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2023-07-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公司党委关于党组织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党支部在任期届满前1个月,应就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与机关党委联系,取得统一意见后,着手进行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部室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三名同志组成。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五名同志组成。委员会成员一般由书记、部室领导和群众组织的党员负责人等组成,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书记或副书记各1人。

2、党支部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机关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书面请示(格式见附件1),请示需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后提出。

3、经机关党委同意后,党支部向全体党员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党章,明确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做好本届支部工作的总结。

二、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组织进行“两上两下”党内提名酝酿推荐工作。

1、党内酝酿提名:组织进行党内酝酿讨论,提出若干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酝酿讨论,各党小组推荐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若干名,党支部汇总。

2、确定初步名单。党支部汇总党员(或各党小组)推荐情况,召开支委会初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支部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在根据推荐票数多少为原则的同时,还应注意候选人组成结构的合理性,包括人员的分布等。

3、党内意见征求。党支部将第一轮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以一定形式在党内征求意见。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上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机关党委(委员差额一般1名)(格式见附件2),并附选举办法(格式见附件3)。

5、机关党委对提名人员审核同意后予以批复。

三、选举阶段工作

1、接到机关党委对候选人同意批复后,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日期,党支部要积极做好选举准备工作。

2、召开党员大会

(1)会务准备:会场、选票、会议通知、票箱落实等。确保有选举权五分之四党员出席。

(2)工作人员的分工:明确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等。

(3)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议程见附件4)

(4)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议程见附件5)。

3、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格式见例6),并附选举计票单(格式见例7)。

四、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1)当新一届党支部书记为新任时,机关党委领导谈话;

(2)党支部在接到机关党委批复后,应在党内及时宣布新一届党支部组成和分工情况。

附件

1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

机关党委:

**党支部于****年*月任期届满。根据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支部拟于*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支委会讨论:

一、新一届支委会拟由*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二、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下届支部委员会(其他需要党员大会审议的议程)。

三、换届准备工作日程初步安排:

1、*月*旬~*月*旬,党内宣传和学习动员,酝酿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2、*月*旬,确定新一届支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上报机关党委审批。

3、拟于于*月*旬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以上当否,请批复

**部室党支部(党总支)

书记:

****年*月*日

附件

2关于***部室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机关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党支委会,经过酝酿与讨论,确定了*名***部室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

***部室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是以各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共有**名党员参与酝酿提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两上两下”共提出了*名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名单。在酝酿过程中,党支部注意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了大多数人的意愿而确定了***、***、***、***等*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1名,***同志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我们拟于*月*日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部室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以上妥否,请示。

***部室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

3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1、***部室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是以党小组为单位推荐,经党支部讨论并报请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

2、本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委员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本次选举应选人数*名,差额*名,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3、参加选举的人数大于或等于应参加选举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4、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Ο”,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举人员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Ο”。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5、本次选举设监票人*人。由党支部提出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会场设1个票箱。

6、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党员数的半数时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中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7、在公布选举结果时,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部室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

4党员大会会议程

主持:上一届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1、宣布大会开始,报告人数,宣布会议有效;

2、党支部书记简要报告本届支部工作情况,对新一届支部工作设想或建议;

3、简要报告本次支部换届工作情况:新一届支委会组成结构要求、候选人产生过程;

4、宣读并通过选举办法;

5、宣读并通过监票人建议名单,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6、正式选举(报告人数、发选票、报告发出票、填写选票要求、写票、检查票箱、投票、清点回收票数,人数与发出选票、收回选票相符时开始计票);

7、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8、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当选名单;

9、宣布大会结束。

附件

5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主持:一般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

1、说明支委会议程;

2、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3、选举;

4、宣布结果;

6、宣布会议结束。

附件6

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机关党委:

我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现将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党员大会应到**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实到会党员**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党员大会经无记名投票,在*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等*名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经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分工如下:

***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

特此报告

附:选举结果统计表

***部室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7

***支部选举计票单

监票人:计票人:

年月日

第2篇: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

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第3篇: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第4篇: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一、选举程序

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的情况)。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党委(总支部、支部)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3、根据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5、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

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出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委员会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总支、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选举办法及相关说明

1、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最多不超过11名。

2、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适当考虑党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党龄。其中,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委员的党龄应更长一些。

3、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每

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4、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或严重触犯刑律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5、在党内选举过程中,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其他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其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

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非候选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

7、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会后再指派,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

8、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9、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如果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10、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第5篇: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换届选举事宜。研究内容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并具体对第2项中需请示的内容进行研究。

2、进行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内容:①召开会议的时间及主要议程;②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构成原则;③选举办法。(参见示样1)

(机关党委审查换届选举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下发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3、召开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党员大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4、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会议材料包括: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组织选举的主持词,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选票、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等。

5、上报候选人名单。向机关党委呈报下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参示样2)

6、召开党小组长会议(党员大会)。主要内容: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一般有以下程序:①清点到会人数;②通过选举办法;③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④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⑤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⑥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⑦计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⑧监、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⑨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⑩公布选举结果。

8、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一般可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差额选举。)

9、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内容: ①换届改选概况;②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分工的具体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参示样3)

10、归档。 ①有关改选的资料;②上级党委的批复。

第6篇:支部换届程序和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要程序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指定工作人员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后,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

3、宣布并通过选举办法。

4、宣布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即宣读中共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员会批复)。

5、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6、计票人分发选票(设置票箱的应由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7、选举人填写选票。

8、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11、休会。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对委员进行分工。

12、继续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其他支委的分工情况。

13、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14、会议主持人作会议小结讲话。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

3、按照中共xxx委员会批复,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名,应选委员×名,差额×名。

4、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5、党员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o”;

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o”,不画“o”的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6、选举时,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并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7、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8、本选举办法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通过后生效。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iwenmi@163.com。举报文章