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专项整治总结

2023-04-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是记录某个时期的学习或工作情况,通过系统性分析的方式,编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通过这份报告的内容,可让我们更加了解工作情况。那如何写出科学合理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用车专项整治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农用车专项整治总结

专项整治公务用车方案

兴安盟委统战部关于“专项整治公务用车”回头看活动实施意见

按照《兴安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制定《兴安盟委统战部关于“专项整治公务用车”回头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此次活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肃风整纪工程”为抓手,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为出发点,以“查清底数、重核车编、健全制度、处理违规”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勤政为民意识,治理相互攀比、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勤俭节约、一门心思谋发展的良好风尚,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二、 主要任务 (一) 加强学习教育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深入学习“两个务必”、“八个坚持、

1 八个反对”、《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讲党性、讲原则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守政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专项整治公务用车活动的重点

1、重点整治公车私用私驾问题。坚决整治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迎亲嫁娶、外出旅游及领导干部本人驾车参加公务活动或进行私人应酬搞娱乐活动等问题。实行因私用车收费制度。

2、重点整治先购买后备案的问题。坚决整治先购买后履行备案手续的先斩后奏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格执行兴安盟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新增公车用车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兴纪办发[2004]11号)。

3、重点整治不备案自行购买自行办理牌照问题。坚决整治不经纪委监察机关审核备案,不经政府采购办审批,不经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自行购买自行办理牌照问题。

4、重点整治挂用军牌、警牌、套牌、假牌和滥用警用装置的问题。坚决整治利用职权和关系使用无正式手续的军牌、警牌、套牌、假牌,同时严格禁止非警用车辆使用警用装置问题。清理未落籍的公车和以私人名义入户的公务用车。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个人和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实际情况,针对上述重点整治的问题,对照政策党纪条规认真梳理完善配车、用车、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制定出整改纠正和处理解决办法,并建立起完善的按编制、按标准、按规定配车、购车和管理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人管车的规范体制。

2、建立审核备案责任制。各配车审核备案机关,要认真从严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购车申请、车编管理、资金来源、拟购车辆型号及价格控制等制度建设。

兴安盟委统战部惩防体系建设办公室

2012年5月20日

3

盟委统战部专项整治公务用车活动领导小组

长:崔景英 副组长:朱中文成

员:董华

宝音

常东祥 白杨

第2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林业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节约财政支出,根据省、州、县治庸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办发[201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有关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

各股室站办及下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范围和内容

(一)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以下单位:局机关、森林公安局、乡镇林站及林场等配备了公务用车的单位。 本方案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含商务车、面包车)等非生产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整治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中央、省、市或我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中央、省、市或我县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是指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是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共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14日)

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并上报一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纠正(6月-8月)

1、登记自查(6月14日至16日)。各单位对2011年6月10日前实有公务用车进行登记自查,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并对所有需报送的材料签字。

各单位将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并于6月16日前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报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审查核实(截止7月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对,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纠正处理(截止8月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并认真组织实施。8月30日前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9月至10月)

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

(四)建章立制(截至11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二)严格落实责任。本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专项治理

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情况;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将派出督导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顶风违纪违规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将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第3篇:2012年全区摩托车农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车

梁综治(2012)4号

2012年全区摩托车农用车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安监、公安、农机、运管、路政、城管、工商、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削减全区不稳定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区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摩托车、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与处罚并重,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摩托车、农用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构建平安和谐梁子湖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摩托车、农用车的牌、证、保险办理,摸清全区车辆现状;通过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削减全区不稳定因素;通过打击处理盗抢摩托车行为,切实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综治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俊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李安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良兵任副组长,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镇分管政法副职、综治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良兵兼任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五、整治内容及步骤

(一)整治内容:全区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农用车的牌、证、保险办理,重点对象是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打击处理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打击处理盗抢摩托车行为。

