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2022-12-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选举代表的程序与方法(二)

编者按: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全省乡(镇)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06年9月底以前完成,10月底以前召开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省县(市、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06年9月底以前完成,11月底以前召开县(市、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省市(州)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将在2007年11月底以前完成,12月20日以前召开市(州)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配合这次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刊将陆续刊出换届选举的相关知识,以供参考。

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的目的是对每一名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予以法律上的确认。搞好选民登记,是保障广大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选民登记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一)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1.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2.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3.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4.必须达到年满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5.经依法登记的选民按选区发布公告。

(二)选民登记的程序和方法

选民登记开始前的第一步程序是发布选民登记公告。选民登记一般采取以下四种方法:

1.选民自愿登记方法。是指在选举前的公告时间内由选民亲自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的方法。

2.逐户查访登记方法。是指按选民名单的编列顺序,由选民登记机关借用人口普查的成功做法由选区工作人员深入到厂矿、农村、社区、市场、摊点和流动人口居住地,逐厂、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查访,将选民编入选民名册的一种登记方法。

3.“三增”、“三减”登记法。选民登记通常按选区采用补充登记和重新登记两种方式。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补充登记方式是指凡是上次换届选举时登记的选民名册保存完整的,以上届选民登记名册为依据,将上次选民登记后新增年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核查准确后,进行补充登记(即“三增”);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核查准确后,从选民名单上除去(即“三减”)。如果发现有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于因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造成人口变动较大的选区或单位,则要普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

4.采用“两步”公告的登记方法。所谓“两步”公告就是选民名单公告和选民名单补正公告。根据前述登记方法,对选民登记情况进行的公告,即选民名单公告。在选民名单公告之后、选举日之前,针对选民增减变动等情况,再次进行的公告是选民登记的补正公告,即选民名单补正公告。

(三)选民登记的审核与复查

1,选民登记的审核。各选区选民登记完成后,由选区报县(乡)级选举工作机构进行审核,由选举工作机构与选区核准并签字。

2.选民登记的复查。复查主要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自查由各选民登记小组自己进行核对检查。互查由选区组织各选民登记小组相互进行核对检查。抽查由选举委员会对各选区进行抽样核对检查。

复查的主要内容是:(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手续是否完备。暂停行使权利的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智残人员(痴呆傻人员),是否经过选举委员会确认批准,是否有列入选民名单的情况。(3)参加单位选举的离退休人员,单位是否已进行了选民登记,组织他们参加选举活动的措施和办法是否可行。(4)各单位、各选区对管辖范围内的离退休职工的登记工作是否落实。(5)人户分离人员、人企分离人员、下岗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是否落实。(6)对死亡未注销户口的是否已核实无误。(7)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在本选区的,是否有重登和漏登的问题存在。(8)大单位内的小单位是否有漏登和重登现象。(9)选民登记的项目是否齐全、准确,选民登记册、选民名单的两步公告和户口底册三者是否相一致,等等。

(四)几种情况的选民登记

1.常住人口的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本选区区域内的选民,如居民、农民、个体工商户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校学生等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2.新迁入人员的选民登记。由于工作调动、搬迁、复员、退伍、结婚等原因新来本地的人员,如若本人在别地已参加过选举的,则不再进行登记。对没有参加过本届选举的,凡能确认具有选民资格的应予以登记。其中,属于在职干部或工人的,在其居住地或者单位进行选民登记。

3.临时外出人员的选民登记。临时工、协议工因工作单位不固定,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其户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也可以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4.农村长期在外做工从事经商活动的选民登记。分以下五种情况处理:(1)属于个人季节性或临时性在外做工、从事经商活动的人员,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2)属于长期在外地(城镇)从事个体经商者,可以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3)已经迁居外地,但未办理转出户口手续的公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内进行登记;(4)对较长时间在外地居住、一时难以联系的当地选民,也应予以选民登记,并设法通知他们依照本条前款执行;(5)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人员,也应予以选民登记,并设法尽量查找通知他们依照本条前款执行。如确实查不到下落,且时间较长的人,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5.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离退休人员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在一地的,在原单位登记;户口和原工作单位不在一地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离退休人员如果到外地随亲属生活居住的,可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后,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6.下派参选人员的选民登记。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被推荐到其他选区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仍在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7.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未剥夺或停止行使政治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正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和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和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及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监狱看守所或者劳动教养场所进行选民登记。

