,看来对方辩友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啊!但是为何在同一交通法规,同一法律条件下仍会有许多人会去闯红灯呢?正因为他们无法像对方辩友一样如此自律啊。(掌声)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听说过“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呢?请问这样的州官司能够很好地去领导百姓,使百姓信服吗? 正方二辩:不能。 反方三辩:是啊,显而易见一个不能自律的人又如何去他律呢?所以我们不难看出自律是他律的基础也是他律师的最终目的啊!(掌声)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你的同学考试时作弊,你会举报他吗? 正方三辩:我会举报他。

反方二辩:没错,很感谢对方,你也是一个非常有自律的人。 正方三辩:因为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

反方二辩:那学校的教育就是一种他律啊。这个他律导致了你去举报他。对方辩友请听我下一个问题,你知道国家包括哪些机构吗?

正方三辩:国家包括行政部门,国防部,以及„„

反方二辩:好,对方辩友,我问的是国家包括哪些机构,国家包括了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构成的,如果说诚信完全靠自律的话。那么国家设立军队,设立警察,设立监狱,法庭来做什么呢?

正方三辩:可是这些机构也是由人控制的啊!

反方二辩:就是因为自律无法实现真正的诚信,所以我们需要外界的他律来监狱我们。请对方辩友回答我,贷款的还款率极低,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正方三辩:我想知道一下大学生的还款率他的具体数字是多少? 反方二辩:具体数字?你可以到我们的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去问。他们会非常具体非常科学地告诉你,我告诉你你绝对不会相信。好,对方辩友,我来问你,做一个高素质高修养的大学生,他们无法做到诚信,那你又怎么说诚信主要依靠自律呢? 正方三辩:我觉得我做为一名大学生,我能够自觉得做到诚信。

反方二辩:那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像你这样。大学生之所以贷款还款率低,就是因为没有一个明文规定来约束大学生,来告诉大学生如果贷款不还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谢谢大家!(哨声响)(掌声)

正方三辩:谢谢主席!请问对方辩友诚信地告诉我,你认为今天我们这位光彩照人的主席她漂亮吗?

反方二辩:当然漂亮,正是她的外观体现。哦,大家刚才可是都听到咯,不是我告诉她的,而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肯定的赞叹,由此可见诚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内及外的,正是我们自身的自律决定了我们诚信的行为。

正方三辩:哦,大家刚才可是都听到咯,不是我告诉她的,而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肯定的赞叹,由此可见诚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内及外的,正是我们自身的自律决定了我们诚信的行为。

反方二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观点啊。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现在请问你第二个问题,好吗? 反方二辩:可以呀。

正方三辩:在如今,有警察和小偷存在,假如有一天警察消失了,小偷会存在吗?

反方二辩:„„(无语)(假如他律消失了,那么我们的从小自律靠什么方式来构建呢?) 正方三辩:既然对方辩友无法回答我。那就让我们开动脑筋想一下,警察消失了,小偷会存在吗?当然会存在呀。小偷并不会因为警察的消失而消失,而警察却极有可能因为小偷的消失而消失,由此可见,没有了自律,他律也就没有了对象,也就推动了推动原有意义的动力了。请对方辩友,回答我第三个问题,当你在路上捡到钱包时,你会交给我们警察叔叔吗? 反方二辩:我记得我们的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拾到一分钱一定要还。

正方三辩:看来对方辩友是个极其诚信的人啊,能够拾金不愚不可及,必然是个高度自律的人,正是你的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再请问对方辩友,“江山易改”下一句是什么呢? 反方二辩:本性难移呀。

正方三辩:哦,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是由人自身自律决定的,无论他律如何影响,做出决定的还在于我们自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不正是最好证明吗?„„(哨声响)

反方三辩:我现在先告诉对方辩友,我的诚信是因为老师教育了我,我本出身时是不会那么诚信的。那好,请问对方辩友你曾经买过盗版吗? 正方二辩:我可以直接告诉你,我没有。 反方三辩:对方真的是一位非常有诚信的人。 正方二辩:谢谢。 反方三辩:但是我想在场的各位不可能没有一个人没买过盗版的。那你能说在场各位对诚信没有认知吗?