(二)整治步聚: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及清理、集中管理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各镇要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以有线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司法机关要采取以案说案的方式,公布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进一步增强摩托车驾驶员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保险公司要加强对摩托车购买交强险目的的宣传。

2、集中管理登记阶段(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 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各村台账报镇综治办存档备查,镇的台账报区领导小组存档备查。摩托车、农用车

车主凭车辆合法手续到梁子湖交警大队和农机部门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证,并购买交强险。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按照“镇包村、村包农户”的原则,各镇组织综治力量,对摩托车和农用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帐,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牌证手续并购买交强险。

(2)根据各地需要,区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对不上牌、不办证、不购保险的重点对象进行联合执法;同时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依法从严处置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对涉嫌盗抢的摩托车,人车一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镇、村委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镇、村,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全区各镇、村委、区直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推进的同时,可跨阶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督促村民依法驾乘摩托车农用车、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证并购买交强险和定期检验纳入农村基层安全联动联管机制内容。要组织相关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摩托车农用车车主办牌办证、定期检验、购买保险和依法驾车。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基层摩托车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各村台账报镇安办存档备查,镇的台账报区领导小组存档备查。二是要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实施行政问责。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4篇:洪梅镇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南安市公车治理办:

为贯彻落实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了我镇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成效明显。现就这阶段我镇公务用车清理纠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针对本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丁金火同志任组长,刘培玉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6月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部署会清理纠正阶段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确保了清理纠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清理纠正阶段治理工作

一是登记自查环节:自6月中旬开始,我镇按照市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方针,下发通知要求我镇各部门及11个村居委,针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重点环节,及时开展了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要求逐一自查,并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及《出车登记表》及时汇总上报镇治理领导小组。

二是审查核实环节:7月初由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所、党政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我镇公务用车配备登记情况逐车审查核实。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对2004年来购置车辆的购置运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我镇各部门及村级各单位车辆配备使用情况一一进行了汇总登记。同时按照要求对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

三是纠正处理环节:经检查,我镇3辆公务用车,其中:小轿车1辆,商务车1辆,皮卡车1辆。全部车辆属于政策内购置,没有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要求,并在核实车辆高档配置,豪华装饰过程中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计划

目前,公车治理工作即将计入重点检查阶段,我镇将继续立足实际,着眼大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此阶段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在此阶段我镇将认真落实此次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此次公车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核实登记自查和纠正处理等情况,并随时准备接受市专项治理办组织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下阶段工作计划:

1、依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检查核定车辆编制总数。严格车辆使用管理。重点检查公务车运行经费的管理状况,公务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管理状况。

2、加强监督检查,违纪必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违纪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对构成违纪违规的,将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人的局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5篇:成武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1年6月9日菏泽市召开了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成立了以中共成武县纪委为组织单位,财政、审计、交警等多家单位为成员的成武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期间,非特殊情况将暂停一切公务用车审批。重点治理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牌照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充分动员,严密部署

2011年6月10日,我县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并召开了由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及镇(办事处)负责人、分管公务用车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会议公布了《成武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挂靠在上述单位的各类协会、学会及省直驻成单位等,同时,对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搞好登记摸底,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抓好对违规问题的处理。会议上特别强调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的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或地方、部门公

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四)摊派款项购车,即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五)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六)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要求各县直部门单位、镇(办事处)对公务用车进行自查登记,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将登记表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执法执勤用车中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单独填表登记,不进行公示,不填车牌号、车架号),时间不少于7天;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全面登记的基础上,对照有关规定,查找违规问题,并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

记自查情况负责,并对上报的登记自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进行审核签字。

二、严格审核,及时纠正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审查核实所需的公务用车档案资料有关内容。通过核实,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于核实无误的车辆,由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车辆明细情况逐车登记、录入软件,一并报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及时整改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武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县直部门单位、镇(办事处)进行了检查面不少于50%的重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编制核定情况、配备标准情况、牌照管理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建章立制,深化改革