8.停产、破产企业人员的选民登记。停产企业和破产企业的选民原则上在原企业单位登记。

9.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如果已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愿在现居住地登记,并持有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10.转产、改制企业人员的选民登记。企业转制后的选民登记分两种情况处理:仍在转制企业内工作的,在该企业登记;企业转制后成为自由人的,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11.中省直单位人员的选民登记。驻在乡、民族乡、镇的中央、省、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只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在县级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内登记;如果他们愿意参加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应当允许,并在乡(镇)选举委员会划分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12.武警人员的选民登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成员,由单位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13.军队人员的选民登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地方单位的军队代表、在地方院校学习的军人、为军队服务而行政关系不在军队的人员,在地方选区登记。

14.旅居国外人员的选民登记。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选举期间在内地的,凭本人身份证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境)前居住地、工作地或者现居住地、工作地的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15.国家派驻人员的选民登记。国家派驻他国的各种公务人员(驻外使领馆人员、援外工作人员、留学生等),在原居住地或者原单位的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五)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

1.选民登记以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登记。

2.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不应该登记而登记的、登记不规范的叫错登。应该登记而没有登记的叫漏登。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登记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叫重登。

3.下列人员暂缓登记。对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暂缓登记。

4.下列人员不予登记:

(1)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员;

(2)下落不明、被公安部门宣布除名的人员。

5.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

(1)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病发时应暂时中止行使选举权利)。

(2)丧失行使和支配自己意志和行为能力的智残人员。

6.选民登记要把好“三关”:

(1)把好年龄关。年满18周岁是选举法定年龄。选举法定年龄的计算方法从公民出生之日起至当地规定的投票选举之日止,不能只算到选民登记那一天。用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的,应按公历换算。

(2)把好户籍关。选民登记主要是以户籍为依据,因此,要认真把握哪些人应以户籍为依据,在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哪些应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3)把好政策关。切实掌握好哪些人应予登记,哪些人准予登记,哪些人不予登记,哪些人应暂缓登记,哪些人不列入选民名单。

7.把好核查关。经过选民登记工作,在公布选民名单之前,选区要进行本选区选民情况的综合和统计。

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二、选民资格审查的条件和内容

审查选民资格,主要是审查其是否具备了选民登记的条件。即应依照法律、政策规定,严格区分应予登记、准予登记、不予登记、暂缓登记、不记入选民名单五种情况。同时,要严格审查如下四个要件:

(一)国籍要件

选民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员在我国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登记为选民。

(二)年龄要件

选民必须年满18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登记为选民。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三)政治权利要件

选民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依法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属于选民登记的范畴。

(四)行为能力要件

精神病患者等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三、选民名单的公告与公民申诉的处理

(一)选民名单的公告

选区在完成选民登记后应依法公告选民名单,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公告选民名单,以选区或选民小组进行:

1.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并按选举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公告选民名单。

2.张贴选民名单公告。张贴公告应选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字迹要工整清晰,布置要庄严隆重,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要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3.选民名单公告后,要及时组织选民阅看、审议,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情况的,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纠正,然后再以选民名单补正公告的形式在选举日两天前予以公告。

4.在选举日前,对选民名单要再进行一次核查,如有迁入、迁出、死亡情况的,应予以补登或除名;如因特殊情况将原定选举日期推迟的,对推迟期间的增减变动的选民应予以补登或除名。

(二)公民的申诉及处理

如果公民对于公告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有两种处理方法:

1.公民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公民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选举委员会不抓紧时间及时处理申诉意见,就可能会影响一个公民选举权利的行使。

2.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申诉人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当事人应当服从。即使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也不能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是代表选举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分为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两个步骤。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一)推荐初步候选人的程序和方法