正方二辩:所以说他律是一定条件,可是为什么有一些人去买,还有一些人不去买呢?就是因为最终取决的还是自律,看自己要不要去买嘛!(掌声) 反方三辩:但是为什么有一些人还会去买呢?就是说明在当前的社会情况下,法律机制不够健全,是不是这个原因呢?

正方二辩:正是因为法律机制还不够健全,所以我们更应该依靠自律去完成呀。 反方三辩:可是如果我们的法律机制健全的话,是不是就会杜绝这种现象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请你注意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主要靠他律还是自律。 反方三辩:是啊,我方也没有提到不注重自律的作用呀。

正方二辩:那我再请问对方一个问题,你应该知道最近胡锦涛书记提到的“八荣八耻”吧? 反方三辩:当然听过。

正方二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会提到“八荣八耻”呢?

反方三辩:是因为提出八荣八耻的人是一个自律的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自律的,他就是想通过这种他律手段使每个人都自律呀。

正方二辩:感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是通过他律来使自己自律„„(哨声响)

正方四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在我们讨论诚信这个话题之前,首先要感谢对方辩友帮助我方证明实现诚信他律手段很重要,但是重要不等于主要,请对方辩友回到话证主要而非重要的辩题上来。其次,对方辩友,一直模糊和缩小自律的定义,在我方的一辩陈词中,已经对自律和他律作出定义和区别。但是正如对方辩友刚刚提到的法律,其实法律不也正包括了自律和他律吗?当法律内化于我们心中时,并自觉自愿地执行时,就成为了自律。我是一个讲诚信的人,按照对方的逻辑,我却变成了一个他律的人。

再次,对方辩友并没有看到自律和他律的本质和主次关系,只是一味地用他之长与自律之短进行比较。在这点上,对方辩友显得过于偏激了吧!

前面,我方已从诚信的特性上进行分析,证明诚信主要依靠自律,下面,我将从其它方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 从自律与他律师事务所手段关系来看,自律决定了他律手段能否实施及实施程度。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的他律手段其实实施者皆非受律者本人,因此,实施者能否自律就是将到关重要。一个社会学家说过,一个国家最应当自律的就是他律者,只有做工到他律者的良好自律,才能正确行使他律。

第二, 从自律与他律的作用方式来看,应当以自律为主,众所周知,他律手段为辅助性,惩罚性和补救性的,它的目的在于保证公众不为恶,但对于引人向善,往往显得无能为力。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自律既是他律的基础,也是其终极目标,必然在实现诚信的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谢谢大家!(掌声)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刚才对方一辩说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这我就不懂了,一个人怎么可对社会、道德的规范进行一种规范呢?我们应该知道诚信是全体公民的一种平台,一种标准。从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来看,两者作为实现诚信的手段,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而作为社会人,个体自律的实现离不开他律的保障。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人心中的诚信标准同样需要他律来沟通和协调。他律的缺失使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示范行为的冲击,社会的诚信体系必然将遭到严重的破坏。

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古训到朱荣基总理为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不做假帐”。足见个人,企业和社会对诚信的热切呼唤。而诚信的实现不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树立诚信的自律观念,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一套健全而行之有效的他律机制和体系。这样,自律作为实现诚信的必要手段,也将在他律不断健全的今天发挥更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他律。谢谢!(掌声)

正方一辩:我们说自律是一种靠内在的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他律是一种靠外在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一部分人因为违纪而受到处分后一句句痛心的“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难道不足以说明“诚信主要是靠自律”吗?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们说正是由于那些人自律的能力不足以与抵制他心中的恶念,所以只能通过法律来约束这种现象呀。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自律和他律的问题是相铺相承,还是各施其职呢?

正方二辩:我想说的是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当然是相铺相承的,达到内心和行为相协调。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当今世界说“打假打假”可是为什么越打越假呢? 反方二辩:正是因为缺少一种有效的他律机制。

正方三辩: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诚信的,但是究竟何者起主要作用呢?

反方二辩:如果对个人来说,当然自律是起主要作用啦,但现在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对社会来说,那请问对方辩友,对社会机制来说是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呢?

正方四辩: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到超市时,是因为看到保安而不想偷东西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想偷东西呢?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请你正面回答我方刚才提出的问题。 正方二辩:我们说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至于内因和外因,想必对方辩友也是很清楚了。一开始对方辩友说诚信是他律和自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是后来对方辩友又说诚信是依靠他律,这是不是互相矛盾了呢?

