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2023-07-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关于选举产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五沱发[2011]51号 签发人:吴 亚

关于选举产生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县委:

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县委批复后,我们于5月29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沱湖乡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中国共产党沱湖乡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是根据党章和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定的。出席代表会议的代表共63名。其中,各条战线的党员代表63名。

1 在代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五河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沱湖乡出席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8名。

在8名当选代表中,有各级领导干部4名,占5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占12.5%;劳动模范3名,占37.5%;女同志2名,占25%。45岁以下的中青年7名,占87.5%。当选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附后。

特此报告。

中共沱湖乡委员会

2011年5月29日

主题词:选举工作 出席县代表 情况报告

沱湖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29日印

共印5份

第2篇:凯里学院学生社团换届选举产生办法

1、新社团批准试运行后,招新前的职务分工由发起人自主决定,原则上总发起人担任领事负责人;完成招新后,应在全体成员大会上按章程规定进行选举,产生正式的领导。

2、社团换届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9月,一般招新工作开始前,特殊情况继续换届的,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应当对负责人任期内财物状况进行核查,凡发现问题者一律暂缓换届。

3、社团如决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换届,必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换届申请书上要写清楚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门干部的候选名单,选举时间地点和具体流程。由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同意后,社团方可组织换届选举;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必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场公正。

4、社团换届进行换届选举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各候选人和选举人,就相应流程、候选人资料和竞选意愿等进行说明。

5、候选人要求:入学不少于一学期;思想进步,态度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犯罪记录,未受过校纪处分;对本社团感情深厚,在之前的社团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能正确理解社团性质,自己对本社团的发展有独到见解,明确社团发展方向;会(社)张候选人不得少于2名(其中包括候选人培养)

6、社团换届选举后,应设置不超过一周的过渡期进行权责和工作的移交。过渡期内,由换届前干部对社团管理部门负责,其有义务在选举结束一周内上交学生社团换届报告并负责学生社团在社团联合会的资料修改和关系转移。

7、新产生的社团负责人应凭社团大会选举结果、自荐信、上届负责人推荐信、上届负责人任内财务报表、所在院系推荐书和履任计划书前往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后作为社团代表人行使各项权力,履行各项义务。

8、社团无力组织换届选举后在本社团规章规定的社长任期期满后任未举行换届选举的,社团联合会有权提请相应团组织罢免社团负责人并组织该社团成员召开全体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或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依情况进行托管。如全体会议没有召开,有社团联合会报请校团委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注销。

9、社团每学年换届达到3次的,社团管理部门停止其一切活动的审批,责令其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换届达到4次的,社团管理部门有权取消社团自主换届的权力并派驻工作人员担任社团负责人或有社团联合会报请校团委予以注销。

10、负责人因特殊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履行负责人义务的,视为自动去职,有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提出负责人换届申请,社团如未能及时按照章程选举出合格负责人,视为放弃自主换届权并派驻工作人员担任社团负责人或有社团联合会报请校团委予以注销。

凯里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0一四年六月

第3篇: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塘山乡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

1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4篇:“团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属各团总支: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意志,切实保障团员青年的民主权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校拟定于2017年第四季度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了保证团代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威八中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代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学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坚持原则,具备对共青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3.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6.遵纪守法,未受到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

根据《章程》和《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研究,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为110人,团代会代表约占学校团员青年总数的3%,列席代表若干名。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代会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但应充分考虑中共党员、青年教工、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占相应总人数的比例。

本次团代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基本选举单位,以“支部—总支—团委”三级模式逐级差额选举产生,青年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级党总支同意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代表。学生团员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的比例分配,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如下:九年级每个班3个名额、高一年级每个班2个名额,高二年级每个班2个名额,学生会15个名额、广播站15个名额。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分配到本支部代表名额20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青年的意见,保证团员青年参与数量和比例,先酝酿提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再以直选或代表选举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并填写《团代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于12月20日上交团委。

共青团武威第八中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第5篇: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

一、本选举办法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舟山市岱山县排球协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岱山县内18-70岁的公民,不分男女老少自愿加入本协会并依据机构规模和代表的社会影响力,均可以推荐为理事候选人。

三、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原则上积极参加本协会筹备工作,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管理人员。副会长候选人要求对岱山排球发展有号召力影响力的人物担任。会长候选人为协会挂靠单位的代表。

四、本届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

五、第一届理事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组织处,外联处、财务处、技术处,竞训处,政宣处的负责人由筹委会提名,交大会讨论并鼓掌通过。

六、本协会筹备小组一致提议诚邀张信龙同志为顾问,并提交大会鼓掌通过。

岱山县排球协会筹备小组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星期一

第6篇: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产生和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顺利依法产生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根据本联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联社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由本联社第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联社监事长任期三年,监事长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长任期从第一届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监事长产生时为止。

第四条本联社监事会监事长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熟悉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3、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

4、有金融专业经营和管理的丰富专业知识,具备6年以上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监事长职责的工作经历;

5、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6、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

第五条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选举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按照本联社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监事会监事对监事长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监事长候选人获得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以上选票时,始得当选。

第七条第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时,应形成书面决议,并由全体监事及记录人员签字。

第八条新当选监事长,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行使职权。

第九条本办法由筹建工作小组或本联社成立后的监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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