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阶段,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把同级党政机关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各选区。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各选区的选民广泛推荐候选人。

1.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1)搞好宣传引导工作。

(2)按选区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

(3)采取书面形式推荐代表候选人。

(4)选区集中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

(5)汇总形成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2.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在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时,应把握好以下两点:

(1)按姓名笔划公告。

(2)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

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选举程序中的关键步骤,其原则、程序和方法是:

(一)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差额确定原则。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也就是说,如果某选区要选1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应为2名;如果要选2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可以为3名或4名;如果要选3名代表,代表候选人可以为4名、5名或6名。差额选举是保证选民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代表的重要方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实行差额选举(具体差额比例在代表选举办法中规定),不实行差额选举是违法的。

2.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依法定程序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要经过选民充分酝酿讨论,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进行协商集中,按照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或者是经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强迫选民违背自己的意愿确定某个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程序和方法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式有两种:

1.反复协商确定法。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程序,一般要经过几下几上,反复酝酿协商的过程。其方法是:

(1)反复酝酿讨论。选举委员会将全部初步候选人名单(包括有关情况介绍)在选区公告后,各选区应在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组织选民按选民小组对这个名单进行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比较、挑选。选区选举领导小组负责人(或选民小组长)先要向选民介绍本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讲清酝酿、讨论、协商的具体方法和要求,然后根据代表应具备的素质条件、结构和应选代表人数及差额要求,组织选民酝酿、讨论。与此同时,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或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也可将人大代表所担负的职责、应具备的素质条件等宣传材料印发至各选民,让选民对本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逐一对照比较作出评价。

(2)初步协商比较。在各选民小组酝酿、讨论和对初步代表候选人作出评价的基础上,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召集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选民小组长、选举骨干、选民代表等各方面人士参加的会议,一方面介绍各选民小组酝酿讨论产生的、为较多数选民所赞同的代表候选人的汇总情况,另一方面要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要求,组织选民结合本选区的实际进行讨论和分析、比较,根据各选民小组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本选区应产生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的要求,产生新一轮代表候选人(此人数应大于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小于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

(3)再次比较协商。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将初步协商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下发至各选民小组,再次征求选民的意见。先讨论产生哪一方面的代表比较合适,再协商出具体人选。然后由选民小组长将选民的意见收集整理汇总后,上报选区选举领导小组。

(4)按照较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将各选民小组的讨论、酝酿意见收集并进行汇总统计,按照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提出新一轮代表候选人名单,再交由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直到按本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产生出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审查和确定。

2.预选确定法。如果所推荐的候选人名额较多,经过选民几下几上的反复酝酿协商,仍不能对正式候选人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时,进行预选,并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出正式代表候选人。预选一般都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用预选办法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法和步骤同正式投票选举时的程序相同,但时间可以大大缩短。一般程序为:

(1)预选的准备工作。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依法公告后,以选区确定预选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参加预选的人员,随即广而告之。同时,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选办法”。

(2)召开预选大会。如果是选区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则召开预选大会或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进行预选。预选中,不实行委托投票。如果是选民代表或选民小组代表参加预选的,则召开预选大会进行预选,预选中,不使用流动票箱,亦不实行委托投票。

预选大会由选举委员会批准的选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成员主持。主持人首先应如实向参加者介绍本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说明应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其次,按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顺序安排每位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简短陈述,向参加会议者介绍自己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该环节可以省略)。第三,按照与正式选举相同的方法、步骤、要求,进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宣布计票结果,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选选票的式样与代表正式选举的选票相同。

(3)确认预选结果。预选产生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由选区上报选举委员会予以审查和确认。

3.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报批。县、乡两级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选区要将人员名单分别呈报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审批,并要及时组织填写代表正式候选人登记表。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公告

1.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与内容。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按选区予以公告。在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同时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其他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等。

2.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注意事项。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应注意,一是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的排列顺序一般按姓名笔划的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须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二是要同时公告投票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及投票方式。

3.代表候选人的登统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后,选举委员会要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和情况统计,为介绍代表候选人做好基础性准备。