反方一辩:我们完全没有矛盾,对于个人而言,我们说自律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放在一个社会,一个诚信来说,主要靠他律。那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今天谈来谈去,究竟一个主要和次要的标准在哪里呢?

正方四辩:我们说到主要靠内心的力量来维持,他律只有在自律不足时才会起作用。其最终目的也是加上人的自律。

反方一辩:那对方辩友不就是说他律很重要了吗?

正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你听说过“做人要厚道”这句话吗?他之所以广泛淬你知道它存在的意义吗?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我不明白你说的这个问题跟我们的辩题有关吗? 正方三辩:当然有关啦。这句话深入人心的话之所以广泛淬不正是因为它发出了当今社会人人发自内心的对诚信的呼吁与追求吗?当我们个人做到诚信,人人也做到诚信,进而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广泛的诚信,我们的世界就会更加的美好啊。 反方三辩: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逃课过吗?

正方二辩:当然没有。我在前面说过我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

反方二辩: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上课逃课呢?不就是因为自律存在着缺陷吗?

正方三辩: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不好,如果一个人一味凭自己意志办事,即使他再好也不能改变他的行事啊!

正方二辩:我们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正方四辩: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保持了自制力,就保持了自己的优势。 正方三辩:由古至今,找不出一位名人志士创造出辉煌只靠父母,友人,社会强制监督完成的。可见自律的重要性。

正方二辩: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没有,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

反方四辩: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来宾,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是“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问题,经过几轮激烈而精彩的辩论,我方更加坚定“诚信主要靠他律”的立场。

我们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律的重要性,但是我方认为他律是占主要地位的。(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视听),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诚信的标准存在着不确定性。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说各不相同,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诚信也如此,你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诚信呢?就如今天我借给我同学一块钱,他不还呢?我会认为他不够诚信,仅仅是我个人的判定标准对方辩友是如何界定的呢?我无从知道,而且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判定标准也不可能各是统一的吧。这时我们会遵循,跟外界的道德准则,法律等一系列对方所谓的外力他律。也应因他律作为一个准绳时时给予衡量。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诚信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方认为诚信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诚信可言吗?只有放在社会上,诚信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地他律,来完善各种诚信规则,构建完善诚信体系,对于诚信这和种规则,应该写进均衡生产书,以道德的形式才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诚信进行惩罚。再说了,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诚信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诚信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当然了,在我们诚信大量缺失的今天的确令我们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首先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还是无法纠正你的行为,不要紧,我们还有法律这个终极他律来强求你执行呢?

是啊,我们都希望能通过人人都达到自律来实现陶渊明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行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个在内心架构的自由王国。但是很短暂的,它不容许我们用多的时间来幻想自由王国生活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吧,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法律体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他律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诚信主要靠他律”,谢谢!(掌声)

正方四辩:谢谢主席,谢谢评委。听了对方辩友慷慨陈词,我也感到荡气回肠。但是,仔细一想,不对,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自律问题和不正是同意了我方的观点吗?在这里,让我们对对方辩友的大力支持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样,我也发现对方辩友存在的几处错误,下面请允许我对其一一论证。

首先,让我们看看对方辩友如何夸大他律的重要性。对方辩友的眼中,他律就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使恶人放下屠刀,但是我想大部分这些恶人放下屠刀之后应该是走进监狱,而自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真正意义上做到诚信。 其次,对方辩友一上来就抬出人的自律缺陷问题,这一点,我不不论扪心自问我也有这样的不足,但是,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今天在场的观众,包括我们尊敬的评委都是潜在的罪犯。这一点,我可有些担心,因为在我们面前的可全是不定时炸弹。

再次,对方辩友认为诚信主要依靠他律,那我们全世界有60亿人,我们每个人都靠他律,那60亿人之外谁又来制约这60亿人呢?是不是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另外,今天对方辩友一直说诚信主要靠他律,然而却无法对我们解释一个无法自律的人如何律他人,这是我方最大疑问。反观一个国家,如果立法者缺乏自律则恶法林立,执法者缺乏自律则混淆是非,新闻从业人员缺乏自律师事务所则黑白颠倒,实施者皆不诚信又如何律师事务所他人呢?可见,自律决定了他律手段能否实现及实现程度。