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制度规定。重点建立和落实了以下制度:

(一)工作分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部门、单位职能,制定分工意见,并形成规范性工作制度和运行

程序。

(二)编制管理制度。在审查核实工作结束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按照不突破原有编制和新的配备标准要求,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并存档备案。

(三)购置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和公示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购置审批的工作程序、公示办法、违规责任等,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共同监管。

(四)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

(五)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六)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会同公安、司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级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配备范围、车辆编制、配备标准、使用管理等要求。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注重分类指导,及时做好政策咨询答复工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通过工作督导、重点抽查等形式,督促整改发现

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了新闻舆论的宣传推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不仅解决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了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第6篇:关于开展农用车交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党委发„2011‟139号

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镇

村客运车辆超载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学校:

现将《*****镇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镇村客运车辆超载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农用车客运车专项整治方案通知抄送: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存档

(二)*****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12月6日印发(共印26份)

*****镇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镇村客运

车辆超载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和镇村客运车辆超载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农用车非法载客和镇村客运车辆超载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全镇范围内基本无农用车从事非法载客运输现象,基本无客运车辆超载现象,杜绝因农用车载人造成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路面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上已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农机、安监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后勤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整治步骤

农用车非法载客和镇村客运车辆超载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12月7日开始,2012年2月25日结束,为期8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0日)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教育,把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农用车主及客运司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20日)各村要深入农户一是对农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摸清车辆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二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民调渠沿线及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深入摸底排查,掌握各自辖区内道路的基本状况,建立台账,明确重点监管路段和工作薄弱环节,力争取得实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7日至2012年2月25日)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展开全面整改,要对民调渠沿线及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落实整改责任,要立足全镇道路交通情况及本单位实际,对重点路段进行严密监控,尤其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巡逻,对超载营运和农用车载人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将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农用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

1、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为整个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各村要立即深入农户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农用车辆进行逐个摸排登记,并与车主签订相关的责任书,同时做好农户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3、在重点路段进行定点或机动巡逻,及时制止农用车辆非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二)客运车辆超载行为专项整治

1、对全镇正在运营的微型面包车及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监督,做好司机的教育劝导工作,对违规超员、超速的要及时向派出所和交警部门反映。

2、高度重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扎实做好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及时建立“门前护导制”、“路队制”、“校(园)长包片、教师包线路”等责任机制,安排专人对前来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农用车接送学生,坚决取缔

无牌无照人员驾车接送学生,坚决阻止学生乘坐超载超员客运车,坚决打击酒后驾车接送学生,全方位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3、通过多种方式严厉打击客运车辆借机涨价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在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努力解决因此而产生的乘车困难问题。

(三)路面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清除非标志标牌。

2、要以大谭路、海冰路、裴黄路为重点,认真开展交通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发现险情,及时整治。

3、协调相关单位,全面清理公路、街道沿线的商业摊点,依法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各村委会和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用车非法载客和镇村客运车辆超载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做好宣传、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杜绝农用车非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载等现象,维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各村要立即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展深入宣传动员,加强对公路沿线村组和重

点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驾驶人、公路沿线村民等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各中、小学要加大对学生道路安全方面的培训,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上好道路安全课,培养学生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教育学生不坐无牌无照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农用车和超载的客运车;要加大在校园周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管理,严禁运送学生车辆超载,严禁农用车辆接送学生,确保中小学生的用车安全。

三、靠实责任,严查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本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全镇范围内基本无农用车从事非法载客运输现象,基本无客运车辆超载现象,杜绝因农用车载人造成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村组、镇属各单位要紧扣目标,立足全镇道路交通情况及本单位实际,对重点路段进行严密监控。镇、村两级抽调干部要采取摸底排查、定点检查、机动巡查、跟踪暗查、重点打击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超载营运和农用车载人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各村、各学校要立即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对各村和镇属各单位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将进行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致使辖区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

故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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