三、介绍代表候选人

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包括对初步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和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这项工作要贯穿于整个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投票选举代表前的各项过程中。

(一)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提名推荐候选人

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这是初步代表候选人产生前推荐程序必须要做的工作。介绍的主要内容有提名所推荐候选人的个人经历、工作表现、议政水平和履职能力等。这些情况一方面应作为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的理由,另一方面在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初步代表候选人或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时,可以作为参考。

(二)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

对初步代表候选人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已经作过介绍,在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到投票选举日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再次作介绍,虽有些重复但更为重要。它不仅可以扩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知名度,而且还能使选民更加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为选民作出判断、选择和决定如何投票奠定基础。因此,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向选民的介绍在范围、形式、内容等方面,都应更深入、更细致、更具体。

1.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涉及选举的公正性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掌握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

2.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时间安排。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应掌握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后到选举日前一天这段时间内,在乡(镇),最好统一规定一个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日期,以便使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进行统一协调、指导。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无论是选举委员会的介绍,还是其他推荐者的介绍,在选举日都必须一律停止。否则,将会影响到代表候选人的公正选举。

3.介绍代表候选人的主体。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介绍代表候选人的主体包括选举委员会及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

4.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法。一般是:

(1)选举委员会的介绍。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的正式代表候选人都要进行介绍。介绍的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的自然状况、个人简历、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等。介绍的方式,既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也可在选民全体会议上介绍;既可以口头介绍,也可书面介绍,需要时也可登门介绍;还可以安排代表候选人在公开场合进行演讲介绍等。

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但不在该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如选举委员会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选),选举委员会应当将该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向参选选区的选民介绍清楚,并尽量安排其与该选区的选民见面,使选民对其加深印象和了解。

(2)其他推荐者的介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其内容、方式与选举委员会的介绍基本相同,目的都是为了让选民对代表候选人有一个更加充分的了解和认知。区别在于,他们是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安排下,分别介绍自己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这种介绍只在选民小组会议上进行,而不是在其他会议上进行。

(三)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程序

选举委员会要尽量安排所有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并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实回答选民的问题。

1.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方法。目前,从各地实践看,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的方法:一是召开见面会形式,安排正式代表候选人与全体选民或选民代表见面;二是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委员会的安排走访各选民小组;三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亮相”。实践中,一般多采用见面会形式。

2.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安排程序。一般按下述程序和方法进行:

(1)见面活动的时间安排。即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应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之后、选举日之前,按选区进行。

(2)见面活动的决定。见面活动由选举委员会决定:一是决定见面方式,二是决定主持人。

(3)见面活动的有关事项的安排。即由主持人具体安排见面活动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参加见面活动的人员。

(4)见面活动的形式和程序。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以会议形式进行的,按下述程序进行:

①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选举委员会指派的工作人员主持见面活动。

②主持人简要阐述举行见面活动的意义,并介绍本选区提名推荐、酝酿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③主持人按照已公告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顺序,安排正式代表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个人陈述(如果时间允许,曾任上一届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应向选民作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谈自己在过去一届代表选民所做的工作,谈如果继续当选有何打算。不是上一届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则应作如果当选为人大代表后的就职表态性发言)。

④选民提问。

⑤主持人做总结发言。

⑥主持人宣布见面会结束。

第2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代表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特制定此程序。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 职工代表的条件:

(1) 工作业绩好,在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 与公司员工这间关系融洽的

(3)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4)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的,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号召的

2、 职工代表的名额

本届职工代表拟定人,一线员工代表不低于80%,其中男女比例不低于在职员工的男女比例,行政管理人员代表不低于20%

二、选举方法

1、 员工代表选举程序

(1) 由公司管理阶层制定和下发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

中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和要求。

(2) 一线员工代表、行政管理人员根据下发的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选

出职工代表并上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对所选出的员工代表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是否符合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并重新选举;对符合资格的职工代表确认其代表资格。

2、 职工代表委员选举程序

(1) 职工代表委员的人数占职工代表总人数的20%

(2) 由一线员工和行政部门按2:1的比例推选产生职工代表委员候选人,经管理部

门同意并填写选票,以不记名的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职工委员

(3) 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部门人数的三分之二;