最后,我想提醒对方辩友,今天我方支持诚信主要靠自律,并不是要向大家证明这个社会只有自律,而是要告诉大家自律和他律在这个社会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通过比较,我方认为自律更重要所以这就需要对方辩友清楚认识到,看问题是表面地看还是根本地看,是片面地看还是全面地看,是停滞的看还是发展地看。

今天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事实,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律的民族,对方不论了自律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一个首先行为就等于不论了我们千百年来的首先传统。此时,没有什么他律来约束在场各位观众,但是我相信大家在离场之前一定会顺手带走自己身边的废纸和塑料瓶。自律应当从身边小事做起,诚信要做到的就是心口相一,发自内心。惟靠自律,诚信才能遍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为也惟有如此,中华民族方能以诚信的姿态自信地站在时代的最前端。谢谢!(掌声)

第5篇:习惯养成靠自律还是他律辩论赛整理材料

15装潢2班“习惯的养成靠自律还是他律”辩论赛

第一项:开场白:

主持人:同学们,和好习惯交上朋友,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情,这需要我们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有百折不挠的毅力。需要很强的自我约束力,就是自律;需要周围的人、环境及时有效的监督,就是他律。那么要形成良好的习惯,你觉得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呢?

二是现在的学生逃课,学生逃课,能说他是自律不够吗?他们逃课去做自己的事情,去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能说他们自律不够吗?如果要让他们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需要他律的作用,一是老师课讲得好,这也是他律的一个部分,很重要。二是学校的教导和监督机制十分健全。

所以,综上所述,他律比自律更重要,是无处不在的,更是化解危机,做好事情更重要的律约. 第二项:介绍双方代表队成员及评审团成员: 双方代表队成员:

正方一辩: 正方二辩 正方三辩 正方四辩 反方一辩 反方二辩 反方三辩 反方四辩 评审团成员:

第三项:比赛正式开始

1、 陈词阶段:有请正方一辩发言(三分钟)

正方一辩: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安德列耶夫曾说:一个人最大的胜利就是战胜自己!没错,在纷繁复杂又充满蛊惑的世界中艰难前行,势必会受到金钱、权力和各种利益的诱惑。这时,阻碍自己的前进,破坏自己艰苦努力的敌人,往往是自己。一次放松或一次懈怠好像是很不起眼的小事,,但一次次放松与懈怠的积累,就会演变为顽固不化的恶习,最终,在自己的松懈中散漫下来,将会惨烈的败给自己。也只有严于律己,能时刻约束自己的人,才会攻克这个最强大的敌人而走向成功。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我控制,那么他就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更谈不上创造未来美好的未来。大哲人丁尼金说的:唯有自律,能把自己引导向最光明的王国!只有严于律己,坚忍不拔,才会成就伟业,戚家军正是由于纪律严明,作战勇敢,方能横扫倭寇,当平九洲,越王勾践正是严于律己,卧薪尝胆,才有“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举!所以,我方认为,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更加倚重自律。 主持人:好,正方一辩从正反两个方便阐述了他方的观点,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做陈词。 有请反方一辩发言(三分钟)

反方一辩: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今天的论题是中学生习惯养成是靠自律还是他律重要,在这点上我认为他律重要性大于自律。举个例子来说,同样是中国人占大多数的两个国家,为何新加坡的国民素质高?因为新加坡法治多用重典,政府规定,凡在大街上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小便不冲等,只要被巡警发现,都要受到严厉处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罚款 1000新元(约合人民币65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除处以罚款外,还要穿上号衣上街扫马路。不论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所有人都是如此。所以,在 76%的国民是华裔的新加坡,街道清洁干净,没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现象。而法典,就是他律的代表。

历史上曾出不穷的贪官,他们为什么会贪,是因为他的自律不够吗?不是,他的自律程度因该是很高的,他不断要求自己去贪,而且是贪得无厌。而结合文明史的发展来看,这是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造成的,也就是他律因素欠缺所导致的。

主持人:好,双方辩手已经表明了各自的观点,双方论点非常明确,正方认为在习惯的养成过程中自律占主导作用,而反方认为他律占主导地位,那么到底哪一方的观点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2、盘问阶段:

下面进行本次辩论赛的第二阶段:盘问阶段.首先有请反方三辩提问。

反方三辩:请问正方一辩,既然自律比他律重要,那对以下问题你作何解释:自律有效的话还要校规校纪干什么?还要政教处,学生会干什么?