(4) 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时,可以以委托他人代写,但不允许请候选人代

写。

3、 职工代表主席的选举

在所选举出得职工代表委员中进行不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进行,得票最多的职工代表当选职工代表主席

4、 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将结果公示在公共场所,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留存。

5、 当选举的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资格条件后,员工在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程序如下:

(1) 每位职工和管理人员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

代表大会要求撤换

(2) 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职工代表进行调查核实

(3) 核实无误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 代表撤换后,要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人数的比例。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3、 努力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4、 密切联系员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

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成为职工的表率

四、本程序的最终解释权由公司最高管理层

第3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代表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特制定此程序。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 职工代表的条件:

(1) 工作业绩好,在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 与公司员工员工之间关系融洽的;

(3)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4)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的,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号召的 2. 职工代表的名额

本届职工代表拟定30人,一线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代表不低于80%,其中男女比例不低于在职员工的男女比例,行政管理人员代表不低于20%。

二、选举方法

1. 员工代表选举程序:

(1) 由公司管理阶层制定和下发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和要求。

(2) 一线生产人员、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根据下发的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选出职工代表并上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对所选出的员工代表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是否符合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并重新选举;对符合资格的职工代表确认其代表资格。

2. 职工代表委员选举程序

(1) 职工代表委员的人数占职工代表总人数的20% (2) 由车间和行政部门按2:1的比例推选产生职工代表委员候选人,经管理部门同意并填写选票,以不记名的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职工委员;

(3) 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部门人数的三分之二;

(4) 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时,可以以委托他人代写,但不允许请候选人代写。 3. 职工代表主席的选举

在所选举出得职工代表委员中进行不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进行,得票最多的职工代表当选职工代表主席。

4. 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将结果公示在公共场所,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留存。

5. 当选举的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资格条件后,员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程序如下:

(1) 每位职工和管理人员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要求撤换;

(2) 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职工代表进行调查核实; (3) 核实无误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 代表撤换后,要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人数的比例。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3. 努力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4. 密切联系员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成为职工的表率。

四、本程序的最终解释权由公司最高管理层

扬州赛乐服饰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 车缝:16人 技术科:2人 裁剪:2人 后道:2人 仓库:1人 车缝办公室:1人 行政:5人 财务:1人

职工委员分配名额: 车缝:2人 技术科:1人 裁剪:1人 后道:1人 行政:1人

第4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序(推荐)

阿弓镇乐丰小学教师代表大会

选举程序

为加强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师代表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教育法”规定,教师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师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根据“教育法”特制定此程序。

一、 教师代表的产生

1、 教师代表的条件:

(1) 教学工作业绩好,在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 与学校教职员工这间关系融洽的

(3) 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4)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的,积极响应学校各项号召。

2、 教师代表的名额:本届教师代表拟定 3人

二、 选举方法

1、 教师代表选举程序

(1) 由阿弓镇教育管理中心下发教师代表选举名额分配方案,由学校制定相关选举办法,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和要求。

(2) 学校校委会、教育工会对所选出的教职员工代表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是否符合教师代表的条件,对符合资格的师代表确认其代表资格。

2、 教师代表选举程序 (1) 教师代表人数占全校教师数的25% ,约3人。 (2) 学校教师代表以教师举手表决为生。

(3) 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学校教师人数的三分之二。

3、 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将结果公示在公共场所,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填写师代表登记表,存档留存,并将选举结果上报教育管理中心。。

4、 当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具备代表资格条件后,教职员工在权要求撤换。撤换师代表程序如下:

(1) 每位教师和管理人员发现教师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教代会要求撤换 (2) 教师代表大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教师代表进行调查核实

(3) 核实无误后,撤换其教师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 教师代表撤换后,要及时补选,以确保教师代表人数的比例。

三、 教师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教师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教师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3、 努力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4、 密切联系教职员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师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师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师作,成为师的表率

四、本程序的最终解释权由校委会和教育工会。

阿弓镇乐丰小学2015年秋季学期

教师代表大会

选 举 程 序

阿弓镇乐丰小学教育工会

2015年11月4日

第5篇:14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设立登记——有限公司职工大会会议纪要参考文本(如有监事会使用此纪要)

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会议纪要

(仅供参考)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二、出席会议的职工情况:

出席会议的人员是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三、职工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经全体职工表决,一致通过,选举作为职工代表出任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的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出席会议的职工签字:

第6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指引意见

各党支部、科室、分会:

现将我校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指引意见通知如下:

一、由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与分会主席、科室负责人充分酝酿、民主商议,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差额率不低于10%。

二、由各分会组织大会在职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参会职工人数须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读职工代表选举办法,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参会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向每名参会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第四,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职工选举自己心目中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五,各分会计票、唱票、监票人员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分会参选职工半数以上的票数时,方可当选。管理人员分配到各分会,以普通职工身份参加选举。第六,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获得同意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第七,各分会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

三、各分会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选举过程是否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四、依据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分配名额方案选出正式代表。第一,正式代表范围:工会工作者(兼)和先进代表、校领导、党支部书记、分会主席、科室主要负责人、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正式代表人数:机关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6名,候选人7名,差额1名;教研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13名,候选人15名,差额2名;教管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9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后勤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7名,候选人8名,差额1名;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5名,候选人6名,差额1名。总计40名。第三,选举分二次或三次进行,第一次选出候选人,第二次从候选人中选出正式代表。如候选人票数相同,则在票数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再选,直至选出正式代表。

五、候选代表工作须在2012年4月9日17:30分之前完成。

七、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意见未尽事宜,授权各党支部、各分会研究决定。

第7篇:选举大会主持程序

精选范文:选举大会主持程序(共2篇)选举大会主持程序 南川市冷水关乡选区投票站 选举大会主持程序 (xx年2月28日) 各位选民、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现在召开南川市冷水关乡选区投票站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南川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首先,请同志宣读南川市选举委员会关于委派本投票站选举大会主持人的委派书。 下面,请本投票站选举大会主持人同志主持选举大会。 主持人讲: 我受市选举委员会冷水关乡选区指导小组的委托,主持我选区投票站召开的投票选举大会。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履行自己职责的实际行动。希望各位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遵守会场纪律,有秩序地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一、宣布大会注意事项

1、一切行动听从大会主席台指挥。 2、大会期间请关闭手机、传呼机,不要说话,不要做手工活,不要看书、看报,自始至终保持大会严肃认真进行。 3、未宣布散会,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4、共同维护会场纪律,如有违法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共同注意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主席台。

二、通过代表选举办法。

1、根据《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选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选举大会由南川市选举委员会派员主持。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工作,也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3、按照“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l/3至1倍”实行差额选举的规定,本选区南川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为4名,应选代表3名。 本次选举大会选票上的正式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4、本次选举大会设总监票员、总计票员各1名,监票员、计票员各名。监票、计票人员在事先经过选民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5、本选区的投票选举工作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个投票站、个流动票箱的形式进行,并统一计票。

6、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因故不能参加选举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接受委托的选民凭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7、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投弃权票。 选民对某个候选人投赞成票,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前面的空格内画“○”;如果投反对票,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前面的空格内画“×”;如果另选其他选民,应在对某个候选人投反对票后,在另选人姓名的空格内填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人姓名前面的空格内画“○”,另选对象必须是本选区选民。既不画“○”又不画“×”为弃权,弃权不能另选他人。 选民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正式代表候选人外的自已信任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

8、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蓝色或黑色)。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全部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9、选票填写好后,由选民按大会指定的票箱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10、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含委托投票人数及流动票箱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正式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选举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

11、以村为单位计票结束后,填写好选举结果记录表,由会议主持人、监票员、计票员签字后,连同选票,报送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并向选民公布计票结果。

三、通过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名单 经选区各选民小组推选,本投票站投票选举大会拟由 同志担任总监票员,同志担任监票员,同志担任总计票员,同志担任计票员。请大家考虑,有无意见(稍停)。如果没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请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到位开展工作。