正方一辩:针对反方三辩同学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在习惯的养成阶段,自律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如果只有政教处,学生会以及校规的约束,而每一个同学都不去遵守,都不约束自己的话,那么学校照样会乱套。大家可以看一下咱们的身边的同学有多少不遵守校规校纪的,每天有多少学生中午偷偷出校门的。这些都是因为他们没有做到自律。请问反方一辩,既然你说他律比自律重要,那么为什么虽然有交通法规的规范,但是却依然有超过10万人死于车祸呢?

反方一辩:他律是自律的前提和条件,如果没有交通规则的约束,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会更多,如果没有学校校规校纪的规范,我们怎么能够安静的在班里上课和学习呢?中国的煤矿事故一次次的震惊全国,难道是由于工人或管理者没有自律、缺乏安全意识甚至不要命所导致的吗?据报道,根源在于高额经济利益腐蚀了某些矿主、政府官员的自律对于这些不良矿主和官员,只有严格的他律才能督促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请问正方二辩,你对此作何解释? 正方二辩:请对方辩友注意,本次辩论的重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请不要抛开自律只说他律。你刚才的例子刚好可以证明,在安全事故中,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好严格的自律,那么事故可能就会不会发生。请问反方二辩,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作为儒家先圣,他们还要做到严格的自律,这不正说明了自律更重要吗?

反方二辩:不错,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但是如果抛开了社会,人怎么还能称之为人呢?社会是由人和人组成的,如果没有道德或者国家的法律法规甚至学校的校规校纪的约束,我们怎么能够在社会上立足呢?请问正方三辩,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的情况下,每个人对于自律的认识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认为上课睡觉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老师的约束,对于他来说,他确实做到了自律,请问你怎么解释?

正方三辩:要自律,当然要有具体的要求。对学校、班级和个人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矛盾冲突。在学习方面,我们一要独立,独立思考、独立解题、独立完成作业;二要自觉,自觉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包括做好预习复习工

作、上课专心听讲和按时完成作业。在行为上,我们应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在外表上,我们应该以简单大方、干净整洁的衣着表现出学生朴素的本质。只有做到严格的自律,他律才能够有效的实施和完成。请问反方三辩,乔叟曾经说过:“一个将法律施用于他人的人,他自己当然应该服从这一法律。”你如何理解这句话。

反方三辩:我很赞同这句话,但是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正方:个人的文明习惯要靠自己去养成,改正,保持。仅仅只有校规校纪的硬性规定,很容

易使我们有反感,从而影响自我习惯的养成。

反方:他律具有权威性,在自我约束产生松懈的时候能够及时补上因此产生的漏洞。 正方:他律标准也是在自律后养成的个人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的。也就是说自律是他律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主持人:双方的辩论非常精彩,论证非常有力,一环扣一环,让我们有一种非常享受的感觉。人做一生好事却很难。张子善,刘青山等经过革命炮火洗礼的党员干部,在后期也因为自律的不稳定性成为万人唾骂的对象。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

主持人:好的习惯离不开自律,当然也离不开他律的约束,双方刚才经过了非常激烈的盘问环节,问题非常的犀利,回答也非常的精彩。下面请大家跟我一起进入第三个环节:自由辩论,时间为5分钟,请各位辩手把握时间。

3、自由辩论:

反方:大家都知道球赛,为什么要有裁判?不能说所有球员都很不自觉,都不懂得自律,但是一旦比赛激烈起来,自然看不清球是否出界了,看不到自己或者别人是不是越位了。因为球员的精力,都在球上,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裁判的他律,比赛是肯定进行不下去的。球员们的自律当然重要,但是,单单依靠“革命靠自觉”的自律,肯定是不行的;相反,只有有适当的他律存在,就能确保大家都在规则之内进行比赛,一切都如水到渠成般的顺畅。 正方:确实,有些事情单靠自律是不够的,我们并不反对他律的作用,但是我们这次的辩论重点在于自律比他律好,没有良好的自我规范意识,又怎么能听从裁判的判决呢?球赛照样会一团糟。