四、请总监票员、总计票员检查票箱,并加封加锁

五、请总计票员、计票员清点核实到会人数和委托代票数 (清点核实、汇总结束后,报告大会主持人)本选区(或投票站)共有选民人,实到会人,�委托代票的人,合计为人。�参加投票的人数达到了选民总人数的一半以上,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投票选举。

六、宣读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七、请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按选民证核发选票 (注意:委托代票一人最多只能代三张)。选票核发完毕,向主席台报告:领取选票张,�发出张(发出的选票不能多于实到会人数与委托代票数之和)。 剩余选票除留3张存档外,其余当众销毁。

八、宣布经市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市选举委员会分配本选区应选南川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按《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关于实行差额选举的规定,市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为4名,他们是(念名单): 请大家按规定填写选票。

九、(待填写选票结束后)宣布投票 (投票顺序为:先总监票员、监票员、总计票员、计票员投票,再主席台人员投票,然后依次投票)。

十、投票完毕,请总监票员开箱,总计票员、计票员清点选票 (注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方为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选票清点结束后,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公布清票结果) 本次选举,本选区共发出南川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张,投票清点结果:收回选票张,收回的选票数和发出的选票数相符(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次选举有效(或无效)。 (各投票站清票结束后) 本投票站投票选举大会到此结束,请监票员、计票员将选票打包密封,专人送选区中心会场统一计票。本选区代表当选情况,待报市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张榜公布。 十

一、(以选区为单位举行的选举大会当场计票) 开始计票(请大家原地休息)。 (计票结束,核对无误后)请总计票员报告计票结果。 十

二、宣布计票结果: 同志获得赞成票票,同志获得赞成票票,同志获得赞成票票,同志获得赞成票票,„„(所有候选人得票数都要宣布)。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本投票站的计票结果交冷水关乡选区指导小组汇总,这次选举当选代表名单,待报市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张榜公布。 说明:

1、各投票站要认真填写选举大会记录表、计票结果表和汇票单等,由主持人、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签字。

2、各选区将选票和表册统一交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乡镇人大主席团保管,并按档案法规定立卷归档。

[选举大会主持程序(共2篇)]篇一:选举大会主持词

[选举大会主持程序(共2篇)] ***工会

请大会工作人员清点会场代表人数,请会场人员停止进出。(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后,书面报告大会主持人)

经过清点人数,今天应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130人,实际出席的代表 人,因公、因事请假的代表 人,符合法定选举人数。

下面进行

人名单》(草案)。

这份《名单》(草案)已经**工会

行选举。

请总监票人、监票人检验票箱。

请工作人员分发选票。

没有拿到选票的代表请举手,

多拿选票的代表请举手。

各位代表,暂时不要写票。这次选举,共分二张选票,一张是《***工会委员会

人。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姓名上方不做任何符号。也就是说,***工会委员会 下页 余下全文篇二:工会选举会议主持词

工会选举会议主持词

(供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举行本局(委、办)工会

请举手,(稍停)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如没有,请讲:“没有”;如有,请工作人员点数后讲“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如没有,请讲:“没有”;如有,请工作人员点数后讲“请放下”)。

(如没有反对和弃权的可以宣布“一致通过”;如有少于二分之一的代表反对或弃权的,可以宣布“通过”。)

现在进行

(如没有反对和弃权的可以宣布“一致通过”;如有少于二分之一代表反对或弃权的,可以宣布“通过”。)鼓掌!

现在进行

△请主席台上代表投票。

△请各位职工按照指定的路线依次投票。

△请选举工作人员开启票箱,清点票数。

△请监票人报告选票统计情况。(本次选举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

△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本次选举有效。

△现在开始计票,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计票。

△请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和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宣布当选人名单,并鼓掌表示祝贺)。

△现在请当选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的委员到×××、×××、×××(地点)分别召开

△现在请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发言。△现在请单位领导讲话。

△现在请上级领导讲话。

[△各位代表,今天大会圆满结束。选举大会主持程序(共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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