反方:他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一个懂得良好地运用他律的帮助的人,才更容易成功——比如唐太宗李世民,不能说他不想当贤明君主,但是,如果他不能容忍魏征对他到处掣肘的严格他律,如果不是受到魏征的帮助,他必定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

正方:李世民能够听从他人的建议与他个人的品质是分不开的,在历史上,李世民也有过杀掉魏征的想法,如果不是他能够自律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他又怎么能多次听从魏征的建议呢 反方:作为我们中学生,每位同学不能只依靠自律就能够保证能够不犯错误,如果站在整体的角度来看,他律甚至比自律更重要,因为他律的具体化的行为规范(比如我们的中学生行为规范)如果没有这些具体的条条框框的话,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做,怎么做才是对的。

正方:自律是他律能够进行下去的前提条件,假如我们没有了自我约束的意识,再非常完善的校规校纪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为我们根本不会去遵守他,那么规范又何从谈起呢? 反方:他律由他人引导,约束,有一定的标准,不象自律可波动性大,不能确保文明习惯的养成。有的同学早上起床的时候,只要思想稍微一放松,就会犯错误。 正方:但是我们又怎么去确保他律的正确性以及实用性呢?

反方:他律对中学生的文明习惯的保持有可靠性和长久性。相对于不稳定的自律来说,规范的校规校纪,才真正能够帮助我们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

相信大家的心里都已经对咱们今天辩论的结果有了一个答案,下面进行本次辩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

4、总结陈词阶段:

主持人:首先,有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

正方四辩:大家都知道即使号称圣人的孔老夫子,也还要“吾日三省吾身”,严格自律即使是夫子,也还要修炼到古稀之年,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敢说“自律”可以缓行吗?!!……

中学生,处在一个青春朝气、蓬勃向上的年龄段,不可能像成年人一样,凡事都被约束得好好的——因为年轻人,就要去大胆尝试,就该去探索、去求知,这是天性使然,也是中学生之所以是祖国希望的原因之一 (如果某个地方的中学生,全都是老学究一样的,这个地方还有青春动力吗?)

所以,对于中学生来说,相对于被迫式的“他律”,“自律”无疑更重要…… “他律”总有“不在服务区”的地方——独自一人,没人看到的时候,谁来帮我们“他律”?!但是“自律”,是一种发自内在的,随时随地和我们在一起的良好品质,要做到这个,也只有“自律”!!!注意:自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一个懂得良好地运用自律的帮助的人,才更容易成功

当然,我们不是说他律不重要,恰恰相反,我们一开头就强调了:他律很重要,但是,有比他律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律——只有自律,才真正无时无刻伴随着我们,帮助着我们。 主持人:有请反方四辩做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关于自律与他律孰轻孰重的问题 对方辩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认识错误:

1、对方辩友把他律与自律分割开来,我们所辩论的观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而非要自律还是要他律。 2 过分高估了自律,人的认知是有限度的,有的同学根本就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很多同学做错了事竟然会很坦然的承认。

3 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照的道德法则只会成为阳春白雪,盛名之下,其实难负。因而必须用他律加以规范。

4 自律由他律引起的,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无律。 5 他律的对象并非局限的,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于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我们的校规也是如此,不光处理那些犯错的同学,更重要的是能够对所有同学都起到约束的作用,使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清楚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

第6篇:自律与他律

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增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有关概念

自律,即社会成员按一定的道德标准和规章制度自觉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社会规范。社会管理者对社会成员和各行各业的人都有社会、职业道德及纪律、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和要求约束自己。当前,对领导干部来说,首先要搞好廉洁自律,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一直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放在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格局的第一位。实践证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和组织的教育,提高了认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注意学习和改造,不注意自律,经常发生一些违反规定和纪律的问题,并且不能及时得到警醒和纠正。就是说,完全靠自律还不能解决问题,还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即他律。

他律,这里主要是指组织、党员干部之间及群众的监督。这种监督是社会和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所必须的。宪法和党章都赋予了公民和党员民主监督的权利,这对于保障国家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对领导干部来说,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因此,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要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时刻把自己臵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但应该看到,当前我们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少数缺乏自律自觉性的干部,干起了权钱交易和其他违纪违法的事情,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

自律、他律,虽然有不同的内涵和诠释,但我认为他们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自律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干部的爱护。实践证明,通过教育,绝大多数干部提高了认识和觉悟,是能够自律的。在要求干部自律的同时,也需要加强他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是预防干部违纪违法的第二道防线。对于那些既不自律又不接受他律,自己既不学习又不接受组织的教育,自身有病又讳疾忌医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有关文件精神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其中的52个“不准”严格规范了党员干部行为,条条是刚性,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的规范,是“高压线”,碰不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自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一身正气,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管是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时刻警醒自己,做廉洁从政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同时,要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他律”,各级党委、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建立健全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制度,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或兼职取酬,禁止其家属、子女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要建立健全财物管理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职务待遇,防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不断推出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要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纠正和制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坚决整治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使党员领导干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措施

一、自律是基础

中央反复强调在干部监督中要重点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这是出于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也是让领导干部能够防微杜渐,清廉从政。作为一名新时期的领导干部,自律就必须要做到“三慎”,切实打牢自律这个基础。

一是要慎初。纵观那些贪官走上违纪违规违法的道路,无一不与他们的第一次违法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关系。这说明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清廉,其初次非常重要。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切实控制自己的欲望。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自己的爱好、兴趣和习惯,这是很正常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些失去理性、约束和节制,放纵欲望,就会害了自己。另一方面要真正防微杜渐。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针大的孔,斗大的风”。领导干部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初次,提高修养要从一点一滴做起,防范错误也要从一点一滴入手。今天一点事,构不成违纪;明天一点事,算不上违规,但问题都是从第一回开始的,从点滴处酿成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亘古未变的真理。每一个领导干部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要把握好自己,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做起,从初回控制,始终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二是要慎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党利民利工作;用不好,误党误国误自己。领导干

部社会上被关注得程度比较高,但我们自己不能飘飘然,头脑必须保持清醒,千万不能把别人对领导干部的尊重、对工作岗位的尊重看成是对个人的尊重。权要用得正。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发展上,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职权范围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人的最大需要。权要用得公。公正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这也是对权力运用的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正确看待领导的职责,正确看待权力和运用权力。严格按原则办事,按规定办事,在运用权力的过程始终坚持“公”字为先,体现公平正义。权要用得实。领导干部把权力用在为民办好事、事实上,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和体会到“权为民所用”的成果。

三是要慎独。就是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在独自一人无他人监督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原则,没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一种最高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规范。要做到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坚持做到谈钱不乱心、以职为重,见钱不贪婪、以法为先,有钱不奢侈、以俭为本,赚钱不越轨、取之有道,始终不为权色所诱,保持良好得生活作风,做一个高尚得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二、他律是保障

当前,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甚至还在滋生、蔓延,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无法无天得地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律不严。严格他律已成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是要从严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于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共产主义的理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理想信念坚定,就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持之以恒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从严定学。要切实强化干部调训,指定学习必读篇目,规定必要的学习时间,提出严格的学习要求。要从严考学。对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要充分运用到干部管理工作中。要从严述学。各级干部在进行工作或其他工作述职时,必须把日常学习培训情况纳入重要内容,作为述职报告的组成部分。通过有效的学习形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二是要从严管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管理和要求,党章及有关规定都是明确的。总结多年党建实践,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是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一整套便利有用的有约束的制度和机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要实行报告制度,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报告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社会生活报告制。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各项规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满足于一时一事过得硬,而应该一生事事都过得硬。当前要坚持做到权力要规范,岗位要交流,离任要审计。

三是从严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缺乏权力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对权力的制约是监督的核心。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约制,必将导致滥用权力甚至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生。加强监督就要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监督就要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重监管。监督中要做到,上级监督必须到位,同级监督必须畅通,下级监督必须加强,社会监督必须广泛。只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干部监督体系,才能形成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三、自律和他律不可偏废

自律和他律是干部监督中的两个方面,都需要强化,切不可有所偏废。这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成果。一是自律必须在他律作用下进行。自律实际上也就是讲领导干部的自觉性。人生自觉性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完全的、纯粹的自律也是时间不长的、暂时的。二是他律必须在自律的基础上进行。他律是外力作用的重要体现,如果只有他律,这也是管不长的,人的思想主要还是靠内因起决定作用,只有在自律的前提下,领导干部接受他律才是乐意的、主动的。三是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既要努力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内力作用,也要特别发挥好他律的外力作用,形成一股监督的合力,有效推动领导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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